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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审计论文范文精选

专项审计论文

专项审计论文范文第1篇

当前的审计人员对于开展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认识不足。目前,不少审计人员的审计思路还停留在传统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上,习惯于查错纠弊,善于发现微观的经济问题,缺乏从宏观方面发现、分析问题的能力。对于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得心应手,而对于如何分析、评价财政资金的经济、效率、效果显得束手无策。部分审计人员甚至对于这种投入多,见效不明显的审计模式有抵触情绪。因此,传统的真实、合法性审计理念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开展。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缺乏统一的审计评价标准。绩效审计是个新鲜事物,目前对于绩效审计我国尚未建立一套科学、统一、完整的绩效评价标准,也未出台绩效审计的审计准则或指南,这给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评价工作带来了难度,也给绩效审计工作的开展带来了难度。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具有专业性、复杂性、广泛性的特点,要求审计人员要掌握专业方面的知识,要掌握多方面的知识。而目前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单一,缺乏运用绩效审计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因此,专项资金的绩效审计工作也有人才瓶颈的问题。

二、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内容

专项资金的绩效审计内容非常广泛,主要应从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资源性、环境性等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专项资金的管理绩效情况

专项资金的管理绩效方面,主要包括专项资金的筹集、拨付、管理情况等。资金的筹集是否足额到位,筹集额是否合理;上级拨付的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地方配套的资金是否足额;有无骗取上级专项资金的行为;资金的管理是否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资金管理是否高效,是否由专人保管,是否建立专门机构,机构设置是否合理;有无采取专项资金保值增值措施等。

2.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情况

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方面,主要审查项目的立项、申报、审批情况。项目的总体规划、设计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是否改变投资规模、变更经营目标;专项资金的使用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是否存在挤占、挪用、截留现象;是否存在变更资金用途;是否实行以资金定项目,按项目管理资金;是否存在浪费和闲置现象等。

三、专项资金的绩效审计方法

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方法灵活多样,并且对审计方法和技术的使用也少有限制。

1.要坚持专项资金账面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

在做好账面审计的同时,还要搞好审计调查,实地调查了解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现状。特别是对国家重点工程项目资金、新农合基金、新农保基金、各种赈灾救灾资金等政府和群众关心、资金量大和社会影响大的热点、难点问题,要搞好审计调查,坚持做到专项资金账面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

2.要与具体的审计项目相结合

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是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以此促进被审计单位整改,提出改进意见。因此,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必须与具体的审计项目相结合,才能针对项目做出具体的评价和改进意见。

3.要综合运用多种审计方法

根据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目标具有多样性和灵活性的特点,审计中除运用数据收集法外,还有定量分析法和定性分析法。常用的定量分析法有比率分析法、比较分析法、时间序列分析法、描述性统计分析法等。常用的定性分析法有内容分析法、程序分析法、案例分析法、逻辑模型法等。

四、加强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措施

1.建立专门的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准则

审计准则是审计工作得以开展的标准,只有建立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准则,才能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工作有章可循,增加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可操作性,同时减少审计的法律风险。

2.建立专门的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绩效评价是开展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的中心环节。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有效开展绩效评价活动的前提。因此,开展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工作,必须建立科学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这是开展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

3.建立专门的绩效审计人才库

专项审计论文范文第2篇

(一)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立项的决策绩效审计

首先,看专项资金是否进行了正常的研究,以及使用的决策是否恰当,立项是否具备科学性,背景是否真实等;其次,要看使用的决策上有没有虚假立项,重复申报的错误;最后,查察项目的预算情况,看是否存在不合理的情况,有没有遵循节约的原则,实际的决算中是否超出预算等问题。

(二)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的管理绩效审计

要看财政科技专项资金在分配上是否影响了资金的效益发挥。在资金安排问题上,项目设置是否很多并且存在交叉重复的现象,资金在投资上有没有零零星星、没有形成强大的合力的问题。

(三)科技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审计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决定着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对于使用情况的审计是极其关键的。主要审计的内容是,是否按照预算对于资金进行了使用,是否有某些人利用职务之便对专项资金进行了克扣、挪用等情况;检查资金使用的过程是否存在随意扩大项目的现象;更重要的是对于每个项目的质量以及结果进行最终的审查,并且对于一些个项目最终的效益进行评价,提出改进的建议。

二、通过审计发现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目前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重大科技专项资金的预算基础组织工作不到位

预算的功能是通过事前有预测性的对未来有相对清晰地认识,并且借此发挥控制作用,将钱“用在刀刃上”以避免不必要的支出,但是广东省的财政科技资金预算却不到位,专项资金分配不符合程序,没有在主要的项目上投入大量的资金,造成资金分配不均衡,在重大科技专项上没有足够的科研经费,导致项目最后的流产,影响了科研的发展。

(二)在专项资金的管理过程中控制意识淡薄

财务人员在专项资金的管理中只是承担了部分基础简单的服务性工作。对于专项资金的概念模糊不清,没有了解专项资金的收支应当与经常性的收支区别开来进行核算。导致专项资金的支出没有按照规定专款专用,餐费以及差旅费的支出过大,没有对于科技专项资金的使用建立独立的账单,最终导致专项资金转化率很低。

(三)财政部门对于专项资金缺乏监管力度,进而导致科研创新太少,个别的资金被挪用现象严重,有的甚至直接购买他人的科研成果。

三、加强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为了加强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切实加强对于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该从下面几个方面进行规范化。

(一)强化部门预算管理

对预算编制方式进行改革,推广新的预算编制办法,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度。要分清科研项目的轻重缓急,合理分配科技专项资金,加强部门和部门间的沟通,根据财力情况核定预算。依照预算定额的标准,建立新的收支分类体系,对专项资金的分配进行约束,不断增加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强化专项资金控制意识

准确定位财务人员角色将财务的职能定位全面参与资金的使用决策与控制。要对于财务室内部的岗位职责进行合理规范化的分工进而保证财务的职能得以有效的实现。在这样的基础上,财务人员应该对应于整个项目的建立到实施进行全过程的参与,要对整个过程进行统筹规划,本着资金到哪,管理到哪的思想,加强对资金支出方面的管理,保证资金充分发挥作用。财务人员随时了解课题的进程,了解项目的进度,有效的安排付款,这个过程需要整个科研小组对于财务人员全程的配合。

(三)完善课题的管理体制

财政办公室要严格审核所立项目,组织一些科研专家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的评判和研究,提出可行性的评论报告和评审报告。并且严格遵守程序进行申报,建立滚动的部门项目库和财政项目。加强预算的编制,各个资金使用的课题都要在申请的过程中对于项目做出较为详细的预算,并且在项目开展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预算标准进行。注意信息的传递。各研发课题小组在使用资金的过程中应该加强业务人员和财务人员的交流,让财务人员对于项目的进度有较为清晰地了解,从而进一步安排课题资金。财政部门也要秉公执法,不能随意克扣专项资金,保证课题能在规定的时间里成功完成。课题结束后经办人员要及时进行项目的报销,并且对于课题的研发过程进行细致的分析总结,之后交付审计部门对于此次课题研发过程进行审核,提出相应的修改意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对于剩余的资金,要及时进行返还,不得自己扣留用在它处。

(四)实施专项资金评价

控制专项资金的支出当前使用绩效评价的方式很多,对于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使用哪一种方式,应该根据不同的课题来制定。如:科研的方向在于医学研究上,对于其绩效的考核不仅要看他的完成情况,更要看在医疗应用方面做出了哪些贴合实际的事情。根据课题的不同特点立不同的评价指标,用科学的方法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评价。

(五)加强专项资金项目管理

优化专项资金支出结构加强资金项目管理是不断提高专项资金利用效益的有效方法。财政办公室首先要对专项资金的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核和筛选,再根据项目的重要程度分主次进行拨款,并递交预算部门。避免先预算资金后论证项目的荒谬之事出现。

四、总结

专项审计论文范文第3篇

1.1理论研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随着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环保专项资金投入日益增加,学者对环保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研究也呈现上升的趋势,期刊从2007年195篇上升至2013年391篇,但总量还是相当有限的;同时质量水平也有待提高,一方面,相关程度低,以2014年期刊数为例,与环保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直接相关的研究相当有限,大部分都是与财政绩效审计直接相关;另一方面,所发刊物级别不高,所发刊物大都集中于核心B类期刊,审计研究仅仅有81篇,并且相关程度也不高。

(1)制约绩效审计的原因探讨

该类研究是早期研究的重点,学者从绩效审计事前、事中、事后三个角度分析存在的问题,总结学者的观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①审计范围狭隘,房巧玲、王宜成(2013)、郭建平(2008)、张颖燕(2014)等人认为我国的环境审计仅仅局于财务审计和合规性审计,面临的一个突出“瓶颈”是审计范围通常局限于微观层次,即以特定的环保单位和项目为审计对象,集中于资金运用过程的绩效评价基本上不涉及宏观、中观层面环保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对资金的配置活动这一前置环节导致审计评价只局限在资金的“运行绩效”层面,忽视了资金的“配置绩效”。绩效审计相对而言很少,这与国际环境审计的发展是相脱节的;②财务管理不规范,胡晋湘(2011)、林琨(2008)、宁波市审计学会课题组(2014)等人认为在项目的立项上,有的项目申报单位采取编造虚假申报资料、多头重复申报等手段,以套取国家环保专项资金为目的虚报乱报项目;③评价体系不完善,一方面环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指标不完整,另一方面环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难以设计通用的个性指标[廖上林(2009)、宁波市审计学会课题组(2014)、万寅婧、潘铁山、季成富、林业星、潘旻阳(2014)、刘良慧(2013)]。

(2)环保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评价方法探索

房巧玲、王宜成(2013)、贾卉(2013)、黄溶冰等(2012)、Reed,John(2014)、Huang,Rongbing、Li,Yuhui(2013)等人基于指标分类角度的基础上,采用线性规划模型、专家评判、调查问卷法、模糊综合评判法等方法,对模型的具体运用进行了探讨和阐述,以期为环保资金的绩效审计从运行层面拓展到配置层面提供理论指导。

(3)环保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评价体系构建

学者基于评价方法的基础上,主要依据资金设立过程或者资金支持项目为分类建立定性、定量的评价指标。刘良慧(2013)结合逻辑框架法的逻辑层次来组合项目财政环保资金项目的绩效指标,使原本零散的指标之间产生逻辑上的联系,形成一套完整而明细的绩效指标体系;沈会山、潘南明、黄章富、杨琼花、李景杰、王淑君、卢创新、陈际帆(2012)采用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在将现行环保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分成六大类的基础上,构建了适用于当前我国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特点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周丰(2010)采用“沃尔评分法”的基本原理对评价指标体系的路径进行了构建,围绕财政资金的投入、过程、产出和结果四个环节分析财政资金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但是对环保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研究往往与其他环境审计和绩效审计类型的研究混在一起,针对性不强,专门针对环保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研究屈指可数。其次,大多文献都集中于环保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评价体系构建研究,但由于影响环境的因素多种多样,因素的复杂性决定了研究的困难性,研究者所站的角度不同,使用的研究方法不同,选取的指标也是不一样的,目前尚没有一套科学统一的投资项目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即只有财务指标,没有非财务指标;只有历史指标,没有未来价值指标;综合性指标多,单项指标少,缺乏“预警”指标。再次,与有关学科融合较少。环保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主要站在会计、审计的角度展开研究,但环保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发展不光与审计的发展息息相关,海域环境经济学、环境管理学、环境法学等学科的发展密切联系。最后,在我国现有研究多为规范研究,缺乏实证研究和案例研究,尤其缺乏对我国环保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实践现状和问题的调查以及深层次的案例分析。

1.2绩效审计实践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审计署基于审计流程展开环保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从审计署公开的2001年至2013年的审计公开结果来看,截至目前,环保专项资金局限于“合规性、合法性”审计,对“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涉及程度不够深入。同时早期的审计公告并没有专门一个板块阐述环境审计,大部分都与民生项目放在一起阐述,直至2008年才设立一个单独板块“环境保护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公开审计结果。从公开的具体内容来看,一方面公开数据不够完整,尤其是投入资金这一栏,只有五年公开了数据;另一方面从年数来看,2002年、2003年、2007年、2013年都没有相关数据,仅以文字的形式呈现。从审计结果来看,总结2001年至2013年审计公告中提出的问题,环保专项资金在管理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项目审查审批不够严格;二是挤占挪用补助资金,这点主要从违规金额数体现;三是项目建设进展缓慢;四是项目建成后未达到预期效果,以2011年为例,投资建立的污水处理设备长期处于闲置状态,没有对环境起到切实的改进作用;五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缺乏科学的界定和计算依据。

2存在问题原因探析

2.1监管主体独立性差

环保专项资金往往由财政部、环境总局共同管理,财政部负责减排资金的预算和资金管理,环保总局负责减排资金项目的监督管理。其高层领导者之间的独立性有待考察,无第三方监管机构涉入,降低了监管的有效性。从挪用和占有环保专项资金的现状来看,以2010年审计署公告为例,一些地方少征、挤占、挪用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等专项资金24.89亿元,滞留、闲置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等21.46亿元。可见资金监管存在漏洞,环保总局可能存在趋于“关系”的压力而对财政部门与企业挪用资金“视而不见”。同时审计单位的审计经费来源受制于本级政府的管制,同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负责本级审计单位的经费来源,这种关系损害了审计部门的独立性,降低了审计意见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2绩效审计观念欠缺

从环保专项资金审计现状来看,主要侧重中“合规性”、“合法性”审计,考察资金申请、使用是否合法;考察项目是否按时完成。对资金批复是否“经济”,项目执行过程中是否“有效”,完成后对环境产生的实际效果如何缺乏衡量。而环保专项资金的投入最主要的就是考察其在合理成本下的效果性,对环境所做出的改善,只限于传统的财务审计,将大大降低审计监督的效力。

2.3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从围绕环保专项资金出台的法律法规来看,现有的法律法规主要侧重于三个方面:①自然保护区的相关法律法规;②主要污染物的法律法规;③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总量上相当有限,以主要污染物的法律法规为例,国家围绕着“十一五”“十二五”规划出台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但与主要污染物环保专项资金监管直接有关的还是相当有限的,并且相关制度细则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侧重于资金申请的管理,缺乏对资金的使用和后续的绩效评价。国家围绕环保专项资金审计出台了不少法律法规,如《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的通知》和《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申报指南(试行)》(财建便函〔2009〕17号)指出环保专项资金的申请应该用于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国家重点治理方面,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实现预期目标的可行性以及投资需求的合理性等要求。国家从资金申请环节力抓监管,但缺乏对资金使用和后续的绩效评价,例如2012年财政部、环境保护部颁布的《关于加强“十二五”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的指导意见》中从完善资金投入机制—资金管理机制—项目管理三个方面加强资金的监管,却缺乏如何对资金使用和后续的绩效评价,仅是提到采取综合配套措施,不断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但细化程度却相当有限,缺乏指导意义。二是缺乏问责制度。从现有制度来看,缺乏环保专项资金问责制度,以2007年财政部、环保总局出台的《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减排资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提出对于违反本办法及有关要求,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的行为,财政部、环保总局将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停止资金安排、取消申报资格等措施予以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制度中提到了财政部和环保总局共同负责违规(法)事项,但却没有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只有各部门落实了自己的具体责任,才能提高监管的积极性;此外“视情况”太抽象,制度不够规范化,财政部和环保总局保留权利的范畴太宽泛,导致相关部门与人员钻法律空子的情况出现。三是验收标准滞后。以水环境标准为例,在审计过程中主要依赖的审计标准为《污水综合排放指标》(GB8979—1996)、《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等国家标准。从时间上看,就可以发现我国水环境标准相当滞后,其中制定的不同污染物的最高排污量已经不适应如今水环境日益恶化的现状,而且投入与产出比也没有充分体现在标准之中,资金投入的多少势必影响到对环境的改善效果,如果标准不够完善,必然影响到对效果的判断。

3建议

3.1融入多学科,开展环保专项

资金绩效审计研究环保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体系是投入与产出之比的重要衡量指标,在研究其评价体系时,应融入“环境学”的相关课程,依据环境质量评价标准,借鉴统计学以及经济学的衡量方法,各学科通过更深层次的交流与融合展开研究;另外在开展审计的过程中,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审计人员,适时聘请环境专家,尤其是在“效果性”审计的过程中,环境专家通过取样、分析,判断环境的改善程度和资源的运用程度,能更好地帮助审计人员判断“效果性”。

3.2完善法律法规合法性是企业以及相关单位遵循的最基本的原则

因此制度具有强有力的约束效力,完善环保专项资金制度,能为开展绩效审计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1)细化制度,加强绩效评价。不仅要严抓申请立项,还要注重后期项目建设过程以及完成结果的评价,通过完善制度,使得资金的分配环节更具有效率性、科学性、公正性,考察财政及配套资金的到位率、拨付的及时性;在资金的使用环境,细化制度,发挥制度的约束力,是否合理地使用资金;后续的管理中,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判断资金的使用效果及效率。

(2)落实问责制度。根据单位和部门环保专项资金监管结果为依据,审计揭露的问题应进行相应整改和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进而建立环保专项资金监管的长效问责机制,发挥警示与威慑作用。以相关监管制度为准绳,对环保专项资金支出中存在的不真实、不合规、不合理以及效率低下等行为,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以及部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对于企业作为下次申请环保专项资金的评价标准,对于行政负责人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3)完善审计公告制度。针对目前环保专项资金审计结果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公告的内容所含信息量有限,缺乏法律的强制约束。完善环保专项资金审计结果的公开制度,对环保专项资金的审计结果公开作出强制性的规定,同时以单独形式公开环保专项资金审计结果,不仅扩大了社会影响力,更重要的是扩大社会对审计结果的知情权,便于社会和舆论直接参与监督,将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形成监督的强大合力。

(4)建立健全环保专项资金的审计制度。受目前环保专项资金审计独立性差的影响,难以保证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在环保专项资金投入比例日益增长的前提下,有必要建立健全的审计制度,可以采用专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或者结合型审计。在国家审计机关专项开展环保专项资金的审计前提下,上级审计机关对环保专项资金的监管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并在开展财政收支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等其他类型的审计过程中,融入环保专项资金审计。并在审计报告中专门说明环保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的真实性、合规性、效益性。同时,环保专项资金的相关监管部门在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的基础之上,委托会计事务所对环保专项资金监管制度和使用情况进行独立审计,以提高审计的独立性。

3.3完善监管主体

专项审计论文范文第4篇

【论文摘要】本文通过清产核资程序与一般年报审计程序的对比,简略论述了清产核资审计的程序、重点,与年报审计的异同以及难点等。

一、清产核资专项审计

根据《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所谓清产核资,是指国有资产监视治理机构根据国家专项工作要求或者企业特定经济行为需要,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方法和政策,组织企业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并依法认定企业的各项资产损溢,从而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价值和重新核定企业国有资本金的活动。清产核资的内容包括帐务清理、资产清查、价值重估、损益认定、资金核实和完善制度等。清产核资工作可根据国有资产治理部分的要求或企业实际情况提出申请实施。例如,企业分立、合并、重组、改制、撤销等经济行为涉及资产或产权结构重大变动情况的;企业会计政策发生重大更改,涉及资产核算方法发生重要变化情况的;均可进行清产核资工作。

企业要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专项财务审计和对有关损溢提出鉴证证实;社会中介机构根据企业清产核资的结果,出具经注册会计师签字的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并编制清产核资后的企业会计报表。所以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是特殊目的审计,作为社会中介机构应当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认真核实企业的各项清产核资材料,并按规定进行实物盘点和账务核对。对企业资产损溢按照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损溢确定标准,在充分调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进行职业推断和合规评判,提出经济鉴证意见,并出具鉴证证实。

二、清产核资专项审计与年报审计的区别

清产核资专项审计与年报审计不同,它是在企业会计报表审计的基础上,着重对企业清产核资的范围、内容、过程、法律依据、清产核资资料和资产产权真实性以及财产损失依据进行鉴证。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是伴随着清产核资工作而展开的,主要与年报审计有以下区别:

1、审计目的不同

年报审计的目的是对公司或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的公允性、正当性、一贯性等“三性”发表审计意见:即会计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会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公允地反映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是否符合一贯性原则。而清产核资审计的目的是对企业清产核资基准日的相关资料进行审计核实,并对企业核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及申报待核销净损失的处理预案的真实性、合规性发表审计意见。

2、审计范围不同

年报审计的范围为公司或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帐簿及凭证等会计资料及其他资料,包含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清产核资审计的范围为国有企业的基准日会计报表以及涉及资产治理、财产损失认定、勘查、资产产权、价值鉴定和资金核实、债权验证等多方面的资料。即清产核资所审计的范围要比年度审计范围更加广泛、更加细致和明确。

3、审计依据不同

年报审计的依据是《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应会计制度、审计业务约定书等;清产核资审计的依据除上述依据外,还有《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关于印发中心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规程>的通知》、《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工作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经济鉴证工作规则>的通知》(、《关于国有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财务政策题目的通知》、《企业财产损失财务处理暂行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4、审计的重点和要求不同

清产核资审计中,我们在计划时不确定重要性水平,而是在基准日会计报表帐面审计的基础上,重点对企业实物资产的清查和企业债权债务的核对、询证以及对企业损失挂帐进行核实,协助和督促企业取得损失挂帐所必须的外部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证证实,以及提供特定事项的内部证实,并对其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审计。具体审计重点包括(1)货币资金:帐实是否相符,是否存在帐外现金;银行未达帐是否正常。(2)应收款项:是否真实存在,坏帐损失按新、老制度确认依据等。(3)存货:帐实是否相符,存货所有权认定,是否有积存、残次存货等。(4)固定资产:帐实是否相符,清理出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待报废和提前报废固定资产的数额及固定资产损失、待核销数额,对盘盈、盘亏、租出、借出和未按规定手续批准报废或转让出往的资产的清查等。(5)在建工程:长期挂帐但实际已经报废项目等的清查。(6)对各项待处理资产损失形成的原因,申报审批程序及处理意见是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及相关政府部分的有关规定进行清查。(7)资产损失、资金挂帐的认定工作。

5、审计的方法和程序多

年报审计是按照业务循环或会计报表科目在符合性测试的基础上进行实质性测试,采取抽查方式对会计报表余额进行认定;清产核资审计,主要是在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的基础上,重点进行帐务清理审查,资产核实清查,重估价值鉴证,损益认定审计,结果申报审计,资金核实审计,帐务处理审计,完善制度审计等。特别是对资产损失按原制度和新制度分别就确认证据、条件等要进行认定。

6、重视资金核实、实物资产的盘点、价值鉴证工作

年报审计时,由于时间等因素,我们通常依据公司或企业提供的资产盘点清单认定帐面的存货、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清产核资审计时,我们重视实物资产的抽查盘点工作,关注因实物资产的毁损、报废及其他原因形成的潜亏情况,同时,年报审计时对往来款项一般是函证部分大额款项,在清产核资审计时,我们要对往来款项逐一函证,落实款项的真实性和存在性,对有争议的债权要认真清理、查证、核实,重新确认债权关系。

7、审计调整

年报审计中,我们对于超出重要性水平的事项提请公司或企业调整有关帐目,并相应调整年度会计报表。假如公司或企业拒尽调整,我们将视未调整事项对整个会计报表的影响程度出具不同意见的审计报告;清产核资审计时,我们不考虑重要性水平一律按要求调整,但企业要根据国有资产监视治理委员会清产核资资金核实批复文件以及国家现行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帐务处理,处理完毕后要上报处理结果。

三、结束语

清产核资工作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清产核资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全面摸清企业经营性资产“家底”;全面清查核实各项资产损失情况,依据清产核资政策规定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题目,为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加强国有资产监视治理创造条件;全面清查核实非经营性国有

资产转为经营性国有资产和已改制企业剥离、托管的国有资产;做好资不抵债或难以持续经营企业的清查工作,为国有企业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打下良好基础。严格地说,清产核资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然选择和必经途径,是国有企业改组、改制的基础。随着清产核资的广泛开展,清产核资专项审计业务也将成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的新拓展。在国有企业分立、重组、改制和主辅业分离的不断深进和发展过程中,清产核资专项审计也将在实践中得到完善和发展。

专项审计论文范文第5篇

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年,县审计局共审计财政、地税及一级预算单位19个,包括对县财政局具体组织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县地税局税收征管情况、5个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5个乡镇财政财务收支和决算情况和对乡镇财政状况和支出结构等8个项目专项审计调查,审计查出各类违规违纪金额662万元,应交财政216万元。

改进审计手段年,县审计局根据省厅关于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化要求和审计县经济责任审计试点经验,乡镇长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是围绕政府负债问题进行审计,积极探索政府负债预警机制,提出加强和改进乡镇财政管理水平的建议和措施,并且从个人绩效方面进行综合评价。1-11月份审计局共完成17个单位17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违规金额336万元。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被作为审计领导干部管理使用重要参考依据,列入干部考核廉政档案。

强化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年,县审计局安排时代广场竣工决算等4个基本建设项目的审计,在对县汽车西客站投资绩效审计中发现,作为1997年县重点十大工程之一的汽车西客站至年底实际已投入资金达3039.7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资金占95%,但由于站前民房至今未能拆迁,致使该站的主要功能至今还不能投入使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能得到体现。审计结果在同级审报告中披露后,县政府已责成有关部门认真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整改方案。

突出专项审计调查年,县审计局按照审计署和市局五年规划精神,围绕政府工作重点、经济工作难点、社会关注热点问题,审计局加大专项审计调查的力度,取得较好成效,1-11月份共完成审计调查项目11个,其中省定同步项目4个,市定同步项目2个。在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审计调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低保对象名额指标化、补助金额平均化和低保审批操作不规范等问题,县政府专题研究出台《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细则》,有效地确保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需要。在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部分公用经费审计调查中发现,全县业务招待费、公车费用、差旅费三项费用已占公用经费支出的47.22%,部分单位业务招待费严重超支。审计调查所披露的问题,引起市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市长为此专门做出重要批示,县长责成财政、监察等有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县政府已就公用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先后出台一系列控制公用经费支出的政策和措施,包括扩大预算会计集中统一核算范围、对业务招待费实行总量控制、制定公车管理“三统一两定点”规定以及严肃查处挥霍浪费公用经费的案件等。

注重查处大要案年,县审计局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要求,审计局在审计工作中注重发现违法违纪线索,大力查处大案要案,以来已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案件3起,涉及领导干部多人,审计为维护经济秩序,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加强指导年7月份,县审计局组织55位同志参加市内审协会业务知识培训,8月份召开内部审计工作座谈会,推荐市级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先进个人,选送优秀项目参加市级评优,组织内审科研论文撰写和评选。审计局还于8月底组织召开县内审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杨立祥会长作了题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促进内审工作向前发展》的工作报告。报告总结了一年来内审工作取得成绩并对今后工作提出要求,大会还安排了典型发言和论文交流。

审计项目的试点工作年,县审计局根据年初计划安排,每个业务科室均安排审计署6号令试点和计算机辅助审计试点,经责科和投资科还分别安排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试点和固定资产投资绩效审计试点。试点取得良好成效,并就试点的经验召开业务会进行交流探讨,逐步加以完善和规范。

建立健全审计复核制度年,县审计局为完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明确审计行为,提升审计成果质量和审计工作水平,审计局配备了总审计师,并在7月初出台了《县审计局审计复核工作办法》。《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三级复核制度,有效促进审计人员树立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增强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