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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督导作用

教育督导作用

摘要:教育督导工作如何能以科学发展观思想为指导,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坚持评估与督导相结合,全面推进教育改革与学校发展各项目标的实现,是一个新的理论课题和重要的实践问题。

关键词:教育督导科学发展观实践

一进一步深化对教育督导工作内涵的认识

1.教育督导的内涵

教育督导是现代教育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极为有效的教育行政监督机制。教育督导即是行使国家权力,从事国家管理的活动,是代表政府对教育工作实行国家监督。其任务是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并向同级或上级人民政府反馈信息。教育督导是一种政府行为。国家教委颁布的《教育督导暂行规定》指出,“教育督导的任务是: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国家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纵观世界各国教育督导制度,只有我国明确规定督导下级政府教育工作是教育督导重要职能之一,这是我国教育教育督导制度的一个创举。

教育督导的权威性主要来源于国家权力,通过国家权力的威慑力表现出来。但它的权威性并不是单一的,还要受到许多其他方面权威的影响。因为教育督导也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关于教育督导方面的理论研究已经形成了一定的体系,对于教育督导的发展也具有了一定的影响力,也形成了一定的权威性。

2.合理界定教育督导机构的地位与性质

督导是一种监督检查机制,也是一种导向机制,一流的督导体系"至少应该做到两点。其一是监督检查有力,即"要有权威"有公信力"有影响力。其二是"评价准确"导向正确。要做到监督检查有力"督导机构必须尽可能做到客观"不受或少受其他因素干扰,因此"督导机构要相对独立,要做到评价准确、导向正确,督导就要尽可能专业化,所以,一流的督导体系要求把督导机构界定为一种%相对独立的专业化的机构。

3.要坚持以督学为本

从本质和长远来看,教育督导必须以督学为基本职能,教育督导部门担负着保障素质教育顺利实施的使命。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必须根据素质教育的要求,加强对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的督导评估,推动学校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必须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督导制度,全面扎实地推进素质教育。教育督导机构在开展督导评估时,不能仅仅是监督检查,还有更重要的一项任务就是加强指导。并且这种指导应该是全方位、多角度的,既有贯彻方针政策方面的指导,也有工作方式方法和管理水平的指导。要使被督导单位通过评估,真正认识到自己工作的不足,并追本溯源,找出差距,然后认真加以改正,接受监督,使其工作质量有所提高,从而促进教育事业健康稳步地向前发展。

二以科学发展观的思路发挥教育督导的职能作用

1.创新督导导向功能,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素质教育的实施,是教育督导的重要工作。长期以来,由于受“应试教育”的困扰,一些学校出现了违背教育规律和法规的办学行为,这就要求我们在督政的同时始终关注对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督导评估,坚持正确导向,发挥好创新的评估机制和科学的评估体系的功能,开展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重点内容的中小学办学水平和综合质量评估工作,以对每个学生全面负责的态度,为学生主动发展创建最佳条件和环境,使所有的学生都走向成功。

2、创新教育督导制度,加强督导队伍建设

创新督导制度,加强教育督导部门自身建设,直接关系到督导工作的水平和效益。教育是培养人的事业,为推进教育政策的落实、加强教育发展、提高办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质量,就必须建立一支既熟悉教育规律又能胜任工作的督导队伍。要加强督导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培训,各级教育督导人员要努力增加服务意识,要为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为学校办学引路护航、提供优质服务。

3.督导与课改并驾齐驱前行

新一轮课程改革是党和国家作出的重要战略决策。《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强调:“加快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通过课程改革,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素质。保证党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是教育督导部门的重要职责。对于课程改革这一关系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战略决策,教育督导部门不能不给予“关注”。

新一轮课程改革,是一场反映时代精神的教育观念上的革命性改革。秉持开放、民主、创新的理念,是课程改革的灵魂。所有参与课程改革的领导和教师必须明确和树立上述理念,并用于指导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是这次课程改革成功的前提。因此,对课程改革实施情况的督导首先要看是否树立了与新课程相适应的教育理念,通过督导促进教育观、课程观、教学观、评价观的转变。

4.建立督导双方的伙伴关系

对学校来说,则应把督导评估当成学校发展的契机,积极主动地投入到督导工作中去。要做到在督导全过程中,学校、督导者双方互动,共建“合作伙伴”关系。英国的经验也表明,“形成性教育评价制度的成败取决于学校和教师在评价过程中的坦诚和参与程度。”

实质上,形成性评价是在鉴定性评价基础上的一种发展。鉴定性评价重在建立规范,发展性评价重在超越规范、创建特色。合乎标准是对于所有学校的基本要求,而个性化发展则是在达标的基础上的更高的目标追求。形成性评估不是不要规范,而是“从心所欲不逾矩”,标准和规范已经内化在学校的发展之中。

5.建立教育督导公报制度,改善行政管理

教育督导部门是教育行政工作中一个重要的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开展贯彻执行教育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行政监督,赋予了它特有的权威,但这一权威还必须建立在督导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上。对督导评估对象的督察不仅要排除权力和感情因素的干扰,而且要敢于把客观的情况反映出来。为此,督导评估的结果,除了作为奖惩依据外,还要定期地向社会公布。近年来,一些地方不断地将各种专项督导评估结果及时发表督导公报或通过地方报刊予以公布,以其客观公正性赢得了社会广泛的认同,既有力地推动了工作,也树立了督导工作自身的权威。因此,各地都应该建立督导公报制度,定期公布各种督导结果。这既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理念,也有利于为政府决策和教育行政部门加强管理提供意见、建议,而且还有利于使督导结果透明化,便于社会监督。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