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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消费论文范文精选

经济消费论文

经济消费论文范文第1篇

行为经济学也被称为“心理学的经济学”,是运用心理学的分析框架对经济现象进行研究和分析的经济学分支学科。从研究对象看,行为经济学侧重于微观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产生的动机研究;从研究方法和手段来看,由于行为经济学注重分析微观主体的非经济动机或者非物质动机,因此不同于传统的主流经济学,更多依赖于心理学的研究成果,并在研究中较多采用了实验室实验和现场实验等方法。行为经济学继承了经济学对日益复杂化的人类经济行为的研究诉求,但是在研究具体方法上则采用了完全不同的实验经济学方法,从而将心理学和经济学有机结合起来。经济行为分析一直都是经济学关注的焦点。亚当•斯密则试图采用“损失厌恶”等个人心理可能会对经济行为造成的影响。随后的古典经济学家也一直致力于对微观经济行为的研究,并号称经济学即研究经济行为的科学。但是,从古典经济学到新古典经济学,微观主体的经济行为研究框架都是建立在理性经济人的假设前提上的,因而分析的都是经济动机驱动下的理性行为,而复杂多变的个人心理特征都在主流经济学的研究中被有意无意忽略或者抽象了。特别是波普尔的证伪主义和弗里德曼提出的实证主义方法论被经济学广泛接受后,行为研究所依赖的心理学基础已经消失。从20世纪40年代开始,乔治•卡托纳及赫伯特•西蒙开始将经济行为作为研究的主要对象,因此可以将行为经济学的创立追溯到西蒙的“有限理性”思想的提出。随后,心理学作为一门独立完整的科学,其理论研究成果不断完善和成熟,极大推动了大量具有创新和探索精神的经济学家和心理学家的联合研究,并为行为经济学的产生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石。20世纪70年代,卡尼曼和特沃斯基发表了一系列研究成果,提出了传统经济学的理性人假设存在系统偏误,并进一步构建了不确定条件下行为主体的判断模型,从而颠覆了主流经济学的个体选择模型,行为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不断成熟,并且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实际应用,行为经济学的发展也不断深入,甚至将认知心理学的研究成果拓展到了金融领域,促进了行为金融学的产生。

二、行为经济学和传统经济学的分歧与融合

行为经济学的先驱西蒙在其研究成果中提出了“有限理性”假说,认为经济活动中的微观主体在进行选择决策时并不完全依循古典经济学家提出的“效用最大化”的原则,因而经济选择的最终结果完全可能背离了古典经济学家的最优化均衡点,从而解释了现实中的复杂经济世界。行为经济学对传统经济学的批评和发展首先就是建立在对行为人的假设上,并进一步提出了由于行为人并不总是完全理性的,因此也可能存在偏好无法排序或者偏好不一致的情形,这就构成了行为经济学和传统经济学的主要分歧。

(一)行为人的假设不同主流经济学假设经济主体都能进行理性决策,即假定所有参与经济活动的微观主体是同质的,具有完备的信息。行为经济学对这些假设前提提出了挑战,认为微观主体的选择和决策行为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经济理性受到了主体的主观因素和客观制度环境等因素的制约,因而表现为“有限理性”。与此同时,在做出最终的经济决策时,决策情景、当事人的心理活动特征、决策模式等都会对最终决策行为产生影响,微观主体的异常行为也因此产生,加剧了经济现象的复杂性。行为经济学强调当事人认知能力的局限,强调决策作为一个学习过程的动态变化。尽管行为经济学也坚持理性假定,但是认为行为主体的理性认知能力存在差异,对微观行为主体的假设不同于主流经济学的同质经济理性人,承认人的复杂异质性和社会性,并且利用心理学构建了自己的分析基础,从而导致了其和主流经济学并驾齐驱,成为一门独立的学派。

(二)偏好的假设不同主流经济学中偏好是外生的、稳定的,并满足自反性、完全性、传递性和连续性条件,从而在不确定条件下,微观经济主体的选择过程可以概括为冯•诺伊曼和摩根斯坦的期望效用函数。所以,偏好一致性以及由此产生的期望效用最大化构成了主流经济学的理性行为又一重要基石。以严密的逻辑和数学分析构建的预期效用理论成为不确定性条件下决策的经典理论。但是法国经济学家阿莱斯通过一系列的实验,发现了现实中的人们面临风险时不总是追求期望效用最大化,选择行为也不是完全依据概率行事,即著名的“阿莱斯悖论”。特维斯基和卡尼曼(1979)对此做出了进一步的合理解释,并提出了前景理论。前景理论对于偏好的理解主要有如下几点:首先,偏好并不是完全外生的,不同期望的偏好并不独立于判断和评价的程序;其次,不同期望的偏好并不可以表示为单纯的概率分布函数,通常还取决于对给定分布函数的描述。他们的研究表明,决策程序以及决策的外在环境等都会影响到当事人的偏好,偏好既不满足完备性假定,也不满足传递性假定。另外,很多研究表明,诱导偏好会导致偏好反转(perferencereversals)。传统经济学和行为经济学在消费行为理论的主要分歧就是围绕着行为主体的理性假设人而展开的,对于前者的“理性经济人”的假设,行为经济学研究者通过大量的实验数据观测,发现了在现实世界中,消费者存在的非理性、非自私自利的选择行为,违背了效用最大化的目标假设,从而将消费者的心理特征、心理学研究成果引进来,合理解释了行为主体的“非理性行为”,也在一定程度上对“阿莱斯悖论”做出了解释。传统经济学和行为经济学分别解释了行为主体的理性和非理性选择,因此对复杂多变的消费者行为进行研究,两种理论并不是完全割裂的,而是应该互为补充,共同解释经济现象和经济行为。

三、行为经济学的理论基础及其研究方法

行为经济学试图将心理学因素纳入到传统经济学的理论研究中,并对传统经济学的“理性经济人”假设提出了质疑,提出了认知心理学概念,并侧重于行为主体的心理特征和认知活动可能对经济行为造成的影响,其代表人物卡尼曼和特沃斯基在研究中对传统经济学研究假设进行了修正,并进一步提出了“前景理论”,使得经济学的研究对经济世界的描述更加贴近现实生活。

(一)预期理论长久以来,期望效用理论作为不确定性条件下决策分析的经典框架在主流经济学中占据了重要的位置,但是“阿莱斯悖论”对此提出了强烈的质疑,并通过大量实验数据验证了期望效用理论和现实世界存在的严重背离。卡尼曼和特沃斯基在大量社会学和心理学的实验研究基础之上,进一步提出了不确定性条件下人类决策行为的分析框架——预期理论,对“阿莱斯悖论”给出合理完整的解答,奠定了行为经济学分析的理论基础。卡尼曼和特沃斯基认为,复杂的外部环境和微观主体个人特征共同影响了人类的理性决策,应该对不确定性条件下的期望效用函数进行改造。他们认为人类的效用对决策的影响程度存在差异,而且期望效用本身也是由个体主观认识所决定,因此采用了权重函数和主观价值函数来描述人的效用。主观价值函数反映了预期结果与人的主观满足大小之间的关系。卡尼曼进一步提出了效用评价函数是基于S形价值函数中的一个参照点,由于行为决策人更多的表现为“损失厌恶”而非“风险规避”,因而效用函数存在着拐点。所以,预期理论与预期效用理论分析中的最大不同即对效用的描述。在预期理论中,效用是由价值函数决定;而在预期效用理论中,效用是由效用函数决定。根据上述的预期理论分析框架,不确定性条件下的决策行为可以概括为如下三点:①影响人们决策的因素不是财富的绝对量变化而是财富值相对于参照点的相对变化量;②同样数量的财富减少引起的痛苦远远大于等量财富增加的快乐;③随着离参照点的距离增加,与参照点的差异对决策结果的影响存在边际递减规律。以上结论解释了期望理论对不确定性下决策的分析框架,也是对“阿莱斯悖论”的理论阐释,在很大程度上切合人类行为中的非理性因素。

(二)研究方法传统经济学经历了近200年的发展,已经从定性研究转向了定量研究,在理论构建中越来越多地采用数学语言构建数量模型,运用逻辑推理方法获得假设推论,并采用计量经济学方法进行实证研究。但是,这样研究存在着的不足即往往将个体的心理因素忽略掉了抽象了。虽然同样是研究人类的经济行为,但是行为经济学将研究重点放在了人类的心理因素,因此往往借助于实验的方法来进行研究。另外由于决策心理特征、行为模式和决策结果之间是互动的和关联的,因此行为经济学偏重于动态分析,而不是静态分析方法。

四、行为经济学视角下的消费信贷决策分析

机制消费信贷在我国已经有了近20年的历史,消费信贷的产生与扩张是否能够有效释放居民的潜在需求,促进消费总量的稳定增加,从而保证经济的持续稳定快速增长?国内很多学者在上世纪末即着手研究消费信贷的影响因素,并且也试图运用实证分析手段验证我国消费信贷的消费需求刺激效应,不少学者认为消费信贷可以促进居民的短期消费,但是对长期消费效用不明显。现有的研究结论主要是建立在主流经济学的理性经济人假设上,并运用流动性约束理论、预防性储蓄理论构建了实证分析模型,提出我国居民存在消费的过度敏感性,而消费信贷的产生可以缓解居民的流动性约束,减少其预防性储蓄动机,从而增加当期消费。传统经济学的消费信贷分析框架更多的建立在宏观经济学的微观分析基础之上,认为消费者是同质的,不存在差异的,都是根据经济利益驱动做出最终决定。因此,建立在主流经济学分析框架下的消费信贷研究通常认为消费需求的增加主要是由于放松了人们的预算约束限制,从而促进消费需求的增加。但是,正如上文阐述的那样,人类行为不仅由经济动机决定,也存在其他很多非物质动机。另外每个个体对不确定条件的判断受到各自过去经验判断的影响,尤其受到各自所选择的参照点影响,微观主体不应该是同质的经济理性人,而更多的表现为复杂多变的异质性,所以现有的消费信贷分析通常都将微观主体的差异性、心理特征等重要因素抽象或者忽略了,由此得到的结论很可能不能很好地刻画微观主体的现实决策行为。本文将传统经济学和行为经济学的个体决策分析有机结合起来,分别探索影响我国居民消费信贷的理性因素和非理性因素,搭建居民消费信贷的决策机制,并希望在此基础之上进一步分析可能导致的潜在风险因素。

(一)消费信贷行为的决策机制根据上文述及的传统经济分析框架下的期望效用理论和在此基础之上构建的流动性约束理论,理性经济人在不存在消费信贷的情况下,其消费需求的最终决定即一定预算约束下的效用最大化,行为人的决策影响因素包括收入水平、预期的收入变动、商品的偏好、商品的价格等。而消费信贷产生以后,消费信贷可以改变当期流动性水平,进而使得消费者存在着新的跨期消费选择,那么增加的影响行为人消费决策的因素有信贷可获得性、消费的时间偏好。行为经济学认为人类行为背后存在大量的复杂多变的心理因素,而且心理因素也会对最终决策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借鉴行为经济学的预期理论以及随后发展的心理账户理论、行为生命周期理论,对消费信贷行为主体的微观决策行为进行深入研究,并希望建立一个较为完整而且更加贴近现实世界的消费信贷决策机制。根据上述的预期理论,行为主体对客观事物判断往往会受到自身的经验影响,也会受到个人对信息获得以及认识程度的影响,因此本文认为消费者的教育水平、以往的消费经验、对新生事物的理解以及风险态度都会影响到消费信贷的最终决策,而且影响的方向和程度也都是不确定的。另外,行为经济学中的行为消费理论以及心理账户理论进一步提出,不同类型的财富或者货币收入并不具有完全的替代效应,消费的时间偏好也存在显著的个体差异,因此在消费决策分析中应该充分考虑到消费者是否存在消费的不同账户划分。具体来说在分析中可以充分调查消费者不同类型消费月支出的平均水平,以及消费者对电子、通信等具有明显更新换代特征商品的消费态度来考察消费者的时间偏好差异。

经济消费论文范文第2篇

在我国经济社会发生深刻变革的背景下,实施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初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此次该法的修改针对新的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诸多的亮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赋予消费者新的权利与增加

经营者义务并重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秉承了对消费者倾斜性保护的一贯立法原则。在网上购物蓬勃发展之际,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成为了一个必须面对的问题:有的商家通过有偿的方式将消费者个人信息透漏,这样使消费者经常受到获取信息的商家的打扰,更有甚者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受到犯罪威胁。因此,该法在修改后增加了消费者享有个人信息受到保护的权利。网上购物等新兴的消费方式除对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存在潜在威胁外,仍与现实购物有较大差别,诸如网上展示物品与现实有较大差别等。针对此,该法在修改时明确赋予了消费者无需说明理由的七日“反悔权”,这样通过使用“反悔权”可以有效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增加经营者义务是对消费者权益倾斜性保护的另一种方式。随着汽车、电脑、电视等耐用消费品进入寻常百姓家,这些耐用消费品领域的纠纷急剧增加。由于消费者专业知识的欠缺导致在纠纷发生后维权异常困难。因此,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设置了举证责任倒置制度,即在消费者接受特定耐用消费品或者是有关装修等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发现存在有质量问题的,由经营者来承担举证责任。这样可以有效地弥补消费者由于专业知识的欠缺而产生举证困难的问题,从而可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二)强化政府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职责

在消费市场上,消费者的弱势地位使得其权益很容易受到损害,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除了通过立法的形式对消费者进行倾斜性保护外,还需要政府有形之手的庇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了政府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职责,诸如领导、监督等职责,这样使政府成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强有力后盾。该法修改后,在原有的政府保护消费者权益职责的基础上进行了完善,从而强化了政府的职责。针对政府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职责,该法新设了政府的抽查检验和向社会及时公布制度,与此同时,在抽查检验的过程中若有严重违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采取警示、召回、停止生产等措施。

(三)提升消费者协会的法律地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后,通过明确消费者协会的公益性职责大大提升了消费者协会的法律地位,从而更加有利于发挥消费者协会对消费者的维权作用。比如,该法明确提出消费者协会具有参与制定涉及消费者权益的法律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的职责,这样可以使得消费者的利益诉求得到有效的体现。此外,该法首次赋予了消费者协会公益诉讼的职权,这样使得省级以及以上的消费者协会享有了代表消费者进行诉讼的权利,这样拓宽了消费者的维权司法途径。与此同时,为了保障消费者协会履行职权与承担职责,该法还明文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消费者协会给予必要的经费等支持,并且消费者协会应当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创新与加重法律责任

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责任方面的规定从创新法律责任形式与加重传统法律责任两方面入手。该法创设了经营者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以及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记入信用档案的诚信责任。精神损害赔偿与诚信责任是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经营者责任的一种创新,尤其是诚信责任的创设,这在目前立法方面属于法律责任的创新。在创新法律责任形式之外,该法由原来的对消费者增加一倍赔偿加重为三倍赔偿,即俗称的“双倍”赔偿加重为“四倍”赔偿。与此同时,该法还明确规定如果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来计算,这也充分体现了加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济法解读

(一)经济法回应性的充分体现

经济法作为一种现代法,具有一系列的新特征。经济法的时间性特征,要求我们运用动态的而非静止的辩证方法对经济法进行学理研究。易言之,为契合研究对象的发展需要,经济法学的理论与实践必须对变动不居的现实予以频繁和适时的回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1993年颁布实施以来的二十多年间,我国经济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相应地加大了消费者维权的成本与难度。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网上购物中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成为新的问题,出现了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举证困难等问题。作为经济法中市场监管法重要组成部分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通过修改,对现实中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相应的法律规范,从而有力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显而易见,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充分体现了经济法的回应性。

(二)政府在国家干预经济中的科学定位

在现实生活中,国家通常不会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干预经济,国家干预经济的职能往往由比国家更为具体的主体代表国家承担。政府作为干预主体在经济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通过法律制度的构建规范政府的职责,以有效地防范政府失灵提高干预的效果。经济法把政府干预经济定位为两个方面:微观层面的市场监管和宏观层面的宏观调控。消费者的弱势地位是市场监管的重要领域,此次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仅明确了政府要落实保护消费者的职责,而且明确了具体的监管措施,这样使得政府在消费市场的市场监管法制更加完善。由此可见,此次修改充分体现了政府在微观市场的市场监管的科学定位,从而可以有效避免政府对市场的过度干预或者干预不到位。

(三)社会中间层在干预经济中地位的凸显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政府和市场在不断地融合和渗透,因而,在政府和市场中间逐渐出现了一种社会中间层组织。一般而言,社会中间层是指独立地存在于政府与市场之间,能够有效地促进政府与市场良性互动的社会组织,比如诸多行业的协会等。消费者协会是一种典型的社会中间层组织。社会中间层的经济法干预主体地位已经得到经济法学者的广泛认可。此次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协会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法律的制定权以及省级以上的消费者协会公益诉讼权,这样使得社会中间层干预经济地位在消费市场得以凸显,从而可以有力发挥其社会中坚层的优势,进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此外,该法对社会中间层的干预地位的凸显对我国其他经济法领域的法制完善具有巨大的借鉴作用。

(四)经济法责任的创新

法律责任是法律的必要组成部分,缺少责任制度的法律是一个残缺不全的法律,也不具有法律的完整功能。关于经济法责任学界仍存在有争议,一种观点认为经济法并没有独立的责任形式,只是在援引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经济法除了援引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外,还有自己独特的责任形式,诸如惩罚性赔偿、产品召回制度等。笔者认为,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除了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外,还有其特有的经济法责任形式。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创设了对经营者的一些违法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并对社会公布的责任,即诚信责任。诚信责任创新了经济法的特有法律责任形式,从而为经济法责任理论的成熟提供了立法的素材与支持。

三、总结

经济消费论文范文第3篇

1.1存在的问题

1.1.1预算编制不合理一方面,在科研项目进行申报的时候,大部分高校只注重技术,预算书随意撰写,甚至出现由学生撰写的现象。高校对经费的管理不够重视,对课题研究经费的总体支出状况分析不够客观,预算编制不具备合理性、规范性和科学性。另一方面,对科研预算的审核也易出现问题,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对预算的审核不够严格,在立项后,经费使用很难按预定计划执行。

1.1.2科研经费到账时间周期长经费到达高校需要经过科研部门确认下发,到账后需要财务管理部门进行相关信息的确认、经费分配使用等一系列步骤。在这个过程中缺乏快速、有效、科学的方法,常常出现下拨滞后、经费与科研项目不对应、转拨不及时、变相截留科研经费等现象。

1.1.2经费支出不合理理论上,科研经费在报销、支出上均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应该具有合理性。但在实际的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财务部门不能准确地掌握科研项目的预算信息,从而导致核实支出时发生与预算不一致的现象。另外,有的科研人员对经费的管理经验尚浅,不能按照规定办理业务,加大了科研经费在执行时与预算的误差,影响了科研项目的整体绩效和竞争力。

1.2解决对策

1.2.1统一管理方法在科研经费的管理上需要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力求建立科学、合理的经费管理体制,在各个部门之间建立统一的目标,使所有人朝着一个目标努力。高校科研经费的管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经常出现预算与实际情况相背离的情况,这就要求相关单位及时了解科研项目最新发展的信息,自主合理地对高校经费进行调整。建立全过程、全员参与、全方位监控的网络化科研经费质量管理体系,实现高校科研经费从预算、核算、使用到经费结算的全方位管理、全程管理。

1.2.2引入第三方预算机制科学研究具有不确定性,导致在预算的初期很难估计具体的经费数,怎样减少经费预算与实际的偏差,成为了预算环节普遍关注的问题。传统的方法是弹性经费预算,即申报合理的经费范围,只要经费的实际使用数量在此范围内即可,但是,随着科研方式的不断变化,单纯的方法已经不能满足需求,所以需要将第三方机制引进来,由第三方站在局外人的立场上对申报的项目经费进行评估,提高预算的客观性与合理性,使经费预算管理更具灵活性。

1.2.3信息化管理建立高校科研经费信息共享平台,完善信息化绩效管理机制,依托网络信息平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避免出现随意支出的现象。将科研经费管理的重点由结果转向过程,在管理的过程中相互协调沟通,解决信息不对称给工作带来的问题,形成相应的监督机制,为科研经费绩效评估提供基本的参考数据。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信息化管理已成为可能,CNKI科研管理系统V2.0版是一款为高校、科研院所提供科研管理信息化解决方案一站式服务的全新软件,可以有效地实现绩效管理的目标。

1.2.4绩效管理经费管理制度的缺失使财务部门偏重于收支管理,科研管理部门偏重于对科研项目的鼓励,两者容易出现失衡的情况,没有统一的全局性目标,同时内部审计部门也没有对科研项目的绩效进行总体的考核,使得高校科研经费在管理上问题重重。使用绩效管理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一难题,落实经济责任,提高管理效率,使高校科研经费的管理更加灵活、规范。

1.2.5管理针对性要根据不同性质的科研项目进行不同的管理,实行切实有效的管理方法,建立包括学校法人、院系、项目负责人在内的责任主体体系,明确绩效管理的目标,完善绩效考核体制。

2信息化管理平台详情

信息化绩效管理在科研项目中的应用越来越普遍,这一管理方法因自身存在的优点,得到了各高校的关注。

2.1信息化管理平台结构运行表从信息化管理平台结构的运行表中可以看出,科研管理平台和财务管理平台联系得更加紧密,有助于实现绩效管理的目标。

2.2信息化管理平台经费管理

2.2.1预算管理在科研项目申报的过程中,通过信息化平台进行管理可以使预算编制和预算审核有机结合,真正实现了预算管理的科学、合理和真实。特别是在纵向上应该在项目允许的范围和计价标准内,根据课题的实际需要进行科学的预算管理。

2.2.2下拨经费管理高校科研经费信息化绩效管理平台可以实现科研项目相关信息的共享。通过信息平台,高校可以及时了解科研项目的进账信息,对资金进行及时申领,方便科研部门根据信息的具体情况对申领、到账、合同进行统一分配和管理。在合同签订后统一下发、转拨,财务部门也可以根据科研经费的具体情况统一为科研部门提供票务服务,加快了经费下拨的速度,缩短了管理的周期,提高了经费分配管理的科学性、及时性和准确性,大大地提高了经费管理的效率。

2.2.3经费支出管理管理平台可以及时准确地提供科研项目的账面明细,方便掌控。在科研项目建立之后需要将相关的信息录入信息管理平台,在项目报销时,管理平台可以快速、准确地根据预算数据对资金适用范围进行严格控制,实现经费使用科技化,在重大技术和研究内容调整上可以更加及时、动态、准确地反馈科研经费的使用状况,使各项目的支出等信息更为透明,管理更加高效便捷。

2.2.4结题、决算管理科研人员可以通过管理平台,按照财务明细,进行严格的经费决算,财务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可以提高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减少经费流失情况的出现。例如:有些高校存在科研项目结束后依然长期挂账的现象,信息化绩效管理可以有效地避免这类情况的发生。

2.2.5信息化管理与绩效管理的关系信息化管理是实现绩效管理的必要手段,绩效管理是信息化管理的最终目标,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3结语

经济消费论文范文第4篇

开展实证项目分析的第一个问题就是选题,即确定“怎么开始,亦或如何开始”的问题。选题是一个不断探索、逐步深化认识的过程,一般而言,需要从两个层面进行考虑:首先应该确定自己感兴趣的研究领域;然后是在所感兴趣的研究领域中选题感兴趣的具体题目。显然,这是两个不同的层面,前者是对拟研究问题的一个总框架或总领域的确定,后者是要明晰一个具体的、真正的研究问题。当然,研究领域的确定要依据我们所学专业,亦或结合在诸多经管类课程学习过程中,自己所掌握到的知识来确定拟研究的科学领域。在对课程论文选题时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第一,重点选择我们在经济、社会等领域中给予广泛关注的现实问题。这就要求我们选择的问题一定是具体化的问题,而不是空洞泛泛、言之无物的问题。第二,明确研究范围。研究的范围可以是宏观领域,也可以从微观层面来探讨。第三,题目的选择不应太大。我们应综合考虑实证项目研究的条件和现实可能,如:个人理论水平层次、数据可获得性、完成项目或课题的人力资源、物质成本及时间条件等。作为本科生课程论文,题目不能选得过大而无重点,否则工作量太大,建议选择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小题目”。第四,数据的可获得性。数据来源是进行计量经济学建模及研究的基础,若不能获得具体的观测变量数据,将无法进行具体的计量研究。另外,选题过程中也应充分借鉴已有研究成果,如图书、报刊、电子图书馆和网络数据库等。有效利用资料和文献,可避免做已有学者已做过的学术研究。对收集到的文献资料进行梳理、综述和评价,指出现有研究成果中存在的不足,也可从中发现自己论文写作可能的创新。文献综述和回顾是研究论文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很多人会将文献综述部分作为文章的引言,以保持整个课程论文结构上的连贯性。

二、模型设定与数据处理

1.模型设定。课程论文研究题目选定之后,就要考虑模型的设定和建立问题。一般来说,模型优良的判别标准有:第一,构建模型的基本准则与所得数据表现的现实相统一和一致。第二,模型构建应与经济理论一致。第三,构建的模型需要外生变量构成回归变量,且构建模型中含有明确因果关系。第四,参数应具有相对稳定性。第五,模型必须具有对数据的代表性和优良的拟合性。第六,模型应具有尽可能大的包容性。最后,模型的简洁性。设定模型首先要确定模型中的变量,其选择的依据要根据研究目的,以经济理论为指导,抓住其主要影响因素和特征,同时根据研究需要,对所选变量进行取舍并加以检验,以确保避免对变量设定的误差。当变量选择好之后,就要对回归模型的函数形式进行设定,使所设定的变量间函数形式能够体现变量间的基本关系。

2.数据收集与处理。在计量经济研究中使用的数据,包括:统计年鉴数据、对外公报、实地调查数据和人为构造数据。可用于估计参数的数据主要有时间序列数据、截面数据、面板数据和虚拟变量数据。如何取得用于实际计量的适合的样本数据,是计量经济研究成败的关键。计量经济研究中所用数据,要力求真实、可靠、完整,数据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所估计参数的可靠性,对明显失真的数据,应当予以剔除。收集数据工作结束后,需要对数据进行预先处理,可进行一些初步查验与分析,这样可得到调查数据的统计特征。

三、计量经济分析

当设定的计量经济模型确定之后,就可利用所获得的数据来估计模型中的参数。所采用的方法主要有普通最小二乘法、WLS法、广义差分法、工具变量等方法估计模型中的参数。接着,还需要进行模型检验,主要从其经济意义、统计推断、模型预测等方面进行。此外还有模型诊断性检验,主要包括变量检验、残差检验和稳定性检验。模型检验不存在通行的模式,每个阶段的检验需要大量地判断和验证,不同学者使用的检验方法也不可能完全相同。因此,我们要避免在没有对模型进行更多深入分析之前就仓促地下结论,也需要对其进行一系列的诊断和检验。最后,利用我们选取的统计量数值对诸多模型的优劣程度做出判断。经过检验和调整后的估计模型是符合要求的,接着就要对模型所提供的数量信息做具体的分析。根据研究目的,可能是经济预测、结构分析、政策评价或验证理论。对实证分析结果做出说明:如回归系数正负符号、大小、经济意义、检验结果解释、不同估计方法的差异性等角度。

四、课程论文范例

1.题目:消费者对新疆特色农产品购买行为的实证研究。

2.前言: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对农产品消费的研究也已成为目前社会科学关注的焦点之一。我国对于食品质量安全研究起步较晚,但近年来,国内学者开展了消费者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转基因食品等认知、支付意愿和购买行为的研究,且成果颇丰。区域特色农产品极具浓厚的地域特性,它们在生产后被营销到当地,会发生如何的意义?与当地消费者的互动如何?这成为了值得关注和研究的问题。本研究在对郑州市240位消费者问卷调查基础上,从微观层面探讨消费者对新疆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认知状况、需求动机和购买行为及影响因素。

3.数据来源与样本特征:我们以面谈形式填写调查问卷,调查人员为高校研究生。在正式调查之前,先于2011年3~4月、6~8月进行预调查,并于2012年1~3月进行了正式、全面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消费者基本情况、对新疆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认知和购买等内容,获得240份有效问卷。根据所调查数据,对消费者基本情况统计。

4.描述性统计分析:本文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对其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消费者对新疆特色农产品的认知和购买、了解渠道、购买及目的、消费者对新疆库尔勒香梨的鉴别、质量安全性和价格水平的评价。

5.计量经济分析:模型采用以下函数形式表示。Y=F(X1,X2,X3…X11)+μ式中,X1,X2,X3…X11分别表示年龄、文化程度、职业、个人月均收入、对健康的关注、对原产地的关注、销售推广介绍、亲朋好友的推荐、个人喜好、对质量安全水平的评价和对价格的评价,μ表示随机扰动项。本研究拟采用二元逻辑斯谛(BinaryLogistic)回归模型实证分析消费者购买行为,回归模型可表述为:logP(Y1)P(Y0)--=b0+b1x1+…+b11x11+μ式中,Y1为购买过新疆库尔勒香梨,Y0没有购买过新疆库尔勒香梨;b0为常数项,

6.结果分析:利用SPSS13.0统计软件,对消费者购买行为进行回归分析,由于本研究构建模型主要目的不在于预测,而是定量分析与检验自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故在回归处理过程中,采用向后逐步剔除法(回归结果略)。主要研究结论:影响消费者购买主要显著性变量有年龄、文化程度、职业状况、对原产地关注、销售推介、个人喜好和价格水平评价等7个因素,另外可知它们的显著性水平不尽相同。结合实际调研结果(描述统计部分),进一步可知:新疆特色农产品有着较高的认知度,相比较而言,新疆库尔勒香梨和阿克苏“冰糖心”苹果的市场认知度有待提高;消费者对新疆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着较高的评价,同时也认为价格较高;消费者对新疆特色农产品需求动机存在多样性。

五、总结

经济消费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盗版现象,盗版品的生产价值,盗版品的消费价值,经济福利,盗版成本,反盗版成本,适度的反盗版策略

一、引子

盗版现象由来已久。尽管各国都在一定程度上采取反盗版措施,以对盗版进行打击,但时至今日,盗版现象不仅没有得到有效的根除,反而还有日益漫延之势。那么,为什么会出现盗版呢?盗版品给消费者带来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政府为什么要打击盗版呢?又是什么原因使得盗版现象累禁不止呢?政府应该采取怎样的反盗版策略呢?笔者拟用微观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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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分析上的方便,我定义本文讨论的盗版现象为“一切生产、销售和使用包括诸如计算机软件,音像制品、书籍等的非法复制品以牟取利益的行为”。[1]这些非法复制品统称为盗版产品,与之对应则为正版产品。

二、盗版存在的市场基础

任何经济现象的存在都有其市场基础,这种市场基础既包括市场需求基础,又包括市场供给基础。盗版现象的存在也具有它深厚的市场基础。

1、盗版存在的需求基础。尽管“盗版”首先给人的感觉就是它绝非一个好东西,应该消灭,但是在一片喊打声的同时,消费者却在行动上给予了实际的支持,这就是盗版现象的市场需求基础。在盗版市场上,存在市场需求是其最根本的基础。

在明知商品真假的条件下,理性或有限理性的消费者之所以更多的选择盗版品而不是正版品,最直接的原因在于盗版产品的消费价值高于正版品的消费价值。什么是商品的消费价值呢?我们知道,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考虑两个因素,一个是价格,一个是质量。如果某个商品的质量太差,即使价格很低,可能也不会有人问津;反之,如果某件商品的价格太高,即使质量很高,恐怕买主也是寥寥无几;但是,如果某件商品的价格很低,而其质量又比较好,购买者肯定会很多。显然,购买者并不是单独地看待价格的高低和质量的好坏,而是综合的分析价格与质量的关系,即质量—价格比,它可以作为消费者所考虑的商品价值。因此,可以这样说,消费者购买盗版品的直接原因在于盗版品的质量—价格比远高于正版品的质量—价格比。在消费者看来,虽然盗版品的质量比正版品低,但是相差的程度非常有限,比如说,人们一般使用的MicrosoftOffice2000办公软件,除去普通老百姓一般很少使用的一些功能外,盗版品与正版品在质量或使用价值上几乎没有什么差异。但是,盗版产品的价格远低于正版产品,比如,在成都市场上,正版的MicrosoftOffice2000办公软件的销售价格超过6000元人民币,而它的盗版品只需要不到10元人民币。盗版品与正版品的价格比是1比600,盗版品的价格优势绝对让人心动。论文中心-免费论文

消费者更多的“投票”盗版品,从根本原因上看在于这种选择能够给他带来最大效用。为了简化分析,我在此对正版品与盗版品的质量差异不作考虑,二者的唯一差别在于价格,即正版品的价格高于盗版品的价格。下图说明了消费者的理性选择行为。在图中,消费者消费某种商品X,正版的X价格为P1,盗版的X价格为P2.(P2低于P1),除了X之外的其他商品为Y,价格为P。如果买主消费正版X,他只能选择B(X’,Y”)才能达到最大效用,最大效用为U*;如果买主选择盗版的X,他可以购买A(X”,Y”)组合实现最大效用U”。显然,X*小于X**,从而U’也小于U”。[2]也就是说,在消费者的购买预算不变的条件下,对消费者来说,使用盗版品的总效用比使用正版品的总效用大。

2、、盗版存在的市场供给基础。尽管盗版的存在从根本上在于有市场需求基础,但是盗版品毕竟是有厂商生产出来的。对于厂商来说,并不是有市场需要就会有市场供给。就某种产品来说,厂商之所以选择生产盗版品而不是正版品,除了它在生产正版品上的所受的诸多限制之外,可能关键在于盗版品的生产价值大于正版品的生产价值。什么是商品的生产价值呢?对厂商来说,那种商品值得生产,不能只看它的价格高低,也不能只看成本大小,要看产品的价格与成本的差(即利润),或者看价格—成本比。如果一种商品的价格很高,但是生产成本也很高,从而生产无利可图,价格—成本比小于1,没有哪家企业会主动去生产它;反之,即使一种商品的价格很低,但是它的生产成本也很低,以至于生产利润相当可观,价格—成本比大于1,“挡不住的诱惑”,厂商无需政府动员也会趋之若鹜,甚至政府想堵也堵不住。树欲静而风不止嘛!因此,利润或价格—成本比可以用来反映商品的生产价值。下面分三个方面来说明:论文中心-免费论文

首先,技术和制度限制使得许多企业不能生产正版品。在盗版或正版中,“版”者版权也!在市场经济中,为了激励人们创新,政府运用专利法或版权法对版权进行保护。政府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对“版”进行保护,这无疑是非常应该的,但是这种保护会形成市场上的行政垄断和法律垄断,从而限制了许多厂商以合法的身份生产正版品。

其次,生产正版品的价格或收益怪圈导致了盗版品的大量产生。在正版品生产的垄断条件下,源于其垄断价格的巨大垄断利润对其他企业是一个巨大的诱惑,这种诱惑使资源有向该产品聚集的趋势。然而,在过高的版权费用和制度硬壁的双重阻拦下,这种趋势就转化为生产盗版品。在盗版品的强烈冲击下,生产正版品的成本因加强防伪等原因而大大提高,而价格却在盗版品的竞争中不断下降,从而正版品的价值大大降低,这又进一步强化了盗版品的生产和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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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盗版品生产价值还集中的体现在它的生产成本优势上。从某种意义上讲,一项生产活动的成本包括直接生产费用和版权费用。与正版品的生产相比,盗版品在直接生产费用上存在一定的优势,这是因为盗版者可以根据市场的实际需要,使用更加便宜的原材料,采用更加简捷的生产工序,使得产品成本大大降低。比如,用光盘刻录长达30集的电视剧,直接的生产费用(包括刻录机的折旧费、白盘费、刻录软件分摊费、人工费等)不会超过50元。不仅如此,盗版活动的低成本还体现在盗版商免费使用了别人的诸如专利权,著作权等权利。在实际生活中,版权费用在专利保护产品的生产成本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最后,盗版产品的供给还与厂商从事盗版所面临的风险的大小和对待风险的态度有关。由于盗版的违法性,因此就有被查处并被惩罚的不确定因素存在。盗版在给厂商带来较高的预期收益的同时,也带来较大的风险。对风险与收益的选择,将影响盗版品供给的多少。假定厂商在投资时有两种选择,一是在安全资产上的投资即从事正版品生产,一是风险资产上的投资即从事盗版产品的供给,前者的预期收益为无风险的收益R1,R1,较为固定但通常也较小,风险或损失可能为0,后者的预期收益R2,R2的变动较大但在数量上也更大,可能损失为R0,盗版品的供给就取决于厂商对不同投资的效用评价。对于风险偏好型的厂商来说,较高预期收益带给它的效用大于损失时的负效用,他倾向于进行盗版产品的供给,当然,可能损失的大小会改变厂商对待风险的态度等,如此说当被查处的可能性增大,一些本来爱好风险的厂商将变为厌恶风险,从而减少盗版产品的供给。但是,由于现行制度规定的缺陷,市场的人为分割,地方或部门出于自身利益的保护,以及执法者的寻租和麻木等多种原因,使得从事盗版活动的人非常容易逃避检查或逃避处罚,盗版的实际风险极低。论文中心-免费论文

三、盗版现象的经济福利效应

在经济学上,对一种经济现象的评价,可以通过消费者剩余、生产者剩余和社会总福利来说明。同样,对盗版也可以从这些方面来分析它的经济效应。

1、从消费者剩余来看,盗版活动在长期和短期的影响是不同的。在短期,由于盗版品的存在,原来不能购买或没有购买某种商品的消费者能够购买一定数量的盗版品,从而增加消费者福利;原来使用正版品的消费者改为使用盗版品,因盗版品的低价格而给买主带来更大的消费者剩余;即使是对使用正版品痴心不改的消费者,也能够在盗版品的冲击下以更低的价格购买正版品,并从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

在长期,盗版对消费者福利的影响依情况而有所不同。如果政府和正品生产企业对盗版不采取任何防范和打击措施,让盗版品的泛滥成灾,正版品的生产完全无利可图,不仅已有的正版品被完全挤出市场,而且不会有新的正版品产生,那么盗版品将会走到无“版”可盗的地步,此时消费者的福利会受到很大的损失。如果在长期中,通过市场竞争和各种治理措施的实施,正版品的价格不断下降,逐渐逼近盗版品的价格,从而正版品的市场空间日益扩大,最终完全挤占盗版品市场,那么消费者也会从中获得不少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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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盗版活动对生产者剩余的影响是复杂而多面的。详细的分析将另文阐述,本文在此只作简单的分析。就盗版品生产企业而言,由于他把更多的资源用在盗版品的生产上是一种理性的行为,因此他的经济效率会提高,从而在盗版活动中会增加他的生产者剩余。就正版品生产企业而言,如果盗版厂商的剩余的获得仅仅是正版厂商剩余的一种转移,那么正版品企业必然会损失剩余;如果由于盗版竞争的存在,促使正版企业进一步改进技术,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扩大销售量,即使其产品的销售价格降低了,正版企业的剩余也完全可能增加。

3、社会福利来可以用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的和来表示,因而盗版对社会福利的影响就直接取决与买卖双方剩余的综合变化。从上述对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的变化分析,我们知道盗版现象存在有利和不利两反面的影响,因而它可能增加社会福利响,也可能减少社会福利。从人们的内心感情和一般认识上看,通常认为盗版活动对社会是没有好处的。盗者偷也!仅仅一个“盗”字就十分清楚的表明了这一点。其实,盗版活动会对社会产生不利影响是无可置疑的,这是因为市场上盗版产品的多少将影响到正版商下期的研发投入。因为盗版产品的数量是如此之多,以至使正版商的预期收益为零,甚至为负时,正版商将停止对新产品新技术的投入,这将影响到社会技术的进步和发明创造,进而造成对总产出的影响。盗版的存在对社会的损失可以通过技术进步对GDP增长的贡献加以粗略估计,如果上期GDP增长100亿美元,技术进步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0.1,本期GDP增长110亿美元,且因盗版而使技术进步的贡献率降为0.08,则盗版导致的社会损失为1.2亿美元(100×0.1亿美元-110×0.08亿美元)。但是,直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足够的事实证明盗版活动的负面影响大于其正面影响,也就不能得出盗版一定要损害社会安定福利的结论。看来,在盗版对社会福利的影响上可能存在认识误区。

四、政府的反盗版策略选择管见

上面的分析已经表明,由于在时期的长短、竞争的最后趋势和反盗版的严厉程度等上的差异,盗版既可能增加经济福利,也可能会损害经济福利。盗版对经济福利的损害为政府的反盗版提供了理由。现在的问题是,政府应该如何选择反盗版策略呢?在政府的反盗版策略上,理论和实践上的论述都不少,在此主要就其中还存在问题的几个问题作简单的说明。

1、政府不能完全杜绝盗版活动,因而彻底解决盗版不应该成为反盗版的实际目标。一方面,只要盗版现象产生的市场基础存在,盗版是不可能人为取消的,另一方面,盗版活动复杂多样的影响,也决定了完全杜绝盗版行为本身也就同时消除了它可能带来的好处。正如人们不能在倒洗澡水时把娃娃一起倒掉一样,我们也不能消除盗版的负效应时把他的正效应也一起消除。因此,政府的反盗版仅仅是为了抑制盗版活动,减少盗版数量,把盗版的负效应控制在最低水平。

2、政府的反盗版行动应该适度,过度严厉和过分宽容都是不理性的。如上所述,盗版可能会给社会带来各种负效应,这种负效应就是盗版的使社会付出的代价,简称盗版成本。不仅如此,政府或社会的反盗版行动也会给社会带来成本。政府的反盗版贯穿产品生产、销售和消费的全过程,从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反馈,研究,到相关法规的制定、监督机构的设立和人员配置,再到对盗版行为的处罚或判罪。政府在反盗版过程中所必然要花费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等全部费用就构成反盗版成本。一般而言,我们可以预期,当政府实施采取比较严格的反盗版措施时,反盗版成本会上升,而盗版成本则会下降,反之,当政府实施采取比较宽松的反盗版措施时,反盗版成本会下降,而盗版成本则会上升。也就是说,反盗版的成本是随着反盗版程度的增加而上升的,而盗版成则随着即反盗版力度的加强而下降。[3]显然,反盗版行动就存在一个度,社会究竟应该对盗版行为采取什么程度的反盗版行动,必须进行相关成本与收益的比较分析。一项理性的反盗版行动应该使盗版成本和反盗版成本之和达到最小。可见,政府的反盗版并非愈严格愈好,也不是愈宽松愈好。

3、修改过时规章制度是被政府反盗版行动所遗忘了的重要手段。诚然,执法不力是导致盗版泛滥的重要因素,其实,不适应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的保护版权的规章制度也是罪魁祸首之一。这些过时的制度规定,助长了市场垄断,甚至是过度的垄断,高额的垄断利润衍生出大量的盗版。比如说,在信息时代的今天,长达16年的专利保护—美国专利法的规定—就显得太长,日益严重的盗版不能说与此没有关系。对此,我们很多人尤其政府从感情上是难于接受的,在政府实际的反盗版行动中也是很难见到的。

4、更多的运用市场机制来反盗版,可能会成为政府反盗版的现实取向。如果说垄断产生盗版,那么从这种意义上讲,反盗版就是要反垄断势力。运用市场竞争来反垄断已经是大势所趋,因而用竞争来反盗版也可能成为政府的优选策略。为此,我国政府可以借加入WTO的机会,借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机会,通过改革和开放来引入和加强竞争,有效的防止盗版行为。Ufile,你的论文中心

主要参考文献:

1、(美)斯蒂格利茨《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2、(美)威廉姆斯《反托拉斯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3、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4、谢识予《假冒伪劣现象的经济学分析》《经济研究》1997年第8期

[1]盗版现象是一种假冒伪劣现象,但是它与其他的假冒伪劣现象不同。谢识予认为,假冒伪劣现象是一切用假的或质量差的商品冒充真的或质量好的商品来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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