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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档案范文精选

专项档案

专项档案范文第1篇

面对各项细化的测评内容与标准,能够展示说明本校执行情况的有力手段除了陪同评审组进行实地考察、访谈调查外,就是提供能供评审专家们参考、审核的支撑材料,包括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方案、会议记录、制度汇编、自查报告、合同协议、证书奖牌、报纸期刊、照片、录像、笔记、手稿、宣传册等等。四是阶段性明显。专项工作阶段性很强,一般都是集中在一定时期完成,短的两、三个月,长的则会持续一、二年。在专项工作持续的这段时间文件材料集中形成,数量庞大。专项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专项档案材料形成的特殊性。

二、专项档案的收集

专项档案材料由于形成的时间、方式都不同于一般档案材料,因此对它的收集必须因时、因地制宜。

(一)确定归档范围根据前边提到的专项档案形成的四个条件,我们将需重点归档的专项档案大致确定为:学校为完成某项重要工作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有多部门成员参与活动,在此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档案材料。这一界定把那些与某个部门职责相近,习惯将其归口该部门办理的专门性工作形成的档案材料排除在外。

(二)归档责任专项工作小组成员是从各单位抽调而来的临时人员,他们在工作结束后,各回各家,档案材料如不及时整理归档很容易散失,且追溯不易。为此,工作组须指定专门的资料员负责材料的收集和移交工作,并与档案馆专管员形成互动联络机制。档案馆专管员指导专项档案材料的归档、整理、编目;工作组资料员按时登记、核对、催交、收存材料。

(三)归档时间如果是短期专项工作(如半年内),在工作结束后一个月之内移交归档;如果是长期专项工作(超过半年的),资料员每半年做一次已有材料登记,并报档案馆备案;全部材料在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移送档案馆,重要材料原件可提前进馆,平时使用复制件。

(四)归档材料质量要求工作中直接形成的档案材料必须归档原件,供参考审核的支撑材料可以是复印件。

(五)条件保障档案馆主管领导进入学校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重要专项工作档案跟踪督查制度。

三、专项档案的整理

专项档案范文第2篇

关键词:医院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档案管理

医院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与专业性,当前医院逐渐形成了科学系统高效的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体系。开展医院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能够促进我国公共医疗服务的进一步发展,同样也是实现医院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范化系统化的重要措施。

一、医院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干部档案信息不完整,资料不全面。干部政策时间跨度长,有一部分早期的材料当前已经无法查找到,这会对档案的完整性产生影响。由于干部对档案政策的不重视与不了解,会导致在填写干部档案时,部分内容未能准确填写或是在填写中出现错误。此外,在审核中还发现档案材料缺失的情况。例如在由工人身份转为干部身份之后,缺少转干审批材料;证明干部整个学习过程的材料要包含入学材料、在校期间成绩单、毕业登记表及毕业证等材料,审核中经常会出现部分材料缺失;党员身份的认定,审核中经常出现政审材料或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缺失的情况,甚至所有入党材料只有入党志愿书,入党预备期不满一年的情况。

(二)档案意识薄弱,思想认识不到位。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是一项内部性、保密性很强的工作,也是一项不引人注目、默默无闻的幕后服务性工作,因此领导普遍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不够重视,存在认识上的误区。干部本人也缺乏档案意识,在填写档案材料时有着较大的随意性,有时可能会为了自身的利益填写虚假的信息,导致档案内容缺乏真实性与规范性。档案部门与工作人员也缺少对档案管理的重视程度,没有建立严谨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三)档案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当前大多数单位中,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由人事干部监管,没有配备专职的人事档案管理人员,人事干部的调动会影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队伍的稳定性。现阶段档案管理队伍缺少系统性培训,档案管理工作缺少信息化,需要大量的人工操作,无法提升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条件较差,无法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四)档案管理疏松缺乏纠错机制。现阶段,从中央到地方都加强了对档案造假现象的重视与整改,出现档案造假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缺少完善的人事档案管理机制与纠错机制,即使是发现了问题也没有妥善的处理方式,同时缺少责任追究机制,就无法追查到造假者、档案管理者与相关参与人员的责任,档案造假成本低,纵容了部分干部的档案造假行为。

二、医院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成因

(一)档案材料归档不够及时、完整。医院中的人事部门因未及时收集、梳理有关资料,将其纳入干部中新产生的各类人事档案。在机构调整时期,干部也未能及时对其人事档案的完整性加以检验或核实,造成失去的各种材料无法及时在原来工作单位补齐,即使多年后补齐归档也困难重重。此外,由于干部自身归档意识不强,因此很多如获奖、访学等资料,也都是由干部本人保管,并未按时交给机关人事部门存档。

(二)档案管理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升。医院档案管理人员技术水平有限,往往无法辨别文档真假,又或者社会责任感不强,管理材料能力不好,从而导致了归档材料长期积压、混乱、误装、损坏等的不良后果。

(三)缺少档案日常管理规范。医院缺乏档案的日常制度,如先进档材料审查制度、检查制度等。医院人事档案在装订归入国家档案系统前,由于未能及时对档案承载信息加以审查,导致在档案归入时出现问题。

三、医院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优化措施

(一)准确认定“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档案基础信息。首先要认定干部真实的出生日期,检查档案是否存在涂改,收集干部的原始户籍材料。其次严格审查干部的学习、工作经历以及提拔信息等资料,保证档案信息与干部的具体情况保持一致,并且能够准确地体现出干部的工作时间与变化情况。若是干部参加工作与毕业时间出现矛盾,就要对这一问题进行重点审核,做到情况核实不准不通过、问题查不清不通过、政策吃不透不通过,通过各种方式尽全力保证档案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与真实性,保证干部人事档案资料能够经得起时间与历史的检验。

(二)配备专业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在进行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要保证档案管理部门的独立性,制定部门统一体系与标准。医院内部要加强对专项审核工作的重视,强化档案管理制度的建设,建立规范化的档案管理工作流程。要引进专业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对在职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其业务能力。同时结合本院的具体情况,完善与优化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提供专门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场所,并安排专职人员展开管理,严禁拖拉散漫对档案收集工作造成延误。

(三)加强人事档案的信息化建设。医院档案管理人员要与时俱进,应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进行人事档案管理,提升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将人事档案进行信息化处理,不仅能够提升档案管理的规范性与严密性,同时也能够延长档案的使用寿命。建立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将人事档案与扫描仪、计算机等现代化设备相结合,将人事档案中的文字、图片等资料进行信息化处理,转化为数据资料,以实现无纸化档案,将数据档案与纸质档案并存,提升档案阅览的便捷性并提升管理效率。

(四)两步走,做好医院人事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1.提前准备,效果事半功倍。首先,要在实际审核工作中做到四个明确。一是责任明确。医院方面在人事档案审查工作启动之初,应当适时组织与各单位分管领导、档案工作人员等开展的工作座谈会,认真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学习档案专项管理工作考核的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成立专项审核组,掌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规范和标准,了解人事档案分类整理、档案材料补缺、补充材料归档、人员信息认定等业务流程和工作内容。二是对象明确。在开始专项审核工作之前,准确核定审核人员范围和人员名单,防止在审核过程中漏审和加审,给审核工作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三是重点明确。要对审核人员进行审前业务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人事档案相关知识、专项审核认定标准及审核工作的重点,明确全面收集人事档案材料的流程,为顺利开展审核认定工作打好理论基础。四是目的明确。要将资料正确、真实当作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终极目的,在专项审核过程中要严格遵循有关规定,以"零失误"为目标,逐人逐项审查确认,以提高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度。其次,要做到夯实基础。一是确定工作方案和工作流程,结合实际,制定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工作方案。制作工作流程图,把繁琐复杂的审核工作清晰化,使审核工作的进度可视化,使参审人员能够及时了解审核进度并灵活调整各阶段的时间节点﹐从而保证审核工作的顺利完成。二是建立相关制度规范。根据专项审核的需要,结合审核工作的具体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如审核组的责任制度、审核人员的责任制度、保密管理制度﹑档案库房和档案卷宗的管理制度等。三是进行安全保密教育。要对参审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认真做好被审核人员个人信息的保密工作,建议签订保密协议书,杜绝档案信息的泄露,确保审核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2.实施过程管理,达到预期效果。首先,要做到严把“三关”。一是坚持认定有据、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原则,严把“真实关”。审核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已颁布的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对存有疑义的确认结果主动查阅早期材料,进行印证。核实“三龄二历一身份”基本信息时,应完全依靠干部人员存档的早期材料和原件记录,切实杜绝主体臆断、歪曲事实等做法,达到尊崇史实、坚守基本原则。二是交叉互审、集体研判,严把“准确关”。采取交叉互审等方法,核查有关人员档案资料有无不实、涂改的情形;在交叉互审的基础上,安排经验丰富的审核人员复核把关情况;对信息存在重大出入或暂时无法确认的特殊档案资料,经有关部门决策会议核实后,再进行确认。三是夯实信息基础,严把“信息采集关”。应当按时、定向地查阅和接收有关人员归档材料,对归档中没有的材料及时加以登记、催交和补齐,并严格按人事档案专项工作审核的有关规定,做好分级、排列、编目、装帧,努力做到分级正确、编排有序、编目明确、装帧整洁,以保证人事档案的真实、有序、完整。其次,要做到分步实施。一是整理原始档案。二是本人填写《干部履历表》,进行档案初审。初审包括: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的信息,编制档案缺失材料明细,按照补充缺失材料的主题下发(组织和个人)。三是复核归档:将预审过的档案实行交叉审查,对审查结论不一致或有异议的档案,要共同协商研讨确定。四是整理考核信息系统,并建立二表的初表(全省党员干部人员档案专项考核专用的《领导干部任免表》和《干部履历表》)。五是接收缺失材料,进行三审。包括:根据接收的补充材料,结合档案实际审核信息再次确认“三龄两历一身份”的信息;按照填表规范,完成对上述两表的制作。六是信息初认,问题反馈。包括:申请的个人信息须经本人审核并签名,如本人有疑问可反馈并进行答疑。七是综合研判。根据评估标准,对无法确认的个人信息,要求由本人提交证明材料,经有关组织的综合研究并作出最终判断后,再由本人确定并签名。八是收存入档。将本人审核无误,并经签名确认的全省机关干部人事档案专项考核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干部履历表》归档保存,审核结束。综上所述,干部人事档案对医院或是个人的影响都非常重要,开展医院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能够将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集中处理,进而提升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水平与干部的工作水平。但是专项审核只能治标,想要治本就要强化干部人事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树立责任意识,以专项审核为契机,建立规范的医院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体系,构建常态化、长效化的工作机制。

[参考文献]

[1]赵娜,张瑞芳.新形势下公立医院干部人事档案规范化管理对策刍议[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21(02).

专项档案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强核心、抓中心、凝人心、创建美好社区”活动为载体,以增强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影响力,充分发挥社区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重点,围绕服务城镇经济发展这一中心,把不断拓展社区服务领域,帮助群众排忧解难,提高生活质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实施专项推进工作,使社区党建得到进一步加强,社区经济得到进一步发展,社区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为社区居民群众创建一个美好的家园。

二、目标任务

(一)强核心。

1、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扩大党在社区工作的覆盖面,增强党的社会影响力。社区党组织与社区居委会相对应,同步设置和调整,*年全部实现“一居一总支”目标。社区党总支要对辖区内无行业党组织管理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实施领导,并积极帮助具备条件的无行业党组织领导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党组织,切实履行好政治领导职责;对暂不具备和难以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要通过成立联合党支部、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办法开展党的工作,并积极帮助建立工会和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为建立党组织和开展党的工作创造条件。要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机关、业务主管部门党组织密切配合,加强双向联系,及时沟通情况,共同做好工作。组织党员开展行之有效的活动,充分发挥社区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努力做到有群众的地方就有党的工作,有党员的地方就有健全的党组织,有党组织的地方就有正常的组织生活。

2、加强社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措施,切实选好配强社区领导班子,尤其是选好社区党总支书记和社区居委会主任。改善领导班子结构,提高班子整体素质,社区领导班子中既要有熟悉党务和群众工作的干部,又要有熟悉经济和城镇管理、社区建设等工作的干部。*年*街社区、新中街社区要达到“一上一下”目标,即60%的社区班子成员文化程度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平均年龄下降到40岁以下。实行社区党总支书记和社区居委会主任“一肩挑”。

3、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以改革的精神建设一支作风正、素质高、工作出色的社区工作者队伍。由*镇牵头,旗编制办、旗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旗财政局解决社区干部的人员、编制、经费问题,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努力提高社区干部的素质,要制定社区干部学习规划,建立学习制度,细化学习内容,教育引导他们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自觉性。鼓励和支持他们认真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城镇管理等知识,研究和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加强社区干部和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工作,以旗级培训为主,制定培训计划,细化培训内容,年内要集中7天时间对社区干部进行一次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精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知识、WTO知识、法律知识、岗位业务知识、领导艺术、管理经验和方法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组织社区干部赴社区建设先进地区学习考察,学习先进经验,提高工作水平。注意发挥在职党员在社区党的建设和社区建设中的作用,引导和培养他们成为社区志愿者队伍的骨干。积极探索、建立、吸引、招募、管理社区志愿者的新机制。

(二)抓中心。

1、加强社区经济建设。不断优化投资环境,搞好招商引资,按照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吸引多种所有制经济实体到社区投资。做好对各类企业的服务工作,帮助他们协调理顺各种关系,解决实际困难。积极扶持发展个体私营经济,鼓励社区内有经营才能和技术专长的人员创办经济实体,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进社区经济的健康发展。

2、壮大社区居委会集体经济实力。本着“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经济”这一基本原则和中心任务,在政策上给予优惠、资金上给予扶持,积极鼓励社区居委会兴办产业,增加经济收入,逐步改善办公基础设施、增加各类服务设施,增强服务能力,促进社区各项事业发展。

3、由*镇、旗民政局、旗建设局,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加强社区居委会的基础设施建设,使*街社区、新中街社区居委会有100m2以上的办公和活动场所。

(三)凝人心。

1、加强社区思想文化建设。旗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要加大对社区文化体育基础设施的投入,指导各社区开展好文化体育活动。各社区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社区实际,制定具体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行为规范,规范社区群众的行为。充分利用社区的文化设施,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具有社区特点的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等活动,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精神文化需求。依托社区资源,协调辖区各单位,以社区党建、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环境、社区治安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共建活动,建设美好社区。

2、加强社区环境建设。旗政法委要切实加强社区社会治安基层组织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建立完善社区“三会六组”组织机构(社区居委会、业主管理委员会、综合治理委员会、治保组、调解组、法制宣传组、两劳释解人员安置帮教组、交通防火组、治安防范组)。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各社区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社区党组织的重要任务,协调辖区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运用多种手段预防和打击犯罪,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深入开展“安全文明小区”创建活动,为居民群众创造一个“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社区。

3、以服务社区群众为重点,拓宽社区党建工作领域。改进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服务功能,在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扶贫帮困、增加就业、便民措施、繁荣社区文化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不断完善社区服务设施,重点建设好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及老年人生活服务设施。积极帮助规范行业管理,实现社区服务福利化、产业化、社会化。开发社区就业岗位,下功夫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和再就业。结合社区居民多方面、多层次生活服务需求,开发便民服务岗位。结合驻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剥离部分社会服务职能需要,开发社会化服务岗位。结合社区建设、公共管理和公益性服务需要,开发社区公益性工作岗位。健全社区就业服务机构,建立规范有序的工作制度,建立就业服务档案,掌握下岗失业和就业信息,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服务。

四、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社区党建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把社区党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布局,切实加强领导。成立敖汉旗社区党建专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社区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社区党建工作中的职责,各单位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把目标任务分解到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并制定具体的工作安排意见。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研究部署社区党建工作。社区党建工作列入各成员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的年度实绩考核目标,切实增强责任感,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加强业务指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形成抓社区工作的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建立起社区党总支、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议事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四大班子”。健全和完善社区党组织党内生活、党组织工作、各类党员管理、党员学习、发展党员工作、廉政建设和各类组织的工作管理等一系列制度,确保社区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明确职能,落实责任。社区党组织是社区组织和社区工作的领导核心,在上一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和带领党员、群众完成党和政府在辖区的各项任务;领导社区居委会和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按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组织开展社区服务,抓好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组织、协调辖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参加社区建设;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搞好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做好社区工作者的教育管理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专项档案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本着“求真务实、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执行中央、市委、市政府的规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立党为公、勤政为民的良好风尚,解决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等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

二、工作目标:

1、通过本次清理整顿,杜绝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等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

2、进一步明确各类人员的轮训形式,严格办班申报审批和收费审批,建立健全培训证书管理制度。

三、清理整顿内容

1、清理整顿对象: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

2、清理整顿范围:

(1)依照已废止的法律法规或已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设立的培训班,法律法规已修改但仍依照修改前的法律法规设立的培训班(无举办培训班的政策法规依据、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2)未经县大培训办公室或县人事局同意擅自开办的培训班。各单位(部门)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垫江委发[2003]8号文件、县委干部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纪要等相关规定,在开办培训班时,不依照管理权限,上报审批的(在报批时,没有具备以下材料:一是应递交举办培训班的政策法规依据、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和明确的培训计划以及相关的材料,二是必须明确所培训的内容(工种)、课时、收费标准、培训人数、培训等级、授课教师、培训地点、班级负责人、联系电话等;三是培训必须有规范性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课程设置)。

(3)违反工商登记、物价审批有关规定的培训班(施教单位没有据办班等级和培训人数、课时、场所设施、师资、筹集资金等情况提出具体收费标准意见,填写《收费审批表》,没有报送县财政局、物价局审批擅自收费的);

(4)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擅自扩大培训范围以及其他违规收费的培训班。(施教单位没的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进行收费,收取的培训费用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有坐收坐支、挪用私分或私设“小金库”行为的;以办培训班名义搭车收费和摊派,只收费不培训或多收费少培训,擅自提高培训收费标准,扩大培训范围以及以办培训班为名游山玩水、发放纪念品及推销各类书刊和其他物品等行为的)。

(5)无文件政策依据乱发证,或不按证书编号办法,对证书进行统一编号,严格证书颁发程序的以及擅自将培训成绩作为晋职、晋级和年度考核的依据并以此强制参训、不考试乱发证等行为。

(6)利用和借助行政权力强制或变相强制、要求机关事业单位或个人参加的培训班;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2005年3月——2005年4月),这一阶段主要是召开联席会,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进行广泛宣传,由县人事局牵头。

(二)清理整顿(2005年5月——2005年7月)。对违反规定的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行为进行清理整顿。(相关单位职责由县人事局另行通知)

对违反上述六条规定办班、收费、发证的要予以停止、取消或纠正,对已开办的,不承认其培训成绩、取消其证书资格、没收其培训所得,各单位也不得将此培训成绩作为评优评先、职务晋升、津补贴发放的依据。同时,除按财政、物价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外,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由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公安局、县教委、县工商局、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县农办、县劳动保障局配合。

(三)总结验收(2005年8月——2005年9月)总结前阶段工作,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检查。县人事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教委、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农办配合。

四、组织领导

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分工合作”的要求,成立垫江县治理整顿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乱收费、乱办班、乱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XXX同志任组长,成员为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教委、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劳动保障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农办、县物价局、县委党校主要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人事局),由X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实施。

五、工作要求公务员之家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清理整顿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乱收费、乱办班、乱发证工作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指定专人具体落实,做到“四个到位”:即领导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

(二)明确任务,搞好协作。此项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各单位(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谁牵头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要加强配合。县人事局要负起协调、监督、组织的责任,加强协调沟通和督促检查。

(三)规范管理,理顺关系。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垫江委发[2003]8号文件、县委干部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纪要等相关规定开展清理整顿工作,既要坚持原则,又要注意方法。严肃纪律,杜绝徇私枉法、互相推诿。

专项档案范文第5篇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明确档案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行为,充分发挥档案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水利档案工作规定》及有关业务建设规范,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利工程档案是指水利工程在前期、实施、竣工验收等各建设阶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是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单位应加强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中,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的岗位职责,健全制度,统筹安排档案工作经费,确保水利工程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大中型水利工程,其他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档案管理

第五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应贯穿于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即从水利工程建设前期就应进行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在签订有关合同、协议时,应对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提出明确要求;检查水利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时,要同时检查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情况;在进行项目成果评审、鉴定和水利工程重要阶段验收与竣工验收时,要同时审查、验收工程档案的内容与质量,并作出相应的鉴定评语。

第六条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业务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共同抓好水利工程档案工作。

第七条项目法人对水利工程档案工作负总责,须认真做好自身产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并应加强对各参建单位归档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大中型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应设立档案室,落实专职档案人员;其他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也应配备相应人员负责工程档案工作。项目法人的档案人员对各职能处室归档工作具有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

第八条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应明确本单位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归档责任,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属于向项目法人等单位移交的应归档文件材料,在完成收集、整理、审核工作后,应及时提交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应认真做好有关档案的接收、归档和向流域机构档案馆的移交工作。

第九条工程建设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归档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须按要求将工作中形成的应归档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如遇工作变动,须先交清原岗位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十条水利工程档案的质量是衡量水利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应将其纳入工程质量管理程序。质量管理部门应认真把好质量监督检查关,凡参建单位未按规定要求提交工程档案的,不得通过验收或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工程档案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项目法人不得返还其工程质量保证金。

第十一条大中型水利工程均应建设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符合规范要求的专用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档案装具和设备;其他建设项目,也应有满足档案工作需要的库房、装具和设备。所需费用可分别列入工程总概算的管理房屋建设工程项目类和生产准备费中。

第十二条项目法人应按照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新技术,开展水利工程档案数字化工作,建立工程档案数据库,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为工程建设与管理服务。

第十三条项目法人应按时向上级主管单位报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情况登记表》(附件1)。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还应同时向水利部报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附件2)。

第三章归档与移交要求

第十四条水利工程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长期档案的实际保存期限,不得短于工程的实际寿命。

第十五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附件3)是对项目法人等相关单位应保存档案的原则规定。项目法人可结合实际,补充制定更加具体的工程档案归档范围及符合工程建设实际的工程档案分类方案。

第十六条水利工程档案的归档工作,一般是由产生文件材料的单位或部门负责。总包单位对各分包单位提交的归档材料负有汇总责任。各参建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对其提供档案的内容及质量负责;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归档材料应履行审核签字手续,监理单位应向项目法人提交对工程档案内容与整编质量情况的专题审核报告。

第十七条水利工程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应符合《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000)。归档文件材料的内容与形式均应满足档案整理规范要求。即内容应完整、准确、系统;形式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竣工图及声像材料须标注的内容清楚、签字(章)手续完备,归档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T10609.3-1989)要求统一折叠。

第十八条竣工图是水利工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做到完整、准确、清晰、系统、修改规范、签字手续完备。项目法人应负责编制项目总平面图和综合管线竣工图。施工单位应以单位工程或专业为单位编制竣工图。竣工图须由编制单位在图标上方空白处逐张加盖"竣工图章"(附件4-1),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应严格履行签字手续。每套竣工图应附编制说明、鉴定意见及目录。施工单位应按以下要求编制竣工图:

(一)按施工图施工没有变动的,须在施工图上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二)一般性的图纸变更及符合杠改或划改要求的,可在原施工图上更改,在说明栏内注明变更依据,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三)凡涉及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等重大改变,或图面变更超过1/3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可不再加盖竣工图章)。重绘图应按原图编号,并在说明栏内注明变更依据,在图标栏内注明"竣工阶段"和绘制竣工图的时间、单位、责任人。监理单位应在图标上方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确认章"(见附件4-2)。

第十九条水利工程建设声像档案是纸制载体档案的必要补充。参建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各自产生的照片、胶片、录音、录像等声像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归档的声像材料均应标注事由、时间、地点、人物、作者等内容。工程建设重要阶段、重大事件、事故,必须要有完整的声像材料归档。

第二十条电子文件的整理、归档,参照《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执行。

第二十一条项目法人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不同文件材料的归档份数,但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项目法人与运行管理单位应各保存1套较完整的工程档案材料(当二者为一个单位时,应异地保存1套);

(二)工程涉及多家运行管理单位时,各运行管理单位则只保存与其管理范围有关的工程档案材料;

(三)当有关文件材料需由若干单位保存时,原件应由项目产权单位保存,其他单位保存复制件;

(四)流域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或大江、大河、大湖的重要堤防工程,项目法人应负责向流域机构档案馆移交1套完整的工程竣工图及工程竣工验收等相关文件材料(具体内容参见附件3)。

第二十二条工程档案的归档与移交必须编制档案目录。档案目录应为案卷级,并须填写工程档案交接单(见附件5)。交接双方应认真核对目录与实物,并由经手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第二十三条工程档案的归档时间,可由项目法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分阶段在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完工后向项目法人归档,也可在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后向项目法人归档。整个项目的归档工作和项目法人向有关单位的档案移交工作,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完成。

第四章档案验收

第二十四条水利工程档案验收是水利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应提前或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凡档案内容与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水利工程,不得通过档案验收;未通过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或通过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二十五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应有档案人员作为验收委员参加。水利部组织的工程验收,由水利部办公厅档案部门派员参加;流域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工程验收,由相应的档案管理部门派员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有关工程项目的验收,由组织工程验收单位的档案人员参加。

第二十六条大中型水利工程在竣工验收前要进行档案专项验收。其他工程的档案验收应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档案专项验收可分为初步验收和正式验收。初步验收可由工程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委托相关单位组织进行;正式验收应由工程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的档案业务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十七条水利工程在进行档案专项验收前,项目法人应组织工程参建单位对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与归档情况进行自检,确认工程档案的内容与质量已达要求后,可向有关单位报送档案自检报告,并提出档案专项验收申请。

档案自检报告应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档案管理情况,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与保管情况,竣工图的编制与整编质量,工程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性的自我评价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档案专项验收的主持单位在收到申请后,可委托有关单位对其工程档案进行验收前检查评定,对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应成立档案专项验收组进行验收。档案专项验收组由验收主持单位、国家或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地方水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流域机构等单位组成。必要时,可聘请相关单位的档案专家作为验收组成员参加验收。

第二十九条档案专项验收工作的步骤、方法与内容如下:

(一)听取项目法人有关工程建设情况和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移交、管理与保管情况的自检报告;

(二)听取监理单位对项目档案整理情况的审核报告;

(三)对验收前已进行档案检查评定的水利工程,还应听取被委托单位的检查评定意见;

(四)查看现场(了解工程建设实际情况);

(五)根据水利工程建设规模,抽查各单位档案整理情况。抽查比例一般不得少于项目法人应保存档案数量的8%,其中竣工图不得少于一套竣工图总张数的10%;抽查档案总量应在200卷以上;

(六)验收组成员进行综合评议;

(七)形成档案专项验收意见,并向项目法人和所有会议代表反馈;

(八)验收主持单位以文件形式正式印发档案专项验收意见。

第三十条档案专项验收意见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档案管理情况:

1、工程档案工作管理体制与管理状况

2、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质量与数量

3、竣工图的编制质量与整编情况

4、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性评价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

(四)验收结论。

(五)验收组成员签字表。

第五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