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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专项资金补助方案

公共卫生专项资金补助方案

为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和《安徽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2010年)》,推动艾滋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根据《财政部、卫生部关于下达20**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财社〔20**〕190号)中《20**年艾滋病防治项目管理方案》,结合20**-20**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经费艾滋病防治项目执行情况和我省实际,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机制,全面落实各项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救助措施,减少艾滋病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庭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影响和危害。

(二)年度目标

1、监管场所高危人群检测。

继续完善卫生与公安和司法部门监管场所高危人群HIV抗体检测工作协调管理和信息收集汇总上报机制。各地完成对公安和司法行政系统监管的看守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劳教所和监狱等场所当年新入所的吸毒、等重点人群的免费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全省计划筛查总人数共34200人,培训监管场所工作人员1368人。

2、免费自愿咨询检测。

所有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均开展免费自愿咨询和抗体初筛检测服务。努力提高各级自愿咨询检测点服务人员的能力,每市级和县级至少培训咨询员4人,以前接受过培训的,今年进行知识更新提高再培训。要求全省17个市和1**个县(市、区)共培训咨询员总数为420人。采取各种措施,增加自愿咨询检测点,扩大自愿咨询检测服务覆盖范围,提高服务可及性,平均每县完成咨询和检测对象至少500人,全省计划完成免费自愿咨询和检测总人数为52500人。

3、宣传教育。

将农村作为艾滋病宣传教育的重点地区,要求每县利用大众媒体在城镇开展大型宣传活动至少2次,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设立专题宣传栏,组织对就诊者的艾滋病防治专题讲座每诊所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

4、高危行为干预。

在原有7个美沙酮门诊基础上,新开淮北和铜陵市2个门诊。每个老的美沙酮门诊治疗人数要求达到200人,开诊不满一年的新开门诊治疗人数要求达到100人。

预防性途径传播综合干预措施优先覆盖、同性恋等高危人群。全省预防性途径传播干预措施覆盖总人数为78750人,培训基层干预工作专业人员和非政府组织人员总数为2100人。

5、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

为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孕产妇提供免费艾滋病咨询、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服务,检测率达到85%以上。为抗体筛查检测结果阳性的孕产妇提供免费确证检测,检测率达到100%。确证检测结果阳性孕产妇知情选择妊娠结局,为终止妊娠提供经费补助,为继续妊娠并分娩的阳性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提供抗病毒药物,服药率达到90%以上。婴儿12个月、18个月免费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达到90%以上,18个月筛查结果阳性的免费提供确证检测,检测率达到100%,为艾滋病病毒阳性孕产妇所生婴儿提供人工喂养支持服务。对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孕产妇随访2次、所生婴儿随访5次。妇幼保健相关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0%以上。

6、免费抗病毒治疗和感染者随访。

以开展免费抗病毒治疗的县区为重点,继续开展基层医务人员培训,重点培训乡村级医务人员,重点内容为抗病毒治疗和抗机会性感染的规范诊疗和护理知识,不断提高基层免费抗病毒治疗和抗机会性感染的诊疗和护理服务质量和水平。全省计划培训基层医务人员目标总数为870人。

继续在全省开展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计划累计治疗人数为2169人,要认真落实监督服药措施,使服药依从性达到80%以上。同时,积极开展耐药监测工作,动态观察抗病毒治疗效果和耐药情况。要进一步提高CD4细胞检测和病毒载量检测覆盖率,对治疗病人的CD4检测做到每人每年检测4次,病毒载量争取每人每年检测一次;对报告发现的HIV感染者,CD4检测做到每人每半年检测一次。

要继续加强对HIV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定期完成随访、检查和网络报告工作。

7、中医中药。

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实施中医药对艾滋病感染者的早期干预治疗,应用中药配合西药抗病毒治疗,减轻西药的毒副作用,增强病人耐受性和依从性,促进患者的免疫重建,发挥两者的协同作用延长感染者从感染到发病的时间,提高生活质量。(具体实施方案见附件4)。

8、保障血液安全。

继续加强无偿献血宣传教育,实现《安徽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2010年)》提出的“20**年15岁-49岁人口中无偿献血知晓率达到85%以上”的目标。加强人员培训和实验室血液质量控制,建立稀有血型库,进一步提高临床用血的安全性。

二、项目内容与资金安排

本项目共有监测检测、宣传教育和干预、关怀治疗、抗病毒治疗药物、母婴阻断、血液安全管理、中医治疗等项目,总资金额为3192万元,具体项目内容、工作任务和资金安排分别见附表1、2。

(一)监测和检测(38.1万元)

1、继续在监管场所对高危人群开展常规HIV检测(17.1万元)

按照卫生厅、公安厅和司法厅联合下发的《安徽省关于对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继续完成看守所、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劳教所和监狱中当年新入所被监管人员中高危人群免费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任务,对所有确证阳性者提供免费的CD4细胞检测,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结果告知、个案流行病学调查和随访等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病人,按照要求及时提供免费抗病毒治疗。

全省计划在监管场所筛查总人数共34200人,工作经费17.1万元。监管场所筛查工作经费按每检测1人补助5元的标准下拨至各市,各市根据辖区内各县(市、区)的实际工作完成情况再予以补助。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参与标本采集、运输、检测和资料录入上报工作和人员补助,筛查所需试剂由省统一招标采购分发至各市。示范区和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县所需工作经费从项目经费中列支。

2、全面推广免费自愿咨询检测服务(21万元)

各市、县(市、区)都要在疾病控制机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医疗机构内建立免费咨询检测点(VCT)和转诊服务网络,为就诊者和公众提供免费自愿咨询检测服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结合高危人群干预工作,积极走出去,深入到高危人群集中的场所开展免费VCT宣传,扩大免费VCT覆盖面,提高接受检测的人数。各VCT服务点所在机构要做好免费VCT的管理工作,按要求及时登记和收集上报咨询检测点工作报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定期对市、县(区)级咨询点进行督导和技术指导,建立全省咨询员技术支持网络,定期组织召开技术沟通和讨论会,为基层咨询员提供心理、技术和转诊信息等方面的支持。

项目工作经费按照平均每咨询检测1人补助4元的标准下发各项目市、县。具体工作人员补助经费按照每人检测前咨询费1元,检测后咨询费1元,检测费1元,资料录入上报1元。筛查所需试剂由省统一招标采购分发至各市、县。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和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县所需工作经费从项目经费中列支。

(二)广泛深入地开展艾滋病宣传教育(1**万元)。

继续将基层领导干部、农民工和青年学生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将农村、社区、学校和工作场所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地区和场所,要求尽量扩大覆盖面,宣传教育内容侧重预防知识、提高个人预防艾滋病毒感染的技能、国家和当地的防治政策、关爱和反对歧视,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地情况,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动员街道和乡镇基层政府主动参与,充分利用当地现有资源,组织落实好各项活动。各级要对下一级宣传教育工作进展进行督导检查,切实保证县级以下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的落实。本项目补助部分市和每县(市、区)经费1万元,用于世界艾滋病日宣传和媒体宣传,补助省卫生厅6万元用于省级宣传和各地督导,共计1**万元。示范区和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县所需工作经费从项目经费中列支。

(三)全面落实高危人群干预措施。

1、预防性途径传播(159.6万元)。针对性途径传播高危人群干预工作的重点人群包括暗娼和嫖客,男男性接触者,多性伴者等。各地可采用广播、电视、报纸、广告牌、流动宣传和举办公众活动等形式,宣传安全套防病知识,营造推广使用安全套的社会氛围。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可根据当地性途径传播高危人群活动特点,选择目标人群集中活动的场所开展工作;建立业主负责制,确保在场所内摆放宣传材料、设置安全套发售装置,方便目标人群购买;积极发展同伴教育员并对她(他)们进行生活技能等培训,力争使接触到的目标人群在每次性活动中100%使用安全套。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对安全套推广使用等综合干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干预工作经费安排主要包括举办各类外展活动、交通、人员补助等内容,全省共计159.6万元。其中对于高危人群干预人员补助,按照干预对象任务量分配经费,对干预对象的干预频次要达到4次/年,工作人员每次下基层或场所工作补助不超过20元/天,要求有工作记录和领款人签名。

2、开展同伴教育(210万元)。各地要在掌握本地高危人群的分布和特点的基础上,在暗娼、同性恋等高危人群中积极招募志愿者,开展同伴教育。对于同伴教育工作,按照平均一名同伴教育员工作每年补助600元为标准(每名同伴教育员每月至少开展干预工作一次,每次工作补助不超过50元/人/月),并对同伴教育员的培训和开展同伴教育工作中产生的交通费、购买用于开展干预工作的宣传品等工作经费给予补助,全省共计210万。

项目中要求达到的覆盖高危人群任务量,各县级及部分区任务量已单独列出,而对未单独列出的区级任务量均已包括在各市级任务量中,由市级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具体分配到区。

3、美沙酮社区维持治疗(53万元)。

按照卫生部、公安部、药监局制定的《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方案》要求,在阿片类吸毒人数集中地区开展美沙酮社区维持治疗工作。要求每个门诊培训10名专职工作人员,保证门诊服务时间不少于每天8小时,开设时间要方便就诊者服药,要对就诊者提供艾滋病咨询和健康教育等服务,免费提供宣传材料。

本项目提供部分门诊工作人员补助、培训经费及宣传教育经费,对于新开门诊提供门诊点改造建设、设备配备经费。门诊所在单位对美沙酮社区维持治疗项目经费要设立专账管理,不得截留、挪用。

(四)预防母婴传播(77.8万元)。

继续支持8个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为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孕产妇提供免费艾滋病咨询、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检测,可根据检测条件和流程选择快速检测试剂或ELSIA检测试剂,对于第一次检测结果阳性的孕产妇,应用第二种不同的检测试剂进行复检。对于临产急诊入院分娩的产妇,同时应用两种不同的检测试剂进行筛查检测。为抗体筛查检测结果阳性的孕产妇提供免费确证检测,确证检测结果阳性自愿终止妊娠的,提供终止妊娠补助,自愿选择继续妊娠并分娩的,提供抗病毒药物,并对其住院分娩给予补助,为所生婴儿提供免费抗体检测和人工喂养支持服务和适当补助。

给予项目地区阳性孕产妇及婴儿补助1.8万元,各级培训、技术指导等工作补助76万元,检测试剂、预防药品及耗材等共计35.2万元由省招标采购后下发(见附表3)。

(五)感染者随访和免费抗病毒治疗(100.8万元)。

对报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各地应对其进行定期随访,感染者每年进行2次免费CD4细胞检测,同时给予医学指导。通过对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和提供抗病毒药物等相关服务,提高抗病毒治疗的可及性。

对符合治疗条件的艾滋病病人,按照国家免费抗病毒治疗方案的要求,在治疗前以及治疗过程中,为每位接受治疗的病人每年提供免费CD4细胞检测4次和病毒载量检测1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随访中发现的严重毒副反应病例要及时上报并转诊至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处理。

为使抗病毒药物服用及时、减少停服、漏服,提高治疗效果,减少耐药的发生,对服药病人要实施监督服药措施(为保证质量,每位监督员每月最多监督病人数不得超过30人)。各地可根据本地情况,将监督服药工作与病人的随访和管理相结合,探索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综合管理方式。对负责监督病人服药的人员,安排适当的工作补助经费。为了及时观察治疗效果,提高病人接受CD4检测和病毒载量检测的可及性。

中央财政经费主要支持的活动包括基层医务人员培训费用、感染者随访的交通补助(按随访一个感染者每年补助交通费100元)和CD4检测试剂补助、抗病毒治疗的一线药品以及必要的二线药品费用、服药病人CD4检测试剂和病毒载量检测试剂以及病人到医疗机构接受CD4检测随访的交通补助(按每人每年到医疗机构检测4次,每次补助50元,共200元/年)、监督服药补助(每监督服药一个病人补助10元/月,每年每病人120元,补助监督服药员)和对基层医务人员的补助(每治疗和随访一个病人补助10元/月,每年按每病人120元,补助乡村级医务人员)等,要求有工作记录和领款人签名。

全球基金项目县的工作经费经费从全球基金项目经费中列支。抗病毒治疗药品、CD4和病毒载量试剂共计1213万元由省统一招标采购分发各地。

(六)血液安全管理(48万元)。

1、无偿献血宣传(10万元)

(1)制作无偿献血公益广告短片,免费发放到各市,在采供血服务场所及媒体播放。

(2)组织开展“6:14”世界献血者日宣传活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颁布十周年纪念活动。

2、开展无偿献血招募培训(3万元)

(1)组建无偿献血宣讲团深入社区、村镇、企业、单位和大中专院校开展无偿献血知识宣传活动。

(2)组织专家组赴无偿献血落后地区开展无偿献血招募培训工作。

3、国家血型库建设(5万元)

进一步完善安徽省血型库建设,实现全省稀有血型资源共享,适时对数据库进行维护、保养。

4、完善采供血机构实验室质量监控体系(20万元)

完善采供血机构实验室质量控制体系,逐步实施血液集中检测要求,由省中心实验室牵头,根据卫生部临检中心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参比实验室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室间质评和室内质控体系,进行实验室质量考评,并将结果报告国家参比实验室复核。

(1)对全省所有采供血机构血液样本进行抽样检测,每所采供血机构抽取标本50份左右,全省约1500份,进行抗HIV、HBsAG、抗HCV、梅毒检测。

(2)对所有采供血机构开展飞行检验,以双盲考核的方式对HIV、HBsAG、抗HCV、梅毒进行考核,以检验采供血机构实验室检测技术和管理水平。

(3)为17所中心血站更新实验室管理软件。

5、血液质量保证培训及医务人员培训(10万元)

(1)根据卫生部《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和《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对影响血液质量的关键岗位人员进行新一轮培训,举办培训班2期,每期80人左右,每期4天时间。

(2)举办全省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输血科主任,外科、妇产科、肿瘤科等与临床输血密切相关的临床科室主任及相关业务骨干参加的血液成分临床应用与进展培训班一期,培训人数约150人,时间3天左右。

(七)中医中药治疗(240万元,项目内容见附件4)。

(八)国家综合防治示范区(424万元)。

国家第一批5个示范区各补助工作经费60万元,第二批3个示范区各补助36万元,用于示范区艾滋病宣传教育、自愿咨询检测、高危人群干预及艾滋病病人的治疗关怀工作。每个示范区补助的经费中包括多部门活动经费6万元,用于示范区妇联、共青团等部门的活动。每个示范区督导和技术支持经费2万元,用于补助示范区所在市。

(九)业务培训(157.2万元)。

1、监管场所筛查工作培训。各市负责组织并完成对辖区内参与筛查的监管场所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全省计划培训监管场所工作人员1368人,培训经费49.2万元。培训内容应包括政策宣传、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咨询服务和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等有关知识和技能。

2、VCT咨询员培训。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项目计划负责完成辖区内免费咨询检测服务的机构和咨询点的工作人员培训工作,要求每县(市、区)培训至少4人,培训经费全省共计21万元。

3、干预工作培训。各市负责组织对辖区内的所有高干队人员和同伴教育员等非政府组织人员至少开展一次培训,以提高干预工作能力和效果。每县(市、区)培训的人数不得少于20人(其中非政府组织人员不得少于10人),培训经费全省共计50万

4、抗病毒治疗培训。各市负责组织对辖区内负责抗病毒治疗工作的医务人员进行培训。中央财政经费对基层医务人员培训进行补助,项目计划培训基层医务人员870人,按每人平均培训7天,每天补助60元,每人补助420元,全省共补助各地经费37万元。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协调

项目由省卫生厅、财政厅负责统一部署和协调实施,各市、县(市、区)卫生、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具体实施。省卫生厅中医管理局负责中医中药治疗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在接到本《方案》15个工作日内,制定本地具体项目执行方案,将本项目的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到各项目执行单位,明确项目完工时间、责任人、资金分配额度计划和监督考核办法,在项目执行期间加强经常性项目督促检查。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与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是项目的技术支持和项目执行机构。省市项目工作组和专家组,对项目地区各工作领域进行技术指导和定期监督检查,每季度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反馈,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项目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资金管理

各级卫生和财政部门要围绕实现《安徽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规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本地情况统筹安排国内外项目资源。各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在项目执行单位明确后15个工作日内,及时预拨50%的项目资金至各项目执行单位,同时在项目过程中要简化报帐审批手续。项目资金使用与管理的具体规定按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共同制定《中央补助安徽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培训补助经费管理办法》、《中央补助安徽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防治补助经费管理办法》、《中央补助安徽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三)招标采购

1、卫生部负责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美沙酮维持治疗原料的招标采购工作。

2、省卫生厅会同省财政厅,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负责HIV检测、CD4检测试剂、病毒载量检测等试剂的招标采购工作。

四、项目执行时间

招标采购工作于2008年4月底完成。整个项目工作在2008年10月底前完成。

五、项目监督与评估

(一)项目执行中期和项目完成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分别进行综合效果评估,并将项目终期总结报卫生厅、财政厅。

(二)卫生厅和财政厅将按有关规定定期对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项目执行情况项目绩效等进行检查评估;对药品、试剂、使用与分发、登记以及设备投入使用情况等进行抽查考核。

(三)考核指标

本项目的主要考核指标为各项年度目标中规定指标和项目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附表2)。请各地、各项目单位要妥善保管项目原始工作记录、各种音像资料和财务凭证等,定期进行整理归档,以便接受国家和省监督与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