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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局完善科技进步意见

科技局完善科技进步意见

一、奋斗目标

(一)区域创新体系基本建成。规模以上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和工程技术中心的比例达到10%以上,市级以上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和工程技术中心达到50家以上;建设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2个,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达到15家以上。

(二)高新技术产业成为经济新增长点。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0家,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翻两番。

(三)传统产业改造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30家以上;市级以上专利示范企业达到12家以上。

(四)特色优势农业科技示范作用明显。围绕5大主导产业和10个大特色农产品建成一批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化基地,农业科技型企业达到5家,新增农业龙头企业38家。

(五)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取得更大实效。实施节约经济和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社会发展和公共安全等3个重大科技专项,取得一批科技成果。

(六)科技投入明显增加。研究开发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2%以上,政府科技投入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5%以上。

(七)科技意识进一步增强,市民科学素养得到提高,全区人才资源总数达到6万人以上。

(八)科技综合实力达到省内先进水平,进入全省“科技强区”行列,初步建成创新型城区。

二、指导思想

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区的科技工作,以建设科技强区和创新型城区为目标,大力培育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努力构建区域创新体系;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和传统产业改造,推进优势产业集群的发展;加快农业、现代服务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创新,推动全社会进步,为把我区建设成富有成长性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富有活力的民营经济先导区、富有实力的先进文化创新区和富有魅力的现代化生态主城区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三、主要任务

“十一五”期间,全区科技工作的主要任务:积极培育创新主体,激活创新要素,转化创新成果,打造创新企业,通过“创建一大体系(黄岩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二大平台(集群产业科技创新平台和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实施三大专项(节约经济与循环经济、环境保护与清洁生产、社会发展和公共安全3个科技专项)、拓展四大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化、传统产业信息化、现代服务业和名优农产品4大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培育五大工程(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培育工程、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专利示范企业培育工程、科技型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和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培育工程)”,使科技成为推动我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

四、工作措施

(一)优化科技工作的政策环境,激发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完善和创新人才政策及措施,建立激励科技人员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落实收益分成、技术入股、股权激励等分配政策,激励科技人员在研究与开发、成果推广以及产业化等工作中作出贡献,并取得相应报酬;鼓励和吸引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等机构的科技人员通过兼职、技术开发、项目引进、科技咨询等多种方式,为基层提供技术服务。

(二)加大对科技工作的投入,建立多元化的投入体系。把科技投入作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投资纳入公共财政框架予以保证,逐步增加区本级财政科技投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高其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引导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活动开展小额信贷等融资服务。规范科技经费的使用范围,管好、用好科技资金,确保科技投入的安全、高效。

(三)加强机制创新,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科技工作的有效模式。鼓励科技人员与农民、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大力推广“公司+基地+农户”、“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农业科技服务110”、“科技特派员”等成功模式和经验。发展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市场、专业技术协会、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各类科技服务组织,促进技术、人才和资金的流通。

(四)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把科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予以重视和支持。把科技发展目标纳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继续加强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科技进步目标考核工作。

推进“十一五”科技进步,要立足于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内在需求,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集成各类科技资源。要大力促进东中西部地区协作,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与欠发达乡镇之间开展科技结对帮扶活动,整体推动我区走依靠科技进步的发展道路,形成城乡统筹、和谐发展的科技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