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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防范危机、维系安全是中国银行业的一项长期任务。其他国家的银行危机及其处理方式,为分析中国银行业的安全问题树立了标杆。目前中国银行业的安全性并不令人乐观,引入外资加快商业银行的现代化进程成为有效的举措,但这仅仅是银行业安全性问题的一个方面。深层次的问题还在于银行安全体系的构建,这是保障银行业安全运行的长效机制。
关键词:银行业安全体系银行危机风险控制
银行安全问题涉及两个层面:微观层面和宏观层面。微观层面的安全问题是银行的个体安全问题,是每家商业银行管理风险的能力问题。安全性是商业银行的“三性”目标之首,即要求银行在经营活动中必须保持足够的清偿能力,经得起重大风险和损失,能随时应付客户对银行提存,使客户对银行保持坚定的信任。本文研究的银行安全问题是银行的宏观安全问题。这是银行业的安全问题,是指银行业能否应对自身产业的风险和危机。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化,银行业的安全经营正面临着全新的挑战,防范危机,维系安全成为我国银行业的一项长期使命。
一、直面银行危机——案例综述
银行业的长期安全经营对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是至关重要的。银行危机的频发给世界各国带来了系统性的银行业安全问题。
案例1:阿根廷银行危机。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银行危机严重困扰阿根廷。1980-1985年,不良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例由9%上升到30%,168家金融机构关闭。1989-1990年,不良资产占国有银行资产总值的37%,倒闭银行的总资产占金融体系资产总值的40%。
案例2:泰国银行危机。1997年泰国银行呆坏总额超过200亿美元,其中相当多数是投向房地产业。此后,股市和房地产下跌,银行陷入危机,有58家金融机构停业,部分被中央银行接管,部分被外资收购。
案例3:俄罗斯银行危机。1998年8月至12月,整个银行体系的亏损达到350亿卢布,导致银行体系的资本总额减少了30%,资产质量明显下降,逾期贷款的比重比年初增加了165%,引发储户挤兑,本外币存款余额急剧减少。18家最大的商业银行有15家不能正常支付。
上述三个案例分别是拉美、东南亚和体制转轨国家银行危机的典型,具有相当的代表性。总观其共性,危机的发生固然与宏观经济形势相关,但是银行体系本身的脆弱性无疑至关重要,这种脆弱性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1、过度依赖外资,削弱金融经济自主权。阿根廷银行业的私有化出现了外国化趋势,目前,其十大私营银行中,七家为外资独资银行,两家为外资控股银行,商业银行总资产的62%—68%被外资银行所控制,在危机中,一些外资银行过度甚至恶意转移资金,造成国家资金外流,导致国家宏观调控能力丧失。
2、金融监管不力,银行经营缺乏自我约束。泰国的监管当局忽视了监控制度的建设,银行股权高度集中,缺乏对股东的约束,会计制度薄弱,关联贷款很高。在缺乏控制和自律的情况下,银行无序盲目地将大量信贷资金投向房地产市场。而俄罗斯通过“休克疗法”放开了银行准入制度,却没有相应手段规范众多新设银行的经营活动,在随后实施的打击洗钱犯罪活动中,又掀起了新一轮银行信任危机。
3、个别银行经营风险迅速扩散,引发全行业的整体危机。个体危机的快速传染在上述国家中表现得尤其突出,成为银行危机的原发性根源。相比于西方发达国家,这些国家的金融市场不发达,银行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非常突出,但是由于没有完善的银行安全体系来遏制风险扩散,特别容易导致公众信心不足而加剧存款挤兑和资本外逃。
二、银行业安全性的衡量标准
通过上述银行危机的分析,银行业安全性的衡量标准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金融资源的控制权
首先是外资参股比例。外资参股中资银行的比重是衡量金融资源控制权的一个显著指标,它直接关系到外资银行参与中资银行经营决策的深度和广度。这个问题一向比较敏感,许多国家都对此设定了上限。中国银监会规定,单一外资银行参股中资银行比例不高于20%,总的外资比例不超过25%。这个比例上限设定的难点在于把握其合理性,即究竟怎样的一个比例才能在充分利用外资的前提下确保国家对银行的有效控制。
其次是经营信息的控制权。外资进入我国银行业涉及到了经营信息资源的共享问题。这些信息覆盖面广,包括个人及企业征信系统,也包括社会信息资源等,这些信息应该控制在中资银行和相应中国机构之中。
2、银行体系的经营风险
发生危机的银行体系的突出特征就是其经营绩效的明显下滑和巨大的风险积累。国际通用的CAMEL评级体系是经营风险的有效测度标准。在借鉴吸收CAMEL的基础上,中国银监会于2006年1月1日颁布实施了《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内部指引》,从资本充足状况、资产质量状况、管理状况、盈利状况、流动性状况及市场风险状况等方面设立了定性和定量的评级指标,为全面综合地衡量银行体系的风险水平树立了标杆。
3、银行网络的安全性
银行的网络包括结算、支付等网络平台是银行经营的基础资源,它关系到银行的生存发展,关系到国家的金融安全。现代网络经济的发展和客户网络需求不断扩张使得银行网络的重要性与日俱增,必然要求银行内部自身建立起稳定安全可靠的网络系统,保证银行业务的正常开展。外资银行大规模地进入我国金融市场后凭其庞大的经营规模、雄厚的资金实力、优良的资产质量,特别是较高的科技化程度,必然会与国内商业银行在“黄金客户”上展开激烈竞争,加强自身建设,提供更优质的金融服务以吸引更多客户,是国内各大商业银行面临的问题。
三、当前中国银行业安全性的现状和争论焦点
1、现状:中国银行业的安全隐患
经过不断的改革、发展,中国银行业特别是股份制上市银行的财务指标有了很大提高(参见表1),但与国际先进银行(见表2)相比仍然存在很大差距。更为重要的是,我国的银行业还没有经历一个完整的经济周期冲击的考验。目前是我国经济发展较好的时期,银行业财务表现有所改善。一旦经济发展减速,中国银行业良好财务表现的可持续性就面临考验。
尤其是目前情况下,中国银行业的资产质量、资本充足率、呆帐准备金规模、盈利率指标等方面都不尽人意,安全性令人担忧。
(1)不良资产规模
2005年,按五级分类口径,我国银行业主要商业银行(国有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为8.9%,其中四家国有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为10724.8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0.49%。国有银行的不良贷款特点是:数量大,损失严重,加大了处置难度。从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情况来看,经过几年的努力资产质量稍好,但也不容乐观。2005年末,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1471.8亿元,不良贷款比例为4.22%。
(2)资本充足率
2005年,商业银行通过资本的自我补充和提高约束能力,资本充足率有了一定提升。有53家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达到了8%的标准,资本充足率达标资产占商业银行总资产的比重为75%。但同时商业银行新增了24617亿元的贷款,在资产扩充的压力下,资本充足率仅徘徊在及格线上下也是令人担心的。
(3)呆账准备金规模
尽管从1992年以来,中国要求商业银行增加提取呆帐准备金,但相对于贷款规模和不良贷款的增加,贷款准备金的增加仍然微不足道。2005年末,主要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缺口6274亿元,准备金抵补率32.6%。贷款损失准备金抵补率90%以上的银行只有9家,其中按要求提足准备金的银行更是只有7家。从总体上看,中国银行业的贷款准备金对于维持银行抵御信贷风险的功能还十分有限。
(4)盈利能力
2005年,主要商业银行实现账面利润(税前)1850亿元,平均资产利润率为0.73%,远落后于花旗银行的1.51%和汇丰银行的1.46%。盈利模式的单一和不良资产核销的压力削弱了银行的盈利能力,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这种有限的盈利空间还将面临挤压。(见表1)
从上述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银行业本身存在相当的安全隐患,脆弱的银行体系浪费了大量的公众储蓄、并形成巨额的不良资产。但是公众对银行的信任和持续不断的储蓄流入没有使这些危机从潜在状态转化为现实状态,特别是国有银行由于产权因素,国家信用实际充当了无形资本,严重不足的资本也并没有成为其持续经营的桎梏。这种现状的背后掩盖了商业银行本身的不完善的公司治理、落后的风险管理以及不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等诸多弊病。
2、争论焦点:引入外资对于保障中国银行业安全性的利弊之争
外资入股中国银行业在2005年以来的中国金融市场开放中,成为最为引人注目的市场动向之一。2005年初至今,共有17家外资金融机构入股10家中资银行,该年一年中进入中国银行业市场的外资,几乎是此前10年的总和。外资入股中资银行已成为国外大型银行金融集团进入中国的首选方式。由此,中国银行业的开放遭到是否“贱卖”、是否威胁民族金融控制权、是否加剧银行业的安全隐患等一系列问题开始遭到质疑。
争论的焦点体现在一个“度”上,究竟对外资开放到什么样的程度是符合我国银行业的现状的。“贱卖论”与“威胁论”的主要依据是发生银行危机的国家的经验教训,如阿根廷和墨西哥都没有金融自主权,被外资银行所掌控,在危机中,本国的银行体系几乎完全崩溃。东欧体制转型中的国家如捷克和波兰的银行也受制于外资,出现了类似的危机。因此,人们十分担忧目前银行业的开放举措将陷入过分依赖外资的地步,而中国银行业的国际化程度本身很低,抵御风险的能力十分有限,外资入股应当缓行。
但是如果就此拒绝外资也是十分不可取的,一是我国银行业的开放程度并不能与上述发生危机的国家同日而语,长期以来我国银行业是对外限制过严,还不到放得太开的地步。20%和25%这两个上限还是比较低的,仍然能保持国家对银行的绝对控制。二是上述的分析说明我国银行本身固有的安全隐患已经不容忽视,这些弊病单靠自身的消化解决并不切合实际。引入外资改造现有的银行体系显得十分必要。从这一点来讲,外资的积极意义也是显而易见的,具体说来包括以下几方面:
(1)可以最大限度降低中国银行业的入世成本。由于长期处于高度的政策壁垒保护之下,中资银行在资本实力、服务水平、内部管理及风险控制能力等方面与外资银行存在着巨大差距,对于加入WTO后高度的市场竞争形势需要有一个相当长的适应过程。银行业的过渡期却只有短短几年,这对于脆弱的民族金融业的生存和发展是一个严峻挑战。相对于外资银行对中国金融市场的长驱直入、攻城掠地而言,在参股的外资身上,人们会感觉到一种友善和合作的氛围。既然已经合股,某种意义上讲就是一种利益共同体,何况控股权还掌握在中资银行手上。
(2)加速我国银行业的现代化进程。当前我国银行业正处于改革攻坚阶段,诸如不良资产累积、资本金严重不足、僵化的经营机制、市场化程序严重偏低,金融监管行为扭曲、社会信用缺失等制约因素,均在不同程度上阻碍着我国银行业的现代化进程。特别是产权制度改革更是国有银行改革无法逾越的核心问题之一。我们认为,允许和鼓励国有银行实现股权多元化,特别是通过积极引进外资,对于推动中国金融改革,推进中国银行业的现代化进程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
(3)组建策略联盟,刷新银行业格局。我国银行业从格局上来讲,可分为工农中建4大国有商业银行的第一梯队;交行、招商、光大、民生等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为第二梯队;其他100多家地方性城市商业银行为第三梯队。从力量对比情况来看,第一梯队目前仍居于超级地位,而第三梯队则明显处于弱势地位。作为城市商业银行无论在资产规模、资金实力、社会信誉,还是在服务功能、经营范围方面均与其他银行存在一定差距,入世后的生存危机更加严重,城市商业银行必须积极探索资产重组的路子予以解决现存问题。第三、第二梯队通过与外资进行参股,组建策略联盟,克服了自身资源的局限性,提高运作效率,实现优势互补,并最终形成一种成熟的、长期的双赢关系,从而优化我国银行业的不合理布局。
(4)居民与企业受益良多。随着外资股东走进中国银行业,对于居民和企业来讲有了更多的选择余地,可以货比三家。而且外资入股也带来了许多中资银行没有的创新产品和优良服务理念,客户一定会受益多多。
所以,对于中国银行体系安全性的讨论,不能片面地将外资视为一种威胁,真正威胁银行安全的并且急需改造的是落后的银行体制本身。借助外力为我所用,消除现有的安全隐患是一项重要的改革思路。而作为监管当局,建立起一个良好的银行安全体系,通过规范的制度来激励市场参与者,保障银行的健康运行则是当务之急。
四、构建中国的银行业安全体系
当前影响全球金融界最为深刻的风险管理原则,当属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由西方国家主导制定的《新资本协议》将于2006年底首先在十国集团开始实施。尽管中国银监会对新资本协议的实施制定了“两步走”和“双轨制”的策略,但是从金融监管和风险管理的实际动作看,对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可能带来的影响准备还并不充分。
面对当前在加入了WTO后外资银行大规模进入中国的情况,我们应该着手构建中国的银行业安全体系从而使我国的银行业健康发展。为了更好地缩小和先进国家银行的差距并且最大程度保护自身,我们应该首先坚持以下的原则:一是要保持适度性和适应性;二是坚持逐步开放和重点领域的不开放相结合,特别是在网络和信息等核心资源方面;最后是在市场机制失效时有一种纠错程序,从而避免更大的损失。
银行安全体系是为防止银行业受不利冲击而导致传染性破坏所设计的一组政策机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对于当前的中国银行业我们可以通过下面几方面的重点建设来实现安全体系的建立:
首先,严格的市场准入机制。执照准入制就是要对银行业的从业者和机构进行严格的筛选。通过任职资格的准入管制,监管者可以甄别缺乏审慎经营理念、不胜任或不诚实的银行所有者及管理者,防止这些不适宜从事金融行业的人员进入银行业,这样可以从源头上防止了由于高级管理人员的过度风险偏好和不胜任导致的银行风险暴露。对于要进入银行业的机构不论中资还是外资都要实行严格的行业准入制,对于准入指标的制定要具有可行性。这是维护银行业安全的基础和先决条件。
其次,银行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这一体系包括五大部分:一是内部控制环境,银行机构要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使各层次工作人员了解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及自身在内部控制过程中的作用,并形成银行内部控制文化;二是风险认定与评估,银行机构必须能够认定影响其实现目标的重大风险,并对之进行持续监控;三是控制措施与职责分工,银行机构应建立适当的控制结构,明确每一业务层次上的控制措施,实行适当的职责分离;四是信息与交流,银行机构应确保内部财务数据、经营与合规性数据的可靠性、及时性,并建立能覆盖银行所有重大业务活动的管理信息系统,同时保证信息的充分交流;五是监督与纠正,银行机构应当由独立的、受过良好训练并具有合格工作能力的人员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有效而全面的内部审计,内部审计部门应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内部控制是银行业安全体系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在一定程度上银行机构的经营失败意味着内部控制的失败。
再次,健全的外部监管体系。这是维护银行业安全的第三关,由监管部门、外部审计和市场监督共同对于银行进行的,主要从外部防止银行从事导致银行经营中过度风险的操作。其中监管部门如银监会、人行等应该将现代管理理论中的系统控制原理运用到对银行的监管工作中去。将市场准入和退出、日常监测、现场检查和危机救助等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来综合监管。并建立评级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各个商业银行的不同等级,有利于强化商业银行自身对经营风险程度的识别和增强其资信透明度。外部审计是一支不可忽视的监管力量。商业银行应聘请中央银行认可的社会审计机构,定期审核其财务状况,审核其内部控制系统和上报中央银行及公开的会计报表。市场监督约束是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三大支柱之一。市场监督要求银行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在此过程中,风险信息居于关键性地位。银行业不仅要披露最为基本的关于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信息,还要描述详细的控制风险的内部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内容。就银行自身来说,引入市场监督,同时让自身的风险管理体系赢得广泛的认可,对于银行自身的经营管理具有积极意义。
最后,有效的风险处置和市场退出机制。在外部监管未能防止银行机构风险暴露的情况下,即在银行资本净值变为负值时监管当局要采取及时果断的处置措施。一般地处置措施包括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监管者接管、停业整顿等。监管者必须在有问题银行的权益枯竭之前迅速采取中止的办法防止损失进一步加大。如果银行确实无法继续经营,就必须采取购并和清算等退出机制。在进入市场退出阶段,存款保险制度能够较好地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并且消除存款人挤兑银行的动机。事实上各国从社会稳定或者政治利益出发已经把存款保险纳入政府的职责范畴。我国也应该和国际接轨积极加快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知,加入WTO后我们要把外资银行的市场占有率和外资银行的进入速度控制在一个合理水平从而加强中国银行业的安全,这一切的核心是要提高我国银行的自身竞争力。在目前我们要做的就是继续深化银行业的改革,充分利用好外资入股带来的好处,加快建立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