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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劳动教育的建议

加强劳动教育的建议

加强劳动教育的建议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总体部署,以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重点,深入地开展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围绕劳动保障中心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建设和谐营造良好的劳动保障法制环境。

二、目标任务

“六五”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出发点,紧紧围绕劳动保障的中心工作,逐步提高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形成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范劳动保障管理,劳动者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三、重点对象与普法要求

在注重向社会广泛开展舆论宣传教育的同时,主要针对各级劳动保障系统公务人员、用人单位、劳动者(特别是流动就业人员)为劳动保障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其主要任务如下:

(一)劳动保障系统工作人员。劳动保障系统公务人员要加强法制学习,参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轮训教育,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劳动保障法律素质,建立劳动保障法制部门工作规则,将工作职责、业务流程、工作方式、业务学习等规范化、制度化。

(二)用人单位。加强对各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指导和帮助用人单位正确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范劳动保障管理,加强政策引导和宣传,筑起维权防线。要加大宣传力度,分期分批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学法培训,促进企业提高劳动用工管理水平。

(三)劳动者。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利益,这是巩固和发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建设发展和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要对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守法和维权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活动,并通过以案释法提高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素质,进一步引导进城务工人员树立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要积极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服务,有效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对各类就业群体和企业离退休人员结合其特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六五”劳动保障普法规划从开始,到2014年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1、宣传发动阶段

抓好工作部署、制定方案工作,为落实今后几年的工作打好基础。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机构。

“六五”劳动保障普法规划方案:

一、根据“六五”普法的要求,结合我市劳动保障工作实际,劳动保障系统“六五”普法的学习内容如下:

(一)学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等。

(二)学习与劳动保障依法行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劳动保障行政复议办法》、《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等。

(三)学习劳动保障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主要包括:《自治区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自治区实施办法》、《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等。

二、年内组织一次对劳动监察、劳动争议案例的研讨活动,做到法 律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通过案例分析推动学法工作的开展。

三、按上级统一部署安排好公务员“5+”培训。及时抓好《公务员法》配套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

四、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积极组织人员上门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送政策专刊等相关资料。加强对广大企业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及民主管理方面的法制教育,建立企业员工学法用法制度。

五、开展依法治企活动,促进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依法保障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

六、开展多形式、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主流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作用,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法律知识,继续开辟《劳动保障》专栏宣传有关劳动保障知识。

七、以启动“六五”普法计划为契机,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制定宣传计划、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有重点地组织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劳动保障法律培训班。

八、根据对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情况,分析合同管理的履行情况和企业诚信等级的评定情况,进一步明确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难点和重点,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开展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和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确保发放的专项检查。

九、在组织开展主题活动方面,突出日常宣传,利用相关活动日、宣传日(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五?一”国际劳动节),采用部门联动的方式,举办有规模的宣传活动,派发宣传单、小册子,营造声势,推动全社会学法用法。

十、做好普法宣传资料发放工作。各部门按上级的要求做好普法宣传资料、教材的征订、发放工作。

2、实施阶段(—2013年上半年)

根据本规划的要求,结合本局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好本部门的总结工作。不断完善普法工作责任制、普法工作考评验收办法、普法工作机构等相关配套措施。要按照每年劳动保障工作重点与新颁发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要点,有步骤、有重点、有成效地组织实施。20__年,接受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组织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督查。

3、总结验收阶段(2014年)

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和要求,上半年认真组织好本部门的总结工作并进行自查,下半年接受市委、政府领导下各级普法依法治理主管机关组织的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的制度建设,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政策措施。

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普法宣传教育各项制度建设,推动普法宣传制度化、规范化。加强系统部门工作人员法制培训制度建设,继续强化就业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新增就业人数、适当控制失业率、落实就业政策、强化就业服务、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和帮助困难群体就业等目标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突破难点,切实推进小额担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就业服务补贴等优惠政策;探索建立包括进城务工人员在内的劳动者初次就业前劳动保障法制培训制度,进一步完善再就业援助制度,把帮扶困难对象再就业落到实处,对“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等弱势困难群体,畅通就业绿色通道,落实得力有效的就业援助措施;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全面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发挥职业资格证书在劳动者技能就业和技能成才过程中的导向作用,促进劳动者凭技能就业和技能成才;建立更加完善的保障体系,构筑更加牢固的工作基础,努力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劳动保障工作新格局。

(二)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制,切实提高监察执法能力。

加强对用人单位的动态管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指导和服务。要求各级劳动监察队伍遵循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继续将维护进城务工农民权益列为工作重点,检查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情况、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障规定情况、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等情况,以及对用人单位尤其是加工制造、建筑、餐饮等行业的克扣工资、欠薪等行为,要坚持依法纠正和查处,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加强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联合工会、法制等维权部门开展便民咨询服务活动,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工资支付行为。

(三)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引导。

积极开展“和谐劳动关系”活动,围绕加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增强三方协调机制的代表性和影响力,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格局。加强对改制单位依法执行劳动法律的指导和后续服务,推动改制单位率先建立起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指导、督促各类企业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强化劳动合同制度,逐步建立劳动合同签订、解除(终止)登记和申报备案制度。

(四)深化劳动争议仲裁体制改革,为劳资双方提供高效服务。

劳动保障部门依法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对双方合理的维权行为依法予以支持和帮助。依法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为受侵权的劳资双方追讨赔偿责任。要加大劳动争议预防和处理工作力度,建立“仲裁为主、诉讼为辅”的劳动争议处理新机制,并简化程序,实现劳动争议案件快立、快调、快审、快结,保证案审理的公正公平。

(五)积极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加快形成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完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提高统筹层次;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稽核和监管工作;大力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升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积极完善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制度,确保职工在社会保障体系各个环节中的保障性、福利性。

(六)搭建劳动保障普法宣传、服务平台,提高劳动保障普法工作的社会效益。

以建立“政策进企业、进 社区”服务平台为契机,建立必要的劳动保障普法宣传教育阵地,使劳动保障法制深入各基层,充分利用劳动保障工作事务所广建普法宣传基地,把接待机构、对外行政服务窗口等建立重要的普法宣传基地。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以提高对全社会各层面的服务水平。

(七)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各业务工作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把劳动保障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到业务工作中,注重实效,整体推进。实行积极的就业、再就业政策与普法宣传相结合;积极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建设与普法宣传教育相结合;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制与普法宣传教育相结合;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与普法宣传教育相结合;推进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改革、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效能与普法宣传教育相结合等,使到宣传教育更加细化,更加直接有效。

(八)加强信息交流、沟通、反馈工作。

加强对劳动保障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实绩和典型经验、先进事迹的宣传,以促进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为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加强劳动教育的建议范文第2篇

据国家统计局报告,2012年我国农民工总量已经超过2.6亿。很显然,中国已经成为“农民工大国”。而与此相对应的是,劳动者素质偏低,“技工荒”席卷全国。人社部数据表明,截至2012年年底,全国累计取得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的只有1575万人,大量农民工未经培训或仅经简单培训就直接上岗。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低素质劳动力既无法保障安全生产,也无法支撑亟待转型升级的中国经济,更遑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劳动生产率低、劳动技能差不仅是农民工自身的问题、企业的问题,也是政府和全社会所必须面对的紧迫问题。我们在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中,还没有从顶层设计上对提高劳动者技能给予足够重视!

我们认为,当前必须下大力气切实搞好职业技能教育,加快建设“技工大国”。

建设“技工大国”是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实现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需要。我国人口占世界的21%,熟练劳动力仅占世界的17.5%。没有一支掌握精湛技能的人才队伍,再先进的科技和机器设备也很难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近年来低端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大量转移到东南亚、南美、非洲国家的趋势,更是在提醒我们要加快转型升级。要实现转型升级,必须培养大批高技能的人才。建设“技工大国”是正确应对老龄化、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需要。

有人认为,放开生育政策是解决人口老龄化的出路,问题是低素质劳动力的增加根本无法解决老龄化难题。国际劳工组织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的劳动生产率从2000年到2010年翻了一倍,但在世界金砖五国中仅略高于印度,且仅为韩国、新加坡的三分之一,德国、日本的四分之一,美国的五分之一。而如果现有劳动生产率提高到三倍,即达到韩国、新加坡的水平,可有效缓解日趋紧张的人口老龄化压力。

建设“技工大国”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需要。低素质劳动者直接就业极易引发安全事故,我们必须汲取近年来全国发生的一系列因无证违章操作导致重大事故的惨痛教训。

为此,建议:

一、明确将建设“技工大国”纳入“人才强国”战略。要让高职教育回归职教体系内发展;要加快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要加大劳动人事制度和职业教育培训制度的配套改革,使“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行行有尊严”成为现实。

二、完善法律、加强执法,为建设“技工大国”助力。我国涉及职业教育的法律仅有几部且内容与现状不相适应。要及时清理和修改目前法律或政策中对劳动力要素合理流动、对职工接受职业教育不利的内容;综合设计职业教育立法、执法和司法,不断完善法律体系;明确重要技术岗位的准入资格,对于违规聘用无资质人员造成恶性安全事故的企业从严问责。

三、加强统筹协调,尽快完善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将提供技能培训作为“底线”加以保障。必须做实职业资格准入制度,提高技术职业含金量。行业协会对认定岗位资格、制定技能培训标准应具有发言权。要切实发挥国家职教联席会议的统筹规划作用,建立并切实发挥部际协调机制的作用。要对企业等社会力量投入职业教育实施财税优惠等激励政策。

加强劳动教育的建议范文第3篇

各位委员、同志们:

本次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全市职业教育工作情况的有关报告,这是本届人大常委会的第一次专题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对此非常重视,从2月份开始就成立调研小组,制订调研方案,深入地开展调研工作。纵观整个调研过程,有三个特点:一是调研内容具有广泛性。既有职业院校,也有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职工培训,既涉及到职业教育的观念和体制、机制问题,也具体涉及职业教育的内涵建设和培养模式等;二是调研对象具有代表性。调研组先后赴缙云、云和、景宁、遂昌、松阳等地,走访了10多所学校和5家企业,从而较客观全面地反映出我市职业教育的不同层面的基本状况;三是调研手段具有多样性。调研采取听取工作报告、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实地查看等多种形式,并赴发达地区考察,在此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可以说,这次调研工作深入、细致、扎实,不仅为本次会议审议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而且为以后常委会的调研工作做出了示范。

应该说,撤地设市以来,我市的职业教育发展总体是良好的。无论是政府的工作报告、人大的调研报告,还是各位委员和同志们的审议发言,对取得的成绩都给予了客观的评价。当然,我市的职业教育仍存在不少问题,既有基础薄弱、发展不平衡、资源配置不合理、投入不足等“硬件”方面的问题,也有办学理念陈旧、管理方式落后、教学质量不高等“软件”方面的问题,归根结底是现有的教育模式与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不相适应的矛盾问题。刚才各位委员和同志们在审议中,对我市职业教育工作提出了许多有价值、针对性强的建议意见,希望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本次会议通过的审议意见,结合大家在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做好整改落实工作,推动我市职业教育工作又快又好发展。

借此机会,我就职业教育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形成共识,切实增强抓好职业教育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实施“三市并举”战略、提高我市综合竞争力的迫切需要。在实施“三市并举”战略中,特别是在我市快速推进城市化和工业化、建设现代制造业基地的过程中,需要一大批掌握实用科技知识、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素质的技术工人和一线劳动者。我市水阁的工业图区逐步建成投产后,招工难的矛盾已逐步凸现出来。“民工荒”实质上是“技工荒”。这既给我市职业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要看到这是职业技术教育的良好发展机遇。我们必须从源头抓起,更加重视发展职业教育,为增强我市的综合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提供人力资源保证。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途径。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提高劳动者的素质。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一方面要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这些都有赖于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的提高,这就必须加强职业教育,通过职业技术院校的培养、通过农民实用技能培训、通过化技校、农民夜校等途径,促进“农科教”结合,逐步提高农民的文化知识水平和谋生本领。对我市这样欠发达地区而言,现在多招一名职技校的学生,将来就能减少一个贫困户,增加一个小康家庭。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当前,我市正处在“黄金发展期”,同时也是“矛盾凸显期”,而就业是关系民生和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目前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和就业结构性矛盾同时并存,一方面大量闲散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不能充分就业,另一方面企业却招不到有用的技术人才,特别是技能型工人严重不足。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把人口就业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从这个意义上讲,发展职业教育就是发展现实的先进生产力,抓职业教育就是抓经济发展,就是抓社会稳定。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实现教育事业全面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趋势。职业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如果说普通高等教育是培养学术型、工程型人才为主,那么职业教育就是培养技术型、技能型人才为主,两者之间只有方向不同,而没有贵贱之分。我们必须消除职业教育是“二流”教育的思想,树立只要有一技之长、受市场所欢迎的人都是人才的理念,要通过教育制度改革,让所有人都得到平等的受教育机会,让各种类型的人才都有用武之地。这次我们到深圳大芬村就充分地感受到这一点,那些画家、画工也许数理化功底并不深、学历并不高,但是他们却很有艺术天赋和经营头脑,这些就是我们需要的人才。

总之,推进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并认真落实抓职教就是抓经济,抓经济必须抓职教的观念,自觉把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把我市职业教育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努力发展适应市场经济需求的职业教育

职业教育有别于普通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融公益性与产业性为一体,是教育体系中最富活力、最可深化改革的领域。职业教育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必须在改革中找出路,在创新中求发展。

要以市场化改革为导向,进一步转变职业教育的办学理念,在促进职业教育为经济建设服务上下功夫。必须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方针,积极推动职业教育从计划培养向市场驱动转变,政府要从直接管理向宏观引导转变,办学目标要从传统的升学导向向就业导向转变。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职业教育的自身规律,加快建立和完善“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新体制。要强化政府的统筹管理职能,进一步统筹规划、统筹办学、统筹资源,对学校和专业的设置进行合理配置,通过资源整合把优势做强、把强势做优。要加快办学体制改革,鼓励和支持行业、企业和社会力量举办或资助职业教育,积极参与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形成政府主导,行业、企业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

要以市场为导向,进一步明确职业教育的办学定位,着力在提升内涵、办出特色上下功夫。职业教育本身与经济社会有着最紧密、最直接和最广泛的联系。要主动适应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要求,坚持面向市场、贴近经济,深入研究市场需求。要以办企业的理念来办职业教育,切实搞好市场调查研究,预测劳动力市场需求变化趋势,切实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要按照就业需求配置教学资源,从本市最需要最紧缺的人才需求出发,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实行“订单式”培训和证书制度,使受训者达到“一证在手、一技在身”,努力为地方经济发展输送更多有用的人才。要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机遇,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技术教育,加快培养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尤其要加强对失地农民的培训,促进他们尽快地转产转业。

要以市场为导向,进一步改革职业教育院校的培养途径和教学方法,着力在提高学生动手能力、提高就业率上下功夫。大力推进职业教育由重视提高学生的专业素质向重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转变,由重视提高学生的文化、专业知识水平向重视提高学生的创造能力和操作能力转变。要坚持育人为本,把“学做人”和“学技能”结合起来。要发挥优势,创造特色,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专业建设为主线,以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为重点,全面推进学科体系改革,鼓励各个学校形成各自的特色专业、品牌专业。要切实加强“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师自身的教学水平和实践能力。要深化劳动就业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推行持证上岗,加大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力度,建立鉴定、使用、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开展政工师、技工师职称评定工作。加强职业学校学历教育与职业标准的沟通与衔接,充分发挥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在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中的作用,强化职业技能的训练和考核。要建立和完善就业推荐指导机制和信息交换平台,为广大职技校毕业生和经培训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牵线搭桥,提高实际就业率。

三、加强领导,齐心协力,不断开创我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要切实把职业教育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市政府要象重视经济工作那样重视职业教育,象抓经济工作那样抓职业教育。要做好规划,制定措施,及时督查,及时研究解决制约和影响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改进服务,为职业教育发展出谋划策,多办实事,真正形成支持、促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

要依法推进全市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发展职业教育的法律法规,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加大教育执法力度,提高依法办学水平。要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督导检查,整顿和规范办学秩序,坚决纠正各种违法违规现象,保障职业教育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要努力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要完善职业教育的投入机制,确保用于职业教育的财政经费逐年增长。要重点支持骨干院校、实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要注重扶持农村职业教育,在加快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同时,积极实施职业教育扶贫计划。要积极利用金融、税收、社会捐助和市场化的手段,筹措职业教育经费,改革职业教育收费制度,使收费更加灵活地反映市场供求。要完善职业教育管理办法,保障职业技术院校办学的自。

加强劳动教育的建议范文第4篇

【关键词】农民工权益;和谐劳动关系;政策建议

文章编号:ISSN1006―656X(2014)05-0068-01

一、农民工不和谐劳动关系的现状

(一)农民工的报酬难以得到保证

我国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让农民工深受体制的毒害。农民工长期从事着脏、苦、累的工作,却很难拿到与城市职工相当的工资,而且没有其他的福利,与城市职工同工不同酬,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对农民工的歧视。另外,在劳动力市场长期处于供大于求的状况下,大多数企业都是按照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给农民工计发工资,工资水平低,还往往随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农民工还经常加班加点,最终拿到的工资根本就达不到当地的最低工资水平。

(二)农民工受到就业限制与歧视

以户籍制度为基础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使得劳动力市场被人为地分割成正式市场和非正式市场,带着“外来务工”头衔的农民工只能在非正式劳动力市场充当着临时工、季节工、承包工、劳务派遣工、小时工的角色。许多大城市为了保护本地人的就业,往往会出台一些禁止和限制外来人口,特别是农村外来人口在某些岗位上就业的不合理政策,或者是优先招收城市劳动力,然后再招收农村劳动力,农村劳动力只能从事着又脏又累而又拿不到高工资的不体面的工作,农民工受到严重的就业限制与歧视。

(三)社会保险和福利权利的缺失

企业为了着眼于眼前利益,节约劳动成本,很少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有的为了应付检查只给部分农民工投保,或者是只买其中的一种保险而规避其他保险。农民工的工作环境往往比较恶劣,很多企业并没有按照国家的规定给农民工配备必要的安保措施和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农民工的休息休假权利也得不到保证,平常很少有休息日,就连法定的节假日也不能正常休息,农民工的身心健康受到了严重的侵害。

二、农民工不和谐劳动关系产生的原因

(一)就业保障制度执行不力

目前,政府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在解决农民工问题上做的还不到位,农村的就业服务体系相对比较薄弱,没有完善的信息制度,权威性、指导性的公共就业信息也不够,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之间缺乏沟通和交流,就业信息难以传到农民工那里。另外,我国也缺乏有效的法律法规对农民工的就业问题进行强有力的规范,劳动合同签约率低,内容不规范,随意拖欠、克扣农民工的工资,农民工遭到不公平的特殊对待,但是没有有效的法律来帮助他们制止侵权行为的发生。

(二)职业技能培训不到位

各地政府没有制定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具体计划,没有出台落实农民工培训规划的配套政策,也没有设立专门协调、统筹、指导农民工培训的机构,更没有检查落实农民工培训规划的考核制度。虽然近年来我国政府相继开办了一些技能培训班,但是大都缺乏针对性和适应性,目的不明确,缺少对农民工创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政府也没有设立专门的农民工就业服务组织管理机构和职业中介网络,没有就业后的跟踪服务,营利性、欺骗性组织颇多,严重挫伤了农民工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三)劳动争议处理和利益诉求机制缺失

农民工是一个庞大的社会弱势群体,人数众多,居住分散,文化素质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没有一个可以代表自身利益的强有力的全国性组织,甚至是区域性和行业性的组织也很少见,没有参与社会活动的正式组织依托,缺乏参与意识和民主意识,缺乏有效的利益表达机制和权益维护的渠道和载体,在权益遭到侵害时没有足够的话语权和利益诉讼渠道,最终使农民工永远处于弱势地位,劳动关系紧张,矛盾加剧,严重影响到了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

三、和谐劳动关系视野下农民工权益保障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劳动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

首先,政府要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劳动合同内容,对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薪资待遇,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终止及解除等做出明确的规定;其次,应加强对工资的有效调控,完善工资发放机制,加强对农民工工资发放的检查,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惩罚,并建立用人单位的“信用档案”, 对那些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行为如实公布在公众网络上,构筑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制度;最后,政府要大规模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组织职工进行民主监督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督体制,增加各地劳动监察部门的人员和经费,各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也要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更新执法理念,加大执法力度,保证执法监察落实到位,并加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组织队伍建设,提高劳动争议处理的效率。

(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

政府必须加强对农民工培训工作的领导,制定农民工培训规划和实施细则,建立政府、用人单位、个人以及社会捐助等多元化的农民工培训投入计划。根据各地的培训规模,从中央财政中拨出一部分专项经费用于农民工的教育培训,统筹和整合职业院校、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行业、用人单位等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并责令搞好师资队伍建设和培训设备,下达就业指导性计划,定点培训机构组织实施,设立专门的就业服务组织管理机构,完善职业中介机构,对职业中介机构进行严格的监管,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展开培训计划,围绕市场需求开展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另外,还要大力宣传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工作,营造关心农民工培训的良好氛围,为农民工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培养他们的动手能力,激发农民工参加培训的热情。

(三)完善利益协调机制,畅通利益诉讼渠道

政府要积极引导,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国家关于农民工的政策的法规,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提高农民工通过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推动完善劳动争议调处机制,进一步推动劳动争议调处机制的改革,畅通利益诉讼渠道,积极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调节机构体系,并深入组织开展劳动争议处理的排查工作,及时处理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案件,提高劳动争议处理的效率;另外,政府应帮助农民工提高农民工自身的综合素质,在教育和技术上给予农民工支持,积极进行宣传和教育工作,给农民工普及一些法律知识,让农民工真正地认识到只有加强了自身的组织化程度和综合素质,强大了自身的力量,才能增强在劳动力市场中的竞争力,增强与雇主抗衡的能力。

参考文献:

[1]舒建玲.农民工劳动权益受侵害的原因及对策[J].经济问题,2007(2).

加强劳动教育的建议范文第5篇

工会组织在创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作为科研单位的工会组织,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维护职能,重视保护和发挥广大科研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营造广大科研人员干事创业、宽松和谐的工作环境,在以文化教育孕育和谐,以公正关爱保证和谐,以科技发展促进和谐方面进行了一些积极的实践,实现了维护职工权益和推动研究院有效和谐发展的双赢目标。

一、以文化教育孕育和谐,着力提升全体员工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识

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是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和谐社会、促进企业持续有效发展的一项有力举措,我们把以文化孕育和谐作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内容,通过强化职工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教育、培育和谐文化、多种形式宣传等措施,建造了干部职工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意识的强力磁场。一是强化职工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教育。结合科研工作实际,在全体员工中开展劳动法律法规、职工职业道德教育宣传活动,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组织开展了多场次不同层面人员参加的劳动法律法规学习、咨询及专题讲座,普及率达100%。同时教育职工诚实守信、敬业爱岗,提高了职工队伍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素质。二是培育和谐文化。在全院开展了企业文化标志性语言征集活动,共征集到院企业文化标志性语言86条。提交院职代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确定了具有“勘探开发”、“科研”和“以人为本”等特色的研究院企业文化理念体系,为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营造了良好的内外部舆论环境。三是宣传形式多样化,增强教育吸引力。为营造全员共建的和谐劳动关系氛围,先后邀请劳资专家、法律顾问来院讲课;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收看劳动法规宣传教育专题讲座,并结合案例进行分析;利用宣传图片,橱窗,电子屏、《院报》、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有关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知识;在院主页开辟“和谐劳动关系创建”专栏。各基层工会利用黑板报、座谈会等形式,宣传座谈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交流心得体会,提高了干部职工依法办事、自觉维权的意识。四是积极配合实施人才培养工程,提高职工业务技能及综合素质。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拔尖人才培养,为科研人员提供知识和技能提升的机会。一方面加强内部培训,举办院学术技术交流讲座。另一方面选派科研骨干参加外部培训和在职研究生的学习。目前全院有集团公司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专家、油田优秀人才等120人。广泛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活跃职工文化体育生活。坚持月月有活动,先后举办了全院职工排球、篮球、乒乓球等体育比赛活动,为所有科研项目室配备了多种小型体育健身器材。组织开展各种职工文艺演出活动,大力推进了职工文化建设。

二、以公正关爱保证和谐,健全完善和谐劳动关系机制

实现维护职工权益和推进企业发展的和谐目标,必须依靠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制度。把制度建设贯穿于科研生产全过程,用制度来规范和协调各种关系,力求达到“共振共鸣”。一是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注意协调各职能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创建和谐劳动关系。院工会在和谐研究院创建中,注重调查掌握职工对研究院的满意度,并抓好集体合同等一系列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落实。同时教育职工以主人翁的姿态,爱岗敬业,投身科研攻关,为和谐研究院建设谏言献策,发挥各级干部率先垂范作用,形成通力协作,共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研究院建设的工作局面。二是坚持集体合同制度。认真履行和完善集体合同,先后对集体合同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完善,使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更加明确。按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监督检查履行集体合同实施办法和工作制度,成立了院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明确了工作职责。采取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了解职工对落实劳动法律法规和集体合同中的建议和意见,及时协调解决,预防劳动争议现象的发生。三是进一步完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院职代会制度,充分行使职工代表的民利。认真征集落实职工代表提案,讨论通过院科研生产、内部经营承包、分配制度等重大事项。坚持对院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深化院务公开工作,认真落实《院务公开工作责任制》等制度,利用院网、《院报》、公开栏等形式对规定公开的内容及时进行公开,求真求实求是,增强了各项敏感事项和重大问题的透明度。四是坚持“送温暖”机制。积极做好困难职工群体的帮扶慰问工作。开展“扶危济困献爱心”捐款帮扶救助活动,制定院扶危济困救助金使用办法。组织院劳模先进等到外地进行疗养,全面落实职工职业卫生健康各项规定,每年对从事有毒有害岗位的职工进行健康查体,按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坚持每年为女工发放劳动卫生保健用品,我院先后投资40多万元对部分从事有毒有害科研项目室室内环境不达标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工作场所进行了整改。

三、以科技发展推动和谐,引导科研人员为油田增储上产多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