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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粤府[*]24号)和《*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实施方案》(汕府办[*]359号)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与意义

第二次土地调查是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全国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并对调查成果实行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制度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宏观调控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是一次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大事,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与任务

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采用先进技术方法,在我区*年已经完成并通过国家验收的土地利用更新调查的基础上,根据《通知》要求,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补充调查,全面查清全区的土地利用状况和土地权属状况,掌握准确的全区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加快土地登记发证和城镇地籍调查的进度,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第二次土地调查的主要任务包括:开展农村土地调查,实地调查变化地块的地类和面积,查清农村各类土地的利用状况;开展城镇土地调查,掌握城市建成区及中心镇的城镇土地利用状况;开展基本农田状况调查,查清全区基本农田状况;建设土地利用数据库和地籍信息系统,实现调查信息的互联共享。在调查的基础上,建立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及时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具体任务如下:

1、农村土地调查

农村土地调查是指对城市、建制镇以外的土地进行调查。按照调查内容,农村土地调查分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农村土地权属调查两部分。

(1)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在全区范围内利用“3S”等先进技术,以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和农村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的成果为基础,利用*~*年获取的卫星影像制作正射影像图作为辅助资料,以1:1万比例尺,按照统一的土地调查技术标准,实地调查城镇以外的变化地块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分布等利用状况,查清全区耕地、园地、草地、林地、农村居民点等各类土地的分布和利用现状。

(2)农村土地权属调查。农村土地权属调查主要是查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公路、铁路、河流以及农、林、牧、渔场(含部队、劳改农场)等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状况。充分利用土地调查成果,加快推进土地登记发证,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有农用地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

2、城镇土地调查

城镇土地调查是指对城镇范围以内的土地开展大比例尺调查。我区城镇土地调查采用比例尺为1:500,依据地籍调查技术规程,充分利用已有地籍调查成果,查清城镇内部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状况,确定城镇内部每宗土地的界址、范围、界线、数量、用途等。通过汇总分析,掌握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商业服务用地、房地产用地、开发园区等土地利用状况。

3、基本农田调查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基本农田保护区(块)划定和调整资料,将基本农田保护地块(区块)落实至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统计汇总出全区基本农田的分布、面积、地类等状况,并登记上证,造册。

4、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

(1)建立全区土地利用数据库及管理系统

按照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标准,在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所形成的全省土地利用数据库及管理系统成果基础上,将本次调查形成的遥感影像、正射影像图、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基本农田数据等对现有土地利用数据库进行更新和完善,建立集影像、图形、属性、文档等为一体的土地利用数据库和管理系统,满足日常变更等业务需要。

(2)建立全区地籍信息系统

按照地籍信息系统建设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组织建立地籍信息系统,对地籍调查和地籍测量结果的图形数据、宗地属性以及各种表、卡、册等数据信息进行集中管理,并提供编辑录入、查询统计、日常变更、制图输出、登记发证以及办公流程等管理功能,满足日常业务及管理需求。

5、成果汇总

(1)数据汇总

在土地利用数据库的基础上,汇总本区行政辖区内的各类土地利用数据以及基本农田和城镇建设用地等数据,形成本区行政辖区内的综合及专题调查汇总成果。

(2)图件编制

利用数据库管理和计算机辅助制图等技术,采用缩编等手段对土地调查图形数据进行整理缩编,编制出区级系列土地利用图件、图集和各种专题图件(集),并参加市级数据汇总。

(3)成果分析

根据土地调查结果,结合相关资料信息,开展土地利用状况分析。对耕地、基本农田等各类土地的数量、分布、利用结构及其变化状况进行综合分析,评判土地利用的集约节约程度,预测变化趋势,为土地开发潜力挖掘,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建议。

(二)具体目标

1、*年10月~*年6月开展农村土地调查,以更新调查的成果为基础,查清所有变化地块的位置、类型、面积、分布等利用状况。

2、*年10月~*年3月在已开展工作的基础上,加快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调查工作,确权达到90%以上。

3、在现有基础上,全面开展城镇地籍调查。到2009年底,完成城市建成区及中心镇的城镇土地调查,并积极创造条件,扩大城镇土地调查的覆盖面。

4、到*年6月底,在农村土地调查基础上,依据基本农田划定和调整资料,完成基本农田的上图、登记、造册,掌握全市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

5、在农村土地调查的基础上,*年上半年,完成包括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土地权属数据和基本农田数据的土地利用数据库的建设,建立土地利用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实现全区土地调查信息共享。

6、到2009年底,在农村土地调查和城镇土地调查的基础上,通过汇总统计调查,查清工业、基础设施、金融商业服务、开发园区和房地产等用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

7、在城镇土地调查的基础上,2009年底,完成区级地籍信息系统的建设。

三、调查的组织实施

(一)统一领导,统筹安排

区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区调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统一部署全区调查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区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镇(街道)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调查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的调查工作。各镇(街道)应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本次调查对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进步,保护资源、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等具有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对本次调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统一标准,整合资源

统一使用国土资源部颁布的《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和《广东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技术实施细则》,统一调查的技术标准、规范,确保成果的质量。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技术培训,合理利用和有效整合社会资源,确保调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充分利用已有的资料和调查成果,保持调查工作的连续性。

(三)分工协作,各负其责

按照“统一组织、各级分工协作、专业队伍承担”的组织模式开展调查工作。

(四)全面调查,严格验收

在现有调查基础上,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全面开展农村土地调查和城镇土地调查。严格调查成果的检查验收,确保调查成果的真实可靠。

(五)加强监管,确保质量

各镇(街道)要对本地区的土地调查质量负责,切实保证调查成果数据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和篡改调查成果。建立土地调查奖惩制度,对工作组织得力,调查成果质量优秀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虚报、瞒报土地调查数据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工作内容

我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包括以下主要工作内容:

1、开展前期准备:包括制订实施方案、准备培训宣传、编制经费预算等工作。

2、组织人员培训:组织第二次土地调查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参加业务培训。

3、获取调查基础资料:收集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各种基础资料。

4、开展农村土地调查和城镇土地调查:组织开展农村土地调查、基本农田调查和城镇土地调查等工作。

5、更新和完善土地利用数据库,建立城镇地籍信息系统:根据农村土地调查、基本农田调查和城镇土地调查成果,对原土地利用数据库进行补充、更新和完善,建立城镇地籍信息系统。

6、调查成果汇总和成果上报:开展数据汇总工作,并按有关要求进行成果的上报。

7、调查成果的检查及验收:根据成果检查验收办法,接受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对我区的调查成果进行检查验收。

8、*年、2009年变更调查及统一时点数据汇总上报。

(二)各级责任分工

1、区级

(1)制定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及省、市的实施方案和技术规定,制定区级调查工作方案,报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办公室备案、批复后实施。

(2)组织开展调查工作

根据省和市的要求,组织专业队伍,开展农村土地调查;组织开展所辖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城镇土地调查工作,并进行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商业服务用地、房地产用地等的统计汇总。

(3)负责组织开展所辖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登记上证、造册工作。

(4)建设区级数据库和管理系统

根据区级国土资源管理模式,建设区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及管理系统,配合市级完成土地利用数据库的建设和更新工作。

(5)对土地权属争议进行调处

对本区跨镇(街道)的土地权属争议开展调处工作。

2、镇(街道)级

(1)制定镇(街道)级调查方案

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镇(街道)级调查工作方案。

(2)核定各行政村界线

核定所辖各行政村行政区域界线。

(3)组织开展调查工作

根据省、市、区各级的有关要求,开展农村土地调查工作;组织开展辖区范围内的城镇土地调查工作,并进行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商业服务用地、房地产用地等的统计汇总。

(4)负责权属争议调处工作

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土地权属争议的调处。

五、主要成果

通过全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全面获取覆盖全区的土地利用现状信息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信息,形成一整套土地调查成果资料。成果类别主要有数据成果、数据库成果、图件成果和相关文字成果等。

(一)数据成果

1、区、镇二级各类土地面积数据;

2、区、镇二级基本农田面积数据;

3、区、镇二级不同坡度等级的耕地面积数据;

4、区、镇二级城镇土地利用分类面积数据;

5、区、镇二级各类土地的权属信息数据。

(二)数据库成果

形成集土地调查数据成果、图件成果和文字成果等内容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主要包括:

1、土地利用数据库;

2、土地权属数据库;

3、多源、多分辨率遥感影像数据库;

4、基本农田数据库;

5、城镇地籍信息系统。

(三)图件成果

1、区、镇二级土地利用现状图件;

2、区、镇二级基本农田分布图件;

3、区、镇二级城镇土地利用现状图件;

4、土地权属界线图件;

5、第二次土地调查图集。

(四)文字成果

1、综合报告

(1)区级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报告;

(2)区级第二次土地调查技术报告;

(3)区级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分析报告;

2、专题报告

(1)全区基本农田状况分析报告;

(2)城镇土地利用状况分析报告。

六、进度安排

按照上级的要求,从*年10月起,开始启动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年10月至11月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包括组织准备、技术准备、宣传、调查基础图件准备、经费预算等。

从*年12月1日起全面开展调查工作,至*年3月基本完成外业调查工作,*年7月前完成内业数据处理、数据入库工作,建立土地调查数据库,并完成成果报告的编写。

2009年底,完成本方案规定的城镇土地调查工作,*年、2009年开展年度变更调查工作,将土地调查数据统一到2009年10月31日全国统一时点,并进行全区土地调查数据的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