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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局劳务输出意见

人事局劳务输出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办局(司行社):

为进一步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壮大劳务经济,培育县域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20*年劳务输出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以扩大城乡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健全输出服务维权网络,强化宣传培训和组织输出工作,充分发挥劳务输出协会的作用,走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内外联动,多元化培训,一体化服务的劳务输出路子,不断做强做大劳务产业。

二、目标任务

20*年组织劳务输出6000人,其中:政府推动县外输出1000人,能人帮带、自发外出5000人;组织劳动力转移培训8000人,其中:技能型培训1000人,引导性培训7000人。累计在外务工人数达到3.4万人以上。实现劳务经济收入1.5亿元以上,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0%以上。

三、政策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我县劳务输出工作,发展势头良好,有效地促进了富余劳动力的跨地区、跨行业流动,切实增加了农民收入。但总体上看,目前我县劳务输出工作还难以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部分乡镇对劳务输出工作的认识仍不到位,措施不力,宣传培训滞后;外出务工人员缺乏技能,务工收入低,劳务经济效益不佳;全县劳务输出市场化、规模化程度不高,信息化、社会化服务水平偏低。因此,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认识、更新观念,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高度重视劳务输出工作,着力培育壮大劳务经济,不断增加劳务收入对经济增长和农民增收的贡献份额。

(二)建立网络,完善机制。一是县、乡二级都要建立劳动力资源和外出务工人员信息库,对新成长的城乡富余劳动力和新增务工人员进行登记建档,做到性别、年龄、技能、学历都清清楚楚。及时组织针对性强的培训和推介,实现输出对象、培训机构、用工单位三方的便捷有效对接,提高输出促成率和稳定率。二是建立多元化的劳务输出机制。建立以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及能人带动“三结合”的多元化输出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的路子。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开展劳务输出工作的积极作用,各乡镇要掌握辖区内在外务工人员中的能人情况,与他们取得联系,并建立档案,通过他们的地缘、人缘关系带领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20*年县财政补助能人带动奖励经费每个乡镇2000元,具体奖励办法由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三)强化培训,培育品牌。一是要充分发挥现有培训机构的作用,积极鼓励用工企业到我县举办职业技能培训,多渠道、多途径吸引社会力量开展职业培训。县职业中学要以培养专业技能、适应能力及创业精神为重点,把劳动技能与思想道德、法律知识的培训有机结合起来。要按市场需求设置培训内容,对不同类别人员的培训,应各有侧重,因岗施教。拓宽“定单培训”渠道,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认真开展好引导性培训,重点培训劳务输出对象,目的是提高农民遵守法律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进城务工二次创业的意识,树立新的就业观念,提高城市生存能力。二是精心培育劳务品牌。要树立劳务输出商品意识,精心培育有知名度的南涧缝纫工、电子青工等劳务品牌,增加地方特色和竞争优势。

(四)加大投入,增强服务。县财政要继续增加投入,保证培训经费和劳务输出工作经费,对驻省外劳务输出协会分会,每年补助工作经费10000元。省内外劳务输出协会分会每接收安置1人(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奖励30元,列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考核中兑现。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的考核奖惩,列入“四个建设”考核。各乡镇各部门,特别是劳动力转移培训机构和驻外劳务输出协会分会,要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跟踪服务,落实务工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工资发放等情况,协调解决劳务纠纷,为务工人员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保障务工人员的合法利益。

(五)创新方式,发挥作用。要把推动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作为招商引资的重要途径,作为当地发展民营企业经济并吸纳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的重要方式,吸引有资金、懂技能的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形成外出务工与返乡创业双向流动的良性机制。县劳务输出协会和驻外分会要把劳务输出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及时调研市场需求,提供劳务信息,加强与各地的劳务交流与协作,帮助务工人员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六)加大宣传,落实任务。各乡镇各部门,特别是宣传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运用各种形式宣传劳务输出的方针、政策和各地开展劳务输出的经验及做法,宣传劳务输出的先进典型和返乡创业人员的典型事例,努力营造开展劳务输出的良好环境和氛围。各乡镇要及时把县下达的劳务输出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村(居)委会,并签订目标责任书,将任务落实到人。县委、县人民政府将对劳务输出工作严格考核,对完成任务好、成绩突出的乡镇和有关部门、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