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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范文精选

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范文第1篇

(一)第十六届(2014)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

1.举办时间:2014年9月26日-28日。

2.举办地点:盐城国际会展中心。

3.主办单位:江苏省人民政府。

4.目标任务:以市为单位统一组织参展,展示区225平方米,由市统一设计、制作、布展。展售区15个展位,原则上沭阳、泗阳、泗洪三县各安排3个展位,各组织3家以上农产品龙头企业参展;豫区、城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安排2个展位,各组织2家以上农产品龙头企业参展;具体参展展位根据实际需要各县(区)之间可以相互调配。

三县两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各邀请境外来宾1人以上,与外商签订500万美元以上农业投资项目2个,签订300万美元以上农产品贸易项目1个;市农委、市台办邀请境外客商1人,与外商签订300万美元以上农业投资项目1个;市商务局邀请境外客商1人,签订技术合作项目1个。

5.主要活动

(1)展示展销。由市统一设计、制作、布展,以展示为主,展销结合。以农业招商和农产品贸易洽谈为中心,围绕农业资源优势,以文字、图片和实物相结合形式,通过六大农业主导产业及其代表性龙头企业、农业现代产业园的展示,宣传农业招商成果、现代农业发展新成就和农业投资环境,展示展销名特优农产品。

(2)投资贸易促进与技术推广。围绕全市重点推介的农业招商项目,宣传展示优惠的投资政策和投资贸易环境,组织各县(区)与境内外客商进行对接恳谈。参加由省政府组织的农业项目签约、投资信息以及新产品、新技术、新管理、新服务专场推介活动,促进我市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3)开展专题交流。邀请中外专家学者、优秀企业家等,围绕农业科技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建设与农民增收等内容,进行信息交流研讨,推广先进经验,推进农业技术合作。

(4)投资贸易环境考察。在宣传推介优越的投资环境和政策同时,邀请有投资、贸易、技术合作等意向的境内外客商到我市进行实地考察。

6.工作安排

(1)6月底前,出台市参展工作方案,召开筹备工作会议,传达省筹备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工作任务。各县(区)和市各有关部门制订具体参展实施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协调配合,认真组织参展企业,做好参展企业图文资料整理上报、境内外客商邀请、外资投资农业项目招商等工作。

(2)8月底前,完成布展设计方案、宣传画册的制作,明确参展企业和产品,确定签约项目以及签约合同文本的准备,完善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3)9月份,完成布展工作,组织企业参展,周密细致地做好农洽会招商招展、宣传报道、来宾接待、安全保卫、活动组织等工作。

(二)第十二届江苏名特优农产品(上海)交易会

1.举办时间:2014年11月21日-23日。

2.举办地点:上海国际农展中心(上海市农业展览馆)。

3.主办单位:江苏省人民政府。

4.目标任务:以市为单位统一组织参展,全市共16个展位,采取特装布展,原则上作沭阳、泗阳、泗洪三县各安排3个展位,分别组织5家企业参展;豫、城两区各安排2个展位,分别组织3家企业参展;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各安排1个展位,分别组织2家企业参展;具体参展展位根据实际需要各县(区)之间可以相互调配。各县(区)要重点选择1个优新特色农产品进行重点展示推介,所有参展企业必须是获得“三品”认证的农产品企业。三县二区各邀请农产品采购商5个以上,签约农产品贸易合同(协议)2000万元以上。

5.主要活动。采取展示与销售相结合、推介与洽谈相结合、供与销相对接的方式,全面展和强力推介名特优农产品。内容主要包括:展示展销、专场推介、交易洽谈等活动。

(1)展示展销。设置展示区和展销区。由市统一设计、制作、布展。围绕现代农业发展的新成果,以文字、图片、实物、音像相结合形式,展示名、特、优农产品及农业龙头企业,宣传推介农业投资环境,推介农业合作项目与投资政策等。

(2)推介洽谈。以市为单位参加省组织的农产品专场推介会,以市及县区为单位举办多种形式推介活动,邀请采购商现场观摩展会,洽谈订货。

6.工作安排

(1)6月底前,制定工作方案,召开筹备工作会议,传达省筹备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工作任务。

(2)7月底前,各县(区)成立组织机构,制定相应参展方案,筛选参展企业和参展产品等。

(3)8-9月份,完成参展企业图文资料的收集和宣传画册印制工作,确定并上报布展方案和参展企业名称、产品和简介等。

(4)10月份,完成布展设计方案,落实企业进沪办展手续和各项准备工作。

(5)11月份,完成布展工作,组织企业参展。

(三)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

由国家农业部主办,届时将以省为单位统一组织参展,具体任务待省参展工作方案出台后下达。

二、资金筹集及保障

根据省统一要求,以市为单位统一布展,布展经费实行“分县(区)筹集经费、市财政适当补贴”的方法,各县(区)分摊展位、布展等费用8万元,请于2014年7月20日前汇至市国库处。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市政府历来重视农展会筹备展销工作,为做好今年农展会各项筹备工作,明确由分管副市长牵头负责,市农委、商务局、外办、台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粮食局、供销社、林业局、农机局、农开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以及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协调联动,市农委具体负责。各县(区)要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职能部门以及展会联络员。各次展会前市里将召开联络员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安排。

(二)明确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市筹展办负责全市参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展位费用筹措,市农委负责展会筹备具体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安排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其他各成员单位指定专(兼)职展会联络员,负责本单位参展具体工作。各县(区)政府负责本地区参展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本县(区)参展筹备工作。

工作方案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市第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以“培育动漫人才、发展动漫产业”为目标,以“政府推动、社会参与、企业经营、市场运作”为原则,以广泛性、时代性、专业性和前瞻性为特色,以引领青少年树立新风尚为主旋律,打造“国”字头的动漫活动品牌,为“迷人的之夏”增添新的活力,为促进市动漫产业大发展大繁荣作出贡献。

二、活动主题

拥抱动漫,放飞理想。

三、活动目标

(一)弘扬时代精神,建设文化名城。以活动为载体,以文化为灵魂,将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动漫活动与地域文化相融合,寓教于乐,为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建设和宣传文化名城增光添彩。

(二)构筑经贸平台,助推产业发展。以国家扶持文化创意产业为契机,以动漫博览会为平台,将企业宣传和产品推介与海纳战略投资者相依托,做大做强本土动漫产业,积极培育我市新的经济发展增长点。

(三)聚集优势资源,促进人才培养。汇聚国家动漫教育精英,构建全国青少年创意舞台,为提升我市大中小学动漫教育实力,构筑高端动漫人才培育基地而努力。

(四)突出品牌特色,打造青春盛会。坚持面向青少年、引领新风尚、立足先进性、突出广泛性的活动定位,用时尚、精彩、丰富的动漫活动,点燃广大青少年的激情与创意,把全国唯一的中国()青少年动漫周打造成为引领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盛会,让动漫创意带来的梦想和快乐,成为城市生活中色彩斑斓、充满活力的一页。

四、重点活动

重点举办动漫艺术、动漫竞赛、动漫经贸、动漫论坛和动漫旅游五大板块20项系列活动。

(一)第六届动漫周开幕式及“欧诗曼之夜”群星演唱会。7月14日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体育场举行。主要内容:教育部、省、市领导致辞并宣布开幕,动漫花车绕场巡游并表演,时尚浪漫文艺演出。由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承办,市体育局、广播电视台、工大集团和市日化行业协会协办。

(二)动漫周颁奖晚会。7月14日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环球剧场举行。以“快乐的动漫,闪光的年华”为主题,在以动漫为主线,以青少年为主体,打造我市第一台展示青春才华、追逐青春梦想的动漫艺术盛宴。主要内容:教育部、省、市领导致辞并颁奖,获奖动漫作品展示,动漫教育基点校授牌等。由国家部委、省、市有关部门领导和嘉宾,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及在哈大专院校中小学师生代表参加。由市教育局承办,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文化教育创意研发中心、工大集团协办。

(三)“冰娃与雪娃”(暂定名)动漫连续剧开机仪式。7月15日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国际会议中心举行。4月至6月在全市中小学校广泛开展动漫剧故事征集活动,激发青少年创作灵感,塑造自己喜爱的动漫形象。对征集的作品进行评审整合、创作编辑。该动漫连续剧将以宣传悠久的历史文化和城市风光为主线,以青少年素质教育为主旋律,打造独具地域特色的城市名片和动漫品牌。由市委宣传部、中国传媒大学动画学院和动漫周办公室承办,动漫产业(平房)发展基地协办。

(四)第六届花车巡游及动漫狂欢夜。7月14日在中央大街举行以动漫花车及卡通人物表演形式打造城市动漫文化艺术的流动“风景线”。7月15日至18日在各区主要街路巡游表演,并在会展中心广场举行花车展示与“我最喜爱的花车”评比活动。由市体育局承办,道里、道外、南岗、香坊、平房、松北、呼兰、阿城区政府和哈经开区管委会、哈高新区管委会、市群力办、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广播电视台、哈报集团协办。

(五)中国(北京)国际大学生动画节获奖作品展映。7月14日至18日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展馆举行。搭建国内外优秀动画作品展示、评比、推介、交易的平台。由中国传媒大学动画学院、动漫产业(平房)发展基地承办,市动漫协会协办。

(六)首届“中国国际青少年动漫与新媒体创意大赛”。5月至7月在全国大、中、小学校范围内开展,动漫周期间进行获奖作品颁奖。旨在开启创意空间,发掘创作才艺,打造互动平台,培养动漫人才。由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文化教育创意研发中心承办,中国传媒大学动画与数字艺术学院、中央电教馆《中小学动漫课程实验研究》总课题组、澳大利亚教育基金会、动漫周办公室协办。

(七)第六届全国青少年COSPLAY(动漫舞台剧)邀请赛。7月14日至18日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展馆举行。全国各地COSPLAY代表队齐聚冰城,为广大漫迷献上精彩、时尚的动漫盛宴;动漫舞台剧将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参加,凭借动漫周舞台充分展示动漫创意和表演才华。由工大集团、市教育局承办。

(八)第三届冰娃杯(小白杨奖)百万青少年秀动漫大赛。4月至7月在全市中小学举行,动漫周期间进行获奖作品颁奖。以“全年秀动漫、快乐进校园”为主题,开展动漫舞台剧和动漫歌曲演唱、原创动漫作品、动漫科技小发明、小制作竞赛及动漫趣味运动会等校园系列活动,让广大青少年走进动漫、感受快乐、陶冶情操。同时,与中国传媒大学动画与数字艺术学院举办的“小白杨奖”形成互动,为备考艺术院校的高中生进入国内著名动漫院校提供新渠道。由市教育局承办,市动漫协会、广播电视台、新晚报协办。

(九)第六届中国()动漫博览会。7月14日至18日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展馆举行。以展示、、竞技、娱乐、互动五大环节为依托,构筑动漫产业形象展、高校动漫教育展、动漫作品创意展、动漫文化艺术展、动漫娱乐互动展5大平台,让广大市民及动漫爱好者在参展与互动中增长知识,感受乐趣,传递惊喜。由工大集团承办,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文化教育创意研发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中国传媒大学动画与数字艺术学院、澳大利亚教育基金会、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科技局、工信委、动漫协会、动漫产业(平房)发展基地协办。

(十)动漫经济与培训合作项目签约仪式。7月15日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举行。借助动漫舞台,推进动漫培训及经贸发展。由动漫产业(平房)发展基地承办。

(十一)中小学动漫人才未来发展大讲堂。7月15日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国际会议中心举行。邀请荣获最佳动漫教育机构奖的中国传媒大学、北京电影学院等全国知名动漫人才培养高校介绍院校特色,交流前瞻信息,进行现场解答。由中国传媒大学动画与数字艺术学院承办,中央电化教育馆、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动漫协会、工大集团协办。

(十二)中国国际青少年活动中心()揭牌及首批营员入营式。7月15日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国际会议中心举行。凭借地域文化特色和丰富的教育、人才资源,构建对俄及东欧青少年国际交流合作平台。仪式将邀请国家教育部、省、市领导及国内外嘉宾出席并揭牌。由工大集团承办,动漫周办公室、澳大利亚教育基金会、美国独立学院联合会协办。

(十三)第五届青少年电子竞技大赛。7月14日至17日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展馆举行。届时将举办DOTA、英雄联盟电子对抗赛,辅以PSP、PS3、TVGAME等周边游戏竞赛。由工大集团承办。

(十四)动漫图书展暨主流作者签售活动。7月14日至18日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展馆举行。通过招商形式,邀请全国各大图书商销售动漫图书,聘请知名动漫作者现场签字售书。由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承办,工大集团协办。

(十五)第八届青少年国际标准舞大赛。7月29至30日在东北林业大学体育馆举办。用抒情、浪漫的拉丁舞,充分展示青少年活力、快乐和智慧,促进国际友好交流。由省国际标准舞协会和市日化行业协会承办。

(十六)风光(湿地)一日游。7月16日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广场举行启动仪式。借助动漫舞台,展示湿地风光。组织参加动漫周活动的各界代表和来宾游览湿地风景区,宣传“迷人的之夏”。由市动漫行业协会承办,市旅游局协办。

(十七)青少年动漫“手拉手”夏令营。7月14日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展馆举行开营仪式。以“参与动漫,感受快乐”为主题,组织优秀青少年学生代表参加,通过动漫知识培训、动漫作品交流、动漫艺术表演、动漫图书捐赠仪式、动漫旅游观光等活动,进一步推进青少年动漫人才培养工作。由团市委承办、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文化教育创意研发中心、澳大利亚教育基金会协办。

(十八)动漫周国际大讲堂。10月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国际会议中心举办。与中国(北京)国际大学生动画节进行资源共享和互动,聘请国内外著名动漫专家、学者主讲,打造高端、前瞻、趣味、专业的龙江动漫讲坛,为我市动漫企业发展和动漫专业学生及动漫爱好者助力,由中国传媒大学动画与数字艺术学院、动漫周办公室承办。

(十九)首届青少年动漫帐篷节。7月14日至18日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广场举行。将搭建百顶帐篷,点燃堆堆篝火,奏响冰城动漫“小夜曲”。青少年动漫及户外活动爱好者、外省市COSPLAY团队成员参加,共同观看COSPLAY彩排、篝火晚会表演、参与拓展训练、体验露营户外活动。由工大集团承办。

(二十)第五届海峡两岸大学生动漫创意设计巡回展。7月14日至18日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展馆举行。由市科协承办。

此外,动漫周活动期间,各区教育部门应围绕动漫周主题,组织开展校园动漫系列活动。

五、重点工作

(一)领导邀请。国家部委、省、市领导出席动漫周活动由承办部门提报,经动漫周办公室汇总后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负责邀请。

(二)文稿起草。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讲话、致词由承办活动单位起草,市委政研室、市政府研究室和相关工作处审核。

(三)嘉宾接待。坚持“谁邀请、谁接待”的原则,市政府邀请的外宾接待工作由市外侨办负责,规格以上内宾接待工作由市接待办负责。

(四)宣传报道。协调中央、省主要新闻媒体和组织市属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工作由市外宣办负责;简报起草、工作由动漫周办公室负责;在市区内主要街路设置动漫周宣传广告工作,由市城乡建设委、城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哈电业局、中央大街管理处、松北区政府和太阳岛风景区管理局负责。

(五)安全保卫。各项活动场所安全保卫、消防、交通疏导工作,车辆证件制发和相关证件的备案、审核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

(六)学生组织。组织师生参加动漫周开幕式及各项相关活动,由市教育局负责。

(七)环境治理。国际会展体育中心等各活动区域、花车巡游沿途环境治理,机场路、长江路等迎宾路段和主要街路、车站的美化、亮化,出租车、公交车文明服务等工作,由市城管局、综合整治办、交通运输局、有关区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和辖区范围各负其责。

(八)其他保障。接待宾馆的饮水卫生安全,提供医疗救治、防疫等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为活动提供的定型包装食品、桶装、瓶装水的卫生质量监管工作,市场价格和秩序,由市食品药品监督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物价监管局、工商局负责;保电工作由哈电业局负责;动漫周费用核拨工作由市大型活动办、市财政局负责。

六、组织领导

成立第六届动漫周组委会,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和领导工作。

组委会下设执行委员会及办公室,负责重点活动和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动漫周是我市今年推出“迷人的之夏”文化旅游系列活动之一,是借助教育系统资源优势,培育高端动漫人才,推进动漫产业发展,提升城市品牌和影响力的大型动漫盛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组委会的统一部署,从大局出发,增强办好动漫周活动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光荣感。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宣传主管部门要根据动漫周活动特色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新闻媒体搞好动漫周的宣传报道。要在繁华地带设置宣传公益广告,烘托动漫周活动气氛。

工作方案范文第3篇

一、好的方面

1、各村比较重视。绝大多数村能够将征兵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在议事日程,能站在我乡完成征兵任务的政治高度,加强多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王店村、曹庄村、李寨村、周集村,党支部专题召开研究部署征兵工作,区分责任,明确时间,强势推进,抓的比较实、比较紧。

2、宣传声势浩大。各村通过开广播会、贴标语、拉横幅、发传单,使广大适龄青年积极报名参军,圆满完成了征兵任务。

二、存在问题

1、适龄青年择业观念发生了变化。广大适龄青年受经济利益的驱动,择业观念和价值观取向发生了很大变化。

2、人员流动性较大。由于广大适龄青年毕业后随父母到外地,家乡人很难掌握其具体情况。问题日益突出。

3、少数村对征兵工作的认识不高,国防意识不强,落实不好。

三、夏季征兵工作方案

1、各行政村、民兵营长要注重把宣传工作贯彻征兵准备全过程,利用广播、拉横幅、贴标语、发宣传资料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大张旗鼓的宣传《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以高学历青年参军优惠政策,浓厚的社会关心,支持征兵工作的范围。

2、要创新宣传方法。各村民兵营长采取发短信的形式,给每位青年及家长发送一条关于征兵工作的短信,切实扩大宣传工作的覆盖面。

工作方案范文第4篇

(一)加强病菌生物防制组织管理。

1、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病菌生物防制工作组织机构,健全防制工作网络,完善管理、检查、监督等各项规章制度,明确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确保工作资料准确、齐全、规范。

2、县双创办、县爱卫办要进一步完善病菌生物防制长效管理办法,建立防制工作定期督查制度,按照规定开展病菌生物防制执法检查,保证防制工作顺利开展。

3、财政部门要加大病菌生物防制投入力度,负责落实和解决防制工作经费,列支专项经费聘请专业消杀公司对县城区公共区域进行集中消杀。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自筹资金,用于辖区和本单位、本机关办公场所、院落、厕所、下水道和绿地进行消杀;居民个人自筹资金对居住区内外环境进行消杀。

4、县疾控中心要加强病菌生物防制技术指导,按照分级、分类指导的原则,配合爱卫办做好全年至少一次的病菌生物防制知识宣传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提高全民防制意识和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二)加大病菌生物孳生地治理。

1、城区各单位、社区以及周边各镇要严格按照病菌生物防制工作规范,认真组织开展孳生地现状调查,建立治理工作台帐,广泛发动干部职工和居民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清除“四害”孳生环境。特别要加强单位内部环境卫生治理,清除杂物,密闭垃圾容器,疏通沟渠管道,排除积水、淤泥和杂草,翻缸倒罐,堵洞抹缝,消除四害孳生环境,确保防制工作取得实效。

2、县疾控中心要结合区域实际,认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四害”孳生地摸底,分类摸清“四害”孳生地数量和现状,完善孳生地场所的基础性资料。

3、城关、蜀河、白柳、吕河等重点镇要结合爱国卫生月和重大节庆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公路沿线、背街小巷、居民社区、公共场所、废品收购、农贸市场、绿地公厕、下水管道以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彻底清除垃圾死角、边沟污水和露天粪坑,杜绝乱泼乱倒、乱堆乱放现象。

4、住建、工商、质监、药监、卫生、经贸、旅游、粮食等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下属单位及服务管理对象“三防”设施建设专项整治。采取分级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重点做好食品经营门店、单位食堂、超市商场、宾馆饭店、农贸市场、六小行业、城区公厕等行业和区域“三防”设施达标工作。同时要加大机关单位和公共区域“三防”设施投入力度,配置必要的防鼠、防尘、防蚊蝇设备,确保防制设施、设备符合规范要求。

5、县电视台、信息中心要加强对病菌生物防制工作宣传,积极引导市民群众树立良好的环境意识,定期开展孳生地治理宣传报道,树立典型示范。对孳生地治理不到位,“四害’’密度严重超标的区域和单位要及时向社会公示,予以曝光。

(三)进一步加强病菌生物密度监测。

1、县爱卫办要按照病菌生物防制规范和标准要求,定期组织单位开展区域“四害”密度监测,完善病菌生物防制监测资料。

2、疾控中心要按照病菌生物监测标准,做好区域“四害”密度监测工作,建立病菌生物密度监测报告制度,定期公示密度监测结果,为全县病菌生物防制提供技术支撑和依据。具体监测时间安排:鼠密度监测分别于2月、4月、9月和11月进行,全年共监测4次;蚊密度监测分别于6~9月每月监测1次,全年共监测4次;蝇密度监测分别于5~9月每月监测1次,全年共监测5次;蟑螂密度监测分别于2月、4月~10月、12月每月监测1次,全年共监测9次。

(四)全面开展消杀灭整治工作。

1、爱卫办要按照“群众性运动与专业队伍相结合”的办法和“谁管理、谁负责、谁受益、谁出资”的工作原则,继续加大病菌生物防制市场化运作模式推进力度,加强对消杀效果的跟踪检查,切实提高病菌生物防制服务质量和消杀灭覆盖率。

2、双创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职能,及时组织技术专家现场指导,对重点单位和场所实施重点督促。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原则,组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病菌生物集中消杀活动的督导检查,重点是城乡结合部、居民社区等公共区域,以及医疗机构、农贸市场、居民小区、车站码头、河道江边、公园绿地等重点部位和人员聚集场所的集中消杀工作。以确保县域“四害”密度得到有效控制。

3、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病菌生物防制工作投入,持续深入开展各项防制工作,按照“市场化”运作和“五统一”要求,认真组织自主消杀和集中消杀,建立健全消杀记录,完善过程资料,确保防制工作取得实效。具体消杀时间安排:

①灭鼠。分别于5月和10月份集中开展两次灭鼠活动月。彻底清除积存暴露垃圾,清除卫生死角,全面加强重点单位卫生管理,落实各项综合防制措施。采取设置专用毒饵盒投药灭鼠,清除鼠粪、鼠迹和鼠洞,确保区域内鼠密度持续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

②灭蟑。在5月和11月分别开展两次灭蟑活动,重点行业应开展经常性的灭蟑工作。采取堵洞抹缝,清除蟑螂卵鞘、蟑迹和生存环境,确保区域内有蟑螂房间不超过3%。

③灭蚊蝇。在5月至9月分别开展夏秋季灭蚊蝇活动,运用药物、生物等方法加大河塘、湖泊治理力度,对垃圾箱、垃圾处理场、绿化带、下水道口、城区公厕和单位内部厕所等蚊蝇孳生地开展经常性杀灭活动。确保区域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积水蚊幼虫阳性率不超过3%,特殊场所成蚊数不超过1只;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3%,加工制售直接入口食品场所无蝇目标。

4、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做好辖区居民安全使用消杀药械相关知识宣传培训,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二、职责分工

(一)各镇要结合辖区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创建活动,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健全病菌生物防制工作网络,制定病菌生物防制工作规划和计划,完善管理措施,有效开展各项防制活动。

2、组织辖区内各单位和村(社区)开展病菌生物孳生地治理工作,确保治理率达到95%以上。

3、积极争取农村改厕项目,落实年度改厕任务,认真组织辖区单位开展持续性消杀工作,加强城乡结合部、居民社区、院落等公共区域的科学防制,确保“四害”密度达标。

(二)县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大力开展各项防制工作。

1、环卫所负责城区垃圾收集站点和公厕的管理,实施生活垃圾袋装分类密闭收集和日产日清,对垃圾投放站点(箱)和垃圾处理厂、公共厕所进行重点治理和重点消杀。

2、住建部门负责公共场所和公厕改造,要组织对下水道、公园、绿地、拆迁及建筑工地以及下属单位和服务管理对象的消杀和督导工作,确保“四害”密度不超标。

3、卫生部门要结合行业卫生管理,抓好全县公共场所和各级医疗机构等单位病菌生物防制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负责区域内病菌生物现状调查、密度监测、培训指导和药物中毒应急抢救工作。

4、工商部门负责流通领域食品经营单位病菌生物防制工作,抓好各类农贸市场、瓜果批发市场和个体工商户病菌生物防制的安排与督促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违禁消杀药物的查处。

5、农业部门要认真做好本系统及下属单位病菌生物防制工作,对农田灭鼠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培训消杀骨干,抓好任务落实。同时要负责辖区内违禁药品的日常监管。

6、水利部门要对河道湖泊、排洪渠道等进行调查,了解和掌握“四害”孳生分布情况,对孳生场所进行综合治理和集中消杀。

7、旅游广电部门负责对文化市场、娱乐行业、网吧和各影剧院及对各宾馆饭店及旅游景区、景点的病菌生物防制工作进行安排与督促检查。

8、交通运输、公路部门负责对车站码头以及国道、省道公路沿线边沟和绿化带病菌生物防制工作进行安排与督促检查。

9、粮食部门要抓好各粮库、粮站、粮油加工场所的病菌生物防制工作,确保“四害”密度达标。

10、质监部门负责对各类生产加工企业的病菌生物防制工作进行安排与督促检查。

11、经贸部门负责对各废品收购站点、商场、超市、屠宰场、各中小企业和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病菌生物防制工作进行安排与督促检查。

12、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药品、餐饮经营行业病菌生物防制工作进行安排与督促检查。

13、宣传部门要组织各新闻媒体做好病菌生物防制知识宣传,负责防制工作的舆论引导、宣传发动和典型报道工作。

14、公安部门要认真做好本系统及所属单位病菌生物防制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负责配合相关单位开展违禁药械收缴和破坏防制设施行为的查处,维护市场秩序。

15、环保部门负责对违禁消杀药品进行销毁,对本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病菌生物防制工作进行安排与督促检查。

16、教育部门负责对全县各学校、幼儿园的病菌生物防制工作进行安排与督促检查,重点做好学生食堂、公寓、厕所和垃圾池等孳生场所的治理工作。

17、财政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区域)病菌生物防制经费的保障落实,对本单位病菌生物防制工作进行安排与督促检查。

(三)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本团体实际情况,开展以下工作:

1、认真做好病菌生物防制工作安排,进一步健全防制网络,加强领导,落实经费,积极与消杀服务机构衔接,签订消杀协议,委托专业公司实施各项防制工作,确保辖区密度达标。

2、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清理卫生死角,铲除“四害”孳生场所,坚持防制结合,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防制措施。

3、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做好管辖区域的密度监测、效果评价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我县创“国卫”已进入省级病菌生物鉴定和市级考核推荐关键时期,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病菌生物防制工作,要将其列入本单位年度爱国卫生运动的重点工作,做好具体安排,确保物资、设备、人员、经费落实到位。

工作方案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和全社会参与的免疫规划管理机制,充分动员和整合社会各方面的资源,围绕为适龄儿童提供安全、有效、免费、均等化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的总体目标,有效预防和控制免疫规划针对传染病,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工作目标

实施免疫规划能力建设、健康宣传、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流动人口管理、接种服务网络建设等5个免疫规划专项工程,争取在机构人员经费、宣传、信息化管理、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预防接种门诊建设等方面实现新突破。至年底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率以乡镇(街道办)为单位达到90%以上;建立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管理平台,实现预防接种单位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客户端实施率达到100%,为95%以上的新生儿建立电子档案;100%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预防接种单位管理规范》的要求;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0万以下。

三、组织领导

四、工作步骤

城市免疫规划管理攻坚工程分5个阶段实施。

五、工作任务和责任

(一)加强免疫规划能力建设

1.加强免疫规划机构建设

(1)工作内容

在城区疾控中心建立免疫规划科,按照1/10万的标准配备专业人员,基数不少于4人;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按1/万标准配置免疫规划工作人员,基数不少于2人。

(2)部门职责

牵头部门:市编委办。负责组织协调和落实城区免疫规划机构和人员编制。配合部门: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

市卫生局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全区免疫规划工作质量综合评估方案的通知》(桂卫疾控〔〕79号)人员配置要求,提出我市免疫规划工作人员配置方案报市编委办,市编委办负责审核报批,各有关配合部门共同协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机构人员编制。

(3)工作要求

各城区疾控中心要建立免疫规划科,业务人员按标准配置;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按标准配置。从事免疫规划业务工作的自治区级地段医院的免疫规划工作人员建议由自治区卫生厅协调落实。相关人员要于年12月底前到位。从事免疫规划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要获得相关执业资格。

2.建立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

(1)工作内容。

建立免疫规划工作信息管理平台

(2)部门职责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负责免疫规划信息化建设总体协调。配合部门: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政府采购办。

市卫生局负责制定南宁市免疫规划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提出经费预算商财政局,市政府采购办配合做好相关硬件、软件设备购置的招投标工作。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好配套资金。

(3)工作要求

免疫规划工作信息管理平台相关硬件、软件在于年6月完成采购,年9月底前完成调试,年12月底前正式投入使用。

3.免疫规划冷链系统建设

(1)工作内容

落实冷链经费;加强免疫规划冷链系统建设,保障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冷链运转。

(2)部门职责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配合部门:各城区政府、市卫生局、市政府采购办。

贯彻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区财政厅、卫生厅《关于落实计划免疫冷链经费的报告的通知》(桂政发〔1989〕119号)精神,相关经费按辖区人口每年人均0.1-0.15元,纳入年度各级财政预算,并保证及时拨付到位。

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开展免疫规划冷链设备情况调研,落实免疫规划业务单位购置冷链设备所需资金;由市政府采购办负责冷链设备的招投标工作;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购置冷链设备的资金。

(3)工作要求

冷链经费按按照财政预算及时拨付到位。年12月底前完成冷链设备调研工作,年3月底完成冷链设备的招投标工作,所有设备必须在年6月底投入使用。

4.免疫规划培训

(1)工作内容

加强对免疫规划工作人员的培训

(2)部门职责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免疫规划人员业务培训。配合部门: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市卫生局组织制定我市免疫规划工作人员培训计划,组织相关专家逐级对免疫规划工作人员进行免疫规划业务技术培训。

(3)工作要求

按照逐级分期培训原则,结合岗前培训和继续再教育等方式对疾控机构、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所从事免疫规划及相关工作的人员实行全员培训,每年至少进行2次免疫规划相关知识培训。

(二)免疫规划宣传

1.工作内容

大力开展免疫规划大众宣传

2.部门职责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负责牵头制定我市免疫规划宣传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协作,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具体落实。配合部门: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广电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

3.工作要求

(1)报纸、电台、电视台每2个月刊播1次免疫规划公益广告或新闻报道。

(2)印制免疫规划相关宣传材料、宣传挂图。

(3)辖区内100%的村卫生所设立固定免疫规划宣传栏,并有1条以上固定免疫规划宣传标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有5条以上固定免疫规划宣传标语,标语要在年6月底前制作完毕。

(4)在小学、托幼机构设立专人负责单位内的卫生保健工作,设立卫生知识宣传栏,定期更新内容。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督促落实。

(5)报纸、电视台、电台刊播所涉及的免疫规划宣传材料由市卫生局负责提供。

(三)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

1.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

(1)工作内容

预防接种门诊“四室”建设

(2)部门职责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负责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四室”建设组织实施。配合部门: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市卫生局负责制定我市免疫规划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方案,组织编制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各室上墙资料(制度、图表、公示等)、规范门诊及示范门诊牌匾统一标识等。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做好业务用房设置、布局,设备配备、工作流程,保障预防接种工作安全。

(3)工作要求

各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按要求落实预防接种门诊“四室”建设用房,配备足够人员。要求接种门诊设置、布局合理,工作流程清楚,建立有接种门诊各项管理制度、告知制度,并上墙公示。上述工作要求在年10月底完成,市卫生局在12月份组织评审验收。

2.规范免疫规划工作资料管理

(1)工作内容

规范免疫规划工作资料管理。

(2)部门职责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配合部门: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市卫生局负责制定免疫规划工作资料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督促辖区相关部门做好免疫规划工作资料收集整理相关工作。

(3)工作要求

各城区疾控中心、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按要求做好免疫规划工作资料收集整理。要求免疫规划办公室至少有2个以上资料柜用于存放相关资料。相关资料柜、文件柜要在年12月底购置完毕。

需收集资料内容及保存期限参照自治区卫生厅要求,由基础资料、冷链设备和生物制品、新生儿及接种情况登记簿3个部分组成,各自成册。基础资料包括预防接种程序、辖区内免疫规划相关本底资料、文件和例会登记、查验预防接种证以及预防接种统计表;冷链设备和生物制品包括冷链温度记录、生物制品及注射器领发记录;新生儿及接种情况登记簿包括新生儿出生登记表和儿童预防接种登记簿等。

(四)加强流动人口儿童免疫规划管理

1.工作内容。

通过多部门协作,加强流动人口儿童免疫规划管理,确保居住在3个月以上的流动儿童能够及时建卡、建证、按照免疫程序接受预防接种;建立流动儿童主动搜索、定期查漏补种和追踪流动儿童接种状况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流动儿童全程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

2.部门职责。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负责流动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组织实施;配合部门: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工商局、教育局、人口计生委、房产局、建委、人力和社会保障、市流动人口办,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3.工作要求

市卫生局要将流动儿童纳入本地免疫规划常规管理,负责流动儿童免疫规划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做好牵头联络工作,根据市政府要求定期召集相关部门召开免疫规划协调会议;疾控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区域内流动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不断完善和改进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管理;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定期到当地公安机关、流动人口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村(居)委会收集流动人口儿童资料,督促未接种人员及时进行免疫接种。

公安机关在为流动人口办理落户、登记、流动人口居住证等手续时,应督促未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的监护人,及时到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补办预防接种证。向疾控机构和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提供所需的流动人口儿童有关信息。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为流动人口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应督促未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的监护人,及时到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补办预防接种证。同时,应和市场开办者一起协助辖区疾控机构和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动员入场经营者的适龄流动人口儿童及时接受预防接种。

教育部门要严格执行儿童入托、入园、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将查验接种证制度纳入学校传染病防治重要内容。在办理流动人口儿童入托、入园、入学手续时,学校、托幼机构应查验其预防接种证,发现未办理预防接种证或未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及时向辖区疾控机构或儿童居住地的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报告,并督促其监护人及时携带儿童到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补办预防接种证和补种疫苗。

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在对流动人口实施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时,应查验其家庭内儿童的预防接种证,督促未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的监护人及时携带儿童到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补办预防接种证和补种疫苗。

房产管理部门在流动人口租用房屋申请登记备案时,应督促未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的监护人,及时携带儿童到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补办预防接种证。各类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要积极配合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做好流动人口儿童免疫规划管理工作。

建设管理部门应要求建设施工单位加强对单位内流动人口的管理,督促单位内未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的监护人,及时携带儿童到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补办预防接种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为流动人口提供职业指导、就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服务时,应进行流动人口儿童免疫规划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

市流动人口办要及时向辖区疾控机构和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通报对流动人口儿童的迁入、迁出情况,并做好记录,随时掌握其变动情况。

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督促辖区内的街道办(乡镇政府)通过社区、居委会(村)及时收集并向当地疾控机构和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提供所需的流动人口儿童有关资料、信息。切实发挥公共卫生协管员和社区(村)公共卫生联络员作用,加强对流动儿童管理,督促其监护人前往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办证或补种疫苗,使流动儿童享受常住儿童同样的免疫服务。

(五)完善预防接种服务网络

1.工作内容

建立健全预防接种服务网络建设,逐步将免疫规划工作从城市地段医院转移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部门职责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配合部门: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市卫生局负责完善预防保健区域,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整合医疗资源,重新调整城区预防保健区域,将城市地段医院免疫规划工作转移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工作要求

在市区开展预防接种的地段医院中选择1-2个作为试点,试点工作在年8月底前正式启动,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后逐步实施。

六、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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