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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标线规范标准

道路标线规范标准

道路标线规范标准范文第1篇

关键词: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道路交通具有较大的密度和较短的交叉口间距,时间因素会在较大程度上影响到交通流量。针对这种现状,通过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合理设置,能够帮助道路使用者对交通空间正确感知,交通管理人员也可以对交通通行及时正确地引导,以便将道路通行能力最大程度地挖掘出来。

1、现阶段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中出现的问题

1.1 标志设置方面 首先,路网体系的疏导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如我国设置的指路标志,选择的指路标志信息与网络化道路交通体系的发展需求不相符合。在未来发展中,需要考虑如何将更高标准的导向指路信息提供给道路使用人员,促使驾驶员的多样化需求得到满足。其次,没有将交通工程理论充分利用起来,比较随意和盲目地设置标志,或者是将过去的旧思路与标准盲目地套用了过来,导致有诸多技术问题的出现。

1.2 标线设置方面 首先,没有较好的关联性与准确性。如指示标线没有较好的层次性与系统性,在设置过程中,没有将整个路网交通状况纳入考虑范围,仅仅将本道路的交通特点考虑了进去,没有连续的信息。甚至还会有互相矛盾的地方存在于某些路段交叉口中,影响到驾驶员的正常行驶。

其次,标线设置施划不够规范。比较随意盲目地开展标线设置工作,虽然国家制定了相应的标准,严格要求各类标线需要有流畅规则的线型,与车辆行驶轨迹要求所符合,能够有效衔接路段与路口标线,但是在具体实施中,却容易出现诸多的问题。

2、交通标志的设置

交通标志牌的设置,主要是为了指示道路行车,一般在道路醒目位置设置,以便将其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也能够将路况信息、通行规定等及时告知给驾驶人及行人。道路交通标志则是将图形符号及文字等运用过来,对特定信息进行传递,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禁令标志,一般以比较显眼的红色来表示禁令标志,以便对驾驶人及行人的交通行为进行禁止或者限制,责令其将禁令标志表示的内容严格遵守下去;主要采用的是圆形和等边三角形,看见红色,就说明是强制性要求的规范。警告标志,主要是向车辆或者行人发出警告,注意危险,黄底黑图案,在行驶过程中,看到这种标志,需要注意前方的危险状况,及时应变。

在设置交通标志时,需要考虑如何将诱导信息准确丰富地提供给道路使用人员,将公路快速、安全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要将道路线形、交通状况以及沿线设施等情况充分纳入考虑范围,并且充分依据交通标志的具体种类来设置,要有效协调标志结构形式、位置及道路线形和周围环境,促使其更加的美观。一般情况下,要在道路右侧设置标志,车道划分及道路指示标志,如果无法设置路侧,可以运用门架式支撑,在公路上方安装,促使驾驶员能蚣笆笨吹剑簧柚玫慕煌ū曛荆需要保证不同标志之间不会互相影响,且不会被其它结构物所阻挡;同时,设置的标志,需要给予驾驶员足够的反应时间,保证行驶安全;要控制路侧标志与路肩外缘的距离,一般保持在25厘米左右,要将2米左右的净空设置于标志板下边缘及紧急停车带外侧路面之间,标志如果设置于公路上方,则需要控制板下边缘和路面之间有小于5米的净距。如果需要将两种以上的标志设置于同一地点,那么就在同一根标志柱上安装,但是需要控制在4种以内。

3、交通标线的设置

在设置道路交通标线时,需要将道路等级、路幅宽度、交通组成、流量大小及交通管理措施等因素纳入综合考虑范围,将道路有效面积予以科学利用;设置的道路交通标线,需要有流畅规则的线型,且与车辆行驶轨迹要求所符合,并且能够合理科学地衔接路段与路口表现;一般有白色、黄色和蓝色、橙色的道路交通标线,设置中,需要考虑各种颜色表现所代表的作用,避免混为一谈。白色标线主要是为了对同向行驶的交通流进行分割,黄色标线则是对对向行驶的交通流进行分割,或者是对同向的公交专用车道进行分割,蓝色标线是则是用来划分免费停车位和非机动车专用道,作业区标线一般采取黄色。在这些颜色标线的设置中,需要结合道路交通流,对虚线、实线及虚实线等形式合理采用。

4、规范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举措

4.1 对标志遮挡问题有效解决 交通管理部门需要积极发挥职能,与城市绿化部门积极沟通,及时修剪那些可能会遮挡标志的树枝;尽量避免将与交通标志同颜色的广告牌设置于标志前后50米的范围内;交通管理部门要积极联系建设管理部门及城市规划部门,从城市新建、改建道路规划建设前期阶段就参与进来,在设计道路横断面时,将交通标志设置需求纳入考虑范围,将低矮绿化带种植于交通标志设置位置。

4.2 对标志信息过载问题进行解决 依据相应规范,对同一地点的标志数量严格控制;对标志上文字数量严格控制,尽量用图案表示,文字说明的字数保证不超过6个汉字;对辅助标志合理设置,不能够注释标志图案;指路标志上一个方向地面信息控制在2个以内,距离信息和英文、拼音地名尽量不要设置,以便促使标志版面空间得到节约。

4.3 对标线设置的问题进行解决 要将国家标准要求严格遵循下去,道路中心线可以采用黄色标线,其他尽量不要用;要结合道路特点来合理设计,规范设置标线,保证有流畅的线条。

5、结语

综上所述,标志标线是道路交通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主要是将交通信息传递给交通参与人员,对交通畅通及安全有着较大作用。因此,在设置过程中,需要严格依据相关标准来进行,规范、准确地传递信息,将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参考文献:

[1]王建强.浅议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J].道路交通管理,2013,4(10):123-125.

道路标线规范标准范文第2篇

关键词:园区规划建设;声学环境;预测与评价

规划建设中必然会产生噪音,根据某市电子工业园区的总体规划,环境噪声源可分为建筑施工噪声、工业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区域开发活动中,噪声源因开发的类型不同存在一定的差别,工业噪声源主要为各类生产设备运行中产生的机械、动力等噪声;仓储及配套公共设施区则主要是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等。本研究将对该市电子工业园区的总体规划建设中声学环境影响进行预测与评价。

1.设备噪声

区内各企业、商场配置的热泵机组、水泵、应急用柴油发电机组、燃油(气)锅炉等产生的设备噪声是电子工业园区建成后区内的主要噪声污染源。

对规划区域内入住的工业企业,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止措施使其厂界达标,即厂界噪声昼间≤60 dB(A),夜间≤50 dB(A),在预测计算工业设备噪声源对环境的影响时,主要考虑距离衰减,预测模式采用常规的距离衰减,基本计算公式为[1]:

式中:r1、r2——距声源的距离,m。

L1、L2——r1、r2处的噪声值,dB(A)。

根据当地环保部门对评价区域环境功能的划分,评价区域声环境执行GB3096-2008中2类标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中Ⅱ类标准。由于工业企业设备噪声采取相应的隔声、减震、消声、吸声等降噪措施,使其达到厂界噪声标准限值(昼间60dB、夜间50dB),再经距离衰减后,2m以外可使噪声降至55dB以下,6m以外可使噪声降至45dB以下。所以,工业企业设备噪声对电子工业园区的声学环境没有明显影响。

2.交通噪声预测与评价

2.1主要交通干线简介

道路交通结构以遂渝路为交通主轴线,北与德泉路连接,以德泉路、兴宁路、水库路、腾辉路为次轴线,构成二横二纵道路主骨架系统。道路规划分为三级,主干道红线宽度30—45米,次干道红线宽度18—22米,支路12—15米。道路主骨架即遂渝路,宽45米。这几条交通干线将某电子工业园区划分为不同的功能区。

2.2预测评价标准

本次评价中,评价对象主要为交通干线,因此在评价标准选择时采用《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4类标准。

2.3噪声预测模式选择

预测交通噪声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选用预测模式如下[1]:

式中:

-第i种车型的车流在接受点处的等效声级,dB(A); -第i种车型在参照点处的平均幅射噪声级,dB(A); -第i种车型的车流量,Veh/h; -第i种车型的车速,km/h;r0-参照点距行车线的距离,r=7.5m;r-敏感点(计算点)距行车线的距离,m;T-计算时间;

a-与地面因素有关的吸收因子; -噪声传播途中障碍物的附加衰减量。

行车道上实际车流量为大、中、小三种车型的组合车流。因此,公路交通噪声的等效声级为三种车型车流的等效声级的叠加,即[1]:

预测值同环境声学背景值叠加后,进行影响预测评价。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评价方法同质量现状评价方法相同,即采用标准限值比值法。

2.4预测参数的选取

从交通噪声的特点和车辆辐射噪声的特性分析,公路行驶车辆可视为等效行车线上噪声值,等效行车线的位置为公路隔离带的中心线。在评价范围内,把公路边距中心线10m、20m、50m、150m、200m处作为观测点,预测交通噪声对上述距离的影响。预测模式中主要参数的确定如下:

车流量:在主干道上行驶的车型分大、中、小三类,用类比车种比例的方法确定,其昼间、夜间车流量见表7-7。

辐射声级:各类车型的辐射声级按下列公式计算:

重型车:LH=77.2+0.81V;中型车:LM=62.6+0.32V;小型车:LS=59.3+0.23V。

式中:V―车辆平均行驶速度,km/h。

主干道基本采用沥青路面,路面引起的噪声修正量取1dB

3噪声影响评价结果

根据选定的预测模式,结合该区域道路情况确定的各种参数,计算出各路段的交通噪声预测值列表1。

表1 各路段交通噪声预测结果

道路标线规范标准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城市轨道交通 土路基 填料 压实 标准

1前 言

随着上海轨道交通建设的大发展,有必要对轨道交通的路基有一个再认识的过程,也就是说,城市轨道交通并不完全等同于国家铁路,两者之间的区别。首先是国家铁路路基的承载对象与城市轨道交通的差异较大,国铁轴重23t,而地铁16t,轻轨14t;其次城市的区域性特点与国铁适用范围存在明显差异。无论是采用《地铁设计规范》相关标准,还是直接套用现行国家铁路标准,实施轨道交通路基填筑时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目前最新版本的《地铁设计规范》有关路基部分完全套用国家铁路路基设计规范Ⅲ级线路的标准,虽然解决了此前设计中常套用国家铁路标准的现象,但如此套用仍有不尽合理之处。

这一客观存在的问题,需要我们对轨道交通路基填筑的标准进行有益的探讨,本着保证质量的前提,尽可能采用最经济的施工原则,合理调整基床填料、压实指标、检测标准等参数,以期更科学地建设上海轨道交通。

2上海轨道交通土路基主要特点

2.1地区特点

(1)土质差:上海地区表层土质分布按土层厚计算,除去面层有机土,二层为粉质粘土(厚约2m)、三层为淤泥质粉质粘土夹粉质粘土(约5~7m)、四层为淤泥质粘土。按照铁路路基规范的填料标准划分,基本均为较差的C类土及以下的土质。

(2)承载力低:根据工程地质勘测实测资料统计表明,静力触探Ps值:二层土1.08~0.89MPa;三层土(1~2分层)1.21~0.82MPa;三层土第3分层~五层土0.36~0.78MPa。直接影响路基的土层主要为上述的二、三层土,一般而言上海地区的天然地基承载力约在0.97~0.8MPa之间。

(3)含水量高:上海地区属东南温热区,该区季节性雨季雨量充沛集中,台风暴雨多,地表水极为丰富;反映在路基病害方面主要有:水毁、冲刷、滑坡多。地下水位高,一般不低于地面2m;反映在路基病害方面主要为软弱土层多。

2.2 轨道交通的主要特点

城市轨道交通特点的实质是相对国家铁路而言,比较轨道交通(包括地铁和轻轨)与国铁(包括Ⅰ、Ⅱ、Ⅲ级铁路),主要从荷载、速度、运量三方面的差异进行比较。车辆不同而影响其限界的差异本文不作探讨。

Ⅰ级铁路设计速度为120km/h,II级铁路为100km/h,Ⅲ级铁路为80km/h,轨道交通的设计速度为80km/h,与Ⅲ级铁路相同。

Ⅰ级铁路年客货运量不小于15Mt,Ⅱ级铁路小于15Mt大于等于7.5Mt,Ⅲ级铁路小于7.5Mt。地铁编组一般6~8节、轻轨编组一般4节,铁路编组一般客车10~20节,货车可多达100节。在铁路客货运量中,每对旅客列车(对/d)上下行各按0.7Mt年货运量折算。轨道交通即使按每对客车(对/d)上下行各为0.15Mt折算,也可达到Ⅰ级铁路运量。

荷载的差异非常显著,地铁动车16t,轻轨动车14t,国铁内燃机机车23t(Ⅰ级、Ⅱ级、Ⅲ级铁路皆同)。

3国家铁路及地铁有关路基填筑的主要规定

3.1 轨道交通建设使用的有关路基工程的主要规范和标准情况

目前,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中使用的有关路基工程的规范和标准主要有:

《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03)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

《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10001-99)

《铁路路基施工规范》(TB10202-2002)

《铁路路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TB10414-98,最新2000版)

《铁路工程土工试验方法》(TBJ102-96)

3.2铁路、地铁有关路基规范、标准的发展

由铁道部的《铁路路基设计规范》,目前使用的是2002年版,与1999年版基本无差别。1999年版由1996版发展而来,1996年版为1985年版的局部修订版。

铁路路基施工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涉及基床厚度、填料类别和压实标准的参数则是参照其版本前的相应的设计规范而制定。

如2002年版施工规范的基床厚度、填料类别和压实标准相关参数与1999年版设计规范的相同。2000年版施工规范相关参数与1996年版设计规范的相同,1996版路基施工规范中,压实标准是被要求执行1985版的路基设计规范(TBJ1-85)相应的压实指标规定。

1998版路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压实度及地基系数指标是根据1996版设计规范(TBJ1-96)和施工规范(TBJ202-96)相关规定制订的。

地铁路基规范经历两个阶段,即1992年实施的地下铁道设计规范属初创版本,许多参数、指标不尽合理;2003年实施的地铁设计规范,基本套用铁路设计规范有关Ⅲ级铁路的标准。

3.3 路基填筑压实标准变化情况

1996年版较之1985年版,增加了K30标准及相应指标。废除1985年版一直沿用的从上世纪50年代参照原苏联当时的击实标准而制订的;采用国内外公认并普遍采用的普氏和修正普氏标准,即轻型和重型击实标准。

1996年在修改中,将Ⅰ、Ⅱ级铁路干线的压实度适当提高,基床底层由原来的Ks=0.90提高为Ks=0.93(KL=0.95,Kh=0.85),基床以下部位不浸水部分,原Ks=0.85提高为Ks=0.90,基床以下部位浸水部分、基床表层以及Ⅲ级铁路的基床仍保持原压实系数不变。

1999年版在修改中则取消了轻型击实标准,只保留重型击实标准和K30地基系数标准。

道路标线规范标准范文第4篇

关键字: 建筑限界 ;3s线性一致; 连拱深浅埋 ;锚杆 ;保温层

中图分类号: U459.2 文献标识码:A

随着国家西部、西南地区高速公路的快速发展,路线中隧道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相应的隧道设计任务也越来越繁重。在平时的设计过程中,积累和发现了一批问题,特借此机会整理如下,希望与广大的同仁交流学习。

一、设计规范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根据国内公路建设管理法规,公路隧道设计需参照设计规范要求执行,目前已制定的与公路隧道设计有关的规范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以下简称标准)、《公路隧道设计规范》JTG D70-2004(以下简称04规范)及《公路隧道设计细则》JTG /T D70-2010(以下简称细则)。在执行规范要求进行隧道设计的过程中发现了以下几个问题,借此机会与广大同仁予以交流。

1.1隧道建筑限界

1.1.1三本规范关于余宽C、检修道J 的规定不一致

a、04规范C位于在J(或R)与L之中,与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及细则中包含于J或R不一致;

b、04规范C只有在二、三、四级时候取0.25m,其余情况为0,与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及细则不一致;

c、04规范表4.4.1中设计速度100、120km/h对应的数据与其下的说明条款“设计速度120km/h时,两侧检修道宽度均不宜小于1.0m;设计速度100km/h时,右侧检修道宽度不宜小于1.0m。”不一致。

d、细则中单向交通设计速度100km/h时,左侧侧向宽度LL取0.75m与规范0.5m的取值不一致.

综合以上情况,考虑到隧道作为公路工程的一部分,隧道设计规范应服从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为强制标准,而细则为推荐标准,自愿采用,故建议:

①余宽C的位置参包含于J或R中执行,数值参公路工程技术表中规定执行;②设计速度100、120km/h时的侧向宽度按规范规定表4.4.1下的说明条款执行,设计速度100km/h对应的左侧侧向宽仍取0.5m,对应的建筑限界总宽为10.75m。

1.1.2建筑限界绘制

当隧道为单向交通时路面横坡取单向坡,04规范图4-4和细则图5.2.1中都分别注明铅垂和垂直于路面两种情况(余宽c位置问题上文已有讨论,此处不赘述)。但是垂直于路面的那根界线的垂足具于何处,两规范都没有明确,且两图图面中建筑限界都由于检修道内侧边界线垂直于路面的缘故被分为三个独立的闭合区域,并不是一个统一的整体。

由于建筑限界在隧道断面拟定中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其绘制的标准与否关系到拟定的内轮廓净空富余量是否充足,进而影响内轮廓的合理性。对于其绘制的规定还望更明确,避免产生错误。

1.2 连拱隧道深浅埋分界

04规范中没有提及连拱隧道的深浅埋划分,细则第八章隧道围岩压力计算有专项规定。本人参照公式试算的过程中发现一个问题:

将8.3.2.7代入8.3.2.2得q2、q2’为0。在出版的细则答疑中,并没有提到相关情况,希望这个问题能引起广大同仁的关注,同时也希望细则编制单位能尽快予以勘误。

1.3 隧道洞口3S线性一致的理解

04规范中要求“隧道洞口内外各3s设计速度行程长度范围的平面线形应一致”。根据2007年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针对福建省交通规划院《关于永武高速公路隧道洞口线形布设咨询的函》的回复文件(《关于永武高速公路隧道洞口线形布设咨询的咨询意见》) 中提到“平面线性应一致具体是指6s行程均位于直线上、或均位于圆曲线上、或均位于缓和曲线上。从近几年国内公路隧道修建的实际情况来看,对前两者无异议,对均位于同向缓和曲线上有不同看法,不同者认为缓和曲线不能作为一种线形考虑,但实际上它是一种曲率渐变的线性,在高速公路中缓和曲线通常较长,渐变率很小,行车调整不适、不顺感小,从实际应用来看,效果尚可,故均位于同向缓和曲线上可视为符合规范。”

细则中4.3.6规定:“缓和曲线内曲率不断变化,不应视为线形一致”、“当出现下列两种情况时,洞内外接线可采用缓和曲线或缓和曲线与圆曲线组合线性,但应在洞口内外线性诱导和光过渡等方面采取措施,保障行车安全:①路线平纵面线性指标较高(平曲线半径大于规范规定的一般平曲线半径最小值的2倍,纵面最大纵坡小于2%),行车视距大于停车视距规定值2倍以上,且调整后工程规模增加较大时;②隧道群之间每个洞口线形均采用理想线性有困难,在平面指标较高、处于上坡进洞,且行车视距满足要求时。

作为规范性的文件,对3s的理解不一致,试问执行者该如何选择?3S线性一致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行车安全,所以对该规定理解正确与否应该以是否能保障行车安全为基准。鉴于国内已有丰富的既有工程,个人建议应该就这个问题展开广泛的统计调研,比如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针对清连一级公路隧道洞口线形统计及其安全性评价就很有意义,希望也呼吁相关部门能调查积累大量的数据之后,得出科学的结论,早日解决这种理解性的争议。

二、设计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问题

2.1锚杆

2.1.1中空锚杆

目前针对破碎岩层普遍采用了中空锚杆,但公路行业并没有中空锚杆的相关标准,设计图纸上,关于中空锚杆有诸如“R25”、”D25” 等多种表示形式。如何保证材料质量,进而保障支护效果,非常值得重视。在暂无公路标准的情况下,建议参照铁道部的《中空锚杆技术条件》TB/T 3209-2008执行,同时也呼吁相关部门能尽早对这类问题采取相关措施,保证施工质量。

2.1.2 砂浆锚杆

诸多设计图中关于砂浆锚杆,缺少细部图纸,没有考虑锚杆外露端头设置托板,事实上,托板对围岩按产生的径向约束力,能增大锚杆的作用范围,使锚杆的作用效果大大提高。部分图示中虽然示意了托板设置,但在计量时,并未计考虑托板及螺母的质量,这也不满足《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的要求。

2.1.3 系统锚杆间距

在某项目的设计咨询意见中提到:“系统锚杆的纵向间距应该同钢架的纵向间距保持一致”,其实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系统锚杆通过到悬吊、组合拱、减跨、挤压加固等作用,将围岩中的节理、裂隙串成一体,提高围岩的整体性,改善围岩的力学性能,从而发挥围岩的自承能力。在大量的现场操作中,为了方便锚杆的定位,都习惯将锚杆尾端与钢架连接,从而形成了一种误解,认为系统锚杆的间距应该与钢架的间距一致,这种认识是不恰当的,因为锚杆并不需要与钢架的连接才能发挥其作用,而且刻意的保持系统锚杆与钢架的纵向间距一致,反而使得相邻钢架间只有喷射混凝土支撑而钢架处既有钢支持还有锚杆加固,在路线纵向上形成支护强弱相间的布局,不利于隧道结构受力。

2.2寒区隧道保温层材料燃烧性能要求

现在高寒隧道越来越来多,相应的防寒防冻设计越来越受到重视,目前设计主要采取的是隔热措施,公路上的鹧鸪山隧道、阿拉坦隧道、大坂山隧道等都是在二次衬砌表面设置保温层来达到保温效果。保温材料的选用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既要保障足够的防寒保温效果,同时由于隧道运营期间一个很大的风险就是火灾的发生,考虑到安全因素,设置在衬砌表面的保温材料应该满足一定的燃烧性能(A1或A2或B级等)等级要求,但是查阅公路规范后并没有相关规定,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中只有城市隧道的相关要求:“隧道内装修材料除嵌缝材料外,应采用不燃材料”,对公路隧道并没有相关规定,咨询该规范的主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该所工作人员的建议是参考地方消防要求执行,但目前诸多省份并没有明确规定。针对现状,建议结合隧道等级和总体防火要求,合理要求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即不盲目地提高标准,同时也要保障足够的运营安全度,同时也呼吁相关部门能尽快出台相关措施,明确隧道防火相关要求。

三、结语

3.1通过归纳、整理相关问题,提醒广大同仁在平时的工作中加强相关学习,提高自己的判断力,避免盲目参照规范及过往图纸而造成工作失误,同时也呼吁相关主管部门,能重视一些看似不起眼的小问题,将隧道建设得越来越好。

3.2将工作中积累、发现的一些杂且散乱的问题予以整理并加以注意,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日常工作就是由一些琐碎的细节构成,只有通过对细节的不断完善,同时保持不断探索的态度,才能将工作做得更好。

参考文献:

(1)《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

(2)《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

(3)《公路隧道设计规范》JTG D70-2004

(4)《公路隧道设计细则》JTG /T D70-2010

(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道路标线规范标准范文第5篇

关键词 城市轨道交通 土路基 填料 压实 标准

1前 言

随着上海轨道交通建设的大 发展 ,有必要对轨道交通的路基有一个再认识的过程,也就是说,城市轨道交通并不完全等同于国家铁路,两者之间的区别。首先是国家铁路路基的承载对象与城市轨道交通的差异较大,国铁轴重23t,而地铁16t,轻轨14t;其次城市的区域性特点与国铁适用范围存在明显差异。无论是采用《地铁设计规范》相关标准,还是直接套用现行国家铁路标准,实施轨道交通路基填筑时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目前 最新版本的《地铁设计规范》有关路基部分完全套用国家铁路路基设计规范Ⅲ级线路的标准,虽然解决了此前设计中常套用国家铁路标准的现象,但如此套用仍有不尽合理之处。

这一客观存在的 问题 ,需要我们对轨道交通路基填筑的标准进行有益的探讨,本着保证质量的前提,尽可能采用最 经济 的施工原则,合理调整基床填料、压实指标、检测标准等参数,以期更 科学 地建设上海轨道交通。

2上海轨道交通土路基主要特点

2.1地区特点 (2)承载力低:根据工程地质勘测实测资料统计表明,静力触探Ps值:二层土1.08~0.89MPa;三层土(1~2分层)1.21~0.82MPa;三层土第3分层~五层土0.36~0.78MPa。直接 影响 路基的土层主要为上述的二、三层土,一般而言上海地区的天然地基承载力约在0.97~0.8MPa之间。

(3)含水量高:上海地区属东南温热区,该区季节性雨季雨量充沛集中,台风暴雨多,地表水极为丰富;反映在路基病害方面主要有:水毁、冲刷、滑坡多。地下水位高,一般不低于地面2m;反映在路基病害方面主要为软弱土层多。

2.2 轨道交通的主要特点

城市轨道交通特点的实质是相对国家铁路而言,比较轨道交通(包括地铁和轻轨)与国铁(包括Ⅰ、Ⅱ、Ⅲ级铁路),主要从荷载、速度、运量三方面的差异进行比较。车辆不同而影响其限界的差异本文不作探讨。

Ⅰ级铁路设计速度为120km/h,II级铁路为100km/h,Ⅲ级铁路为80km/h,轨道交通的设计速度为80km/h,与Ⅲ级铁路相同。 荷载的差异非常显著,地铁动车16t,轻轨动车14t,国铁内燃机机车23t(Ⅰ级、Ⅱ级、Ⅲ级铁路皆同)。

3国家铁路及地铁有关路基填筑的主要规定

3.1 轨道交通建设使用的有关路基工程的主要规范和标准情况

目前,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中使用的有关路基工程的规范和标准主要有:《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

《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10001-99)《铁路路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TB10414-98,最新2000版)3.2铁路、地铁有关路基规范、标准的发展

由铁道部的《铁路路基设计规范》,目前使用的是2002年版,与1999年版基本无差别。1999年版由1996版发展而来,1996年版为1985年版的局部修订版。

铁路路基施工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涉及基床厚度、填料类别和压实标准的参数则是参照其版本前的相应的设计规范而制定。 1998版路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压实度及地基系数指标是根据1996版设计规范(TBJ1-96)和施工规范(TBJ202-96)相关规定制订的。 3.3 路基填筑压实标准变化情况

1996年版较之1985年版,增加了K30标准及相应指标。废除1985年版一直沿用的从上世纪50年代参照原苏联当时的击实标准而制订的;采用国内外公认并普遍采用的普氏和修正普氏标准,即轻型和重型击实标准。

1996年在修改中,将Ⅰ、Ⅱ级铁路干线的压实度适当提高,基床底层由原来的Ks=0.90提高为Ks=0.93(KL=0.95,Kh=0.85),基床以下部位不浸水部分,原Ks=0.85提高为Ks=0.90,基床以下部位浸水部分、基床表层以及Ⅲ级铁路的基床仍保持原压实系数不变。

1999年版在修改中则取消了轻型击实标准,只保留重型击实标准和K30地基系数标准。

上述由铁道部的现行设计、施工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之间共性的是相应的压实度和地基系数的指标相同,差异是设计规范已取消轻型击实标准及相应指标。

填料为细粒土和粘砂、粉砂时,基床及以下部位压实度指标如表1。

3.4 路基填料土质类别规定 数十年来的数种版本,对于路基填料类别的规定均未作变动,地铁涉及路基填料的规定则完全采用国家铁路标准。

4轨道 交通 路基填筑几项标准的探讨

4.1路基填料采用上海当地土的探讨和实践 据此,上海地区的路基基床填料来源只能从外地购土;路基基床以下部位填料或可采用改良措施后的本地土。但由于土源限制,从外地购土在工程实施中困难重重。通过工程实践,在车辆段和停车场施工中,路基基床表层采取对上海本地C组土掺和比例为5%的硝石灰;基床底层采取本地C组适当掺和硝石灰的处理 方法 进行填筑。经K30地基系数检测,完全满足规范要求。在交付运营后也未出现任何路基病害 问题 。

因此,笔者认为在轨道交通的路基填料选择时,基于轨道交通本身的荷载较小的特点,在车辆段和停车场等填土数量大,承载力要求低的项目中,无须使用外购土,充分利用本地土源,采取适当改良措施,实践证明能够满足工程需要。

4.2 关于标准击实试验标准取消轻型击实法的现实 影响

该试验的目的是测试试样在一定击实次数下含水量与干密度之间的关系,从而确定该土的最优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标准击实试验标准分重型击实法与轻型击实法。重型击实实验法的单位击实功是轻型击实实验法的4.22倍(见表2)。重型击实实验法测得土的最大干密度比轻型击实实验法提高约5%~14%,而最佳含水量降低约1~9个百分点。

目前 ,铁路设计规范和地铁设计规范均先后取消了轻型击实试验法对应的相应参数,仅采用重型击实试验法对应的相应参数。由于在规范中,重型击实试验的压实系数较轻型击实试验有6.6%~6.9%的降低量,在施工实践中因最大干密度提高对实际达标密实度并未产生多大影响,也就是说密实度标准基本未变,但最优含水量的标准却提高了约1~9个百分点。

这一变化,对于粒径大于5mm的颗粒较多的土料,工程施工中实测结果显示,含水量越接近重型击实试验对应的最优含水量,其压实的效果越理想;对于粒径小于5mm的细粒土填料而言,则含水量越接近轻型击实试验对应的最优含水量,其压实的效果越理想。因此,在目前采用重型击实试验法对应的相应参数的现实情况下,当填料是以粒径小于5mm的细粒土为主时,有必要对其最优含水量进行校正,可根据对应的轻型击实试验最优含水量实测结果予以调整。

上海地区的土质以粒径小于5mm的细粒土为主,在轨道交通的车辆段、停车场等基本采用当地土作填料时,建议考虑适当降低最优含水量。

4.3 关于K30标准在轨道交通中运用中的必要性 分析

地基系数K30标准在国家铁路设计和施工中早已得到广泛 应用 ,地铁工程以前对此未作要求,在2003年实施的新版地铁设计规范中才予以明确。

K30为30cm直径荷载板试验得出的地基系数,一般取下沉量为0.125cm的荷载强度。作为路基压实度的一项新的控制指标,地基系数K30的参数较之压实系数Kh更为直观。尤其在上海地区,由于填料多数采用当地的较差的C类土,甚至需要采取改良或加固措施,仅以压实系数作为控制指标,难以确保路基的承载指标和稳定性得到完全真实的反映。因此在上海轨道交通中采用地基系数K30作为路基压实度的控制指标确有其必要性。

然而,由于目前K30试验的测试费用远比压实系数试验(环刀法或核子湿密度仪法)昂贵,且操作复杂;在规范中也仅明确了两种控制指标的参数,未强调哪一种是优先或必须选用的。在实际施工中测试人一般出于使用习惯和方便省事等诸多原因,常选用压实系数作为控制指标。

鉴于地基系数K30在上海轨道交通作为路基压实度控制指标的必要性,建议在工程实施的相关文件条款中予以明确规定。

在实施地基系数K30作为路基压实度控制指标时,考虑其费用较高、实测麻烦的实际情况,还需要与压实系数试验结合使用方更为合理,即采用双指标标准。建议地基系数K30试验仅用于路基基床面层的实测,而分层填筑过程中仍采用压实系数试验。

4.4天然地基和基底表层检测标准在上海轨道交通中的可行性分析

地铁设计规范和国家铁路设计规范中,涉及基床表层部分,无论填筑或天然地基,均要求按基床土的压实度标准执行,而基床地层部分则同基底表层的标准一致,均为静力触探比贯入阻力Ps值不得小于1MPa。

当天然地基条件良好时,该承载力标准无可厚非。但上海地区的地质条件却相对较差,比较突出的是轨道交通的车辆段、停车场,一般均处于城郊结合部,大多是耕地农田,其天然地基承载力约在0.97~0.8MPa之间,很难达到规范要求的1MPa标准。 鉴于上海地区的实际情况和轨道交通本身荷载特点,尤其是车辆段、停车场均为空车、低速的特点。笔者认为,尽管轨道交通的路基基床范围和基底表层所受应力明显低于国铁,其区间正线地面段的天然地基和基底表层检测标准可以维持规范要求不变,但车辆段、停车场的检测标准应予合理降低。建议其静力触探比贯入阻力Ps值按照不得小于0.9MPa执行。

5 结 论

通过对上海轨道交通土路基的地域和轨道交通特点的分析,简要概述我国关于铁路、地铁路基标准规范的 发展 和现状,针对上海轨道交通相应规范要求与实际困难的差距,结合工程实践中相关问题的解决办法和实际效果,得出以下几点个人看法和建议。

(1)上海地区的土质虽然较差,经过适当改良,完全可以用于轨道交通车辆段和停车场等填土数量大,承载力要求低的项目中,无须使用外购土,充分利用本地土源。

(2)在轨道交通的车辆段、停车场等基本采用当地土作填料时,建议考虑适当降低最优含水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