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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违法违规整改工作方案

土地违法违规整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国土资源厅卫片执法约谈会议和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及年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建立健全土地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长效机制,实现全区土地管理和利用秩序的根本好转,确保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整改纠正专项行动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党的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节约用地、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特别是保护基本农田为目的,全面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深入开展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整改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执行处理一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案件,确保查处、处理、执行、责任追究“四到位”,严格执纪执法,依法规范用地,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积极推动节约集约用地,努力构建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的新机制,促进国家宏观调控措施落实,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整改纠正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由区长刘印生任组长,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区长、区长助理、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国土分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区建设局、招商局、大项目办、国土分局和各镇(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分局,具体负责查处整改工作的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大队队长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目标任务

全力做好卫片执法检查整改纠正工作,全面加大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工作力度,如期完成整改纠正验收工作任务:

(一)对全区年度卫片执法检查所涉及的11宗违法违规案件做到查处、执行、处理、责任追究“四到位”;

(二)对卫片执法检查中,卫星图斑涉及实地未变化的土地整改纠正全面到位;

(三)对中省市重点工程、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符合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用地项目,进行认真排查,完善手续,服务到位。

四、工作步骤

这次查处专项行动工作从年4月24日开始,年5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部署阶段

区政府立即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对镇、办和基层村组干部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其依法用地意识,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三部委15号令等政策文件,对卫片违法案件、巡查发现的违法案件进行曝光,跟踪报道查处整改全过程,营造舆论高压态势,为查处整改行动任务的顺利完成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清理排查、复耕复绿阶段

1、各镇办对本辖区内的卫片图斑进行全面的再清理排查,对土坑、撂荒地必须在5月5日前复耕复绿;对前一阶段区卫片联合执法小组强制拆除的地块,要尽快清理建筑垃圾,并恢复耕种;对图斑涉及的违法用地要迅速查处,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方向且用地手续已经上报的项目,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前,一律停工,同时督促企业对没有进行建设的土地立即复耕,5月10日前必须复耕到位。各镇办将自查清理的结果于5月15日前上报区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验收,凡验收不合格的,对所在镇办党政“一把手”将进行严肃处理。

2、对历年卫片执法检查违法案件以及年以来所立案查处的违法案件进行一次“回头看”,检查内容包括违法案件的认定和统计是否全面、违法违规案件排查是否清楚、已立案的违法违规问题定性是否准确、已查处案件的行政处罚是否到位、对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是否落实。

3、清理统计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明确新增建设用地的用地单位、用地面积、农用地转用、征收审批、供地审批、规划用途、批准用途、实际用途等基本情况,查清各宗用地是否存在非法占地、非法批地、未批先用、批少用多、非法低价出让、违反规划、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等问题,并确认违法的新增建设用地是否已经立案查处,是否已经查处、执行、处理及责任追究到位。

(三)集中处置整改纠正阶段

1、坚决纠正“回头看”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包括登记遗漏、应立案而不立案、定性不准、应予处罚而未处罚或处罚不到位、应追究责任而未追究或追究不到位等。

2、认真梳理年度新增建设用地中的违法违规案件线索,集中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各镇办对辖区的所有在建项目进行梳理,没有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全的,一律停工,接受查处。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要求,以拆除为主要处罚手段,做到整改措施、处罚执行、处分处理到位。加大整改纠正和执法力度,组织开展集中强制拆除行动,重点拆除卫片执法检查违法案件和占地规模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建筑,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在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整改过程中,区监察局、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要提前介入,配合国土资源执法人员进行案件的调查取证、现场勘查和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国土资源联合执法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等工作。公安分局对不听劝阻,阻挠、妨碍执法、暴力抗法、拒不配合查处、取证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进行处置;对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要迅速立案进行侦查;区法院在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移送申请强制执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立案,迅速进行执行。区监察局在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依纪应当被追究党政纪责任时,要立即立案调查,及时作出处理。

(四)迎接初检阶段

接受市政府的检查验收,邀请市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对全区的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阶段验收。

(五)申请省厅检查验收

在接受市政府初检合格后,邀请省国土资源厅进行检查验收,并严格认真的按照省上的要求,做好卫片执法检查整改纠正的后续工作,确保国土资源部组织的抽查验收顺利通过。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办主要负责人要充分认识整改纠正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把这次查处整改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中心工作,切实摆上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整改纠正工作顺利完成。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镇办要根据本方案提出的整改措施,制定本辖区的查处整改方案。对此次卫片执法检查涉及的问题图斑,各镇办必须按照时限要求,采取果断措施,迅速、彻底地加以整改,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复耕的立即复耕,该移送的立即移送。整改过程中要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完善工作制度,严格工作标准,落实工作职责。对推诿扯皮、工作不力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每周小结,及时上报。各镇、办每周要进行一次工作小结,将各自开展整改纠正工作的进展情况书面报送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四)规范执法,严肃查处。对排查梳理出的违法违规问题,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做到应立案未立案的不放过、应处罚未处罚的不放过、应追究责任未追究的不放过、应执行未执行的不放过。坚持依法办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对重大、典型违法违规案件,必须公开立案、公开调查、公开处理、公开曝光,切实起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五)强化宣传,营造氛围。继续深入开展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增强土地管理工作的坚定性与主动性,着力解决镇办、村组干部的法制观念、大局责任意识淡薄的问题。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和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广泛宣传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节约集约用地、依法合理用地的先进典型,公开曝光典型违法案件,促进社会各界树立起依法合理用地、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识,为查处整改专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加强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将查处整改专项行动与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与健全相关制度和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相结合,积极探索建立全区强化土地管理制度和预防、惩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