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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法治教育范文精选

高校法治教育

高校法治教育范文第1篇

关键词:新时期;法治教育教学;改革创新;香港国安法

法治国家需要高度法治素养的公民,对大学生进行法治教育,是高校立德树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但是,当前高校法治教育教学还存在方向不够明确、与法治新成果结合不够、途径不够多样、思政共性与法理个性的处理不够顺畅等问题,教育教学的实效性还有待提高。本文认为,新时期高校法治教育教学的改革创新,应以2019年3月18日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强调的“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要不断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1]为方向和目标。以下以香港国安法在高校中的宣讲解读为例,探讨新时期高校法制教育教学如何改革创新。

一、新时期高校法治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的重要性

传统的高校法治教育教学目标和内容比较单一,以传授法律知识为主,新时期高校法治教育教学应该能够满足更多功效。新时期高校法治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的意义体现在:

(一)全面依法治国的需要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环节。高校是人才培养的摇篮,对大学生进行法治教育,是全民法治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香港国安法是我国法律法制建设的最新成果,学习好、宣传好、解读好这部法律,是依法治国、依法治港的需要。

(二)贯彻落实对思政课改革创新的需要

高校法治教育是思政教育的一部分,法治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是思政改革创新的应有部分,应以对思政课改革创新提出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针对性”为目标和要求。香港国安法肩负维护香港国家安全的历史使命,其本身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和理论性(法理性),讲好香港国安法,是贯彻落实相关要求的需要。

(三)提高大学生法治素养的需要

法治社会,法治素质是人的基本素质之一。提高大学生的法治素养,首先要对大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加强高校法治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才能提高高校法治教育教学实效性,提高大学生法治素养。高校宣传好解读好香港国安法,不但可以帮助大学生了解香港国安法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还能帮助大学生了解法的制定、实施、遵守等运行规律,提高大学生理解、分析、应用法律的能力,使他们成长为具有较高法治素养的时代新人。

(四)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需要

法治教育虽然有其自身的特点和内容,但它同时又具有思政教育的特点和功能,可以提高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养。香港国安法不仅是一部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更是“维护‘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压仓石’”[2],也是“遏制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的法律利剑”[3],其制定和实施都体现着政治性特点,高校宣传解读香港国安法,可以增强大学生对维护我国“一国两制”、祖国完全统一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法治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结合在一起,可以提高大学生的法治素质和思想政治素养,两者互相促进、相得益彰。

二、高校法治教育教学内容的改革创新——从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角度

高校法制教育教学有其自身的特点和内容,但新时期的高校法治教育,内容上还应具有政治性、理论性(法理性)、思想性特点。下面以香港国安法为例分析高校法治教育教学内容改革创新如何做到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

(一)从政治性角度解读香港国安法

每一部法律都有其自身的特点,但作为法律都有阶级性一面,反映的是统治阶级意志,只有社会主义法能反映的大多数人的意志和愿望。《香港国安法》作为维护香港繁荣稳定和国家安全的一部重要法律,其制定和实施都体现了政治性特点。香港回归23年以来,香港基本法第23条授予香港特区制定有关国家安全方面的立法一直未能完成。2019年香港发生“修例风波”以来,反中乱港势力祸乱香港,外部反华势力指使、控制、资助香港暴乱,严重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严重损害香港法治,严重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同时,由于反中乱港势力和外部敌对势力的极力阻挠、干扰,香港现行法律中一些本来可以用于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长期处于“休眠”状态。香港国家安全不能一直处于“不设防”状态,内外敌对势力利用香港肆无忌惮地进行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干预香港事务的活动,我们也不能坐视不管[4]。为了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和长治久安,为了维护我国的国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香港基本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2020年6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香港国安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实施。香港国安法的公布实施,开启了香港由乱到治的重大转折,堵塞了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上的法律漏洞,为防范、制止和惩治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和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犯罪提供了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保障,将有力打击涉港国家安全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香港的繁荣稳定,长治久安。从政治性角度解读香港国安法,有助于帮助大学生理解香港国安法的立法目的和立法意义,提高大学生的政治素养。

(二)从理论性(法理性)角度解读香港国安法

每一部法律的立法目的不同,结构和内容也有别于其它法律。香港国安法作为维护香港繁荣稳定的“定海神针”,由基本原则、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和机构、危害香港国家安全的四类罪行和处罚、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机构(驻港安全公署)的设置和职责,以及效力范围、案件管辖、法律适用等组成,“是一部兼具实体法、程序法和组织法内容的综合性法律”[5],主要围绕危害香港国家安全的四类犯罪的定罪和处罚展开。从法理上解读香港国安法,可以帮助大学生了解法律结构、内容、精神、运行、效力等法理知识,提高大学生法治素养。

(三)从思想性角度解读香港国安法

新时期高校法治教育教学还应具有思想教育的功能,教育的内容和功能有:第一,要让大学生明确香港是中国的香港,中国人民完全有信心有能力维护好国家安全,任何个人和外国及境外组织想利用香港实施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干预香港事务的图谋都是不可能得逞的。增强大学生对我国维护我国国家安全和香港繁荣稳定的信心;第二,明确香港国安法是维护香港国家安全的“定海神针”,今后有了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保障,香港的繁荣稳定和国家安全将更加有保障。增强大学生对依法治港,恢复香港秩序、维护国家安全的信心;第三,明确任何人(包括香港永久性居民、非永久性居民、外国在香港特区内外成立的公司团体等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等),只要实施香港国安法规定的犯罪行为,均适用香港国安法。教育大学生认识香港国安法作为维护香港国家安全的“保护神”,将有效遏制反中乱港分子与外国敌对势力勾连祸乱香港的行径,教育大学生与国家和人民站在一起,自觉维护国家安全;第四,明确香港国安法针对的是极少数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对大多数自觉守法的香港居民来说,“法律颁布实施后,香港居民……享有的包括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在内的各项权利和自由,不会受到任何影响。”[6]帮助大学生理解香港国安立法目的是通过打击危害香港国家安全的行为,维护香港繁荣稳定,保障香港居民的合法权益;第五,明确我国根据宪法、香港基本法、全国人大决定制定并实施香港国安法是一项中央事权,是中国内政,任何外国和境外组织无权干预。美国国会通过所谓的“香港自治法案”,妄图对香港单方面采取所谓的制裁措施,是对香港事务和我国内政的粗暴干涉,中方将坚决予以有力反制。教育大学生识别外国和境外组织的险恶用心,支持中方维护香港国家安全的行动;第六,明确中央全面管治权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责任的区别和联系。按照中央全面管治权,中央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发生的所有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都有直接管辖权,但基于“一国两制”原则以及中央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信任和对香港特区司法权和终审权的尊重,中央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管辖绝大部分案件,只保留三种特定情形下香港特区办不了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直接管辖,而且对管辖这类案件规定了严格的审批程序。香港特区负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香港国安法指定专门机构负责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和活动,有效维护国家安全。教育学生学会区别一国和两制、全面管治权和香港特区宪制责任的关系,自觉维护“一国两制”;第七,明确香港国安法制定并实施后,香港特别行政区仍然负有香港基本法第23条规定的制定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义务,补齐在机构设置、力量配备、执法权力等方面的短板,帮助大学生理解香港特区的宪制责任和立法义务;第八,明确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和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四类犯罪行为及处罚,明确四类犯罪的管辖,以及从中央和香港两个层面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执行机制,以形成对香港内外各种反中乱港势力强大的震慑力,为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提供了坚实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保障。帮助大学生理解维护香港国家安全的组织机制及运行机制,理解香港国安法在规定犯罪和处罚上是实体法,在组织力量上是组织法,在追诉犯罪上又是程序法的特点,是一部职责明确高效运行的法律。

三、高校法治教育教学途径的改革创新——从针对性角度

高校法制教育教学都有时间紧任务重的特点,有限时间内要完成法治教育教学任务并取得良好成效难度很大。必须结合新时期信息化教学和大学生自身特点对教育教学途径进行改革创新,突破原有单一的课堂教学模式,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教育教学模式,才能取得良好成效。以下以适合香港国安法在高校宣讲解读的途径为例,探讨新时期高校法治教育教学途径和模式的改革创新:

(一)融入思政课教学体系进行讲解

思政课三门理论课程都有法治教育的功能,都可以融入香港国安法进行讲解。把香港国安法作为教学内容,既丰富了教学资源,又加深了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使教育教学更具实践性和针对性。“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该课程在宪法、法律体系、法律部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部分,均可融入香港国安法内容进行教学。强调香港国安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讲清香港国安法在我国法治体系中的地位、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等。在培养法治思维、维护法律权威部分可以融入香港国安法的内容,强调依法治港和维护香港国安法权威的重要性。在依法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部分,结合香港国安法,讲清维护大多数香港民众的自由和权利和打击少数反中乱港分子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关系,加深学生对正确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的理解。“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概论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等部分可以融入香港国安法内容进行讲解,帮助大学生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道路、坚持“一国两制”、依法治港的重要性,理解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和职责,理解维护宪法权威和香港国安法权威的关系,以及香港国安法在合宪性审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方面的具体体现。“形势与政策”课:可以用专题教学的方式专门讲香港国安法的立法背景、立法目的、犯罪构成、执行机制、适用范围、实施意义等。

(二)专题讲座

鉴于香港国安法对国家安全和香港繁荣稳定的重要意义,建议教育部组织专家、学者举行网上香港国安法的专题讲座,面对全国高校师生开放,这种集专业性、权威性、全面性的宣讲解读方式,更能引起大学生关注,更有助于帮助大学生全面了解香港国安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更能取得良好的教育教学效果。当然,各高校也可以自行组织专题教学对大学生进行宣讲解读。

(三)校园文化宣传

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宣传香港国安法的广告,或组织学生进行板报宣传,或通过校园广播进行宣传解读。这些灵活多样、见缝插针、言简意赅的宣讲方式,也能弥补传统课堂教学不足,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

(四)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向大学生推送

高校法治教育范文第2篇

关键词:法治教育;高校;人才培养;思政课程;教学研究

经济发展新形势下,法治观念已深入人心,并且逐渐成为综合型人才必备的素质之一。高校作为综合型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将法治教育融入思政课堂教学,不仅仅是时展的必然性,也是高校人才培养战略目标的客观要求。对于高校来说,就需要在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对现有思政课程教学模式进行调整,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法治素养为目标,创新教学方法,深入理解和分析法治教育的内涵和目标,从各方面入手为法治教育的合理融入提供有力保障。

一、高校思政课程教学中融入法治教育的必要性

(一)增强学生法治意识的需要

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当前众多高校越来越重视对学生的法治教育,并且也采取了多项有效手段,法治教育取得了显著成果,但是在实际教育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需要改善的地方。法治教育并没有做到全面性和深刻性,学生的法治意识亟需加强,这也是法治教育必须要重点抓的内容。首先,在高校在教育观念上缺少对法治教育的重要性认识,所采取的教学手段效果不理想,学生对法规法律的认识和理解不够,学生间的差异性也很明显,所熟知的相关法律也只是片面的,没有形成完整的法律认知体系;其次,法治教育的相关课程开展有一定的局限性,学生的学时很少,所开展的法治教育也是以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为主,对于具体深入的内容很少涉及,也就导致了法治教育达不到理想效果。因此,不论是从高校人才培养教育目标方面来说,还是从学生的全面发展角度来讲,加强法治教育,提高学生法治素养都是必不可少的。

(二)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

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来看,社会价值观能否得到民众认可,在很大程度上关系到社会发展质量,并且也与国家整体凝聚力提升密切相关。近些年来,党和国家依据国情,不断加大法治理念宣传力度,法治教育体系趋于完善,国民整体素质发生了明显改变。然而我国地域辽阔,加上人口数量庞大,法治教育和宣传工作难度较大,在很多偏远地区,法治教育还处于空白状态。高校作为当代综合型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将法治教育融入思政课程教学,可以使学生对党和国家的各项发展政策有深入理解,进一步加深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感,并积极践行,这对社会未来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大学生作为社会未来发展的主力军,提高法治素养,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对未来成长是非常有益的,可以使他们更好地参与到社会发展中,形成健全完整的法治思维,学会正确用法、守法[1]。

(三)加强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需要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也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近些年来,随着法治化进程不断加快,法治理念得到广泛普及,国民整体法治素养也得到了明显提升,而高等教育作为培养合格公民的重要场所,落实法治教育的各项政策要求,全面推进法治教育不容懈怠。公民最基本的能力是对权利和责任两者关系进行协调,而这也是法律涉及的主要范围之一,大学是培养合格公民的重要阶段,在高校思政课程教学中融入法治教育,可以大大提高学生的个人素质和法治素养,从而使学生在法治认知道路上,能更加清晰地作出自身定位,并自觉主动地参与到法治教育中,有体系、有规划、有目的地了解法律的形成,并在此基础上对法律的理解从固有的条文形式延伸到法律信仰层面,而且在未来的学习生活中,也可以从内容深处形成正确完善的法治观念,做到严于律己,公平处事,从而增强学生的公民意识,确保法治教育效果理想。

二、高校思政课程教学中融入法治教育的可行性

(一)思政课程科目设置为法治教育的融入奠定了基础

思政课程是高校学生思想教育的重要学科,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是学生的必修课之一,对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也是学生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渠道,可以进一步增强学生的社会主义法治观念[2]。从该课程的实际开展情况来看,它是以掌握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基础,通过对党和国家各项发展政策的学习和理解来引导学生培养健全的法治思维,形成学法、用法、尚法的良好素养,并在实践中增强规则意识和底线思维,让学生对法律法规有初步认知,从而为法治教育的全面融入提供有利条件,促使法治教育的各项措施可以顺利实施,保证法治教育取得良好效果。

(二)思政课程开设为法治教育的融入提供了空间

从目前我国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来看,法治教育实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从法治教育的具体开展过程来看,它是在以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为基础的前提下开设的,并没有其他相关法治教育的专业性课程开设。高校思想道德与法治也是结合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为准来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专门的法律基础课程开设并不完备,没有以法律教育为核心的课程开设,这就为法治教育的融入提供了一定空间,现有的民法、行政法等与公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也仅是作为法学专业的必修课来进行教学,学生对法治教育的认知缺少全面性,此时将法治教育融入可以为学生法治素养的提升提供有力帮助。

三、高校思政课程教学中法治教育融入的难点

(一)教育内容过于单一化

现阶段大多数高校都在思政课程教学中增加了法治教育内容,但是从具体教学效果来看,法治教育的主要渠道还是以思想道德与法治这一公共课程为主,对具体的相关法律学习还不够深入,而且所选用的教材内容过于单一和局限,教材所涉及到的法律知识远远达不到法治教育的目标,例如现行的《思想道德与法治(2021年版)》所涉及的相关法律知识仅有一章的内容且过于笼统。因此,从这一方面来讲,要保证法治教育效果良好,与思政课程有完美融合,单一地依靠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对具体内容进行进一步深化和健全。

(二)法治教育的师资短缺现象严重

相对于高校其他课程教学来说,法治教育有一定的专业性,要保证法治教育良好最佳,就必须要重视和加强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打造一支专业性高、法律意识强的师资队伍,确保法治教育取得了显著成绩。目前很多高校在法治教育开展上,存在着专业师资队伍缺乏的现象,很多法治教育的教师法学专业水平还远远不够。思政课程作为高校法治教育高效开展的重要学科,很多思政教师对教材中的相关法律知识了解很少,理解也不够,甚至是对一些典型问题背后所涉及的法律知识并不了解,导致在实际课程开展中很难准确传达法律精神,而且以传统的政治学研究方法来进行法治教育,很多专业的法律法规知识难以顺利传达到位,学生对法律法规知识的理解也无法做到深刻、具体,法治价值观念也难以健全,法治教育也就失去了本质意义[3]。

四、法治教育融入高校思政课程教学的建议

(一)不断提高高校对法治教育的认识与理解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为我国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和道路,法治教育得到了广泛普及。法治教育是通过采取相关手段,对社会公民进行有目的、有组织、有机化的法治教育和宣传,以培养和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从而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规范自身言行,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法治教育的最终目的是进一步加深社会大众对法治的理解,增强对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认同感,并将这种治国战略思想应用在实际生活和工作中。从其具体教育过程来看,主要是对社会大众的法治思想、法治原则、法治制度、法治执行等方面进行的一种活动,从整体上增强社会大众的法治观念。从其内涵理解来看,法治教育在具体宣传过程中不能靠单一的法律内容和条例为主,要充分结合社会发展背景,实现全方位、多角度的综合教育,确保法治教育效果理想。法治教育不能脱离于时展背景,要遵循社会发展规律,深入到社会大众中,增强和社会大众的联系。在高校思政课堂教育中融入法治教育,可以促进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推进法治社会的建立,从而为社会输入更多高素质综合型人才。据此对于高校人才培养来说,也要以法治观念、法治思想、法治制度等多个内容构成的多为体系为基础,以学生法律意识的增强作为培养的核心内容,同时还要在具体教学过程中,引导学生树立坚定的理想和信念,提高建设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心,增强社会责任感,在未来工作中养成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同时能够积极参与到与违法行为的抗争中。

(二)继续推进高校课程改革,丰富法治教育内涵

法治教育是构建文明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也是国家层面对高校基础性教育的客观要求。在高校教学课程改革中,要持续推进各项改革措施,为法治教育的融入提供有力支持,不论是在课程开设上,还是师资队伍建设上都要以国家的政策要求为依据,深入贯彻依法治国理念,对高校学生进行系统全面的教育培养,让高校学生不仅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也有较高的法治素养。在具体法治教育中,要遵循“三全育人”的教育理念,并将其融入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法治建设体系中。首先,对现阶段法治教育的基本框架进行健全和完善,具体的着手点可以从指导思想、课程安排、课时规划、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为主,为学生对法律学习提供有力支持,实现法治教育的全方位、多层次涉及;其次,对思政课程中所蕴含的法治资源进行整理与提炼,并对其融入进行合理设计,结合高校学生实际进一步强化法律知识讲解、法治思维养成、法律能力提升、法治信仰塑造等;最后,在思政课程教学中,要进一步优化教学模式,实现由简单的体系式的满堂灌教学模式向问题引导式教学模式的转变。并且,要以学生关注的疑点、难点、热点问题为出发点,切实发挥教材的导向作用,充分运用多种教学方法,进一步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变被动接受为主动探究,使他们进一步产生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强烈认同感和归属感。

(三)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

法治教育的根本目的是提升学生的法治素养,可以在生活工作中用法、守法,维护法律的尊严。因此,高校在思政课程教学中融入法治教育,在传达法律理论知识的同时还要重视实践教学,让学生在实践中加深对法律的认知和理解。例如,可以在教学中引入社会热点问题,让学生以法治思维来进行分析和观察,也可以组织学生进行主题辩论,以角色代入来让学生感受实际事件中法律知识的运用,从而增强学生的获得感,教师也要对教材内容进行合理安排,寻找法治教育和学生实际生活中的结合点,让学生养成法治观念。此外,实践教学安排也可以为学生学习提供新的思考方式,改变传统教学模式中的被动接受地位,从而使法律学习过程转变为双向互动的学习模式,学生可以在实践中独立思考,分析法律知识的具体运用,从而养成良好的法治思维。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开展法治教育培训

高校思政课教学质量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教师决定的,对于教师来说,就必须要在新时代背景下,提升站位、树立法治教育理念,强化自身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学习和丰富自身专业知识,保证法治教育更好地开展。高校要在人才培养目标导向下,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拓宽人才选拔视野,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师资队伍,为法治教育的融入提供保障[4]。首先,要对任职教师进行专业选拔,实现法治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正规化、专业化,真正发挥育人作用;其次,要重视和加强职业培训,以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为中心,强化法治理念,并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纳入实际课堂教学中,结合专业化的培训,从而使法治教育的内涵、原则、路径等要点渗透式地转变为课堂教材内容,实现对学生法治教育的精准培养。除此之外,高校在师资队伍建设上,还要定期进行专题讨论,鼓励教师进行课程研修和学习交流,让教师对法治教育的相关内容有深刻了解,并积极参与到交流学习中,切实发挥自身法治教育的职责,促使高校法治教育取得了良好效果。

(五)塑造良好的法治教育氛围

高校法治教育工作并不是单一性课程,需要学校、教师、学生等多方共同参与,这样可以充分保障法治教育效果良好。高校自身要从多方面入手,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教育氛围,并对法治教育的顶层设计进行优化,帮助学生更好地形成法治素养,教师要深入理解教材内容,以多元化的教学方式来实现法治文化传播,引导学生形成学法、尊法、用法、守法的法治思维,并重视对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自觉规范言行,对于学生来说,也要学会以法治思维来看待问题和解决问题,养成良好的法律素养。在此过程中,高校也要对现有制度进行完善,为法治教育氛围的形成提供制度保障,并在重大节假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促使学生的法治观念不断深化[5]。

五、结语

法治教育是新时期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将其融入高校思政课程教学中,可以培养学生良好的法治思维,学会正确用法、守法,增强法治观念,促进全面发展。在高校思政课程教学中融入法治教育,需要高校、教师、学生等多方参与,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决,保证法治教育取得了良好效果。

参考文献:

[1]王燕.对法治教育融入高校思政课的探索[J].文教资料,2021(17):133-134+72.

[2]陈妍.法治教育融入高校思政课程的挑战与对策探析[J].法制与经济,2020(8):87-88.

[3]韩思朦.法治教育融入高校思政课程的路径研究[J].中华传奇,2020(14):283-284.

[4]马瑞霞.高校思政教育中融入法治的思考[J].人文之友,2021(10):75-76.

高校法治教育范文第3篇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法律素质;法制化;法治化

Abstract:withthedevelopmentofuniversitystudent’sconsciousnessofsafeguardingtherights,pushingforwardmanagingtheschoolbythelaw,ideologicalandpoliticaleducationwillalteronidea,contents,activity,method;buildingupequalandnewrelationbetweenteacherandstudent;strengththedevelopmentofuniversitystudent’slawfulquality;thenormregulationLegalization;managingtheruleoflaw.

Keywords:ideologicalandpoliticaleducation;lawfulquality;

004年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明确指出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系统阐述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和途径,就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作出全面部署。然而,从003年7月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以来,学校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管理的意识得到加强,学生的维权意识也相对日渐增强,出现了学生状告学校的事件。大学生新的行为理念同现在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理念、活动等发生冲突,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面临新的挑战。本文从法律视角下对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教育理念、内容、活动、方法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念上,建立平等的新型师生关系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继出台。在学术界上,一般学者认为学校与学生的存在两种法律关系,其一是特别权力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规定高校对学生进行行政管理的特别权力,它与学生的关系是一种特殊的行政关系,双方的主体地位是不平等;学生具有服从义务。其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原因是高校实行学生缴费上学。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是做学生的思想工作的,在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强调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要体现了“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切实把学生的发展作为根本出发点,确立学生在教育中的主体地位,采取形式多样化,鼓励他们自我教育、自我发展、自我完善,改变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观念。然而随着大学生维权意识的提高,高校依法治校、依法行政的推进下,在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中,我们还要在师生中还要建立一种平等的新型关系。高校在管理上具有一种特别的行政权力,但随着高校收费上学以来,在民事关系上,学生与学校是一个平等的主体,学生在实行义务时,还享受在校的权力。我们知道以往的思想政治教育纯粹是的“义务”型,是一种强迫式的教育,总是要求学生必须做什么、接受什么样的思想。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处在成长期的大学生往往会有一种逆反心理,所以,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要打破那种强迫服从的管制办法,向“权利型”的转变的理念,在学生面前没有任何特权,在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是一种平等的师生关系。

二、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上,加强大学生的法律素质教育

素质教育是时展的要求,是一种新教育理念,也是作为科学的人才培养模式一种教育手段。法律素质同样是一个人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法律素质是指大学生应当具有法律基础知识和法律意识,做到守法、懂法并能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依法办事的观念。

从人才培养来看,法律素质是思想政治教育的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思想政治教育开放的大环境下,对大学生道德素质、政治素质等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大学生是我们祖国的未来,是我们国家依法治国的主力军,所以加强大学生的法律素质培养也依法治国方针的需要,更是培养合格的建设社会主义的接班人的需要。大学生在大学时期正是一个成长的过程,易接受新鲜事物与思想,随着社会信息化、网络化,大学生容易接触社会,对社会上不公平的事情会产生情绪化,如社会上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权钱交易等现象;在这个时候如能因势利导,对大学生进行法律教育应是大学生健康成才的保障,更是大学学生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

从法律的本质来看,法律规范不仅是一种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社会规范,而且应成为人们自律的一种行为准则。法是保护国家、社会、人民的利益,是保护各种合法权益重要武器,但是法在大多数下是拥有合法权益主体主动寻求法律保护,正如中国诉讼法上有一条“不告不理”的原则,这样就要我们懂法,具有法律意识,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从大学生法制意识现状来看,大学生法律知识严重缺乏,大多数学生不能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明知受害也是不了了知,没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意识。如学生外出做家教、打暑期工、消费等权利受到侵害时,不能拿取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等现象。因此,在现在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时代,我们对大学生进行德智体教育时,要加强大学生法律素质培养,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提高大学生依法办事的能力、自我保护的能力,以便将来能正确运用法律知识主动参与国家的管理。

三、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上,规范规章要法制化

法制是法律制度(范文)的简称,属于制度(范文)的范畴,是一种实际存在的东西;一个国家实行法制的主要标志,是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到法律监督等方面,都有比较完备的法律和制度(范文)。在大学生维权意识的逐步提高情况下,在依法治校的大环境下,高校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上,要针对学校自身实际制定和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范文)。现阶段思想政治教育不进行制度(范文)建设,就会很难科学、合理、规范地开展工作。

高校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范文)要依法修订。就目前大学生状告学校的案件来看,学校败诉的原因,是学校的规章制度(范文)陈旧,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有些学校的内部规章制度(范文)与国家法律法规产生冲突,如果不对这些规章制度(范文)进行重新修订,必然面临更多的诉讼。法律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种特殊性的社会规范,并具有指导引、统一、评价、预测和教育作用。高校做事业单位,具有法律赋予的一种特别的行政管理权,但在法律的效力来看,学校的内部规章制度(范文)是不能以法律法规相冲突,效力是要低于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高校依法治校的法应该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一系列的法律、条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制度(范文)也要以法律为基础,结合本校的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范文),使大学生作为国家公民而享受法律赋予给他们的权利,同时保证学校的管理合法。如一些高校都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受到记过(或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就不能得到学位。这种规定显然与《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相冲突,是无效的。实践中的判例已经得到了证明。再从学生状告学校侵权诉讼案来看,很多是因为我们程序没有制度(范文)化,我们在对违规学生作出处罚时没有严格按法律程序实行,往往导致学校败诉。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制度(范文)化,一方面能起到规范思想政治工作作者的职责。另一方面发挥规章制度(范文)约束学生行为的功能,不过在规定学生义务时,我们要明确规定学生权利,以便具有可操作性。

思想政治教育的道德规范法制化。道德规范是一定社会或阶级根据社会整体利益向人们提出的应当普遍遵循的行为善恶的准则,主要是依靠人们自觉行为来维持,法律规范主要是借助强制性来维持。高校的道德规范建设对高校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的德育有潜移默化的作用,对国家的法律法规有补充作用。在依法治校,依法行政的形势下,道德规范有时会失去原有的规范和教育作用,高校在实施大学生的德育教育时,道德规范制度(范文)必须以国家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基本依据,加强道德规范的法制化建设,同时德育教育还要依法实施,不能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如学生的隐私权、名誉权等。

四、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方法上,管理法治化

法治相对于“人治”而言的,就是“法律治国”,是法律统治的简称,是一种治国原则和方法,是对法制这种实际存在东西的完善和改造。法制是一种社会制度(范文),属于法律文化中的器物层面;法治是一种社会意识,属于法律文化中的观念层面;法制化与法治化是不相同的意义,法制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要实行法治,必须具有完备的法制;法治是法制的立足点和归宿,法制的发展前途必然是最终实现法治。法治的基本要求是严格依法办事。因此,我们思想政治教育在加强规范规章法制化后,我们依然还要实现管理治法,才能使我们的制度(范文)法制付以行动。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一般是内在管理,存在说服教育,随着社会文化的多元化,大学生思想活动开放性与权利意识日益增强,原有的管理模式很难开展学生工作。如近年来,学生状告学校的案件增加,说明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得到前所未有的提高,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受到新的挑战,这就要求加快实现学生管理的法治化。因为,法治管理具有明显的强制性和不可抗性,可以约束学生的行为。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实行依法治校,就是要严格按照教育法律的原则与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不断提高学校管理者、教师的法律素质,提高学校依法处理各种关系的能力,在依法治校的观念下,法治管理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当然我们也不能完全排除我们的德育教育的方法。法治化管理不能替代思想政治工作的作用,我们可以实行德法并治。

从建立的平等师生关系来看,现在学校在民事关系中,不在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而是一个平等的关系,这样我们在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时,我们尊重大学生的权利,一方面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同时,我们也要加强管理者法律意识,对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学校的规章制度(范文)要了解,不能按自己的意愿办事,不能做到依法行政,将导致更多的侵犯学生权益的事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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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华洲、廖扬眉大学生维权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改革的启示[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

006年第期

吴秀明当前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的法律问题初探[J]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高校法治教育范文第4篇

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因果联系的特点是,一定的原因必然引起一定的结果,二者是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考察导致高校法制教育实效性不足的具体原因,主要是因为高校法制教育还存在着定位不准确、师资配备不合理、教学形式相对落后、教学方法相对简单等问题。

(一)对法制教育定位不准确。《基础》统编教材在绪论部分对该门课程的定位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帮助大学生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重要课程。从这一表述不难看出,法制教育从很大程度上被附加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功能。而在高校一再强化思想政治教育的背景下,法制教育逐渐沦为高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手段,有被边缘化的趋势。由于不能正确认识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关系,对大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就成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主体部分,有的高校甚至用思想道德教育去取代法制教育。这种错误的定位在某种意义上致使法制教育丧失了普法教育这个最起码的功能。

(二)法制教育的师资配备不合理。从《基础》课程属于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课这一认识出发,高校开设的《基础》课程基本上都是由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教师来讲授的,由于专业所限,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教师对法律知识所知不多,他们讲授《基础》这门课程时,往往会有力不从心的感觉。长此以往,法制教育的效果可想而知。有的高校可能也会安排法学专业的教师讲授《基础》课程,但是由于他们不见得就知道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知识,这样就无法实现法制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机融合,法制教育的效果必然也会大打折扣。

(三)教学形式相对落后。法制教育是理论性、实践性都很强的综合教育,通过法制教育,大学生不但能够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树立相应的法律意识,而且能够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因此,法制教育必须坚持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道路。但是,就目前的教学形式而言,课堂教学仍是高校法制教育采用的最主要的形式,它的侧重点在于对法律理论和知识的讲解,缺乏对学生法律意识、法治观念的培养。至于和理论教学紧密衔接的社会实践教学环节,则有意或无意地被忽视了。这种理论和实践严重脱节的教学形式致使学生对法律的认识往往局限于记忆知识的层面上,缺乏更深层面也是更为重要的法律信仰和法律行为习惯的养成。

(四)教学方法相对简单。教学方法是否科学、合理,从一定程度上关系到法制教育的效果,方法不正确,再好的效果都出不来。就法制教育的方法而言,部分教师采用的基本上还是一些传统的老方法,比如板书、照本宣科、讲授法条、念法律文件等。这种强制性、灌输性的教学方法,大多缺乏趣味性,抹杀了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可能会导致学生对《基础》课程产生反感,使得法制教育无法达到其应有的效果。

二、解决高校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应采取的对策

如前所述,高校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是由于多方面的因素造成的,因此,要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有的放矢,采取相应的对策,才能使法制教育达到预期的效果。

(一)理顺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的关系。法制教育依附于思想道德教育的定位虽然能够体现出法律与道德的相互联系,但其把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混为一谈所产生的错误也不能忽视。应该看到,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各有其目标。法制教育的目标在于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使其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从而为培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合格人才奠定坚实基础。思想道德教育的目标主要是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使其具备坚定的政治素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在培养目标上的差异就决定了思想道德教育不能取代法制教育,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德法兼顾,把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法制教育带动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

(二)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要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新要求教师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搞好法制教育的关键,教师的质量如何关系到法制教育的实际效果如何。高校要严格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要求,大力搞好法制教育教师队伍的建设,对教师要有计划地进行培训,主要是进行思想政治和法律双专业的培训,使每位教师既懂思想政治方面的知识又懂法律方面的知识,为他们在以后的教学中独立开展法制教育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这是搞好法制教育,提高教学质量,发挥《基础》课程作为法制教育主阵地作用的关键。

(三)优化教学形式。法制教育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必须强化法制教育的实践性教学环节,突出大学生的主体地位,调动他们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高校在进行法制教育时,除了采用传统的课堂教学形式外,还应当增加课外法制教育社会实践环节,如邀请法律事务部门专家以案说法,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组织学生旁听庭审、参观监狱和劳教所,到街道、集镇开展法律咨询,在“三下乡”活动中组织法制教育小分队深入农村、社区、企业进行法律宣传,普及法律知识等,从而使大学生感知到法律就在身边,进而引导大学生自觉学法、知法和守法,增强法制教育的效果。

高校法治教育范文第5篇

法学教育从广义上讲,包括一切能够增进人们法律知识和法律实践技能,以及塑造人们法律思想意识的活动。狭义的法学教育,则是指国家通过学校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向学生传授系统化的法学理论,培养其法律实践技能,造就从事法律职业的专业人才的活动。通常意义上,法学教育是指狭义的法学教育。而对于其他传授法律知识、增进人们法治观念的活动,则往往称之为法制教育。法制教育与法学教育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高校法制教育与高校法学教育同样如此。

从两者的联系来看,高校法制教育和高校法学教育都是在高等院校开展的,以课程教学为主要形式的教育方式。从课程教学内容来看,高校法制教育中的法律基础教学内容源于法学专业知识,是其中的最基础性部分。从教育效果来看,两者都有助于大学生法律知识的掌握和法律意识的塑造,有助于将大学生培养成为具有现代法治观念的高素质公民,促进法治化社会进程,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这是其共同之处。尽管如此,高校法制教育与高校法学教育之间仍有显著区别。由于两者都以课程教学为主,因此,通过法律基础课与法学专业课的比较,可以得出彼此在诸多方面存在不同:

第一,法律基础课与法学专业课在教学内容上对法律知识的要求有所不同。法律基础课的教学内容虽源于法学专业知识,但只是其最基础性部分,在法学专业知识中所占的比重很小。在具体的教学内容方面,法律基础教学涉及法理学、宪法及一些实体部门法和程序法的知识,但偏向于对法学基本原理、概念和宪法等基本知识的掌握,对于各实体部门法和程序法,只在很短的篇幅内作了浅显、粗略的介绍,文字表述也十分简洁、凝练。而法学专业课程体系设置则覆盖了整个法学学科的教学内容,包括法理学、法制史、宪法、民法、商法等高校法学教育的14门核心课程。各核心课程均以相关的法学专业知识结构独立设置、自成体系,对于具体的法学概念、法学原则和法学专业术语等也都有详尽的阐述和介绍。因此,在法律知识方面,法律基础课与法学专业课的要求明显不同,无论在深度上还是广度上都有重大区别。

第二,法律基础课与法学专业课的教学对象、教学时间、教学方法有所不同。法律基础课的教学对象是大一学生,其学历层次单一,专业背景各异,既包括法学专业,也包括非法学专业,而且后者在数量上居于绝大多数。在教学时间上,法律基础课程仅在一学期内开设,新课程方案启动后,法律基础教学时间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被压缩为8—10课时,仅占一学期该课程的三分之一甚至不足,因此教学时间十分有限。而法学专业课的教育对象是法学专业的学生,且涵盖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等不同学历层次。在教学时间上,法学专业课程需要花费三至四年,甚至更长的时间进行系统地讲授。在教学方法上,法学专业课基于其专业特性,具有一些独特的教学方法,如诊所式教学法对掌握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要求很高,因此对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就不宜适用。

第三,法律基础课与法学专业课的上述区别根源于两者在学科属性和教学目标定位上的不同。在学科属性上,法律基础课属于马克思主义一级学科下设的思想政治教育二级学科,而法学专业课属于法学学科。在教学目标上,法律基础课主要是通过传授法律基础知识,使学生了解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掌握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内容,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质;而法学专业课则旨在传授系统的法学专业知识,培育法律职业技能,为国家培养、造就专门的法律专业人才。

可见,法律基础课的重要特点在于思想教育性,而法学专业课的特点则在于职业技能性。对于前者而言,并不要求培养大学生具有高深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熟练的法律职业技能,而是重在对大学生进行法制观的思想政治教育,以实现培养大学生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总体目标。而后者尽管也担负着思想政治教育的任务,但毕竟以法学专业知识教育为主,重在法学专业人才培育。

二、高校法制教育与普法运动的比较

开展普法教育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程。普法教育旨在在公民中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养成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因此,从广义上看,无论是高校法制教育,还是高校法学教育,都可以涵盖在普法教育的范围之内。从狭义上看,普法教育则是指国家有关机关和部门在特定的时间段开展的、具有特定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即通常所说的“普法运动”。

自1985年至今,我国已先后开展了五次大规模的普法运动。1985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了中共中央宣传部和司法部《关于向全体公民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随后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由此揭开了我国“一五”普法(1986年-1990年)的序幕。1990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二个五年规划》,开始了“二五”普法(1991年-1995年)。1996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规划》,此为“三五”普法(1996年-2000年)。此后又开展了“四五”普法(2001年-2005年)和“五五”普法(2006年-2010年)。高校法制教育与普法运动之间既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也有显著的区别。两者的关联之处体现在:

从历史渊源上看,早在1985年《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中就提出,学校是普及法律常识的重要阵地,要求在青少年中具体落实开展普法教育,普及法律常识,高校法制教育也因此被纳入到普法规划之中。正是在“一五”普法期间,国家教委决定在高校开设法制教育课程,成为面向大学生普法的重要方式。

从目标导向上看,高校法制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受普法目标导向的影响,呈现出方向一致的走向。如高校法制教育的初步奠基阶段以法律知识普及为主,就与“一五”普法以“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目标任务有关;其稳步发展阶段以观念引导为主,以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为核心,与“二五”普法强调“法制宣传教育的关键是培养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观念”,“三五”普法要求“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密切关联;而其全面调整阶段突出了大学生的法律素质培育,也与“四五”普法“努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及“五五”普法要求“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目标完全一致。

从教育对象上看,高校法制教育面向的是高等院校中全体在校大学生,而历次普法运动则将青少年,特别是将大中学校的在校学生作为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这是因为大学生是国家、民族的希望和未来,大学生知法、懂法才能更好地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国家建设发展的合格人才,从而推动依法治国,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因此,大学生是高校法制教育和普法运动的共同教育对象。高校法制教育与普法运动之间尽管联系密切,但也存在着明显的区别。这主要体现在:

第一,在教育对象上,普法运动针对的是包括工人、农(牧、渔)民、学生、知识分子、干部、军人、其他劳动者和城镇居民中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是一项面向全民的教育活动。普法运动的重点对象除了大学生外,还包括中小学生等其它青少年群体,以及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等。因此,普法运动的教育对象范围比高校法制教育更为宽广。

第二,在教育内容上,高校法制教育的内容相对稳定,而普法运动则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紧密结合,在不同的阶段普法内容侧重点各有不同,具有很强的现实目的性。如“一五”普法的内容主要是“十法一条例”,(即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继承法、经济合同法、兵役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具有启蒙、扫盲的性质;“二五”普法以宣传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标志着普法活动开始转向学用结合、依法治理的轨道;“三五”普法内容表现为学习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理论,着重抓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的普及;“四五”普法重在依法行政、打造法治政府,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的普及、学习成为亮点;“五五”普法与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目标以及倡导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的理念紧密关联,其内容是通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以及法治文化建设等,来全面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文化品位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第三,在教育途径和方式上,高校法制教育表现为在学校中以法律基础教学为主要途径和方式;而普法运动与之比较而言,途径则更为广泛,形式更为多样。普法运动没有校园围墙的限制,青少年宫、文化馆、俱乐部、影剧院、居民社区以及乡镇文化中心等均可成为普法教育的场所;法制讲座、报纸书籍、广播、电视中的法制宣传栏目、法制宣传教育网站、法制短信、法制摄影、法制动漫、法律咨询、电话热线等均是普法教育的形式。其中,特别是电视媒体由于其普遍性、形象性和生动性,已成为人们接受普法教育的主要载体,成为普法教育的主要途径;而新兴的网络媒体由于其互动性、即时性等优

势,也在普法教育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高校法制教育与普法运动的上述区别是由高校法制教育的学科课程特性所决定的。“学科是教育教学的基础和依托,教育是通过学科来进行的”;

同时,学科的进程和安排又体现为具体的课程。课程的概念特指“学校教育的经验组织方式”,它是学校教育的基本载体,本质上是“学校有目的、有计划地提供给学生的、有助于学生发展的教育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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