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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中小企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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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中小企业创新

科技中小企业创新范文第1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的生产能力和产业规模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但在技术和创新能力上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美国作为世界上的经济和科技强国,中小企业是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具活力和创新能力的一部分,在推动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上凸显了一定的优势,其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二中美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对比

发明专利作为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体现和研发活动的主要成果,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因此,本文选择将发明专利数量作为创新能力的对比指标。

1.专利申请和拥有量对比。

根据美国专利商标局的统计,1963年美国当年的专利授权数为48971件,到1985年年度专利授权量为77245件,而根据中国知识产权局的统计,同期中国的专利授权量仅为138件。2004年时,美国当年专利授权量为181299件,中国为190238件,中国年度专利授权量首次超过美国。根据2012年最新的统计数据,美国当年的专利授权量为276788件,中国的为1255138件,其中有效专利为768655件。由此可见,中美两国年度专利授权量均在不断增长,但中国的增长速度要明显快于美国,但在专利总数方面与美国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

2.技术成果转化对比。

技术成果转化主要通过专利技术成果对国民经济的促进来衡量,即通过专利密集型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来测量。所以中美技术成果转化的对比主要是两国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对经济贡献的对比。美国商务部的《聚焦知识产权和美国经济产业》报告显示,2010年美国知识产权密集行业对美国经济贡献了50600亿美元,占美国GDP的34.8%;为美国社会提供了将近4千万的就业岗位,占所有岗位的27.7%;商品输出7750亿美元,占美国商品输出的60.7%。而根据中国区域专利密度统计报告的数据,2012年中国密集型产业对GDP的贡献为26%,截至2012年专利密集型产业对经济的贡献为13.7万亿;创造了3488.66万个就业岗位,占所有岗位的26.11%;商品输出值占中国出口总值的29.85%。通过以上对比可以发现我国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增长速度较快,科技创新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就业促进率、商品输出率的贡献较大,但与美国相比无论是专利申请和拥有量还是科技成果转化方面都仍有较大的差距。需要我们学习借鉴美国的政策措施,大力促进我国企业创新能力的发展。

三美国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

美国先进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其完善的政策支撑体系是分不开的。美国政府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财税政策以及建立创新服务体系,大力促进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使其成为美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1.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

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发展,美国政府制订了专门的法律和法规,并形成了针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完善法律体系。该体系以《小企业创新发展法》为核心,并以一系列鼓励科技创新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为支撑,为中小企业创新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保障。如1890年,美国政府颁布了《谢尔曼法》,为中小企业对抗大型垄断组织提供了法律基础和保障。其后又先后颁布了《联邦贸易委员会法》《克莱顿法》和《米勒—泰丁法》,进一步完善了美国的反垄断法律体系,为中小企业的创新营造了一个自由竞争的环境。

2.建立完善的创新融资体系。

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动,激励其科技投入的增加,美国政府对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动给予了多种税收优惠政策。美国税法将研发机构都定性为“非营利机构”,使其不用纳税。根据美国1986年指定的《国内税收法》的规定,研发经费较上年增加的公司和机构,可以获得增加额20%的退税。美国税法对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动实行特别税收优惠,规定企业为了进行科研而新建的房屋或添置的设备,可以享受税收减免。这些税收扶持政策极大地加强了美国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动,有效地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3.建立创新服务体系。美国在促进中小企业创新的过程中,建立了一系列的创新服务机构。如由政府职能部门、政府服务机构、民间机构和行业协会组成的中小企业创新服务体系,通过实施一系列的科技计划,有效地促进了创新技术向中小企业的转移,并为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四我国发展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的建议

1.建立完善的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法律支撑体系。

完善的法律支撑体系是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借鉴美国的经验,我国当前缺少一个针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法律支撑体系,使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和实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充分保障中小企业的利益。因此,政府要以现有的《中小企业法》为指导,以《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法》为基础,以税法、知识产权保护法、公平竞争管理法和信贷担保法等法律为辅,建立一系列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法律体系,使中国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有法可依,营造一个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

2.改善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融资机制。

借鉴美国经验,政府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首先,提高国家的研发经费投入,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投入比例,针对不同规模和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制定不同的财税政策和基金支持。其次,运用政府的财政手段,构建中小企业创新融资保障体系。利用政府财政的担保作用,分散中小企业的融资风险,引导社会资本进入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过程。

3.健全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服务支撑体系。

科技中小企业创新范文第2篇

关键词:科技创新;主体;研究

中图分类号: F279.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7)03-10-3

0 引言

截至2014年12月底,海南省企业法人单位数达33404个,2014年度新增1672个,减少1456个,其中中小企业企业法人单位数32330个,占全省企业总数的97.36%。较2013年增长了14.3%,海南省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中小企业起步晚于内陆沿海地区,但建省30多年里,中小企业发展从最初的几千家,发展到今天的3万余家,海南省中小企业创造的经济增加值占全省经济总量比重在逐年增大,中小企业对全省财政收入的贡献份额已经增大至三分之二以上,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1 海南省中小企业现状结构分析

依托本地资源发展,海南省的中小企业基本上都是依托本地资源,如以热带水果、水产品为主的农副产品加工业等,普遍缺乏高新技术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主要集中在生物和制药领域。而电子信息、高端制造等高附加值产业基本属于空白区。

传统服务行业占主体,工业和传统服务业仍是海南省中小企业高度集聚的领域。海南省中小企业数量最多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占全部中小企业数量的33.6%,其次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以及其他服务业占26.34%,现代高端服务业发展严重不足。

海南省中小企业的主体仍然以资源开发型、产品初加工型、服务低层次型为主,近80%以上的中小企业集中在海口、三亚两市,海口市中小企业数量占全省的58.8%。海口、三亚两市的中小企业发展的质量与速度远超过其他地区。

2 海南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优劣势分析

2.1 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优势分析

海南省中小企业的发展具有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海南背靠珠三角,与香港有定期航班,东临东南亚,是珠三角经济带、北部湾经济圈、中国东南沿海经济带的交汇点,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规划的战略支点,具有良好的战略区位优势;海南省还是我国唯一的热带农作物大省,热带物种丰富,旅游资源、南海油气资源、渔业资源与全国其它滨海城市相比具有独一无二的优势,这些资源为中小企业增加了发展机会。

①信息获取便利。海南靠珠江三角洲,与香港为邻,东临东南亚,对外获取产品、科技信息较为便利,珠江三角洲更是我国科技、经济、信息的桥头堡。

②体制机制灵活。海南省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小、产品相对单一,按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建立管理体系的中小企业数量较少,大部分中小企业为私营自办,还有一定的合伙制企业,获得产品、科技、经济信息后,可以迅速而准确地进行决策,因没有系统的管理机制制约,机制灵活的同时,决策上受管理者的约束较强,对产品、技术、机制的创新性也就不足。

③创新转换成本小。生产性企业的创新是企业产品、技术的创新上的创新,而企业要上新产品,就要在产品的研发、产品的生产设备、产品生产工艺上投资,原有的产品生产就要停下来,海南中小企业普遍的固定资产较少、在技术产品换代过程中的代价就相对较小,这有利于海南中小企业利用科学技术的创新,实现跳跃式的发展,进行产品的更新换代或进入新的行业、新的产业,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

④容易获得各方参与和支持。海南省出台了《海南经济特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对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建立了海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搭建了“省中小企业创新服务平台”,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联动构架。在科技创新方面有政府的政策支持和全程服务。

2.2 海南省中小企业创新劣势分析

①创新型人才短缺。任何地区产业经济的发展都面临着人才短缺的问题,但海南人才短缺问题尤为突出,一是海南产业基础薄弱,没有基础产业作支撑,专业人员队伍就相对较少;二是海南建省较晚,以前是以农业为主,在体制上、经济上、认识上制约因素较多,虽先后出台了《海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 试行)》等政策,但总体上对人才的重视程度与内地省份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三是现有的人才很难留住并且充分发挥作用。现在海南的许多中小企业对高层次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引进和培养需求日益增,制定出台了较为详细的人才引进计划,但是本企业的科技人员提出的科技创新建议和意见却很难得到落实,高端人才引进后,企业管理者的意识和科技人才的意识不能统一,企业管理者呼喊没有人才,科技人才说“我发挥不了作用”,导致科技人员“二次出走”,创新活动无法开展。

②创新资金投入不足。海南省中小企业一般较小,营业性收入较低,企业利润较少,企业产品研发、生产技术更新、经营销售拓展投入就相对较少,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又不是很正规,很难获得银企的授信,政府在政策制定上,没有充分考虑中小企业共同存在的问题,造成海南中小企业不仅很难得到银企业的信贷支持,也很难得到风险投资机构的资金支持。

科技中小企业创新范文第3篇

关键词: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不对称;互助担保;创新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由来已久,虽然信用担保机构的设立为解决该问题提供了契机,但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仍存在着配给现象。本文采取随机抽样方法,对杨凌示范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区内唯一的担保机构)2009年上半年在保及新申请担保企业进行调查,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模式及其获得担保的能力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担保创新对策。

一、调查企业担保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现状

杨凌示范区是国家级农业高新区,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众多。此次调查的样本企业共30个。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公司占比13%,其余87%均为民营有限公司。行业类别上,生物技术类企业包括生物制药、生物农资等,占比33%,加工制造类企业占比23%,地产、园林建设类企业占比10%,教育类占比7%、其他类占比13%,分散在能源、印刷、商贸等领域(见图1)。样本中,生物技术及部分加工制造类企业均为高新技术企业,有较强的科研团队,拥有较多自主知识专利,在示范区众多科技型企业中均有行业代表性。

申请担保的企业发展潜力较大,经济效益明显。新增申请担保的企业17家,其中有14家处于上升扩张时期,其2008年的平均产值为2800万元、平均销售为3100万元、平均利润为350万元、平均纳税为65万元,对示范区经济发展贡献作用较大。由于生物技术类、食品加工类、农资类等涉农科技企业的示范和带动作用较强,对于及时满足这些企业短期担保融资需求(短期流动资金需求占比达70%)显得意义重大。

(二)科技型企业融资担保中存在的问题

从本次调查中可以发现,科技型企业在融资担保申请中遇到了诸如信贷配给、知识产权及动产难以作为反担保资产、担保机构也存在着收益与风险不对称、政策性与商业性不兼容等突出问题,科技型企业融资担保仍存在着瓶颈。

1、贷款担保配给问题突出,获贷能力弱化。2009年上半年示范区新增的17家申请企业,担保贷款需求量为2.04亿元,但最终核准的企业仅9家,金额6700万元,担保满足率仅33%,担保投向上呈现出向大型企业集中的态势。同时,65%的新增企业获得担保贷款前已获其他类别的银行信贷,平均水平为900万元,担保资源存在明显的信贷配给现象。

2、反担保创新程度较低。样本企业的主要反担保措施中:涉及房地产抵押占比56%;涉及设备抵押的占比20%,涉及股权、存货、收费权质押的占比仅16%(见图2)。由于土地、房产、通用设备抵押率较高,存货、专用设备、受益权等标的物抵质押率较低,科技型中小企业往往因动产及无形资产占比较大而获得较少的贷款额度。而知识产权的具体交易尚未形成规范,其流通变现能力较弱,加之知识产权价值的变现与专用生产设备、科研人力资本紧密联系,因此难以实现以知识专利质押作为科技企业反担保措施,限制了其担保融资能力。

3、担保的收益与风险不对称。目前担保公司采取统一的定价策略,而风险分担上采取的是银行分担20%、省再担保公司分担24%、担保机构自身分担56%的分担比例。对于不同的抵质押反担保费率制定了较低的统一价格容易刺激出于降低资金成本目的的大企业的担保需求,反而排斥了真正需要担保的企业。单一定价也降低了担保收益覆盖风险的范围和程度,而风险分担机制的不完备则导致担保机构抗风险能力的进一步下降。

4、政策性与商业性不兼容。金融危机过后担保投向受政府“保增长”政策目标的影响较大,获得担保的主要焦点在于企业是否为重点及规模企业,而非科技含量、发展潜力的高低。加之担保与银行机构的审批权限不兼容,导致总体的审批周期较长,贷款无法及时发放到位,影响到科技型企业的资金周转。

总之,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虽有一定进展,但其整体融资发展步伐因为上述几个问题而受阻,影响了企业的持续发展和进一步的科技创新投入。

二、科技型企业融资担保发展受阻的深层原因分析

(一)信息不对称与逆向选择

市场中信息不对称将导致逆向选择及配给现象,担保或信贷决策者与申请担保科技型企业管理者的专业知识不对称,前者注重信贷制度及风险控制上,而后者可能更注重科技创新与品质管理。信息上的不对称会导致信贷投放更偏向于技术含量易于观察的生产加工型企业而非高技术企业,另外动产及不动产担保物变现的信息不对称,更促成了对企业的逆向选择,使那些靠规模化加工获利企业的融资条件优于潜力大的科技企业,使得科技企

业信贷配给的问题更加突出。

(二)担保制度的不完备

杨凌示范区担保公司的融资机制安排,在解决科技企业担保问题上,因难以有效区分企业是否有发展潜力致使交易成本增加,也因业务开拓的步履维艰而使获利能力下降。经济发展结果因制度不同而异,制度总是向着节约交易成本的方向发展。示范区担保公司在政府对企业融资支持政策要求和公司自身发展的双重压力下,必然导致诱致性制度变迁,创新现有担保制度体系,使担保机构与科技企业均能从中获得收益,既扩大业务覆盖面,支持企业发展,又能提升担保业务质量,降低因信息机制不完备造成的潜在风险。

三、科技型企业融资担保模式的借鉴与创新方案

(一)模式借鉴

在信息机制优化和担保制度变迁上,有两种模式可资借鉴:自发的企业互助担保的“李庄模式”;构建包括政策性、商业性及互担保在内的担保机构体系。

李庄模式中并没有正式的担保中介机构,但众多小企业依赖于互助担保机制仍为自身谋得了发展机会。解决企业担保问题最关键的是建立一种担保制度体系,而非简单的机构体系,因而在市场容量不大的杨凌示范区无需设立过多的担保机构来组成正规担保体系。本文在调查中发现示范区科技企业(如生物医药行业)之间已经有互助合作的雏形,只是仍停留在共享厂房设备等生产资料上,还未达到资金融通上的合作,但已为互助担保合作奠定了一定基础。李庄模式对于解决小规模、小范围的担保融资作用明显,但由于企业互助担保组织自身实力有限、无法抗击较大风险。因此,只能借鉴,不可照搬。示范区中小企业大多有高科技、高集群程度、高附加值的特征,示范区也有相应的正规担保支持机构,且区内金融体系对于科技主导产业发展有倾向性的支持。因此,区内企业融资面临的境况与李庄的中小企业有天壤之别,需要采用符合本地特色的新模式来解决。

(二)混合协同担保模式创新

科技企业由于其知识创新的属性,企业家与担保决策者之间,尤其在研发及生产专用设备、知识产权的担保价值信息掌控方面,存在着难以逾越的专业知识鸿沟,目前迫切需要的是一种中介组织或机制作为二者的桥梁而存在,而担保制度也会在原有正规担保体系发展的路径上因担保的风险收益不对称而产生诱致性变迁。基于上述原因,在示范区建立一种由担保机构、合作银行、互助担保协会合作的混合协同机制(见图3),采取信息机制创新、风险分散机制创新和业务创新机制的联结:信息上除担保机构的政府信息优势及银行的金融交易信息优势外,引入行业动态技术及市场信息;风险分散上,除利用担保机构的再担保分散机制和银行风险资产管理机制,引入行业互助协会风险共担机制,由协会及企业分担部分担保风险;在发挥信息和风险处理机制前提下,实现行业互助担保合作创新、反担保创新及银行担保贷款创新。

混合协同担保模式的作用机制如下:

1、建立互助担保基金。设立科技行业互助担保协会,与正规担保机构联合发起设立互助担保基金,提高生物技术等科技行业通用设备和技术专利等无形资产的质押率,解决信贷配给问题,同时也能建立起担保机构与再担保公司、合作银行、互助合作企业的风险共担和分散机制。

2、创新反担保措施。充分发挥行业互助协会在信息处理和行业监督方面的优势,在此基础上创新担保业务种类,如行业通用设备抵押反担保,技术专利、行业通用存货、商业票据、收费权质押反担保,并根据不同风险程度制定差异化的价格,由行业担保协会的信息和自律机制保证资金安全性,即使发生代偿,也可由协会成员承接反担保资产。

3、整合信息与资金。将金融机构、政府、企业的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同时利用正规担保机构的资本金及管理优势,能够对企业的持续性的科技创新提供充足、便捷的资金支持,促成科技企业担保的政策性与商业性、合作性的兼容,促进企业科技创新和生产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彭湘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理论发展、实践与借鉴[J].中国金融,2007(5).

2、Douglass,C.North.Institutions and economic growth:An historical introduction[J].World Development,1989(17).

3、吴群.金融支持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经济学分析[J].上海企业,2006(6).

4、Thomas,Hellmann and Joseph,Stiglitz.Credit and equity rationing in markets with adverse selection[J].European Economic Review,2000(44).

5、李虹.激励、合作范围与担保制度创新:李庄模式研究[J].金融研究,2006(3).

6、王晓杰.依托互助担保协会(公司)化解集群内中小企业融资难题[J].统计与决策,2008(7).

科技中小企业创新范文第4篇

关键词:知识员工聚集;农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

一、引言

“全球经济一体化及知识经济的大潮汹涌而来,面对历史大潮,各类组织都不同程度经受着时代的考验。”(相飞,2015)。其中,农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所面临的挑战尤为突显。该类企业以从事或推进农业新品种、新设备技术、新生产工艺为主,利用自身研发成果,吸收外来技术以持续创新,对加快农业科技成果推广速度,保证农业科技发展有重要意义。知识员工聚集作为农业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资源,是农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的活力之源。按照相飞(2015)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型员工心理契约违背及其效应研究》对知识型员工的判定准则,“该类员工均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即受教育程度较高,这表明其对新知识的吸收、消化、转化能力较强,且具有一定自主学习和创新能力,这些都有助于其专业资质的提升,以及包括个人智商、情商、修养等在内综合素质的提高。”。可见,知识员工作为一种可流动的资源,受科技投入、人才政策等因素影响,会在特定空间和时间聚集。而“复杂多变的外部任务环境致使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运作过程充满了不确定性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人员流动性趋于频繁。”(相飞,2015)。人员流动则引起复杂的经济效应。本文的知识员工聚集及其效应指农业科技人才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形成的内在关联机制,通过组织协同作用集中在一起,突出表现为聚集作用大于各自独立所发挥的加总效应。这里所指的知识员工聚集的主体是长期从事农业科技研究、推广及实用技术的人员,其运用知识为农业科技进步作出贡献,是企业创新主体。通过聚集,促进了个体间隐形知识传播,优化知识结构,能更多获取行业信息,实现相互协作,从而使自身潜能得到发挥,企业得以创新。

二、理论基础

国外的知识员工聚集研究主要体现在劳动力流动和人才资本积聚。Giannetti(2001)认为,不同劳动力个体的技能相异,其合作可促进规模效益,资源耗费降低。国内学者将知识员工聚集内涵大体总结为两类。牛冲槐等(2006)从人才流动角度指出,它是在一定时间内大量同类或相关人才在某地区或某行业形成的聚类现象。还有学者从效应角度提出,知识员工聚集是符合质量指标的知识员工在区域范围内实现数量上集中,他们通过交流经验达到彼此协调配合,实现聚集目标。总体来看,知识员工聚集效应与企业创新关系研究大体集中在两方面,一是人力资本与企业创新的关系,二是知识员工聚集与企业创新的关系,专门针对农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以及知识员工聚集对其效应的研究尚显不足。“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浪潮席卷着雇佣关系的重塑与转型之势已登陆我国,为适应国际市场和经济社会的变化,我国企业不断采取变革举措,这势必影响组织内员工的心理感知。”(相飞,2015)。而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国内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农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迅速发展,自主创新不断涌现。农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是科技与经济结合的纽带,在中国农业实现“两个历史性转变”过程中发挥着农业产业革命和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推动作用,知识员工聚集则是企业创新的突破口,聚集过程势必影响个体认知,并作用于企业效果。由此,阐清知识员工聚集对农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的作用是企业实现创新优势的重要前提。

科技中小企业创新范文第5篇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作为首都最大的商业银行,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长期以来深入贯彻国家宏观政策、金融监管要求和总行整体部署,致力于支持科技金融创新、服务中小企业发展,尤其是针对以中关村国家自主示范区为代表的北京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我行在建立服务合作机制、做大做强专营机构、加大产品创新力度、提升综合服务水平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今年前9个月为332户科技型企业发放贷款226亿元,全力支持首都地区科技企业的发展。

一、聚合多方资源,建立科技金融服务合作模式

为积极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我行大力加强与政府主管部门、民间社团的合作,汇聚多方资源,积极建立科技金融服务合作机制。

一是今年4月与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承诺在未来三年向园区内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500亿元的意向性授信支持,进一步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缓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问题。

二是积极参与由中关村管委会、中关村发展集团、北京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等牵头举办的“中关村TOP100”、“中关村创业之星”评选活动。我行已连续两年为参选企业提供金融顾问服务,得到了企业的广泛好评。

三是2011年会同中关村担保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北京信托、国信证券等机构联合发起设立开放式的“科技金融创新平台”。立足合作创新,凝聚各方力量,沟通探讨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债务融资、股权融资、财务顾问、PE主理银行、并购顾问等在内的全方位金融服务。

四是与北京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建立合作关系,积极参与其今年创新推出的中关村小微企业集合信贷计划,目前已与10余家企业开展合作,批量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

五是与海淀区上地工商联合作,于今年5月联合举办“科技通”信用贷款签约仪式,走访其会员企业70余家,目前已为10户企业发放信用贷款2300万元。

六是与全球网开展业务接洽,积极探讨基于网络平台形式开展融资服务支持中关村示范区、海淀区、西城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模式。

二、集中专业力量,做大做强科技金融专营机构

为更有效支持中小微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企业发展,我行自2008年起便开始深入市场调研,并结合企业需求特点及银行业务模式在北京同业中创新性提出专业化经营的理念,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聚集的中关村“一区十园”中,陆续成立10家小企业金融业务中心,并提供“专职人员、专属产品、专业服务”的金融支持。通过模式创新、集中专业力量,使得我行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在“做大规模、做出亮点、做响品牌”的思路指引下,10家中心进行了各具特色的业务探索。如中关村中心紧密依托各类商协会创新产品批量服务客户,2011年末贷款余额突破20亿元;开发区中心通过与网商平台对接拓展了新市场、并提高了业务受理效率;截至2012年9月末,10家中心的小企业贷款余额、客户数量分别占全行的51%和42%,其中科技型小企业的贷款余额和客户数量更是分别占到全行的69%和60%,高于其他行业小企业贷款水平。

三、加大创新力度,提高科技金融产品竞争力

为了满足更多科技型小微企业的金融需求,我行不断创新,开发出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产品和业务,切实为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多元化选择。

一是推出“科技通”信用贷款产品。针对科技型小微企业普遍存在的“轻资产”及有效担保不足的特点,我行于今年二季度创新推出信用贷款产品“科技通”,该产品适用于北京地区高科技企业,贷款额度最高可达500万元,期限最长1年,主要关注企业实质风险及第一还款来源、看重企业核心技术实力及未来成长性,产品无需提供抵押担保,同时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还可以申请中关村管委会、北京市经信委及部分区县政府的贷款贴息,因此一经推出便得到了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广泛赞扬及政府相关部门高度认可。在6月底推向市场后,短短4个月全行“科技通”已审批通过近40户企业、金额超过1.1亿元,其中27户企业已实现放款超过7000万元,在市场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二是推出组合担保业务,满足企业资金需求。针对区域内优质存量抵押贷款科技型企业,我行推出“抵押+保证”、“抵押+信用”的“组合担保”业务,通过引入专业担保公司为第二抵押权人增加保证方式融资及根据企业合作历史、发展潜力提供信用贷款,在防控风险的前提下放大了抵押物融资额度,满足企业资金需求。

三是大力开展集合信托业务,降低科技企业融资成本。2010年底我行与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等合作创新推出中小企业信托贷款,有效支持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创新,该融资模式获得了北京市经信委的大力支持和鼓励,科技企业在获得上述信托贷款后,可向政府申请贴息,有效降低了融资成本,丰富了融资渠道。今年前9个月我行已为近30户企业办理超过2.8亿元集合信托贷款,帮助企业有效降低融资成本。

四是推出“置业通”产品,满足科技型企业中长期融资需求。针对科技型企业购置固定资产的中长期贷款需求,我行于2011年推出“置业通”业务,用于科技型企业购置标准厂房,金额最高可达2000万元,期限最长可达5年,该产品可有效解决企业一次性付款购房对于生产经营现金流影响,得到了企业高度的认可。目前已在联东U谷工业区、通州枢密院工业区、中关村昌平园“企业墅”园区开展该项业务,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强化内外合作,提升科技金融服务水平

针对包括科技企业在内的中小企业业务需求“短、频、急”的特点,我行不断完善内部机制,缩短业务流程,提高处理效率、加大考核力度。在审批机制方面实行“差别授权、垂直审批”模式,根据风险管理水平给予支行差别的信贷额度审批权限,提高业务处理效率;同时在分行设立小企业信贷专职审批岗,并向支行选派审批人,通过审批流程前移,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缩短审批时效。在信贷流程方面设立小企业信贷业务绿色通道,实行“双人调查、一人审查、双人签批”的5人审批流程,大幅缩短业务环节。在业务考核方面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相关指标考核权重并设置专项奖励鼓励业务投放,同时切分专项规模保障中小企业信贷额度。

除上述措施外,我行广泛聚集行内外各专业、机构条线力量,整合各方优势,积极探索中小企业私募债、融资租赁等金融产品,广泛开展与创投机构、券商的业务合作,全力提升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综合金融服务水平。目前已与北京市经信委、首创担保等就私募债、融资租开展初期业务调研,与启迪、达晨等创投机构进行业务对接,探讨投贷联合、股权质押等创新产品,我行将在大力推动融资业务的同时全力提升科技企业综合金融服务水平,满足企业全面金融业务需求。

五、未来发展愿景

科技企业经营特点、风险与传统行业不同,其技术产品价值不易评估,行业领域专业性强,因此其整体风险对于银行来说,存在一定的判断难度。大量中小企业存在轻资产、有效抵押担保不足的问题,在融资方面往往还会涉及多方面需求,如房屋抵押登记、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各项补贴申请等,较高的风险水平和复杂的关联手续,使银行在发放小微企业贷款时,付出了更大的人力物力,同时承担了较大的风险。因此,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离不开政府进一步的指导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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