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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

公共资源

公共资源范文第1篇

关键词:公共财政;城市公共资源;城市公共资源整合

城市化既是经济发展的产物,同时又是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条件。而我国城市化的进程带有浓重的转轨经济色彩,改革开放以来城市人口增加基于以下三个主要因素:城市人口的自然增长,经济发展引致城市人口的迅速增加,以及随着计划经济时期被人为控制在各行政区划的人口的解禁而增加的流动人口。

城市化速度的加快使本来隐性的城市公共资源短缺很快显现出来,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城市公共资源短缺的集中爆发从大城市逐渐蔓延到中小城市,并且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如水务问题、公共交通、垃圾处理、供暖问题、城市管网建设等。各城市在极度被动的状态下开始了“兵来将挡、水来土堰”的城市公共资源供给的攻坚战,但政府很快就发现这是个无底洞,政府的投入永远无法满足城市化带来的公共资源需求膨胀,政府开始寻求其他的途径提供公共资源。在这方面实践走在了理论的前面,如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公私合作体制)模式。在国外比较着名的是英国撒切尔时期进行的私有化改革,在国内较早对这一领域进行探索的是天则经济研究所的公用事业研究。由于转轨经济的特殊性,在我国可参照的经验不多,更无可直接引用的案例,天则的公用事业研究也是边理论边实践,至今已有一些正待检验的案例。因此,可以说在我国城市公共资源的供给从理论到实践尚无比较成熟理论体系和可操作性规范。本文尝试从公共财政的视角分析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目标与原则,而这恰恰是进行城市公共资源整合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本文包括如下三部分内容:城市公共资源内涵(本文所讨论概念的界定);城市公共资源管理研究的范围界定;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目标与原则。

一、城市公共资源的内涵

(一)城市公共资源的界定

城市公共资源是指自然生成或自然存在的资源以及由政府作为供给主体,被全体人民共享并具有一般公共物品特征的、城市生存和发展中不可或缺的物品。它能为人类提供生存、发展、享受的物质与条件,这些资源的所有权由全体社会成员共同享有,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共同所有的基础条件。

(二)公共资源的特点

城市公共资源属全体人员共同享有,一个物品是公共资源,必须有以下特点:

1.公共资源具有公共物品的特性。公共物品是相对于私人物品而言的。与私人物品相比,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所有权不属于某个人,而是属于部分成员和全体成员所有。它同时存在多个使用者,每一个使用者不存在竞争性,具有公共性质。

(1)公共资源的非排他性。一个使用者使用公共资源不会引起另一个使用者的效用减少。公共资源是一定区域内全体人员赖以生存的基础,是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根本。

(2)公共资源的外部性。一旦公共资源遭到破坏时,对其他使用者来说会产生一种额外支出,例如,同使用一条河流的上下游两用户,上游企业排放污水必然会影响到下游居民正常生活。

2.公共资源具有稀缺性。在工业化社会以前,各种资源丰富,人们认为公共资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然而随着工业化带来的经济飞速发展,科技的不断进步以及人口的剧增,人们才认识到了公共资源的稀缺也在日益增加。

3.公共资源具有整体性。这就决定了一旦某项公共资源受到破坏,将影响到公共资源的整体价值。如城市的环境污染、水资源短缺等会降低城市的整体价值。

4.公共资源价值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评价公共资源价值不仅偏重于其经济价值的评价,更重要的是偏重于对其公共资源的社会价值的评价,即公益性的评价。

城市公共资源具体包括:

1.城市中的自然资源。如空气、水、土地、森林、草地、湿地、矿产、海洋等资源。

2.城市中的社会资源。主要包括:一是有形资产。可经营资源、城市基础设施、城市生态环境、文物古迹和旅游资源等;二是无形资产。依附于有形资产的名称、形象、知名度和城市特色文化等无形资产的使用权、经营权、冠名权等相关权益。本文所讨论的公共资源问题主要集中在城市中的社会资源。

二、城市公共资源管理研究范围界定

通过上述公共资源的内涵分析,以及考察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对城市公共资源管理的沿革,我们将城市公共资源管理的研究对象作如下界定:

(一)城市公共资源的提供

城市公共资源的提供主要针对上述分类中的公用事业部分而言。和其他转轨国家一样,我国公用事业也带有较为明显的计划经济的痕迹,因此我们在理论上首先应根据公共财政理论明确哪些是纯公共品,是由政府必须无偿提供的;哪些是准公共品必须由政府有偿提供的;哪些应该由市场提供的;哪些是暂时无法分清的。

(二)城市公共资源建设的融资模式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包括:全部由财政投资的公共资源;财政与市场共同出资的公共资源;由市场融资建设的公共资源。具体融资形式体现在:财政融资,包括财政预算、国债、政策收费等;银行贷款;企业和项目直接融资等。其中近年来表现尤其活跃的是企业和项目直接融资,涌现出很多重要的做法,包括:企业发行“准市政债券”;以信托为工具的“准市政债券”(如国内第一个成功的案例是上海外环隧道项目);保险资金的进入。2003年底,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投资体制改革方案》,提出鼓励和促进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这些投融资模式应进行操作程序的规范、操作方法的完善,并逐渐将其一般化。

(三)城市公共资源的经营模式研究

在城市公共资源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有偿提供的,这是一笔只要城市存在就永远不会枯竭的收入,现在由于经营城市公共资源的大都是国有企业,国有经济效率低是经济学人所共知的,因此现在经营城市公共资源的国有企业大都亏损。而私营经济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在公众利益与其经济目标发生冲突的时候,难免会发生损害公共利益的事情,伦敦机场由于私有化而一度出现滞留旅客无法登机的混乱局面就是先例。城市公共资源经营模式研究从理论到操作细节的设计,以及适用的条件都应有事先的充分准备,而且需要通过区域试验不断积累经验,最终形成法律规范。

(四)城市公共资源的监管、评价体系研究

城市公共资源的监管、评价体系是城市公共资源正常有序运营的保障,监管、评价体系的不健全是转轨经济的又一特点,因此监管、评价体系的研究与城市公共资源运营模式研究同等重要。

三、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目标与原则

(一)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目标

通过城市公共资源的理论研究,以及对具体城市公共资源提供与管理的现状和背景分析,在借鉴国外和国内先进经验基础上,提出具体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目标:理顺政府对城市公共资源管理的责任、地位和作用;规范市场进入公共资源领域的规制及程序;完善城市公共资源监管体系;建立城市公共资源管理评价体系。

(二)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原则

1.以公共财政的理念为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基本理论指导

城市公共资源主要解决城市公共品的提供以及外部性的纠正,因此对现有城市公共资源进行整合的理论基础应是公共财政理论,以公共财政理论为基础,对具体城市的公共资源供给现状进行分析,确立政府对城市公共资源管理的责任、地位和作用,确定市场进入城市公共资源领域范围。

2.以经济环境、人文环境和制度环境的区域性特征为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基本出发点

城市公共资源管理带有较强的地域特征,不同地区的自然情况、经济发展、文化传统以及制度基础对城市公共资源的管理有较大的影响力,特别是在城市公共资源的经营模式上,在尝试改革之前应做本土化的可行性论证和细节推敲。

公共资源范文第2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状探析

几年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借防腐反腐之风,席卷全国。其工作范围涵盖国土,财政,卫生,教育……诸多方面。可以说,只要涉及到政府资源,都属于它需要“融合”的范畴。

这是一个充满巨大想象力且充满诱惑的空间,但同时又是一个让人犯愁的范畴。机构的定位,人员的分配,制度的设置,几乎在所有节点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面临着或大或小的问题。甚至也不乏唱衰者。

但这毕竟是一个新生的事物。我们提出它的问题,目的在于解决问题。我们秉承着尽量客观的操作方式,来还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现状,以及探讨这些原有平台的“融合”之术。

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个专题,和财政既有关系,又关系不是那么紧密。

公共资源是政府的重要资源,公共资源的交易又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行使好了职责,可以实现交易优化,保值增值;另一方面,如果没有行使好,则有可能导致资源浪费,权钱交易等等。

目前,一种新型的交易模式在全国各地开始慢慢展开,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和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是公共资源统一进场交易的服务平台。

其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公立医院药品和医疗用品采购、司法机关罚没物品拍卖、国有文艺品拍卖等所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等。

基于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成立,可能意味着政府资源和部门事权的重新整合,政府理财模式的重构,值得我们去探讨、研究。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根据财权与事权的分割,如果财政做的更多的是“理财”,那么这一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立,可以说是政府的“理事”行为。

本专题至少需要解决几个问题:该机构如何设置?谁领导?如何运行?

更重要的是,它如何改变政府理财的模式?

解惑之一:机构设置

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涵义,它包含了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公立医院药品和医疗用品采购、司法机关罚没物品拍卖、国有的文艺品拍卖等所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部纳入中心集中交易。

一看便知,它的工作内容涉及到财政、国土、卫生、司法等机关。

那么,它“归谁管”?

经过记者的了解和调查,情况五花八门。由于各省市(县)原有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不统一规格,有些地区甚至没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存在,因此更多的是按照“哪个原有平台大,就基于哪个平台”的想法来发展。其中按照管辖论,分为纪委牵头单设机构,原有机构(政府采购中心,财政局政府采购处、招标局等)扩张等方式。在此基础上整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项目投资交易中心,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的国有资产转让信息服务中心(矿业权交易中心)等一些行业内分散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或机构成立的。

据了解,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不增设过多的财政供养人员,而是利用原有各分离交易平台人员来组成新的平台。而在此过程中的建设资金,由各级财政拨付。其他省市多数如此。一些原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地区,也有利用原有场地作为新交易平台建设用地的。由于新交易平台工作较为复杂,人员较多等原因,需要办公地点也较大,一般县级都要在1000平方米上下。现有的建设模式一是整体改革类型(独立新建),二是改造升级类型(在原有有形建筑市场基础上改造),三是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共建(依托行政服务中心场地)三种建设模式,各地通过实践又提出第四种类型既依托银行共建的模式。一些地方财政对记者表示,纯新建设施对财政预算的压力也较大。而一般政府要求建设任务在一年到两年不等,如此“着急”,也对一些地区的财政预算造成了客观上的影响。尤其是某些贫困的县级财政。

在记者的采访中发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还是一个新生的事物,许多地区的中心还都在建设中,甚至是在筹划中。

除开建设费用不谈,最大的原因,可能还是对原有部门事权的一次巨大震荡。

解惑之二:领导和运行

现有的资料显示,新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至少与原平台的行政层级相等。在我们的了解中,大多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当地纪委主管,由当地党政一把手(二把手)挂帅,由上级党政机关副职督导的形式出现。

当然,这里说到的领导,是两层意思:第一层,是监督权处于谁的手中,第二层,是实际项目的领导权在何处。由于第二层属于实际运行层面,我们先来说第一层。

以河南省焦作市提供的资料为例,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始建于2010年5月5日,是我国较早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省市之一。该中心为直属市政府管理的正县级全供事业单位,这与一些直接受市纪委管辖的中心有所区别。其实施的是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模式。这也是许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的模式。

那么要解决的第二层问题,就要看在运行中,该中心是否独立?

这是一个多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难以回避的问题。目前,大多在建成投入运行的交易市场仍然是以各行业“入驻式”运行模式,各业务部门交易行为各行其事,分而不离,“换汤不换药”,权力和利益关系隐形存在,行政干预难以杜绝,同体监督依然存在,甚至为权力寻租披上了合法外衣,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管办分离、规范运行”。

这是可以预见的现实,但也是这个新成立的部门无法逾越的障碍。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虽然省委、省政府提出了“整合规范共易流程、优化流程设计,形成统一、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和管理制度,以及交易流程“八统一”的原则,意在打破行业壁垒,排除阻力干扰,变分类交易管理为流程交易管理,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还是有一定困难。湖南省某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工作人员表示,也是由于这样的原因,“做了和不做没有什么区别”,因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迟迟未成立。

原河北省财政厅科研所所长武永义表示,财政政策的实施,离不开党政一把手的推动。其中涉及到更多部门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牵扯到更多的,更深层的利益联系。

解惑之三:政府理财模式改变

毋庸置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起点是好的。从廉政建设来说,它给制度反腐提供了一个有力的平台,从财政制度来说,它让政府的每一分钱花的都更加透明公正;从市场调控来说,它让更多的市场因素介入到了政府理财当中。

那么它对政府理财的模式会有哪些改变?其一,问题还是在于财权与事权的同步交接上。河北省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个新平台的建立,往往面临着原负责单位领导“事情你们做,给钱我点头”的尴尬局面。许多地区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也如此。那么何时能够在各方努力下理顺原管理部门和现有平台之间财权和事权的共同交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才不会落为一句空谈。而据我们的调查了解,仅有极少数的地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达到了这样的要求,而且在主管部门的强推背后,还需要承担其他部门巨大的“人情风险”。

公共资源范文第3篇

伤不起的公共资源

商业社会,利益为先,各种冠名性质的商业运作不胜枚举,为什么单单清华大学惹争议?

富豪名流,彰显华贵,各处高端会所济济一堂,为什么单单故宫的建福宫会所大惹争议?

很简单,因为商家拿着本属于大众的资源自己赚钱去了,大家当然不买账。这种属于大家共有的资源我们称之为――公共资源。它是属于社会公有、公用的自然与社会资源。同时,公共资源也是一个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的象征和品牌符号,它们都形成了各自的品牌内涵和品牌文化。

随着经济的发展,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商业时代里,公共资源的商业利用价值开始逐渐被人们所关注。但是,中国目前对公共资源的品牌营销和品牌管理的意识还处于一个起步的阶段,很多相关的制度和规范还有待管理和完善。所以当清华“被”广告、当故宫“被”会所之后,争议声此起彼伏。

这种争议产生的原因是来自于两方面的,一方面是大众对于公共资源的商业运作认知还比较传统和保守,他们不能接受这些神圣不可侵犯的资源拿来进行商业操作;另一方面是来自于商家的不当操作,一味追求盈利而忽略了公共资源是有公共性的。

目前国内对公共资源的品牌认知和管理尚无良好的规范制度,致使某些商家有机可乘。同时,管理部门的管理措施不到位,对公共资源价值的认知、挖掘还不够合理化。另外,在经济学上,对“公共资源”的定义,一是这些资源不为哪一个个人或企业组织所拥有;二是社会成员可以自由地利用这些资源。这两个条件决定公共资源具备了“竞争性”,但却不具备“排他性”的特征。因此市场竞争混乱,导致公共资源的商标抢注成风。

品牌授权“授”给谁?

公共资源的品牌营销和品牌管理可以说是新的商业概念和运用,我们不否认公共资源的商业价值,但把公共资源品牌授权于商家的时候,要三思而后行。

对公共资源的品牌管理和品牌营销要遵循的管理体制应该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外国的一些博物馆是可以举办商业性质的大型宴会的,但国外的商业运作是对普通民众开放的,并且有详细的对外公示标准,因为公共财产的商业化需要对外披露详情。公共资源的商业化要体现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比方说一件商品,对它进行品牌营销的时候要考虑的是消费者、厂家、市场等一系列与商品有关的利益圈,同理,公共资源是属于国家、属于大众的,那么首先就要站在国家、民众的利益点展开营销,并且要形成正面、积极的传播,无论是对商品还是对公共资源,都要有一个良好的品牌联想。

哈佛大学现在的名字来源于1638年一位名叫约翰・哈佛的学院院长。这位院长去世时将其一生积蓄的一半和400本图书捐赠给这所大学,后来当地议会投票决定将这所大学命名为哈佛大学。目前它已成为全球接受捐款最多的高等学府,每年达数百亿美元之巨。

国外对于公共资源的保护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国外大学,也接受社会捐赠冠名。但是,冠名是有严格的考量的。接受捐赠也要看捐赠者的身份、声望和声誉,并非来者不拒,有钱就行。英国烟草公司曾经想给剑桥大学捐赠三亿英镑,剑桥大学断然拒之。剑桥认为,烟草公司的品牌形象与大学的学术形象是绝对不相符的,烟草公司钱再多也没用。人家剑桥没接受。

公共资源拥有方在进行品牌合作、授权的时候,首先要考虑该公共资源在商业运作中的形象问题,也就是说商业运作的风格要符合公共资源的内涵和形象。据说,“中国移动通信教室”、“艾默生高级管理人员教育中心”、“正大体育馆”、“飞利浦照明教室”、“光明乳业餐厅”等各种新潮的商业冠名正在悄悄潜入大学校园,这已成为高校一道独特的“风景”。公共资源代表的是一个群体的共同利益,不同程度地反映出这个群体的精神风貌和价值,它不是个人的,也不是某个商业利益体的,因此,商家在进行商业运作的时候,只要以公共资源的价值和利益为根本出发点,这种有趣的冠名方式也不失为一种商业智慧。

但是,公共资源拥有方和商家最终应该是双赢的结果,而不是其中一方被另一方所利用,尤其是公共资源,如果一味被商业操作而失去本来的品牌气质,那么它的品牌形象所遭受到的损失是非常巨大的。

商家所追求的无外乎就是一个借势宣传的目的,通过借助公共资源本身在人们心目当中的良好形象提升自身产品的影响力,但要有的放矢,人们往往只看重公共资源的巨大的影响力,而忽视了自己的产品和公共资源之间究竟有多少内在的联系。俗话说:不能乱点鸳鸯谱。在这个问题上也要有这样的意识。正是因为清华大学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才引得各商家纷纷登门拜访,著名酒品牌五粮液也曾找到清华,提出愿以5000万元为清华大学捐建一座综合体育馆,但要求必须命名为“五粮液体育馆”。这个要求最终被清华大学拒绝。一边是诉求饮酒文化的企业,一边是倡导运动、健康的体育馆,两者理念本身就有冲突,合作起来,难免滑稽。清华大学的这座体育馆虽然至今还没有建起来,但总比建成后被叫做“五粮液体育馆”要好得多。

公共资源的品牌升位

在美国许多博物馆也都是免费的,大部分的美国博物馆,不论公立私立,都有政府资助,但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于社会,即以自身筹款为主,以政府资助为辅。除了社会捐款,自营商店和会员制也很有特色。

公共资源的合理化商业利用是值得推荐的,就看你会不会利用。2009年深秋至2010年初春,美国国家地理博物馆举办中国秦俑展,这不是第一次,但却是史上“阵容”最强大、观众人次最多、影响也最大的一次。最终这场展览圆满结束,这都归功于出色的品牌营销和市场推广。首先,国家地理和秦俑之间有历史、文化方面的种种关联,便于在宣传的时候找准切入点;其次,运用时尚的社交网络等平台告知大家,形成良好沟通氛围;第三,合作中寻求文化延伸的平台,比方说和华盛顿国家歌剧院合作,在拍摄歌剧《图兰朵》演出预览视频时,以兵马俑展厅作为拍摄场地;第四,借势名人效应,如美国政要、影视明星、体育明星等社会知名人士等参观展览;第五,宣传形式有创意,让人耳目一新。

这不仅是一次成功的展览,对美国国家地理博物馆来说也是一次很好的品牌营销机会。它的成功之处就在于打破了人们对博物馆庄重、严肃的既定思维,与时俱进地、创新地、多元地和各种潮流相互融合,形成属于自己的品牌风格。同时,在整个商业运作过程当中对公共资源的品牌价值没有造成伤害,反而使美国国家地理博物馆的品牌美誉度得到了提升。

公共资源范文第4篇

关键词:公共资源;制度;发展方向

中图分类号:F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03-0023-01

1 概念界定

公共池塘资源与一组类似的概念相关,例如commons,common property,它们意义相近,有时可能通用,但各自又拥有自己的独特的确定性。如果用两个维度(可排它性、可衰减性)来衡量物品,物品可以被分为私人物品,公共物品,俱乐部物品和公共池塘物品,公共池塘物品是指不可排它,同时具有可衰减的性质(使用后数量会减少)的物品。

公共池塘资源,它既不同于纯粹的公益物品(不可排他,共同享用),也不同于可以排他、个人享用的私益物品,同时也有别于收费物品(Toll Goods)或者俱乐部物品(Club goods)(可以排他,共同享用),它是难以排他但是共同享用的。

正如奥斯特罗姆教授所言:“公共池塘资源是一种人们共同使用整个资源系统但分别享用资源单位的公共资源。在这种资源环境中,理性的个人可能导致资源使用拥挤或者资源退化的问题。”

2 公共池塘制度的设计

“通过自主组织来治理和管理公共池塘资源的占用者所面临的一些问题与私益物品占用者的问题相似,所面临的另一些问题与提供公益物品占用者的问题相似。”因此,在政府和市场之外,应该还有一种可能的模型来解决公共池塘资源的问题,奥斯特罗姆在《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中从博弈的角度提出了“自筹资金的合约实施博弈”,认为没有彻底的私有化,没有完全的政府权力的控制,公共池塘资源的使用者可以通过自筹资金来制定并实施有效使用公共池塘资源的合约。

在此基础上的制度分析的框架就是集体行动的分析框架,要解决公共池塘资源的集体行动问题,需要解决三个问题:(1)新制度的供给问题;(2)可信承诺问题;(3)相互监督问题。而且必须突破现有的集体行动分析只着眼于操作层次的分析,区分长期影响使用公共池塘资源时的行为和结果的三个层次的规则:“占用、提供、监督和强制实施的过程发生在操作层次;政策决策的制定、管理和评判的过程发生在集体选择层次;宪法决策的规划设计、治理、评判和修改发生在宪法层次。”对这三个层次的规则而言, “一个层次的行动规则的变更,是在较高层次上的一套固定规则中发生的。因此提高了根据规则行事的个人之间相互预期的稳定性。”

对于长期存续的自主治理的公共池塘制度的设计原则,埃莉诺・奥斯特罗姆(Elinor Ostrom)―在《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中提出了八点:

①清晰界定边界。公共池塘资源本身的边界必须予以明确规定,有权从公共池塘资源中提取一定资源单位的个人或家庭也必须予以明确界定。

②使占用和供应规则与当地条件保持一致。规定占用的时间、地点、技术和资源单位数量的占用规则,要与当地条件及所需劳动、物资和资金的供应规则相一致。

③集体选择的安排。绝大多数受操作规则影响的个人应该能够参与对操作规则的修改。

④监督。积极检查公共池塘资源状况和占用者行为的监督者,或是对占用者负有责任的人,或者占用者本身。

⑤分级制裁。违反操作规定的占用者很可能要受到其他占用者、有关官员或者他们两者的分级制裁(制裁的程度取决于违规的内容和严重性)。

⑥冲突解决机制。占用者和他们的官员能够迅速通过成本低廉的地方公共论坛来解决占用者之间或占用者与官员之间的冲突。

⑦对组织权的最低限度的认可。占用者设计自己制度的权力不受外部政府威权的挑战。

⑧分权制企业。在一个多层次的分权制企业中,对占用、供应、监督、强制执行、冲突解决和治理活动加以组织。

对于这八条设计原则,只有制度安排基本符合这些原则时,这些制度才有可能是强有力的,否则,有可能这种制度就是脆弱的。 因此,自主治理的制度安排,完全可以作为一种解决公共事物问题的制度设计,突破传统的企业理论和国家理论的束缚,在小规模的公共池塘资源的政策选择中,自主治理的制度设计是一种有效的治理模式,在公共物品的提供上,它为我们提供的一种集体行动的新理论,一种抽象的理论模型为我们的实践指出了一条新的道路。

3 公共池塘资源管理的制度因素

3.1 制度分析框架下的群体特征对合作的影响

影响困境中个体的获取行为的群体因素主要有:

(1)群体的大小。当有更多的人卷入困境时,合作的水平会降低。

(2)困境的报酬结构。即对资源使用最少的给予奖励,对使用最多的进行惩罚,这两种方法都显著地减少了资源的消耗率,惩罚在减少个体需求和增加供应率方面比奖励更为有效。

(3)困境中的交流。关于决策制定的交流在促进合作方面是有效的。(4)行为可辨识性。如果其他人可以观察到一个人的个人行为选择,则可以促进合作。(5)群体认同感。如果困境中的人们有着强烈的群体认同感的话,它们会对行为后果负责,并倾向于合作行为。

3.2 个体特性对合作行为的影响

个体特性对合作行为的影响,主要因素有:(1)个体自我约束。如果个体认为自我约束对维持共享资源的可持续使用是必要的话,人们便可能合作;(2)不确定性。人们对资源大小、增长以及最优集体获取越不确定,倾向于获取该资源的人就越多。主体的环境不确定性越高,越倾向于多获取资源;(3)对他人行为的预期。如果一个人预料大多数人将会合作,他更可能采取合作,反之他会选择背叛;(4)信任。对他人的信任程度越高就越乐于合作;(5)社会价值取向。研究表明社会价值取向影响社会困境中主体的行为,合作者更喜欢最大化自己和他人的总体收益;(6)个性因素。外向和随和的个性因素影响获取行为,在可耗竭资源条件下,高外向性和低随和性的人明显倾向于获取更多资源;(7)个人责任感。当困境所涉及的人越多时,个人所承担的责任就越小,就越不可能正视其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8)道德。如果人们预先讨论过合作的道德和背叛的不道德的话,人们就越倾向于合作。(9)财富异质性。一个人与群体中其他人的财富差距会给合作带来负面影响。

3.3 外部力的影响

市场的一体化程度的增加通常会对CPRs的管理带来负面影响,当公路将地方经济与更大的市场连接起来的时候,资源占用者可能开发更多资源进人市场获利。当新的市场参与者获准进人某一CPRs时,他们可能会寻求与政府参与者结盟以努力将公地私有化或保护其权利的首要地位。在从计划到市场的经济转轨和政治体制改革过程中形成的制度真空环境下同时存在正式和非正式的规则为机会主义行为的生长和发展提供了条件,由于权力分配的关系,关于制度变革的信息成为一种稀缺资源,一些人甚至以其他人为牺牲品而获利,既得利益集团会阻碍有利于大多数人但有害于其自身的政策的实施,政府官僚的权力滥用常常被忽略。

4 研究的局限性及发展的方向

影响公共池塘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各种因素,其所起的作用强烈依赖于一系列要素所构成的背景空间,以及一些调解性因素,而我们对它们的理解还是十分有限的。 Elster在研究基层正义(local justice)时,认为这是一项非常复杂且凌乱的研究题目,以至于不可能界定出一系列要件来创建有关基层正义的理论。他为此开出了药方:与其在“理论”和“描述”之间进行取舍,还不如多关注-分析-界定“机制”,或者说“可鉴别的因果模式”(identifiable causal patterns)。奥斯特罗姆在对政治学研究的发展趋势做述评时也有过类似的表述:政治系统是被以极其复杂的形式被组织起来的,我们很难判定某一自变量总是和因变量呈正相关或负相关。

虽然学者们界定出了影响自然资源治理和可持续利用的众多变量,但他们对于哪些变量起了关键作用,甚至是这些因素是否起了作用,起正向还是反向作用,意见并不一致。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与这类研究多倾向于“案例”式分析有关。由于采取了“案例”式研究的范式,所以不同研究之间在研究设计、抽样技术、数据采集方式等方面各异,由此造成缺乏统一的、令人信服的分析框架来系统地检验研究发现,以及比较研究假定与背景的关联关系,或者仔细地辨析出 与成功的治理相关的历史和背景因素。

参考文献

公共资源范文第5篇

如此意见分歧的实质在于人们所处的层次及视角的差异。大部分网友基于与自身经济状况的比较,当初的同情心被啪啪打脸,罗尔坐拥三套房产却接受公众捐款的事实点燃了他们的愤怒。而和罗尔一样的中产或“伪中产”们则看到且理解罗尔“老父救女”的无奈和绝望。

罗尔的遭遇的确值得同情,但因此而弱化“罗尔事件”对公共慈善的负面影响,则反应了部分社会精英忽略或体会不了那些日子同样窘迫,但也要省下一餐饭钱为罗尔打赏的网友的初衷。其实,正是这样一个富有同情心的大众群体才是公益捐赠的主要力量。而在罗尔事件中,被伤害最大的也是这个群体,被欺骗的感觉让很多人对帮助他人失去了信心。

公共慈善资源是一个社会最为宝贵的财富,它体现着关爱,凝聚着人心。罗尔的精彩文笔、他朋友的公关公司、神奇的互联网,把身患癌症的罗一笑小朋友推到前台,让公众看到了。公众对罗尔的打赏,其实是对这个小女孩的怜惜。但还有更多更需要帮助的弱势儿童却并不被公众所知,比如那些同样身患重大疾病的孤儿,他们甚至都没有像罗尔那样叫他们“站住”的爸爸或妈妈。公共慈善资源本应该给那些最无助、最没有话语权的弱势儿童,但现在却被谎言误导、被营销滥用。

社会应该呵护和善用公共慈善资源,并把它引导到最需要的地方。这当中,捐赠人不能仅凭一时热情,要理性而为。专业的慈善机构应该公开透明,尽可能让救助目被公众看到,在项目执行时要尽量帮助那些最需要帮助但可能又无法求助的群体,就像“孤儿保障大行动”对全国28个省区的所有孤儿提供重大疾病公益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