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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土地管理范文精选

加强土地管理

加强土地管理范文第1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土地管理政策,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规范用地秩序,有效遏制和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确保春节等节日期间不发生抢占抢建、乱占乱建、预收地皮款等违法行为,根据相关的土地管理政策法规,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认识加强土地管理的重要性

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是贯彻落实土地基本国策的需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投资环境,推动*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是进一步遏制并依法纠正乱占滥用土地,巩固违法违规用地整治行动成果,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需要。全区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提高加强土地管理的自觉性,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切实从严管好土地。

二、深化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工作

阶段来,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行动,整治了一批违法用地行为,移送了一批涉嫌土地犯罪的案件,追究了一批违法用地责任人员,土地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部分地区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仍时有发生,抢占抢建、顶风建设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尚未得到完全遏制。各镇(街道)要继续强化“属地管理,守土有则”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对已形成建筑物的违法厂房、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占用耕地甚至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等违法用地的整治,坚决杜绝部分违法用地者利用春节等节日期间进行抢占土地的违法行为。对已经拆除建筑物的违法违规用地要加强跟踪管理,防止违法用地死灰复燃;对已经复耕复绿的土地,要加强管养,确保复耕复绿成效。

三、落实土地管理的共同责任

要进一步完善土地管理机制,落实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形成配合密切、信息通畅、管理规范、工作合力的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制度,举全区之力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保护珍贵的土地资源。国土部门在发出停建通知书后要及时会知有关土地管理共同责任部门,各部门要依据本部门职责,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坚决实行“八个不”:发改部门不立项、工商部门不注册、规划部门不许可、建设部门不办证、供电部门不通电、房管部门不登记、金融机构不贷款、供水公司不通水。同时,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国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快涉土案件移送、侦查、起诉、审判,形成快侦快审快判的工作机制。对不履行职责、未能及时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或涉土案件久拖不决,影响结案率的,区委、区政府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领导及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土地日常巡查监管

全面落实执法监察分级管理制度和动态巡查责任制,推进国土资源执法重心下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用地监管的执法监察体系。各镇(街道)要落实责任,分片包工,坚决按照“巡查无假日、巡查无死角、巡查全天候”的要求,实行对新开工项目动态巡查、书面日报和季度通报制度。要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动态巡查工作,重点加强对热点、敏感、违法高发地巡查、防范,对顶风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坚决予以制止。镇国土部门要加强巡查监管,发现违法违规用地苗头要及时制止,并马上报告区国土部门和镇政府,实行综合治理,决不能任其发展成事实用地,做到发现一宗,制止一宗,拆除一宗,提高违法用地发现率、制止率和处理率。对履行职责不力,巡查制止不到位,土地管理秩序混乱,导致社会不稳定等不良后果的,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且暂停该地区用地申报等手续。

五、查处预收地皮款违法行为

预收地皮款是造成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造成土地管理秩序紊乱,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的重要诱因之一,严肃查处预收地皮款违法行为是从源头上防范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重要环节。因此,各镇(街道)农业部门要创新审计手段,深入挖掘线索,特别是要结合每年的农村财务审计,切实加大各村(居)预收地皮款的清理查处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清退地皮款,及时处理有关村(居)干部,从源头上遏制违法用地行为。

加强土地管理范文第2篇

一、牢固树立遵守土地法律法规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各村(居)、镇直各单位要深入持久地开展土地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宣传活动,深刻认识保护耕地的极端重要性,必须以不遗患于子孙后代的高度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严格依法管理土地。对违反法律法规批地、占地的单位和村(居)主要负责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二、严格依法管理和使用土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1、严禁非法买卖土地。加强建设用地的管理,农村村民新建房房屋用地要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并在本村公示,禁止擅自将土地出卖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各村如有闲置厂房或土地可盘活利用,绝对不准以招商引资为名,擅自非法批准征用、租用、占用土地。

2、不得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必须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和占用基本农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挖塘、卖土、种树和其它破坏耕作层的活动,严禁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为名占用基本农田建养殖用房等永久性设施。

三、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土地管理工作责任

1、各村(居)要加强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领导,村党支部(总支)书记是主要负责人,村委会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必须及时发现、制止各类土地违法行为,并及时报告镇政府,同时到镇国土所、规划所进行登记。辖区范围内发现1起违法用地在规定期限内处理不到位的,对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2起以上处理不到位的予以降职乃至免职处理。

2、镇国土所、规划所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巡查,一旦发现苗头,要立即采取措施,将违法用地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镇国土所及时上报县国土主管部门,镇规划所及时上报县建设主管部门、城市管理主管部门。

加强土地管理范文第3篇

一、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划拨范围,优化配置土地资源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划拨用地目录》范围审批划拨用地。除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非营利性),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社会保障性住房和特殊用地等可以划拨方式供地外,其他用地实行有偿使用。严禁擅自扩大划拨用地范围,将经营性项目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地。

划拨土地须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方可划拨。连续2年未使用的划拨建设用地、不按批准的用途使用划拨建设用地的由县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划拨土地范围的确定

1.县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兴建办公场所,需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同意。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包括供水设施、燃气供应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公共交通设施、道路、广场、绿地)按规定划拨供地,营利性供水、供气和住宅小区、工程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地除外。

3.教育、科研、体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及公共文化设施用地实行划拨供地,营利性的除外。

4.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实行划拨供地,营利性企业和上市公司除外。

5.监狱、劳教所、戒毒所、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收容教育所等特殊用地实行划拨供地。

(二)划拨用地土地价格的确定

经省政府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者应按规定缴纳补偿、安置、报批等费用。

1.划拨土地的价格:占用耕地的每亩20万元,占用林地、荒山等其他土地的每亩18万元。

2.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办公用地划拨用地面积需严格控制,按在编人数(以编办核定为准)人均50平方米以下标准核定划拨土地面积。核定划拨面积的土地价格根据第一款标准缴纳,超出核定划拨面积的土地价格按占用耕地每亩25万元,占用林地、荒山等其他土地每亩23万元。

(三)划拨土地所需资料

1.用地单位申请用地报告;

2.项目立项文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审批表、批单;

4.规划定点图、总平面图或初步设计图;

5.勘测定界图、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6.法人代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

7.有关管理部门和单位的意见或批复。

(四)土地划拨程序

1.用地单位向国土部门提出用地申请;

2.国土部门拟定供地计划;

3.相关部门(发改、规划、环保、城建开发公司)办理手续;

4.国土部门将划拨土地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国土部门拟定划拨供地方案;

6.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批准;

7.缴纳相关费用;

8.发放划拨决定书;

9.划拨结果公示。

二、严格落实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强化土地税费征管

凡需规划建设使用的土地,除法律法规规定可划拨供地外,一律实行有偿供地。对工业、金融、保险、旅游、商业、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项目用地、休闲旅游用地以及同一宗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一律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等方式出让土地。

(一)对汝城地方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公共事业、金融、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驻汝机构等单位需要使用土地的,土地出让实行挂牌方式,出让底价按评估后集体议定的价格执行。

(二)取得土地后不得擅自改变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容积率,确需改变的,需向规划部门提出申请并征求国土部门意见,报县政府同意后方可改变,并按新的土地用途和容积率补交出让金。

(三)出让土地程序

1.国土部门拟定出让计划;

2.国土部门与规划部门共同设定出让地块规划条件;

3.国土部门拟订出让地块的出让方案,报县政府审批后,由国土部门组织实施;

4.编制出让文件;

5.出让公告;

6.出让实施;

7.签订成交确认书;

8.成交公示;

9.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三、严格依法依规管理,切实规范用地秩序

(一)未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的国有建设用地不得开工建设;不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不得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屋,房产部门不得颁发房屋产权证。

加强土地管理范文第4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打造“宜商”、“宜居”、“宜人”新*的战略目标,以及确保全镇土地管理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进一步全面遏止各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以下简称“两违”),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镇2009年度土地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无违建城市”目标和区委、区政府“建设秀美拱墅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继续以“铁的决心、铁的举措、铁的作风”,坚决落实健全土地管理的“防、控、拆”工作机制,紧紧围绕“一确保、两下降、三提高”的工作目标做好土地管理工作的这篇文章,为“全市一流、拱墅领跑”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1、全镇“两违”实现零增长。

2、全镇新“两违”下降20%。

3、全镇涉违信访下降20%。

4、全镇完成拆除5.5万方剩余违建,力争7.5万方。

5、打造1—2个无“两违”农居点。

6、利用村规民约全力推广基层“防、控、拆”工作新机制。

三、工作原则

坚持以“依法查处,依法拆除”为总原则,在实际工作中注重工作方式和方法,对于违法当事人要以“先干部党员、后村民群众,先单位法人、后单体个人”分层次查处为原则;对于“两违”现象要以“新违建重点拆、老违建逐步拆,占地违建坚决拆,其他违建分步拆”的原则,确保土地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公平公正性。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多种形式的宣传手段,灵活多样地开展土地管理工作的宣传,坚持正面引导和树立正反典型相结合,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同时,以组织各种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更加充分地认识到“两违”问题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提高群众参与土地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二)突出整治重点,落实长效管理

在2009年专项整治活动中、重点整治对象为:1、各类违法用地,2、规模大的法人违建,3、新开道路周边的新违建,4、影响较大的个人违建,5、重要信访违建。同时继续发挥即查即拆队伍作用,落实长效管理,尽力将“两违”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教育培训,夯实基础工作

每季度组织一次拆违工作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一线土地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努力做到依法行政。从信访、台帐、档案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着手,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特别是要加强档案管理,实现一案一档,使拆违基础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建立和落实村(社区)为主的土地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调动村(社区)干部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基层干部在土地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四)深化双联机制,增强“查控拆”合力

完善强拆联动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双联机制”。对当年违建和重点地块土地管理工作,成立强拆联动工作组,做到“六个一”,即每月召开一次例会、每月进行一次分析、每月安排一批任务、每月走访一批村(社)基层单位、每月拆除一批剩余违建、每月刊出不少于一期简报。完善土地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拆违办要认真履行在土地管理工作中的牵头、协调、组织职责,充分实施综合治理,实现违法建筑的共防共控共拆共管的目标,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违法利益合法化”的现象。

(五)完善考核力度,加大责任追究

镇政府将继续把土地管理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实行重奖重罚。镇拆违办对各责任单位实行双月通报制、半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同时定期和不定期对拆违、控违情况进行核查和暗访,加强对违法建筑案件的跟踪检查,考核结果将进行通报,镇纪委要对村、社区发现“两违”不制止、不处理或制止不力的,适时启动问责制。对党员干部涉违现象的,要给予党纪处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二)广泛宣传。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和教育,特别要强化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对于党员干部的违章行为要一查到底,坚决拆除,同时要注重群众的正确引导,增强群众制止违建的自觉性。

(三)完善管理。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村级管理,强化镇级管理,坚决杜绝避重就轻、徇私枉法的现象发生。

(四)探索创新。要进一步加强村级违建管理的工作机制,找准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探索违建管理的新方法、新举措。

(五)严格考核。要进一步明确责任,一级抓一级,严格落实奖励处罚机制,避免违建管理一刀切,对村级管理实施综合考核评定制。

六、工作职责

1、镇拆违办:负责全镇范围内土地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违建信访的调查答复;规范内部管理;指导各单位日常管理;督查通报各单位违建工作完成情况以及配合拆迁部门做好拆迁地块的强拆行动。

2、各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落实专人进行违建管理;对辖区内发生的新违建要及时制止和上报;配合镇拆违办的日常管理和强拆行动;加强群众的宣传教育和劝说引导,减少违法建筑引起的矛盾、避免因违法建筑问题而造成的各类安全事故。

3、镇综治司法办:负责违建管理的法制宣传;配合镇拆违办调处矛盾纠纷,延伸“七合一”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执法部门的执法优势,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减少和杜绝“违法利益合法化”的现象。。

4、*派出所:负责确保拆违人员及周边人员的安全,要发挥辖区民警的作用,制止和查处妨碍公务和暴力抗法的行为。

5、其他职能部门: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配合工作,在配合中确保人员、工作、保障三落实。

七、工作制度

1、召开例会制度:每个月召开全镇土地管理工作例会,通报情况、分析问题、研究对策、落实任务。

2、劝说自拆制度:各村、社区建立一支干部、党员劝说自拆队伍,负责上级交办的自拆任务以及各村、社区自行巡查发现的违法建筑的劝说自拆工作。

3、督查抄告制度:镇拆违办对于各单位土地管理工作的完成落实情况,实行督查抄告,被督查抄告的单位由主要领导写好书面情况说明,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督查抄告纳入年终考核,直接与主要领导奖惩挂钩。

4、开展项目推进联系人制度:“定人、定岗、定责”的把拆违工作引入到征地拆迁以及项目建设中去,将拆违工作的震慑性和严肃性有机的结合到征地拆迁工作中去,努力减少各种拆迁的中间环节、降低拆迁成本和加快拆迁进度。

5、实施镇级违建整治制度:在实施上级部门的拆违整治宣传月(周)要求的同时,将每年的4月、7月作为整治月作为一种工作制度予以长期的实施,整治的时间、区域、类型可以不尽相同,主要目的是通过各种手段和方式多管齐下的整治,分阶段、分类型、分区域的打击各类违法建筑,从而达到遏止违法建筑的目的。

6、实施责任包干制度:在即查即拆包干的基础上,镇拆违办主要负责人身先士卒参与到包干中去,即查即拆队伍实行领导带班制,对于无法及时拆除的违法建筑落实专人包干,直至妥善处置为止。

7、执行“两违”跟踪制度:对重点违建以及重要信访违建实施定人跟踪制度,确保重点违建以及重要信访违建有专人跟踪落实,杜绝反复交办以及上级督办。

8、实行“两违”告诫问责制度:为了充分体现人性化管理,减少违建户损失以及降低政府强拆成本,镇拆违办将对违建户以及拆迁地块的特定拆迁户实施拆前谈话告诫。通过谈话告诫的方式,力争取得违建户和拆迁户的理解和支持,同时镇纪委等部门要对工作不力,处置不当的人和事实行问责制,依法追究责任的相关党纪和行政责任。

加强土地管理范文第5篇

同志们:

今天召开的土地管理工作会议非常重要,因为土地管理工作是一件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工作。20*年下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宏观经济调控的政策和措施,把土地和信贷作为两个“闸门”来抓,在严格控制信贷资金规模的同时,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大力加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清

理各类开发区,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去年4月下旬,国务院作出了暂停农用地转用审批半年的决定;10月21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简称28号文件。10月28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电视电话会议,总理作了重要讲话。随后,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并组成8个抽查验收组,对全国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60多个市、县进行了实地抽查,针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有关地区进行了整顿,并处分了相关的责任人员。可以说,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对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是前所未有的。为了认真贯彻落实28号文件精神,蓟县县委、县政府把土地管理工作摆上了突出位置,振清书记对土地管理工作非常重视,相继就严格土地管理、经营性土地实行招拍挂、矿产资源保护等问题作出了重要批示,提出了明确要求,并责令有关部门立即进行了坚决治理整顿。县政府及时召开了第27次常务会议,几位县政府领导和政府主要职能部门的负责同志一起,集中学习了国务院28号文件精神,就一些重点内容进行了研究讨论,同时结合我县实际,认真查找了当前土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下步工作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安排部署。今天,县委、县政府召开这么大规模、这样宽范围的土地管理工作会议,充分说明了对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刚才,金生同志对我县前段的土地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对下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就迎接国家“两部委”的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三个乡镇作了表态发言,讲的都很好。一会儿,振清书记还要做重要讲话,希望各部门、各乡镇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五点意见:一、充分认识严格土地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土地问题始终是现代化进程中一个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严格土地管理,既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确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长远大计,也是维护当前改革发展稳定良好局面的当务之急。第一,缓解或解决人多地少的矛盾,要求我们必须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我国耕地资源稀缺,在不到世界10的耕地上,承载着世界22的人口,我国面临的人地矛盾是世界上最尖锐、最突出的。从我县来讲,人均耕地面积1.01亩,比全国平均水平还少0.42亩。同时,耕地后备资源也严重不足,山区、半山区面积就占全县总面积的一半以上,加之随着人口的持续增加,人地矛盾将更加突出。因此,我们既要考虑满足当代人的需要,也要为子孙后代留下生存和发展空间。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保护和利用好每寸土地,决不能犯历史性错误,遗祸子孙后代。第二,走新型工业化、城镇化道路,要求我们必须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不可避免地要占用一些土地。如果我们不加强土地管理,不严格执行土地占补平衡制度,就会引发各种浪费土地资源的问题,使有限的土地资源越来越少。因此,只有管好用好土地,才能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确保工业化、城镇化所必需的土地供给,顺利推进中等旅游城市建设。第三,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好局面,要求我们必须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近几年来,我们始终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土地政策,按政策办事,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发展,维护了社会的持续稳定。但是,有的乡镇仍然存在着违规占地、浪费土地的现象。从群众信访反映的情况看,20*年,县信访办接待群众来信来访761人次,其中涉及土地问题的153人次,占总数的20.1,这个比例是触目惊心的。这些问题不解决,就会诱发各种不稳定因素,就会破坏我们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总之,严格土地管理制度,决不是半年的事情,也不是一年的事情,而是一个长远的事情,是一个根本大计。我们一定要认真学理的讲话精神,站在全局的高度,站在对子孙后代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严格土地管理的极端重要性,正确处理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保护耕地和发展经济的关系,真正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土地问题的决策上来,切实保护好土地资源。二、努力消除思想认识上的“两个误区”国务院电视电话会后,相龙市长特别提出要纠正两种错误思想:一是可以批地的观点,认为停止批地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可以松口气了;二是认为深化改革严格管理土地,我们的经济建设就有影响了,招商也不能进行了,消极地理解文件。这两种观点都是极端错误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的政策,强调区别对待,用法律的、经济的、行政的手段,完善管理制度,更科学、更有效地管住管好土地。我们要正确认识到,严格土地管理,不是限制我们发展,而是为了更健康地发展,就是通过控制土地利用规模,减少新的投资场所,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保护耕地,特别是要求我们一定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土地集约化利用的路子,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我们一定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正确理解中央政策,尊重经济

发展规律,顺应经济发展要求,采取积极的措施,在盘活存量土地、挖掘土地潜力、提高利用效率上下功夫,使土地管理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三、着力解决当前我县土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近几年来,我们始终严格执行土地法,坚持依法用地,依法管理,认真落实耕地保护政策,大力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特别是对国有经营性土地,全面推行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但是我们也要看到,一些历史遗留的问题正在逐渐显现出来,发展中仍存在着一些新矛盾、新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之一:土地市场的隐形交易问题。部分单位和个人对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不经过土地管理部门批准,不履行任何手续,私下买卖。有的利用行政划拨用地,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私自搞出租或进行经营性开发。这些行为既扰乱了我县的土地市场秩序,又导致了国有资产流失。这是国家土地政策绝对不允许的。以后,对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未经县政府批准不得转让,私下达成交易合同的,一律不予认可,不予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或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对未经批准现已形成经营性用地行为的,要限期改正;符合有关规定的,经处罚后补办出让手续。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必须经过县国规局预审,否则一律不予供地。问题之二: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问题。有的乡镇、有的部门在进行建设时,只是单纯考虑自身利益,不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顾城市总体规划,随意性建设,既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又影响了城市景观和城市总体格局。今后,对没有编制规划或者不按规划实施的,一律停止建设项目和用地审批。县内重点工程和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涉及改变土地利用性质、规模、布局时,确需调整规划的,必须经县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市政府批准。问题之三:耕地上的非农建设问题。有的乡镇以农业结构调整为由,擅自在耕地上发展林果业。有的村以发展养殖业为名,不制止而且鼓励农民在养殖小区内搞非农建设。对诸如此类的问题,县农委、土地和各乡镇的乡镇长及主管农业、土地的副乡镇长,要迅速调查摸底,提出治理方案。同时要严格防止类似问题的出现。问题之四:集体土地的私下出租或私自出让问题。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特别是山区乡镇的一些村比较严重,有的在一无规划、二无审批的情况下,以发展农家旅店或开发旅游项目为名,村干部私自将集体土地出租或协议出让给城市居民。对这种违反土地政策的行为要抓紧治理整顿。需要强调的是,发展农家旅店,是一件立县富民的好事,县委、县政府是大力支持的,并出台了扶持政策,但是一定要坚持“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原则,既要促进农家旅店的快速发展,又要依法维护正常的土地秩序。问题之五:私搭乱建等问题。此现象不管在城区,还是在农村都存在着,特别是景区道路,有的地区还非常严重。例子很多,大家都清楚。对城区、城乡结合部的私搭乱建、违章建筑等问题,由土地、市容部门和有关乡镇抓紧研究治理方案。对农村的私搭乱建、欺街占道等问题,由各乡镇抓紧制定治理措施。其中对于桥水库南岸的私搭乱建问题,县土地、公安、卫生、市容、别山镇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抓紧治理整顿,并随时将整顿情况向县委、政府办公室反馈。分析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最主要的原因是,一些乡镇和部门领导对土地政策认识不深、法制意识淡薄。因此,各部门、各乡镇要从主要领导干部带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熟悉和掌握国家的土地政策,严格遵守和执行土地管理制度。县土地部门要抓紧组织力量,对广大农村干部进行政策培训,从而把严格执行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转化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对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各部门、各乡镇要抓紧拿出具体的处理意见,逐步加以解决;对各种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提早防范,防止出现新的矛盾和问题。四、认真落实严格土地管理的各项措施一是要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要保护好基本农田。总理强调,这是当前最急迫、最重要的任务,必须实行特殊的保护。基本农田一经划定就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任何地方和单位不得随意调整和占用。符合法定条件确需调整和占用的,须报国务院批准,我们没有审批权,希望大家理解清楚。各部门、各乡镇一定要全面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严格执行“五个不准”,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基本农田的保护与监管,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确保耕地质量。二是要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法制意识,自觉遵守土地法律法规,特别是土地执法部门,要做到依法管地,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审批土地,不能弄虚作假,搞化整为零,拆分审批。要加强土地市场检查,严肃查处违法案件,按照“既要处理事,又要处理人”的要求,重点查处违法批地、乱占耕地以及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行为,非法占用的土地该收回的要收回,该复耕的要复耕。对违反土地管理法的政府工作人员,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强化对土地执法行为的监督,监察、审计,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实行有案必查、违法必纠、执法必严。对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要公开曝光、公开处理,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三是要加强规划管理。土地利用规划,对于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至关重要。对此,相龙市长逢会必讲。我们一定要严格执行市政府批准的《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蓟县县城总体规划》,尽快完善村庄和集镇总体规划。四是要继续加强土地市场的建设管理。继续严格控制划拨用地的范围,对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逐步实行有偿使用。严格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两种不同性质的用地,经营性用地的价格要由市场来决定,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开发或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必须按照市场价格补交土地出让金。任何地方都不得以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协议出让土地,不得随意减免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对违反土地市场管理制度、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和有腐败行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五是要依法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各部门、各乡镇要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的关于拆迁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和“十条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等费用。要认真落实市政府有关规定,抓紧研究被征地农民的保障机制。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如果农民有不同意见,首先要检查我们的工作方法、工作环节是否有问题,同时要耐心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对政策不清的,要解释清楚;对干部违法违规的,要坚决查处;对个别无理取闹、聚众滋事的群众,只要证据确凿,要依法严肃处理。要高度重视土地信访工作,出现群众信访,有关部门要立即组织深入调查,认真加以解决。六是要大力推行节约和集约用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增量,努力盘活土地的存量。认真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对那些淘汰类、限制类投资项目,要禁止和限制用地。大力推进土地利用的集约化,引导企业提高土地利用率。积极引进工业项目用地的竞争机制,通过竞争,促使企业提高土地利用率。鼓励和支持利用荒地、坡地搞建设,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基础设施和公益性建设项目也要节约合理利用土地。今后,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入产出率高和科技含量高的项目,要鼓励扶持,优先供地。五、切实加强对土地管理工作的领导严格土地管理的各项措施能否落实,能否把土地真正管住管好,关键在领导。要充分发挥土地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切实管好土地,为县委、政府负责,为人民负责。要层层建立土地管理责任制,逐级明确法人主体,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要建立耕地保护责任考核体系,明确责任目标,加强督查考核。要加强国土资源队伍建设,广大国土资源干部特别是执法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融会贯通,熟练掌握,坚持依法办事。要完善廉政建设机制,凡涉及重大用地事项、土地资产处理的,必须实行集体决策。要实行公开办事制度,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不断提高土地管理水平。同志们,让我们认真落实土地管理法,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为己任,高度负责,抓好落实,努力开创土地管理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