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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目标健美乐

体育目标健美乐

目标常指人们想要达到的境地或标准,制定目标时所关心的问题,一是目标明确,并反映了人们的根本利益需求;二是这个目标能不能达到。否则,“目标”对人们就会失去吸引力,导致达成目标的行动不积极或根本无行动。因此,最佳目标应该既是未来想要达到的,也是可以达到的,并且是很有吸引力和极其现实的。例如国家以加快经济建设,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目标,对人们就很有吸引力,它反映了人们的切身利益,既是追求的目标,又是可达到的、极为现实的。因而也就能够激励全国人民去为之奋斗。

研究制订体育的目标,事关全社会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必须根据体育的职能,充分兼顾人们的需要与可能。

纵观我国体育事业的主要实施基地——学校的体育发展,在目标问题上以经历了“技能”——“体质”——“人材”的演变发展过程,表明我国学校体育工作在理论研究上的不断深化,对于推动我国学校体育事业的发展起了很大的积极作用。但几十年学校体育实践证明,实施这些目标都不曾收到预期的效果,这主要与制订目标,只注重国家与社会需要一方即教育者一方,而忽视了学生个人即受教育者一方有密切联系。始终难改变“要他学”的局面。体育是教育的一部分,以其特定教育形式出现,事关全社会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为此特提出应以帮助个人获得高质量生活为宏观目标,以健、美、乐为其亚目标展开讨论。

一、学校体育目标效果回顾与辨析

回顾我国学校教育以实施德、智、体;美等多方面教育,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全成发展人才为目标。这里的“体”主要是指“身体”、“体者,载知识之车而寓道德之舍也”,“而德智皆寄于体,无体是无德智也”。不难看出体育观为基础的,所追求的目标则是个体水平上的生物学效果。但在作用于学生时,却又反复受到是以学习体育技术技能为主,还是以锻炼身体、增强体质为主的问题所困优,并由此引起争论几十年。学校体育实践证明,这两个“为主”的效果都不尽人意。这是因为它们虽同出于体育,但都存有片面认识和理解体育的问题。前者以教育学为根据,强调在对学生实施体育方面的教育中,就应追求体育知识技术技能的传授与掌握,在运动竞技冲击下,甚至提出要求达到某种程度的运动技术水平。这对于不以体育为职业的绝大多数学生来说,显然是不需要的:也是作为以学习文化科学知识主的广大学生,在时间和精力上不可能做得到的。既不需要,又无可能,即可断定学生也就不可能由此产生满足需要的动机和达成目标的行动。因而不可能学习得好,甚至讨厌这种学习。其典型见证莫过于人均受学校教育16——19年的高等学校教师所反映出来的体育技术技能掌握水平上很是一般。且现实生活中也几乎没有人用从小学到大学都曾学习过的跳高、跳远、推铅球等体育技能去坚持锻炼身体,也是极好的反证。而后者,则从生物学角度出发,认为“生命在于运动”,体育是以身体运动为基本手段的教育,就应该强调以身体运动来锻炼身体,增强体质。于是认定“增强体质”就是学校体育的根本目标。这一目标的确定似乎抓住了人们希望体质好的心理特点,好像可以由此激励学生们积极投入体育学习。然而几十年过去了,其结果很不理想。这是因为人们体质强弱,并非全是“后天”获得的,也不是依衰“后天”中某一因素可以达成的。教育学著作中多有揭示,人们身心发展受遗传、环境和教育三因素影响。认为遗传因素相互渗透、转化,构成整体后同时合理有效地施加于人体,才可能收到良好的效果。且这种理论近些年来又受到一种应当注重人在自身发展中的能动性作用的观点的挑战,认为环境并不是无条件的起决定作用,教育也不是无条件的起主导作用。体育科学也揭示,体质即人体的质量,它是一种在遗传性和获得性基础上表现出来的人体结构形态、生理机能和心理因素的综合状态和特征,受遗传、生活环境、劳动条件、劳动条件、生命规律、娱乐方式和体育锻炼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要想体质增强,必须依靠上述诸因素的“综合治理”。体育锻炼显然只是其中一个因素,在学校它虽较之语、数、外等学科对于人体影响有独特作用,但这种作用只有在其它因素等同,体育锻炼合理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发生。而其它因素决非学校、学校体育及至体育教师们能够保证办到或可以有效加以控制的,这里过份夸大体育的作用,认定“体育运动一定能够强体质”或“增强体质就只有依靠体育锻炼”,显然是以偏概全、缺乏科学的态度。如同应辩证地看待“生命在于运动”一样,不合理的超负荷身体运动,人体的反关节运动,生活极度困难时期的太强度体育运动等等,都只会损害人体健康,甚至加速人的死亡。况且迄今为止,在我国现有条件下,还没有一所学校能够保证在校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锻炼,即连是否合理的“运动”也不能保证的情况下,将“增强体质”作为目标,显然只能使广大具体实施学校体育工作的体育教师们,可谈而不可及,最终落得“干一辈子学校体育,一辈子劳而无功”。而无收获的耕耘,无疑又是与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大相径庭的。事实上,全国两次较大规模的学生体质测试,揭示绝大多数学生体格不健壮、体型不均,高考学生体检完全合格率徘徊在30—40%之间,就是对“体质”目标的可实现性的一种质疑。由此看来,“技能”、“体质”都不能单独构成学校体育的目标,是无可非议的。

问题还在于,假定学生掌握了学校规定的运动技术技能,身体经受了锻炼,体质也获得增强。是否即可认定是实现了学校体育的目标呢?笔者认为,若站在国家立场上,就其基本要求而言,也许可以认为是学校已遵循党的教育方针要求,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人才中做了一些体育工作,使学生有了“载知识之车寓道德之舍”。即所谓实现了学校体育为培养人才服务的宗旨(即人才目标)。但这只能说明学校教育中的一个方面,即社会需要——办学校——育人。另一方面,若站在受教育的对象——学生的立场上,“成才”并非他们学习体育的目标。对在校大学生2380人(其中女生561人)所作有关问卷调查表明,93.25%的学生认为,他们学习体育的目标远不止于身体经受锻炼和有助于体质增强。在他们看来,则表现为需要更多的参与体育活动的机会,从中获得健身、娱乐、美感、交往和情趣,以丰富他们的校园生活。对于运动技能学习,98.45%的认为,学校应该提供更多的学习内容和机会;对于体质问题,100%的表示学校是无法保证的,关键在于自己养护。他们认为学校生活对人的一生是重要的,可以从各方面打些基础。但为了适应社会生活和追求高质量生活,无论知识才干,还是身体及其锻炼手段,都必须随着年龄增长和社会生活条件等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变化而不断发生适应性变化。尽管目前国内外提出了“终身体育”的问题,但多是站在学校立场上由学校教师提出来的,很难预料它未来的可行与有效程度。同时,这项调查还表明,学生在校学习与其说为了“成才”不如说是为了生活更为确切,即个人需要一求学一生活。这显示了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在目标问题上存在某种差异。而这种“差异”在以往教育实践中恰恰被忽视,以致顾为不能从根本上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一个重要原因。现实中,一些学业低劣、专业陈旧落后的毕业生,在人才市场上的明显失去竞争力,导致“工作无去处,生活无依靠”的客观事实,使他们更加懂得,在校学习过程实则是他们未来生活的一种准备过程,完成学校学业仅仅只能意味着他们独立生活的开始。对于他们来说,希望通过学习以获得高质量生活能力才是他们的切身需要。这一点既反映了每个家庭父母、每位社会长者之所以要对年轻一代进行教育培养的心理需要。也是人类繁衍,社会进步发展必然追求。可见,帮助学生获得高质量生活能力,才是学校体育目标的实质性内容。

二、生活、体育、健美乐

前已述及,学校中的体育,是阶段性的体育,其教育性、阶段性最为突出。而体育,以教育的形式出现,如同文化教育,应作用于人的一生,凭借父母、保幼员、体育教师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帮助来完成;它是社会生活教育的一部分,应以为人一生的生活服务为宗旨。所谓生活,广义指人为生存和发展而进行的各种活动;狭义则是指人们日常吃、穿、住、行、学习工作、娱乐休闲等各种活动。换言之,人类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生活。正如马克思所说,人类奋斗的理想目标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就是让人们过上共产主义的幸福生活。因而人类才去创造一切、发展一切。从这个意义上理解,人类所以创造体育,也就是为了生活;当体育用为人类文化被继承发展,并以教育形式作用于全社会的每一个人,也就是为了提高自身的生活质量,使生活更美好。基于这种认识,纵观体育实践史,笔者认为与生活的、生理的、心理的和社会的需要,使学校体育的出发点和旧宿更加明确,显示了强烈的利益性、激励性、现实性和终生性。

所谓“健”,包括健身、健心和健康的生活方式,都以“健”来概括。体育利于人的“健”,早为有史以来的体育实践所证实,在此无需资述。

“美”,事物本身某种性质的客观反映。随着社会进步,生产力发展,一大批先进科学技术的问世与运用,使美好、自然、善良、和谐等理有价值,并变得更实用起来;现代社会中,为对抗环境污染、沙漠化、温室效应、城市犯罪、资源浪费与枯竭、恐怖主义、种族歧视、战争冲突、性病、绝症和情绪紧张等,需表达和展示美好的东西,使“美的意识”和“美的认识”不断得到强化,同时并获得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上美的体验,美的欣赏,美的享受和美的憧憬。现实生活中,从美术、美工、美貌到美食、美言、美语、美容、美发、美谈、美意、美感、美称、美差、美事,大有万象归一之势。一句话,美即生活。人们通过美平衡内心世界与外部环境冲突,依靠美来充实人生、支持人生;人们追求美、创造美,并按照美的要求推动着大干世界万事万物的变化发展。美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它既是人类对未来的一种期盼和希望,也是极为现实的追求目标。而体育萌芽于人类生存发展需要,成为一种生活的必需品,几乎无时无处不在顽强的表现对美的追求,美的创造和美的实现。体育美学揭示,体育中的美主要包括人体美和运动美,它是由高度统一和谐的内在美和外在美的紧密结合而成。而人体美无论在人体科学,还是在社会文化、艺术创造中,都被公认为美的最高表现形式,是人类自身追求的崇高目标,也是人类美好生活的物质基础。体育则是达成这一伟大目标的卓成效的直接手段,不言而喻,“美”既是学校体育的出发点,也学校体育必然追求达到的结果。

“乐”常指愉快、乐观、幸福等,似可用“快活”来概括。提到“快活”,人们便会想到娱乐、消遣、观光、旅游等,其实“快活”的含义很广,高兴、兴奋、满足、充实、宁静、安逸、自由、创造、成功、渲泄等都是“快活”的表现,大致可分为资源和观念型两种。前者以一定物质、金钱为基础,认为“快活”是生活富裕,有钱之后的情况,因而视“快活”是业余或多余之事。其实并不尽然。而后者,则以获得满足和愉说为目的。例如艺术家和手艺人,自由创造,自娱自乐,对本行津津乐道;为了一件作品,一项成就可以废寝忘食,因为它充满创造,充满着乐趣。在我国,人们又传统地把乐与苦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常有“苦—乐”、“乐—乐”、“乐—苦—乐”等几种表现形式。凡夫俗子能干的事,就是把本来很苦的事,变得快活起来。一个人如果不能从寻常的吃、穿、住、行、学习、工作、休闲等活动找到乐趣,显然会活得太累。可见,“快活”如同“健”和“美”,同样伴随着人的一生。在工业化现代化社会中,工业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使人本末倒置。追求物的价值,而忽视人类本身;产量、产值、利益上升,而人类所受的挫折、紧张、孤独、恐惧等压力越来越大。因此,追求“快活”已成为现代人的一种生活取向。这不仅为体育成为一项真正的社会“娱乐”事业提供广阔市场,使一些满足人类“快活”需求的体育形式得以产生、发展,日渐成为家庭、学校和整个社会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也表明体育只有置根于人类的“快活”之中,才会显示出新的活力,而体育专家的机会和成就,就在于让所有接受身体教育的人,高高兴兴地付出,痛痛快快地获得,生活得更美好。

至此容作小结,“健、美、乐”是人类追求美好生活的象征,集中反映了人生理\心理的和社会的需要,又无时无处不在与体育发生着紧密的联系,因而它是学校体育理应追求的目标,也是社区体育和家庭体育应该追求和希望达到的目标:体育以健、美、乐为目标,符合全社会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社会阶层的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既是未来向往,又是现实的需求。因而它可以从根本上调动每个人接受身体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体育真正成为人们生活的终身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