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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紧紧围绕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中心任务,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实现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两杜绝,两提高”的目标,即:杜绝较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杜绝药害责任事故的发生;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管理水平,提高食品药品综合监督管理水平,为构建和谐平安宁都做出新贡献。

具体目标:

1、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各村(居)委会有一名以上兼职人员,抓该项工作,有专项经费、有工作职责、并列入年终考核。

2、食品药品安全专项预警和应急体系健全。各村(居)委会要进一步完善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方案,一旦发生事故,能够有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处理得当;

3、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做到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文,所有新农村建设点都开展了“三进六个一”活动;

4、餐饮单位、食堂建档率达100%。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管化分级管理制度,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和签订食品卫生许可证和签订食品卫生安全承诺书。

5、严禁私宰肉、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

6、药品经营企业按照GSP要求进行经营,医疗机构的药房100%达到“规范药房”的标准;

7、完成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任务;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监管指标。

二、工作措施

(一)深化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各村(居)委会和职能部门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以对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监管。

(二)落实责任,强化工作目标管理和督查

各村(居)委会要强化负总责的意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定期分析评估本地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预警系统,有效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按照省、市、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统筹安排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专项经费,切实解决好有人办事、有钱办事的问题;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制度,实行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月报告制。各职能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依法履行职责,要通过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加强执法主体之间的协调,防止推诿扯皮,完善监管链条。对工作不力、渎职失职、营私舞弊的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要将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结合起来,不断丰富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认真开展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社区”、“示范村”等创建工作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参与度;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整合信息资源,充分利用好“赣州市食品安全网”的辐射宣传作用,实现食品药品信息资源共享,不断提高全社会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认知度;对制假售假的,要依法从严处理,并向社会曝光。

(四)突出重点,纵深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要抓住薄弱环节,周密部署,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单位的集中整治,特别是要把米、面、油、肉及肉制品、蔬菜、水果、水产品、饮料、酒类、保健食品和儿童食品等作为重点区域,把食品生产、销售、学校食堂作为重点单位,强化措施,加强监管。

1、切实加强农产品源头污染的整治。全面实行农业综合执法,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的治理整顿力度,开展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使用禁用药物和化学物质行为。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及有机农产品基地,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编码试点工作。全面开展农产品交易市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的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的快速检测工作,在生猪定点屠宰场开展“瘦肉精”和疫病检验检疫工作。

2、加大食品生产加工业的监管力度。要认真治理、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过期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开展食品包装容器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食品小作坊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监督管理。

3、深入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要认真开展质量监测工作,扩大监测区域和品种覆盖范围,提高监测效果,严厉查处无照经营以及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重大节假日期间的专项执法检查,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4、强化餐饮业和集体食堂等消费环节的整治。加快推进餐饮服务业和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化分级管理,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不合格和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全面提升食品卫生安全水平,加强食品卫生检验检测、食源性病症监测预警工作,加大推行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进一步完善餐饮消费环节重大食物中毒与食源性疾病事件调查报告和处理机制,有效防控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和传播。

5、进一步强化畜禽屠宰管理。切实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强化检疫监管,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加快推进动物标识、疫病可追溯体系和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无耳标的生猪不许调运、屠宰、未经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或检疫不合格的猪肉不准出厂和上市销售,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病死猪肉、注水肉的违法行为,要提高对生猪屠宰管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抓好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的安全监管。

6、深入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重点打击地下无证生产、经营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行为,严格药品经营企业管理。严厉打击挂靠经营、过票以及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加大药品广告监测力度,坚决查处以消费者、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人作证明的违法药品广告。

(五)加强引导,促进产业健康协调发展

必须坚持整扶相济、管建结合,促进食品药品产业的健康发展。结合食品现代流通网建设和食品市场准入制的推行,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商贸服务方式,并积极向农村延伸。

(六)立足长治久安,着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继续深化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抓紧建立重大突发事件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体系,扎实抓好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切实提高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能力,不断创新监管工作机制和工作方式,按照质量可追溯的原则,建立起从种植养殖到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消费的全过程监管链条,逐步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到年底,所有村(居)都要结合实际,全面构建涵盖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在内的“基层大安全”监管防范体系,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基层,确保监管目标的实现,从而进一步提升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