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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融资难

中小企业融资难

资金紧缺是困扰中小企业的老大难问题。中小企业融资难既有内部原因也有外部原因:(1)中小企业经营的不确定性及其高倒闭率,加上它在市场变化和经济波动中显现的脆弱性,使得中小企业经营风险大,银行不敢向它们放款。(2)信息的不对称性,使银行对新办中小企业的发展前景心中把握不大,对贷款缺乏信心。(3)中小企业业务量小,手续麻烦,导致银行向中小企业放贷的运作费用较高。据世界银行近几年在菲律宾的调查显示,大额贷款的运作费用约占贷款总额的03%—05%,而向中小企业的贷款由于金额较小,管理费用高达26%—27%。哥伦比亚一家专门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机构,其运作费用竟达贷款金额的7%以上。(4)中小企业通常不能按照银行规定提供担保或其他抵押资产。(5)中小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许多企业缺乏有关财会信息的书面或计算机存储的资料,导致金融机构不愿发放贷款。此种现象在我国中小企业中比较普遍。(6)政府对银行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缺乏鼓励措施,导致银行缺乏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既需要中小企业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加强与银行的联系,也需要国家尽快制定向中小企业贷款的政策,并借鉴国外的经验为中小企业开辟较多的融资渠道。

1加快建立信用担保体系。首先,按照“一体两翼三层”的模式,尽快建立以中小企业特别是高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信用担保体系,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条件。“一体”指主体模式,强调“多元化资金,市场化操作,绩优者扶持”;“两翼”指商业性担保和民间互助担保作为必要补充;“三层”指中央、省(市、区)、地市三级。信用担保的操作层在地市,省和中央只对下一级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业务。建立和完善担保机构的准入制度,资金资助制度,信用评估和风险控制制度,行业协调与自律制度。据国家经贸委初步统计,截至2000年8月底,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已初显端倪,担保资金达40多亿,可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贷款近400亿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间接融资难的问题。其次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都要坚持市场化运作,学习运用先进科学的担保风险控制办法,避免行政干预。要引导推动市场化的企业互助担保组织和商业担保机构扩展业务,增强服务功能,为中小企业提供多种形式的担保服务项目。再次,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和培育中小企业信用制度结合进行。在对中小企业纳税、贷款、工商年检、通关报税、产品质量检验等情况记录收集整理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向银行等机构提供企业信用信息。要表彰重合同、守信用的中小企业,树立信用典型,大力宣传和推广信用管理先进模式和经验,各有关部门要对这样的企业给予支持。同时将少数信用低劣的中小企业列入“黑名单”,通过限制这些企业,更好地支持信用好的中小企业的发展。

2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拓宽融资渠道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关键。第一,应建立向中小企业融资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应出台具体政策,鼓励和支持股份制银行、城乡合作金融机构等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在注意信贷安全的前提下,建立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在保证贷款质量的同时,切实提高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比例。鼓励政策性银行在现有业务范围内,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市场前景、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中小企业的发展。第二,应继续扩大中小企业贷款利率的浮动幅度。银行要根据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及时完善授信制度,合理确定各级银行贷款审批权限,减少贷款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要积极研究开发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的信贷服务项目,进一步改善银行对中小企业的结算、财务咨询、投资管理等金融服务。第三,大胆偿试股权融资。加快中小企业发展,扶持高科技企业创新,离不开配套的资本市场,而股权融资又是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形式。在我国二板市场尚未建立的情况下,应有选择、有条件地对一些中小科技企业进行产权交易试点。引导推动并规范中小企业通过合资、合作、产权出让、利用外资等方式进行改组改造。第四,探索建立中小企业风险投资公司,以及风险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和撤出机制。有关部门应严格风险投资的市场准入和从业资格管理,规范风险投资的市场行为,充分发挥政府对风险投资的导向作用。各级政府部门均不得直接从事中小企业风险投资业务。

3完善国有出资人制度。应当建立权责明确,层层负责,互为联系的三层国有资本管理体系:第一层次,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各级政府代表国家管理国有资产,按照国家资产的不同用途,授权综合管理部门行使所有者的监管权,依法享有国有资产的收益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层次,按照监管权与经营权适当分离的原则,设立若干个国有资本运营机构,授权一些企业集团,对国有资产实行法人化、企业化管理。第三层次,按照国有资本运营与国有资本使用适当分离的原则,使企业成为国有资产的具体使用者和经营者,按照现代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进行规范运作,向国有资本的运营管理机构或母公司负责,独立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真正成为适应市场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

4充分发挥政府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作用。许多国家的政府认识到向中小企业提供资金的重要性,纷纷采取措施鼓励放款机构以严格条件向小企业发放信贷。最通行的做法是向小企业发放补贴性贷款,其具体方法是:由专门的中小企业基金掌握贷款,并由中央银行以极低的利息供放款银行使用,以弥补其高风险和放款费用。这种政策在一些国家(如日本、韩国)确实收到了明显效果(也可能产生对融资的过度需求)。此外,政府还应采取以下配套措施:建设基础设施和工业用厂房,向中小型工业企业出租;建立公共服务设施,如维修中心、工具中心和培训中心,为中小企业服务;支持中小企业产品的营销工作,对基本上或大部分由中小企业生产的产品,实行优先订货制度;由国有公司批量进口中小企业需要的材料,向中小企业零售,以解决中小企业进口手续复杂和储存积压大量材料的困难。

5大胆借鉴国外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经验。(1)韩国的联系担保计划。为了实施《信贷担保基金法》,韩国于1976年建立了韩国信贷担保基金会。基金会的目的是通过担保,使具有竞争潜力、善于管理而又无足够有形担保物的中小企业得到融资。基金会的资本来自政府的补贴和金融机构分担的资金。基金会的职能是向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担保服务、信贷信息服务和管理及技术援助。这些职能中最重要的是在每笔交易或贷款的基础上,向中小企业提供综合性服务。韩国的联系担保计划在向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还促进了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的合作。(2)美国的小企业投资公司。1958年美国国会通过《小企业投资法》,并成立小企业投资公司。这类公司是由小企业管理局审批和管理的私有金融机构,其职能是向小企业提供长期信贷和资金。目前约有365个小企业投资公司为新创办的和增长中的小企业融资。小企业投资公司对新办

企业的投资比私人的风险投资多一倍。多年来,小企业投资公司已向7万多个小企业融资60多亿美元,为美国增加了成千上万就业岗位。苹果计算机公司、联邦快递公司在创办时都曾得到小企业投资公司的帮助。(3)意大利为中小企业股票上市建立的二级市场。90年代意大利逐步放松了对资本市场的控制,提出了为中小企业建立“本地证券市场”,或称“二级市场”的建议。“中小企业地方计算机化资本市场”(METIM)就是其中之一。此市场由发起人、经纪人和地方委员会三方组成。发起人(银行,或投资公司)的任务是帮助企业发行股权、审查程序和承担咨询;经纪人(通常是金融中介机构)帮助确定第一次报价;地方委员会(作为证券公司)根据地方商会、银行、金融中介机构和利益集团的要求,在其所在地区宣传、征集本地中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即使二级市场不能解决意大利中小企业资本化程度低的问题,但它标志着为中小企业筹措中长期资金的结构性改革跨出了重要一步。今后,中小企业将从单纯地依靠银行贷款,转向更多地依靠自身经营业绩,从证券市场获得发展资金。

综上所述,中小企业融资的主渠道是金融机构,但还有不少其他融资渠道,并不单靠金融机构一家,融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不只是贷款一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有些民营企业主要不是靠银行贷款发展起来的,而是利用租赁、易货贸易等商业借贷形式。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当前中小企业不仅仅是缺少资金来源,更重要的是缺少如何找到融资渠道以及如何运用好资金的知识。根据国外经验,有些问题值得我们重视。例如,如何建立一种机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既要避免企业出现贷款饥渴症,随便借钱搞重复建设,又要防止银行随便发行贷款,出现大量收不回来的坏帐。同时信贷要与支持中小企业的其他措施结合起来。发放贷款和给予贷款担保要与项目相结合,项目要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不是低水平的重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