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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代销

商品代销

商品代销范文第1篇

看到许多经销商因为名品或者就是不出名的产品也将它做成了所在市场的名品而身价暴增,许多经销商都跃跃欲试,希望在产品上一展身手,那么经销商如何产品?怎么寻找符合自己风格和网络习惯的产品? 一、量力而行,量体裁衣

如果你是刚刚进入食品行业的经销商,你在产品选择上有两个原则要把握,一是大品牌的副产品或新产品;二是小企业的拳头产品或主力产品;因为你刚刚进入这个行业,经验、资金和网络都不具备大品牌要求的成熟产品迅速上量思想,你选择的大品牌推出的副产品或新产品暂时就没有这个要求,但大品牌的名气摆在那里,风险较小,厂家的营销实力较强,营销思想先进,借助这样的产品可以为自己积累经验和网络,学到一些好的市场推广方法和手段,为后一步引进更好的产品储备力量。 而小企业的拳头产品或主力产品则可以借助小企业营销资源聚焦的原则在一个核心领域进行突破,从而赢得市场和网络,快速积累财富。笔者的一个同事离开公司后自主创业,选择的第一个产品就是某小企业推出的一款小酒产品,因为这款产品寄予该企业的厚望,也是该企业力主打造的一个核心产品,不出三年,该同事就在厂家的支持下将该产品做成所在市场第一产品,也掘到了人身当中产品的第一桶金。

当然,如果你是经销行业的老手了,手上有自己生存的品牌和产品,市场网络也丰富,这个时候对产品的选择就要考虑自身的发展了,能够上量的产品和品牌应该为首选,知名品牌的核心产品是自己首先要拿下的;小企业的产品也要,主要从利润的角度出发,不要让自己的网络空闲即可。 二、眼光长远,宽严相济

经销商的眼光决定其最终的发展,同样是做经销商,有经销商从产品,拥有产品走上了制造产品的道路;也有经销商穷其一身都在经销领域默默无闻,每年只得生活而已。我的一个同学是做酒店半成品菜的,刚起步时在批发市场租了一个门面专门成都一家公司的半成品菜的酒店配送,两年后有点积累时就开始在家里自己动手开发半成品菜向酒店售卖,前两年自己注册了一个商标,拥有了自的品牌,委托以前的厂家进行加工,去年开始租了一家工厂自己开始生产和销售,目前的年销售规模已经做到了近3000万元,自己也脱胎换骨完成了商向生产商、专业销售公司的转变。

大家注意观察一下,真正做大、做强的经销商基本上都拥有自己的品牌,就算没有,也有属于自己的专门定制产品,刀把是否抓在自己手里是评价一个经销商是否强大的基本标准。同样的道理,我认识的另外一个经销商踏入食品经销行业已经十几年了,从方便面开始,期间不知道换了多少产品和厂家,到目前仍然在挑选产品,虽说每年赚的钱够养家糊口,日子也算比一般平民百姓滋润,但始终未能走上发展的道路,与他同时起步的经销商很多已经是所在行业的老大或者公司化运营了。

眼光长远最考验经销商的耐性和魄力,在经销过程中随着市场变化让自己转型为更高级别的商就是所有经销商需要重点思考的问题。 三、用心付出,持之以恒

一般的经销商产品总喜欢速成,就是恨不得自己的产品三个月就能畅销,一年就能赚大钱,要是放在10年前,这种机会存在,现在的市场情况早就过了那种一夜暴富的时候了。我们的一个经销商在我们产品的同时接了白象方便面的,刚开始时,我们产品是其生意利润的主要来源,他自己都承认第一桶金就是跟我们公司合作获取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八年,他手上目前仍然只我们的产品和白象方便面,期间也没有接别的品牌和产品,但在他那个小县城,他今年的白象方便面生意会超过800万元,而我们的产品虽然没有下降,但增长速度远远不如其的白象方便面,如果刚开始他因为白象方便面为自己带来的利润不多而放弃,那么就不会有今天的过800万销售成就。

可以说,这个经销商在对待产品上是真正的在用心付出,持之以恒地坚持,像对待自己抚养的儿子样培育自己的产品和品牌。我在和他沟通时也深深感受到这个感情的存在,他说他不轻易接产品,但只要接下来他就会尽自己最大努力配合厂家将市场做好,他总觉得厂家不会害他,尤其是合作时间越久,这种配合他就越发发自内心。这个经销商没有自己的营销思路,一切跟着厂家走,愿意用自己最大的配合程度和合作诚意来赢取厂家支持,从而赢得市场。

这也不失为一种好的方式。 四、精心织网,做专做精

经销商要找准自己的定位,将自己擅长的网络做专做精。譬如有些经销商社会关系好,人脉资源宽广,这个时候的产品就要以中高端为主,要把人脉资源转化成生产力,这些高端资源如果用一些低端产品去跑,别说这些人不屑一顾,就算卖了一次面子,你也赚不了几个钱;同样的道理,有些经销商在大流通类产品上构筑了自己超强的网络,就要在大众化产品上多下功夫。

我们的一个经销商是做我们大流通光瓶类产品的,做成一定的影响和规模后又导入了怡宝水和惠泉啤酒,这些产品借助既有的网络均走得不错,手上有了多余的资金后整天缠着公司给他一个高端产品做,并信誓旦旦保证绝对做好。公司怎么苦口婆心劝说他也不听,后来就尝试给了他一款产品,说是三个月试销,不行就收回经销权。不能说他不努力,接了产品后他就组建了专门的营销队伍,自己也带头出击,但对他而言这个产品面对的是全新的高端网络,与之前他一直经营的网络根本不重叠,可用资源不多,三个月很快就过去了,发回去的100件货还有70件躺在仓库里,那三十件也是代销在自己的部分网络里,真正的消化很有限,后来又坚持了几个月,他主动找到公司要求终止这款产品的合作。从此以后,他一直安心于自己熟悉的中低端网络产品经营,不再好高骛远。

经销商产品一定要选择匹配自己网络的产品来做,同时对自己的网络要精心呵护,用心编织,要做到你的网络只要符合网络规则的产品有你的都能顺畅动销,这个网就算织成功了。 五、品类聚焦,统一市场

经销商产品还有一种比较好的方式就是品类聚焦。譬如,你是味精等调料产品的,市面上有名气的味精都能被您一网打尽,你的日子也就好过了。可能有些品牌不会允许你这样做,譬如做了康师傅,你就不了统一;做了可口可乐你就不了百事可乐;但世界上的事情没有绝对的,你如果在当地有足够的实力和网络,又或者对方在你这个地盘上没有找到比你更适合的经销商时,这个事情就成了。

我认识的一个奶粉经销商就是典型的代表,市面上只要有点名气或动销较好的奶粉品牌十之七八都被他拿到了权,只有当地的一个地产奶粉品牌没有给他。他能够做到这一点除了其完善的网络和雄厚的资金实力外,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其在当地开设的众多的奶粉专营店,任何品牌的销售都需要平台,这个平台的搭建就是他获取产品权的关键因素。

经销商做到品类聚焦就能够很好地分配资源,增强自己与大卖场、渠道商的谈判筹码,缩减营销管理费用。当然,厂家的品牌打造不在商考虑的范畴之类,经销商只为厂家搭好唱戏的平台,这出戏谁演得最好、最精彩就要看厂家的品牌打造了。 六、认真考察,防范风险

经销商产品最怕的就是被厂家设套套住,尤其是刚刚做生意的经销商,一旦被套,创业资金损失不说,浪费创业时间,错失发展机会才是最大的损失。每年的两届糖酒会,既有让许多经销商高兴、获利的产品出来,也有许多让经销商血本无归的产品冒出来。经销商在这些产品时要擦亮眼睛,不要轻易中招,更不要被招商人员天花乱坠的吹嘘熏倒。

经销商选择这些产品时一定要去厂家看看、去厂家的样板市场和主销市场看看,看市场时要坚决拒绝厂家的人员陪同,自己走、自己看,多与网点、同行交流了解。除非你有绝对的把握在离开厂家支持后自己还能够将打回来的产品消化掉,否则这些忠告对你是有帮助的。

有经销商问,新产品没有试销市场、样板市场时怎么办?那就要看品牌知名度和是否为大厂家、大品牌推出的产品了,如果是新冒出来的厂家推出来的新产品,经销实力不雄厚的经销商千万不要去,靠冒险,能够赢得机会实在太少了,我们还是把这种留给那些资金、网络实力雄厚的经销商去尝试,万一没有成功对这些经销商来说也不会伤筋动骨,成功了,他只是又多了一款利润产品而已。

商品代销范文第2篇

问题出在哪里呢?

出在没有自己的选择商品的标准上!

世界品牌元素派创立者丁举昌在辅导和帮助经销商选择品牌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发现不少食品经销商只考虑了四个显性基本元素,没有考虑隐形元素。

对经销商而言,选商品要接近“七好原则”。

一、是不是厂家的黄金单品?

怎么选择合适的商品做是决定成败的关键,是经销商立足和做强的根基。

成功的经销商是因为偶然或自觉选择了厂家的黄金单品。

黄金单品就是厂家在战略上更加聚焦,在策略上不断升级,在支持上完全配套,集中资源将主推单品打造成为 “爆款产品,热销产品、消费者主动咨询购买的产品”。

黄金单品作为一个公司的主导产品,具有更强的市场竞争力,抢占消费者购买资源,会获得巨大的收益。

“黄金单品”除了可以让企业集中有限的财力物力进行最大化的市场推广,集中兵力各个击破,达到以点带面的市场效果外,消费者也更容易受到“黄金单品”的影响而不断产生购买行为,从而实现产品销售的持续增长。

经销商通过黄金单品,可持续发展动力。

二、黄金单品具备六方面基因

对于黄金单品的判定,世界品牌元素派创立者丁举昌认为,它必须具备六方面基因。

1、一定是一款特色产品,并不单纯是一款有卖点的产品,是一款能够将卖点形成赢点的产品。对于每一款产品来说,都有自己的卖点;由于目前市场上的产品众多,不同的品牌,往往都具有相同的卖点,而黄金单品还有赢点。

2、一定是同类产品中,能形成较强的竞争力,无论在包装、形象、品质等各个方面,形成单品的品类竞争优势,形成其他同类竞品暂时不具备的基因。对于黄金单品来说,独特性、不可复制性非常重要,因为能人众多,很多时候,只要一款产品概念好,包装好,很快的,市场上到处都会充斥这类产品。所以,黄金单品在这一点上,要具有自己的不可复制性。它的形象、包装、价格一定符合市场定位,考虑消费者的需求点。

黄金单品,在某一个点上,有种霸气和能力,让对手望尘莫及,就像营养快线、六个核桃、春旺果仁等。

3、一定是公司的利润产品,可以形成稳定、流畅的现金流。

看黄金单品的赢点是否足够,如果赢点比其他品牌好,那么销售肯定没问题,其他的稳定性、利润、流畅的现金流等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4、一定是具备能够推动渠道商去积极投入的产品基因。黄金单品的成功与否,与渠道商的关系也是非常大的,无论从形象上、利润上、品牌上,这款产品需要对渠道商有帮助和提升,能够被消费者迅速接受,并不容易受到竞争对手的模仿跟进。

5、一定有超级时代基因。

大时代,造就了大需求和大市场,机遇,也造就了一些黄金单品,因为有了大时代的助推,才有了中国饮料市场上的大英雄出现,才有了中国本草型中国饮品在与国际品牌两乐竞争中获胜,并且销售占了上风。

6、一定符合顾客关键心智。

心智规模决定需求模式,需求模式决定市场规模。

一个人的“心智”指的是他各项思维能力的总和,用以感受、观察、理解、判断、选择、记忆、想象、假设、推理,而后据以指导其行为。

黄金单品本质是创造顾客心智首选,关键是从最优化认知竞争中胜出。

三、如何发现黄金单品?

选择的品牌市场的好坏,不能仅仅听厂家怎么说,经销商还必须注重市场调研,从品牌几大元素上发现是不是黄金单品。黄金单品包括很多方面,品牌符号是基础。品牌名不仅决定传播成本,更是超级认知的核心。名称与标志、基本色、口号、象征物、代言人、包装等识别元素形成有机结构,对消费者施加影响。它是品牌概念的视觉化的表达,能整合和强化品牌认同,在品牌与消费者互动中发挥作用。黄金单品符合并且能够代表企业整个产品线的定位,能够在市场中有足够的市场空间和生存空间。

食品经销商选择商品时还要考虑七大元素。

一是首要品类。

黄金单品往往是首要品类。品类不仅决定消费者的持续购买,而且决定企业的定价,甚至决定企业命运。

二是首想品质。

黄金单品往往是首想品质,首要品质我们往往认为是技术问题,其实也是营销问题。

大多数人认为,顾客选择过程是理性判断的过程,但其实90%的时候都取决于客户的感性决策。一见到某品牌,就会马上浮现出它的特质,这就是品牌联想;在品牌丛林中,如果做到消费者产生某种需求,或者想起某种商品特质,脑海中就会马上浮现出某个品牌。

品质联想是消费者根据品牌标志所产生的有关品牌对应物质量优劣的联想,此类联想是消费者对企业产品功能和品质抽象评价,它是在基于品类基础之上所产生的联想。我们把最佳品质联想简称首想品质。

与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各项质量指标不同,首想品质是基于市场的,也就是说,食品经销商选择的商品,不仅要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更要符合消费者认同的标准。特别是食品品质,功能、效果、口感、体验等都是消费者更关心的实际需求,也是消费者的核心诉求;首想品质包含商品的环保性、营养性、方便性、节能性等;首想品质包含商品的大小、种类、颜色、包装款式、携带等。

三是首选概念。

黄金单品往往具有首选概念和品牌观点。首选概念表述品牌终极价值问题——我们是做什么的。首选概念源于精准产品品牌定位,决定了你的产品有多大的市场号召力。产品购买理由、产品创意的销售力决定了你的产品有多大的销量。品牌首选概念具有很强的竞争价值、沟通价值、指导价值,包括品牌核心价值、市场定位、沟通承诺、品牌个性(情感)等。在品牌首选概念的基础上形成好的品牌诉求语,好的诉求语产生极强的品牌价值联想。春旺食品是罐装果仁专业制造商,出口30多个国家,原来的品牌诉求语是“享受每一颗。” 这“每一颗”凭什么值得享受?没有品牌价值联想。后来,公司根据春旺珍贵果仁让人能够让消费者带来精力旺的利益,结合品牌内涵,提炼出能够产生价值联想的核心概念和核心价值,最后,将品牌诉求语确定为:“春旺果仁,开罐香,精力旺”。有了价值联想的品牌诉求语,改进了包装,迅速赢得了海内外经销商的青睐。

中外强势品牌几乎都有产生价值联想品牌诉求语。农夫山泉的“有点甜”;农夫果园混合果汁的“摇一摇”等等。

很多食品经销商选择商品,栽在品牌基因上,品牌基因不好,成功很难,至少,要承担亏损的风险。

如果一个商品没有自己独特的卖点、特点、优点,不是理想的商品。

四是首领形象。

品牌是一种“人格化”的存在,产品极大丰富,竞争者的增加,品牌信息泛滥,顾客已经不再仅仅基于“需求和品质”,逐渐上升到一种对产品及服务提供者的“有意为之”的“情感关系”的需求。

品牌最佳“人格化”表现为偶像化。也就是品牌具有首领形象。首领形象是情感的集中表现,是品牌和顾客之间重要的“粘合剂”。

成为一个首选品牌,首先是占据首要的社会形象,就是社会对企业的整体认识与评价,社会形象包括自然属性(科技与创新),社会属性(伦理定位),行为属性(角色定位)。

也就是说,厂家为品牌背书要好。

黄金单品品牌,进行全方位打造领军形象,提升产品形象,包括产品外包装、产品五感等方面,给消费者3F感觉,一是 “想要”(Wished Feeling)的感觉。二是在渠道上,让消费者有“时尚”(Fashionable Feeling)的感觉,让人有耳目一新的感觉。三是通过轻松愉悦的促销,让消费者有“难得”(Hard-won Feeling)的感觉。

五是首肯价格。

营销政策虽是软实力,却是硬功夫,不仅表现在对经销商方面,还表现在市场的各个环节。

首肯价格首先体现在营销政策上。没有首肯价格,就没有有利于经销商的营销奖励、批零差价、任务返利、广告宣传、人员支持等。

六是首倡精神。

当面临不断增加和日益多样化的选择时,消费者的购买倾向就变得更加受制于他的信仰,此时的购买动机产生于关于品牌的卓越性的信仰和本能。

如今的消费者,已经不是仅仅重视产品或服务本身带来的功能效益,而更加关注自己购买和消费的产品、服务是否能给他带来的精神和消费过程中的良好体验。黄金单品由物理价值(包装外观、功能等)和精神价值(品牌信仰、品牌个性、品牌态度等)构成。特别是酒类等精神需求显著的品牌,往往提出一个影响全国甚至国家倡导的精神,这些品牌通过提出首倡精神,脱颖而出,后来居上,洋河经典就是具有首倡精神的黄金单品。有首倡精神的黄金单品,非常有利于商开拓市场。

七是首席地位。

消费者选择一个品牌,不是看你的知名度,而是看品类、概念、进行品质联想、形象和行业地位。领导地位是最大的品牌差异,竞争战略的核心是地位的对抗,行业领导者地位是“进退有据”的最佳地位。

如果一种产品能够让人产生社会优越感,它的价值就难以估计。在消费者心目中建立行业领导者地位的认知,基本决定了品牌的胜局。

厂家推出的黄金单品,往往围绕高端价格、首要品类、首选概念、首想品质、首领形象、首席地位、首倡精神七大核心元素打造并持续修炼,努力成为消费者首选的热卖品牌,让竞争对手难以企及。苹果就是这样,做到了这7首,既满足了消费者的基本需求,也满足了消费者的高级需求,卖得贵、卖得好、卖得多就不足为奇了。

商品代销范文第3篇

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以下区域代 理销售“xx”牌***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产品:本协议所称产品,由甲方生产的 “xx”***。

2.商标:“xx”

3.区域:

第二条 合作方式及条件

1. 经销:乙方销售甲方***。

2. 乙方向甲方交纳服务及销售保证金省会城市五万元、市级城市叁万元、县级城市贰万元整。合同期 满,无售后服务投诉,甲方一次退还此保证金。

3. 甲方向乙方提供免费的售后服务人员技术培训和培训资料,乙方必须提供人员到甲方进行培训,在甲方的食、宿费用由甲方提供。

4. 甲方须保证乙方零配件的供应。在保修期内的零配件是用以旧换新的方式提供。超过保修期的零配件甲方收取成本费用。

5. 甲方向乙方提供该区域独家经销保证,凡属该区域的相关购买信息甲方须反馈到乙方。乙方不得擅自在非区域销售甲方产品。

6. 乙方不得经营销售其它品牌xx,并维护好“***”品牌的良好声誉。

7. 乙方年销售量不可低于  台,首批进货量不低于 台。

第三条 推广、广告、展览

1. 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向乙方提供合理数量的价目表、广告宣传的图片及有关产品经销的辅助资料等,提供特许授权证书和铜牌。

2. 甲乙双方完成本合同签定并首次进货后,乙方当地所做甲方品牌专项广告,经甲方核准同意后实施,费用首季度按3000.00元/月计算,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提供广告小样及广告发票,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负担。

3. 展览:在  境内举行的大型体育、休闲或相关的展览会,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租赁展位,组织产品出展,费用由双方均担。

第四条 价格

1. 价格调整,需提前七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2.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x价格为_____元、***x价格为_____元、***x价格为_____元。

第五条 订货/发货/验货

1. 每次订货,乙方传真采购订单给甲方,甲方确认后回传乙方。甲方不得接受口头或其他形式订单。

2. 甲方按照乙方指定的地点、数量发货。

3. 倘若甲方所发货物与订单内容有型号、尺寸、颜色、品质不符者,乙方于收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补正。

第六条  品质/保险/售后服务

1.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保证质量。

2. 甲方的产品,免费保修壹年。

3. 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全国统一售后服务标准进行售后服务,若有乙方客户投诉到甲方,甲方将直接派出人员给予客户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直接从乙方年终的维保费中扣出。

第七条 保密

1. 乙方不得向第三人提及双方合作事宜。

2. 乙方不得将其所知有关甲方营业方法或其它甲方认为应保密之资讯泄露给第三人。

第八条  违约责任/终止条款

双方在合作期限内如违反以上协议,则应由违约方负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违约责任,同时另一方有权终止此合同。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凡有关合约或执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由双方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  月,自  至  止。

在合作期限内必须完成 台的基本销售量。方可签署正式合作销售合同。

甲   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商品代销范文第4篇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销售甲方开发经营的房产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独家销售,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____ 开发建设的房产(房产具体情况详见本合同的附件),该房产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销售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本合同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期自动延长_______个月,可循环延期。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销售商。

第三条 费用负担

1.推广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如特别要求制作电视广告、印制单独的宣传材料、售楼书等,该费用则由甲方负责并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2.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 销售价格

1.销售价目详见本合同的附件。

2.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在甲方确认的销售价目基础上向上灵活浮动,但浮动幅度原则上控制在______%内。

3.甲方同意乙方视市场销售情况,在甲方确认的销售价目基础上向下灵活浮动______%内,低于此幅度时应征得甲方的认可。

第五条 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佣金为成交额的____%。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本合同规定的销售价目时,超出部分归乙方。

2.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3.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佣金:

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所约定房产的代销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佣金后应开具收据。

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房价款,并在扣除乙方应得佣金后,将其余款项返还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户对认购书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xx分成。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关于代售房地产的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设备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5)甲方签署的委托乙方销售的独家委托书。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房地产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一屋二卖等误订情况。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 根据市场,制定推广计划;

(2) 在委托期内,进行网络、媒体、声讯电话等方式的广告、宣传,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的销售活动;

(3) 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4) 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5) 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前,乙方以人身份签署房产认购或预定合约,并收取定金;

(6) 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本合同所规定的销售价格与浮动幅度。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商品代销范文第5篇

一、委托代销商品业务中税务及会计处理方法

代销是指受托方按委托方的要求销售委托方的货物,并收取手续费的经营活动。代销货物有以下三个特点:①代销的货物,其所有权属于委托方;②受托方按委托方规定的条件出售;③商品的销售收入为委托方所有,受托方只收取手续费。在这项业务中会涉及增值税和营业税两种税务处理。在双方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条件下,可以对双方的处理方法作如下分析。

1.受托方只收取手续费,严格按照委托方规定的价格销售商品。在这种代销方式下,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的代销清单当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确认销项税额;受托方以委托方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确认进项税额。由于受托方按委托方规定的价格销售,必然导致同一业务的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相等,一般情况下,受托方交纳的增值税额为零。同时,对受托方收取的手续费收入应作为向委托方提供的劳务报酬并交纳营业税。

例1:A企业委托B企业销售甲商品100件,协议价200元/件,该商品成本120元/件,B企业按协议价格出售给顾客,A企业按售价的10%支付B企业手续费。B企业销售了全部甲商品,并向A企业开具了代销清单(增值税税率17%,营业税税率5%)。

(1)A企业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①将甲商品交付B企业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12 000元;

贷:库存商品12 000元。

②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B企业23 40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20 000元,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 400元(20 000×17%)。

借:主营业务成本12 000元;

贷:委托代销商品12 000元。

借:营业费用2 000元;

贷:应收账款-B企业2 000元。

③收到B企业汇来的价款净额时,

借:银行存款21 400元;

贷:应收账款-B企业21 400元。

(2)B企业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①收到甲商品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20 000元;

贷:代销商品款20 000元。

②实际销售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23 400元;

贷:应付账款-A企业20 000元,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 400元(20 000×17%)。

借:代销商品款20 000元;

贷:委托代销商品20 000元。

③取得A企业开具的专用发票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 400元;

贷:应付账款-A企业3 400元。

④支付A企业款项并计算代销手续费时,

借:应付账款-A企业23 400元;

贷:银行存款21 400元,

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2 000元。

⑤计算应交纳的营业税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或其他业务支出)100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100元(2 000×5%)。

2.受托方将代销商品加价出售,与委托方按协议价结算,不再另外收取手续费。这种代销商品业务可以视同买断的一种情况。委托方同样要在收到受托方的代销清单当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确认销项税额;受托方以委托方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确认进项税额,但其销项税额应按实际售价与增值税税率的乘积计算得出,并开具相应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就是说,如果受托方将代销商品加价出售,仍与委托方按原协议价结算,以商品差价作为经营报酬,则此差价构成了代销商品的手续费,对此差价(不包括增值税)仍应再征收营业税。可见,对这部分差价收入不仅要征收增值税还要征收营业税。

例2:承例1,B企业实际售价为240元/件,与A企业按协议价200元/件结算,不再另外收取手续费,其他条件不变。

(1)A企业的税务及会计处理:①将甲商品交付B企业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12 000元;

贷:库存商品12 000元。

②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B企业23 40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20 000元,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 400元(20 000×17%)。

借:主营业务成本12 000元;

贷:委托代销商品12 000元。

③收到B企业汇来的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23 400元;

贷:应收账款-B企业23 400元。

(2)B企业的税务及会计处理:①收到甲商品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20 000元;

贷:代销商品款20 000元。

②实际销售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28 08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24 000元,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 080元(24 000×17%)。

借: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支出)20 000元;

贷:受托代销商品20 000元。

③取得A企业开具的专用发票时,

借:代销商品款20 000元,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 400元;

贷:应付账款-A企业23 400元。

④按协议将款项付给A企业时,

借:应付账款-A企业23 400元;

贷:银行存款23 400元。

⑤计算应交纳的营业税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或其他业务支出)200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200元(4 000×5%)。

3.受托方将代销商品加价出售,与委托方按协议价结算,另外收取手续费。这种代销商品业务可以视同买断的另一种情况。双方增值税会计处理方法与第二种情况相同。对营业税的处理方法是,如果受托方将代销商品加价出售,仍与委托方按原协议价结算,另外收取手续费。那么受托方的手续费收入就会包括两个部分:一是销售商品的差价(不含增值税);二是另外收取的手续费。同样应对这两部分征收营业税。

例3:将例1、例2相结合,B企业实际销售价格为240元/件,与A企业按协议价200元/件结算。双方商定A企业按协议价的10%支付B企业手续费,其他条件不变。

(1)A企业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①将甲商品交付B企业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12 000元;

贷:库存商品12 000元。

②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B企业23 40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20 000元,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 400元(20 000×17%)。

借:主营业务成本12 000元;

贷:委托代销商品12 000元。

借:营业费用2 000元;

贷:应收账款-B企业2 000元。

③收到B企业汇来的价款净额时,

借:银行存款21 400元;

贷:应收账款-B企业21 400元。

(2)B企业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①收到甲商品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20 000元;

贷:代销商品款20 000元。

②实际销售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28 08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24 000元,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 080元(24 000×17%)。

借: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支出)20 000元;

贷:受托代销商品20 000元。

③取得A企业开具的专用发票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