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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发展建议范文精选

农业产业发展建议

农业产业发展建议范文第1篇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不断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时期我市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围绕提高生产能力和竞争能力两大目标,突出基础设施建设和特色产业发展两大重点,强化装备和科技两大支撑,突破加工和流通两大环节,推动经营产业化和服务社会化两大进程。以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以现代标准农田建设为基础,以特色优势农产品园区基地为载体,以培育发展农业产业化组织为重点,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科技创新为动力,通过市场引导、龙头带动、农民参与、中介联结、政策扶持和社会化服务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二)目标任务。

1、建成优质蔬菜基地20万亩,名优柑桔100万亩,生猪800万头,山地鸡8000万只,优质水产养殖面积30万亩,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10—15个和省级名优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基地4个。

2、发展国家、省、市、县四级农业龙头企业约150家。其中部级农业龙头企业2家,每家年销售收入3亿元以上,带动农户5000户以上;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6家,每家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税利3000万元以上,带动农户3500户以上;市重点扶持的农业龙头企业40家,每家年销售收入达5000万元、税利500万元以上,带动农户1500户以上;各县(市、区)共培育年销售收入在l000万元以上的龙头企业100家。全市龙头企业总销售收入达到80亿元以上,带动农户30万户,户均增收*元以上。

3、全市经工商、民政等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协会达100家以上,50%以上的农户进入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域。

二、推进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工作重点

(一)完善农业产业化经营机制。一是鼓励产业化经营组织与农户签订产销合同,确定最低收购保护价,通过开展定向投入、定向服务、定向收购等方式,为农户提供种养技术、市场信息、生产资料和产品销售等多种服务。二是大力发展订单农业,规范合同内容,明确权利责任,提高订单履约率,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形成相对稳定的购销关系。三是鼓励龙头企业采取设立风险资金、利润返还等多种形式,与农户建立更加紧密的利益关系。四是引导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入股,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与龙头企业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五是在农户家庭经营基础上,进一步

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使家庭承包经营的优越性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优势有机结合。

(二)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落实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议案,加快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农田整治,健全完善农田排灌系统,示范带动全市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推动现代标准农田建设。继续落实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机电排灌议案,提高农业有效排灌面积,推进农业水利化。建立有效快速的农田水利排灌体系,加强城乡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增强农业抗灾减灾能力。加快“沃土工程”和“两江”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的实施,把基本农田建设为渠成网、路相通、地平整、土肥沃、旱能灌、涝能排的现代标准农田,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发展壮大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全面启动农业名牌发展战略,突出地方特色,加强农业规划管理,大力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与区域布局,构建优势特色区域农业产业带,发展壮大特色农业、效益农业。各地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大力推进优质禽畜水产、中华名优果品、高效林业及特色林产品、名优蔬菜、绿色食品等产业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具地方特色和竞争优势的农业主导产业和品牌产品。要加强规划引导、示范带动和政策支持,扶持发展农业“一村一品”、“一乡一品”,培育发展和巩固扩大一批专业村、专业镇,打造具有显著地方特色的农业产业集群。

(四)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园区和农业产业化基地。以各地主导产业和名优农产品基地为依托,按照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的原则,结合基本农田水利建设、现代标准农田建设及中低产田改造,科学规划,综合治理,强化投入,整合优化各类资源,按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高效益发挥和基地化生产、规模化经营、集约化发展的目标要求,大力推动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的建设,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加快现代农业发展。

(五)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集群。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着力培育壮大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要发挥资源优势,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做大做强林产化工、林浆纸一体化、粮食加工、水产品加工等产业,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支持具有比较优势的龙头企业,以资本运营和优势品牌为纽带,开展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联合与合作,组建企业集团,推进优势产品向优势企业集中、优势企业向优势产业和优势区域集聚。鼓励有条件的龙头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增强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力。

(六)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按照培育一批、改造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四个一批”的要求,全面启动实施“111”示范工程。争取到“*”期末,每个镇培育1个以上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单位,每个县培育10个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单位,全市培育1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组织。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和自愿互利的原则,并发挥政府的引导扶持和社会的参与共助作用,积极兴办县、镇、村三级的以发展生产、开展农产品流通经营为着重点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各类农村中介服务组织,提高农民市场组织化程度。

(七)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逐步建立农产品质检制度和生产记录等可追溯制度,完善质检手段,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龙头企业要率先实现标准化生产,省级以上龙头企业食品类产品要达到绿色食品标准,逐步推行IS09000、ISOl4000、HACCP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加快建立和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体系、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通过定量包装、标识标志、商品条码等手段,加速推行农产品流通领域的标准化管理。

(八)强化科技创新能力。抓紧构建农产品加工科技创新体系和推广应用平台,重点突破一批重大、共性的关键技术,培育科技人才队伍,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积极构建以龙头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研发机构,对关键技术开展联合攻关,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用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以科技创新推进产业升级。要加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大力组织实施农业品种、技术更新工程,加速品种技术更新步伐。抓紧制定或修定全市大宗农产品、特色农产品的生产技术规范和管理标准,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

(九)加速农产品流通及国内外市场开拓。加大政府推动农产品流通的力度,抓紧规划建设和改造升级一批农产品物流园区和综合批发市场,积极培育大型流通龙头企业和农村流通服务队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大力发展外向型龙头企业,引导龙头企业加强对国际市场行情和国际贸易政策的收集研究,优化贸易商品结构。龙头企业要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主动参与国际国内分工与协作。

(十)实现可持续发展。要发展绿色经济,把基地建设与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有机结合起来,加大农业污染防治力度;发展集约经济,提高农业的有机构成,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土地产出率;要大力推动农产品初加工后的副产品及其有机废弃物的系列开发,实现增值增效;发展循环经济,鼓励龙头企业使用节电、节油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努力实现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促进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和非再生资源的节约利用。

三、进一步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扶持力度

(一)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年,市政府安排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350万元;*-2010年,市政府每年安排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400万元。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生产发展、主导产业和名牌产品发展、农业产业化科研和信息化专项发展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等项目。重点扶持一批带动农户1500户以上的外向型、科技含量较高的加工型龙头企业,扶持一批重点农副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和示范性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各年度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的资金安排根据每年的实际情况在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总额内统筹安排。各县(市、区)也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设立农业产业化专项发展资金,扶持和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

(二)加强信贷服务。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将各地有信贷需求且有一定经济实力、信誉良好的农业龙头企业积极向当地农业银行分支机构推荐,建议农信社、农业银行等金融部门把扶持农业龙头企业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对实力强、资信好的农业龙头企业要核定一定的授信额度,并允许农业龙头企业以自有不动产、动产以及注册商标等无形资产开展抵质押贷款。同时,各类专业银行在现行信贷政策制度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大力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全力支持地方农业龙头企业和种养专业大户发展生产、扩大经营。

(三)支持基地建设。各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要与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有机结合,农业综合开发的多种经营资金要加大对骨干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等各类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都要采取业主投资的办法,实行市场化运作,走“公司加农户”或“公司加专业合作组织加农户”的产业化经营路子。要建立标准化农田多元化的投入机制,职能部门如农业、水利、国土等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

(四)力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各级政府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指南,结合地方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时期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工作计划,落实扶持奖励政策。农业、民政、工商等部门要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引导指导、扶持协助等方面的工作,保证其健康良性发展。要加强调研工作,不断总结探讨创新发展机制,要积极帮助合作社、协会等合作组织解决好办公场所、运作经费、建章立制、经营管理、培训推广、产品流通等方面的问题,强化其功能,提高对农民的辐射带动面。

(五)加强流通环境及信息体系建设。重点扶持区域性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增强市场的集散带动能力。经市外经贸部门认定的出口创汇业绩显著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市政府给予一定的奖励。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自营进出口权,市外经贸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农业龙头企业进口种子、种畜、种苗和加工生产设备等,海关等有关部门应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大力支持。加快“*农业信息网”等农业信息等服务系统建设,加强信息综合和,把信息网络延伸到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农户,及时提供国内外农产品市场供求和价格等动态信息。

(六)扶持名牌发展。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合力打造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农业品牌产品,制定扶持奖励政策,加大品牌产品开发和市场推介力度。工商部门要继续引导养殖、种植大户注册和使用商标,引导行业协会注册和使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争创著(驰)名商标,指导企业、协会正确使用和管理产品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保护商标声誉。对有较大规模的地方特色农产品养殖、种植基地,各级政府及工商、农业部门要积极做好优势品牌、特色品牌创建工作,加大品牌产品市场宣传、推介及打造上的投入,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知名度、竞争力和占有率。市、县(市、区)级政府对获得部级和省级驰名、著名商标和名牌称号的农产品给予一定的奖励。

(七)支持科技进步。各级政府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对农业科技和农产品标准化、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投入。各级都要安排专项经费,加快种子种苗工程建设,实施蔬菜、肉桂、柑桔等特色农产品的品种改良计划。制定和完善主要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产品质量标准、卫生安全标准和农产品包装、储运、营销标准,力争与国际标准接轨。逐步完善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体系和控制手段。

(八)优化发展环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主动帮助产业化组织解决基地建设、市场开拓、资金融通、技术创新、信息交流等问题,不断改善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社会环境、经济环境、法制环境。纪检部门要加强经济环境治理,杜绝对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税务部门要及时落实好有关农业龙头企业的税收减免政策;各县(市、区)对上级财政安排的农业产业化经营资金要配套投入;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扶持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浓厚氛围,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健康协调发展。

四、切实加强农业产业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农业产业发展建议范文第2篇

为加快推进“川东现代农业示范县”建设步伐,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现就我镇*年农业产业化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大和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建设“川东现代农业示范县”为目标,以壮大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核心,以完善带动农户的组织制度和利益联结机制为关键,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发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为抓手,抢抓“扩权强县”试点机遇,扎实推进“五大示范基地”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培育龙头企业,全力打造全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群地,努力建成“川东现代农业示范县”。

二、目标任务

*年,全镇建成优质稻基地6000亩、优质油菜基地3000亩、优质竹基地5000亩、优质苎麻基地6000亩、香椿1500亩,年出栏生猪17000头、小家畜60000只、肉羊3000只、牛800头,实现劳务输转5600人次,劳务收入2500万元。

三、工作要点

(一)、加快建设“示范基地”。找准市场定位,依托龙头企业,加快蔬菜、猪、苎麻、竹示范基地建设,加快香椿生产基地和专业市场建设步伐。

(二)、做大做强粮油产业。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耕地保护,提高耕地质量;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增加科技投入,推广良种法,提高单产,增加总产,增加农民的收入。全镇粮食播面稳定在21000亩,总产在7700吨,其中油料产量达500吨,水稻、玉米、油的优质率分别达88%以上。

(三)、推进“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建设。按照“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管理,规范化经营”的原则,培育“*镇苎麻产业,江水桥村香椿”,打造一批特色产业,使专业镇、专业村的产业主导地位更加突出,力争建成苎麻产业示范镇、香椿专业村。

(四)、加大劳务开发力度。大力实施“一输两引”工程,加大对劳务输出重点村的指导,建立健全培训网络、信息网络、综合服务网络。加大技能培训,拓宽输出渠道,实现劳务收入2500万元;加大维权服务力度,解决务工群众后顾之忧;加大能人和资金回引力度,发展返乡创业,提高就近就业率和劳动力就地输转率。

四、工作措施

农业产业发展建议范文第3篇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主导产业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政发〔〕17号)精神和《*市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现就加快发展茶叶、蔬菜、畜牧、水产、花木、干鲜果和竹木等七大农业主导产业,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1.坚持高效、生态、可持续发展。以绿色消费需求为导向,按照工业的理念,大力发展优质高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品牌响亮、安全可靠、农民增收的现代农业,走高效生态农业之路,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

2.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应用现代农业科学技术、装备、手段、管理进行创新和发展,加强优良品种和节本、安全技术的研发推广,提高农业标准化、信息化、机械化、设施化水平和农业生产经营者的素质,提升农产品的档次,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科学发展。

3.坚持发展农业产业化组织。大力扶持与农民结成利益联结机制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产业化组织,走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化发展路子,增强其带动能力。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土地、林地和养殖水面承包经营权的有序流转和“统一服务”、“托管”等农业生产环节的分工合作,推进农业规模化、专业化经营,促进创新发展。

4.坚持依靠市场机制。既要加大政府扶持力度,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和其他要素投入到农业主导产业,又要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

5.坚持依法管理与指导服务并重。建立政府分管领导负总责,农业、林业、国土、财政等部门分工负责,技术专家提供技术支撑,相关部门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规划与研究农业主导产业发展目标、重点区域布局等,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工作措施,促进协调发展。

6.坚持开放发展。按照“有限区域、无限发展”的思路,坚持外建基地、外引资金、外拓市场、外向创汇并举,积极开拓两个市场,利用两种资源,努力拓展农业发展新空间。

二、重点和目标

1.茶叶产业。积极推进茶产业现代化、茶产品名牌化、茶行业规范化、茶文化大众化,建设绿色茶都。重点抓好茶园无性系良种化、茶园生产管理无公害化、茶园设施化、茶叶采制机械化、加工场所加工流程清洁化、生产经营组织化等工作。到2010年,无性系良种覆盖率达到60%以上,茶园生产管理无公害化率达到95%以上,茶叶加工场所符合省标准达到85%以上,综合机采机制率达到60%以上;外拓茶叶基地稳定在160万亩以上,茶叶商品率在95%以上;绿茶加工出口保持全国领先地位,培育成部级茶叶品牌2-3只,省级品牌10只;名优茶产值达到15亿元以上,销售产品通过QS认证率达到100%。

2.蔬菜产业。巩固出口蔬菜、山地蔬菜和城郊型蔬菜产业格局。重点发展山地蔬菜,积极外拓加工蔬菜原料基地,扩大设施蔬菜面积。建设一批现代蔬菜示范园区和高标准蔬菜示范基地,推广应用蔬菜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实行标准化生产,全面提升蔬菜质量安全水平。创建一批具有地理标志的蔬菜品牌,培育一批省级、市级蔬菜加工出口、鲜菜批发交易和销售的龙头企业。到2010年,全市蔬菜年播种面积达到80千公顷,蔬菜年出口创汇达到1亿美元,继续保持FD、AFD系列产品在国内的领先地位,不断开发新产品;蔬菜加工转化率30%以上,本地蔬菜供应自给率保持在50%以上。

3.畜禽产业。积极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和健康养殖方式,重点发展生猪、*鸭、长毛兔、奶牛和白鹅,大力推广肉鸽、本鸡、鹌鹑和番鸭,适度发展肉兔、獭兔、蜂业,丰富市场供应,致富农民。同时大力发展畜产品加工和流通业。到2010年,畜禽良种率、生猪出栏率、绿色畜产品比重和劳动生产率等指标位居全省前列;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程度达到较高水平;动物防疫规范化乡(镇)基本建成,主要疫病和畜牧业生产环境得到有效控制;畜牧业总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例达到25%以上,畜禽养殖、畜产品加工、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的产值突破100亿元,出口创汇2亿美元,其中畜产品加工产值占畜牧业总产值的30%以上;畜牧业生产总量保持稳定,外建基地稳步推进,名优新特绿色产品比例达到50%,来自无公害生产基地产品占50%;大中规模养殖场污染综合治理率超过80%,实现我市畜牧业发展模式基本与国际接轨。

4.水产产业。扎实推进生态型水产养殖塘标准化建设工程,发展现代设施渔业,着力发展珍珠、对虾、甲鱼、蟹等四大优势特色产品,积极引进、开发优良适宜品种,大力推广新型生态健康养殖技术,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强优质种苗繁育基地建设和关键技术示范推广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水产养殖病害测报体系和防疫检疫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品牌,拓展市场。到2010年,年水产品总产量达到10.5万吨,名特优水产品占65%以上,其中,珍珠养殖面积15万亩,产量600吨;虾类养殖面积7万亩,产量2.8万吨;蟹类养殖面积2万亩,产量3000吨;龟鳖养殖面积5000亩,产量5000吨,外拓养殖基地巩固提升。

5.花卉产业。依靠科技进步,大力开发奇、特、新品种和珍贵树种,提升产品科技含量,优化产业结构。充分利用我市的区位优势,合理布局,发展高档鲜切花卉和时令花卉,发展高档苗木。强化区域特色,建设现代化花卉园区。到2010年,全市花卉苗木面积稳定在25万亩左右,高档花卉苗木占总数的30%以上,科技对产业的贡献率达到50%,同时提高切花切叶、盆景盆花的产值比重。力争通过5年的建设,全市花卉总产值达到30亿元以上。

6.干鲜果产业。积极扩大优质水果和珍稀干果规模,提升特色果品竞争力;建设精品果品示范基地,强化品牌建设,拓展市场。重点是巩固葡萄、桃形李、杨梅、小京生等优质果品,积极发展香榧、樱桃等特色干鲜果。到2010年,发展优质葡萄2万亩,桃形李1万亩,樱桃1.5万亩,杨梅2万亩,梨3.5万亩,优质果率达到60-70%;香榧20万亩,投产5万亩;小京生面积4.5万亩;中国驰名商标2只以上,商品率达95%以上。发展提升一批水果观光园。

7.竹木产业。实施“百万亩竹林提升工程”,加快低产低效竹林改造,实行笋用竹林、笋竹两用林和材用竹林分类经营,到2010年,笋用竹林面积发展到30万亩。以点带面推广珍贵用材树种,发展高档优质用材林基地,培育壮大竹木加工企业,扩大人造板、地板、家具、工艺品、日用品等竹木制品生产。注重以竹代木,实现永续生产。

三、发展措施

1.发展“一村一品”,建设农业主导产业强县强镇

围绕七大主导产业,立足当地资源,综合考虑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和市场条件,大力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和品牌化建设。整合特色产业基地、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等资金,支持“一村一品”发展,集中力量培育一批特色优势产业强县强镇,加快形成农业“块状经济”发展格局。

(1)建设特色优势产业强县。充分利用县域资源优势、传统优势和区位优势,着力培育发展若干个在省内外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主导产业和产品,增强县域农业经济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特色优势产业强县主导产业的种植面积(饲养量)、产值应占全县作物种植面积(饲养量)、农业总产值的较大比重,产业集聚度较高,产业链较健全,且增长较快,经济效益显著。

(2)建设特色优势产业强镇。充分利用镇域农业特色主导产业和产品,推动县域农业主导产业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强镇主导产业的种植面积(饲养量)、产值应占全镇作物种植面积(饲养量)、农业总产值的较大比重,产业集聚度高,相对于其他农业产业有绝对优势,对农民增收作用较大。

2.加强科技创新,提高农业主导产业核心竞争力

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技术推广和技术培训体系建设,构筑与我市农业主导产业区域化布局相配套的农业科技支撑体系,建立和完善科技开发、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推广应用协调运转的新机制。

深入实施种子种苗工程。加大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和开发利用力度,加快培育、引进和推广优良品种。在市农业高新技术园区及各优势产区建设和完善良种繁育、引繁中心以及水产、畜禽种苗繁育基地,以加快品种更新换代,提高优良品种覆盖率。鼓励科研院校、农技推广部门和农业龙头企业等引进国内外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设备,开展良种良法的研究推广。到2010年,力争七大主导产业优质种子种苗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加强科技攻关。逐步提高科技创新基金用于农业科技项目研究与推广的比重。针对制约七大主导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农技部门、农业龙头企业为依托,加快建设一批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办好*市农业科创中心,优先安排一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积极推行科研项目招投标制,吸引国内外一流农业科技力量,加强科技联合攻关,建立起自主创新与消化引进相结合,产学研相配套,与我市主导产业相协调的开放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为七大主导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充分发挥科技示范区(片)、示范户的作用。建立七大主导产业技术推广专家组制度,全面推行科技推广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地、塘)、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新模式。从*年起,七大主导产业重点乡镇要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区(片),在七大主导产业重点区域内的村,要选择1--5户种养水平较高的农户作为科技示范户,落实农技人员联系指导。通过科技示范区(片)、示范户的带动,促进先进适用农业技术推广,提高科技到位率。

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基层农技推广和畜牧兽医体制改革的相关政策,全面建立农技推广工作责任制,实行分片包干、联村带户的新型农技推广制度,对农技人员技术推广、联村联户、联系农业企业的工作进行绩效考评,推动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加强农技人员的知识更新培训,提高农技人员素质和为农服务的效率。

加快实施农业技术教育与培训工程。依托农技推广部门、农业科研院校及社会其它力量,创建多元化、多层次的农民培训制度,发展农民科技培训、绿色证书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民素质教育培训,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和运用现代化农业实用技术、经营管理知识的能力。

3.发展产业化组织,增强对农业主导产业的带动能力

大力扶持发展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农业龙头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产业化组织,切实增强其对广大农户的带动能力。到2010年,全市培育发展规范化的农业产业化组织1500家以上,带动农户100万户以上,建成年销售收入超5000万元的加工型、外向型农业龙头企业100家,其中超亿元的达到50家以上,力争超10亿元的有3-5家,规范运作的农民专业合作社300家以上。

增强农业龙头企业带动能力。结合七大主导产业,积极鼓励工商企业投资精深加工能力强、辐射带动面广的农业龙头企业。市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扶持与农民建立稳定产销协作关系的国家、省、市级骨干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配送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

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创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运作机制,认真落实有关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市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扶持规范化合作社发展,重点扶持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经营品牌化、社员知识化、产品安全化的“五化”合作社建设,支持合作联合会等多种形式的合作社服务体系建设。

4.推进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大力推行高效、生态、清洁、安全生产模式,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管理。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档案制度、畜禽标识制度和质量自控体系,强化农产品质量可追溯管理。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经营者档案,场内经营者建立进货台账、进货验货和进货索证等制度。农产品批发市场配置食用农产品安全快速定性检测设施,每日开展定性检测。建立农产品检测信息平台,预警和警示信息。鼓励企业申请农产品出口免检资格,鼓励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申请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全面提高我市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

加强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落实农产品出口基地备案制度,推动农产品出口企业开展ISO9000认证,逐步开展良好的农业操作规范(GAP)认证试点,推进农产品检测结果国际互认工作。

着力培育农产品知名品牌,努力提高七大主导产业优质农产品的知名度,建设县级农产品公共品牌。

5.健全流通体系,拓宽农业主导产业市场空间

积极拓展展示展销平台。按照“建市场、设窗口、进超市、办展销、强品牌”的要求,拓宽七大主导产业市场空间。积极组织和支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参加“纽约食品博览会”、“东京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浙江农博会”等国际、国内的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举办“*市名特优农产品新春大联展”等地方性节会,为我市主导农产品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搭建平台,实现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有效对接。

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重视、支持特色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配送中心建设,大力发展连锁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方式,尽快形成辐射国内外的农产品流通网络,促进农产品大流通。

培育壮大营销主体。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开拓能力的贸易型农业龙头企业,引导、鼓励其与基地、农户建立产销关系。在国内大中城市专设销售窗口,壮大农产品商和经纪人队伍,形成多元化的农产品流通主体,全面提高我市农产品的市场营销能力。

6.鼓励多元投入,加大农业主导产业投入力度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各级财政要围绕农业主导产业发展进一步整合支农资金,统筹安排,增加投入,加大对主导产业示范基地、种子种苗、科技推广、质量标准、外拓基地、机械化、信息化、产业化以及合作经营机制培育、基础设施建设等扶持力度。今年起,市财政通过整合原有产业扶持资金,连续三年每年切块安排500万元资金,专项扶持七大主导产业发展。

努力增加信贷资金投入。鼓励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七大主导产业的信贷资金投入。

大力鼓励民间投资。充分利用我市民间资金充裕的优势,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不同经济成份和各类投资主体,以独资、合资、合作、承包、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参与七大主导产业的产业化开发;积极开展招商引资,鼓励外来资本投资优势农产品的精深加工和流通业。

7.优化服务机制,营造发展农业主导产业的良好环境

加快农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按照“政府扶持、企业和农户参股、合作互助”的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农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办法,逐步扩大试点县和试点品种。

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坚持以用促建的方针,结合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系统建设,采取合理的技术措施,加快实现“浙江农民信箱”村村通。加强“浙江农民信箱”的应用培训,充分利用“浙江农民信箱”在传递信息、畅通市场、开展网上调查等方面的功能作用,提高服务“三农”工作水平。积极推广“三电合一”和“农技110”等信息服务模式,加强农技110信息平台与地方广播电视台合作,推进信息资源整合。推进测土配方工程,开展农业地理信息系统建设,为发展“精准农业”奠定基础。

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深入实施农机化促进工程,改善农机装备结构,加快农机技术高新化、农机服务产业化、农机监理规范化进程。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引导农民购置和使用先进适用农机产品。加强农机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安全管理,支持农机化示范基地建设和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培育,提高农机资源利用效率。力争到2010年,全市规模生产的蔬菜、水果、茶叶、畜禽、水产的主要生产环节和产品初加工等基本实现机械化。

农业产业发展建议范文第4篇

为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结构调整,发展效益农业,促进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若干政策意见》(浙委[*]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县委、县政府《关于大力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发展效益农业的若干意见》实施情况,现就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效益农业提出以下政策意见。

一、取消粮食定购任务,优化土地种养结构

1、从今年起,取消粮食定购任务,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放开粮食市场,鼓励县内外经营粮食的企业直接到农村收购粮食,从事粮食批发经营、代储代销等各种经营业务放开粮食购销价格,不再实行保护价和价外价补贴。鼓励投资者创办粮食交易专业市场。

2、鼓励农民以市场为导向,以增效为目标,自主调整耕地种养结构,放手发展优质、高效农产品生产。允许农民在耕地上发展水产养殖及种植多年生经济作物,着力提高经济作物、水产、畜禽等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

3、在规划指导下,经县农红、土管部门认定,对在耕地上建造临时性畜禽、水产养殖等农业生产、管理用房的,免收临时用地管理费,所占面积不作为减少耕地考核。由村经济合作社与用地单位协商落实复耕保障措施。

4、积极引导和帮助种粮大户发展多种经营。对于无法调整结构的种粮大户,即使承包合同未到期,也应允许其退包。鼓励各类粮食加工、经营企业与种粮大户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县粮食部门、国有粮食企业在落实储备粮轮换时,要向种大户倾斜,由粮食部门委托国有粮食企业与种粮大户签订产销合同,组织收购。

5、从今年起,农业税取消现粮征购,全部实行缴纳代金的征收办法。各乡镇要积极培育粮食产销中介组织,帮助做好粮食出路的服务工作。

6、按照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不重复交叉征收和原则,凡在原粮食耕地上常年调整发展水、蔬菜、龙卉、苗木生产和养殖的,只征收农业税、不计征农业特产税。在其它土地上发展经济作物或水产养殖的,其农业特产税按粮食耕地的农业税标准征收。对于开发“四荒”资源从事农产品生产的,自有收入之时起,其应缴的农业特产税、所得税前五年由政府全额奖励,第六至第八年给予50%鼓励。

二、完善农业经营机制,促进资源规模经营

1、在稳定土地承包制度的基础上,明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收益权。农户依法转让承包权或转为非农户口的,其经营收益权按土地二轮延包政策不变。对已转为非农户口并放弃土地承包权的农民,其家庭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享受城镇人口最低保障标准待遇。

2、鼓励农民按照市场机制出让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促进土地等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农户可以直接转包,也可以由村经济合作社采取反租倒包的形式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由村经济合作社代为转包的,其转包收益的80%以上返回给拥有承包权的农民。

3、对二、三产业较发达的地区,鼓励以村经济合作社这单位开展大规模的土地流转,在“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指导下,运用股份制等形式,使农户承包土地收益权货币化,逐步形成农业生产用地要素市场。

4、鼓励村经济合作社以集体所有的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参与不建标准厂房,专业市场、仓储设施,开展物业租赁经营等。鼓励村经济合作社开展土地整理和村庄治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对新增耕地面积由村集体统一招标承包。对土地整理获得的建设用地折抵指标自用有余部门,可通过有偿转让增加集体收入。

三、推进农技体制改革,加快农业科技创新

1、加大对良种、良法为核心的科技开发推广力度。按照培育区域特色产业的要求,鼓励科研推广机构、企业等积极兴办蜜梨、茶叶、名优水产、瓜果菜、蜂业、肉兔等主导产业(产品)的种子种苗基地和示范基础,从事优新品种、技术的引进推广。县里每年评定一批良种、良技推广项目和标范基地,并按其投资额给予5-20%的定项补助。

2、结合农技推广体制改革,鼓励农业事业单位开展农技推广服务和农业信息服务,其服务所得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一定3年不变。鼓励兴办各种民营农业科研推广和农业信息服务机构,其农业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开办起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3、鼓励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农业科技人员兴办农产品基地、农业企业或以资金、技术入股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经营所得全部归个人所有。

4、鼓励机关干部和农技人员离岗从事农业产业化经理。经与单位签定合同后,离岗经营收益全部归个人所有。离岗期间身份不变,工资、职称等养老、医疗保险等各项待遇按桐政发[*]48号文件享受。

四、扶持发展主导产业,培育壮大产业龙头

1、农产品加工企业可按规定提取税前利润的5-10%作为风险基金,专项用于企业和农业生产风险、价格风险的补偿。被确认为县级以上企业龙头企业的,确认当年其从事种养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收入,所得税由县政府全额奖励。

2、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建立生产基地所需用地,可直接向村经济合作社租赁或承包,只办备案不办审批手续。发展农产品加工等所需的非农建设用地,由县土管总门负责解决用地指标,并免收级差地租。

3、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对农业龙头企业在农产品储藏保鲜、深加工方面的技术引进、改造项目,达不到桐政[*]1号文件规定的技改贴息规模的,经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审查立项,项目建成验收后,县政府按其投入3%的比例给予技改补助。

4、对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用电,在收取用电增容费、电网建设费和计缴种养生产用电电价时,在一定时期内予以优惠。

5、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营销大户和农业专业合作组织运销经营鲜活农产品,经县政府批准,在县内开通“绿色通道”,免收过路费。

6、农村信用社应大力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和效益农业,在贷款投放上应以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户为主,允许农户以房屋产权证作抵押向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县建设、土管、房管部门要以最优的收费和服务,加快农村房产证发放。各乡镇、农村信用社要积极探索农民贷款担保协会、土地和山林承包权证押贷款等办法,协助解决农民资金困难。

7、县里每年安排20万元资金,一定五年,用于扶持经济效益好、带动农户多、市场畅销的农产品品牌的培育、促销。鼓励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协会开展内部品牌整合,争创农业名牌。

五、完善奖励办法,调动发展效益农业的积极性

1、鼓励农业企业注册商标,对投入生活经营的新注册农产品商标每只奖励500元。对持有注册商标的农产品,其品牌规模达到年销售500万元以上或当年被评为市级以上农业名牌产品(含省级以上展示会优惠奖、省级总门评比优胜奖)的,县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10000元,奖金专项用于获奖产品的广告宣传、参展、促销。

2、开展龙头企业、龙头市场、优秀协会、营销大户评比命名,以带动农户、开拓市场,培育名牌和经济效益为标准,每年评比若干名,由县政府给予命名表彰,分别给予1000-3000元的奖励。

农业产业发展建议范文第5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区、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完成县委政府确定的2009年农业生产任务,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现就做好2009年春耕生产,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目的意义

春耕生产对于做好全年的农业生产工作十分重要,只有各项任务措施在春耕生产落实,全年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目标才能如期实现。今年春耕生产中各乡镇各部门要早计划、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切实强化措施落实,保障春耕生产工作的顺利进展。

二、目标任务

在抓好特色产业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并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全年农作物播种面积稳定在65万亩。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56万亩,产量稳定在2.0亿公斤以上;经济作物播种面积9万亩。粮食作物中,计划种植小麦20万亩,其中:冬小麦种植2万亩,种植水稻10万亩,种植玉米22万亩,种植大豆及杂粮4万亩,全年粮食生产能力稳定2.0亿公斤以上。计划种植蔬菜瓜类面积6万亩,其中:种植春夏露地蔬菜2.0万亩,种植秋季露地菜1.0万亩,种植保护地蔬菜2.0万亩,种植瓜类1.0万亩。中药材、枸杞、油料作物等3万亩。

三、春播期间的重点工作

1、认真宣传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区、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是要把良种补贴政策、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好,重点是把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项目、粮食高产创建活动、设施农业建设用地在春耕农业生产中落实好。

2、抓好粮食作物面积的落实和稳定工作,重点是抓好25个麦套玉米千亩展示区、10个水稻千亩展示区和1个水稻万亩展示区。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动员组织广大农民群众抓好粮食种植面积的落实,确保全县粮食作物面积稳定在56万亩,产量达到2亿公斤以上。

3、抓好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工作。

⑴大力推广优良品种,提高良种的统供率。今春小麦品种:以宁春4号为主,主推宁春39号(3119)。节水小麦品种:示范宁春41号(2638)(闽宁、胜利部分村队)为主,各乡镇、县农业部门技术人员要向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宣传,确保全县小麦良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要坚决杜绝多年自留混杂种子的播种,要宣传动员农户进行异地串换优良品种。插秧稻品种:以宁粳27号(T39)、宁粳28号、宁粳35号(913)、宁粳40号(花86)为主;直播稻:以富源4号(96D10)、天井5号为主,从现在起就要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推广水稻旱育稀植技术,严禁点条播。玉米品种:粮饲兼用玉米以沈单16号、中玉9号、正大12号、永玉8号为主。

⑵大力推广农业新技术,提高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率。一是从春播工作入手,各乡镇在继续推广“吨粮田”模式的前提下,落实好“2036”种植模式(总带宽320厘米,其中小麦带宽230厘米,种20行小麦,玉米带宽90厘米,种3行玉米,麦收后复种6行玉米或白菜)。小麦套种玉米主推适宜机收的吨粮带型。二是要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适时早播,提高播种质量。由于去冬至今,气温持续偏高,降水量偏少,土壤冻层与历年同期相比偏薄,含水量低。另据气象部门“春潮”强度预测,今年我县“春潮”强度正常偏小,起潮时间正常偏早(3月15日?18日),落潮时间在3月25?31日。我县适宜播种期在2月25日至3月5日。因此,各乡镇要动员群众抓住有利时机,适时早播。精细整地是提高播种质量的关键,各乡镇要组织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利用近期午后化冻进行播前精细整地,力争做到田平土碎,创造松软细绵、上虚下实的土壤条件,以适时早播。要注意播种深度,播深3-5厘米,适度降低播量,套种小麦亩播量应控制在17-20公斤,单种小麦亩播量应控制在20-22公斤,整地时应先高地,后洼地,保墒情,保证小麦出苗率。

⑶科学施肥,提高肥料的利用率。为降低广大农民群众生产成本,各乡镇和农技人员要指导动员农民科学施肥,要增施有机肥、施足基肥、带好种肥,特别是要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稳氮、控磷、增钾,防止倒伏,确保正常生长,具体施肥标准是:基肥亩施农家肥5000公斤,混施碳铵50公斤或配方肥30?40公斤,播种带种肥磷酸二铵10公斤,4月下旬到5月初小麦灌头水时,根据苗情亩追施尿素10-15公斤。

4、强化农资市场的监管,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春耕生产顺利进行。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要会同工商、物价、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在春耕期间对全县农资市场展开大规模的清理整顿,特别是要加大对种子、化肥、农膜、农药等农资产品的查处力度。一是对各种农资经营户经营做到证照齐全,坚决打击无证、无照、无固定场所的经营行为;二是对种子、化肥经营登记备案,严格审查委托经营资质、范围、区域等;三是要求各经营户完善“两帐一卡”,做到进货渠道清、销售去向明;四是要对化肥、种子、农资产品进行全面的抽检,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以便对农资质量进行社会监督。

四、要求

1、加强检查指导,及时解决春播中出现的问题,各乡镇、农口各部门在春播中,要加强对春耕农业生产的工作检查指导,要组织技术人员和相关人员深入田间地头,现场办公,问题解决在一线,以保证春耕生产顺利进行,为全年农业生产的丰收起好步、开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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