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专项资金审计报告

专项资金审计报告

专项资金审计报告

专项资金审计报告范文第1篇

英国曼彻斯特大学著名的会计学教授StuartTurley指出,审计方法发展的必然结果是风险导向审计这一重大变革。一方面,风险管理涉及的审计程序再分析的基础对控制审计成本有重要作用(Knechel,2002);另一方面,风险导向审计能更有效发挥其“免疫”效应,如发现会计误报或者财务舞弊(Knechel,2001)。因此,为了有效发挥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免疫”效应,引入风险导向模式的绩效审计,一方面有利于审计资源的合理配置,另一方面有利于降低审计成本并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近年来,很多西方国家对风险导向审计理念越来越重视,通过一系列举措要求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开展全面的风险评估,结合评估的风险确定绩效审计的范围及重点,进而实施绩效审计程序,其绩效审计风险理论体系逐步完善起来。国外先进的审计理念及审计实践中的问题促使我国开始重视风险导向审计模式,高校专项资金也逐渐受到学者们的重视,但其绩效审计尚处于起步阶段,风险导向模式基本上没有应用到绩效审计中,其审计程序中也没有涉及风险理念。这可能不利于发挥绩效审计的“免疫”效应,也不利于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的开展和进一步推广。随着政治与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各类风险必然会不断覆盖到政府及公共部门的业务。为此,如何充分发挥审计机关的“免疫”效应,加强风险管理,降低审计风险成为审计机关的重要任务。首先,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专业人员的匮乏增加了绩效审计风险。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具有专业性与复杂性的特点,审计机关和人员的首要任务是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效率。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不仅涉及财务会计及审计、信息网络等多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也涉及相关的法律知识如国家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规定和管理办法以及新的政策动向,同时与统计、计量、计算机技术相关。目前审计机关或审计机构普遍缺乏全面融合审计、会计、法律、计算机网络的专业型人才,高素质专业人才的缺失,不仅增加了审计工作压力,也影响“免疫”效应的发挥,更提高了绩效审计风险。同时,高校专项资金的长期性也导致审计判断的难度进一步增加。此外,大部分高校内部绩效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不高,自主性较差,给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增加了难度和风险。其次,传统的绩效审计理念增加了绩效审计风险。目前高校专项资金的绩效审计工作处于探索阶段,绩效审计思想还受到财务审计理念的影响。高校专项资金的绩效审计过程基本是参照财务审计工作流程,绩效审计的重点基本是围绕专项资金项目的特点及使用规定来确定,绩效审计评价指标的选择是根据专项资金使用的成果、专项资金管理情况来确定,绩效审计的方法没有特定的技术,绩效审计的过程也缺乏完整的操作规范。这样的绩效审计工作不仅影响“免疫”效应的发挥,也增加了审计风险,进而影响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质量。最后,繁重的审计任务增加了绩效审计风险。近年来,随着高校专项资金投入比例的增加,国家对专项资金越来越重视,针对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过程出台了一系列绩效审计举措及要求,同时对专项资金绩效的审计质量和效率也作出了明确的指示。这种情况下,各级审计机关的审计任务无形中加重了,审计机构“免疫”效应的发挥变得迫切了。在审计的人力与物力不变的情形下,繁重的审计任务使审计机关及人员面临的绩效审计风险增加了。因此,为了进一步发挥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免疫”效应,提高审计质量,在绩效审计中引入以降低审计风险为目标的风险导向模式显得尤为重要。

二、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免疫”效应中的风险导向模型

常规的财务审计一般是事后审计,其典型特点是根据事后的审计资料,结合审计标准,在核实审计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靠性的过程中,侧重于审计证据的错报和漏报。而绩效审计的过程不仅是事后审计,也涉及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其特点是不仅关注被审计单位事后财务收支的合理性、合法性、合规性,也侧重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对象的效果性、效率性、经济性。财务审计的审计风险模型为: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绩效审计风险作为审计风险的一个分支,看似可以运用上述审计风险模型,但是,该模型的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具有普遍性,没有针对性。很显然,传统的审计风险模型并没有考虑专项资金的特殊性,如专款专用、周期性长等。因此,在构建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风险模型时需充分考虑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特点,不能盲目套用传统的财务审计风险模型。鉴于绩效审计的特点,在借鉴国内外相关绩效审计风险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根据高校专项资金实际情况,本文定义的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风险是由专项资金重大错报风险与专项资金绩效检查风险共同构成的,风险模型如下:专项资金绩效审计风险=专项资金重大错报风险×专项资金绩效检查风险=(专项资金固有风险×专项资金控制风险)×(专项资金绩效识别风险×专项资金绩效评估风险×专项资金绩效反馈风险)该模型中,专项资金重大错报风险,主要指高校提供专项资金绩效活动的审计证据在审计前存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可以进一步细分为专项资金绩效活动的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但因专项资金的特殊性,其固有风险与控制风险在很大程度上密不可分,在审计前阶段无法单独进行识别,故将两者统称专项资金重大错报风险。根据专项资金重大错报风险的特点可知,固有风险与控制风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被审计单位自身的实际情况,外部人员无法控制。因此,要发挥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免疫”效应,降低专项资金绩效审计风险,审计人员只能在审计过程中控制并降低绩效检查风险水平。此外,财务审计的重大错报风险有很大的普遍性,其原理对于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也适用,且研究成果已经相当丰富,在此不作详细阐述。高校专项资金的绩效检查风险,尽管学术界对绩效检查风险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专门针对某个项目的绩效检查风险研究尚不多且不够深入,关于高校专项资金的绩效检查风险的探讨更是屈指可数。因此,专项资金绩效检查风险是本文的研究重点。专项资金绩效检查风险,主要是指审计人员通过预定的审计实施程序未能发现被审计单位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证据上存在的某项重大错报或漏报的可能性。由此可知,绩效检查风险的大小受到审计人员主观臆断的影响,很大程度上是可控风险。因此,要降低审计风险并提高审计质量与效率,需要审计人员充分了解、掌握绩效检查风险的特点及类型,运用、掌握正确的方法与技术评估并规避审计风险。下面从审计人员实施审计程序的角度将高校专项资金绩效检查风险进一步细分为高校专项资金绩效识别风险、高校专项资金绩效评估风险、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反馈风险。

(一)高校专项资金绩效识别风险

高校专项资金绩效识别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就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时,由于对高校财务环境的不熟悉及检查工作不全面等造成的判断失当的风险。在审计过程中,因审计人员掌握的相关资料不齐全,运用的方法不当,数据的分析不深入,很有可能对潜在的风险识别不到,产生绩效识别风险。

(二)高校专项资金绩效评估风险

高校专项资金绩效评估除了涉及经济效益评价外,也离不开社会效益评价,是一个周期性、持续性且复杂性的过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时需要大量的资料来证明,如高校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申报资料、审核及审批管理制度、专项资金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制度、项目反馈、考评和公开制度等。繁锁的评价内容及依据导致审计工作内容复杂多样。同时,我国还没有建立完整、科学、合理的高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及绩效评价标准,专项资金的绩效审计基本是由审计人员根据自身经验及主观判断进行审查、分析与评价,其绩效审计质量和审计结论很可能引起人们的质疑,这种情况下,可能会产生绩效评估风险。

(三)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反馈风险

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最终目的是根据审计过程提出审计结论,并在此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提出改进意见,促进被审计单位专项资金的规范、合理、有效运用。这不仅需要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有深入的了解,同时也需要审计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与职业素养。然而,目前我国专项资金方面的审计人员知识不够渊博,实战经验不足,综合素质不高,审计人员尽管非常熟悉被审计单位的情况,也可能会因为专业不强、经验不足、素质不高的问题引发绩效反馈风险。因此,坚持风险导向进行绩效审计,不仅是充分发挥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免疫”效应的必要条件,也是保证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质量和效率的基本条件。随着国家对高校专项资金管理的日益重视,其绩效审计的问题备受瞩目,专项资金审计风险压力日益增加。传统的账簿基础审计模式及制度导向模式已经无法满足良好审计质量的要求,无法有效发挥绩效审计的“免疫”效应,也无法有效降低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风险。因此,风险导向模式的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一方面能及时反馈绩效审计过程的信息,对专项资金管理活动进行控制;另一方面可以发挥绩效审计的“免疫”效应,实现专项资金的最佳效用,进而提高审计质量。

三、风险导向模式在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免疫”效应中的嵌入

坚持风险导向模式的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就是在力求充分发挥绩效审计“免疫”效应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专项资金的效果性、效率性和经济性的审计中,从高校专项资金立项、实施到完工全部过程都贯穿主动控制风险的理念。风险导向审计的关键问题是在既定的绩效总体审计风险基础上,如何控制重大错报风险与绩效检查风险的大小。由于专项资金重大错报风险与绩效检查风险呈反比例关系,因此,在既定的可接受水平的总体审计风险下,重大错报风险较高,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将绩效检查风险降低到相应水平;相反,如果绩效检查风险较高,则需要适当降低重大错报风险水平。由于重大错报风险是在审计前阶段就发生,审计人员无法控制,属于不可控风险,因此,如何控制审计各阶段的绩效检查风险就是审计人员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控制绩效识别风险,发挥审计计划阶段“免疫”效应

审计计划阶段是绩效审计工作中的第一阶段,也是非常关键的步骤,对后续工作有十分重要的影响作用。审计人员可以根据获取的大量专项资金信息资料,运用自身的专业技能及审计职业判断寻找专项资金可能存在不经济和不效率的领域,并充分了解这些领域可能存在的风险,深入分析其成因及后果,为识别风险的性质及类型奠定基础。为了控制审计计划阶段的绩效识别风险,发挥该阶段的“免疫”效应,为后续审计工作做好准备,审计人员一方面要了解专项资金风险成因的主要类型,具体包括:(1)专项资金的构成不合理;(2)专项资金使用不符合预算和业绩的要求;(3)专项资金重复使用并造成损失与浪费;(4)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离预期甚远;(5)挤占并挪用专项资金。另一方面,要熟悉该阶段绩效审计的目标、范围、内容、组织方式等。首先,审计人员在熟悉评价标准的基础上,找出影响专项资金项目的相关因素。其次,综合运用阅读、访谈、抽样调查、比较分析法和定量定性结合的分析方法分析存在的风险,并将其进行分类。最后,从相关性、可靠性、充分性方面进行分析和筛选出关键影响风险的因素,归纳整理成该阶段的报告,为下阶段的审计提供意见,也为最后的审计结论和审计建议提供依据。

(二)降低绩效评估风险,发挥审计实施阶段“免疫”效应

审计实施阶段是对专项资金效果性、效率性、经济性作出客观科学评价的关键环节,也是执行绩效审计方案、整理绩效审计数据、编制工作底稿、形成初步审计意见的过程。由于高校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广泛、投入量大、专项性强、占用时间长,因此,专项资金绩效评估是一个漫长且复杂的过程。为了降低绩效评估风险,发挥审计实施阶段“免疫”效应,审计人员可以从评估指标、审计方法与审计程序三方面着手。首先,构建全面科学的专项资金绩效评估指标,对专项资金效果性、效率性、经济性进行评估,目的是反映专项资金的筹集、使用、分配及效益。由于高校专项资金来源、性质、范围不同,体现的效益也不同,衡量效果性、效率性、经济性的标准也会截然不同,如高校修购专项资金体现的是硬件设施教学质量,科研专项资金体现的是科研成果及水平。因此,审计人员在审计之前需要慎重考虑绩效评估的标准问题,构建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应兼顾不同性质的资金,使不同性质的资金具有全面性和可比性。此外,高校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估,有些绩效无法用货币化计量,如社会效益,这必然会影响绩效评估结果,存在评估风险。因此,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离不开定量化指标,当然定性指标也必不可少。总之,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在兼顾全面性与可比性的基础上,考虑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做到科学合理,制度、标准统一,这样才能客观公允地进行专项资金绩效评估工作。其次,选择正确的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方法。审计方法贯穿于整个审计工作过程,在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估结果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审计实施阶段从执行审计方案、整理审计数据、编制工作底稿直至出具审计意见书,都有审计方法的运用。因此,在审计方法的选择上,审计人员需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选择科学、正确的审计方法。为了降低绩效评估风险,发挥审计实施阶段“免疫”效应,审计实施过程中不仅要运用传统的审计方法如抽样调查、观察分析等,也应该结合比较分析法、投入产出法等定量评价方法,这样才能为绩效评价结果的准确度奠定良好的基础。最后,确定合理的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实施程序。在确定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及审计方法后,审计人员要做的下一步工作就是设计和实施合理的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程序,即控制测试与实质性程序。审计人员根据前期掌握的情况,考虑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后,结合被审计单位的系统运行方式、资源和制约因素设计科学合理的方案,以便专项资金绩效的评估。为了确保控制测试与实质性程序的顺利进行,审计人员需要熟悉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内容,包括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制度、高校部分机构设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与实施情况等。结合绩效审计的内容及自身专业素质,借鉴绩效审计先进经验及管理技术,对获得的信息质量和可信度作出合理判断,确定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重点领域,完成对被审计单位的控制测试与实质性程序。最后经过科学的验证,得出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结论。

(三)减少绩效反馈风险,发挥审计报告及反馈阶段“免疫”效应

审计报告阶段,最典型的特点是出具绩效审计报告,反馈信息。绩效审计报告的格式不局限于财务审计中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四种类型,形式更多样化,内容更广泛,视野更开阔。它不仅能确保审计报告的权威性与财务状况的真实性,也能反映绩效的好坏。被审计单位专项资金的来源、使用、管理、制度设计、内部控制、绩效结果等详细情况及相应的审计建议和改进措施将会成为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报告的主要内容。其审计报告的最终目的是发挥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免疫”效应,对高校起到一定的预警作用,同时促进被审计单位未来能够有效合理使用专项资金。因此,审计报告的内容对被审计单位有重要的影响作用。虽然审计人员只是充分描述实地调查与分析状况并根据审计标准提出相关的建议,不用强迫被审计单位接受,也不需要对绩效审计处理作出决定,但是审计报告的准确性需要审计人员的保证,因此,审计人员编制审计报告时,同样需要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由于审计报告使用者的经验、知识水平等差异,对审计报告的审视与理解不同,这使得审计报告的反馈存在一定的风险。为了减少专项资金绩效反馈风险,发挥审计报告及反馈阶段“免疫”效应,一方面,在审计报告中,应该针对专项资金来源情况、管理情况及使用带来的绩效现状进行描述,对被审计事项的风险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同时对专项资金绩效现状产生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确保绩效评价的合理性及审计报告的真实与准确性;另一方面,审计人员要及时向被审计单位管理层解释专项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与建议,以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并进一步了解审计建议被采纳执行的情况。因为发挥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免疫效应”就是揭露问题、纠正问题、抵御风险,达到绩效增值的目的。审计工作质量的检验效果则是了解审计建议被采纳的情况,如果问题没有纠正,建议未被采纳,审计人员则应从被审计单位及审计报告两方面找原因,从审计反馈中不断完善后续的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工作。

四、有效发挥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免疫”效应的措施

专项资金审计报告范文第2篇

2007年7月24日,该省审计厅厅长伍自尧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在江西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作了《关于200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7月31日《江西日报》即刊登了审计工作报告的摘要稿。这次审计公告体现出高度重视、及时快捷、阳光透明的特点: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将会议通过的审计工作报告(摘要稿)在《江西日报》刊登,与人民群众见面,实现阳光操作,充分发挥了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

审计工作报告成为本次常委会会议最受各方重视的关注点。省人大财经委在《关于2006年省级决算的审查报告》中指出,省审计厅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积极开展工作,依法对200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进行了认真审计。审计工作报告既肯定了2006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也指出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同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改进预算管理的审计建议。在分组审议时,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纷纷发言,表明他们对审计报告的意见和建议。许多委员认为多年来省审计厅努力工作,严格执法,为促进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促进社会和谐,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特殊贡献。委员们同时还指出,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切实抓好整改工作,进一步完善机制和制度,堵塞漏洞,严肃处理违法违纪者,维护审计的严肃性。

今年审计工作报告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200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基本情况”。(一)报告充分肯定了2006年审计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省审计厅紧紧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认真履行审计职责,注意从体制机制上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在促进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推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报告指出根据吴新雄省长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审计”、“进一步加强涉及民生工程等重点专项资金审计”的指示要求,今年重点关注了部门预算定额标准体系和项目预算管理、部门预决算约束管理、部门预决算级次管理、非税收入筹集分配及支出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三)报告对200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评价,肯定了200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情况是好的,并介绍了省级财税部门取得的成绩。第四,总括反映了各部门、单位对去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第二部分为“2006年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存在的主要问题”。报告分七个方面详细阐述了在省级财税管理审计、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专项资金审计、项目建设审计、金融审计、国有企业财务活动审计、下级政府财政预决算管理审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其核心内容一是通过揭示省级预算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有关部门、单位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管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二是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放在首要位置,切实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是重点揭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有力措施,规范管理,减少损失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审计的帮促作用。

第三部分为“加强省级预算管理的意见”。针对2006年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存在的主要问题,报告共提出了四条切实可行的加强省级预算管理的意见,一是继续推进财政综合预算改革,强化预算约束力;二是进一步完善支出标准定额体系,促进财政资金公平分配;三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完善综合监督机制,推进依法行政。

与去年相比,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在内容、体例、角度上都有所不同,体现了审计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从内容上看,在重点报告预算执行审计情况的同时,还报告了4项专项资金、2项项目建设等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体现出了报告内容的完整性;从体例上看,报告分基本情况、存在问题、意见三大部分,其中存在问题部分又分为省级财税管理、省级部门预算执行、专项资金、项目建设、金融、国有企业财务活动、下级政府财政预决算管理7个方面。报告反映问题的角度牢牢把握预算执行这一主线,注重从完善体制机制、促进规范管理的角度,揭示审计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实事求是地分析问题产生的主客观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是注重把握总体情况,反映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从报告内容上来看,“把握总体”突出体现在:对33个省级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没有把浓墨重笔放在个别案例上,而是着重反映了部门及所属单位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包括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滞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及违规收费等,特别指明了33个部门中有多少个部门单位存在这些问题,而且分别对存在问题相对突出的部门点了名。这样从总体上集中反映、揭示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有利于引起重视,以便实事求是、客观地分析,促进更好地研究和解决这些共性问题,提高省级预算管理的整体水平。

二是注重突出重点,反映预算编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预算执行审计的根本目标,是促进科学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如报告中反映的部分年初预算资金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项目资金分配过于分散等问题,反映出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和合理;省级部门应缴未缴预算收入、滞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反映出预算执行不严格。报告同时指出此类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主管部门项目编制跟不上部门预算要求,以及受分年下达资金或按若干个子课题分别下达经费的影响,对此报告提出了“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内容,加强项目计划与预算编制在时间上的衔接,尽可能将专项资金项目分配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使部门预算内容更加完整”、“加强对超收财力和可用资金的测算和计划,解决资金拨付不够及时的问题”、“严格执行专项资金专户管理等各项规定,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尽快建立财政投资风险预警和使用效益评价机制,加强动态管理和跟踪问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建议。这样反映问题、分析原因和提出建议的立足点比较高,有利于促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是注重推进改革、完善制度,反映体制机制上的问题。从近年来审计情况看,查出的很多问题实质是体制机制上的问题,是由于体制机制不完善造成的。为了适应客观形势的这一要求,审计工作注重在促进解决体制机制问题上充分发挥作用。如报告指出“财政改革深入推进,省级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试运行,省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面铺开,收支两条线进一步落实,非税收入征缴逐步规范,省直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但同时“由于现阶段财政、财务管理体制还不够健全,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还不够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尚未完全落实到位,审计中仍然发现还存在一些违法违规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有些问题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和加强管理逐步解决”。为此,报告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从体制上、机制上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的建议。

四是注重维护人民群众利益,重点反映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关注民生是审计工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要方针政策的具体体现。如三峡移民外迁安置资金、住房公积金、基础教育经费、全省农村公路项目建设等都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如对全省住房公积金审计,在肯定了“2005年我省住房公积金制度总体运行良好”的同时,也反映了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情况以及住房公积金制度、政策的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全省农村公路项目建设的审计调查,肯定了工程建设管理取得的成效,作出“近年来各级地方政府大力发展农村公路,极大地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正面肯定性的评价。在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中,把这些方面作为重点,体现出审计监督在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方面有了新进展。

今年的报告一方面注重从总体上把握分析预算执行情况、从宏观的角度反映具有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另一方面,注重增强揭露问题的典型性和力度。如反映省级财税管理审计、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时,共对13个部门、单位点了名;在报告的其他部分,对审计中发现的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重大案件作了披露。此外,对制度的改革建议应该说是今年报告的核心之一,在这份7 000多字的报告中至少有1/10的篇幅用来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专项资金审计报告范文第3篇

专项审计调查报告范本

xxxx有限公司XXX: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公司《》项目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我们审阅了贵公司该项目执行期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以及相关会计账薄、凭证等资料,查阅了该项目的立项申报材料及项目竣工总结、项目投资决算等文件,并通过询问、调查、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一、管理层的责任

严格按照四川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批准的项目内容及总投资实施完成该项目并合理使用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或XXXX制度)的规定真实完整地核算项目资金的筹集和支付情况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审计计划、实施审计工作并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现将审计意见发表如下:

1、公司基本情况

贵公司系经批准,由发起设立,于年月日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现有注册资本元。

本公司属行业。经营范围:。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

[本公司下设、等分支机构。] 项目基本情况:[此处简要叙述项目情况]

2、贵公司《 》项目总投资的申报和实际执行情况 贵公司《 》项目于200 年 月 日申报、实际执行期为200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项目已经于200 年 月竣工。项目总投资的申报及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下表数据单位至少应精确到元)

图片已关闭显示,点此查看

差异情况说明:

3、《 》项目实施前后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 》项目于200 年 月正式生产销售。根据贵公司提供的财务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反映的数据显示,截止200年 月,《 》项目实施前后的有关经济指标如下: 销售收入、利润、税收、出口等等

《 》项目实施后的社会效益反映在:

4、审计结论 包括:

1、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评价;

2、对项目资金的到位情况(包括财政资金)、是否做到专款

图片已关闭显示,点此查看

专用、是否纳入专项资金核算、账务处理是否规范、原始凭证是否合法完整等内容进行评价;

3、对项目建成前后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评价。 4、

附送:《 》项目财务报告附注

图片已关闭显示,点此查看

附:审计过程中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对项目承担单位的要求)

1、 对项目资金的到位和实际支付情况应该要求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在在建工程科目下设立明细科目逐笔核算。属于研发费用的支出应该在管理费用科目下设立专项明细科目逐笔核算。

2、 项目资金的支付凭证应为银行汇兑凭证(企业需提供银行盖章确认对帐单),少量直接支付现金应该符合《现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3、项目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和设备购置应有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

4、项目土建工程的承建方、设备的供应方均应提供真实合法的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少量由地方税务部门代开发票应该符合相关规定。

专项资金审计报告范文第4篇

一、以审前调研为先导,认真编制《审计工作方案》

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关系审计项目的审计质量,非常重要。编制《审计工作方案》要以深入细致的审前调研和试审为基础。审前调研务必做到行业专项管理体制机制及底子基本摸清、行业专项制度政策基本吃透、审计目标及内容重点要求明确。最好由牵头组织者先行试审(如农村低保),采取解剖“麻雀”和以点带面的方法,从宏观面深入调查研究和把握专项资金管理运行特点、问题类型和选择恰当的审计组织形式及方法。这样编制出的《审计工作方案》才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真正起到行动指南和操作指引之作用,节约实施成本,提高审计效率。

在编制《审计工作方案》中,要特别注重审计报表的设计,因为大量的审计信息和成果要通过审计报表反映出来,近几年来我处组织开展的专项资金审计一般要设计5―7张报表,通过这些报表充分反映审计的主要内容,体现审计目标所要获取的宏观数据。报表设计要本着科学、严谨、便于填报和汇总的原则。必要时要制定旨在解释《审计工作方案》中的重点和难点,并提供具体操作方法的《操作指引》,实现市计方案精细化。

二、以审计实施为核心。加强面上指导和重点抽查

(一)把握特点,突出重点,以点带面。一是社保审计重点要紧紧围绕资金的流向,突出资金的专用性、政策性、程序化等关键环节展开;二是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兼顾一般审计。如在2008年抗震救灾款物审计中重点突出汉中、宝鸡重灾区审计;在2010年抗洪救灾款物审计中,省厅重点抽查占全省救灾资金总量80%的陕南11个重灾县区。兼顾其他市县审计,就能总体把握全局,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加强面上协调和指导,掌控项目进度和质量。自2008年抗震救灾审计以来,我处与各市审计局都建立了社保审计专用电子邮箱,以审计简报或审计动态的形式,及时传达省厅工作要求、传输有关审计数据,交流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通报各地审计动态。解答各地在实施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有力促进了整体项目进度和质量控制。

(三)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妥善处理审计疑难问题。主要是各地审计发现需要省厅协查的重大案件线索和带有全局性的突出问题。

三、以审计成果为依据,认真撰写有价值的审计综合报告

专项资金审计报告范文第5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3号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发展高技术产业,进一步规范管理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特制定《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马凯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管理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促进高技术产业健康发展,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依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为主要任务,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列入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并给予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管理,由项目单位具体实施的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以下简称“国家高技术项目”)。对于中央预算内资金采取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方式注入的国家高技术项目参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国家高技术项目包括:(一)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产业化项目”),是指以关键技术的工程化集成、示范为主要内容,或以规模化应用为目标的科技自主创新成果转化项目。(二)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重大产业技术开发项目(以下简称“研制开发项目”),是指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需要的重大技术装备研制项目和重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所急需的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项目。(三)国家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是指以突破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提高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产业化研发及验证能力为目标的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程实验室项目”)和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程中心项目”),以及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技术中心项目”)。(四)国家高技术产业技术升级和结构调整项目,是指以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设备改造落后的生产条件为主要内容,以推进信息产业、生物产业、民用航空航天产业扩大规模,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和企业信息化为目标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升级调整项目”)。(五)其他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补助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投资项目(含事业单位投资项目,下同)和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给予的投资资金补助。本办法所称贷款贴息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符合条件、使用了中长期银行贷款的投资项目给予的贷款利息补贴。投资补助和贷款贴息资金(以下简称“国家补贴资金”)均为无偿投入。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五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是国家高技术项目的组织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研究提出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研究提出相关产业的发展政策;(二)研究确定国家高技术项目的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三)组织评审国家高技术项目,批复国家高技术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四)编制和下达年度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和投资计划;(五)协调国家高技术项目的实施工作,组织或委托项目评估工作。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主管部门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经济(贸易)委员会。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和中央管理企业可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资金申请报告,并对项目承担主管责任。具体要求由国家高技术项目公告或通知规定。对跨地区、跨部门组织的国家高技术项目,可由相关地区或部门协商确定项目主管部门,或由组织部门指定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应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国家高技术项目公告或通知,组织本部门、本地区和本企业(集团)的高技术项目申请国家补贴资金的相关工作,对项目的建设条件、招标内容等进行初审,审查通过后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并对初审结果和申报材料负 责;(二)负责国家高技术项目的管理工作和项目实施中重大问题的协调、处理,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并组织项目验收工作;(三)配合国家有关部门进行稽察、审计和检查工作;(四)每年定期将本部门、本地区和本企业(集团)的国家高技术项目执行情况汇总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七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单位是指依照我国法律登记、注册,申请高技术项目国家补贴资金的企业或事业法人。项目单位应具有较好的经营管理水平,具备承担国家高技术项目所需的技术开发能力和资金筹措、工程建设组织管理能力。项目单位应履行下列主要职责:(一)按照本办法和项目公告的要求,编制并向项目主管部门报送高技术项目国家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二)按照项目组织部门、主管部门批复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确定的内容和要求实施项目;(三)按要求向项目主管部门报告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落实情况,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四)对国家补贴资金要实行专账管理;(五)接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及各级财政、审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或上述部门委托的机构所进行的评估、稽察、审计和检查;(六)项目总体目标达到后,及时按要求进行项目验收。第三章 申报及审核第八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及其他相关专项规划和相关产业政策,国家高技术项目公告或通知,明确国家支持的重点领域、重点任务、实施时间,以及安排国家补贴资金的方式和标准。第九条 按有关规定应由地方政府核准或备案的企业投资项目,应在核准或备案后提出资金申请报告。按有关规定应由地方政府审批的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应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有权审批单位批准后提出资金申请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应报国务院或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的项目,可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时一并提出资金申请,不再单独报送资金申请报告;也可在项目经审批或核准同意后,根据国家有关投资补助、贴息的政策要求,另行报送资金申请报告。第十条 申请国家高技术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公告或通知的要求;(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降耗、环保、安全等要求,项目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三)应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归属明晰;(四)项目单位必须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以及较好的资信等级,资产负债率在合理范围内,项目已基本具备实施条件,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五)建设项目应按本办法第九条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已基本具备开工建设条件,或已经开工建设但审批、核准或备案未超过两年,已通过项目用地预审或用地已经依法批准,具有环保以及其他许可文件。第十一条 申请国家高技术项目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产业化项目采用的科技成果(包括自主知识产权、消化吸收创新、国内外联合开发的技术等)应具有先进性和良好的推广应用价值、有关成果鉴定、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或技术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必要的验证和生产许可;项目单位具有较强的工程建设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开展相关产业化项目的生产、经营资格。(二)研制开发项目的研制开发方案先进、可行,目标明确;项目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和装备研制能力,具有前期相关领域的研发基础和研发队伍;重大技术装备研制项目应结合依托工程。(三)工程实验室项目和工程中心项目的项目单位须为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组建,并完成相关组建工作的国家工程实验室的依托单位或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项目建设内容符合该工程实验室或工程研究中心的发展方向和任务,建设方案合理。(四)技术中心项目的项目单位须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且该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在最近年度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中得分70分以上;项目应能够支撑企业关键、核心技术的开发。(五)升级调整项目应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项目单位具有良好的现代企业运行机制和较好的经营业绩;具有开展相关产品生产的资格,项目必须具有合理的经济规模,产品符合国家和国际有关标准。第十二条 项目单位应根据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资 金申请报告的具体要求由项目公告或通知具体规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二)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背景、项目建设(研发)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技术工艺、各项建设(研发)条件落实情况等;(三)申请国家补贴资金的主要理由和政策依据;(四)项目招标内容(适用于申请国家补贴资金5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五)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公告或通知要求提供的其他内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可根据具体情况附以下相关文件:(一)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或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二)技术来源及技术先进性的有关证明文件;(三)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投资项目);(四)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五)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六)金融机构出具的贷款承诺,申请贴息的项目还须出具项目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协议或合同;(七)项目单位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八)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公告或通知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第十三条 项目主管部门应根据第十条至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审查项目单位提出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对审查合格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其中,对于工作职能属于省级经济(贸易)委员会的项目,由省级经济(贸易)委员会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并由省级经济(贸易)委员会商省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后,由省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省级经济(贸易)委员会联合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申报材料不完备的资金申请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及时通知项目主管部门在要求的时限内补充相关材料。第十四条 对项目主管部门报送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组进行专家评审或委托咨询机构进行评估,必要时可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或地方政府的意见。专家组应由专业性、权威性、代表性、中立性,且与项目无重大相关利益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应科学、客观、公正地评审项目。专家评审或咨询机构评估应主要从以下方面对项目进行评审评估:(一)项目技术的先进性和适用性;(二)项目对相关产业的优化升级具有的带动作用;(三)项目单位的经营能力和技术开发能力;(四)项目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五)项目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六)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公告或通知的其他要求。第十五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科学、公平、择优的原则,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或咨询机构的评估意见,综合考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意见,审查批复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并将项目的评审评估意见和审批结果以适当的方式告知项目主管部门。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文件是下达国家补贴资金的依据,应包括项目实施的总体目标、国家补贴资金额度和资金使用方向。批复文件可单独办理,也可集中办理。国家发展改革委主要从以下方面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审查:(一)符合中央预算内资金的使用方向;(二)符合项目公告或通知的有关要求;(三)符合国家补贴资金的安排原则;(四)提交的相关文件齐备、有效;(五)项目的主要建设(研发)条件基本落实;(六)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的其他条件。第十六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给单个国家高技术项目的资金最高限额原则上不超过2亿元。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给单个地方政府投资的国家高技术项目的资金在3000万元及以下的,一律按投资补助或贴息方式管理,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给单个企业投资的国家高技术项目的资金在3000万元及以下的,可按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方式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资金申请报告;也可按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方式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给单个国家高技术项目的资金在3000万元-2亿元之间且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超过50%的,对于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可按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的方式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资金申请报告;对于企业投资项目可按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的方式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资金申请报告,也可按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方式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给单个国家高技术项目的资 金在3000万元-2亿元之间且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的,或超过2亿元的,按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方式管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第十七条 单个国家高技术项目的国家补贴资金超过3000万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可要求项目单位报送初步设计概算,并委托咨询机构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决定国家安排资金的具体数额。第十八条 单个国家高技术项目的国家补贴资金原则上均为一次性安排。对于已经安排国家补贴资金的国家高技术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不再重复受理其资金申请报告。第四章 资金管理第十九条 国家高技术项目的资金来源包括项目单位的自有资金、国家补贴资金、国务院有关部门或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银行贷款,以及项目单位筹集的其它资金。项目资金原则上以项目单位自筹为主,国家采用资金补贴的方式予以支持。第二十条 项目单位筹集的项目资本金或研发项目的自有资金不得低于项目新增投资的30%。项目资本金来源包括项目单位可用于项目的现金、发行股票筹集的资金、新老股东增资扩股资金、资产变现的资金等。第二十一条 国家补贴资金分为投资补助和贷款贴息补助两类。国家投资补助应根据项目的重要性、风险程度以及产业发展、区域布局等要求,分档给予补助支持。贷款贴息补助的贴息率不超过当期银行中长期贷款利率。贴息资金总额根据项目符合贴息条件的银行贷款总额、当年贴息率和贴息年限计算确定,原则上按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贷款的实际发生额分期安排贴息资金。第二十二条 国家补贴资金主要用于项目的研究开发、购置研究开发及工程化所需的仪器设备、改善工艺设备和测试条件、建设产业化或工程化验证成套装置和试验装置、建设必要的配套基础设施、购置必要的技术、软件等。第二十三条 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国家高技术项目列入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和投资计划。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文件、项目建设进度和项目建设资金到位情况,以及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的项目国家补贴资金的下达申请,可一次或分次下达国家补贴资金投资计划。项目主管部门收到国家补贴资金投资计划后,要按有关规定尽快将国家补贴资金投资计划下达到项目单位,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对于由省级经济(贸易)委员会作为项目主管部门的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国家补贴资金投资计划同时下达省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经济(贸易)委员会,由省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级经济(贸易)委员会联合下达到项目单位。第二十四条 项目单位对国家补贴资金要专款专用、专账管理;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国家补贴资金;项目主管部门要对国家补贴资金加强监管,督促项目单位按照国家补贴资金使用方向使用国家补贴资金。第二十五条 项目单位的自筹资金应按计划及时足额投入。鼓励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安排必要的配套资金。第五章 项目实施与管理第二十六条 国家高技术项目实行项目单位责任制,项目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负责项目的筹划、筹资、建设、运营等,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做好对国家补贴资金使用的稽察、检查和审计工作。第二十七条 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文件和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对项目实施情况和国家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管。项目主管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项目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建设方案或实施方案。第二十八条 所有国家高技术项目应按照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做好招标工作。其中,对于使用国家补贴资金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的项目招标内容和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开展招标工作。第二十九条 项目主管部门应在每年2月底和8月底以前,以正式文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包括项目进度情况、存在的问题、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处理意见等内容的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并提出国家补贴资金的下达申请。项目单位应按照项目主管部门的要求报送有关项目进展情况。第三十条 项目单位应按照资金申请报告批复的总体目标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项目出现重大情况需调整的,应向项目主管部门报告。对不能完成总体目标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建议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于其他不影响项目总体目标实现的调整,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调整,并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三十一条 项目实 施达到项目总体目标后,项目单位应及时做好项目验收准备工作,并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项目验收申请。项目主管部门应及时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论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和中央管理企业在验收国家高技术项目时,应邀请第三方人员参加。项目单位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保管项目有关档案和验收材料。第三十二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和验收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可视情况组织或委托项目主管部门、有关中介机构或有关专家组对项目进行中期评估和后评估。第三十三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权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三十四条 研制开发项目的国家补贴资金财务处理按照科研项目相应的财政拨款有关规定管理。其他国家高技术项目的国家补贴资金的财务处理按照资本公积管理。第六章 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对国家高技术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稽察。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据职能分工进行监督检查。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应配合稽察、审计、监察和检查工作。第三十六条 项目稽察、审计、监察和检查工作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管理办法进行。第三十七条 国家高技术项目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国家安全,商业秘密和其他依法不适宜公开的外,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国家发展改革委和项目主管部门受理单位、个人对国家高技术项目在审批、建设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第三十八条 对于按项目总体目标和项目内容按期或提前完成、通过验收,取得突出成绩的项目单位,以及在项目组织和管理中工作表现出色的项目主管部门及工作人员,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给予表彰,并在今后的国家高技术项目评选中,对受表彰的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申报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第三十九条 项目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可以责令其限期整改,核减、停止拨付或收回国家补贴资金,并可视情节轻重提请或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一)提供虚假情况,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二)转移、侵占或者挪用国家补贴资金的;(三)擅自改变项目总体目标和主要建设内容的;(四)无违规行为,但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完成项目总体目标延期两年未验收的;(五)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第四十条 项目组织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和评估、咨询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在审批、管理、评估、咨询、稽察、检查等过程中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可建议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 附 则第四十一条 项目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办法的总体原则,结合本部门、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二六年四月一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