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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工作意见范文精选

经济工作意见

经济工作意见范文第1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一个主题(推进全镇现代农业发展),做好两个调整(种植结构和品质结构),突出“三个产业”(葡萄、核桃和大葱),抓好“四项工程”(安全饮水、五星灌区、现代农机和沼气建设),做好“十项工作”(结构调整、技术培训、植树造林、水厂管理、井渠维护、抗旱防汛、动物防疫、平安农机、土地延包、农财监督),努力推进我镇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实施以点带面,搞好结构调整

搞好大葱种植。争取做到集中连片,统一指导,提高效益,起到示范带动效果。

以酿造葡萄生产基地为重点,扩大基地面积,提高生产质量和产量,力争今年获得“无公害食品”称号。

(二)突出建设特色,发挥品牌优势

以市场为导向,巩固建设原有示范园区,全面提升园区建设水平。以高效农业示范园、葡萄种植、核桃种植的成功经验,引导教育全镇人民积极开展以效益为主导的结构调整。以千亩酿造葡萄生产基地与果汁厂、葡萄酒基地、加工、销售一条龙的成功产业化模式为榜样。搞好技术与市场服务,核桃生产基地开花结果,造富百姓。

(三)搞好新技术培训,提升农民综合素质

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培训新型农民,是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内容。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现场会、培训班和印发技术资料等形式。有针对性和有目的地开展农民培训工作。

(四)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各村要结合实际,拟定出农业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各职能部门要搞好服务,积极引导,编报计划要重点以沼气、安全水、节水灌溉、集中造林、培育养殖大户、农机大户等方面入手,想尽千方百计争取国家投资。对已建好的南部五千亩中低产田改造,各效益村要珍惜成果,搞好管理,充分发挥设施的最大效益。东方红灌区建设是我市重点惠农工程,今年途经各村要与灌区负责人紧密结合,搞好灌溉。搞好支斗渠工程规划设计。今年镇政府要对支持工程建设的好人、好事和对那些恶意阻碍工程建设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表扬或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部门处理。搞好张庄村200户沼气池和水竹园村、村两座中型沼气池项目建设,达到街道、庭院的绿化、美化,使改厕、改圈、改厨、环境美化落到实处,力争一次性达到验收标准。

(五)加强平安农机建设,不断提高农机现代化水平

“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各村要抓住国家直补新型农机推广资金的大好时机,积极发展农机大户,不断提高我镇农业机械化水平。不断巩固以宋寨薛连山为主体的“兴民农机合作社”的发展成果。

(六)防汛工作以防为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

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早部署、早动手、早准备、早落实。做到认识到位、宣传到位、查找问题到位、整改措施到位,实现五个确保:水库安全、河道畅通、厂企平安、重点部位不出问题,人民财产不受损失。

(七)严格防疫制度,杜绝疫情发生。

疫情大于火情。要求各村必须责任到人,加大春秋防疫力度和密度,严格杜绝疫情发生。

(八)加强农村经济管理

深入开展集体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推进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不断健全民主管理制度。

(九)完善农村土地延包工作

全面落实各项农村基本政策,深入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正确引导和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经济工作意见范文第2篇

一、对象和范围

发展公司经济范围为:在我市注册登记的汽车货运公司、贸易公司、出口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加工公司等。

二、工作目标

通过优化发展环境,兑现优惠政策,吸引外地公司到我市落户,使公司经济成为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公司税收的增长,年公司经济提供税收力争达到15000万元,比年增收4100万元,其中:汽车货运公司税收力争达到3600万元,比年增收500万元。

三、奖励办法

为加快发展公司经济,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由市财政安排奖励资金,对引进公司、引进公司的乡(镇)、街道、市直单位、企业给予奖励。

(一)汽车货运公司奖励办法

1、对年6月1日以前注册的汽车货运企业,按年实际缴纳税收为基数,超基数部分按照50%奖励给企业。

2、对年6月1日以后注册的汽车货运企业,按当年缴纳税收总额的50%部分予以奖励给企业。

3、市直招商引车单位由市财政按照引进车辆所缴纳的车辆税收总额的15%予以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发展公司经济的相关费用、弥补公用经费不足、奖励引进公司有贡献人员等支出

(二)贸易型公司奖励办法

根据公司缴纳税收情况,安排支出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为:

财政按照缴纳税收总额的10%奖励给企业。

2、为调动市直单位发展公司经济的积极性,由市财政按照公司缴纳税收总额的5%奖励给公司引进单位,用于发展公司经济的相关费用、弥补公用经费不足、奖励引进公司有贡献人员等支出。

(三)出口公司奖励办法

1、立足引进出口加工型企业,做大现有陶瓷出口等公司,促进税收增长。

2、市直单位引进的出口公司(或企业),由引进单位和所引进的公司签订发展协议,奖励办法实行一事一议,报市政府审核批准执行。

3、乡(镇)、街道引进的出口公司(或企业),由乡镇与所引进的公司签订发展协议,奖励办法参照市直单位执行。

4、为鼓励市直单位发展进口公司(或企业)积极性,按公司年纳税额的0.5%奖励给引进单位。

(四)废旧物资回收、加工公司

1、引进资金兴建废旧物资交易市场,推进再生资源企业发展,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回收企业创办再生资源加工公司,做长产业链,降低发展风险。

2、市直单位引进的废旧物资回收、加工公司,由单位和所引进的公司签订发展协议,奖励办法实行一事一议,报市政府审核批准执行。

3、乡(镇)、街道引进的废旧物资回收、加工公司,由乡镇与所引进的公司签订发展协议,奖励办法参照市直单位执行。

4、为鼓励市直单位发展废旧物资回收、加工公司积极性,按公司年纳税额的0.5%奖励给引进单位。

(五)公司税收归属及奖励的兑现

按照“谁引进,谁受益,谁奖励”的原则,市直单位引进的公司缴纳的税收,划归市本级,对公司和单位的奖励由市财政兑现;乡镇引进的公司缴纳的税收,划归乡镇,对公司的奖励由乡镇兑现。市本级公司经济的奖励由市发展公司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定。

(六)公司税收的考核

1、公司经济税收完成情况作为重点项目调度,定期在市四套班子例会上进行通报。

2、市直有招商引资任务的单位,按照引进公司实际入库税收数的8倍,折算完成招商引资任务数。

四、发展公司经济的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发展公司经济的组织领导,成立乐平市发展公司经济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财政局,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落实财税优惠政策,制定公司经济发展计划,规范公司经营和有关职能部门的管理,协调处理公司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2、加强服务。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主动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简化办事程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为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时,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外,其他前置性审批事项一律取消。财税部门要提供优质服务,在公司办理涉税事务、兑现奖励资金等方面尽量提供方便,并在承诺时间内及时办结。引进公司的单位要强化跟踪服务,为公司排忧解难,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氛围。

经济工作意见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及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面加快推进南苏区振兴发展,大力实施“开放兴县”战略,抢抓机遇、创新驱动、促进转型号,培育特色优势现代产业体系;坚持招商与服务并重,推动引资、引技与引智有机结合,促进内资、外资、外贸稳步增长,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

二、考核时限

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考核计分

今年招商引资考核采取积分考核方式。2013年我局引进项目积分任务100分,每个招商引资责任部门需完成部门的招商引资考核积分,我局将任务分解至各部门(公司),由部门(公司)按正式职工人数计算,详见附表。计分方式如下:

(一)工业项目

引进工业项目采取分阶段计分的方式。

1、入园购地的工业项目

(1)提供项目信息计20分。认定依据:提供具有真实投资意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经过项目评审小组初审和考察认定为有价值有投资意向的项目信息。

(2)完成签约计40分。认定依据:提供投资方与开发区签订的投资合同。

(3)完成工商注册计20分,注册资金每100万元人民币加2分。认定依据:提供项目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外资项目还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4)完成土地摘牌计20分,购地款每10万元加1分。认定依据:提供土地出让合同以及缴款发票。

(5)完成厂房规划和勘探设计计20分。认定依据:提供规划部门出具的意见书和正规设计院出具的施工设计图。

(6)主体厂房开工建设计40分。认定依据:实地查看。

(7)竣工投产计40分。认定依据:实地查看。

2、落户乡镇的工业项目

(1)完成工商注册并主体厂房开工计20分,注册资金每100万元加2分。认定依据:一是提供项目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外资项目还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二是实地查看。

(2)竣工投产计30分。认定依据:实地查看。

3、租厂房的工业项目。完成工商注册并实现投产计30分,注册资金每100万元加2分。认定依据:一是提供项目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外资项目还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二是实地查看。

(二)第三产业项目

三产项目采用分类计分。

1、房地产项目。引进在县内购地投资建设房地产项目,完成土地摘牌并付清土地款,按投资者竞拍实缴土地款每200万元计1分。认定依据:土地出让合同以及缴款发票。

2、现代服务业项目

(1)引进并完成签约计20分。认定依据:提供投资方与县政府签订的投资合同。

(2)完成工商注册计20分,注册资金每100万元加2分。认定依据:提供项目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外资项目还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3)完成现代服务业项目规划、旅游项目规划计20分。认定依据:提供正规设计院出具的规划图纸。

(4)主体设施开工建设计20分。认定依据:实地查看。

(5)竣工投产(开业)计20分。认定依据:实地查看。

3、其他购地的三产项目

(1)完成土地摘牌并付清购地款计30分,按经规划部门审定的规划方案标明的建筑面积每1000平方米加1分。认定依据:提供土地出让合同、规划设计方案及缴款发票。

(2)主体建筑开工建设计30分。认定依据:实地查看。

(3)竣工投产(开业)计40分。认定依据:实地查看。

4、其他不购地的三产类项目

可以选择以下方式的一种计分。

(1)引进三产企业当年实现纳税的,每纳税10万元计5分。认定依据:国税局和地税局出具的企业纳税证明。

(2)引进的金融业企业开业后,按注册资本金每1000万元计10分。认定依据: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实地查看。

(3)当年引进外贸出口企业,每出口100万美元计10分。认定依据:海关反馈的企业出口数据。

(4)引进一家服务外包企业计30分,认定依据:提供投资方与政府签订的投资合同以及工商营业执照。

(5)引进一家科研机构计40分。认定依据:相关部门的登记或备案材料。

(三)加分项目

1、引进外资项目,每现汇进资2万美元加1分。

2、引进工业企业当年实现外贸出口的,每出口10万美元加1分。

3、引进1个世界500强投资项目加100分;引进1个国内500强、行业龙头企业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投资的项目加60分。引进一个固定资产投资3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加40分。

四、项目考评范围

(一)可认定的项目

1、所有以现汇进资的外资项目。

2、固定资产投资达1000万元以上且注册资本达100万元以上的内资项目。

3、从企业纳税或出口之日起,一个完整年之内纳税额达50万元以上的三产项目(必须达到纳税额度才予认定)。

4、从企业出口之日起,一个完整年之内出口额达5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必须达到出口额度才予认定)。

5、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的金融业企业项目。

6、在县城规划区内购地款达1500万元以上的房地产项目以及在乡镇购地款达800万元以上的房地产项目。

(二)不予认定的项目

1、第一产业项目。

2、个体营业执照项目。

3、原矿开采、砖厂、采砂(石)厂、小水电站、小气站、小餐饮服务、小网吧、小宾馆、小酒店、小农庄、小娱乐场以及捐赠或援建的项目。

4、当年引进但在中途停产、注销或撤资的项目。

5、变更法人代表或注册地址的项目。

五、奖惩措施

(一)绩效考核加分。按2013局绩效考核办法规定给予部门及个人加分。对招商引资第一信息提供并引进成功者按县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的分数每完成1分给予部门绩效考核加2分、20分封顶;个人绩效考核加1分,10分封顶。

(二)绩效考核扣分。部门未完成招商引资工作任务,年终每少完成1分给予部门绩效考核扣除1分,扣完该项分为止。

(三)奖励。局加大对招商引资奖励力度,重奖有功人员。

经济工作意见范文第4篇

一)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四个统一”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管理职能、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真抓实干,全力支持鼓励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使之成为我市最具活力的经济增长点。

二)坚决执行停止征收“两费”规定。认真落实《关于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工作重心放在提高服务水平和创新监管方式上,坚决制止乱收费和变相收费,使工商部门从“收费型”向“监管型”服务型”转变,更好地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

三)大力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工商局《关于服务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实施意见》以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发展为主线,并贯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始终,大胆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努力优化投资环境,用足用活政策上下功夫,法律法规“盲区”上求突破,全力支持地方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增强发展理念,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驶入快车道

四)增强责任意识抓发展。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干部要树立“工商为本,发展为要,服务为先”理念,服务经济发展,当好经济卫士,力争个体工商户每年比上年底新增15%私营企业每年比上年底新增20%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底每个县区至少发展20户,以后每年比上年底新增20%

五)取缔无照经营抓发展。对无照经营行为要区分不同情况,分类指导,规范管理。对基本符合条件的无照经营者,帮助、引导其办理营业执照,纳入个体规范化管理的范畴,支持其合法经营;对不具备经营条件,又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要坚决予以取缔。

六)借助招商引资抓发展。对大项目、大企业落户实行特事特办。指定专人、提前介入、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服务,主动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企业登记注册法律文书起草,相关部门协调工作,直到完成企业登记注册。促进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受益。

七)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抓发展。市、县工商部门要帮助辖区企业建立和完善培育、发展商标品牌的规划;同时还要充分利用商标注册信息,指导企业在进行商标注册的基础上,逐级争创市级知名商标、省级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增强品牌带动效应,以品牌助推企业由小变大,由弱变强,实现更好更快发展。

三、放宽准入条件,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做大做强

八)推行“非禁即入”原则。全面放宽非公有制经济投资主体、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本(金)限制,落实公平待遇,为非公有制经济创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九)鼓励个体户向私营企业转制。对个体工商户发展已形成一定规模的要鼓励帮助其申请办理公司登记,扩大再生产。对个体工商户转为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主要投资人不变的情况下,按“一歇一开”简易程序办理,其名称可延续使用。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为扩大规模而申请设立为公司的主要出资人不变的情况下,允许保留原字号和行业用语。

十)放宽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审查要求。申请人只需要提交能够证明对其住所或经营场所享有使用权的文件或租约文件,即准于登记。

十一)积极支持服务业发展。对一般性服务业类的企业降低注册资本限额,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律降到3万元。支持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专卖店、专业店等现代流通形式。

十二)放宽企业集团登记的条件,支持规模较大的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凡申请集团登记的企业,母公司注册资本达到1000。

万元以上,拥有三家以上控股子公司的可以登记为企业集团。

十三)引导以租赁柜台方式经营和折扣经营的商场登记为有限公司,抓大放小,支持私营企业上档次,上规模,效益上求发展。

十四)支持规模型私营企业发展。私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可在市、县(区)之间自主选择注册登记机关和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五)积极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改革、改制及所有制结构调整,简化企业改制登记手续。对企业提交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文件,工商部门只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形式审查,不进行实质性审查。国有企业改制按新设立企业相关规定提交登记注册文件,按变更登记办理登记手续,只收取变更登记费,不再按新设立企业收取企业注册登记费。

十六)积极帮助企业突破融资困难瓶颈。允许股东、出资人以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办理出质登记。允许股东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公司对外投资额度由企业自主决定,不受注册资本限制。支持企业对有贡献人员实行股权奖励,允许以科技创新成果作价入股创建企业或入股收益,登记机关依法办理股东、股权转让注册登记。

十七)坚决落实就业再就业各项优惠政策。凡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和复员转业军人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其经营之日起,3年内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使非公有制经济成为我市解决就业再就业的重要渠道。

十八)认真落实国家及省上支持地震灾区恢复生产、搞活流通、繁荣市场、重建家园的各项政策措施,对地震灾区的个体户3年内免收登记费和验照费。

四、创新登记方式,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开辟绿色通道

十九)实行登记注册服务承诺和限时办结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市场主体登记时公开向社会承诺,实行限时办结制。凡手续齐全,名称预核一般做到当场核发通知书;个体工商户变更、注销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个体工商户、企业设立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二十)认真落实登记注册一审一核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登记注册大厅,完善相应的登记注册指南、公示栏、绿色通道标识和便民措施,实行受理员受理、核准员核准发照,减少审批环节,减少登记注册程序。方便群众,方便市场主体。

二十一)不断深化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改革。按照“城区实行集中登记、边远农村实行分层登记”方法,实行城区个体户及涉及高危行业的个体户到县局(分局)登记大厅集中办理登记,农村个体户实行辖区工商所登记,创新服务举措,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培育和扶持非公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二十二)推行流动办照制度。对边远农村的经营者实行上门服务,现场办照,破解边远农村办照难的问题。

二十三)开展工商干部挂钩帮扶活动。各级工商干部要主动走出办公室,走进企业,走进个体工商户之中,积极了解他生产经营情况,提供上门服务,面对面听取经营者的意见和建议,共同研究分析,谋划发展思路,帮助经营者解决合并分设、名称保护、企业维权和培育商标等方面的难题,努力增强经营者发展后劲,当好非公经济的助理员”和“指导员”市局领导确定1户企业、5户个体户为联系点,县(区)局领导确定2户企业、10户个体户为联系点,其它干部确定3户企业、15户个体户为联系点,各级工商干部每年至少要为联系点的经营者各解决一个实实在问题。

二十四)建立信息采集和反馈制度。履行市场主体准入、企业年检、个体户验照登记职能的同时,要利用拥有登记注册资源的优势,当好非公有制经济的信息员”和“服务员”尽可能地为经营者投资提供建设性的参考意见,实实在地帮助经营者找准投资方向,为企业、个体户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通过注册登记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等发展变化情况,注意经常分析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变化,搞好信息采集和反馈,及时给地方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建议。

五、推行农民企业法人化,加快农村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二十五)积极支持农民开展传授生产、养殖、经营技术和信息,从事农村科技开发、咨询、培训、推广服务、经营策划等经营服务。

二十六)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兴办各类企业。对具备一定基础和社会发展潜力的专业村”专业乡镇,帮助组建以品牌为纽带,以产品为依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伙制和公司制企业,促进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升产品档次。

二十七)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不验资、不限出资数额、不收取费用。允许开展市场营销、技术培训、农产品加工储藏和农资采购等经营行为。

二十八)积极培育发展农村经纪人。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农村经纪人,或季节性、临时性从事经纪活动的农村经纪人,实行免费咨询、免费发证、免费办照,发挥专业经纪人在农产品流通和服务中的积极作用。

二十九)鼓励农民进入市场,成为市场主体。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对于在农村从事商业零售和修理服务等经营活动的流动性小商小贩以及农民在集贸市场或地方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都予以登记,免收注册登记费,让他合法经营。

三十)扶持发展现代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引导一批食品配送企业向农村延伸连锁经营网点,发展经营规模,打造现代流通网络。形成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物流体系,规范配送行为,维护农村食品安全,促进现代流通网络规范、高效、健康运作。

三十一)鼓励农资连锁经营。认真做好农资流通领域的规范和发展,鼓励以连锁经营的方式设立农资经营单位,使现有的松散型经营方式逐步向规范化、制度化、连锁化转变,打造现代新型农资经营模式,规范农资经营秩序,保护农民利益。

六、加强行政指导,营造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三十二)实行行政提醒、行政劝导、企业工商联络员制度。行政许可领域,采用信息公开、条件公示、期提醒、退出指导等方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监管执法领域,采取主体事项提示制、轻微问题告诫制、突出问题约见制、管理责任建议制等措施,对企业发生的违法苗头予以纠正。所管辖区域的大中型企业中,建立企业工商联络员制度,通过指定专人负责、事前介入、上门服务、全程跟踪服务等方式,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十三)坚持教育和惩处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执行“三步式”执法。对企业和经营者因不了解工商行政管理法规、未对社会和消费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轻微违规行为,先行教育规范、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再进行处罚。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搭车收费问题发生。

三十四)简化年检手续。对提交材料齐全,内容填写完整,实行当场办理。对新设立企业和个体户,首次逾期未办理年检验照,通知限期办理年检验照,对限期内办理年检验照的不予行政处罚,不列入信息记录。

三十五对企业和个体户生产经营中暂时遇有困难、资金短缺等情形难以为继的经申请可按暂时歇业进行监管,不作注销、吊销处理。对营业期限届满后未能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经提示能主动补办手续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十六)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大对个体私营企业依法登记注册的字号、名称、商标专用权和商业秘密的保护力度。

经济工作意见范文第5篇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县十二届三次党代会、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以调整优化工业结构、实现产业转型升级为目标,积极开展“创业服务年”和“干部进企业、服务促发展”主题活动,突出钨、铜、有色冶金及新材料、食品药品、轻纺日化、电子电器六大工业主导产业,调结构、上项目、扩总量、增效益,努力实现“传统产业高端化、新兴产业规模化”,促进我县工业经济跨位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全县工业经济实现“三增长、两突破、一降低”,即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工业增加值、税金三项主要经济指标增长20%以上;传统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有新突破,钨资源整合及钨精深加工产业发展有新突破;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5%。

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4亿元,同比增长20%;完成工业增加值7.2亿元,同比增长20%;实现利润扭亏为盈;实现税金0.8亿元,力争比年有较大增长。列入统计的县属工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48亿元,同比增长20%;实现销售收入47.8亿元,同比增长19.5%;实现税金2.1亿元,同比增长21%。今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家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精心编制产业发展规划,优化工业产业结构。立足现有工业基础和产业、资源优势,组织编制“十二五”工业发展规划暨六大主导产业发展规划。一方面,大力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鼓励企业退城进园、进郊,引导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及工艺,以存量吸引增量,以增量激活存量,巩固和发展传统产业优势,实现产业的优化升级。钨加工业,以隆鑫泰钨业公司为龙头,重点推进其向深加工发展,生产硬质合金产品,延长钨产业链。食品加工业,以南安板鸭厂为重点,加快南安板鸭百万工程退城进园项目建设,改进生产工艺,提高科技含量;继续拓展“牡丹亭”多味花生的市场,努力扩大其产销量;鼓励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挖掘民间传统特色小食品,开发出一批适销对路的方便食品、营养食品、风味食品、旅游食品。服装针织业,继续申报省内服装生产加工基地,逐步从来料加工型向自创品牌型转变。另一方面,积极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抓住国家重点扶持低碳经济发展和我省实施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的机遇,大力发展新材料、新能源、新医药等新兴产业。支持悦安超细金属公司生产羰基铁粉、超细合金粉末、雾化铁粉等系列产品,使其超细羰基铁粉产能达到全球第二;加快建设众能光电产业园,使其LED封装产量达到全省第二,并开发光源应用高度产品;推进瑞泰医药公司、邦达高科制药公司新上生产线,研发生产新药、特药。通过努力,把我县建设成为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钨等矿产品深加工及交易集散地、板鸭生产基地和黑蚊香生产基地。

(二)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增强工业发展后劲。全年重点抓好10个工业重大项目,总投资额约为14.9亿元(详见附表一)。

1、华洲木业有限公司刨花板及贴面板项目,年内开工建设;

2、隆鑫泰钨业公司二期硬质合金项目,力争年内开工建设;

3、悦安超细金属公司三期年产1万吨超细合金粉末生产线(5000吨不锈钢粉末、5000吨超纯雾化铁粉),年内部分生产线投产,整个项目年8月底前完成;

4、众能光电半导体LED光电产业园项目,年内建成试产;

5、伟良钨业公司“退城进园”技术改造项目,年内开工建设,年上半年投产;

6、南安板鸭厂“退城进郊”项目,年内开工建设,年9月投产;

7、东宏锡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万件旅游工艺品生产线项目,年内开工建设;

8、金大有色金属公司“退城进园”项目,年内建成投产;

9、昌泰化工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甲醛生产线项目,年内建成投产;

10、威仕塑胶制品公司年产100万件塑胶生活用品项目,年内达产达标。

建立健全工业重大项目挂点服务机制、定期报告机制、工作协调机制和督办考核机制,每月通报项目进展情况,每季进行工作调度,确保全年工业项目实际投资超过10亿元,完成千万元技改项目2个以上。

(三)稳妥推进钨资源整合,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强化钨资源开采的整合和总量控制,按照整合方案和实施细则要求,根据“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稳妥推进钨资源整合,确保取得实质性进展。坚持优势资源配给优势企业,加强与战略投资者的合作,促进钨资源向钨深加工企业集聚,打造集资源、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中型企业。保持整顿和规范矿业秩序力度不放松,认真实施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内采掘矿产品流通管理工作的通知》(府发号),严格源头管理,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切实做好矿产品加工、运销等环节的监管和服务工作。加大对钨资源的勘查力度,扩大资源储量,增加储备矿产地,积极支持企业到县外勘查开发矿产资源和收储钨、钼、锡等矿产品,配合做好钨产品收储工作。

(四)抓好工业平台建设,突出优势产业招商。以工业园区为主平台,按照“完善新华工业小区,提升新世纪工业小区,重点打造皇隆钨产业园区”的思路,加快园区征地拆迁和标准厂房建设,完善园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确保园区有500亩完成“三通一平”的熟化储备用地,并保持储备土地的动态平衡,突破影响工业项目实施的“瓶颈”制约。提高项目准入门槛,优先发展高附加值、高投资密度、高技术含量和低能耗、低污染项目。大力推进“腾笼换鸟”,淘汰落后产能及“占而不建”项目。规划建设钨产业园,努力把工业园区建设成为“全省生态工业园”。围绕工业六大主导产业,创新招商形式,拓展招商渠道,瞄准世界500强和“国字头”、“中字号”企业和高科技、研发型项目,大力引进上下游配套型、关联型项目,延伸、壮大产业链,提升产业集聚度。

(五)培植龙头骨干企业,带动产业集群式发展。加快培育一批骨干、龙头及带动力强的企业,构筑工业发展支柱。积极引导悦安超细金属公司、隆鑫泰钨业公司做好上市各项前期工作,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力促华润铜业公司、榄菊日化实业公司达产达标,稳步增长。大力扶持金达钼业、经纬钨业、森本铅电解、欣荣钨业、东宏锡业、金城钨业、龙威钨业、南安板鸭、超弦电子等一批成长型骨干企业。继续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发挥“榄菊”、“牡丹亭”、“南安”,“金莲山”、“岳龙”等名牌优势,通过外包、建立协作配套生产体系等方式,扩张名牌经济市场,实现名牌企业的外溢效应。鼓励和引导企业创建品牌,对新获得中国名牌产品或省名牌产品的,由县财政继续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补贴;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由县财政继续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的补贴。

(六)推动全民创业,不断壮大工业经济总量。实施创业基地建设、能人创办企业和中小企业成长“三项工程”,完善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孵化基地基础设施,加强信息、用工、科技、金融和政策咨询等服务,进一步创优全民创业环境,激活一批创业主体,扶持一批成长性企业。县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和县财政担保公司全年为企业提供担保资金1亿元以上。年内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家以上。

(七)落实帮扶措施,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认真组织开展“干部进企业、服务促发展”活动,对列入县重点调度的10个工业项目和45户重点企业实行“四个一”领导帮扶制度(见附表二),实行每月一通报,每季一调度,每年一考评。跟踪服务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每月至少下企业一次,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对企业在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挂点领导和责任单位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帮助其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应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协调处理。

(八)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提高企业科技创新水平。鼓励企业派员到国内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进行知识培训,支持企业家参加MBA、EMBA培训学习,掌握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制度,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大力引进创新型技术人才,年内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来讲课培训2次以上。加快构筑以企业技术中心为主体,以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为依托,以政府促进政策为支撑的技术创新体系,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九)转变发展方式,做好企业环保和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节能减排督导,进一步落实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强化企业节能措施,实施企业、矿山清洁生产工作,推广使用再生资源,实现资源综合利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县经贸委和县环保局牵头,年内增加2户企业推行清洁生产。鼓励企业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和ISO14000环境质量体系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