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人事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市

人事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市

为进一步规范局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福建省政务公开暂行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质量的通知》、《福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若干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局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调整成立以王国基局长为组长,余敬、侯建军、黄宝德为成员的局政务公开工作小组,坚持一把手负责制,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具体部署,抓好组织实施和任务落实。工作小组下设审议小组,由局分管领导、办公室、财务人员组成,负责政务公开内容审议,确保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各科室要各负其责,做好本职能科室政务公开内容的收集整理、对外、资料存档等日常工作。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

将社会普遍关心和涉及公众利益的有关事项,公众反映强烈的有关事项,以及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的有关环节,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对外公开的主要内容

1、局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

2、局为民办实事项目及执行情况;

3、局有关职责权限、办事条件、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期限、服务承诺等事项;

4、公务员考试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党政机关补充工勤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等人事事项;

5、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及聘用情况,工勤人员等级考试情况;

6、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浮动、晋级情况;

7、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情况;

8、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二)对内公开的主要内容

1、机关内部的财务收支情况;

2、干部职工考核、奖惩情况;

3、机关干部职工出勤情况;

4、机关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政务公开的形式和时间

局政务公开以设立政务公开栏为主要形式,讲求公开实效。同时积极推行“电子政务”服务,及时在政务信息公众网上向社会公开有关招考公告、人才招聘等信息。

在公开的时间上,要做到经常性工作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并保证每季度更换一次公开内容。

四、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

设立政务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认真收集群众意见,鼓励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对群众投诉的问题,应及时调查处理,并逐项予以反馈。

对不执行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效能告诫。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弄虚作假、欺骗群众、造成不良影响的,对责任人员给予效能告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