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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

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

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范文第1篇

【摘 要】 文章阐述了文化与科技融合的内涵,介绍了国外文化与科技融合模式,提出了我国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策略。要完善文化与科技融合体系;培养文化产业新形态;形成品牌效应;做好科学规划;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关键词】 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文化产业;发展策略

一、文化与科技融合的内涵

文化与科技相融合是指将文化含有的不同元素、内容通过科学技术的方式加以扩散,其中将现代化科学的原理和理论作为发展依据,将文化的形式和服务作为载体,将两种不同的概念进行有机的结合,从而形成现代化的文化与科技。

通过这样的结合方式不仅能够对新生事物赋予更高的价值,还可以满足人们对精神文化的追求和创新。通过融合的方式,不仅能够提高文化产业在科技上的价值,增加其感染力和传播力,也可以使科技更加易于被大众接受,从而实现双重传播的目的。

二、国外文化与科技融合模式

文化与科技相互融合对世界来说并不是一个新项目。在美国文化产业中,将市场主导型发展模式作为发展核心思想,文化产业的发展跟随市场进行不断改变和完善。同时政府对其进行扶持,采用宏观调控的方式在法律、经济、税收上给予帮助,从而保证文化市场化作为文化产业发展的主导方式。虽然美国没有悠久的历史底蕴,但是其文化产业将电影作为载体,对全世界产生了巨大影响。美国电影采用先进的科技对电影进行制造,将艺术与科技完美融合,从而使好莱坞成为优秀电影的代名词。

而在日本、韩国,通过采用政府推动型的发展模式推动文化发展,贯彻“文化立国”的战略方针。国家通过政府对政策、法律、税收等方式,对文化市场进行强力的干预,从而介入文化产业发展的全部过程。日本在2004年明确提出要从经济大国转化为文化输出大国,将动漫文化产业定位为国家的文化产业支柱,对动漫产业进行全面的帮助和扶持,对动漫产业链不断进行建设,并且加大动漫产品的出口。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也推动着日本动漫产业的发展,正是由于日本对动漫产业的执着,目前全球动漫市场中有50%以上的出口都是来自日本。

三、我国的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策略

1、完善文化与科技融合体系

虽然我国拥有悠久的历史,但是对于文化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要想使文化产业成为我国经济支柱产业,还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整改和努力。由于我国经济发展较为迅速,拥有先进的科技资源,所以可以出台一系列的政治措施,对文化发展进行支持和鼓励。将科技管理体制引入到文化产业发展中来,促进文化与科技进行有机的结合,形成新的文化产业体系,并对这种体系进行不断创新、完善。政府也应当把将人才培养和市场监督作为文化产业发展的工作重点。对文化市场进行良好的调控,加强培养创意人才,从而为文化与科技融合营造良好的环境。同时应当学习其他国家对推动文化产品发展的方式,尤其是现代数字化新型文化产业的推广,加强科技创新与文化发展的宣传力度,从而完善文化与科技的融合体系。

2、培养文化产业新形态

在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想要做到与科技相融合,就需要将文化元素引入到科技产品中,从而提高高科技产品的文化附加值,使高科技产品不仅可以方便人们的日常生活,还可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同时还可以将科技元素引入到文化产业中去,在知识、技术、信息化方面引导文化产业进行发展,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现代科技型文化产业。还可以通过丰富数字信息产业从而改变文化产业的发展模式和产业结构,通过对动漫、创意、网游、网络等多方面的电子文化开发,从而推动文化科技产业的发展,对传统文化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实现科技与文化的融合。

3、形成品牌效应

随着世界市场建设的不断发展与完善,我国传统文化想要在竞争激烈的文化市场占据一席之地,就需要对我国传统文化进行品牌建设,从而提升我国文化的知名度,以提升其市场竞争力。同r需要摒弃传统媒体的宣传方式,利用网络对文化产业进行传播,占领舆论制高点,形成强势的正面舆论效应。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树立品牌效应,同时也需要我国对文化产业进行不断的改进和完善,才能从真正意义上提高竞争力。

4、做好科学规划

在文化产业链进行布局和规划时,应当对文化资源进行一定的划分,并做好重点资源的开发,形成重点文化区域和板块。文化资源的利用开发也要注意一定的节制和做好统筹规划工作,做好文化产业的整体布局。同时在进行规划时,不仅要注重美观性,还要注重功能性,针对人文环境的特点和群众的需求,将文化产业区域的功能性进行规划,将我国万年文化积淀融入到现代社会中来,保证文化产业的发展。

在文化产业发展中,不仅要规划区域的建设类型,也应当制定相应的发展目标。制定中长期的发展策略,对总体目标和分阶段目标进行明确。而区域建设和目标的原则应当具有历史性、时代性、先进性、特色性和娱乐性,不仅要保证自身本土的文化特色,还应当与时代与国际接轨,从而建设出符合现代审美要求的文化产业。

5、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文化产业的发展不仅仅是对传统文化的传承,更重要的是将现代文化与传统文化进行不断的融合和创新,所以,如果没有强大的文化消费市场,文化产业也就不能取得长足的进步。因此,文化产业建设应当由政府领导,不断对文化体制进行深化和改革,鼓励文化创新,从而激发文化创造活力,将传统的文化融入到现代的市场化运作中,积极培养文化市场主体,聚集民间资本,从而实现由政府领头、文化为主体、民间出资的新型文化产业链。同时还应当留住相应的创新性人才,将高素质人才作为文化发展的基础,才能保证各个单位敢于不断推陈出新,从而解决文化发展的瓶颈和困难。

四、小结

在世界经济飞速发展的现代社会,网络技术和科学技术得到了广泛的普及,先进的科技不仅促进了新媒体和数字系统的诞生,还对世界的文化市场造成了巨大的影响。所以文化产业需要满足现代人在对知识获取上的习惯,还需要符合现代的审美观念,只有与科技相结合,才能提高文化发展的速度,才能保证文化产业在市场竞争中生存下来。只有进一步的解放思想,自主创新,顺应时代步伐,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才能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产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振兴梦。

【参考文献】

[1] 李凤亮,宗祖盼.文化与科技融合创新:模式与类型[J].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1)34-42.

[2] 伊彤,江光华,黄琳等.试论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的基本模式[J].中国科技论坛,2015(5)122-127.

[3] 陈颖.文化与科技融合创新指数的构建与评价[J].科技管理研究,2016.36(10)44-49.

[4] 陈少峰.以文化和科技融合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模式转型研究[J].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24(1)55-61.

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范文第2篇

关键词:科技金融;创新;实践

Abstract:Financial support is important to technology innovation and development. This paper,based on practice in Shandong Province,researches on technological finance nature and elaborates a series of 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s which technological finance development needs,and puts forward some ideas on how to promote technological finance innovation.

Key Words:technological finance,innovation,practice

中图分类号: F830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1)05-0003-05

一、引言

世界经济发展的动力来自于技术革命和科技创新。着眼于国际产业分工与国内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科技创新推动转方式、调结构势在必行。实践证明,科技与金融的有机融合是实现科技型产业蓬勃发展、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基础和保障。没有金融的驱动,没有融资技术的支持,就没有科技型企业持续开发与迅速产业化,也就无法形成新的增长点,无法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因此,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与金融政策环境的完善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科技发展和创新也为金融创新打开了空间,为金融资本提供了优质的资源配置渠道,为金融业安全、高效运行提供了强大的支持,二者之间存在互利互动的关系。本文对二者有机融合产生的科技金融进行研究,并结合山东省的实践阐释科技金融发展所需的相关制度安排。

二、对科技金融本质的探讨

卡箩塔・佩蕾丝于2002年发现了技术创新与金融资本增长的基本范式:新技术早期的崛起是一个爆炸性增长时期,会导致经济出现极大的动荡和不确定性。风险资本家为获取高额利润,迅速投资于新技术领域,继而产生金融资本与技术创新的高度耦合,实现技术创新的繁荣和金融资产的几何级数增长。对于科技金融,赵昌文等(2009)做了一个非常宽泛的定义:科技金融是促进科技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系列金融工具、金融制度、金融政策与金融服务的系统性、创新性安排,是由为科学和技术创新活动提供金融资源的政府、企业、市场、社会中介机构等各种主体及其在科技创新融资过程中的行为活动共同组成的一个体系,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和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有学者提出科技金融的完整定义:科技金融是科技产业与金融产业的融合,是促进科技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发展的金融制度、金融政策、金融工具、金融服务的系统性、创新性安排。因此,科技金融首先应该是一个金融领域的概念,可以看作是产业金融的范畴;其次,科技金融是系统性、创新性的政策安排,它与传统金融和中小企业金融相比都具有独特属性;再次,科技金融的服务对象并非只是高新技术企业或者高新技术产业,它也包括对传统产业、成熟企业技术更新改造和研发的支持。

笔者认为,对科技金融的本质应从以下六个方面加以认识:(1)科技金融是一种创新活动。没有创新就没有科技金融的发展,这个创新既包含科学与技术的创新,也包含金融的创新。(2)科技金融是科学技术资本化的过程。科学技术被企业家转化为商业活动,技术方可以用股权、债权以及其他一些方式筹措转化所需资金,也就是科学技术被金融资本孵化为一种财富创造工具的过程。(3)科技金融是一种金融资本有机构成提高的过程,也就是同质化的金融资本,通过科学技术的配置获取高回报的过程。(4)科技金融是制度化的活动。科技创新需要制度创新的支持,以专利保护制度、市场竞争制度等为代表的制度安排对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有决定性的作用。(5)科技金融具国际化特点。科技金融无国界。虽然各国金融体制、科技管理体制不完全相同,但科技与金融结合,以及金融产品开发与使用拥有共同的特征,因此对任何国家科技金融制度的设计和政策的制定都可吸收、借鉴和遵循。(6)科技金融是整个社会投入性活动。科技创新与金融支持有长期性和系统性特点,需要建立包括政府资金、信贷资金以及社会各类资金共同投入的一体化组织架构和机制,其创新发展投入的社会化明显。

三、山东省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实践

近年来,山东省通过完善信贷政策、搭建银企沟通平台、推动金融产品创新、推动政府建立风险补偿机制,以及实施信贷政策效果导向评估等措施,引导金融机构通过调整信贷投放结构,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研发和技术改造的信贷支持力度,不断提升科技金融合作的层次和水平,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0年末,全省科技贷款总额约为977亿元,各金融机构对高新区、国家创新试点企业、知识产权抵押贷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机构、其他企业和项目的授信分别为265亿元、754亿元、18亿元、18亿元和350亿元,中小企业科技贷款、重大科技项目贷款、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贷款等增长较快。科技金融的创新发展,有效支持了山东省高新技术产业水平的快速提升。2010年,全省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35.2%,全省共取得重要科技成果2333项,获国家科技奖励成果36项。全省研发经费支出达到519.6亿元,居全国第4位。《2010年中国区域创新能力报告》显示,山东省区域创新能力位居全国第6位,主要表现在战略性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稳步提高、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快速推进、医药和农业科技稳步发展、重点区域带动战略顺利实施等方面。山东省在金融支持科技自主创新发展中主要采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一)强化窗口指导力度

山东省出台多项政策措施,旨在要求各金融机构顺应科技与金融合作发展的新趋势,深化科技金融合作,把推动自主创新作为支持“转方式、调结构”的中心环节,研究和探索支持自主创新的有效措施,并加大对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新兴产业中高端环节的信贷支持。作为山东省高新技术产业支持对象,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新信息和海洋开发及高端装备制造“四新一海”战略的实施,国家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重点实验室的建设,高新技术产业群、国家高技术示范工程建设等方面的信贷投入极大地支持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产业化。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制定了具体的指导意见,重点从构建细化信贷管理模式、建立专营式金融服务模式、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等八个方面推动科技金融创新发展。

(二)搭建沟通协作平台

山东省加大了对各市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的推动,在各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银企对接活动,促成多家科技型企业与银行达成信贷支持协议。同时,充分运用科学化、网络化的手段和方式,提升银政企对接合作效率,组织了“山东省银企合作信息网建设推广现场会”,并专门下发《关于加快推进银企合作信息网建设工作的意见》,在全省全面推广建设银企网络对接平台。目前,地市网络对接平台均取得了明显成效,逐步实现了由现场集中推介向现场推介与网上推介并行的转变。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坚持开展以支持科技创新、技术改造为主的银政企三方推介、洽谈和促进活动,有效地畅通了信贷政策传导渠道、优化了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实现了政银企互利多赢。2002年以来,曾先后联合山东省和各市政府累计推介项目2.6万个,达成贷款合同金额超过万亿元,实际资金到位率超过90%,有效支持了重点建设、技术改造与科技创新等项目。

(三)完善科技金融合作长效机制

将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情况作为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工作的重要内容,逐步提高该项指标的考核比重,督促和引导金融机构更好地推动和支持科技创新和科技产业发展。此外,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会同省财政厅、科技厅研究建立了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项目贷款风险补偿奖励制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的一年期以上的新兴战略性科技项目贷款、科技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0%以上的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资金,有效地提升了银行贷款投放的积极性。

(四)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依托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制定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A级信用企业培植规划,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培植力度,逐步提升科技型企业信用等级,提高科技型企业自身竞争力。在各地高新区组织开展创建“信用园区”活动,实行“信用捆绑”增信增级办法,开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 “绿色通道”,全力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直通式”服务。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大力推动各市政府建立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考核机制,推行金融生态环境示范县制度;突出科技金融结合创新,向各市政府发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建议函,向省政府进行科技金融结合专题汇报,采取科技、银行、高新区、技术高端企业等单位合作协调联席会议等方式,营造科技金融结合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引导金融机构细化措施

围绕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积极引导各金融机构强化支持措施,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金融服务。表现为:一是建立具有较强针对性的支持科技创新意见。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加大与相关部门联系,制定了《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实施意见》,加强了产、学、研三者的结合,促进了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分行与山东省科技厅签订了“关于加强农业科技贷款业务合作的协议书”,下发了《关于加强企业技术创新,开展涉农企业技术创新贷款项目的通知》、《关于申报农机类科技贷款项目的通知》。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将有授信关系的大部分“国家创新试点企业”,纳入总行级重点客户,在授信政策和条件上都给予重点倾斜。恒丰银行在《2010年法人客户授信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信贷资金要重点投向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知识创新工程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二是针对科技创新企业和产业需求特点创新金融产品。金融机构针对科技创新企业资金需求的特点,为企业量身定做个性化信用产品,如仓单质押短期信用、对公客户活期存款账户透支、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等。特别是针对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多、缺乏固定资产的特点,探索开办了知识产权抵押贷款业务。三是推进专营式和特色化的科技金融合作。例如,威海市商业银行在科技产业密集的高新技术开发区设立了山东省首家“科技支行”。青岛银行在高新区设立了主要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准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特色支行”。同时,各金融机构也积极打造特色化的服务模式,例如,齐鲁银行加大了在济南高新区的网点建设力度,自2008年以来,该行相继有两家支行迁往高新区,辐射高新区的支行达到了5家。

四、科技金融的创新发展有赖于合理的制度安排

当前,科技创新和产业化的快速发展,对相配套的金融机构、服务、工具等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而从我国科技金融的发展来看,受各种内外部因素制约,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科技金融结合需要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企业以及担保公司、信用评级等市场中介服务机构的多方配合,目前尚未形成政府资源、市场资源和社会资源有效结合、共同发展的优势,在法律制度环境、信用文化、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现有的金融服务模式与科技企业的金融需求之间存在差距,需要以制度创新推动科技金融发展。由于信息不对称,加之科技企业可抵押实物资产不足,市场不确定性较大,难以通过银行信贷或股票、债券等融资。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投融资体系还需完善。创投资金主要投入于企业成熟期,缺少天使投资和种子资金。需要政府在投融资风险补偿、贷款贴息、担保与再担保等方面发挥引导作用和杠杆效应。又如,科技创新企业特性与银行风险结构不相匹配。客观上,科技创新企业具有高风险、高收益,产品生命周期短、更新换代快、现金流不稳定等特点,一般强调成果的先进性,忽略成果的生产可行性与经济合理性,缺乏科技成果开发转化的市场意识与成果生命周期意识。近年来,针对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山东省进行了一系列制度安排,科技金融战略合作不断深入,并开始取得成效,随着一些针对性的科技金融政策陆续颁布实施,支撑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金融体系也逐步完善。从山东省的实践来看,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离不开相关的政策安排和制度创新的支撑。

(一)创新科技金融的政策安排

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金融体制和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科技金融也经历了从行政化到市场化、从单线条到多方面发展的转变。从实践来看,发展科技金融必须坚持“五化”政策导向:一是实施专业化。设立专业机构、开发专属产品、引入专有技术、制定专项考核,形成发展科技金融的专门机制。二是鼓励差异化。支持发展不同所有制结构、产权结构、商业模式的各类金融机构,发挥比较优势,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企业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协调联动。三是提倡集约化。在科技金融发展较好的地区率先开展“科技金融创新发展试验区”试点,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典型示范,广泛带动。四是坚持市场化。政府引导与投入,信贷资金的支持,必须坚持商业可持续的市场原则,使科技企业提高适应市场的能力,实现科技成果的商品化。五是强调协同化。搭建中介服务、信息共享、融资担保“三个平台”,建立财政奖补机制、培训辅导机制、组织协调机制“三项机制”。

(二)以制度创新推动科技金融发展

发达的金融体系和良好的金融环境是科技发展和创新的重要保障,而科技发展和创新则会推动包括金融业在内的经济增长,二者之间存在互利互动关系。目前,深化这种关系,需要推动以科技型企业为核心的制度创新。首先,科技投入由政府主导转向市场主导。近年来,政府的科技经费投入增长较快,在科技金融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科技企业的行政依赖性仍然较强,而参与市场的主动性不够。从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出发,对企业科技经费的投入应由政府主导转向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特别是对处于成长期的科技企业,应强化其市场融资能力。例如,支持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国内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和国外上市;积极争取全国性的、统一监管下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总部的支持,鼓励并推动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和证券公司、银行等机构合作,利用好各类债券市场和多种债券融资工具。

(三)探索有效的金融创新机制,增强金融创新的动力

科技企业在发展中普遍面临成长期长、风险高等问题,需要金融体系根据其不同发展阶段的资金需求提供相应金融服务,而这就需要借助于有效的金融创新机制。商业银行要积极支持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对经国家和省级立项的高技术产业化和高新技术产业项目、重大技术创新项目、科技专项计划、火炬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计划等项目优先给予信贷支持。政策性银行应根据各自的业务实际,对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专项、高技术产业项目、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项目等提供贷款,给予重点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创新金融服务方式,鼓励开展知识产权抵押贷款、票据融资等业务,支持有条件的银行和部级高新区(市)合作设立重点支持科技类中小企业的专营科技金融服务部门或分支机构,在满足行业监管要求的前提下,通过抵押方式、业务模式等方面的创新,开发更多的金融产品支持科技创新,拓展中间业务和增值金融服务等措施,提供专营化、特色化服务,实现利润来源多元化。如在引进专利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金融产品方面可以扩大业务范围,对于成长中的科技企业可以开发多种针对性强的金融产品。

同时,通过营造科技金融发展的政策环境,不断探索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对接的新机制,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自主创新,加快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融资体系。

五、科技金融进一步发展的思路

为充分发挥科技金融对转方式、调结构的促进作用,除完善相关的制度安排之外,还应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创新符合科技企业特点的金融信贷模式与产品

引导各金融机构围绕科技创新发展的融资需求,建立专业的组织架构,引进专业的管理制度,实行专门的客户准入标准、信贷审批机制、风险控制机制、业务协同政策,提供专业的产品服务,实施专业的激励考核,通过专业化分工和制度激励不断创新金融产品、优化业务流程,加速资源整合和资金配置,开发出适用于科技企业成长发展的信贷品种。推动和推广知识产权、股权、应收账款、订单质押融资以及产业链融资等信贷创新产品,加快发展科技金融专营机构,设立区域性银行科技支行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研究高收益债券等更加适合科技型中小企业需求特点的债券产品,推进科技企业通过债券市场募集资金,探索对科技型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的全新途径。

(二)推动科技金融相结合的中介市场服务体系发展

按照政府推动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全面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加快科技中介机构建设,建立有利于各类科技中介机构健康发展的组织制度、运行机制和政策法规环境,引进服务专业化、发展规模化、运行规范化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达的金融体系和良好的金融环境是科技创新发展的重要保障,金融机构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大力发展融资担保中介服务体系,提高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建立健全融资担保平台,探索建设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专业化科技担保公司。建立健全科技型企业抵质押登记系统,为科技企业抵质押品的确权、登记、评估、转让、结算、融资等提供标准、规范、有效的基础服务,保护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等业务的积极性。推动人民银行融资租赁登记系统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建设,为科技金融发展提供保障和服务。

(三)加强部门间科技金融结合协调联动

科技金融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工作,需要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等各个方面共同努力。要加强金融机构、政府及相关部门、企业的沟通协调,构建科技型企业项目库,建立科技金融信息平台,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重大科技创新载体、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科技信息、科技政策以及科技型融资产品等科技金融信息,形成科技金融资源共享。金融机构在组织开展科技金融银企现场对接活动的同时,应充分发挥银企合作信息网络平台的作用,定期、更新企业科技创新和科技型企业相关信息,为种子期、初创期、成熟期的各类科技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四)深化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的支持政策

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会同财政、科技等部门,进一步完善科技信贷资金风险补偿机制,适当扩大补偿范围、提高补偿比例,同时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科技创新情况的效果评估,定期调度、定期评估、定期。建立科技金融募集协调机制 ,更好地配置金融资源。加强跨行业、跨部门的协作,在推动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中大胆尝试、积极探索,及时总结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经验做法,加大对科技金融结合相关政策和典型案例的宣讲力度。同时,完善促进科技金融结合的风险保障,加强维护金融稳定能力建设,健全监测预警、监管协调和工作联动机制,在科技金融结合创新发展中,实现确保国家金融资金安全和推动支持科技型企业健康发展双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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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汉延.促进科技金融深化发展的几个关键问题.中国科技产业第四届中国产学研(合作)背景高峰论坛.

[3]黄慧敏,付剑茹.利用风险投资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J].金融与经济,2008,(3).

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范文第3篇

【关键词】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对策

0 前言

在现代经济发展中,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金融则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一个重要杠杆。科技和金融已经成为现代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两个因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发展技术市场,健全技术转移机制,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条件,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创新商业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事实证明,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功能完备、运行高效的科技创新体系与金融体系的有效融合,能够极大地促进科技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高产业创新活力。较高水平的科技创新能力与良好的金融创新服务体系是成为建设创新型社会的重要支柱。

1 福建省和龙岩市科技金融工作的具体实践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已成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要环节,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在此背景下,科技金融的出现显得尤为及时和重要。

近年来,福建省加快推进科技与金融的结合。一是,制订科技支行风险补偿金、科技支行虚拟风险池等管理办法,支持商业银行成立专门的科技支行,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优惠贷款服务。已支持了5家商业银行在福州、龙岩等6个设区市设立科技支行,在利率优惠或抵押优惠上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贷款优惠。已累计为66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货款3.3亿元。二是,出台科技保险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开展科技保险,降低高新技术企业创新风险。设立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等8个险种,对参保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25%的保费补助,带动省内100多家高新技术企业投保科技保险4000多万元,提供了160亿元的风险保障。三是,发展科技创投基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按照3亿元的规模,设立了福建省生物与新医药创业投资基金,重点支持处于起步阶段的生物与医药创新型企业。四是,引导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出台非上市企业改制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省内国家高新区非上市企业在改制进入“新三板”挂牌过程中分阶段给予经费补助,引导企业进入“新三板”融资,累计安排资金450万元资助家30家企业改制,共有10家企业成功在新三板挂牌。

龙岩地处福建西部,由于受到经济条件和科技发展水平的限制,科技与金融结合发展起步较晚。2014年7月,福建省科技厅、龙岩市政府、建设银行龙岩分行共同设立了建设银行龙岩科技支行,科技支行自成立以来,已为8家科技型企业办理近4000万优惠贷款,切实为部分中小科技型企业解决了融资难等问题。同时,还逐步推广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截至2015年6月,专利权质押贷款授信累计达6000多万。“龙岩科技金融促进中心”充分发挥了科技金融公共服务职能,先后举行多场科技金融项目对接仪式和专题讲座,进一步完善企业科技金融信息库。市政府成立了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将与央企、地方国企及社会资本共同出资成立产业子基金(如新兴产业股权基金、科技成果转化股权基金)投入企业。

2 龙岩市科技金融服务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科技和金融已经得到了中央和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然而,龙岩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创新效率低下等问题仍然存在。

2.1 政策的协同性不够

目前,省市两级政府虽然都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和支持科技金融的发展的政策文件,但由于缺乏整体规划,导致财政性投入资金分散于多个部门,缺乏统筹集成,政策协同性不够,合力难以发挥。

2.2 投入资金结构单一

龙岩科技资源和金融资源较为匮乏,财政资金的投入结构单一,科技金融资本都以政府投入为主,投入资金构成规模偏小,社会上的资本没能充分调动。引导、带动社会资金投向高新技术产业的作用有限。天使投资政策环境尚未建立,风险投资更多青睐“短、频、快”的上市前企业,很少投向种子期和初创期的科技型企业。

2.3 金融中介服务不健全

在企业融资过程中,银行要求企业提供变现能力强的足额信用风险缓释措施,而科技型中小企业则面临着用担保的有效资产少、科技创新风险大等问题。专利技术、商标权等无形资产的评估和交易体系发展落后,影响了银行对中小企业开展无形资产质押贷款业务的积极性。同时,科技金融中介服务体系不健全,既了解科技发展规律又掌握金融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极其缺乏。

3 促进龙岩市科技金融服务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3.1 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科技金融服务业涵盖了科技、财政、税务、金融等部门,应建立全面的各部门统筹协调机制,健全跨部门、跨层级的协调沟通和分工负责机制,推动不同投资主体之间的沟通、协作和交流的模式。加强政策协调,形成推进科技金融发展的政策合力。将科技部门在政策、信息、项目、专家等方面的综合优势与金融机构的产品、服务优势结合起来,实现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的相互促进。

3.2 利用市场机制和政策调控,促进资源与要素有效整合

加强与国家政策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合作,落实科技金融政策措施,开发适合企业需求特点的融资产品,建立科技与金融结合的新模式。探索基金制、创业投资风险补偿等多种投入方式。鼓励民间资金、民营资本参与科技投融资,撬动、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激励全社会加大对科技发展的多元化投入,放大财政资金的使用功效,真正实现政府资金的杠杆作用,拓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

3.3 推进财政科技经费来源,创新和金融创新紧密结合

一方面,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化运作的原则,集成金融机构和金融、管理、法律、财务专家等优势资源,推动科技、金融机构和相关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专业化、高效率的中介服务。另一方面,发挥科技专家、投资专家在专业方面的咨询服务作用,推动科技项目管理、创业投资、银行信贷、科技企业改制服务等方面的联动合作,为科技企业提供全方位、专业化、定制化投融资解决方案。

3.4 借鉴福建省先进做法,制定符合本地发展计划

借鉴福建省及国内其他地区已经取得的先进经验及做法,结合龙岩实际情况,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质押、科技型企业贷款贴息的科技金融工作。完善包括后补助、政府补贴、奖励在内的无偿性资助体系。探索和利用科技保险和风险补偿基金,对科技投融资者的投资损失予以适当补偿,为金融资金分散科技创新的风险。完善包括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等政策性优惠体系,加大对创新成果产业化的支持,提高创新成果产业化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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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范文第4篇

关键字:科技金融 战略新兴产业 推动发展

Technology and finance thrusting thedevelopment of strategic new industry

Zhao Mingchao

Abstract:Strategic new industry hasbecome the most important strength tOpromote the country’s economy,but italso meet the same finance problem withgeneral technology company.This paperstudies the technology and finance and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system.andintroduces the financing innovation inmechanism.This paper try to put themechanism innovation in the strategic newindustry to solve the capital problems mthe development.Not only promote thedevelopment of strategic new industry.but als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thecountry.

Keywords:technology and finance,strategy new industry,promote,development

引言

自2009年以来,“战略新兴产业”成为中国经济的热门词汇。在各国纷纷寻找下一轮经济增长的同时,中国也开始为经济的持久发展深谋远虑。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在第四届中国生物产业大会上表示,现阶段我国应以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为重点,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跨越发展。这也是国家发改委首次对外提出战略新兴产业的七大方向。新兴产业已成为推动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中国当前正处在加速城镇化、工业化发展的时期,面临着来自资源、能源和生态环境方面的巨大压力,和提高全民生活质量的重大任务。我们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密集度高,资源耗费少,环境友好,效益明显,并且具有很强成长潜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带动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战略性新兴产业需要一个持续、长期的培育和发展过程,初期风险高、投入高是其突出特征。目前我国在培育和发展战略新兴产业方面,面临的问题主要是:创业投资规模小,融资性担保机构不发达、多层次金融市场不完善,财政税收激励政策等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政策体系和支持方式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发改委有关人士指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还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从目前来看,我国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上的资金投入严重不足,财税政策引导社会投资、激励企业创新积极性的力度不够,多层次资本市场发育不完善。应充分调动各企业投入积极性,切实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国家税收政策的激励作用和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支撑作用,建立健全政策体系,创新支持方式。

战略新兴产业高科技含量、高风险的特征决定了融资难是其发展的一大问题。政府的投入是必须的,但要让战略新兴产业真正的发展起来光靠政府投入是不够的。我认为要让资金自动的流入战略新兴产业行业,那政府首先应该在财政支持政策方面发挥其引导和调动社会投资积极性的作用。其次,金融与企业之间建立一种内在的互动联系。最后科技与金融之间形成一个内循环让科技促进金融的发展,金融推动科技发展。

1、科技金融概述

科技金融是实现科技创新与金融有机结合的体系,其主要组成部分是参与科技金融活动的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社会中介机构和起支撑作用的基础设施等,是科技创新与金融体系相结合共同促进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产业化发展的一系列科技政策、金融政策、金融工具、金融制度、金融服务的系统性安排。

当前两个最活跃的生产力因素――科技资源和金融资源,正以前所未有的程度进入了相互结合、相互促进的新阶段,这一趋势奠定了科技金融有机融合的现实基础。同时,加快推进“科技北京”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北京”对“人文北京”、“绿色北京”的支撑作用,依靠科学技术实现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上水平、惠民生目标的战略任务,对北京市科技金融结合提出了十分紧迫的要求。

科技金融的创新与发展有利于解决科技创新创业企业的融资难问题,科技与金融结合是实现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重要举措,是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科技金融既是科技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也是科技工作融入经济工作、长入经济工作的主要途径《加快发展科技金融推动科技创新创业》。

胡立成、吕永波、方素梅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投融资方式研究》一文中指出,高新技术产业正使世界经济发生着革命性的变革,随着高新技术产业在各国经济中所占比重的日益增大,高新技术已成为国际竞争的焦点。对于我国来说,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并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优化我国的产业结构,已成为中国经济能否持续、快速、高质量增长的关键所在。

据资料显示,20世纪90年代,美国的高技术部门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由14%涨到28%以上。美国GDP中的40%都是以高技术、信息为基础的产业,而且已成为美国第一大工业了。英国、德国和日本的技术进步,对各自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60%,而法国几乎超过80%。因此,在未来的发展阶段,我国生产结构必须由初级加工品向附加值高的工业产品转变,才能更好的面对激烈的国际竞争。在这一过程中,高新技术必然成为经济发展的主动力,成为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的经济支柱。为了加强我国的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必须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近年来,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规模迅速扩大,高新技术产业的工业总产值从1999年的8217亿元到2008年已增加至52684亿元。

2科技金融是推动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手段

科技金融并不是单纯的科技产业、金融

产业的分支,而是科技资源和金融资源的有机联合,科技金融是当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本质上是将科技资源和金融资源有效的结合到一起以实现同步增值。

现代的经济发展中,金融一直在持续推动科技进步,良好的金融支持也需要依赖技术创新,现代金融业发展空间的开拓也越来越依靠科技创新,两者呈现出一种互动的关系。

科技进步可以促进金融创新。以电子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科技进步成果极大地提高了金融机构的经营效率,使得金融创新在世界范围内呈现出加速发展的态势,金融机构的服务生产方式和提供方式从根本上被改变了。金融业在运行模式上的创新包括:金融工具的创新、金融服务技术的创新、组织形式的创新、竞争模式的创新等一系列的创新。金融发展支持科技进步。

现代金融业的发展也越来越依靠科技的创新来开拓空间,科技进步也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和配合,两者很好的实现了有机结合。由于科技创新具有高风险、高投入、高收益的特点,科技创新活动一般都需要较大规模的资金投入。资金来源一般除了企业内部筹集外,还需要运用金融工具向外部筹集。但这个过程具有实验性质且存在着很多不确定性,不仅失败的概率大于成功的概率,而且还存在技术开发和市场开发的双重风险。如果成功的话,技术创新带来的科技成果则具有更高的生产力、增值空间和投资价值,这使得金融支持为科技进步提供了可行性和依据。金融资源的动员和配置效率决定着技术创新的发展路径、质量和效果。金融能够使资本迅速聚集并投入到技术创新中,使技术转化为生产力和社会财富,可以更快捷的促进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

3科技金融机制在融资方面的创新

为促进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保持可持续性的发展,有必要探寻更多的方式,来破解发展中的难题。近年来,科技金融在发展中虽然存在一些问题,但是更值得注意的是它在发展方面也有一些创新。

3.1科技金融发展现存问题

3.1.1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的投融资体系不健全。

金融机构在科技贷款的投放对象方面不均衡,大型企业的融资渠道较为顺畅,而中小型企业以及初创期的高新技术企业则科技贷款、融资困难。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发展的金融市场机制还比较落后,这也是中小型企业在融资方面存的严重缺陷。政府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创业风险投资的专项资金不够。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少、规模小、能力弱,缺乏鼓励创投行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及配套优惠政策。

3.1.2科技金融合作的支撑条件不健全。

目前,服务于科技金融合作的交流平台、融资平台、中介服务组织等等不健全,不能充分发挥支撑作用;缺乏科技金融合作的试点示范、研究和培训基地,还没有形成一支懂企业、懂科技、懂金融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3.1.3科技企业创新风险难化解。

科技创新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的特征,科技企业创新是建立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过程中,以企业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和投入的主体,但企业一般很难承担创新投入的风险和损失,保险公司传统业务里面也没有为科技创新风险赔偿的先例。而且科技企业与银行的合作深度也不够,银行不愿意在不能分享企业发展收益的情况下承担更多风险。

3.1.4科技企业资本市场融资难。

科技型企业上市的比例不高。沿海发达地区科技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获得大量发展资金,中关村建立了未上市企业股份转让代办系统,深圳的创新型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对拟上市企业进行资助,调动了科技企业上市的积极性,武汉高新区明显落后。

3.2科技金融发展方面的创新

3.2.1建立严谨、规范的政策法律保障机制。

科技与金融结合需要正规化、制度化,法制化。把发展科技性产业作为政府产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战略扶持,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制定科技产业发展的目标、战略方针及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与金融结合的政策体系。如:制定科技与金融结合若干政策规定、科技经济评估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科技经济评估机构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科技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系列配套法规。

3.2.2建立多元、高效的资金运作机制。

为了实现科技和金融、经济的结合需要建立多元、高效的资金运作机制,这种机制就是要坚持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借贷为支柱、风险投资为补充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金融支撑体系。

3.2.3设立政策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实施创投业发展配套政策。

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创业投资是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孵化器”和“加速器”。因此,政府可采取一系列的政策来支持创投业的发展。如设立政策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创业资本投资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税收优惠政策,对新型、小型企业的投资者实行税收减免政策。实施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通过采购一些创业资本投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产品来对其进行扶持。

3.2.4充分发挥风险投资基金的作用。

目前,科技风险投资已成为高新技术项目资金的主要来源。因此,要建立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基金,引导和发展风险投资事业,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化,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3.2.5完善担保机制。

要迅速改善担保机构对技术市场借款担保经验不足的现状。目前可行的是构建再担保体系,能降低担保机构的经营风险,使更多的社会资金流向金融服务行业,将各种社会资本积聚在一起,为更多中小科技型企业提供多种融资服务。建立信用担保体系,提升担保机构的信用,用好这一创业投资的“放大器”,使科技型企业获得贷款的机会大大提高。

4推动的主要举措

在发展战略新兴产业的过程中要注意将以上各种创新应用到新兴产业中。

战略新兴产业可持续性发展的第一要素是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世界各国产业发展的历程告诉我们: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和成长具有颠覆性、革命性、竞争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是建立在对先进技术的掌握和应用基础之上的,一系列或大或小的产业技术变革的积累,最终将酝酿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也只有通过这样,才能占据科技经济发展的制高点,由国际分工中产业链的低端迈向产业链的高端,才能更多地享受到产业发展带来的经济利益。因此,核心技术的掌握是保证战略性新兴产业可持续发展的第一要素。

强有力的产业扶持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必要保证。新兴产业在其发展初期,大多为缺少竞争优势的弱势产业,对这些产业进行必要的培育和扶持,是促使它们快速发展的重要条件。在世界各国和地区的产业发展中,无论是以市场经济为主导的欧美国家,还是以政府主导型经济为主的东亚国家和地区,大多都会对未来需要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给予必要的培育和扶持。扶持的重点一方面体现在相关配套政策体系的建立上,另一方面则更多地表现在对这些产业的技术研发、支撑体系建设等。

新兴产业是高风险、高回报产业,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但是,新兴产业较长时间的投资回报特点,使得获取资金成为棘手的问题。

第一政府专项资金的投入。

第二

建立政府引导机制,加大金融机构在科技创新方面的投入。

第三

加强科技与金融结合,广开新兴产业融资渠道。

第四

着力科技金融改革创新,构建多元化的科技投融资体系。

创投基金、私募基金以及海外资金等社会风险资金的介入。政府投入只能起到引导作用,若想健康发展,关键还要通过政策扶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的进入。

第五

资本市场的融资,既要让有潜力的企业融到发展资金,又要防止不良企业的套取资金,加强金融市场的监管。

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范文第5篇

科技金融是科技创新活动引发的一系列金融创新行为,诸多学者从不同角度论证了科技金融的内涵、模式、特点、运行等。河南省科技金融的发展应该根据的金融政策,在整理河南省的科技金融产品供给情况的基础上,从科技信贷服务的顶层设计、风险投资与孵化平台、“投贷联盟”业务创新模式、风险资本退出机制、融资风险的政府分担机制等方面探讨河南省科技金融的供需对接。

关键词:

科技金融;金融产品;供需对接

一、科技金融的文献研究回顾

科技金融是由科技创新活动引发的金融创新行为,是科技创新活动与金融创新活动深度融合的产物。赵昌文认为,科技金融是系统性、创新性安排的一系列金融工具、金融制度、金融政策与金融服务,目的在于促进科技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政府、企业、市场、社会中介机构等各种主体向科学与技术创新活动提供融资过程中的行为活动体系,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金融的参与者中,政府通过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孵育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限定性基金,直接资助科技型企业、创司、科研院所在科技金融系统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科技金融的运行主要包括基于政府出资的引导基金、基于多样化的科技企业股权融资、基于互联网金融的股权众筹等三种模式。其中,基于政府出资的引导基金由政府出资,不以营利为目的,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机构、金融机构以股权或债权等方式来投资,以支持创业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基于多样化的科技企业股权融资主要是通过科技贷款、科技担保、科技保险、科技租赁、政府扶持、股权投资、资本市场等投资于科技企业。基于互联网金融的股权众筹是创业者以出让一定股权比例的方式借助互联网平台吸引公众投资者投资,其受众广、门槛低、风险分散的特征适合中小型科技型企业融资。世界各国经验表明,科技金融是促进产品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升创新活力的重要条件,多数发达国家的科技金融都是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企业是科技金融的主要收益方。如以色列的企业集团通常是科技创新的主体,下设研发部门和成果转化部门,利用自有资金支持自己研究的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市场产品。中国国内从理论和实践上都对科技金融进行了探索。房汉廷(2010)认为,科技金融兼具政策性和市场性;段世德等人(2011)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科技金融支撑进行了研究;游达明等人(2012)构建了区域性科技金融服务平台结构模型;唐雯等人(2013)分析了国内科技金融创新模式的实施效果及存在问题;李兴伟等(2014)分析了中关村科技金融创新情况。

二、河南省科技金融的发展状况

近年来,河南资本市场发展较快。截至2015年9月,全省共有72家境内上市公司,31家境外上市公司,247家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140家新三板挂牌公司,936家新三板后备企业,在中部六省位列第4名。2014年以来,累计实施了近400项投融资科技项目,投融资总额达230亿元,其中140亿元是保监会河南监管局科技保险,60多亿元是金融机构科技贷款,30多亿元是五大省级政府投融资公司出资。河南省全社会R&D经费年均增长20%,R&D经费占GDP比重超过了1%,财政科技拨款每年60亿元,占地方财政预算支出的1.33%。中国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的郑州分行计划在5年内提供1000多亿元的授信支持河南科技型企业,并达成河南省科技金融战略合作协议。河南省先后出台了《关于创新机制全方位加大科技创新投入的若干意见》《河南省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河南省关于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指导意见》《河南省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豫发改高技[2008]298号)《河南省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豫政办[2012]156号)《河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促进科技金融发展的政策法规;分别设立了河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资金、河南省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河南省高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河南省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等一系列支持引导科技创新、创业的专项资金或基金,建立科技金融紧密结合机制;成立了一批由政府引导的创业投资公司,如河南华夏海纳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河南高科技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提高了河南省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和创业风险投资资本总量。2012年,河南省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为全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重点推广省,进一步拓展了科技领域的投融资渠道。河南省GDP总量占全国的5.7%,但河南省境内上市公司数量只占全国的2.65%,累计筹集资金不足全国的2%,股票市场人均融资额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1/3;河南省资本市场发育滞后,发展水平整体上在全国处于中下游位置;证券化率是东部沿海地区的约50%,资本市场发展不足。河南省尚未建立相对健康的科技投融资服务平台、科技担保及创新创业的科技投融资服务体系,科技企业与金融机构缺乏沟通、对接的渠道,多数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到处寻找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有大量存量资金的金融机构因信息不对称而不敢投资缺乏资产担保的科技型企业,另外,缺乏既懂科技又懂金融的高层次人才是制约河南省科技金融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河南省科技金融的产品供给分析

通过梳理河南省政府、河南省科技厅、河南财政厅等官方网站公布的金融政策,笔者归纳了五类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产品供给情况。其一,政府引导基金。是河南省政府出资的专项资金,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放大效应,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是为了增加创业投资资本供给,大多以股权或债权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机构、其他金融机构投资于科技风险投资基金。通过政府引导基金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和技术创新,鼓励投资于种子期、起步期等创业企业,克服单纯通过市场配置投资资本的市场失灵问题。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和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弥补创业企业投资的不足。河南省政府还设立了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引导国有创业投资基金以及其他大型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种子期和初创期高科技企业的投入力度。其二,市场化科技金融产品。2009年,河南省设立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2012年,要求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尽快设立“种子基金”;2013年,明确设立自然科学基金和前瞻性研究基金,还设立了科技条件建设与民生科技基金和企业创新与成果转化科技专项资金。针对不同需求,河南省正在推出周转贷款产品和标准仓质押贷款、质押贷款等创新担保产品,部分推行了集合债、集合贷、集合租赁、集优债、资产证券化等融资产品,正在研究推出投贷联动贷款、“统借统还”贷款等多种创新性的金融产品,正在制定针对河南省优质科技中小企业提供包括政策支持在内的多项支持举措,提供解决融资的多种渠道。其三,科技保险和担保。河南省政府利用财政资金设立了担保风险补偿金,推动各省辖市建立科技保险示范机构,引导保险机构开展科技保险业务,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提供担保同时降低担保机构所承担的潜在风险,提高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提供担保的积极性。要求各市及部级高新区设立科技担保公司,强调科技类融资担保业务的比重占全部贷款担保业务量不低于50%,且不能以盈利为目的,须专门为科技型企业服务。同时要求有条件的市、县以政府资金为引导,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设立科技担保公司。鼓励有条件的保险公司设立科技保险支公司、科技保险业务部和科技担保事业部等。其四,科技信用信托。河南省政府要求各地市具备上市潜力的企业提供IPO服务(包括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香港主板、创业板),提供改制、收购兼并、重组、股权转让等金融服务,以多种方式为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提供信托贷款、股权投资等多种融资服务,为符合发行条件的企业提供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集合债券等融资服务,为企业量身定做最适合的融资方式,帮助企业提供一对一的咨询和解决方案,通过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平台,搭建金融机构,投资者与企业间有效沟通的桥梁。其五,科技贷款奖励基金。河南省出台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办法,引导现有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增加科技支行和科技信贷业务部的建设,增加对科技领域的信贷投入,鼓励建立适应科技型企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制度,适当下放对科技企业的授信审批权限。河南省鼓励科技企业通过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进行融资,通过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中期票据、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集合债券等债券产品扩大科技企业直接融资,加大对科技企业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支持力度,发展壮大河南科技板块,设法拓宽科技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河南省政府还大力推动基于互联网金融的股权众筹融资渠道,注重科技金融支撑平台的建设,鼓励创业者以出让一定股权比例的方式借助互联网平台吸引公众投资者投资,鼓励大众投资于有潜力上市或正在培育上市的成长型公司,尽快促使企业发展壮大;对银行、创投、保险、担保以及科技金融中介服务等金融资源进行整合,建立科技金融基础数据库,为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资源提供支持与兑现财税扶持政策提供支持;通过提供长期股权资本和增值服务等方式,投资于尚未起步、刚刚起步、具备巨大竞争潜力的高技术产品或高技术企业,大力发展律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信息咨询等中介机构,为科技金融提供完善的中介服务体系,建设河南省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或一站式服务中心。

四、河南省科技金融的供需对接分析

在河南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常态下,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都需要金融的支持,需要加强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领域配置,是河南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战略选择,是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根本要求,也是为金融体系健康发展拓展空间的需要。实现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有效对接,应高起点规划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以创新为手段,促进科技金融高效融合与互动发展。

(1)以风险投资与孵化平台推动河南省科技金融的供需对接。以河南省高新技术产业为基地,大力发展各类专业的孵化器,推动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之间的合作,积极吸引金融、证券、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入驻平台,以资本为纽带,吸引一大批创业投资资金支持河南省有发展潜力的在孵企业,提供专业化技术服务设施和条件,提供融资、风险投资、企业上市、股份改造、股权退出等中介服务,支持科技孵化器实现高速增长,实现“优势互补、孵化接力”,走向资本市场。“互联网+”与孵化平台对接后,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产生了“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网络信贷平台,通过第三方支付、金融电子商务、在线理财产品、信用评价审核、金融中介等各类互联网金融应用模式,降低资金供求双方的交易成本,加快河南省科技金融的供需对接。

(2)以科技信贷服务的顶层设计来推动河南省科技金融的供需对接。为了河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型企业、中小型科技企业、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提供融资需求,创设处于风险投资与普通商业银行中间地带的新型金融机构,依托郑州高新区和航空港区,筹划设立政策性科技银行、科技支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提供促成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金融工具,引导社会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降低科技企业融资的高风险承受能力,解决科技创新型企业成长过程中的资金匮乏、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弥补现有银行体系对科技创新支撑不足的缺陷。

(3)以“投贷联盟”业务创新模式探索河南省科技金融的供需对接。“投贷联盟”就是投资机构与金融机构联手合作,探索科技企业融资业务创新模式,通过股权+信贷方式解决科技企业的资金问题,打通风险创投、银行信贷与科技企业之间的融资通道,就是企业科技成果股权资金由创投机构提供,企业以此资产为依托取得银行贷款,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扩大高科技产品的市场,提升企业融资能力,拓展融资渠道和空间,科技金融市场的经济基础进一步夯实,实现商业银行对高风险科技企业的信贷支持。

(4)以风险资本退出机制奠定河南省科技金融供需对接的基础。风险投资基金需要有便捷的退出渠道,才能实现增值和循环流动,其退出机制就是将手中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而获取投资收益。目前,实现各类股权资本退出的合适途径是新三板市场,新三板市场为来自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的退市公司提供转让的机会。河南省高科技企业资源应充分利用国家扩大新三板试点的政策机遇,积极开展股权交易流通试点。优选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和重点拟上市企业,协助申报各类科技项目,用好各类科技优惠政策,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融资能力,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为上市后备企业输送资源,实现科技与资本的无缝对接。

(5)以融资风险的政府分担机制保障河南省科技金融供需对接。各参与主体之间良性的风险分担机制是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的高效运作的重要保障,政府主要承担社会系统风险,科技企业承担技术创新风险,金融机构承担资本风险。为降低科技金融的系统风险,政府对银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违约贷款应提供补偿,依托互联网金融优化传统金融模式,通过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措施提高投保科技保险的积极性,营造有利于科技、金融人才集聚良好的工作、生活和文化环境,降低在促进科技金融体系中银行承担的过度信贷风险,构建科技金融的保险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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