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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公安信息学学科建设

探索公安信息学学科建设

一、信息化背景下公安信息学研究建设现状

公安情报学取得了国家认可的专业建设资格,并在公安院校开展了人才培养工作。我国的公安情报信息实践与公安工作一样久远,但我国的公安情报信息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却比较晚,尤其是关于公安信息学学科建设方面的研究成果寥寥无几。公安工作的传统比较重视信息工作,相对于公安信息工作实践来说,公安信息理论研究却相对较晚,近十余年来,虽然涌现出了一批有关公安信息学方面的论文、著作和教材,但关于公安信息学学科体系方面的研究成果却较少。伴随着公安情报信息学专业的设置和公安院校公安情报信息学人才培养的实践,公安情报信息学学科建设问题才受到真正关注,刊发了几篇探索公安情报信息学学科建设文章。总体上,我国公安情报信息学研究尚处于“雏形”阶段,很多内容是经验性总结,没有形成科学的学科体系。

二、信息化背景下公安信息学学科

建设面临的挑战信息化是指培养、发展以计算机为主的智能化工具为代表的新生产力,并使之造福于社会的历史过程。智能化工具又称信息化的生产工具,它一般必须具备信息获取、信息传递、信息处理、信息再生、信息利用的功能。智能化生产工具与过去生产力中的生产工具不一样的是,它不是一件孤立分散的东西,而是一个具有庞大规模的、自上而下的、有组织的信息网络体系。信息化背景下,公安信息学学科建设也将面临着重要的挑战。

(一)公安信息价值观念的变化

信息价值观是人们在对信息价值认识的基础上,对信息及信息活动进行价值评价的过程中所形成的观念体系。它是信息与信息活动在人们观念中的反映,属于意识的范畴。我国情报信息学界的著名人士王崇德教授指出“社会成员对情报信息的看法,即为情报信息观。历来情报信息观都极富时代感”。传统的公安信息价值观是狭隘的、封闭的“小”信息观。从公安信息情报历史来看,涉及国家安全、刑事、、恐怖活动、黑恶势力等有关方面的内容才被看成是公安情报信息。公安情报信息活动突出隐秘性,认为只有通过特殊手段获取特定对象的信息才是公安情报,一般工作中形成和产生的信息、治安管理工作涉及的信息被排除在公安情报信息范围之外。受传统公安信息价值观的影响,当前公安信息学学科体系仍然带有很大的狭隘性,或是从信息活动的角度来设置课程体系,如学科专业主要课程设置为情报信息学概论、公安信息学概论、公安信息技术(含行动技术)、公安信息系统、公安信息分析与研判、战略情报信息判断、公安信息组织、公安信息工作实务等;或是与公安情报信息实践工作相对应来设置课程体系等。无论哪种学科课程构建思路,都受到传统信息观单一性、专业性影响。信息化背景下的公安信息观应是开放的、综合性的“大”信息观。第一,在全球信息化发展的今天,公安信息工作的隐秘性已越来越小,通过公开途径搜集信息已成为许多国家情报信息部门获取情报信息的主要方式。美国《简氏防务》周刊2000年8月载文称,“在冷战时期,情报中约85%来自政府部门,如今,由于世界各国政府的进一步开放,这个数字大约是90%-95%”。这些情报大部分来自公开的报纸、杂志、网络,小部分来自不保密的内部资料和政府报告及领导人的讲话。公安信息大部分也来自于内外部公开活动获得,而且,很多有价值的公安信息往往来自于日常的警务活动、公安管理工作中,公安情报信息的神秘性、隐蔽性弱化,相反,一种开放式的以社会信息为对象的公安情报信息工作实践理念正在形成。第二,信息化尤其是网络环境下,形成了普遍范围的“大”信息观。“大”信息观源于“大科学”概念的导向。1962年美国耶鲁大学科学史教授D•普赖斯在《小科学,大科学》一书中指出“……现代科学的大规模性、面貌一新且强大有用,使人们不能不以‘大科学’一词来美誉之”。在大科学理念发展背景下,1987年卢太宏等人在《变革中的情报工作新观念与新方式》一文中首次提出大情报信息观念并界定为“从科技情报信息延拓到各类社会需求的情报信息,从单一领域的情报信息系统演变为综合的社会情报信息系统”。随着公安信息化建设的深入,公安信息化成果应用的不断推广应用,尤其是公安部提出的“以信息化为龙头,带动刑侦工作实现新突破”的战略后,一种公安“大”信息战略理念正在指导着公安实践工作。

(二)公安信息活动界域的变化

传统公安信息工作以部门分割、专业分工为主,形成上下一条线的垂直管理模式。如专门负责刑事犯罪情报资料的专业管理工作分别在国内安全保卫、刑侦、治安、边防、缉毒等部门,基本上是各自为阵地开展工作,受管理制度的制约,相互之间信息交流活动很少。在这种相对孤立的信息工作实践活动中,公安信息理论研究也带有明显的针对性,除了公安信息基本理论具有普适性研究外,公安信息活动研究内容大多只限于某一专业门类的公安信息活动,如针对刑事犯罪信息的刑事犯罪情报学,针对安全保卫的安全保卫信息学等,这些学科课程都具有单一性、专业化强,仅适用于指导某一方面的公安信息工作实践。在信息化背景下,不仅公安信息活动越出了专业分工的界限,而且公安信息活动规律也越出了传统以人为核心的模式。首先,随着信息化的深入发展与影响,以网络为载体的各种信息交叉更广泛、内容更丰富、获取更方便。公安信息活动不再仅限于某一专业、某一门类,而是在网络的同一平台上,涉及安全保卫、刑侦、治安、交通、人口、禁毒、反恐、维稳、出入境等各类信息的横向联系更直接,相互交流更具有社会性。而且,公安信息来源越来越依赖于社会信息系统的供给,如依赖于金融系统、海关系统、医疗系统、工商系统、保险系统、民航系统等,这些社会信息对增强公安信息研判工作具有重大影响,对公安开展信息主导警务实践具有基础性作用。第二,以信息化生产工具为手段,打破了以人、部门为核心的公安信息工作模式,信息化生产工具大大弥补了人、部门分散性工作的不足,将分散的人、部门、信息资源统一在一个具有庞大规模的、自上而下的、有组织的信息网络体系中,形成了以网络“大脑”为中心的信息工作模式。那种单个的个体人在信息工作中的作用被信息化条件下网络群体人的作用所取代。信息化条件下,公安信息工作单一、独立的局限性思维被打破,代之而来的是要从整体、开放的角度来研究和实践信息工作。

三、信息化条件下公安信息学学科建设的建议

(一)突破常规,重新建立公安信息学学科和专业课程体系

突出信息化发展的时代特色和公安工作的行业特色,重建公安信息学学科体系。当前公安信息学学科建设研究工作较弱,基础理论部分大多继承了信息学学科研究的一些成果,但公安信息学与信息学之间还存在外延和内涵方面的差异,尤其是公安工作自身的特殊性,在信息化背景下公安工作理念、方式、战略发展等的变革,都意味着公安信息学学科建设与信息学学科建设之间的不同。因此,当前应以公安信息化发展为背景,分析公安信息化发展下公安信息工作的内在发展需求,以如何更有效地推进“信息主导警务”工作为中心,以信息工作如何服务于发展变化的公安工作为目的,重建公安信息学学科研究内容和学科体系。打破当前公安信息学专业课程设置体系,以开放的“大”信息观指导公安信息学科和专业课程体系重构。现开设公安情报学专业招收本科生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和中国刑警学院,在公安情报信息学专业课程设置上基本延续了传统情报信息学专业的一些思路。公安大学公安情报信息学专业以公安情报信息工作的基本流程作为学科建设的逻辑主线,围绕这一主线,又以应用导向进行课程设置,这些课程基本就是长期以来形成的专业化、部门化的公安信息工作内容。这一构建思路虽遵循了公安信息科学的内在规律性,也充分体现了公安信息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状况,符合学科建设的继承性和发展性的。但是,无论是科学研究“大科学”观的提出,还是公安“大信息”观的实践,都在打破着单一、封闭的思维模式。因此,笔者建议,应打破既有学科课程体系现状,从开放的“大”信息观入手,分析公安信息工作的未来性特点,重新构建公安信息学专业课程体系,按“理论———方法———应用”进行大部类架构,如公安信息学理论概论、公安信息方法概论、公安信息实务。在大部类层次下按知识模块进行课程设置,明确课程需要达到的人才培养目标,以课程培养目标为中心整合资源,形成独特的知识体系。这一思路的本质是遵循社会发展规律,以满足社会发展对公安信息专业人才的需求为导向。

(二)强化公安信息学基础理论研究,以理论研究推动应用研究

公安信息学是一门年轻的应用学科,其理论基础正处于不断探索与完善中。一方面,由于公安信息学还太年轻,公安信息学基础理论体系还很不完善,另一方面,由于公安信息学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公安信息实践超越理论研究步伐,致使理论界对公安信息理论研究较为漠视。双重作用下导致了公安信息学理论研究的薄弱与滞后。公安信息学研究应以基础理论带动应用研究。任何一门学科,任何一种实践,基础理论是纲,是根本,如果基础理论研究工作不足,或跟不上实践应用的发展,这门学科就很难建立,公安信息学也如此。自2006年以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情报学系一直致力于公安情报信息理论研究的主导工作,到目前为止,已组织过三次全国公安情报信息学研讨会,为全国从事或关注公安情报信息工作的学者和实战部门专家搭建了一个学习、交流、研讨的平台,推出了一批研究成果。但就目前的研究成果内容来看,越来越多的从实践应用层面来研究,基础理论研究被弱化、被忽视的现象明显。要改善这一局面,还得以全国有声望的学者、以公安大学为引领,带动公安信息学基础理论研究工作,把研究公安信息活动内在规律和发展规律为根基、为主线,以理论研究推动应用研究。学科的基础理论是学科发展的基石,决定着学科行进的方向,把握着学科发展的命运与前途。因此,笔者认为,当务之急,首先应着力建立完善的公安信息学理论体系,为公安信息实践活动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其次,应加强对公安信息学实践活动中的理论研究,保持公安信息学理论研究与公安信息学应用领域实践活动的同步前进,以改变目前诸多实践应用中如公安信息主导警务活动、公安大信息系统应用、公安信息分析研判、公安信息数据挖掘等领域有实践活动无理论指导的局面。

(三)信息化背景下公安信息学学科应保持适应性发展态势

公安信息学是应公安工作发展需要而产生的,随时展而发展的,因此,社会环境的发展变化,公安工作的发展变革,都需要服务于公安工作的理论研究能紧跟而上,甚或超越实践起引领作用。信息化给公安工作带来了根本性变化,工作方式上实现了网上办公、网上查缉、网上预警等;警务思维方式上从考察事物的本质出发进行思维,使用从未来引导现在的“牵引型思维”;警察组织围绕提高信息功能展开管理体制的调整和运行机制的优化,强化了警察组织的内部协调能力,畅通了信息交流的渠道;警务信息化的运作过程中产生的众多可以测量的数据,不仅可以直观地反映犯罪动态的变化,也使得警务管理更加易于操作和调控。上述变化充分说明信息化背景下公安信息在以不同的形式和方式改变着公安工作实践,在公安工作中由被动附属型地位转变为主动引领型。这为我们从事公安信息活动研究也提出了新要求,必须要转变研究的理念和视角,公安信息学基础理论研究应当注意到上述变化,不断积累实践以验,并使之上升到理论高度,丰富公安信息学理论知识,并将之放入基础理论体系中进行比较、归类,使公安信息学基础理论体系在时展中日臻完善。

作者:梁慧稳单位:江苏警官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