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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治理自查工作总结

专项治理自查工作总结

专项治理自查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按照《市

“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县“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的安排部署、狠抓落实,深入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吃空饷”人员清理整治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即部署动员阶段和集中核查阶段,我局共有34名工作人员,其中行政人员4名,行政离岗人员3名,事业聘用人员11名,劳务派遣人员3名,借调人员13名。在这次清理整治工作中,我局按照清理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积极建章立制,确实加强规范治理,整个清理整治工作赢得了干部职工的普遍认同和支持。

二、主要做法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市

“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文件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及时安排各科室召开了专项工作会议,对全局清理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

1、成立“吃空饷”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负责人为成员的“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局清理工作。

2、明确科室责任人

要求教育科、卫生科、民政科各科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的清理整顿工作,明确了目标责任,落实了工作任务,确保了清理整治工作不留死角,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二)认真实施,不走过场

这次清理整治工作按照。。。市的安排部署,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自查自纠,强化管理

按照规定程序,各科室细致开展了自查自纠,对照个人家庭补助领取表、在岗及离退休退职人员名册等的基础上,结合单位考勤记录等情况对在职领取工资人员进行核查。

经核查发现。。。。同志由于结石、高血压、冠心病等症状请病假,当时我局按离岗干部待遇6—9月份报全勤,但向“吃空饷”专项治理小组和人事局咨询之后发现。。。同志不属于离岗干部,不享受离岗干部待遇,与所报考勤不符,特此上报“吃空饷”专项治理小组。

2、阳光办公,积极公示

在本单位办公地点醒目位置张贴了“吃空饷”治理公告,公开了本单位吃空饷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地址和通信地址以及单位2016年6-8月份领取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人员信息,确保了干部职工知情率100%。

(三)建章立制,防患未然

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自觉加强管理制度建设,构建杜绝“吃空饷”现象的长效机制。

1、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进一步严格规定了准假权限及备案制度,严格执行《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生活待遇的暂行规定》。

2、接受监督,阳光操作

要求各科室经常进行自查,每月公布人员信息,适时研究存在的问题,严格按政策规定进行,使清理工作公平公正、处理透明,不留隐患,确保清理工作长期化、阳光化。

三、今后工作计划

专项治理自查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一、目的和意义

深入开展“工程领域专项治理”是局党组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部和省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和国土资源改革与发展的重大举措。通过全面检查验收“工程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取得的工作成果、制度成果、理论成果,深入总结专项行动工作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不断深化对全市国土资源领域反腐倡廉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实现局党组提出的“工程领域专项治理”目标任务,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管理,把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

二、检查验收内容

(一)组织部署情况。包括组建领导机构、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制定实施方案、下发文件、宣传发动、采取措施及取得成效。

(二)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1、各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排查2009年以来政府投资及使用国有资金项目个数、存在问题个数及分类、处理措施、整改率;省、市重点抽查项目核实、分类处理及整改、落实到位情况;对2012年以来新立项、新开工和在建项目排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专项清理情况:对2010年9月30日前签订国有出让合同和核发划拨决定书的建设项目开展专项清理情况;未开工、未竣工、闲置土地处置措施及整改到位情况,清理欠缴土地出让金情况;规范土地审批和出让行为有关情况。

3、开展征地补偿费专项清理情况:对2006年以来建设用地审批及拖欠、截留、挪用、挤占征地补偿费等问题全面清查情况;分类处理措施、整改及清欠到位情况;加强征地审批和批后实施监管制度建设情况。

4、探矿权、采矿权审批出让专项清理情况:2006年以来,探矿权、采矿权审批及招拍挂出让情况;矿权收益及市场建设情况;越权违规审批及整改情况。

5、案件查处情况:查处系统外违法违规案件情况,涉地宗数、面积、处理人员情况;纪检监察机构查处系统内违法违规用地案件情况;成立案件查办专项工作组织机构情况;对各级转办督办案件进行调查处理情况;查办的典型案件;剖析典型案件、查找制度漏洞和管理薄弱环节及完善制度措施的情况。

(三)长效机制建设情况。推进土地和矿业权市场建设情况,“一个平台两个市场”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完善土地和矿业权审批出让监管,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审批出让制度情况;建立健全征地补偿安置和补偿款监管措施;加强建设用地批后实施监管;建立健全国土资源防腐体系建设情况等。

三、检查验收的时间和方法

(一)自查阶段(2012年9月15日至9月30日)

各县局、分局按照局党组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围绕重点检查验收的内容,认真开展落实情况的自查工作。各县局、分局在开展本级自查的同时,组织对所属单位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总结。各县局、分局在自查的基础上,全面总结“工程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形成工作总结报告。“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总结报告,连同《国土资源系统“工程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含电子版、纸质各1份,于9月26日前报市局利用科(,邮箱:)。

(二)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10月8日至10月20日)

市局组织检查组对各县局、分局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组在听取各县局、分局全面工作汇报的基础上,采取召开座谈会、深入基层检查、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和查阅工作资料等方式,并按照《国土资源系统“工程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检查验收评分表》进行检查评估。局“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根据各县局、分局的总结报告和检查组的检查验收意见,形成工作情况总结报告,于10月20日前报省厅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改总结阶段(2012年10月21日至11月30日)

各县局、分局要采取有效措施,对检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组织整改落实,同时要做好迎接省厅检查组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各县局、分局于11月5日前报市局利用科。检查验收工作结束后,市局将根据检查验收情况和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研究确定检查验收结果,并予以通报。“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对各县局、分局的检查验收情况、省厅检查组检查评估意见和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全面梳理、提炼、归纳,起草《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报告》,于11月30日前报局党组,经局党组审定后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协调小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检查验收工作在局“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各县局、分局要把检查验收和总结工作作为巩固和提高“工程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成果的重要环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检查验收和总结工作抓实、抓好,高标准、严要求,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着重抓好工作成果、制度成果、理论成果的总结,系统梳理提炼适应国土资源管理特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经验和做法,全面反映“工程领域专项治理”开展的特点、特色,深化对反腐倡廉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形成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的理论成果,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专项治理自查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一、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把药品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落实“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促进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二、基本原则

遵循“立足实际、实事求是、标准量化、客观公正”的原则。

三、检查评估对象及实施机构

(一)检查评估对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各相关部门,药品及医疗器械流通、使用各环节的企事业单位。

(二)区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全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指导各部门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自查自评,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我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

四、检查评估的内容及标准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及相关部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组织领导、整治重点、安全保障、宣传信息与责任体系建设等方面检查评估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检查评估标准详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表》(附件1,其中评估内容中的第3项产业结构调整、第6项药品生产监管和第9项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工作因不属于我区药品监管事权范围,检查评估时不需进行评估)。

(二)药品(包括医疗器械)质量状况评估。以药品(尤其是基本药物)抽验、监督抽验和质量分析报告为依据,重点评估辖区内基本药物、特殊药品及血液制品、生物制品、注射剂等高风险产品的质量状况。

(三)药品安全群众满意度。主要包括对国药准字公信力的评价、对打击假药的看法、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对药品广告的意见、对安全用药知识的掌握。

(四)企事业单位自查自评情况。主要包括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标准的执行情况,药库药房规范管理执行情况,经营使用药品(基本药物)和高风险产品企业风险控制情况,电子监管码实施情况,质量受权人制度落实情况,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药品医疗器械研发资料的真实性,诚信建设,规范医院制剂使用和临床用药管理等。(附件2)

五、检查评估方式方法

(一)检查评估方式:采取逐级自查自评与检查评估相结合的方式。

(二)检查评估方法: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法,全面了解被检查评估对象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1.听取汇报。听取区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和各相关监管部门的工作汇报。

2.查看资料。查阅专项整治工作文件、会议纪要、工作报表以及有关工作制度规定、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卷宗、新闻宣传等资料。

3、现场检查。随机选择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实地检查。

4、召开座谈会。召开涉药单位、行业协会和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

5、问卷调查。对经营和使用单位的员工、药监执法人员等进行随机访问和调查。

(三)评分办法:采取具体工作量化评分的方法,分项加权汇总,共分以下四个部分:

1.综合评估。主要评估相关监管部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附表规定的内容,不需评估的内容作为合理缺项,不扣分)。分值100分。

2.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质量状况评估。以抽验结果和药品质量分析报告为依据,自我评价质量状况。分值100分。

3.药品安全群众满意度。通过发放问卷调查,自我评价群众满意度。分值100分。

4.企事业单位自查自评情况。依照《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整改情况表》,采取具体工作量化评分的方法,由区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参照各企业自查自评报告、按照评分标准内容检查评分,并随机抽查核实。各项评分汇总后,得出总评分,满分100分。《自查自评情况表》中,企业不涉及的项目可做为合理缺项,在表中的“自查得分”中注明,其合理缺项分值要计入总分中。

以上4项评分加权汇总后,得出总评分,满分100分,并根据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突出成绩和明显不足,在总评分的基础上可适当加减分,分值为±5分。最后得分95分以上为优秀,94-85分为良好,84-80分为合格。

六、工作安排

(一)年8月5日前,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制订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实施方案。

(二)年8月7日前,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等单位完成自查自评工作。

(三)年8月8日前,组织开展辖区内的检查评估工作,并形成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评报告和工作总结,提交区政府。

专项治理自查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一、工作机构

根据专项治理工作要求,主要领导负总责,我局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专项治理内容

主要对2012年1月1日以来以下五方面情况进行专项治理:

1、党员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的行为;

2、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的行为;

3、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违规从业行为;

4、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相关规定情况;

5、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情况。

三、时间安排和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2012年7月25日起,至2012年9月底结束,分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两个阶段。

1、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7月25日至2012年8月15日)。按照要求组织所属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区纪委有关专项治理的文件精神,并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填写《个人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于8月10日前上报局办公室。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局纪检组及时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汇总,形成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报告,并于2012年8月15日前连同《自查自纠情况汇总统计表》上报区廉政办。自查自纠实行严格的责任制,自查自纠报告要经局主要领导签字,对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五个问题隐瞒不报或对违纪违规人员包容包庇的,经查实后,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问责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重点检查阶段(2012年8月底至9月底)。由区纪委监察局组织若干检查组,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专项治理自查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一、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开展情况

去年以来,我市开展的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是按照省里的安排部署,由劳动保障、财政、人行、地税局、监察局、纠风办、审计局、卫生局等八部门联合开展的活动,是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开展以来最大的一次监督检查活动,重视程度高,涉及部门多,时间跨度长,这是历来没有过的。这对加强我市社保基金监督,保证社保基金安全是一次难得的机遇。各相关单位认真对待、认真组织,主动纠错、补漏,务求取得成效。第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截止3月底已经结束,从工作组织开展和自查自纠的结果看,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经办机构对专项治理工作比较重视,采取了积极有效的自查措施,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去年8月全省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后,我市成立了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和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印制下发了《实施方案》,各县市区也相应成立了组织,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密切配合,保证了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

二是措施过硬,家底清楚。自查自纠是专项治理工作的关键环节,时间长、任务重,这一阶段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工作成效,各级各部门采取整改纠正以前发现问题和排查新问题相结合,自查自纠和信息公开相结合,自查自纠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内部整改和部门协调相结合等多种方式,从摸清家底、解决问题出发,扎扎实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如市工伤保险机构在审计时发现某单位职工套取工伤保险费用后,及时追回多报费用,并对相关单位进行了处罚。从目前上报的情况看,各县市区及经办机构对社保基金收、支、结余存储和存在问题情况清楚,摸清了家底,找准了问题,这就为整改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是部门协调,齐抓共管。社保基金监督管理涉及面广,参与部门多,资金链条长,存储分散,要实行全方位、多角度监督,仅仅靠劳动保障部门是不行的,必须依靠各方面的力量,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监督作用。为搞好这次专项治理,劳动保障部门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各部门大力配合,按各部门承担的任务分工合作,有效推进了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尽管我市社保基金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不容忽视。一是部分县区和经办机构对专项治理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进展不平衡。从纵向看,表现为上紧下松,省市两级比较重视,部分县区重视不够,自查自纠不深入,不细致,存在问题大部分出现在经办机构;从横向看,专项治理工作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相关成员单位都是专项治理工作的参与者和主体,劳动保障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成员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切实做好工作,成员单位也要负起责任,主动配合好基金专项治理。下一步,省里将派出联合检查组要对各市进行检查,我们要随时准备,迎接省里的检查。二是重视历年挤占挪用社保基金的清理回收,忽略排查发现新的问题,有些单位认为基金年年审计,年年发现违规问题,审计决定写的清楚,上下都知道,并且这次专项治理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有特殊政策,这是解决历史问题的机会,所以对整改过去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思想上重视,措施上得力,回收整改力度比较大,成效也比较显著。但对排查发现新问题不重视,麻痹大意,认为每次检查都是一些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不会有大问题。因此,没有认真进行排查,新发现的问题较少。三是信息沟通不畅,上报情况不及时,自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以来,有些县市和个别经办机构,不能按时上报情况,推一推,动一动,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工作进度和实效。

对这些问题,各县市区局、各经办机构一定要认真对待检查,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在下一步工作中加以解决。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把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到实处

社保基金专项治理是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体现,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大家责无旁贷。工作中必须把握重点,彻底解决突出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把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引向深入。目前,自查自纠工作虽然告一段落,但对查找出的问题不能放松,特别是对具体经办、管理、服务单位发现的问题,查找出的问题要彻底纠正,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领导,认真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针对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风险点,继续进行彻底、全面的排查,检查中既要对整个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检查,更要对关键部门、环节和岗位进行重点检查、夯实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

为了把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和专项治理工作做好,省劳动保障厅于今年2月24日在*召开了由各市主管局长、科长、省厅各经办机构负责人参加的调度会,会上张瑞书副厅长对做好这项工作了明确要求。3月25日至3月27日省分别派出督导组对此项工作到各市进行督导,省厅基金监督处王处长一行四人对我市进行了督导,对我们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了具体要求。下一步,省基金监督小组还要到各市进行检查。最近,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又下发了《关于转发市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年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把社保基金作为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在了各项工作的首位,要求对社保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计。

二是做好抽查验收工作,保证专项治理工作的质量。这次会议结束后,为迎接省领导小组的检查和重点抽查,市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门的力量和业务人员开展深入细致的检查,通过检查问题,督促整改,总结经验,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质量,下一步省领导小组将对各市抽查不低于50%,希望各县市区和各经办机构做好准备,迎接检查,同时还要做好被国家部委抽查的准备。

三是解决历史问题,巩固专项治理的成果。对于历史遗留问题,能偿还的必须偿还,确实不能偿还的,可以核销。关于基金核销问题,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确认,同级政府偿还确有困难的,报市政府,由市政府做专题报告,报经省政府批准。具体核销的内容、程序等政策规定,由省厅与有关部门协商,报省政府批准后执行。同时各县市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认真梳理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配合有关部门对、、贪污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尽最大可能挽回基金损失。

四是解决深层次问题,建立长效机制。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在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的基础上,重点要利用多部门联手,上下联动的有效机制,能够实实在在地解决一些基金安全方面过去长期存在、又一直不能解决的深层次问题,研究社保基金安全高效管理的长效机制。要抓好这次机构改革的机遇,进一步调整规范经办机构的流程设计,强化薄弱环节,使之达到科学化、效率化、合理化、程序化,从根本上减少问题、风险。例如各县市区在抓好整改工作的同时,要深入分析基金管理中一些多发问题的原因,举一反三,查找漏洞,认真研究、完善管理制度。同时,利用这次多部门联合的优势,解决问题方案和政策建议,切实把专项治理工作引向深入,巩固专项治理的成果。

五是认真做好专项治理统计表的填报工作。为指导各地做好专项治理工作,部领导小组组织制定了《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统计表》,希望各县市区和经办机构认真填报。我在这里就这个问题提两点要求:第一,要高度重视统计表的填报,这套统计表是对专项治理内容和要求的细化,既可用于有自查自纠任务的部门记录自查工作开展情况,也可用于各地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检查验收和总结报告时对本地区专项治理工作总体情况的统计汇总,它既是自查自纠的工作记录表,也是检查验收和总结报告阶段的统计汇总表;既是各地专项治理工作量和工作成果的客观反映,也是进一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扎实开展的措施和手段。回去后要组织各成员单位认真学习、填录统计表,促进其对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统计表的要求,检查发现专项治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增强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更加深入地实施和开展。因此,统计表的填报是专项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促进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的一个好的助手,各县市区一定要高度重视统计表的填报工作,挑选有能力、能胜任的人员担负此项任务,尤其到后期填录汇总,各单位、各部门的报表一定要有填报人、负责人的签字和单位盖章。第二,要做到全面真实填报。统计表的数据全面、真实是客观反映和准确评价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前提和基础。各县市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认真分析汇总,做到数据翔实准确,内容真实全面,为最终全面总结报告和评价专项治理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

三、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全面加强社保基金监督管理

在认真做好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的同时,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研究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和投资监管问题。截至*年底,全市社会保险基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资产合计*万元,较上年增长*%;全市社会保险基金负债*万元,较上年增长*%,资产负债率8%;年末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合计*万元,增长*%。今年来,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企业效益的好转和工作力度的加大,社会保险费征缴形势越来越好,积累型基金快速增长,统筹基金结余也大量增加,但由于国家现行政策只允许存银行、买国债,基金保值增值的压力越来越大。基金存储管理是一个大事,要按社保基金财务制度,落实基金优惠利率,商财政选择存储银行。据了解不少的单位基金一直存活期利息,这次专项治理,部里、省里要求要把具体低息存储的基金数和保值损耗的原因摸上来,共同研究解决的办法,实现安全增值和有效监管,为人民群众管好钱、用好钱,在逐步摸索经验的基础上,提高基金使用效益。

(二)提高信息化和非现场监督的能力。信息化是非现场监督的基础,也是提高监管能力的必经之路。面对数以万计的参保人员及动态、变化、流动的基金管理信息,完全靠传统的现场检查,很难做到适时、全面,必须依靠现代化的信息系统,更好地发挥非现场监督的作用。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要熟悉和掌握非现场监督的方式和手段,一方面也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非现场监督。

(三)认真贯彻执行要情报告制度。*年建立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制度以来,大部分县市区能按时、如实上报情况,建立了通畅的工作渠道,对及时掌握基金安全状况,加强工作指导,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有个别县市区的基金监督机构对有的情况不了解,或者知情不报,没有认真履行职责。要情报告制度是上级机关及时掌握情况、处置重大问题、防止酿成大祸、提高政府公信力的内在要求和重要手段,也是对权力的一种制约。为了更好地贯彻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制度,再次几点要求:

一是要及时掌握要情,按规定上报。各县市区基金监督机构要充分认识要情报告制度的重要性,增强政治、业务敏感性,既要加强监督检查,又要疏通信息渠道,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努力掌握基金管理动态,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多方了解,搜集案件线索,出现要情及时报告。

二是要认真分析案情,把握工作规律。对发现的要情,要认真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特别是一些作案数额大、时间长、手法新、案发频率高的案件,要深入剖析,总结案发规律,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举一反三,加强防范,探索改进和加强基金管理的有效措施,从源头上防范基金风险。

三是要跟踪查处,加强监控。对出现的要情要跟踪查处,建立要情处理反馈机制,全面掌握案情处理和基金回收等情况,对要情多发地区和环节加强监控。省市两级对要情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要加强检查,做得好的要予以表扬,故意隐瞒、有情不报的要通报批评。

(四)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管工作的组织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

一要继续完善基金监督机制。劳动法规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法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各县市区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把维护基金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大行政监督的力度,进一步提高基金安全程度。二要加强基金监督机构建设。各县市区要强化社保基金监管职能,加强工作力量和队伍建设。三要提高基金监管人员素质水平。要提高基金监管能力,就要提高干部素质,为此要着重加强两个方面的能力建设:

首先是廉洁自律,提高反腐倡廉能力。基金监督是执法工作,首先要知法守法。各级基金监督机构要按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加强政策和法纪教育,使干部职工真正认识到拒腐防变的重要性,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筑牢抵御各种侵蚀的思想防线。在检查、审批、备案等有裁量权的工作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清廉为官,秉公办事,为单位和群众多提供服务,少增添负担,让他们感受到政府机关的优良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