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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干预影响处方点评防范医疗风险

行政干预影响处方点评防范医疗风险

我院从2009年开始实行处方点评,为药剂科单纯从技术层面上进行点评,对临床合理用药的影响成效不是很大,从2010年开始行政干预,取得较好成效。笔者对处方点评结合行政干预前后的合理用药情况进行了对比分析,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资料

资料来源于我院2009年至2011年处方点评情况,包括门诊处方和住院病历。

1.2处方点评

点评方法:每月由药剂科组织处方点评小组(医院药事委员会牵头成立,由经验丰富的医学和药学专家组成)进行处方点评1次,处方点评小组按照国家卫生部制定的《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根据医院诊疗科目、科室设置、技术水平、诊疗量等实际情况,讨论确定抽样方法和具体的抽样量(每月点评门急诊处方120张,出院病历60份)。每月1次组织处方点评小组按照确定的方法随机抽取处方,并填写《处方点评工作表》,点评结果由药剂科统计归纳和总结,并按要求分成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和超常处方3类。结果报院领导和医务科,再由医务科反馈到各临床科室,并进行干预。点评内容:处方前记是否按所列格式填写完整;处方后记中处方医师、调配药师、复核药师签名是否完整;处方正文中药物名称应用商品名、自编缩写或代用号,药物剂型、规格是否缺项或不确切,药品剂量、单位书写是否正确、清楚;用法用量表达是否清楚,如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的字句不可出现;需进行皮肤过敏试验的药品是否注明;处方字迹是否潦草、难以辨认,修改处是否签名。不合理用药包括所用药品的适应证与临床诊断不符,有配伍禁忌,单张处方超过5种药品或针对性不强的“大包围”用药,剂量与用法、用量不符规定,重复用药、滥用抗菌药物等[1]。

1.3干预措施

组织学习,加强教育:通过继续教育、下发文件、科室学习等各种方式组织医师、药师学习《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处方规范化的教育,并以行政干预措施加强处方点评工作。行政干预,督促整改:医务科每月召开1次科主任会议,通报处方点评结果,并下发到各临床科室,对问题处方进行公示;把合理用药纳入医院的重点工作中,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将处方点评结果及合理用药情况与绩效考核奖金挂钩,考核奖金直接扣发到医生个人;对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解释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处方权,仍连续2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医务科依法取消其处方权[2]。对个别药品的销售出现反常的,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取消该药品的使用;每月由财务科统计1次各临床科室的药占比,对超出指标科室实行排位并进行全院通报,各临床科室必须将药占比细化到医生个人,超出指标的医生按高低排列,排名前10位医生每月全院通报1次,对连续3个月排名在前3位的医生,给予停止处方权1个月的处罚,屡教不改者给予调岗处理;加大合理用药宣传力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科主任和护士长进行全面监督,处方点评小组每月定期抽查1次,不定期抽查数次,对无执行的科室进行通报批评,对问题处方的医生加强教育,督促整改,达到合理用药的目的。

2结果

2009年、2010年、2011年各抽查门诊处方1000张、1200张、1200张,抽查住院病历600份、720份、720份。通过处方点评结合行政干预,取得成效。对行政干预前后的药占比费用、不合理处方率及处方质量等项目对比,可以看出行政干预手段对于规范处方书写、合理用药等有明显的作用。处方点评结合行政干预后使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比例(药占比)呈逐年下降趋势,见表1。处方点评结合行政干预后,使不合理处方比例、门诊处方及住院病历存在的主要问题比例逐年下降详见表2,表3,表4。3讨论处方点评制度于1997年在广东佛山南海区中医院率先实行[3],此后,广东省的各大医院相继开展了处方点评工作。近年来,全国大部分医院都纷纷推行处方点评制度。从各医院实行处方点评工作成效来看,处方点评对解决“看病难、看病贵”,医生开大处方以及开药提成,医药领域商业贿赂等问题起到了一定作用。我院从2009年开始实行处方点评,经过近3年的摸索,逐渐形成行之有效的模式。我院的门诊处方及住院病历均存在问题,如处方项目填写不完全、不规范,用药不合理,甚至出现大处方和滥用药等。通过实行处方点评,结合行政干预,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并将合理用药质量与奖金制度挂钩后,引起医生重视,不规范、不适宜和超常处方量均大幅下降,使用药趋于合理化、规范化,大处方和滥用药、乱用药的现象减少。处方点评结合行政干预,能遏制医院大处方、滥用药现象,促进门诊处方和住院病历书写规范,促进用药合理、降低医疗费用、防范医疗风险,实现医院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