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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深化纪律检查总结讲话

司法局深化纪律检查总结讲话

一、坚持以保障科学发展为重点,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始终坚持用促进发展的眼光去思考和开展工作,注意把握正确导向,旗帜鲜明地支持创业者、保护改革者、挽救失足者、惩治腐败者;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积极构建系统督查机制,增强策应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的敏锐性,采取围绕中心工作超前督查、根据领导意图跟踪督查、突出重点事项专题督查等措施,着力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强化对中心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全年共开展专题监督检查60余项,有力地促进了招商引资、园区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奥运火炬传递、新农村建设综合整治、农村新“5+1”实事、抗震救灾募捐、安全生产等目标任务的落实。认真开展“百日拆违行动”效能监察。先后对8名区管干部、55名一般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6名工作不力的村支书进行批评教育,对2名顶风违建的村干部进行纠正。全区共拆除违法建设24万平方米,其中党员干部违建户170户1万多平方米。全力推进城市建设拆迁工作。围绕规范拆迁行为、区级机关包保等重点,加强对全区拆迁工作的监督检查,核查信访举报12件,严肃查处了1名拆迁工作人员的违纪行为。以府前路北侧改造工程为重点,创造性地开展市级机关拆迁包保,市、区两级纪委联动督查,有效推进了拆迁的顺利实施,到目前为止完成拆迁总量的85%。深入开展整治企业违法排污专项行动。采取现场会办、专题督查、限期整改、联合执法等措施,群众反映强烈的3家市挂牌督办的重点污染企业和8家铸造企业全部按期整治到位,并通过市级验收。

二、坚持以查办大案要案为重点,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0*年,共受理信访举报181件(次),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43件,其中,万元以上案件6件,十万元以上案件14件;查处乡局级领导干部4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1100余万元。突出查办大案要案。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案件,重点领域、热点部门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农村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重点查处了区政法委原副书记王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转让土地、收受他人贿赂的案件;泰山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仲根富挪用集体资金给他人炒股,通过集体资金的体外循环捞取好处的案件;东郊国土所原所长张芒扣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服务对象贿赂的案件;集庆不锈钢公司4名党员干部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案件;城东街道花园村原党支部书记孙冬扣等11名“村官”侵吞拆迁补偿款、收受他人贿赂等案件。不断改进案件审理工作。审理助辩、乡案协审、申诉听证及审理文书改革“三推一改”取得阶段性成效。注重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注重案件剖析,针对案件中暴露的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先后在泰山街道等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0余场;下发整改建议书16份,督促相关单位完善规章制度30多项。

三、坚持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扎实开展纠风和专项治理。始终把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摆在突出位置,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化解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加大对重点信访件督办力度,逐一落实领导包案责任,认真做好奥运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的维稳工作,实现“零进京”目标。积极推行信访质询制度,化解农村疑难复杂信访问题50多个。该项工作得到省、市纪委充分肯定,《中国纪检监察报》、《新华日报》等多次报道,并被评为“*市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奖”。不断深化党政干部下访工作,积极参与市、区纪委领导班子“大接访”活动,着力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加强对各项惠民政策的督查。先后对农村大病医疗保险、农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保资金和土地出让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题检查,着力防范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加强对农资打假工作的督查,查纠不规范生产经营行为180余件。深入治理教育、医疗领域的不正之风。以开展“加强行风建设,创建四无学校”主题活动为载体,强化监督检查,全区教育收费继续保持“零”投诉,教育收费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以创建“无红包医院”为目标,组织开展“‘无红包’三个百分之百”活动,全区医务人员共拒收红包212人次,退还红包122人次6.8万元。

四、坚持以构建惩防体系为重点,不断深化源头治理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12年工作规划》,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推进具有*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工作规划》。采取媒体宣传、知识竞答、理论征文等形式,着力营造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舆论氛围;组织开展《工作规划》专题培训,全区乡局级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参训率达100%。结合区情实际,对《工作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进行分解,逐一落实到区各相关职能部门,为构建惩防体系打下了良好基础。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宣教工作。以“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廉洁从政”为主题,以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为抓手,采取区委书记上党课、廉政培训、中心组学习等形式,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一年来,各级党政“一把手”上党课90余场,组织廉政培训100余场次,接受廉政教育的党员干部达1.4万人次;举办廉政文艺演出、知识竞赛等活动120余场次;全区有33家单位分别被授予省、市和区级廉政文化示范点。继续强化对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先后对5名区管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诫勉谈话12人次,提醒谈话27人次;区纪委负责人同区管领导干部谈话22人次;有300多名区管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对54名区管领导干部勤廉情况进行了公示。强化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业用地“招、拍、挂”的监管,5万元以上建设工程全部纳入区行政服务中心招投标。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广泛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合格、示范乡镇、村创建活动,努力建立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推行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全区已有7个村、69个组完成改革任务。该项工作得到省、市纪委的充分肯定,并被评为“*市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奖”。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制定出台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政务公开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纪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颁布实施10周年为契机,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区200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责任制知识测试活动。采取年初分解落实任务、年中听取专题汇报、年底总结检查考核等形式,保证和促进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区民政局、区农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向区纪委常委会当面报告了勤政廉政情况。区纪委领导班子对泰山街道、公安*分局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年底,结合年度考核,对乡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和量化考核。

五、坚持以规范从政行为为重点,深入推进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狠抓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的落实,认真解决党风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规范廉洁从政行为。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治理领导干部收钱送钱、参与等问题,全区共有18名党员干部因收送礼金、10名党员干部因参与被查处。进一步加大公务用车管理力度,对6名违规使用公车的人员进行了认真处理。加强对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对2起违规发放奖金补贴的问题进行了纠正。严格党政机关通信补贴发放办法,清退违规发放通信补贴2000多元。继续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区委高度重视机关作风建设,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响亮地提出“作风建设向四套班子看齐”,明确要求“像企业抓安全生产那样抓机关作风建设”。区四套班子成员率先垂范,改进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有力推动了机关作风建设的不断深入。区作风办在全区组织开展“治庸、治懒、治乱、治繁”专项行动,出台《机关作风建设问责办法》,受理投诉举报98件次,组织明查暗访40余次,下发整改通知书46份,对35起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了问责。积极推行否决事项报告制,深入治理“中梗阻”现象。召开全区机关作风建设大会,公开曝光机关作风问题,通报典型案例。深入推进“三服务”活动的开展。制定下发《关于建立“三服务”活动投诉举报平台的通知》,采取明查暗访、走访企业、电话咨询、问卷调查、定期通报等形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三服务”活动取得实效。组织开展“百家企业评机关”、“区十佳人民满意机关”、“市百佳基层站所”等评选活动,着力营造宽松、优越、便利的发展环境。

六、坚持以能力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践行科学发展观,我为*作贡献”主题教育活动,既坚持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个方面,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驾护航。区纪委常委会以身作则,坚持学习在先、调研在先、查找问题在先、落实整改在先,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创新发展”和“转变作风抓落实”大讨论,深刻分析优势与不足,着力转变不符合、不适应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认真解决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服务、保障、促进科学发展的思路和举措。围绕全区纪检监察工作位列全市第一方阵的目标定位,进一步调高目标、调优状态、调强措施,增强了履行职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全委上下紧扣区委、区政府中心抓落实、抓督查、抓创新、抓成效的氛围业已形成。按照省统一部署,在全区积极推行纪检监察资源重组工作,10月份新设立3个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室,优化组织设置、整合力量资源,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有效的组织和人员保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大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建立内部监督委员会,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实行案件受理权、检查权、审理权分立,审理权与复查权分离,形成权力的相互制衡。加大干部培养选拔和轮岗交流力度,进一步调动纪检监察干部的积极性,增强了队伍活力。

回顾一年来全区反腐倡廉工作实践,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腐败问题在一些领域还比较突出,借企业改制、征用土地、房屋拆迁、证照发放之机谋取私利的问题仍时有发生;少数农村基层干部贪赃枉法、胡作非为,群众反映强烈;一些单位机关作风建设措施不力,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还不够规范,串标、围标等现象屡禁不绝;有效预防腐败的制度还不够完善,一些反腐倡廉制度规定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强。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