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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财政监管范文精选

加强财政监管

加强财政监管范文第1篇

一、围绕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过程,对采购项目实行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全过程监管

1、严格预算采购和方式管理,公开采购

信息,做好采购项目实施的事前监管。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对预算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经费来源、实施步骤等全面进行审核,对采购计划的申报、审批、实施全过程监控,从源头上规范采购行为。严格采购方式变更审批,对于采购人因特殊情况申请变更采购方式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依据,或召开专家论证会对特殊需求进行论证,依法从严审批。规范采购信息披露,建立了*市政府采购网,将所有政府采购方面的政策法规、办事程序以及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标结果等信息在指定的媒体上,提高采购透明度。2、加强评审专家的管理,重大项目现场监管,对采购执行过程实时监控。政府采购评审对整个采购活动起着决定性作用,而作用的发挥必须依靠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为此市财政局建立和使用评审专家库,实施对政府采购评审过程的间接监管。通过自主开发专家管理软件实现了专家资源共享和随机抽取。通过扩充专家数量、实施动态管理,提高专家的“数量”和“质量”。加强政府采购现场监管,对政府采购监管工作人员进行内部分工,各自负责对口单位采购项目的政策咨询、采购指导和项目现场监督,及时发现采购过程中的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3、加大国库集中支付力度,加强资金监管,建立政府采购合同鉴证备案制度,完善采购项目事后监管。进一步增强国库集中支付的力度,将政府采购资金直接支付给供应商,减少支付环节。加强资金审核,对采购人违反政府采购规定发生的支出拒绝支付。通过对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数据的分析,对年度内政府采购支出发生极少或违规采购项目较多的采购人进行专项检查。针对合同签订环节可能出现的擅自变更合同等行为,市财政局制定了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合同必备条款,同时要求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合同内容、价格进行鉴证,并在合同签订后送财政部门备案。

二、大力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努力提高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和绩效

1.强化服务、加强监管,构建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系统。政府采购管理系统的特点是按照采购项目的流程和步骤,围绕资金全过程流转进行管理和监控,并着力体现监管与服务并重的原则:采购人网上报送计划、委托,财政部门网上审批,采购中心网上分解计划,采购实施后及时将采购结构录入系统。此系统的实施,不仅省去了采购人过去纸质传输的程序,而且监管部门可以查询相关单位的采购信息和采购执行情况,使采购过程更加高效、透明。2.公开透明、规范高效,开发政府采购电子化操作系统。在采购的操作环节,*市政府采购中心积极尝试网上采购,一是网上询价系统。将规格型号标准、市场货源充足的货物如汽车、计算机等,通过网站采购信息,供应商网上报价,计算机自动确认最低价供应商成交。二是网上公开招标系统,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网上在线招标、供应商网上远程投标、评标专家网上评标。该系统通过了科技成果鉴定,并取得了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三、建立履约验收制度,高度重视供应商质疑投诉工作,强化政府采购质量监管

1.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履约验收。市财政局将政府采购质量监管作为一项专项工作,建立与工商、质监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共同加强对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和质量验收管理工作,制定了《*市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和验收管理办法》、《*市政府采购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对采购人验收、付款进行了规范和指导;建立财政和质监部门对政府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联动制度,共同构筑政府采购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网络。市政府采购中心也出台了《加强政府采购货物抽查验收措施》,设有专门的部门负责接受质量和服务方面的反映,对违规违约供应商进行处理。2.通过投诉处理,保护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违规采购行为的监管。我们十分重视政府采购供应的投诉处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处理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过程中做到讲程序、重事实、依法律。几年来共协调处理各类纠纷三十多起、投诉7件,保护了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了政府采购活动规范有序进行。同时,通过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并对薄弱环节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促进采购行为进一步规范,发挥以点促面的作用。

加强财政监管范文第2篇

一、政府投资财政监管的内涵

政府投资,是指利用市本级财政预算内资金及其他财政性资金全额投资或部分投资的固定资产投资。按照投资形成的来源不同,可划分为:网文章找范文,到网

(1)市本级财政预算内安排的投资;

(2)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和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按规定用于基本建设的投资;

(3)上级部门专项补助的基本建设投资;

(4)现有国有资产存量安排的投资;

(5)用于基本建设的其他财政性资金。

政府投资财政监管是政府赋予财政部门的一项基本职能,是财政财务监督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财政部门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中心,运用科学的技术、方法和手段,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经济行为所进行的管理和监督,以达到规范项目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的目标。按照项目实施的基本程序,政府投资财政监管工作可分为资金筹集、预算分配、进度拨付、使用监督、财务决算、效绩评价六个阶段。

适应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管理的要求,政府投资要逐步减少对经营性项目建设投入,转而增加对非经营性项目,特别是公益性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这些公益性事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往往没有直接经济效益或者微乎其微,没有社会资金愿意介入,不能通过市场规律自发调节,原创:但却涉及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有着重大的社会意义,只有通过政府强制集中和二次分配一部分经济资源来建设解决。而财政则在其中扮演着社会资金二次分配执行者的角色,因此政府投资项目财政监管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二、当前政府投资财政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论证工作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一些项目受政治或领导意图等非正常的因素影响,不能够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不重视项目可行性论证,拍脑袋定项目,盲目建设,致使项目建设的先天不足,出现了“匆匆上马,匆匆下马”的怪现象或出现“骑虎难下”的尴尬局面。

2、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得不到严格执行。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是年度支出预算的重要做成内容,是经人大通过法律程序批准的,它的执行具有法律的严肃性。实际执行中不同程度存在着任意扩大投资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更改既定设计的情况,致使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三算”之间得不到相互控制,导致建设资金不足、工程款拖欠的被动局面。

3、项目法人责任制得不到充分体现,政府投资监管的客体——建设单位,其会计主体不明确,会计权利和责任得不到充分的落实。目前,我市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由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管理,另一种更普遍的方式是设立专门的临时性机构进行管理。前一种方式一般只适用于一些投资规模较小、建设周期比较短的项目。这些项目的管理工作已列入该部门日常的的工作之中,其工作成效的考核自然也并入了对该部门的考核之中。而后一种方式主要是针对一些投资规模比较大、建设周期比较长、社会效益影响面比较广的政府重点工程,一般都是采用成立项目建设指挥部的管理形式,这些临时机构的设置对于加强工程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是建设指挥部成立后,管理人员都临时从各职能部门临时抽调组成,没有相对稳定、相对独立的项目法人,人员管理松散,项目管理成效考核对这些临时机构没有约束力,人为地形成管理真空,从而形成项目开支分散,没有集中的成本核算,只管工程进度,不管钱从那儿来,只管项目建成,不管竣工决算的不良局面,造成政府投资财政监管的被动。

4、没有建立统一的绩效考核制度,是造成财政资金浪费的根源。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大都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时效性强,往往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再加之受建设机构临时性的制约,一些工程建设管理者只片面追求数量、追求高标准、追求大而全、快而美,不考虑资金的使用效率,不能处理好质量、进度与效益、成本之间的关系,致使项目建设在抢工期、创一流的同时,超规模、超标准,造成大量的资金浪费,大大降低了政府投资效益。

三、加强政府投资财政监管的应对措施

(一)建设前期,应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保证项目决策的科学性、民主化

1、严格政府项目审批程序。

政府投资项目要严格按照《财政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进行管理。项目立项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应该先由市发改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初审,经同级政府审定同意后,由市发改部门批复,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2、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保证项目决策的科学性、民主化。

拟建项目要建立项目课题研究或项目规划研究制度,以课题和规划前期带项目前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要详尽成熟,要建立完善重大项目实施前公示制度,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除了要求中介机构评估咨询、专家评议等环节外,还应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3、要严格基本建设预算支出管理。

用于农业、水利、林业、环保、交通、城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政法、党政机关等项目建设的财政性建设资金,要统一纳入建设资金年度计划。财政性建设资金计划按分工由项目主管部门提出,并会同财政及有关部门协商平衡后并报政府审定,审定后的计划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经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具有法律效力,项目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已经批准,必需严格按照批准的规模、标准、内容进行设计、建设,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得擅自变更。

(二)建设期内,要严格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完善资金拨付程序。

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先由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提出项目资金拨付意见,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照项目年度投资计划、项目建设程序、基本建设支出预算、项目建设进度的“四按”原则拨付建设资金。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查前,财政部门拨付的用于建安工程的财政性建设资金总额应控制在90%以内,尾款待竣工财务决算审批并通过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后按规定拔付。

2、大力推行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

政府投资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绿化苗木、拆迁评估等,凡是能进行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的,都要研究制定相应的招标办法和操作规程,纳入招标投标管理机制。要进一步推行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预结算审查中介机构招标投标制度,把竞争机制纳入审价市场管理,进一步明确预结算审查各方的权、责、利,提高审价机构的风险意识,保证结算审查的公平公正。

3、加强项目建设期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要加大项目建设期间的资金监管力度,政府重点工程应该建立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审计、监察、政府采购、工程质量监督等部门要现场勘查、现场测量、现场签证,监督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结算审查等的招标投标工作,做好与项目单位的工作衔接,随时做好现场监督服务。

4、研究制订《政府投资项目设计变更和隐蔽工程签证管理办法》,从制度上遏制项目建设中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现象,保证政府投资效益的最大化。

(三)建设完成后,要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工作

1、要重视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竣工验收是一个项目建设的结束,同时也是一个项目运营的开始,一个项目建设的好坏,质量高低,花了多少钱,对环境的影响,对社会公众的作用等等都要通过竣工验收体现出来。政府投资项目建成后,应当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或扩初设计)、施工图以及现行工程技术验收规范等文件资料,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2、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应当严格按规范进行。

竣工验收前,应先进行施工质量、消防、环保、绿化、市政等单项验收。规模较大、较复杂的政府投资项目,还应当先由建设单位组织对项目进行初步验收或交工验收。

3、严格工程预结算管理。

政府投资项目建成后应当及时编制竣工结算。未经审定的工程结算不能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不得办理竣工财务结算。

4、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工作。

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做好竣工财务决算工作,按项目隶属关系报送财政部门审批,审批后的竣工财务决算作为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以此为依据登记和考核新增国有资产。未按规定办理财务决算编制和审批手续的,财政部门不拨付预留的余额资金,不办理竣工项目新增资产移交手续。

5、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

要组织有关部门及早建立政府投资效绩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评价制度,要有选择地对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后评价,全面评价项目实施后综合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制订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推行项目“代建制”

2004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代建制”是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新模式,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代建制”突破了旧有的管理方式,使现行的“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四位一体的管理模式,转变为“各环节彼此分离,互相制约”的模式。

加强财政监管范文第3篇

一、20*年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狠抓增收节支,确保收支平衡,全面完成年度收支目标任务

我局按照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财政收入增长目标,认真落实各项收入任务,明确考核奖惩措施,强化征收管理,积极组织收入。采取了一系列节支措施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最大限度地支持了农业、扶贫、教育、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社会事业的发展,确保了重点支出的需要。

1、收入完成情况。20*年,在严重的低温冷冻、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影响下,在溪洛渡水电站转为筑坝阶段后地方计税投资额逐年减少、服务行业不景气的情况下,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预计可完成8280万元,为年初预算7800万元的1*.2%,比上年决算数6738万元增长23.9%,再创历史新高。

2、支出完成情况。全县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预计完成70000万元,比20*年的48438万元增加21562万元,增长44.5%。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三农”和教育、卫生、公共安全、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的支出。筹措拨付资金730万元支持云荞水库、莲峰水库和长海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及时下达基层政权建设配套资金190万元,用于乡村两级办公楼修建;累计拨付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053万元(全部为县级财力投入);完成农林水事务支出6479万元,重点支持了农业科技、烤烟生产、重大动物防疫防治、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村人饮安全工程和19个自然村新农村建设;累计拨付扶贫资金1681万元,支持了整村推进工程、劳务输出、易地移民安置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筹措资金1050万元,加大对林产业、魔芋产业、畜牧产业的培植力度;社会保障及灾后恢复重建支出8000万元;教育、卫生支出分别实现9819万元、4462万元,保证了教育两免一补和“普九”专项资金的落实,切实加强了对卫生设施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事业的投入,公共安全支出1950万元。真正使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了广大人民群众。

3、全县财政收支的特点。从总体上看,20*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正常,呈现出收入增势强劲、支出进度有所加快、重点突出、到位及时的特点。从收入情况看,财政收入继续保持持续增长态势。从支出情况看,结构有所优化,重点突出,支持了教育、交通、能源、生态环境等重点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建设;围绕新农村建设,积极支持农业不断增效、农村稳定繁荣和农民持续增收,增加社会事业投入;积极支持社会公益事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是财政收入继续保持持续增长态势。20*年,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同时增长,全县净上划中央两税增长27%,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5.8%,主要是受税款过渡账户取消而一次性清理入库历年税款这一非正常增收因素的影响较大。从构成上看,税收收入占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87%,非税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的13%,其中主体税种占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64%。

二是收入入库进度不均衡,呈现前高后低状况。全年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月份之间的入库数差距较大,入库不均衡,影响了支出进度。

三是资金筹措力度进一步加大,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按照“一要吃饭、二要建设、三要科学发展”的方针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合理安排支出预算,保证了干部职工工资的正常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需求,保证了事关群众生存、发展的民生支出以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支出。

(二)努力深化财政管理改革

20*年,按照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和透明理财的要求,我局进一步深化各项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动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一是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全县财政拨款单位全部按规定编制了部门预算,编制面达到了100%。二是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对全县101家预算单位基本账户和专用账户进行清理,全面掌握了账户资金使用明细情况,并正式启动了县本级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工作。三是加快推进“金财”工程建设,保证了局域网和财政纵向广域网的畅通,促进了财政网络信息化管理。四是切实开展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坚持预算管理权不变、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财务审批权不变,进行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基本杜绝了乡镇乱收费、乱花钱、乱进人、乱举债的现象,从根本上堵塞了收入截留、流失和支出挪用、浪费的漏洞,为解决乡镇财政困难创造了条件,极大地提高了县乡财政管理水平。

(三)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巩固了农村税费改革成果

20*年,按照上级确定的在基本完成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县乡财政管理体制三大农村综合改革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农村综合改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重点推进,逐步规范和完善政策措施,认真做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全县1342个自然村,已申报财政奖补项目276个,已审批奖补项目268个,项目总投资1362.49万元,涉及14个乡镇,98个村民委员会,268个自然村,占自然村总数的20%,受益农户2.1万户,受益人口7.6万人。农民筹资69.*万元,筹劳18.24万个标准工日,筹劳折资457.99万元,社会各种捐资109.57万元,拨付财政奖补资金98万元。

(四)农业综合开发成效显著

20*年,在国家、省、市农发办的关心、支持下,我县农业综合开发全年完成项目建设总投资549.5万元,其中:完成财政资金431.8万元,群众自筹资金(包括投工投劳折资)113万元。在总投资中,完成蒿枝坝灌区中低产田改造项目投资455万元;完成自然灾害损毁工程项目投资94.5万元(其中:完成渠道建设24.579公里,小型蓄水工程完成52件);在溪洛渡、黄华、务基等乡镇营造农田防护林黄金梨、核桃、花椒、龙牙楤木共4326.5亩;在溪洛渡镇白沙村配套修建沼气池60口540立方米;完成自然灾害损毁工程修复项目渠道建设2890米、完成小型蓄水修复工程26座,修复农用机耕路1.5公里,修复桥涵一座。

(五)切实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县政府采购中心和政府采购监管办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紧紧围绕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节约财政资金两个中心,采取措施逐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巩固改革成果,努力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全年共举行了7期政府集中采购,实现采购规模580.18万元,节约资金76.66万元,节约率13.21%。

(六)认真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认真落实上级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完善财政部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工作重点,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强化财政廉政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推进财政监督机制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督检查,狠抓任务落实,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深入推进财政部门监督检查工作。对“普九”、社保、灾后恢复重建、涉农资金进行了全面检查。

(七)切实做好社会保障工作

一是加强救灾资金管理,认真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严格执行恢复重建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拨付上级划拨的灾后重建资金,切实加强救灾资金的管理。对救灾资金的分配、投向和使用进行严格审查,并开认真组织展阶段性资金检查审计工作,严格执行救灾资金使用报告制度。对救灾资金实行专人、专户、专账管理,直接兑现到农户。

二是积极拨付救灾资金。我县在收到上级财政部门下拨的救灾补助资金后,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及时按照资金指定用途,严格按照限时办结制的规定将资金划拨到各受灾乡镇及有关单位。全年已划拨上级各项救灾补助资金和县级各类救灾救济资金8000万元。

三是加强各项社保基金的管理,确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年终累计余额达6000多万元。在确保征收机关做到应收尽收的同时,还监督经办机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严格支出管理,防止不合理的支出,在严防随意扩大开支标准和范围的同时,还切实加强自身的财务管理。在自身的财务管理中,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们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进行财务管理,严格实行银行印鉴分离,确保社保资金的绝对安全。

(八)经建工作成效显著

20*年,我局切实加强国债资金和其他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的管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预算、资金落实等前期工作,规范财务行为,严格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好在建项目的追踪问效。对竣工的项目,积极参与和配合相关部门按规定做好建设工程的验收、竣工结算,资金管理工作。

(九)积极开展清查预算单位“小金库”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小金库”清查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清查预算单位“小金库”工作。在全县重点检查了28个单位,对各单位存在问题分别进行了处理,重点检查发现违规资金58.9万元,清查纠正划转还原相应资金账户,并入相关账目核算管理。

二是大力加强收费项目管理,向收费单位发放《财政征收委托书》,明确收费单位合法收费行为;收费单位依据市物价局《收费许可证》确定的收费标准,依法行使具体的收费行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自行设立和扩大收费标准和范围,同时执收单位不得擅自对收费实行减收、缓收及免收,有效的制止了乱收费,提高了政府调控能力;三是“以票管费”加强收费票据管理,从源头上制止乱收费。收费票据从购领到使用、回收、销毁等环节上严格把关,实行票据管理和征收管理紧密结合,对不具备票据领用条件的单位决不供应票据,从源头上遏制乱收费等违法行为。

(十)认真抓好会计管理工作

一是圆满完成了20*年度全国注册会计师、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以及会计从业资格报名及考试工作;二是为20*年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的21名考生办理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三是对全县《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进行清理和注册登记,全县共有700多名持证人员,目前已清理和注册500多本证书。

(十一)切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认真落实责任制。县财政局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并认真贯彻落实年初与县政府签订的《责任书》。

三是进一步加强了风险意识教育,强化内部监督,努力构建财政干部“不想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的“三不”工作体系。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对外宣传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以“贴近中心工作、增强服务功能”为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我县财政系统各时期开展的重点工作为突破口,积极主动公开财政政府信息。

二是利用《*财政》加强财政宣传工作。20*年,我县财政信息完成情况较好,截止目前,共财政信息45条,被有关部门采用18条,其中:省级1条,市级6条,县级12条。

三是积极协助市财政局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了全市财政系统网络技术培训会议在我县顺利召开,树立了*财政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

二、存在问题

20*年,尽管我县财政收支情况同比完成较好,做到了保工资、保稳定、保重点支出,但与全县发展和改革的需求尚有差距。目前,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我县属部级贫困县,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基础设施脆弱,财政收入增长后劲不足,财政增收压力增大。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起步晚,管理还不够规范。

(二)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刚性增支和政策性减收愈加突出,比如政策性增资和增员增资保障经费支出将进一步加大。

(三)重点建设投入逐步增加。县级财力难以满足支出的需要。

加强财政监管范文第4篇

一、实行涉农专项资金公开制度

涉农专项资金,指中央和省、地、县安排的用于支持农业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农村公路修建、基本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三小”水利、农村饮水安全、病险水库治理、沼气建设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涉农补贴资金,扶贫、救济、救灾、农村五保供养、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易地移民搬迁资金,退耕还林(草)、天然林保护、石漠化治理等生态建设资金,“雨露计划”、“阳光工程”等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用于农村的教育、卫生、文化、科技事业发展资金等等。各涉农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在涉农专项资金安排后15日内,将涉农专项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等情况列出清单,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广播、电视等方式在项目区向群众公开有关信息,让人民群众知晓,接受社会监督,涉农项目实施结束后15日内,要向群众公布实施情况。项目实施时间超过一年的,要在项目实施中期,择时向群众公布实施情况。

二、实行涉农专项资金报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制度

乡教育、民政、财政、劳动保障、交通、水利、农业、林业、卫生、扶贫等部门,要按照凡涉农项目必报纪检监察机关备案的要求,把当年涉农专项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包括本级匹配)、项目安排去向、实施单位等情况在项目安排后的15日内和涉农项目实施结束后15日内报乡纪委备案。纪检监察机关和涉农专项资金管理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和条块管理的原则分别建立项目资料档案,并对项目进行跟踪。

乡纪委要督促涉农专项资金管理部门认真执行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要会同财政和有关职能部门定期、不定期的对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和涉农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促进涉农项目的顺利实施,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套取、贪污、私分涉农专项资金的,要一查到底,依纪依法作出处理。

乡纪委要把监督检查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核查,及时掌握涉农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执行情况,发现问题要认真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乡党委、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加强财政监管范文第5篇

——市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的做法

近年来,蓬莱市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不断加大“收支两条线”管理力度,先后开展了清理收费和罚没收入、整顿银行帐户、执行票款分离等一系列工作。经过清理、规范,财政性非税收入管理得到根本性的加强。

一、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的做法,

㈠实行非税收入银行代收,全面落实“票款分离”、“罚缴分离”管理办法

为了搞好“票款分离”推行工作,我市出台了《蓬莱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款分离”票款分离管理办法》,按照“财政统管票据、单位行政执法、委托银行收款、资金直缴财政”的征收管理原则,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开始实行银行代收制度。主要措施为:一是撤消执收执罚单位的收入过渡帐户;二是按照主管部门、执收单位、资金性质、管理类别对所有收费项目编制了统一编码,输入银行代收网络和财政数据库中;三是对执收执罚单位发放《缴款通知书》,将收据分为《手工收据》和计算机打印的《电子票据》,《电子票据》发给代收银行,《手工收据》发给经批准的现场执收单位;四是明确缴款程序:缴款人持执收单位开具的《缴款通知书》,到代收银行网点缴款,银行收款后打印《电子票据》给缴款人,信息即时传给财政局数据库,资金存入财政收款户,缴款人持《电子票据》到执收单位办理业务;五是利用代收银行已有的计算机网络,将各网点代收费信息进行归集,在财政局建立代收费信息数据库和利用收费信息的局域网。

㈡加强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全面实现“以票控费”

票据管理是财政控制和监管非税收入的重要手段,是管理非税收入的源头工作。我们规定,单位购买票据必须凭《收费许可证》办理《票据准购证》,按照“限量供应,验旧领新,以一兑一”的要求,核发票据。对已开具票据的收费、罚款资金必须全额上缴财政,凡收缴不符的,停止供应新票据,并查明情况,限期处理。

㈢做好日常稽查和专项检查工作,促进“收支两条线”规定全面落实

我市建立有专门的非税收入稽查队伍,设立有举报电话,每年都根据年初制定的稽查工作计划和群众举报案件开展稽查工作,对于擅自设定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收费不开票、资金不上缴等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的行为,及时进行严肃的查处和纠正。通过日常和专项等各种形式的检查工作,杜绝了财政资金的流失,维护了政府形象。

二、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取得的成效

㈠有效地遏止了乱收费,杜绝了坐支挪用等违纪问题的发生

由于我们取消了各执收执罚单位的收入过渡户,全面清理整顿了银行账户,严格控制了收费票据,对收费项目实行统一编码管理,推行和完善了银行代收,同时加大了对非税收入的监督检查力度,使自设收费项目、自制收费票据等乱收费行为,以及收入不上缴、私设小金库、坐支挪用等违纪现象得到杜绝。目前,我市“票款分离”推行率达到了100%。

㈡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应收尽收,增加了财政收入

收费资金通过银行代收网点直接存入代收专户,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应收尽收,促进了财政收入的大幅度增长。2003年,全市非税收入达到13554万元。

㈢财政专户收入的大幅度增长,为近几年筹措城建资金创造了较好的条件

伴随着我市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建资金缺口相应增大,我们一直在探索一条多渠道筹措城建资金的路子,举债发展成为最主要的方式之一。实行银行代收后,各商业银行都看到了我们财政资金大幅度增长的实际情况,使得举债筹措城建资金的工作进行地比较顺利,保证了各项重点工程的顺利进行。

三、目前还存在的问题

㈠票据管理上还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是部分经营性收费在使用票据上的问题。监管票据是掌握执收单位资金情况的重要手段。目前,经营性收费一般使用税务票据,但是,这些执收经营性收费的单位有许多还需要财政供给资金,财政在编制预算时,由于对这些单位的综合资金状况不能全面了解,导致部门预算在执行时有脱节现象。其次是财政内部票据问题。目前财政内部票据基本分为收费票据和统一收款收据两种,由于群众对这两种票据的功能认识还比较模糊,分辨不是很清楚,容易造成混淆,一定程度上会冲击“收支两条线”改革。

㈡城市资源性收入管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随着经营城市工作的开展,城市资源性收入管理被提上日程,经过我们几年的努力,目前土地收入管理已得到规范,但是其它城市资源性收入,如占用城市道路停车收费、户外广告经营权收入、公交线路经营权收入等,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管理,这也是我们今后工作的一项重点。

㈢实行“收支脱钩、收罚脱钩”后,部分执收单位积极性下降

“收支脱钩、收罚脱钩”是“收支两条线”改革的必须步骤,有利于从根本上治理乱收滥罚现象。但是,由于这项工作才刚刚开展,许多配套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一些单位的征收动力不如从前,收入出现了下滑现象。财政由于缺乏必要的监控手段和相应的处罚措施,对这种现象还很难控制。

四、对策和建议,

㈠继续完善票据管理

对于经营性收费使用票据问题,建议能够明确规定凡需财政供给资金的单位,一律使用财政票据,至于应缴纳的税金,可以由财政向税局划拨,确保财政和税务的监管都能够到位。

㈡大力组织城市资源收入,拓展城建资金收入渠道

巩固和拓展的城市资源收入除土地收入外,其它渠道包括:停车场拍卖;电话亭、书报亭、户外广告经营权拍卖;交通资本运营,如公交车辆市区经营权拍卖;文化资本运营,如老街开发权、广场开发与经营;旅游资本营运,如出让部分旅游景点经营权;体育资本营运,如体育场馆建设与经营;路桥冠名权拍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