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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程范文精选

社会工程

社会工程范文第1篇

一、总体目标

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要以“四个四”为着力点,即: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消防工作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基础更加牢固,社会单位自防自救能力全面提高,消防监督管理服务水平明显增强,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全市火灾形势基本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1.落实政府消防工作组织领导责任。一是各县、区政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制定实施“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二是各县、区政府要建立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发改委、财政、公安、民政、安监、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商、文化广电、教育、卫生、地震等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三是各县、区政府针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每年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每年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提示和教育培训,政府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亲自带队组织开展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政府挂牌督办。四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地方政府要组织、指挥灭火救援及火灾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召开火灾事故现场会。

2.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责任。一是各县、区政府要与所属的部门、行业、系统及大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进一步落实部门、行业、系统的消防工作责任,并定期进行检查考评,奖优罚劣。二是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对涉及消防行政许可、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宣传教育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由公安、消防、安监、文化广电、教育、卫生、工商、住房和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共同解决。三是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内容,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教育培训;在行业、系统内部,要逐级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消防工作职能部门,逐级建立和召开消防工作例会,研究解决重大消防问题,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逐级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四是要确定行业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每年都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的专项治理活动,坚决消除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按期整改率达到100%。五是要增加资金投入,加强消防组织和消防设施、装备建设,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对发生的火灾事故,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召开现场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分清责任,严肃处理。六是要严格依法审核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和重要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加强消防安全源头控制;具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者移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3.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责任。一是各县、区政府要推动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年,各县及重点镇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包括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消防通信),其他建制镇、集镇、乡村消防规划应与建制镇、集镇、乡村建设规划同步完成;对不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消防规划及时组织修订。二是各县、区政府要把消防部队业务费列为同级财政一级预算,严格落实财政部、公安部300号文件精神和省财政厅、公安厅制定的《武警省消防部队业务费保障标准》,全额落实国家和省专项建设配套经费。三是在两年内完成特勤消防站、消防战勤保障基地建设,新增9个消防站。其中未建立公安现役消防站的千阳县、太白县、陇县、麟游县4个县必须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消防站建设,并按国家标准要求配备消防车辆、抢险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四是各县、区政府应制定突发公共事件消防专项应急预案,建立政府统一指挥,公安、消防、交通、通讯、电力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快速反应系统,年底前,市、县两级政府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依托,完成应急救援队组建工作;年底前,完成应急救援队伍管理、装备建设和与其他各类应急队伍统一调度、快速运送、合理调配、密切协作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五是各县、区政府要结合城镇改造,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改善城乡消防安全环境。

4.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检查考评责任。各县、区政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内容,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定期组织考评验收,定期对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政府有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每年对本行业系统消防工作进行考评。

对于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情况,市政府每年将对各县、区政府和各行业、系统部门消防工作责任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每两年考评一次,并将考评结果抄送相关部门,作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实绩考评的依据,完成消防工作任务成绩显著的,市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二)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

1.夯实基层消防工作机构建设基础。农村、社区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年,推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年,各行政村、城市社区要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2.夯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基础。城市社区要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并加强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每个社区要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在建设农村公路、人畜饮水、农村电网、农村沼气、信息工程等基础设施时,一并加强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设施器材建设,保证农村公共消防设施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对木结构等易燃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要结合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进行治理,提高建筑耐火等级,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消除火灾隐患。

3.夯实消防工作群防群治建设基础。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要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社区内的小场所要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开展消防安全互查互督,保证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联合组织扑救;村庄实行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制度,轮流值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和检查。

4.夯实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基础。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依法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任务。设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庄、社区,要建设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加强保安人员消防安全培训,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在治安巡逻的同时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并承担扑救初起火灾职能。其他村庄、社区要建立群众参加的志愿消防队。两年内所有乡镇、村庄、社区都要按照有关规定建成专职、志愿消防队伍。

各县、区在夯实农村、社区“四个基础”中,要按照《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指导意见》和《省城市社区消防建设标准》的要求,突出抓好“六有”建设,即:有消防组织机构、有防火公约、有志愿消防队、有宣传阵地、有消防水源和灭火设施、有职责制度。要向各乡镇、农村、街道、社区广泛印发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县级以下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定期开展检查指导,督促工作落实。年,要对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督促,并抽查10%的行政村和社区;年,要督促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对辖区所有村庄、社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指导,督促广大农村、社区达到“六有”要求。

(三)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1.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单位要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一是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也可由法定代表人兼任,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教育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消防管理知识,切实抓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二是要坚持每日开展防火巡查,定期开展全面细致的消防安全检查,各单位要明确防火巡查、消防安全检查的详细内容,落实巡查、检查人员的责任,完善巡查、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有周密的程序督促整改并复查。三是要落实员工岗位消防责任,特别是重点要害岗位,要有员工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操作章程,要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将防范火灾的任务层层分解到每一个岗位、每一名员工。四是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应当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

2.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各社会单位要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一是依法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专职消防队,按照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配齐配全车辆装备和队员,并报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二是有保安队的单位要建立“保消合一”消防队,并经常进行巡查检查、灭火救援技能的培训;无保安队的单位要建立志愿消防队,鼓励单位青壮年员工学习掌握消防知识技能,志愿从事消防工作。三是要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员工能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要保证预案切合实际、操作可行,每次演练要有详细记录,并认真讲评。四是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年内,所有操作人员必须全部取得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专门培训上岗证;年内,要全部取得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熟悉消防设备,熟练掌握火警处置和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到年,未取得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消防控制室工作,单位也不得再录用没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该项工作。

3.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各社会单位员工要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建筑物的每个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4.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各社会单位要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一是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二是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三是要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员工普遍达到“三懂三会”(懂基本消防常识、会查改火灾隐患;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会扑救初起火灾;懂逃生自救技能、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四是新录用的员工,必须首先接受消防培训教育,老员工要定期接受消防培训,消防技能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在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活动中,要采取以下四项措施:一是各县、区公安机关要制定周密细致的实施方案,针对不同类型单位实际情况,按照《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督促社会单位全面实施达标。二是各县、区要选择一些有代表性的单位,鼓励、指导其摸索试点,培养“四个能力”建设标兵单位,选择“四个能力”建设先进单位适时召开现场会,推广其先进经验。三是在广大社会单位中层层组织开展“四个能力”建设“双百标兵”争创活动,通过层层选拔推荐,考核验收,各县、区评选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树立模范,提升单位“四个能力”。四是要分类逐步推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落实“四个能力”建设内容;一般单位可结合实际,有重点地落实“四个能力”建设要求。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标;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达标;年,所有社会单位基本达标。

(四)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1.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一是各级公安机关要建立消防、治安、内保、警务督察及公安派出所“多警联动”的消防执法机制,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合力。二是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针对本地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主动对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及时提请政府组织公安、建设、安监等部门集中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等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是在年,各县、区要启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优活动,制定下发达标活动标准和考核细则,督促各单位自行对照完善,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统一组织验收评定,不合格的督促继续完善。四是要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协调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共同把关,杜绝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投入使用。五是公安派出所要严格履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职责,落实分管消防工作领导和专(兼)职消防民警,加强对辖区小场所、小单位的监督检查。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派出所长和消防专(兼)职民警每年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各县、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全体派出所民警每年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六是各派出所在消防监督工作中要达到“五化”、“三会”。“五化”即:消防责任明晰化,《标准》悬挂统一化,设施器材管理标识化,消防培训演练制度化,检查巡查经常化;“三会”即:会宣传消防常识、会检查消防安全、会组织指挥扑救初起火灾。七是各县、区公安机关要将消防监督工作纳入派出所的目标责任之中,定期检查,年终考核。

2.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一是各级公安机关要大力加强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落实全省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会议精神,规范消防执法例会制度,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每两月召开一次,各县、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每月召开一次。二是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都要建立单位和个人执法档案,对单位和个人执法档案要进行展评,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要研究讨论,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每年至少组织进行4次执法档案展评。三是积极探索合同制消防文职雇员制度,凡通过考核考试,取得地方政府执法资格证书,并通过公安部消防局消防监督执法岗位资格考试的,可以从事日常消防检查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以弥补消防执法力量的不足。四是要大力加强消防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实行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运行、执法裁量网上裁定、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的全流程在线管理模式。五是要深化警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消防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依据、程序、进度、结果,增强执法透明度。六是要加强廉政建设,制定廉洁执法自律标准,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全体监督干部都要签订廉洁执法承诺书,公开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集中整改人民群众最不满意、反映最强烈的执法问题,提高消防监督执法的公信力和满意度。

3.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水平。各级公安机关要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丰富宣传内容,加大宣传投入,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识。一是要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从年起,各县、区要在主要媒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逃生自救能力普及活动;市、县两级主流媒体都要开设消防宣传专栏,各县、区依托消防队站,建设向社会开放的消防宣传教育基地。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在中央级媒体的宣传力度,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加大在中央级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宣传报道。三是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培养一批抓消防安全的行家里手;必要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举办消防安全管理人培训班,一方面组织社会单位的现有消防安全管理人参加培训,一方面从应届大学毕业生中择优选取有志于消防安全管理的人才,对其进行3-6个月的强化培训,推荐到社会单位从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四是要全面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积极培育发展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开展社会化消防教育培训,培养消防安全工作的中坚力量,提高社会消防从业人员素质。五是要建设面向社会单位和群众的互联网公共消防服务平台,火灾预警信息,开展网络消防宣传教育和在线消防咨询。

4.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各级公安机关要针对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时期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和模式。一是要深化“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严格执行消防便民利民措施,强化服务意识,拓宽服务领域。二是市、县、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成立技术服务队,为辖区社会单位提供消防技术咨询服务。三是要全面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行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消防安全检查人员职业资格证制度,提高单位消防管理人员专业技能。年底,所有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颁发的职业资格证。四是要鼓励试行消防安全检查师制度,为社会单位提供消防技术服务。五是要积极培育和规范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消防安全评估等社会消防中介组织。六是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将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纳入信用等级评定、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的依据,充分发挥经济杠杆作用,推动单位自觉做好消防工作。

在提高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工作中,以开展“消防监督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和“大比武”活动为突破口和着力点,市公安局在年内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评选表彰2个先进大队,并争创全省和全国先进;市消防支队举办一次消防监督执法大比武竞赛活动,随机抽取全市消防监督干部参加竞赛,对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全面提升消防监督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并以此推动提高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三、工作实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是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需要、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提高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保持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各级公安机关要将其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工作的中心任务,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和支持,把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与“三基”工程、“三项建设”和“三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整体推进;各县、区政府要成立组织领导和专门工作机构,出台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会议,层层部署发动;要按照具体建设标准和考核验收标准,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及农村、社区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各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逐级签订责任状,督促社会单位、农村、社区逐一签订责任书;要推动系统、部门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纳入行业系统管理内容,建立和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单位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市政府成立由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公安局副局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委、财政、民政、安监、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商、文化广电、教育、卫生、地震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全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由刘念成支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市构筑“防火墙”工程的日常工作。

(二)加强培训,广泛宣传。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对消防监督人员和公安派出所消防民警的业务培训,充分发挥消防执法监督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辅导员、消防知识宣传员的“三员”作用,指导单位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确保每个单位有一至两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明白人”。同时,要运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要意义、内容和标准,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典型引路,整体推进。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区分层次、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的原则,结合实际,针对四项工作重点,分别培育树立典型,打造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的样板,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在此基础上,通过召开现场会等形式,不断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指导和推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扎实开展。

社会工程范文第2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整体联动治安防范工程的工作部署。积极探索做好新形势下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路子,大力强化治安防范工作,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体联动防范工程建设,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一方平安,乡党委、乡政府决定在全乡建立动静结合的治安防范网络,促进治安防范体系形成,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实施整体联动防范工程,建立覆盖全乡动静结合的治安防范网络,要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把“严打、严防、严管、严治”紧密结合起来,以形成“打、防、控”一体化工作机制,强化社会治安防范,以预防犯罪为重点,减少各类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有效维护社会安宁,要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建立健全组织,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完善以乡综治办为主,民兵应急分队、治安联防队、守楼护院等群众自治组织为辅的治安防范网络,为全乡人民的安居乐业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组织领导

全乡动静结合的治安防范网络建设在乡党委、乡政府的领导下,由乡综治办牵头协调,组织实施,民兵应急分队,各村治安联防队配合,村(社区)委员会要组织所属的群防群治防范队伍积极参与,共同做好社会治安防范工作。

三、主要任务

建立以乡综治办为中心,驻乡警务室配合,治安联防巡逻队和相关的治安联防队的社会流动防范体系,坚持“谁主防谁负责”的原则,在重点区域、乱点地方、复杂场所设立报警电话,把责任落实到人,加强干群结合的治安防范队伍建设,强化科技防范措施,开展经常性的重点区域的治安巡逻和防控,组织开展以各村治安联防队为主体,形式多样的社会治安巡逻活动,充分发挥群众后自治组织的作用,加强对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等四者,违法青少年及重点对象违法犯罪的预防和控制,严格行政管理,有效堵塞违法犯罪的空隙,减少入室盗窃等多发性案件的发生,完善乡、村、社、户四级防范网络,加强义务的或有偿的治安巡逻队伍建设,广泛开展院坝联防,山湾联防活动,增强群众自防自治能力,建立和完善以分级定期排查,归口调处,责任到人,避免矛盾纠纷转化升级的防范体系,进一步加强路地双方的联系,提高地方和路政共同维护公路的积极性,增强群众的爱路护路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村(社区)、乡属单位的主要领导要进一步提高队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担负起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的政法责任,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围绕我县提出的“大县要有大作为,发展要有大手笔”的工作思想,扎扎实实地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重在防范,重本治本。

(二)建立健全组织,完善工作制度

各村(社区)委会,村(居)民小组,单位要建立群防群治防范组织,对已建立的各种防范组织要进行完善,做到组织机构健全,工作制度落实,使防范工作有人抓、有人干,乡、村公路沿线都要增设报警点,报警提示牌,设置报警电话,明确联动信号,同时加强相邻地区的协作。

社会工程范文第3篇

一、问题的提起

(一)工程管理的现状

最近几十年来工程管理研究与教育正在华夏大地兴起,已经常出现在教科书,报纸,杂志等各种媒体上,出现在国际组织、国家、地方、企业以及部门的各种计划及各种大大小小的报告中。专家学者推出的教材、著作、论文颇为可观。但是在什么是工程管理问题上,可谓见仁见智,百家争鸣。不说中国,就是“先行者”的西方一些国家也有类似情形,以致于有些学者认为“工程管理”这个概念象“瞎子摸象”,难以确定。简而言之:工程管理就是对工程进行管理的社会活动。具体说来,工程管理就是工程主体为了解决工程问题,实现项目目标,获得预期收益,运用职权对工程事务施加管理的社会活动。

(二)工程管理的独特之处

1.管理的目的不同。工程管理的目标是为了解决上层系统的问题,实现上层系统的战略。而其他管理却不尽如此。

2.管理性质有所区别。工程管理是融工程技术与经济管理为一体的现代化复合式管理。要求参与者掌握多学科,多领域的知识。对人员的素质和整个管理系统的控制和运行提出了更高的标准。

3.管理手段不尽一致。工程管理在很大范围内主要依靠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组织内的协调和强制性的管理。

这些就要求我们既要把握它们的联结点,更要着力了解和找出其间的差异之处,只有这样,才能对工程管理的内涵有深刻全面的认识。

二、工程管理的社会性内涵

(一)社会性的理论基础

社会性是生物作为集体活动的个体,或作为社会的一员而活动时所表现出的有利于集体和社会发展的特性。是人的不能脱离社会而孤立生存的属性。而正如马克思主义所揭示的,国家的本质特征“是和人民大众分离的公共权力”,必须是以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为基础,以执行社会性职能为基础。因为这是国家、政府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又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一切政治权力起先总是以某种经济的社会职能为基础的”、“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他还指出,不管在波斯和印度兴起和衰落的专制政府有多少,它们首先都是“河谷灌溉的总经营者。”这些论断表明,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有鲜明阶级性的革命的理论,也从来没有忽视政治统治的社会性基础。相反,而是把社会性提到了政治统治得以维持的基础的高度来认识来对待。

(二)社会性在工程管理活动中的表现和发展趋势

尽管马克思主义理论将社会性提到如此高的位置,但工程管理的管理方式不同于个别资本家或工厂主管理工厂企业的方式。相反地,工程管理是通过立法形式或是某些合同、协议、条款等法律手段以及其他一些形式进行管理。因此其或多或少带有强制的性质。而正是因为这样,它可以看作是社会的无形意志,在一个有限的,具体的,有形的组织中的集中表现。所以,工程管理表面上体现出来的是一种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是一种抽象的且带有理念性质的压力。而实质上,工程管理集中反映和代表社会的一定范围内的实际利益分配。

为了加深对工程管理概念的认识,我们须进一步对其作外延分析。一个概念或表达的“外延”是它所延伸到的或它所适用于的事物的集合,如果它是用一个单一的对象凭自身就能满足的那种概念或表达。(这种概念和表达是“一元(单体)”或“一位”(one-place)概念和表达。)工程管理的外延即指它所管理的一切工程事务。为了对“一切”有概括性认识,我们又要对它们作“类型”求解。笔者认为,工程管理是由国家、政府、社会管理构成的,因此,“国家”、“政府”、“社会”都分别是管理的内涵之一,然而,比较而言,只有“社会”才是管理的共同内涵。至于社会事务的管理者各种社会性组织,它们本身就是社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只不过在阶级社会,各种社会组织是依附于国家和政府组织的,有着不同程度的政治色彩。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自我管理、自我调节、自我服务能力的增强,这些社会组织必然要逐渐摆脱这种依附的地位,而成为独立主体。因为,在对人的统治与管理由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所代替的时候,这些组织就变成了纯粹的管理性的组织。虽然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各种社会性组织还不能真正成为独立的组织,社会仍然将处于国家组织、政府组织与这些社会组织同时管理、多轨运行的局面。但我们并不能因此而抹煞它们的社会性。我们应当顺应社会历史潮流,不断扩大和完善社会性组织的社会自主性,扩大这些组织的社会性成分,使它们成为真正的社会性组织。

三、社会性内涵对工程管理绩效标准的指导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清楚的认识到社会性的内涵对于工程管理来说是意义重大且不可或缺的本质性内涵。因此,在工程管理活动的绩效要求方面,我们就不能简单地用利润等标准来进行衡量,而必须从工程管理的社会性内涵出发,用服务效果,工程质量和公众满意的程度等多种带有社会性质的尺度做标准。这样才能达到“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要求。相反地,如果工程管理活动的参与者忽视了所应肩负的社会责任,其结果必然会造成人民的生命财产损失,也会构成对现有政治制度的重大威胁。

近几年,工程管理学界内改革的呼声非常高,而不管是制度上还是具体的标准上,改革必须牢牢的把握住工程管理的社会性内涵,将“效率至上”转变为“公平至上”,这就使工程管理活动有了明确的目标,其最主要的还是体现在组织形态上。

第一,以顾客为导向的行政组织形态。即以公众顾客的需求作为行政组织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只有这样,才能紧随社会的发展,促进组织的成长。

第二,应变灵活的组织形态。即加大组织的弹性,以便能够对外界的刺激作出迅速的反应,从而能够迅速有效地为社会服务。

只有将社会公平和广泛的社会责任提高到管理追求的首要价值目标,倡导民主,才能积极有效地推动组织提高为社会公众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社会工程范文第4篇

学年第二学期我们工程管理专业学习了工程测量课程,并于年月日开始进行了为期两周的工程测量实习,地点在学校十三号教学楼,内容是测量十三号教学楼以及四周的地物地貌测量,绘图,放样。这次实习的内容是对工程测量知识的实践化,实习的要求是让每个同学都对工程测量的实际操作能够达到基本掌握的程度。这次实习与以前的课堂实习相比,时间更加集中、内容更加广泛、程序更加系统,完全从控制测量生产实际出发,加深对书本知识的进一步理解、掌握与综合应用,是培养我们理论联系实际、独立工作能力、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等方面素质。也是一次具体的、生动的、全面的技术实践活动。

实习的第一天,由贺教授给我们做了实习的动员大会。在动员会上,贺教授强调了本次实习的重要性,因为我们是工程管理专业,在专业要求上我们要通过工程测量实习的过程,认真对待怎样从选点,到实测再到碎部控制,最后到放样等等,做到能够看得懂工程图纸并会基本的测绘,以便更好的掌控施工过程。贺教授还给大家分析了十三号教学楼地理条件较复杂及建筑物密集等因素给本次实习带来的困难。并鼓励同学们努力克服困难,努力完成本次实习。还讲解了仪器操作、搬迁中的注意事项,并要求在实习期间自行保管实习备品。本次实习中需要用到的仪器主要有水准仪、水准尺、脚架、经纬仪,以及全站仪。当天我们就正式开始了室外的测量工作。

在这里得感谢和我同组的等同学。测量工作的成功完成和大家的密切合作分不开。还要感谢贺跃光教授,他在我们实习过程中提供了宝贵的指导意见,以及研究生小吴老师。

实习目的:

(1)巩固课堂教学知识,加深对控制测量学的基本理论的理解,能够用有关理论指导作业实践,重点掌握内业外业,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对控制测量学的基本内容得到一次实际应用,使所学知识进一步巩固、深化。

(2)通过实习,熟悉并掌握三、四等控制测量,角度测量包括水平角,竖直角。高程测量,虽不测量等等的作业程序及施测方法。掌握角度计算,坐标计算,导线计算等。

(3)掌握用测量平差理论处理控制测量成果的基本技能。

(4)掌握熟悉正经-反经折中法。

(5)通过完成控制测量实际任务的锻炼,提高独立从事测绘工作、施工放样工作的能力,以及组织与管理能力,培养良好的品质和职业道德。

(6)熟悉水准仪、经纬仪、全站仪的工作原理。

实习内容:

测绘目标伟学校第十三号教学楼以及周边的地物地貌,并在制定范围内采集数据绘制等高线。根据k1点的坐标,高程以及k1-k6的方位角,通过角度测量,算出k2—k6点各点的方位角。通过水准测量,算出各控制点的高程,全站仪测出个控制点间的距离。

然后在各控制点进行碎部测量。得到原始数据算出各被测点的高程,坐标并在图上画出。通过这些测点绘制图纸。特别要提到的是在k4点进行碎部是,由于控制范围较广,地形地物较为丰富,必须加上k7,k8两个控制点才能清楚地测得所需的数据。

实习心得:

年月日早上8点由贺老师给我们做了工程测量实习动员大会,我们工程管理专业的同学在在贺老师的带领下来到学校十三号教学楼进行为期两周的工程测量实习。我们班共有32人,分6个小组。等同学和我是第一小组。

现在,为期两周的实习已经结束了,通过这次实习,让我深刻的明白了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性。由于是在夏季,又加上这些天刚好赶上高温天气,烈日当头,但在实习过程中,同学们都表现出了较高的工作热情和协作精神。不畏酷暑,甚至废寝忘食。白天测数据,晚上加紧描点等。密切合作,互相互学。很认真地进行了测绘工作,并较好地完成了实习任务。

通过测量实习,也有一些心得体会。首先测量学是一项精确的工作,通过在学习工程测量这一门课程的过程中,使我在脑海中形成了一个基本的、理论的测量学轮廓,而实习的目的,就在于要将这些理论与实际工程联系起来。测量学是研究地球的形状和大小以及地面点位的科学,从本质上讲,测量学主要完成的任务就是确定地面目标在三维空间的位置以及随时间的变化。在信息社会里,测量学的作用日益重要,测量成果做为地球信息系统的基础,提供了最基本的空间位置信息。构建信息高速公路、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及各种专题的和专业的地理信息系统,均迫切要求建立具有统一标准,可共享的测量数据库和测量成果信息系统。因此测量成为获取和更新基础地理信息最可靠,最准确的手段。测量学的分类有很多种,如普通测量学、大地测量学、摄影测量学、工程测量学。作为建筑工程系的学生,我们要学习测量的各个方面。测绘学基础就是这些专业知识的基础。

通过这次实习,学到了测量的实际能力,更有面对困难的忍耐力;为了尽快尽质的完成任务,我们每一天都在加班的努力,尽管很累,很辛苦,可我们还是克服了种种困难,同时我们也在实习中感觉到了充实,也学到了小组之间的团结、默契,更锻炼了自己很多测绘的能力。首先,是熟悉了水准仪、经纬仪的用途,熟练了水准仪、经纬仪的各种使用方法,掌握了仪器的检验和校正方法。其次,在对数据的检查和矫正的过程中,明白了各种测量误差的来源,其主要有三个方面:仪器误差(仪器本身所决定,属客观误差来源)、观测误差(由于人员的技术水平而造成,属于主观误差来源)、外界影响误差(受到如温度、大气折射等外界因素的影响而这些因素又时时处于变动中而难以控制,属于可变动误差来源)。这样更好了解了如何避免测量结果错误,最大限度的减少测量误差的方法,即要作到:(1)在仪器选择上要选择精度较高的合适仪器。在仪器精度有限的前提下通过机械回转等方法消除误差。(2)提高自身的工程测量水平,掌握正确的方法,规范操作。降低误差水平。(3)通过各种处理数据的数学方法如:距离测量中的温度改正、尺长改正,多次测量取平均值,校正数值等来减少误差。第三,除了熟悉了仪器的使用和明白了其原理掌握误差的来源和减少措施,还应掌握一套科学的测量方法,在测量中要遵循一定的测量原则,如:“从整体到局部”、“先控制后碎部”、“由高级到低级”的工作原则,并做到“步步有检核”。这样做不但可以防止误差的积累,及时发现错误,更可以提高测量的效率及精确度。通过实践,真正学到了很多实实在在的东西,比如对测量仪器的操作、整平,对中更加熟练,学会了数字化地形图的绘制和碎部的测量等课堂上无法学到且做到的东西,但在实习过程中,我做到了,虽说并不完美,在曲折失败中还是取得了成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动手和动脑以及处理各种情况的能力。

社会工程范文第5篇

村民自治,是党领导亿万农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创造。是一项无例可循的新生事物,涉及到九亿农民生产生活各个领域,涉及到权力的调整,利益的调整和管理格局的调整。是一项规模庞大,情况复杂,因素众多的社会工程,需要社会各个方面加强配合,形成合力,齐心构建。 ──村民自治的舆论宣传要增强力度。 村民自治是对传统观念的挑战,需要在观念上来一个大的飞跃,没有强大的舆论氛围是难以促进这个飞跃的。 舆论宣传要促进乡村干部确立正确的观念。村民自治体现了党中央"扩大农村基层民主"的要求,体现了党的宗旨。要通过宣传清除"官主民从"、"官治民服"的旧观念。以村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为出发点和归宿。从"治民"转变为"民治",确立尊重民意,依法办事,支持人民当家作主的新观念。 舆论宣传要引导村民正确行使自治的权利。要使广大村民确立正确的自治意识。一要在法律范围内实行自治,做到知法、守法,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二要做到自治不忘集体利益,国家利益,把国家利益放在首位;三要做到自治不忘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四要在党的领导下有组织、有秩序地行使好民主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的权利, 舆论宣传要注意正确的导向。当前,农村干群关系难融洽,农民合理负担难收缴,公益事情难筹办,已成为影响农村工作的三个难题。干群希望通过传媒的正确导向融洽关系,促进问题的解决。一些乡村干部对某些传媒把个别地方工作上的失误和问题不恰当地宣传颇有想法。他们认为,上级对农村工作许多只有政策要求,缺乏必要的保证机制和手段,对此已感到十分苦恼。如果一些媒体再搞片面的宣传,则更增加了他们工作的难度。他们对有的传媒在宣传上强调要减轻农民负担的一面,忽视了农民应当承担合理负担的一面;对少数乡村干部作风问题曝光多些,对大多数乡村干部全心全意、勤勤恳恳为村民办实事方面宣传不够充分等,感到积极性受到挫伤,希望媒体全面客观地报道,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正确导向崐和监督作用,努力促使干群之间鸿沟的愈合,促进村民自治工作健康发展。 ──村民自治的主体要不断提高水平。 农民是自治的主人,自治的主体,其自身水平直接关系到自治的质量,要把推进村民自治的过程作为提高自身水平的过程。 规范自治程序。程序体现民主。要克服随意性,制订出符合法律规定的自治程序。一是议事程序。重大事项要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决定问题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能以村民议事会议或理财小组等组织形式代替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行使职权。二是公开程序。村务、财务要定期公布。公布内容要做到醒目、易懂、好记,便于村民监督。应针对有些村范围较大的实际,增设公布栏;针对一些农民文化程度不高,甚至还有不少文盲的实际,把口头公布、用广播公布作为公布的辅助形式。三是反馈程序。及时把村民的意见反馈到村委会,村委会及时研究改进,并将改进意见及时反馈给村民。四是督办程序。通过有效的检查督促,确保村民意见落到实处。 制订村规民约。村规民约保证村民行使民主权利有章可循,要以实际、实用、实效为原则。一,其内容不能与宪法、法律相违背;二,从本村实际出发,针对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制订。三,既要有稳定性,又要有灵活性,根据不断发展变化的情况及时修订。四,公约面前人人平等。凡本村村民都要受公约的约束。五,要在广大村民自愿的基础上反复讨论后制订,不能由少数人制订,让全村人遵守。依照法律规定,村规民约要报乡镇政府备案,这是完全必要的。但有一些地方由乡镇政府统一制订村规民约,印发各村执行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引入评议机制。实行村民自治,光有村务公开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村务公开的仅是村务的结果,不是村务的全部;仅是全村工作的实况,不是每一位村干部工作的实绩。村民不了解村务的全部,不了解每一位村干部的实绩,就谈不上充分发挥村民自治、民主监督的作用。要在村务工作中引入评议机制,让全村工作及每一位村干部的表现由村民评说。让村民充分享有知情权、参政权、议事权、监督权。充分参与村务的事先决策、事中管理,事后监督,增强农村干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促进经济目标的实现。目前有些乡镇政府规定,村干部报酬由乡镇决定,村帐由乡管,笔者认为这些做法是违背村民自治精神的。村干部的报酬应当由村民在评议的基础上根据各人的实绩和工作量确定;村帐应由村民自己管理,把村民的权力还给村民。提高自身素质。这是村民自治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提高政治素质。当前重点要深入学习党的十五大精神,学习党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坚持以党的十五大精神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推进村民自治工作, 提高法律素质。要采用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教育村民在自治中,既要知法又要守法;既要行使权利又要履行义务;既要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利益,又要用法律武器同违法行为作斗争;既要监督村干部的工作,又要支持村干部的工作,努力增强自身的民主法制意识和民主行为能力。笔者在调查中发现,个别村民认为自治就是"自由",无视国家法律和大政方针,合理的负担可以不交,应尽的义务可以不尽。这些都是违背村民自治的法律要求的,应当通过教育的手段,法律的手段切实加以纠正。提高文化素质。目前农村中文盲半文盲人口占相当的比例,这些人学习法律有困难,运用法律有难度,依法行使权利有难处。因此,要扩大基层民主,依法实行村民自治,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也是一项迫在眉睫的任务。

──村民自治的领导和指导机构要履职到位 要保证村民自治在党的领导下有序进行。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实行村民自治,是党中央的决策。《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党领导制定的法律,贯彻落实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贯彻党的意志的体现。农村基层党组织,一要加强组织建设。把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同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努力适应在扩大民主,实行村民自治的情况下,做好农村和农民工作的新形势;二要改进工作方法。认为"自治"可以放松领导是不对的;以旧的工作方法抓农村和农民工作是行不通的。要真正做到热情支持而不是越俎代庖;尊重村民当家作主的权利,而不是内定操纵,从组织上支持和保障村民自治活动的开展。三要教育党员带头执行《村委会组织法》,支持村民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带头同违反村民自治的行为作斗争。四要围绕中心,领导农民把发展经济作为村民自治的重要内容。 要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对村委会工作的指导、支持和帮助的作用。乡村关系能否从过去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转变为指导与被指导关系,关键在于乡镇能否依法放权。有一些乡镇政府认为,现在村干部由村民自已选,村里的工作由村民自己定,对村级工作不好管,管不了,感到工作没有过去"顺手",忽视了乡镇政府对村委会工作的"指导、支持和帮助"的职能,这种偏向应当纠正。要把村委会工作列入乡镇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要全力帮助村委会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要克服强迫命令、硬行下达指令性目标任务的旧习惯,充分尊重村委会的法律地位和村民意愿,不干涉村委会自治范围内的事项;要通过典型示范,推广经验,行政奖励,培训村干部等方式,切实履行好行政指导的职能。 当前应着力抓好两项工作。一要深化村民自治的成果。把乡镇的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结合起来,相互衔接。因为许多村务是政务的具体反映和延伸。某项工作既在乡镇公开,又在村里公布,增强了宣传力度,避免村民对村干部工作不必要的猜疑。对乡镇的正确决策,便于通过上下共同努力抓好落实;对属于乡镇的不当决策,通过上下监督,便于追究乡镇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这是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村务公开还应延伸到组务公开,努力将乡村权力的运行广泛置于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之下。二要积极进行乡镇体制改革,大力精简乡镇干部。当前村民自治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乡镇干部过多,干部的报酬很大一部分要从农民身上统筹、提留,不少乡镇为转嫁负担,不愿意,也很难做到完全还权于民。这项工作不做好,对村民自治是有一定影响的。 ──村民自治的法律、法规要进一步完善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范了村民实行自治的法律行为,它为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促进两个文明建设起到了很好的法律保障的作用,但是还有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 建议尽快出台配套法规。《村委会组织法》十四条规定:"村委会具体选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以江苏省为例,至今"选举办法"还未出台,而全省各地村洈委会选举工作则早已进行。因"选举办法"滞后,选举时一些地方选举行为很难规范。如,有的委托票的人数过多;有的采用流动票箱形式选举时,出现舞弊行为;有的在选举当日候选人还在发表竞选演说;差额选举的层次、幅度也不明确。是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都有差额,还是仅选主任有差额,差额是多少等,因没有法律具体规定,而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出现了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处理此类问题还没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建议补充修订。一是村民代表会议的法律地位要明确。《村委会组织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推选产生村民代表,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开会,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但对村民代表会的性质和地位没有明确规定。该法律十八条规定,"村委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这明确了村民会议是村民自治的权力机构,村委会是其执行机构。我们有理由把村民代表会议理解成是村民会议闭会期间行使自治权力的组织。而二十一条又规定,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委会召集,似又颠倒了两者的关系,不利于村民会议及其代表会议对村委会的监督。二是有关村民代表的问题要明确。如,对村民代表的政治素质,年龄和文化水平的要求,推选和罢免村民代表的具体方法,村民代表的崐权利和义务等均应作出具体的规定。三是对村委会成员的辞职、补选问题要作相应的规定。《村委会组织法》规定,村委会每届任期三年,在这三年中,村委会成员可能因各种原因有所变动,有的需要辞职,缺位的需要补选。法律规定,村委会成员"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如何补选?法律应作规定。辞职的程序和手续如何办理,也应作明确规定。四是非村委会成员的补贴问题要明确。《村委会组织法》仅对村委会成员的补贴问题作了原则规定,而对根据需要设立的村委会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委员会成员以及村民代表履行职责的补贴问题未作规定,这些村民均是不脱产的农民,他们参加村务活动的误工报酬问题,应当在法律中作相应的规定,以从物质上保障他们履行职责。 充分尊重村民的民主权利,真正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在村委会选举工作中出现的种种违法现象,要视其情节,认真对待。如对利用宗教、家族因素来参加竞选的人,要严肃批评,并要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对屡教不改的要通报全村,以使群众明辨是非;对向群众允"包"许愿的人,一经查实,要责令其消除影响;对以暴力胁迫或以物质利益贿赂选民投票以及伪造选票的行为,要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总之,要严肃认真执法,切实排除任何干扰,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让选民投上庄严而神圣的一票,选出一个公道能干、清正廉洁、热心为民的村委会班子,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行村民自治奠定基础,把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推向一个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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