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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管理范文精选

前言:在撰写工作时间管理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工作时间管理

工作时间管理范文第1篇

城市建设管理相关部门、单位应当建立信息告知制度,共享信息资源,互通工作情况,强化协作配合。

1.市执法局审批设置大型户外立柱广告后要及时告知市规划局。

2.市、区执法局在巡查中发现私自建房、违规建房的,要及时告知市规划局。

3.市规划局在单位建设项目放线后,个人建房项目、建筑物立面装修、建筑物改造工程审批后,要及时告知市、区执法局。

4.市国土局在集体土地收购储备及储备土地挂牌出让确定建设主体后,要及时告知市执法局。市、区执法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未经审批占用耕地开发建设的、或向储备土地倾倒垃圾、毁坏围墙、进行违法建设的,要及时告知市国土局。

5.市发改委在城市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后,要及时告知市规划局、市住建局。

6.市工信委、市招商局在城市工业项目立项审批,招商引资项目签署协议后,要及时告知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

7.市、区住建局对挖掘城市道路、迁移拆除城市公用设施的工程项目,在项目审批后要告知市、区执法局;对办理的建筑施工许可、临时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许可,在审批后要及时告知市、区执法局。

8.市、区执法局在巡查中发现毁坏、丢失的市政、园林设施、绿化苗木等问题,要及时告知市政、园林部门,由市政、园林部门及时修复或补植。

9.市政、市区园林部门在市政设施维修施工、园林绿化栽植、修剪、维护时,要提前告知市、区执法局施工地点、施工范围和工期。

10.市政管理部门在日常巡查监管中发现擅自占用、挖掘、毁坏、偷盗市政公用设施的,园林部门在日常管护中发现擅自砍伐、损坏绿化苗木和园林设施的,要立即告知市、区执法局、公安局、规划局予以查处。

11.市、区水务部门在每次治理河道环境时,要提前告知市、区执法局。

12.市规划、住建部门在审批电力、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等部门架(埋)设线路施工项目后,要及时告知市、区执法局。

13.市、区执法局在巡查中发现违反“门前五包”责任制的门店,要及时告知市、区工商局,由市、区工商局督促落实;市、区工商局在巡查中发现违反“门前五包”责任制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商场等,要及时告知市、区执法局,由市、区执法局督促落实。

14.各管理单位对巡查中发现的卫生清扫不彻底、垃圾堆积、污水溢流等问题和乱倒垃圾、乱泼污水等行为,要在第一时间告知区执法局,由区执法局督促整改或进行查处。

二、联合执法协调机制

1.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对未经审批挖掘占用或毁坏城市道路、桥梁、城市公共设施和园林绿化设施等需要多个部门联合办理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城管执法、公安、工商、住建等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活动。联合执法活动的牵头部门为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处罚实施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前,牵头部门要向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报告,并制定详细的工作预案,主动与配合部门衔接。配合部门要主动参与,按照执法工作预案,全力以赴做好配合。

2.建立执法反馈机制。联合执法活动结束后,牵头部门要对执法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政府,并反馈相关部门。

3.建立执法保障机制。公安部门要依法保障联合执法活动的顺利开展,对威胁联合执法人员或暴力抗法的,要及时出警处置,对触犯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依规查处。

三、管理行为沟通机制

1.建立行政审批沟通机制。各行政主管部门在作出对市容环境和市民生活有较大影响的行政审批时,应根据审批内容,主动征询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批后要及时告知相关部门,以便于事前监督和批后监管。市执法局审批大型立柱广告的设置,要在审批前征询市规划局的意见。市、区工商局审批修车、洗车、理发、废品回收、石材加工、饮食、娱乐等营业证照时,要事先征询城管执法部门的意见。对符合市容和环境卫生要求的方予审批,审批后要及时告知市、区执法局。食品药品监督、环保、卫生、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把前置审批关,对经营场地、设施条件、环境影响等,要实地勘查评估,不符合条件的,不能予以审批。

2.建立日常管理沟通机制。各部门要建立信息备案制度,对相关部门告知的信息认真登记,对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的管理事项,要强化监督管理。对本部门监管事项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整改解决。对其他部门承担的监管事项,发现问题要及时告知,相关部门要立即进行处理。各部门接到举报、投诉时,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要立即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要负责通知责任部门,责任部门要立即处理。

3.建立行政处罚沟通机制。市、区城管执法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对需要缴纳赔(补)偿费、恢复原貌的,要主动征询相关部门的意见。按照先赔偿、后处罚的原则,由各相关部门督促落实赔偿、补偿、恢复原貌等工作。

四、重大问题会商机制

城市管理领域需多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重大突发事件、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部门管理职责划分和界定等重大问题,要采取联席会议、现场会商等形式进行,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联席会议或现场会商由市上分管领导或市城管办召集。联席会议或现场会商议定的事项可形成“会议纪要”印发相关部门、单位执行。

工作时间管理范文第2篇

关键词:建筑安全;安全施工策略;建筑施工

0引言

考虑到一个建筑工程其覆盖的范围比较广以及施工持续的时间比较长等,各个工序如果要按部就班地进行,就必须加强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大力度关注建筑安全问题,在推动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和社会进步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建筑安全管理策略的应用意义

人们常说:“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是要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的内容主要有:一增强安全管理工作的力度。绝大多数大型企业针对现场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及进一步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及安全生产实施方案,例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以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处罚细则》;二是在保障安全的基础上,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只有施工环境安全了,才能创新施工的技术,提高施工的工艺水平,施工人员良好的精神状态也有助于,进而发挥出其正常的工作能力;三是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有效途径之一还有采取完善的安全管理措施。所以必须重视并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优化安全管理水平,让其真正发挥出具有的防护作用。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没有落实到位,将会造成项目管理混乱,加大项目安全风险,生产安全事故成必然趋势,人员伤亡事件的发生率就会增高,甚至因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伤亡事故,承担法律责任。民事赔偿方面,工地发生了安全事故造成了人员、财产损失,由企业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方面,企业没有尽到相关的安保义务,不论是否造成了人员的伤亡、财产的损失,均可能会受到由相关行政机关作出的责令停工、停产以及罚款等行政处罚。

2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原则

首先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各自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责任,充分认识到施工安全对企业、项目、个人的重要性,真正把安全管理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安全生产制度到位,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一些大型企业为营造全员管安全的良好氛围,促进项目安全生产,杜绝事故隐患,对公司所属在建项目管理人员开通218管理系统,项目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发现安全隐患,可直接通过218系统手机APP安全检查板块,上传隐患情况并交给楼栋施工负责人落实整改,安全员进行复检。其次,施工企业必须要防患于未然。安全无小事,无论是建筑安全还是施工安全,都不能忽视,要有针对性和预见性的制定有效防护措施。“无危则安,无缺则全”,安全意味着没有危险且尽善尽美,建筑行业是一个高危行业,安全事故也是一直居高不下,时有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其根本原因就是施工单位对安全措施经费的投入不够。在施工过程中,要重点防护的是在交叉施工、高处作业、施工用电等空间部位,对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等多发性事故,通过不定期、专项的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整改,有效地把安全生产事故消灭在萌芽阶段。同时,在施工期间,要保证施工现场周围环境的整洁,做好现场材料的堆放和工作,划分出单独的机械设备停放场地,减少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现场工人要加强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夏季防暑降温,冬季防寒保暖,雨雪过后采取防冻防滑等措施。

3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在建筑行业安全管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①人员安全意识的薄弱以及安全人员配备不到位的问题。目前的建筑行业中,施工建筑队伍普遍存在着安全意识比较薄弱的问题,部分施工单位甚至一味地只重视施工工程的进度以及经济效益,对于安全管理的问题不能足够的重视。还有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也已是一种常态,有的项目部安全员长期挂名不在岗,有的是由其他岗位的人员兼职等。这种忽视、这种混乱状态下发生施工安全事故是必然的,在出现的安全隐患时,施工人员不能做到及时的控制以及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是否到位,从而导致了很多安全事故的发生。所以,安全意识的缺乏,会给施工单位造成不可预估的损失。②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的缺失,组织设计方案以及安全教育过于走形式、抄模板。不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会使企业安全管理方案的实施不到位,不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以及安全教育,不到位的安全措施,检查落实走形式,不按标准建档以及造假施工安全资料等等。

4加强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的措施

①提高施工队伍的安全意识。安全管理工作搞不好,往往由于对安全的认识不到位,只有员工自己将安全放在第一位,让其明白第一安全负责人应该是自己,才能在施工过程中下意识地保护自己,从“要我安全”转换为“我要安全”。目前普遍的方式为通过进场前对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并留有纸质材料,但是建筑行业现场人员流动性大且安全意识淡薄,为了有效解决安全教育不到位的问题,我们可以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增强职工的政治和社会责任感,针对现场流动性大的班组,要定期组织一定的安全教育培训,通过播放多媒体图片、视频短片以及一些触目惊心的案例事故,触动其内心深处,从而达到教育的目的。只有真正的解决思想上问题,时刻树立安全第一,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观念,这才是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的最有效的途径。②注重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重视安全管理工作要运用安全技术措施,是指运用工程技术手段消除物的不安全因素,从而实现生产工艺和机械设备等生产条件本质安全的措施。项目安全策划、施工方案先行,如施工基坑、外架、模板、起重设备等要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常用的安全技术措施有:按规定使用安全“四宝”(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漏电保护器);塔吊等起重机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训练,必须熟知机械的保养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期间,必须定期检修和保养,以防锈蚀;任何人员上塔帽、吊臂、平稳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维修时,必须佩戴安全带等等。严禁赤脚和穿高跟鞋以及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严禁穿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以及做好防火防爆等等这些措施,坚持预防为主,确保防范措施到位。③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建立完善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做好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前提和必需的条件。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安全生产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它建立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控制风险,将危害降低到最小。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例如:建筑企业办公大楼每个办公室内都应悬挂有各个部门的生产职责,对相关人员的职责进行具体的说明。同时,每个月进行考核,将施工人员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表现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达到使他们自觉、严格地遵守国家安全法规以及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的主观能动性,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5结语

工作时间管理范文第3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工作、生活环境,促进城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内,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区负责、专业人员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积极推行环境卫生用工制度的改革,并采取措施,逐步提高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六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公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尊重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阻挠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履行职务。

第七条国家鼓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水平。

第八条对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二章城市市容管理

第九条城市中的建筑物和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对外开放城市、风景旅游城市和有条件的其他城市,可以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制定严于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建制镇可以参照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执行。

第十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物的整洁、美观。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不得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搭建或者封闭阳台必须符合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在城市中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型美观,并定期维修、油饰或者拆除。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二条城市中的市政公用设施,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维护和保持设施完好、整洁。

第十三条主要街道两侧的建筑物前,应当根据需要与可能,选用透景、半透景的围墙、栅栏或者绿篱、花坛(池)、草坪等作为分界。临街树木、绿篱、花坛(池)、草坪等,应当保持整洁、美观。栽培、整修或者其他作业留下的渣土、枝叶等,管理单位、个人或者作业者应当及时清除。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五条在市区运行的交通运输工具,应当保持外型完好、整洁,货运车辆运输的液体、散装货物,应当密封、包扎、覆盖,避免泄漏、遗撒。

第十六条城市的工程施工现场的材料、机具应当堆放整齐,渣土应当及时清运;临街工地应当设置护栏或者围布遮挡;停工场地应当及时整理并作必要的覆盖;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第十七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第十八条城市中的环境卫生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环境卫生标准。

第十九条城市人民政府在进行城市新区开发或者旧区改造时,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生活废弃物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等环境卫生设施,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建设工程概算。

第二十条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居住人口密度和流动人口数量以及公共场所等特定地区的需要,制定公共厕所建设规划,并按照规定的标准,建设、改造或者支持有关单位建设、改造公共厕所。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配备专业人员或者委托有关单位和个人负责公共厕所的保洁和管理;有关单位和个人也可以承包公共厕所的保洁和管理。公共厕所的管理者可以适当收费,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对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公共厕所,城市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改造。公共厕所的粪便应当排入贮(化)粪池或者城市污水系统。

第二十一条多层和高层建筑应当设置封闭式垃圾通道或者垃圾贮存设施,并修建清运车辆通道。城市街道两侧、居住区或者人流密集地区,应当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果皮箱等设施。

第二十二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因建设需要必须拆除的,建设单位必须事先提出拆迁方案,报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三条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的主要街道、广场和公共水域的环境卫生,由环境卫生专业单位负责。居住区、街巷等地方,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专人清扫保洁。

第二十四条飞机场、火车站、公共汽车始末站、港口、影剧院、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体育馆(场)和公园等公共场所,由本单位负责清扫保洁。

第二十五条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划分的卫生责任区负责清扫保洁。

第二十六条城市集贸市场,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人清扫保洁。各种摊点,由从业者负责清扫保洁。

第二十七条城市港口客货码头作业范围内的水面,由港口客货码头经营单位责成作业者清理保洁。在市区水域行驶或者停泊的各类船舶上的垃圾、粪便,由船上负责人依照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生活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实施监督管理。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对垃圾、粪便应当及时清运,并逐步做到垃圾、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对城市生活废弃物应当逐步做到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

第二十九条环境卫生管理应当逐步实行社会化服务。有条件的城市,可以成立环境卫生服务公司。

凡委托环境卫生专业单位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废弃物的,应当交纳服务费。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发展城市煤气、天然气、液化气,改变燃料结构;鼓励和支持有关部门组织净菜进城和回收利用废旧物资,减少城市垃圾。

第三十一条医院、疗养院、屠宰场、生物制品厂产生的废弃物,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二条公民应当爱护公共卫生环境,不随地吐痰、便溺,不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

第三十三条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的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须经其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四章罚则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

(二)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

(三)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的;

(四)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

(五)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

(六)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

(七)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

第三十五条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处以罚款。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罚款:

(一)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

(二)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

第三十七条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强制拆除,并可处以罚款。

第三十八条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恢复原状外,可以并处罚款;盗窃、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侮辱、殴打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或者阻挠其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作时间管理范文第4篇

为适应构建西安()国际化大都市的发展需要,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强化政府和部门的市场监管职责,着力完善市场监管体制和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和重点集中整治,尽快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监管体系和健康规范的市场秩序。

(二)工作目标: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进一步理顺监管体制,完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标准体系、监测体系、责任体系、应急体系、诚信体系建设;全面加强日常监管,深入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专项整治,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增强行业约束和企业自律,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市场秩序得到根本好转。

二、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三)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抓好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的监管,以超市、商场、宾馆饭店、城乡结合部、车站等场所为重点,强化专项检查。加强食品市场、餐饮行业各个环节的管理,加大对食品种植养殖质量安全、食品加工流通环节、餐饮消费环节以及乳制品和食品添加剂的监管,把群众反映强烈,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的日常生活用品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食品违法案件。依法开展食品质量检测。突出对重点商品、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定向检测、专项检测和跟踪检测,及时消费警示,指导群众安全消费。

(四)进一步整顿药品市场秩序。积极实施药品“三统一”试点工作。加强对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监管,监督检查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MP、GSP)执行情况。加强乡药品市场监管,加快推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和监管网络建设,保障农村药品安全。以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促使药械市场秩序好转。

(五)精心实施“放心肉”工程。建立肉品质量信息可追溯制度,支持大型肉类加工企业延伸产业链、推动中小型屠宰企业升级改造,建设一批屠宰设施达标、检验体系完整、冷链系统配套、无害化处理设施规范、具有一定市场覆盖能力的区域性重点屠宰企业。

(六)严厉打击传销违法活动。进一步完善防范、控制、打击“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传销领导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的打击力度,强化对诱骗少数民族群众、学生、农民等参与传销的查处工作。严厉打击以“资本运作”等名义以及利用互联网从事的传销活动。加强对直销企业的监管,坚决取缔未经批准开展的直销活动以及打着直销旗号开展的传销活动。

(七)加强农资和农村市场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农资市场准入制度,规范农资经营主体行为。以种子、化肥、农药、地膜及农机具配件等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抓好上市畜禽产品及其它农产品检疫监测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作用,大力推行农资连锁经营、农资直销等,开展多种形式的为农服务活动。切实维护“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建材下乡”等市场秩序,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经营行为,保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八)强化文化产业市场监管。要认真开展“扫黄打非”工作,把清查非法出版物作为重点,强化市场监管。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非法出版物,要全部收缴并追根溯源;进一步加强对印刷、复制企业的监管,特别要加强对地下非法印刷窝点的打击。加强对网吧的监管,严厉打击黑网吧,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九)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加强对旅游景区景点和旅游商品市场的检查和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旅游经营活动,认真受理游客申诉举报,及时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督促景区管理部门在旅游景区景点和游客集中购物,集散等场所设置公示牌,向消费者有关旅游服务、旅游购物、旅游经营单位信用等方面的提示和警示信息,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十)认真开展粮油市场检查。要加强市场和价格监测,全面掌握粮油生产、销售、库存、价格、调进等情况,加强信息分析和预警,合理引导市场预期。把好粮食收购主体资格准入关,严格资格审核,取缔无证照经营。开展粮油市场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粮油生产企业、销售企业(经营户)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粮油市场健康稳定秩序。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场监管工作机制

(十一)明确市场监管责任归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级政府对辖区市场监管工作负总责,要定期分析评估本地市场监管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市场监管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着力整合市场监管资源,加大支持力度,为监管部门正确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扎实做好市场监管应急处理、案件查处和信息工作。各监管部门按照谁许可、谁监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监管责任。

(十二)强化行业约束和企业自律。强化企业为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快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企业依法经营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全面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质量信誉和竞争力。各行业协会要发挥对本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作用,通过自律公约和承诺书等方式,引导和约束企业诚信经营。

(十三)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健全公众举报投诉制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完善举报投诉的受理、办理、反馈和督查工作机制,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加强“一会两站”标准化、制度化建设,使之成为社区和广大农村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监督作用。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广泛宣传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教育广大经营者自觉守法经营,公平竞争。大力宣传商品质量安全和消费知识,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增强识假辨假能力,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积极宣传市场监管的重大举措和成果,披露事实真相,驳斥不实传言,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十四)完善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市政府将把食品安全等市场监管的重要内容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考核目标,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建立市场监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层层分解目标责任。建立考核激励约束机制,把考核结果与干部奖惩升迁结合起来。严格市场监管问责制,对于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触犯刑法造成重大危害和影响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

(十五)加强市场监管工作的综合协调。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更新观念,转变职能,把市场监管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重要议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切实加强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综合协调,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综合协调机构作用,建立健全市场监管组织协调机制。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要及时研究分析市场监管中存在问题,向政府提出解决意见,组织、督导落实政府各项决策部署。

(十六)强化部门监管职责。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各监管部门工作职责、任务分工,特别是对当前市场监管存在的空白点和盲区,尽快研究确定监管职责部门和任务要求。各监管部门要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切实把加强市场监管作为首要职责和第一任务,要坚持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和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下移监管工作重心,强化源头治理,狠抓薄弱环节,提高监管效能和效果。

工作时间管理范文第5篇

2014年是我区建设“都市产业创新区、文化休闲特色区、品质人居引领区”,加快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区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在上海世博会期间展示优美的城市形象,为社会经济各项事业提供有力的环境保障,增强我区竞争优势,制定2014年区城市管理工作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迎接上海世博会为契机,以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理顺街道城市管理机制为载体,以城管系统队伍建设为基础,以推进市容环境精细化、长效化管理为重点,以加大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和道路包装出新为抓手,从着力解决影响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质量、影响我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城市管理深层次问题入手,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维、提升理念,坚持高标准、精细化管理,注重制度创新、机制创新,为我区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二、总体目标

2014年我区城市管理的总体目标是:按照“城市管理力度大于去年、城市管理水平高于去年、城市管理成效优于去年”的总体目标,通过开展迎世博市容环境整治、夯实街道城市管理基础、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强化城管队伍建设等手段,使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解决、市容环境面貌显著改观,城管队伍社会形象明显提升,实现城市管理跨越式发展,开创我区城市管理工作新局面。

三、工作措施

1、以城管创优为载体,优化城市管理机制体制

按照市“太湖杯”城市管理创优达标考评工作标准,进一步强化区城管委的综合协调能力、进一步强化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重心向街道下移后的机制体制,抓好城市管理各项基础工作的落实。强化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区城管委切实发挥和强化区级城市管理平面的领导,研究解决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矛盾,加强区城市管理方面重大工作的协调与牵头落实;落实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多个部门综合管理的长效措施,对涉及各条线和各块面的问题联合办公,做到优势互补,通过多个部门的强化合作,共同提高我区城市管理工作水平,使全区城市管理工作全方位覆盖。加强检查考核和奖惩力度。把城市管理创优工作列入对街道和有关部门的考核内容,提高城市管理的考核分值比例。各街道对社区(村)综合考核中城市管理分值比例不低于20%。定期组织区级层面城市管理工作考核,每季度组织一次“太湖杯”城管创优街道考评暗查。对在全市年终“太湖杯”城管创优考评中达到优胜等次的街道进行奖励,对未达标的街道通报批评,并取消该街道城管口子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夯实街道城市管理基础。整合街道市容、环卫、市政、绿化等管理资源,完善街道“大城管”体制;每个街道在区城管局下派人员的基础上,再组建一支不少于15人的街道城市管理队伍(不含街道城管办人员),各类专业管理队伍人员到位;加强社区城管工作站力量,每个社区挂牌成立不少于2名以上的专职管理人员,把城管服务内容纳入社区服务窗口;按市要求进一步扩大城市管理工作责任岗数量,确保城管责任岗周边市容环境良好;抓好各级通报问题的整改,确保整改率和回复率均达100%。在全市2014年“太湖杯”城管创优工作中,确保100%的街道被评为达标街道,80%以上的街道被评为先进街道,50%以上的街道被评为优胜街道。

2、以为契机,抓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

按照市、区“迎世博、兴旅游、讲文明、树形象、增魅力、促和谐、树形象”为主题,通过各部门、各街道(社区)、横向联动,纵向发动,从影响市容环境面貌的热点、难点、节点问题入手,按照先简后难、先主后次、先点后面的原则,开展“八大整治”,确保以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对接上海世博会。全力开展沪宁城际铁路沿线环境整治。根据总体规划,统一设计沪宁城际铁路(段)沿线规划方案,排查出沪宁城际铁路沿线需拆除的违章广告、亭棚、违法建设、暴露垃圾、绿化缺损、建筑物外墙污损破旧等问题,对责任单位和违章业主下发整改通知书。3月上旬将铁路沿线所有显见性违章全部整治到位。3月底前,在拆除各类违章的基础上,按照统一规划设计,通过清洗、粉饰等各类美化措施,统一铁路沿线建筑物外立面色调,同时通过补植绿化、修复损坏道板路面等措施,对铁路沿线进行全面包装出新,确保在全市率先完成沪宁城际铁路环境整治目标。不断深化“路长制”管理。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秩序整治和“路长制”管理工作意见》精神,深化主要道路“路长制”管理,坚持“调整完善、巩固提高、落实长效、创新创优”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整治力度,通过加强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全面提升我区道路容貌形象。对全区25段纳入“路长制”管理的道路和重点地段市容秩序进行全面整治,开展“优质管理道路”评比,落实一类、二类道路“精细化管理”。突出中南路、清扬路等主要路段和芦庄路、槐古支路以及曹张新村等重点、难点、热点地段的整治,每周组织2次以上的集中执法整治,平时各街道组织城管中队对辖区重、难点工作进行分片整治。同时,通过“五定”守点、“错时执法”、落实“城管责任岗”、与沿街单位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状》等各种措施,确保主要道路和重点地段全天候消除无证摊担、店外设摊等各类显见性违章行为。精心组织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整治。组织城管、工商、公安、交警、卫生、街道和市场,对辖区内7个农贸市场开展专项整治,采取调查摸底、集中整治、长效管理三项措施,对市场周边无证占道摊担、市场内摊位出摊、停车秩序、乱搭建、乱涂写、乱牵挂、乱张贴、破旧门头等进行全方位整治,落实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重点强化朝阳批发市场、曹张新村农贸市场、中桥市场、芦庄市场和学校周边地段等以往群众投诉较为集中的地段整治,把整治成果延伸到各疏导点,与市场经营者签订管理责任状,强化各部门的行业主管责任,使全区农贸市场周边环境面貌彻底改观。全面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对全区广告门头、大型广告、工地围墙等开展全面专项检查,对主要道路两侧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广告门头、宣传标牌、撑牌、横幅、空飘和破旧遮阳棚、破旧门头等进行全面拆除。对工地围墙广告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其规范设置,达到各类工地围墙无除自身企业形象宣传外的其他商业广告,公益广告比例达到20%以上,各类广告不影响市容。加强“三乱”保洁清理工作,强化中标路段“三乱”清理的督促和监管;对未纳入市场化运作的次干道和新村里弄,由各街道和社区加强“三乱”的日常保洁和清理工作。切实抓好渣土工程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对建筑工地渣土运输车辆进行全面整治,重点查处工程运输车辆“抛洒滴漏”污染路面、轮胎带泥上路、不按批准的运输渣土路线行驶、无渣土运输许可证等各类违章行为,定期对辖区在建工地进行检查,督促辖区在建工地出入口道路实现硬化和围栏作业,提升工地周边环境卫生质量。强势推进违法建设专项整治。以拆违撬动拆迁,以拆迁带动拆违,巩固城市建设成果。城管局、市城管执法支队大队、街道等部门通过横向联合、纵向联动、整体发动,把拆违工作推向纵深,全面完成市下达的违法建设拆除任务。全面拆除2014年开工建设的市重点道路建设工程红线范围内,古运河片区内及市、区重点开发地块内、主要道路两侧、单位违法建设,达到“拆除一个,震摄一批,教育一片,带动一方”的效果。各街道和社区建立起违法建设防控体系,强化拆违防控网络建设,做到人员、网络、防控三到位,确保今年新增违法建设为零,历史违法建设逐步清除。为我区拆迁建设提供保障。切实推进公共秩序专项整治。对全区道板乱停车和非机动车停车秩序加大查处和管理力度,按照市停车泊位管理工作要求,落实人员加强对划线的停车泊位管理,对未划线的机动车道板停车特别是占用盲道的停车加大查处力度。结合轨道交通建设,适时调整和增减停车泊位,确保规范、有序、便民。突出城市容貌包装出新。发动社会力量,对主要干道两侧建筑物外立面统一清洗和粉刷,对有产权单位或物业公司的,由产权单位或物业公司负责;没有产权单位的建筑物,由“路长单位”协调落实资金,对玻璃或墙砖材质的外墙进行清洗,对涂料外墙进行重新粉刷。做到所有道路两侧建筑物每两至三年清洗或粉刷一次。今年重点对街、永乐路和沪宁城际铁路沿线进行立面改造和全面包装出新,确保五月一日古运河景区以优良的市容秩序和形象对接世博会。规范精细化道路门头广告管理。以永乐路和红星路阳光城市花园店铺为试点,统一所有商铺店招的尺寸,外观、样式,并统一设计户外广告门头店招的颜色、内容,对户外店招的灯光亮化进行统一规范。在永乐路广告示范街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到其他路段,做到全区所有店招整齐优美,规范划一,彰显特色。继续抓好精品示范河、路、市场、社区等项目建设,在建成的示范项目中优化管理措施,培育管理亮点,总结推广经验,扩大示范效应,展现管理成果。

3、以抓好环卫、市政、绿化工作为重点,全面落实城市管理责任

环卫工作质量全面提升。抓好环卫作业质量,区管河道、主次干道和公厕的环卫保洁质量一类率达到98%以上;大力开展爱国卫生市容环境大扫除活动,发动各街道、各社区全面清理暴露垃圾、卫生死角,并加强对道路路面、护栏等设施的清洗养护。强化环卫硬件建设,全区生活垃圾机械化收集率达到100%,日处理垃圾500吨的大型生活垃圾中转站启用;更新、改造一批环卫设施。更换一批破旧的废物箱,确保主要道路、窗口地区、古运河景区废物箱齐全,设施完好。世博会期间、节假日期间增加环卫保洁力量,切实落实环卫突击保障任务,营造优美环境,落实环卫工作长效管理。完善环卫作业质量考核机制,提高环卫作业质量水平;健全环卫设施长效管理机制;建立背街小巷环卫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市政养护责任全面落实。加强对全区区管道路、区管桥梁的巡视检查和养护力度,加强监管和考核;加强道路占用和挖掘的审批和后续管理;每月召开一次市政养护工作例会,对全区桥梁每半年组织一次安全普查,制定和落实大中修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对区管道路雨水管道进行全面排查和疏通,各街道和片区办按照区政府《关于明确城市管理职责的意见》精神,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市政养护工作,确保全区道路桥梁和市政设施完好。绿化建设工作稳步发展。完成市下达的新增绿地35万平方米(其中公共绿地5万平方米),新增绿化覆盖率不低于1.25%,全民义务植树5万株,建设2个2000平方米以上小游园的目标任务,重点做好等重点地段草花和盆花布置工作,创建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居住区各2个。各街道按照区政府《关于明确城市管理职责的意见》精神,抓好责任范围内的绿化建设和养护工作,美化和提升全区市容品位,改善环境质量。

5、以城市管队伍建设为基础,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全面提升城管队伍社会形象。抓好队伍作风纪律整顿,排查出城市管理队伍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针对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全面深化城市管理队伍在纪律、作风、队容等方面的整顿,严格执行城市管理绩效考核,把廉政工作贯穿到城市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强化制度建设。建立自查自纠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检查考核制度、绩效评估制度等,把城市管理的成效与个人收入、业绩和职务任免相结合。定期开展城管系统业务培训,培训覆盖率和合格率均达100%。抓好城管业务素质教育,掌握城市管理业务职责范围和工作程序,熟练运用城市管理各项法律法规,更好地履行城市管理工作职责,自觉接受民主监督、行风评议和社会测评,更好地服务于基层人民群众。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城市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打造一支政治尖、业务精、能力强、作风硬的准军事化队伍。不断强化城管执法效能建设。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监督网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现问题苗头,及时纠正,严肃处理。加强投诉处理力度,突出受理、办理、督查、考核等环节工作力度,做到回复率100%,满意率95%以上;维护透明、公平的城市管理环境。提高城管办事效率,对市民群众反映的、各级批办的问题第一时间处理到位,以迎龙桥街道城管信息化中心为试点,建立数字化城管系统,用物联网技术提高执法管理效能。切实加强城市管理宣传报道。充分发挥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正面宣传报道的舆论导向作用,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宣传城管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充分展示城管队伍的良好风貌,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引导广大市民群众正确理解和支持城管工作,形成我区城市管理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研究探索落实长效管理措施。结合城市管理实际,对早点车、季节性水果车、便民修理摊、夜排档等涉及民生和群众需求的项目,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采取堵疏结合的方法,实行有限疏导,做到堵得坚决、疏得合理、管得规范。注重提高商家市容环境卫生履约率,在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宣传和责任书签订的基础上,注重督促和引导商家自觉履行环卫责任,形成大家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加强城市管理是我区建设“幸福、魅力”的重要保障,各街道要充分认识加强城市管理的重要意义,把城市管理摆上工作日程,把城市管理工作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各街道、各部门要建立城市管理工作班子,健全城市管理工作网络,各街道要按照要求,制定本街道和本部门城市管理工作规划和方案,进一步加强力量、理顺体制,确保城市管理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2、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各街道、各部门要进一步坚持真抓实干,动真碰硬,在各类违章的发现率、查处率和责任落实上加大力度。要进一步突出精细化管理,在市容顽疾的突破率、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率上提升水平;要进一步坚持长效管理,在市容环境面貌的巩固率、市民群众满意率上取得新突破,努力实现“市容环境面貌、长效管理水平、群众满意程度”三个方面的全面跃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