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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发展法律进社区意见

司法局发展法律进社区意见

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根据“五五”普法规划和、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中共余姚市委关于建设“法治余姚”的决定》要求,现就全市组织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面向社区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增强社区工作者和社区居民的法治观念、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社区服务管理水平,维护社区基层稳定,创造社区良好法治环境,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二、目标任务

通过组织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使社区工作者自觉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充分认识学法用法的重要性,认真学习掌握和运用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及与社区服务管理、建设发展所必需的相关法律知识,不断增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提高依法服务管理的水平和依法维护社区干部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使广大居民群众不断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学法守法用法、民主参与、依法行使公民权利和履行公民义务和依法维权的自觉性,维护社区安全稳定,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三、学习宣传内容

认真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党和国家关于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理论、方针、政策,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公民意识教育,重点学习宣传以下法律法规:

(一)有关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和权益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如民法通则、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义务教育法、兵役法和物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有关社会生活、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如选举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身份证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行政许可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合同法、担保法和仲裁法、劳动仲裁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有关环境保护、物业管理和房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如环境保护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业管理条例、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有关社会秩序、治安管理和权利救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集会游行示威法、国家赔偿法、传染病防治法、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和食品安全法、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防震减灾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信访条例、民间纠纷处理办法、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法律援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社区要根据形势任务要求,针对社区居民群众的特点和实际需求,及时学习宣传与社区工作者和社区居民关系密切及新颁布、新修订的重点法律法规,积极传播法律知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四、方法措施

(一)建立完善和切实落实社区学法制度。结合社区实际,研究制定社区工作者学法制度、年度计划,确定学法内容形式,并认真实施,抓好落实。采取社区“两委会”集中学习、以会代训、参加上级组织的法律讲座、法制报告和法制文艺活动等办法,依托“社区律师”制度平台,充分利用和发挥居住在社区的各类法律人才资源作用,经常组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学法活动。

(二)建立健全社区服务管理和治安防范体系。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建立健全和充分发挥社区党政组织、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和中介组织等服务管理网络体系的作用,结合“平安社区”等创建活动,开展群防群治活动,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和各种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全面控制和努力排除各种不安全隐患,预防重大刑事和治安案件,促进社区居民安居乐业。

(三)充分发挥社区法制宣传阵地和法律服务作用。重视利用和充分发挥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站)、现代远程教育网、法制学校和夜校、阅览室、活动室和广播、报刊、互联网、宣传栏、板报、墙报、标语横幅等阵地载体,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社区警务、矫正、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物业管理等骨干力量的作用,通过摆摊设点等形式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案件和涉法事务、民间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便民法律服务。

(四)建立和发挥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作用。整合利用政法、教育、工青妇、军队武警和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及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以及其他热心和有志于法制宣传教育的各类人才,建立起广泛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充分调动和发挥志愿者的积极性,面向社区工作者和社区居民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提供法律服务。

(五)切实加强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类法制宣传教育资源,积极开展多种内容和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重视加强外来人员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外来人员法治观念和法制意识,充分利用寒暑假和节假日,通过开办家长学校和学生、家长法制讲座、法制文化活动等,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重视加强老年人、下岗失业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针对老年人、离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的特点,学习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增强他们的法制意识和依法抵制邪教、黄赌毒和迷信传播活动的自觉性。重视加强刑释解教和矫正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和发挥社区安置帮教和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的作用,积极探索社会化安置帮教路子,引导刑释解教和矫正人员学法守法,预防重新犯罪。

(六)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以实现社区居民当家作主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出发点,以保障社区居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和增强依法办事、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能力为落脚点,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切实增强社区居民民主参与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全面促进社区居民自治、社区法治和和谐社区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街道要从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制度,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推进“法律进社区”活动。

(二)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要充分发挥街道和社区党政组织作用,以社区服务管理网络体系和辖区企事业单位为依托,广泛动员组织社区干部群众、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志愿者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法律进社区”活动,形成各方关心支持和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积极推动“法律进社区”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紧密联系实际,不断适应新的形势任务和社区居民、社区服务管理工作的要求,学习宣传与社区居民特别是社区普法重点对象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注重建立健全社区服务管理规章制度和民主法治建设长效机制,发挥社区居民自治功能,提高社区民主法治建设水平。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和社区宣传阵地载体,加强舆论宣传和正面引导,重视发现、培养和宣传推广先进典型,认真总结“法律进社区”活动中好的做法经验,努力营造社区民主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各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的情况要及时上报市普法办,并作为“五五”普法总结验收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