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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教育开展的必要性

劳动教育开展的必要性

劳动教育开展的必要性范文第1篇

我市劳教所作为一所专门收容吸毒类劳教人员的戒毒劳教所,如何结合吸毒类劳教人员的心理特点和教育矫治规律,探索封闭式、半开放式、开放式等多样化的管理方式;如何更新思想观念,全面推进劳教戒毒工作创办特色,实现教育内容和方法的科学化;如何探索戒毒矫治新模式,提高教育矫治质量和吸毒类劳教人员的毒瘾戒断率等等,这些都是广大劳教工作干警应该努力思考、积极探索的问题。

劳教场所面对新的挑战和机遇,要体现劳教场所的教育挽救功能,把劳教工作办出特色,显示其教育矫治的本来面目,就要探索适合劳教工作的特色教育,即开放式教育模式,以达到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之目的。开放式教育模式作为一种以社会为基础,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注重提高劳教人员社会适应能力,着眼于解教后顺利回归社会、融入社会的教育模式,必将成为劳动教养教育工作的发展趋势。

一、开放式教育模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是提高教育挽救质量的内在要求。教育挽救是一种再教育活动,劳教人员在劳教所这一特殊学校里,接受学校对他们所进行的再教育活动,从而改变他们错误的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这种再教育活动的特点是强制性、开放性、适应性。对劳教人员的教育挽救,是在严格管理、文明管理的条件下进行的,为此,劳教所为了保证教育挽救目标的实现,就要制定教育的各项制度,规范教育的内容、方法和措施,监督指导劳教人员接受教育。而强制性必须是与劳教人员自觉接受教育相结合,二者是对立统一,相互转化的。没有教育的强制性,就不能促进劳教人员自觉接受改造,而强制性教育只有在劳教人员自觉接受改造的前提下,才有实际意义和取得应有的效果。但是教育挽救又有较强的针对性和适应性,针对劳教人员这一特殊的群体和人民内部矛盾的性质,仅强制性不行,封闭保守的教育方式也是行不通的,只有选择开放式的教育,才是打开劳教人员心灵的钥匙,在更大程度上凸现了劳动教养的人性化,也才具有特色。劳教工作以提高劳教人员的教育挽救质量为中心,而教育的目的和教育挽救质量的高低,最终是要劳教人员解教后回归社会,接受社会的检验。传统的封闭式教育模式和社会相脱节,在很大程度上给劳教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增加了障碍。实践证明,劳教人员在矫治过程中所表现的形形的问题,往往来自各个方面,有的是劳教所内其他劳教人员不良思想、行为引起的,有的是社会形势的变化引起的,有的是由于家庭变故引起的。对于这些问题,仅靠原有的封闭式教育是很不够的,还必须依靠社会力量的有效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开放式教育模式即是以社会为基础,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有利于劳教人员更多的接触社会,为劳教人员适应社会提供机会,更符合劳教工作“提高教育挽救质量”这一要求。

(二)是创办劳教工作特色的客观需要。劳教工作办特色,提出了教育工作要实现科学化的目标。传统的封闭式教育模式严重滞后于社会教育发展的水平,已不能适应这一要求。开放式教育模式与社会教育接轨,在相互借鉴和融合中,有利于提升教育工作的档次和教育水平。同时,开放式教育模式着重于培养劳教人员综合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提高教育质量,减少和预防重新违法犯罪,更符合教育挽救工作的基本规律和社会进步的趋势,更能体现劳教工作特色,与教育工作科学化的目标相一致,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劳教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三)是加强民警队伍建设的有效途经。一方面,开放式教育模式作为一种全新的教育理念,对民警队伍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迫使民警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以适应开放式教育模式的需要;另方面,劳教场所由于受体制束缚,无法按照社会办学标准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开放式教育模式的推行必须依托和吸取社会教育资源,民警在这一过程中,通过和社会上的专家、学者、专业教师的学习和交流,有利于自身素质的提高。

二、构筑开放式教育模式的探索与设想

(一)教育模式应从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化。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劳动教养教育体制,关键在于教育模式的设置。对劳教人员的教育,实行封闭式教育与开放式教育相结合,教育模式从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化。根据劳动教养的法律法规,对劳教人员的教育,现行采取的是相对封闭式的教育方法,其特点是:劳教场所利用全封闭的特定环境,依法实施强制性教育手段,有助于劳教人员认罪认错、服管服教、矫治恶习,有效地对劳教人员进行行为养成,使他们能严格约束自己,遵纪守法。但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以德治国进程的加快,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逐步扩大,对具有中国特色的劳动教养制度越来越引起世人关注。因此,为适应社会的发展,劳教立法已迫在眉睫,对劳教人员的教育矫治将进一步加强。创办劳教特色,使之成为社会文明发展的窗口,要求劳教场所对劳教人员的改造目标应由过去的“收得下,管得住,跑不了”调整为“收得下,不想跑,矫治好”。为此,为提高教育矫治效果,就必须实现劳教场所教育模式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化。

(二)挖掘所内资源,夯实开放式教育的基础。劳教所是劳教人员教育的主阵地,要充分发挥劳教所在教育中的作用,注意所内教育的开放化:一是内容的开放化。要紧密联系社会形势、围绕社会生活,组织劳教人员开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例如,每年6.26国际禁毒日期间,组织开展“抵制,参与禁毒,珍爱生命”等主题教育活动。通过观看专题教育片、举办演讲比赛、文艺汇演等多项活动进行禁毒集中宣传教育;二是形式的开放化。努力改变传统说教式的教育形式,克服教育工作中强制灌输的倾向,引入互动性教育机制,采用在民警的咨询、协调下,劳教人员自主设计、自主组织、自主评价开展活动的方式。例如,可以组织劳教人员进行文艺汇演,无论是节目的挑选,还是舞台主持,抑或服装的设计,都由劳教人员自己完成;三是主体的开放化。就是在活动中注意加强劳教人员之间、民警与劳教人员之间的交往和沟通,以培养劳教人员之间、民警与劳教人员之间的良好情感。譬如,在组织劳教人员文艺汇演过程中,民警就可与劳教人员共同创作、编排节目,同台演出;四是手段的开放化。要充分利用现代化媒体开展教育工作,可建立电教中心,定期播放爱国主义教育专题片、禁吸、戒毒专题片和时势新闻等节目,以及全面反映劳教场所变化和劳教人员生活、学习场景的资料片、录像等,有效地发挥电化教育直观、形象、快捷的功能。

(三)联合社会办学,搭建开放式教育模式的平台。积极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开展教育工作,可以有效地弥补所内教育存在的缺陷。一是与地方教育局、中小学合作开设劳教人员脱盲班,在劳教人员中扫除文盲及进行小学、初中文化补习。对劳教人员的基础教育可纳入国民教育计划的范围,采取劳教学校与地方区域内学校联合办学的形式进行;二是与当地的劳动就业部门联系,聘请专业教师来所上课,对劳教人员进行电脑操作、家电修理、机动车驾驶、水电工操作等技术培训,并由地方劳动就业培训中心考核,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进行职业技术教育,可使劳教人员自食其力,提高解教后的就业能力,减少其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性,也能促进劳教生产的发展。

(四)抓好社会帮教,拓展开放式教育的空间。注重发挥“劳教所—劳教家属—帮教部门”三位一体帮教网络的效应,多渠道、多层次地借助社会力量开展帮教工作,建立双向互动的帮教格局。一是加强与地方社会帮教工作机构和部门的联系与沟通,积极提供帮教素材和人员,邀请来所帮教。在帮教过程中,应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对劳教人员的重大改造表现,和劳教人员因发生重大家庭变故而出现情绪波动等情况要及时沟通,请求帮教部门协助做好教育矫治工作;及时就安置帮教政策、就业途径和信息等方面进行交流沟通,衔接好劳教人员回归社会后的安置接茬帮教工作。二是要积极邀请专家学者、社会知名人士、法律工作者等来所开展形势教育报告会、法制讲座和法律援助,丰富劳教人员多方面的知识;三是要通过劳教亲属座谈会、联欢会、亲情电话、通信会见等多种形式,积极动员劳教亲属来所帮教,用亲情温暖、巩固教育成果;四是要充分利用教育转化典型和现有的法制教育资源,到地方学校进行现身说法,积极回报与服务社会。积极利用社会帮教工作的互动性,来提高帮教效果,拓宽帮教领域,让劳教人员对自身价值有重新认识,以推动开放式教育的发展。

(五)开展心理矫治,创新开放式教育的载体。劳教人员普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要针对这一情况,在进行开放式教育的过程中,积极探索对劳教人员特别是吸毒型劳教人员的心理矫治工作。可聘请心理专家在劳教人员中开展心理测试、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也要积极培养场所自己的专业人才,邀请专业院校老师对基层民警培训。在所内建立心理咨询室,开展心理咨询和治疗。建立心理档案,制定心理矫治方案,开展跟踪矫治,尝试把心理学知识运用到管教工作实践中,以配合开放式教育的开展。

三、进一步推进开放式教育模式的主要对策

(一)解放思想、更新思想观念,从传统模式、习惯做法中解脱出来,充分认识构筑开放式教育模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根据教育矫治的实际需要和劳教所的实际条件,确立各个阶段的具体工作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期规划和短期方案,推动开放式教育模式构筑。

(二)通过制度建设,既要明确劳教机关对构筑开放式教育模式的责任义务,又要争取社会有关部门和单位把支持和关心劳教工作纳入各自的职责范围。要会同教育、劳动、民政、公安、妇联、共青团等职能部门和群众团体,把支持和关心劳教工作纳入各自的职责范围,逐步建立和完善相互联系、相互支持的工作方式、工作制度,把对开放式教育模式的有关内容进行明确,加强对构筑开放式教育模式的有效保障。

劳动教育开展的必要性范文第2篇

一、大学生劳动法律教育的必要性

大学生在小学、初中、高中阶段也进行过一定的法律教育,但是由于在大学以前阶段,学生一般都是未成年人,因此学校法律教育的内容一般为治安管理处罚法、交通安全法、宪法、刑法和民法的相关内容,基本不涉及劳动法的任何内容,所以大学生在大学以前阶段的劳动法制意识是一个空白。虽然大学阶段开设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但对于劳动法的内容只在教材的第六章(职业道德与法律)中用很少的篇幅谈及了劳动法的原则、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和处理劳动纠纷的途径。就教材而言,涉及的内容很少,而且只是介绍了劳动法一些基本原则,只论述了很少的表面内容,学生很难系统了解劳动法的基本内容。虽然《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在2010年做了修订,但没有增加新的《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内容,因此还是很难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达到对学生进行系统的劳动法律教育的目的。所以无论从大学生以前的法制教育和大学期间的法制教育,都缺失劳动法制教育。现实中很多大学生缺乏劳动法律的知识,主要表现为学生知道有劳动法,但对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内容知道的很少,如签订劳动合同注意的问题,在合同履行中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争议发生后如何处理等等问题,根本一无所知,表现了劳动法律意识的缺乏。在法律实践中涉及大学新毕业学生的劳动争议纠纷,主要表现为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很多条款对自己不利,而毕业生根本没有通过补充条款加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知道如何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仲裁请求;对劳动仲裁程序几乎一无所知,造成了自己的劳动权益不能得到仲裁的支持。从大学生劳动法制意识现状、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和大学毕业生的劳动维权水平来看,各类高校都应开展劳动法律教育,这样可以保证大学生毕业后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劳动权益,同时也可以使大学生在兼职时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大学生劳动法律教育的开展

对大学生进行劳动法律教育,关键是如何开展的问题,一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虑。

(一)大学生劳动法律教育的主要内容

对大学生进行劳动法律教育其主要内容应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一)、(二)、(三)为主要内容,重点是《劳动合同法》基本内容,因为《劳动合同法》基本包括了劳动法的内容,且是最新颁布的劳动法律,其实用性和针对性较强,更便于学生的理解和掌握,同时也是为了学生毕业以后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

(二)大学生劳动法律教育的具体内容

1.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主要介绍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是如何规定的,以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约束力的要求,使学生明确哪些情形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哪些情形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使学生知道提供劳动在什么时候学会用劳动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要说明学生兼职权益受到伤害时如何保护自己权益的问题,要向学生介绍雇佣合同、承揽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介绍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请求的注意事项和个人权益保护问题。

2.劳动合同订立的基本规定。在这一部分中,要详细介绍设计劳动合同订立的所有内容,使学生知道如何签订劳动合同,避免以后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主要包括劳动关系的确认问题、劳动关系双方的知情权、不得收取抵押金及扣押证件、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劳动合同的期限类型、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及约定内容、关于试用期、劳动合同的无效与撤消问题。这一部分是最为重要的部分,对于上述每一个问题都必须结合具体法律规定进行讲述,对其中重要的问题要辅助案例加以分析,以加深学生的理解,使学生以后能够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为以后发生劳动争议埋下隐患。

3.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在劳动合同履行与变更内容中,主要介绍用人单位全面合法履行劳动合同、加班工资支付、非法强迫劳动、同工同酬以及劳动合同的变更等问题。在这一部分要重点强调加班工资的支付问题,关于加班证据的保留应作为重点强调的内容,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三)的要求,对于劳动者要求支付加班工资的要求,应由劳动者负举证责任,再有同工同酬在实际劳动争议纠纷中如何解决的问题等。

4.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后涉及到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问题,因此这一部分主要包括劳动者的受迫性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告知义务、合同终止的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情形和经济补偿等问题。在这一部分中要重点强调关于经济补偿的问题,特别强调劳动者受迫性解除劳动合同也必须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和劳动者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形式问题,避免劳动权益受到损害。

5.劳动争议的处理。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属于劳动权益保护的司法救济程序,这一部分同劳动合同的订立一样重要,在该部分中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应向学生讲明如何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技巧,同时要强调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问题,避免因为劳动争议超过仲裁时效而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还要向学生介绍仲裁过程中如何主张权利和举证质证问题。

(三)大学生劳动法律教育的安排

对于大学生劳动法律教育有两种途径。第一,是在一年级第一学期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上对学生进行劳动法律教育,针对教材的不足,任课教师可以拓展劳动法律知识的讲解来提高学生的劳动法律意识,但由于课时的限制,在该课程中不可能深入讲解。第二,是在大学三年级的第二学期通过各种形式对学生开展劳动法律教育,因为学生在大学四年级就要开始社会实践和实习活动,已经开始为就业做准备了,所以在三年级的第二学期对学生开展劳动法律教育具有针对性,学生也急需劳动法律的知识。

(四)大学生劳动法律教育的方法

对大学生进行劳动法律教育,不同于其他的人文教育,应有针对性采用多种方法,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1.专题讲座法。就是针对劳动法律知识的某一方面以专题的形式进行讲座,以便加深学生对劳动法律知识的理解,使学生能对劳动法律知识有结构性的理解。对于劳动法律知识可以分解为多个专题进行,这样使学生对劳动法律有系统结构性的理解和掌握。

2.法条释义法。就是对劳动法律中的具体法条进行分析讲解,因为一般大学生都是非法律专业的学生,不可能对劳动法律中的法条有深刻的理解,同时有的劳动法条也确实存在着难以理解的问题,这就需要对劳动法律中的复杂容易引起歧义的法条加以讲解和分析,使学生深刻理解法条的意义,并学会在以后的实际生活中运用法条保护自己的劳动权益。

3.案例分析法。就是通过案例的分析加深学生对劳动法律知识的理解,同时通过案例也使学生能够得到启示,懂得在自己以后的职业生涯中遇到劳动争议如何处理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和本人在履行劳动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案例分析法还可以调动学生学习劳动法律知识的兴趣,提高学习劳动法律知识的积极性。

4.热点问题讨论法。就是针对劳动合同法实施中普遍性和疑难性的问题进行讨论,因为我国劳动立法的时间还很短,劳动法律制度还不完善。因此有必要对劳动合同法实施中的热点问题和疑难问题进行讨论,这样加深学生对劳动法律的理解,提高学生的劳动法律意识。

三、完善大学生劳动法律教育的建议

大学生劳动法律教育应作为法制教育的一部分纳入到学校教育中去,并作为教育教学内容的一部分加以贯彻落实,部分院校目前已开展了一些劳动法律教育,但还不完善。在如何完善大学生劳动法律教育问题上,笔者认为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应引起重视。

第一,在未来《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教材的修改时应增加劳动法的内容并作为一项基本法律置于教材的第八章。这样就可以使学生在大学一年级就了解了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内容,为以后深入学习劳动法的知识打下基础。同时由于大学生普遍存在着兼职现象,通过劳动法律知识的学习,也可以使学生学会保护自己在兼职时的合法劳动权益。

第二,各类高等学校充分重视大学生劳动法律教育。如前所述,对大学生进行劳动法律教育是必要的,因此各级各类高等院校应看到对大学生进行劳动法律教育的重要性,将劳动法律教育纳入到学生法制教育中去,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保证,以保障大学生劳动法律教育的顺利开展。

劳动教育开展的必要性范文第3篇

P键词:大学生;劳动教育;培育

劳动是人维持自我生存和发展的唯一手段,是人类运动的一种特殊形式,也是人类适应自然的活动和改造的独特方式。教育与劳动的结合是我国一贯坚持的教育方针,教育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要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才能培养出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劳动教育在社会生活中的功能却在逐渐淡化,劳动教育在家庭教育中不被重视,而作为大学生劳动教育实施的主要场所的高校,其劳动教育的社会功能也在逐渐弱化,在现阶段大学生的素质教育中并未发挥出其应有作用。

“以劳动托起中国梦”是同志在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上强调的。大学生是未来的劳动主力军,他们的劳动态度、劳动习惯以及劳动技能的状况,不仅影响大学生的后续发展,更关乎着国家和民族的命运。

一、在高校学生中开展劳动教育的重要意义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的需要

一直以来党和国家对青年学生的劳动教育是非常重视的,在国家教育方针、学校德育实施意见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意见中都强调了劳动教育的重要性,并要求各学校认真落实。

(二)提升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需要

教学质量是高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人才培养质量教学质量的根本体现,德育、智育、体育是社会考量人才的重要标准,在高校学生中开展劳动教育既能解决学生职业价值观的问题,又能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操作能力,使学生在劳动观念、劳动知识和劳动能力上有所提升;解决教育的知行合一和全面发展问题。

(三)促进大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需要

热爱劳动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对高校学生进行劳动教育,一是可以培养其自理、自信、自立、自强的独立生活能力;二是可以培养学生吃苦耐劳、乐于助人、敬业乐群的良好品德;三是可以扭转学生劳动价值观,丰富大学生的劳动情感,促进大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当前高校学生劳动教育存在的问题

国家对高校学生的劳动教育越来越重视,但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使得高校学生的劳动教育在实施的过程存在诸多问题,造成劳动教育在多数高校教育中成为薄弱甚至是缺失的一个环节。

(一)劳动教育边缘化

一是劳动教育观念边缘化,在中国的传统观念中一直有重德不重劳的思想,甚至是鄙视劳动和技术教育,如:“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等等,特别当前教育体制下,学校和家长都存在重分数、轻素质,重智力、轻体力的思想,使学校用知识教育替代了劳动教育;二是劳动教育理论研究边缘化,与其他学科理论相比较,对于劳动教育领域的研究不多、不深、不全,没有提升到应有的高度,使学校在实施劳动教育过程中严重缺乏理论依据,特别是在劳动教育的实践中,由于缺少理论支持而导致其难以达到既定目标。主要表现在:1.理论体系不完整;2.理论研究中劳动教育往往被劳动技术教育所取代;3.学术界对劳动教育的成果不多,这需要引起学校和全社会的关注重视。

(二)劳动教育功利化

过分强调劳动教育的外在价值(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人才)从而导致其内在价值(即育人的价值)的弱化,将劳动教育本身视为达到外在价值的一种手段,而将实现教育的外在价值作为教育的唯一目的。主要表现在:一是劳动教育的政治化倾向。不是把学校劳动教育作为人才培养的过程,而是将劳动教育视为政治上的要求来进行。二是劳动教育的经济化倾向。高校学生的劳动教育缺少平台及场所的现象十分普遍。有时将打扫卫生、清理校园等极为简单的劳动也由学校出资雇人完成了,学生失去了各种劳动机会。

(三)劳动教育片面化

片面是相对于全面而言的,高校学生劳动教育片面化主要是对劳动教育认识程度不够全面具体,甚至是有偏差、错误的认识。主要体现在:一是智育至上,高校在对学生开展教育过程中,过分强调脑力劳动,过分看重学生学习能力和学习成绩的提高、思维及逻辑判断等方面能力的上升,把学生的智育教育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甚至是教育的全部内容,造成其他教育弱化甚至缺失,从而影响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的提高,阻碍了学生的成长成才;二是体力至上,这种现象是与智育至上截然相反,对待劳动教育是将肢体上的生产劳动看作是劳动教育的全部内容,认为体力劳动便是劳动教育;三是以生产劳动代替社会实践,很多教育与劳动结合的研究结论都过分夸大生产劳动的作用及其功能,认为劳动教育具有可代替性,并且将劳动与教育相结合的规律广泛应用到各种领域,造成对劳动教育内涵的一种歪曲。

三、在大学生中开展劳动教育的思考

(一)强化对劳动教育的重视

学校、家庭和社会对教育的重视程度直接影响了劳动教育活动的开展质量和效果,以及教育者对劳动教育的价值与意义、劳动教育活动规划与目标的最根本认识和看法。要想提高大学生劳动教育的实效性,必须从思想上摒弃对高校劳动教育的漠视和淡化,强化对大学生劳动教育的重视。一是加强新时期高校劳动教育的理论建设,把劳动价值观教育放在首位,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二是加强劳动教育的课程体系建设,开发科学有效的教材,列入高校人才培养方案,严格认真落实考评;三是健全劳动教育的保障制度,从国家、学校和家庭三方面明确责任、达成共识、通力合作完成劳动教育的任务。

(二)优化大学生劳动教育环境

经济要增长,教育是基础;人才要优秀,劳动不可少。外部环境是开展好大学生劳动教育的必要条件。为大学生创造良好的劳动教育的教育环境,一是需要通过高校、家庭、社会三方联手构建立体的教育环境,二是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通过舆论引导大学生积极参与劳动,在劳动中体验生活。在我国基础教育中,比较重视“三位一体”的教育理论,但是在高等教育中的重视程度不够,家庭教育不能有效配合学校教育、学校教育孤立无援、社会教育处于无力状态,三者缺乏有机联系与配合,直接影响当前高校教育的效果。在正确的社会舆论引导下,大学生能辨别对错是非,提高他们对快乐劳动是人的本质属性真正理解,在劳动教育实践中,使他们主动参与,并在劳动中感受快乐。正确的舆论引导能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劳动习惯、无私奉献的精神以及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劳动意识。

(三)完善大学生劳动教育体系

首先要明确大学生劳动教育目标。劳动教育是培养全面发展的跨世纪人才的必要途径。大学生的劳动情感、劳动观、劳动习惯和劳动知识、技能已初步成型,但还要依据其身心发展规律和技能形成的规律与特点,帮助其全面规划劳动教育目标,从而提高教育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实效性。良好的校企合作模式,对于高校培养经济发展所需的合格人才,提高社会生产力是非常有效的办法。二是充实大学生劳动教育内容。完善劳动教育课程体系,使劳动教育内容科学合理,符合时代特点和学生特点,促使学生积极主动参加劳动。三是探索有效的劳动教育方法。利用情景模拟教学法的现代化教学手段,激发大学生学习兴趣,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做到“灌输”与“渗透”并重,方式`活多样。

(四)制订科学的劳动教育的考核评价机制

由于劳动课特点所限,到目前为止,我国高校的劳动教育还缺乏规范管理,尤其是缺乏规范的劳动教育考评制度。开放性的学科特点的考核体系,才能使劳动课的设置合乎学生自身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一是要把劳动观纳入学生的德育考察范围,让学生认识到劳动的光荣感和使命感,只有凭借自身的创造力和辛勤劳动提高自身能力,才是符合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唯一途径;二是建立科学合理的劳动教育考核机制,把大学生劳动教育融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杜绝形式主义和忽冷忽热;三是评价方式要多样化,激发学生劳动自觉性。劳动教育必须有严格的成绩考核。不同的劳动教育内容,建立不同的评价方式,理论知识可以采用书面考试的方式,也可以论文的完成质量给出成绩。偏向实践型的教育内容,可以采取用作品说话的方式,而关于大是大非的职业伦理道德问题,可以组织学生开展辩论等方式,从而能全面把握学生对劳动教育的掌握程度。建立大学生劳动教育的科学考评机制,有助于在大学生的道德层面扭转这种歪曲的认识,在价值观、人生观的层面规范大学生的人生发展轨迹。

参考文献:

[1]任然等.论高校学生工匠精神的培育[J].读天下,2016(18):330.

[2]杨素云.关于加强大学生劳动教育的思考[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2(35):31-32.

劳动教育开展的必要性范文第4篇

关键词:农民教育主体探讨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一项重要历史使命,能否完成这一历史使命,关键在于提高农民素质。只有不断分析研究新时期农民教育的特点,完善农民教育体系,改进农民教育方式,使真正的农民内在素质“质变”为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才能具有更可靠的保障。

一、农民教育中存在的缺陷

长期来国家不断加大农民教育的投入力度,通过开展“绿色证书工程”、“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等多渠道、多形式农民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农村依然表现出农民素质偏低、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得不到充分应用、农业生产科技含量不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下、农产品竞争能力不强、农民收入不能稳定提高的现象。这些现象的存在归根结底在农民教育中,真正从业于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民没有得到应有的教育和培训,农民作为受教育的主体地位不够突出。

(一)“农民”定义上的不清晰,使得农民教育的主体地位不突出

农民是指农村中从事种植、养殖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居民,而人们习惯上不是以农村居民的职业特性界定农民身分,往往是以农村户籍为依据,将农村户籍的居民统称为农民,模糊了农民与农村居民的概念。农民教育则应以农业科学技术为内容,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村居民为对象,以提高农民素质和科技水平为目标的教育活动。由于“农民”定义不清晰,使得农村开展的各种技能培训和教育活动,自然也就纳入农民教育的范围。同时由于农业生产经营的特殊性和鳃决农村居民养老保险问题的复杂性,使得从业农民从未设定也难以设定年龄界限,在年龄段上也不易明确农民教育应突出的主体对象。习惯上或广义上的农民概念,极容易忽视真正从业于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民的受教育问题,使得农民是农民教育的主体地位不突出。

(二)对解决“三农”问题理解上的偏差,使得农民教育的方向发生偏移

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在于解决农民增收问题,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发展现代农业是农村增收、农民致富的两个必不可少的重要途径。我国有8亿多农村居民,农村劳动力4.8亿左右,真正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只需2亿,农村富余劳动力通过培训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对增加收入,富裕农村,改变农村面貌等有着积极作用。为了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和素质,增强农村劳动力输出后从业的适应性,有必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发展现代农业必须以高素质的农民为基础,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同时,并不能放松或忽视农民教育工作。事实上在农村教育和培训过程中,往往出现重劳动力转移培训,轻农民教育现象。农村劳动力转移又是以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为主体对象,这部分农村劳动力通过培训得到转移后,农民教育又不能同步开展,更突显农民素质低下和农民老龄化问题,农民接受教育的程度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制约因素。

(三)接受教育的需求意识不强,使得农民自我放弃接受教育的主体地位

农民接受农业科技知识具有眼见为实的特点,农民获取的农业科技知识较多的是通过农民之间的信息传递和示范影响,加之“学者不农、农者不学”的传统意识和传统耕作方式的沿袭,影响了农民接受教育的主动性。农民接受教育在时间和经济上必须有一定程度的付出,农民的收入状况和接受教育后获得收益的滞后性,同样影响农民接受教育的积极性。更突出的是农村劳动力中38%左右是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49%左右是初中文化程度,增加了农民接受现代农业科技知识的难度,降低了接受教育的欲望和信心。农民接受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某种程度上是自我放弃接受教育的主体地位。

(四)农民教育的体系虽然健全,但培养新一代农民的重视程度不够

建国以来,我国十分重视农民教育工作,高等农业教育、中等农业职业技术教育、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无论是教育职能,还是地域分布的覆盖面上,都构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农民教育体系,这是由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决定了农民教育或农业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的特殊地位。然而,随着教育体制的改革,加之社会对学农、务农的偏见,农民教育体系中培养新一代农民的职能有所削弱。农业院校不断向多科性、综合性学校发展,农科专业学生数在学校中只占30%左右,同时学生“服务农村、献身农业”的观念比较淡薄;农村职业教育并没有突出培养新一代农民的办学理念,往往偏重于以劳动力输出为培训导向;农村基础教育不仅缺乏对学生“学农、务农”的必要引导,往往以跳出“农门”作为激发学生勤奋学习的动力。现代农业是以相对完善的生产条件和物质装备为基础,有效运用现代化的生产手段、农业科学技术和管理方式等要素来组织和经营,要求农民需要具备农学、机械学、管理学、信息学等多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因此,要取得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成果,不能仅仅依靠对现有农民的教育和提高,更重要的是确立培养新一代农民的教育理念,着力于对新一代农民的教育和培养工作。

二、突出农民是受教育的主体地位的措施

我国仍然是一个农业大国,坚持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的理念不可动摇。发展现代农业就是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展理念引领农业,唯有进一步重视农民教育工作,加强对现有农民的教育,重视对新一代农民的培养。只有突出农民是受教育的主体地位,才能提高农民教育的实际效果,才能为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基础。

(一)推行农民登记制度,合理界定农民教育的主体对象

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民历来没有从业条件和职业要求,使得农民教育的实际效果不能显现。推行农民登记制度,就是从职业特性和年龄要求上明确农民从业条件和职业要求,从机制和制度上确定农民的职业身分,真正意义上赋予农民与工人、教师一样具有职业内涵。农村居民通过系统的农民教育获得“农民从业资格证书”,使农民有表明职业身分和职业技能的“工作证”,或是农村劳动者从业于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准人证”。只有推行农民登记制度,合理界定农民的职业资格,规范农民的从业条件和职业要求,才有利于突出农民是受教育的主体地位,提高农民教育的针对性,让从事于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民真正得到教育和提高。

(二)发挥国家宏观调控职能,调动农民接受教育的积极性

农民无论是受教育的程度,还是收入水平都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农民的素质状况和收入水平直接关系到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农民教育不仅是要加强引导,使农民从关心自身利益的角度提高接受教育的自觉性。农民教育更重要的是社会问题,国家必须从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的高度,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和法规,建立相关保障机制,推动和促进农民教育工作的开展,调动农民接受教育的积极性。

1.运用现代企业制度发展农业,从制度上调动农民接受教育的积极性。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实行土地家庭承包责任制,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小规模、家庭式的经营方式已不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在保持农村现有行政组织体系的框架下,注册成立多种形式的农业专业性合作经济组织,建立新型的农村政企关系,运用现代企业制度发展农业。农民在新的生产组织形式下,必须主动接受教育,获得“农民从业资格证书”,使农民更新传统农业和经验农业理念,提高文化知识水平,掌握现代农业科技,真正在素质上“质变”为社会主义新型农民,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客观需要。同时运用现代企业制度发展农业,能够有效地开拓农村就业市场,吸收更多的接受高等农业教育的学生回到农村创业,从而改变农民的整体素质状况。

2.进一步调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方式,让受教育者有施展才能的空间。由于土地是农村居民赖以生存的基础,为了显示公平,农村居民均享有土地承包权。随着农民家庭人口的变化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分散、小规模的土地承包经营方式必须调整,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下的状况必须改变。鉴于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和农村居民享有土地承包权的特殊性,农村居民可将土地承包权以入股的方式流转到专业性合作经济组织并参与分红,使土地相对集中达到适度经营规模,实现土地承包权与土地经营权的分离。专业性合作经济组织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将通过农民教育取得“农民从业资格证书”的农民吸收为职工,参加生产经营活动并获得劳动报酬,同时在失业、养老、医疗服务等方面纳入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实行农村居民土地收益与农民劳动收益的分离。

3.建立健全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机制,让农村居民获得基本保障。确立农民职业化,提高农民教育的成果,离不开社会保障机制的支撑,实行农村居民土地收益与农民劳动收益的分离更离不开社会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健全。

首先,建立健全农村居民转移后的社会保障机制,解决其离开土地后的后顾之忧。农村居民转移到城镇后不论从事何种工作,往往都被称谓“农民工”,在社会地位和劳动报酬上均难以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公平。农村居民通过技能培训后转移到城镇就业,国家必须实施强制性政策措施,使之在失业、养老、医疗服务等方面纳入城镇社会保障机制,保障农村居民转移后的基本权益。

其次,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障机制,让老龄农民老有所养。目前农村还没有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老龄农民不得不依靠承包土地的粗放经营来维持生计。如果让老龄农民在维持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退出农事操作,必须发挥政府职能,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障机制,使老龄农民的生活通过承包土地的股份分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等途径得到基本保障。

劳动教育开展的必要性范文第5篇

许多国家都非常重视基础教育中的劳技教育,这些国家中的大多数还及时调整劳技教育课程的目标、内容、实施与评价,目的是使其随着现代社会科学、技术、经济与生活的不断发展变化而及时发展变化。国际上中小学劳技教育课程发展的总趋势是:课程目标向以基本技术教育为主线转移,课程内容中提高现代科学技术含量,很多国家已把信息技术作为劳技课程的必学项目;教学过程中注重培养学生的设计能力、创新意识和技术实践能力。例如,英国从1990年开始,从小学一年级至初中开设“设计与技术”必修课;法国从1985年开始在中小学开设“科学与技术”必修课;俄罗斯在苏联解体后从小学起至中学开设“工艺”必修课,1999年开始,在教学计划中又增加了“劳动培训”和“制图课”。我国香港地区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也已把“技术”纳入中小学的主要学习范畴。

我国改革开放之后实施中小学劳技教育课程,已经取得了较大的成绩。然而,面向世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加强基本技术教育已成为世界性潮流的趋势,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反思。我国社会生产劳动从体制、结构、内容到方式都已发生很大的变化,同时,对劳动者的科学文化与技术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我国已经加入WTO,要在更广阔、更大的范围内与世界上科技与经济强国进行直接竞争,各行各业都需尽快提高劳动者的创新精神和技术创新能力。面对这种严峻的现实,我国现行的中小学劳技教育课程,不论在课程目标的时代性、课程内容的科技含量与先进性方面,还是在课程的实施、评价以及与之配套的师资培训、基地建设、仪器工具配备等方面,都不能适应时展的需要,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与不足;为迎接新世纪的挑战,整体构建符合时展和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必须对现行中小学劳技教育课程进行深化改革。

二、树立“育人为本”的现代课程观

课程是社会历史的产物。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育改革的不断进行,人们逐渐深化了课程的本质和内涵,提出了“育人为本”的现代课程观。“育人为本”的课程观认为:“课程是由一定的育人目标、学习内容及学习活动方式组成的用以指导学校育人标准和引导学生认识世界、了解和提高自己的媒体。”这种课程观以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为理论基础,吸取了各种课程观的合理部分,防止了各执一端、顾此失彼和产生片面性。正如廖哲勋先生所论述的:“根据课程产生、发展的规律,中小学课程设计应以育人为中心。其基本精神是,以人才培养为根本出发点,把促进学生各项基本素质全面而各有特色的发展问题置于课程设计的中心,从而全面辩证地反映社会、知识、学生三因素对课程设计的必然要求。”这种“育人为本”的课程观符合辩证唯物主义哲学原理和素质教育的精神实质,是能指导我们构建素质教育课程体系的现代课程观。用这种课程观来审视中小学的课程体系,才能认识到在中小学课程结构中不可缺少劳技教育课程。

(一)社会发展需要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先后掀起面向21世纪的课程改革浪潮,其共性是“整个教育内容为适应社会科技文化进步和劳动世界需要而演变”;其共同特点之一是加强道德、情感和劳动技术教育;其目的不仅是对现代学校课程弊端的纠正,而且是为培养适应21世纪社会发展要求而进行的课程结构的变革。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教育丛书《从现在到2000年教育内容发展的全球展望》中指出:未来社会人口增长、科技飞速发展并日益深入到个人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现代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都要求教育与生产劳动更紧密地结合起来;终身教育时代的学习期与劳动期将更经常地同时与交替进行:几乎所有国家都开始将技术和生产劳动结合进整个校内外活动之中,并成为课程整体设计中的内容。

另外,终身教育时代已经到来。终生发展需要的能力是多方面的,包括学习能力、职业能力、生存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等。我们知道,个体态度和技能的形成是不可能靠传授的,必须让学生从小就参加适时、适量、适度的体脑结合的生产与生活劳动和社会实践。21世纪是高度科技化、信息化和经济全球化的知识经济时代,这个时代的文盲已不再是目不识丁的人,而是不会使用计算机、不懂技术、跟不上科学飞速发展和技术不断更新的人。由于以上发展和变化,作为基础教育的基础内容也应有所发展和变化。因此,包含技术、劳动和多方面综合科学知识在内的,以培养学生态度和技能为主,可以有效培养学生技术创新意识和创造性动手实践能力的劳动技术教育课程,是社会发展需要的课程。

(二)学生发展需要

现代社会在信息传递、知识增长、技术创新、经济发展、职业流动等方面的变化速度越来越快。这些变化使学生将来的求职、生存和发展,也将发生相应的变化,即学生的发展需要具有择业、竞争、创业和应变的意识与能力,要具有适应社会快速变化的足够的生存能力。

而且,终身教育时代的学习与劳动经常是同时或交替进行的。如果现在的学生不改变传统课程观下“死读书”和单一注重记忆的学习方式,不会在劳动实践中学习和应用,也将不能适应未来社会自身发展和学习与工作的需要。

为使学生适应现代社会这些急剧的变化,就必须从小对他们进行了解和驾驭外在人造“工具系统”和构建自身内在“工艺结构”(态度、技能、意志、情感等)的劳动技术教育。

在学生亲身参与的与社会一般职业密切联系的劳动实践中,可使他们每一个人都能找到适合自己天资和才能发挥的劳动项目及职业种类,从而能从小培养他们的职业兴趣、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个性特长。这些兴趣、特长和精神有助于他们将来的择业和创业。

另外,根据现代脑科学的有关研究成果,劳技教育课程与人脑功能开发也存在着密切关系。人的双手是“脑的器官”,手的操作要在脑的指挥下进行。少年儿童在生长发育期间,动手操作是其思维和感知觉形式的主要来源之一。用手操作的技术性劳动,可促使他们变得注意力集中、反应机敏、记忆增强和思维精确。多方面的研究已证明,少年儿童在物化自己劳动产品的精细操作中,有利于其抽象思维与形象思维的灵活而有机的结合,能够促进其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形成与发展,因而能有效地锻炼、提高和开发脑功能。由此可见,中小学开设劳技教育课程是学生发展的需要。

(三)知识发展需要

知识和技术的重要作用与地位,随着生产发展和技术水平的提高日益显现出来。知识经济时代的知识,已不再是传统中知识的概念,而是具有更广泛、更深刻的涵义;已经突破认识和经验的范畴,进入实践和创造的领域。知识不仅是人类认识世界的过程和结晶,更是从事实践与创造的思想、工具与手段。知识的内涵已包含人类对客观世界的全面反映。正是从这种意义上,西方学者提出了对知识“再概化”的观点和知识走向“世俗化”的理念。

以发达国家为主要成员国的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已把人类迄今创造的所有知识分为四大类,即:事实知识、原理知识、技术知识、人力知识。上述前两类知识一般通过学习、传授就可以获得。而后两类则属于隐含性经验知识,蕴含着操作与管理的知识与能力,而且更强调其中的能力部分。它们需要在劳动实践中通过个体思维、行动、综合体验和内化才能真正获得。

知识的这种发展,使学生“学习最有用知识”的学校课程,自然也要随之变革和调整。只有这样,才能使课程内容跟上知识的发展,使学校课程跟上时代的发展,使课程加速对教育和学习进程进行改造;最终目的是培养出知识结构和人才素质结构都符合未来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人才。

劳动技术教育课程使中小学课程体系增加了实践环节,把劳动、技术和文化有机结合起来,打破了以书本知识为中心的学术理性课程体系;有利于培养学生获得上述第三类、第四类难以在书本文化课中获得的知识,还可促使学生在现实生活世界去理解、探究、创造和发展知识,显然,开设劳技教育课程,是知识发展的需要。

一、国内外劳技教育课程发展概况

许多国家都非常重视基础教育中的劳技教育,这些国家中的大多数还及时调整劳技教育课程的目标、内容、实施与评价,目的是使其随着现代社会科学、技术、经济与生活的不断发展变化而及时发展变化。国际上中小学劳技教育课程发展的总趋势是:课程目标向以基本技术教育为主线转移,课程内容中提高现代科学技术含量,很多国家已把信息技术作为劳技课程的必学项目;教学过程中注重培养学生的设计能力、创新意识和技术实践能力。例如,英国从1990年开始,从小学一年级至初中开设“设计与技术”必修课;法国从1985年开始在中小学开设“科学与技术”必修课;俄罗斯在苏联解体后从小学起至中学开设“工艺”必修课,1999年开始,在教学计划中又增加了“劳动培训”和“制图课”。我国香港地区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也已把“技术”纳入中小学的主要学习范畴。

我国改革开放之后实施中小学劳技教育课程,已经取得了较大的成绩。然而,面向世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加强基本技术教育已成为世界性潮流的趋势,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反思。我国社会生产劳动从体制、结构、内容到方式都已发生很大的变化,同时,对劳动者的科学文化与技术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我国已经加入WTO,要在更广阔、更大的范围内与世界上科技与经济强国进行直接竞争,各行各业都需尽快提高劳动者的创新精神和技术创新能力。面对这种严峻的现实,我国现行的中小学劳技教育课程,不论在课程目标的时代性、课程内容的科技含量与先进性方面,还是在课程的实施、评价以及与之配套的师资培训、基地建设、仪器工具配备等方面,都不能适应时展的需要,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与不足;为迎接新世纪的挑战,整体构建符合时展和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必须对现行中小学劳技教育课程进行深化改革。

二、树立“育人为本”的现代课程观

课程是社会历史的产物。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育改革的不断进行,人们逐渐深化了课程的本质和内涵,提出了“育人为本”的现代课程观。“育人为本”的课程观认为:“课程是由一定的育人目标、学习内容及学习活动方式组成的用以指导学校育人标准和引导学生认识世界、了解和提高自己的媒体。”这种课程观以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为理论基础,吸取了各种课程观的合理部分,防止了各执一端、顾此失彼和产生片面性。正如廖哲勋先生所论述的:“根据课程产生、发展的规律,中小学课程设计应以育人为中心。其基本精神是,以人才培养为根本出发点,把促进学生各项基本素质全面而各有特色的发展问题置于课程设计的中心,从而全面辩证地反映社会、知识、学生三因素对课程设计的必然要求。”这种“育人为本”的课程观符合辩证唯物主义哲学原理和素质教育的精神实质,是能指导我们构建素质教育课程体系的现代课程观。用这种课程观来审视中小学的课程体系,才能认识到在中小学课程结构中不可缺少劳技教育课程。

(一)社会发展需要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先后掀起面向21世纪的课程改革浪潮,其共性是“整个教育内容为适应社会科技文化进步和劳动世界需要而演变”;其共同特点之一是加强道德、情感和劳动技术教育;其目的不仅是对现代学校课程弊端的纠正,而且是为培养适应21世纪社会发展要求而进行的课程结构的变革。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教育丛书《从现在到2000年教育内容发展的全球展望》中指出:未来社会人口增长、科技飞速发展并日益深入到个人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现代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都要求教育与生产劳动更紧密地结合起来;终身教育时代的学习期与劳动期将更经常地同时与交替进行:几乎所有国家都开始将技术和生产劳动结合进整个校内外活动之中,并成为课程整体设计中的内容。

另外,终身教育时代已经到来。终生发展需要的能力是多方面的,包括学习能力、职业能力、生存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等。我们知道,个体态度和技能的形成是不可能靠传授的,必须让学生从小就参加适时、适量、适度的体脑结合的生产与生活劳动和社会实践。21世纪是高度科技化、信息化和经济全球化的知识经济时代,这个时代的文盲已不再是目不识丁的人,而是不会使用计算机、不懂技术、跟不上科学飞速发展和技术不断更新的人。由于以上发展和变化,作为基础教育的基础内容也应有所发展和变化。因此,包含技术、劳动和多方面综合科学知识在内的,以培养学生态度和技能为主,可以有效培养学生技术创新意识和创造性动手实践能力的劳动技术教育课程,是社会发展需要的课程。

(二)学生发展需要

现代社会在信息传递、知识增长、技术创新、经济发展、职业流动等方面的变化速度越来越快。这些变化使学生将来的求职、生存和发展,也将发生相应的变化,即学生的发展需要具有择业、竞争、创业和应变的意识与能力,要具有适应社会快速变化的足够的生存能力。

而且,终身教育时代的学习与劳动经常是同时或交替进行的。如果现在的学生不改变传统课程观下“死读书”和单一注重记忆的学习方式,不会在劳动实践中学习和应用,也将不能适应未来社会自身发展和学习与工作的需要。

为使学生适应现代社会这些急剧的变化,就必须从小对他们进行了解和驾驭外在人造“工具系统”和构建自身内在“工艺结构”(态度、技能、意志、情感等)的劳动技术教育。

在学生亲身参与的与社会一般职业密切联系的劳动实践中,可使他们每一个人都能找到适合自己天资和才能发挥的劳动项目及职业种类,从而能从小培养他们的职业兴趣、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个性特长。这些兴趣、特长和精神有助于他们将来的择业和创业。

另外,根据现代脑科学的有关研究成果,劳技教育课程与人脑功能开发也存在着密切关系。人的双手是“脑的器官”,手的操作要在脑的指挥下进行。少年儿童在生长发育期间,动手操作是其思维和感知觉形式的主要来源之一。用手操作的技术性劳动,可促使他们变得注意力集中、反应机敏、记忆增强和思维精确。多方面的研究已证明,少年儿童在物化自己劳动产品的精细操作中,有利于其抽象思维与形象思维的灵活而有机的结合,能够促进其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形成与发展,因而能有效地锻炼、提高和开发脑功能。由此可见,中小学开设劳技教育课程是学生发展的需要。

(三)知识发展需要

知识和技术的重要作用与地位,随着生产发展和技术水平的提高日益显现出来。知识经济时代的知识,已不再是传统中知识的概念,而是具有更广泛、更深刻的涵义;已经突破认识和经验的范畴,进入实践和创造的领域。知识不仅是人类认识世界的过程和结晶,更是从事实践与创造的思想、工具与手段。知识的内涵已包含人类对客观世界的全面反映。正是从这种意义上,西方学者提出了对知识“再概化”的观点和知识走向“世俗化”的理念。

以发达国家为主要成员国的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已把人类迄今创造的所有知识分为四大类,即:事实知识、原理知识、技术知识、人力知识。上述前两类知识一般通过学习、传授就可以获得。而后两类则属于隐含性经验知识,蕴含着操作与管理的知识与能力,而且更强调其中的能力部分。它们需要在劳动实践中通过个体思维、行动、综合体验和内化才能真正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