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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发展土地管理教育意见

国土局发展土地管理教育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去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土地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和部署,坚持“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坚持从严管理、节约集约用地,努力盘活存量土地,使严管土地的宏观调控政策得到了全面落实。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8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31号)精神,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健康、有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必须坚决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意识,深入持久地开展土地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充分认识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的重要性,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严格依法管理土地,积极推进经济增长方式和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进一步提高依法管地用地意识。要坚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用地,对违法批地用地行为必须坚决制止和依法查处。

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各类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建设单位必须以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进行补充。

认真执行土地出让政策。严格执行国务院国发[*]31号文件和国土资源部*年11号令、21号令。凡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价格不得低于公布的最低价标准。对低于最低价标准出让土地,或以其他形式给予补贴或返还的非法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严厉查处违法用地行为,加大土地管理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用地案件,建立国土资源和监察部门联合办案和案件移送制度,实现一案双查制度,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既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又查处违法责任人。

严禁在征地过程中侵犯农民权益。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将征地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接受监督,严禁侵占和挪用征地补偿费。

二、切实加强规划和用地管理。认真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和实施工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要经过科学论证、严密测算,切实可行。

要坚持控制增量、盘活存量,通过重组、整合、置换等方法,提高土地利用率,严禁土地闲置。对出让合同生效或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布后满1年未动工建设的,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责令其限期开发建设;对取得土地使用权闲置2年以上的,依法予以收回。要充分利用地籍信息库和土地利用库建设的成果,强化地籍基础工作,认真做好土地登记工作。

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引导农民新建住宅向规划的农村居民点集中。坚持“控制总量、合理布局、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认真修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明确小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和规模。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并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凡占用土地的,必须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占用农用地的,必须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履行补充耕地义务。禁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改革和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三、积极推进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大力推广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作。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通过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各乡镇的法律、业务指导,认真做好土地整理年度计划,严格土地利用项目管理,全面组织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的申报、工程招标、考核验收工作。“*”期间,各乡镇每年土地复垦整理任务不少于330亩,全县不少于1万亩,以适应我县经济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

四、切实加强对土地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土地市场管理委员会,统筹解决建设用地问题。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土地管理特别是耕地保护工作,支持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行政。国土资源部门要转变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处理好服务与服从、保护与保障、改革与创新的关系,积极为*的发展大局服务。要履行职责,严格执法,依法管理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优化配置,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加强土地国情国策的宣传教育,重点教育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增强土地忧患意识,提高保护耕地的自觉性和法律意识。

加强基层国土资源所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全体人员的政治觉悟、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各乡镇要加强监督,帮助落实办公场所,改善工作条件,保障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把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作为对执政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的检验,高度重视土地的保护利用,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确保全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