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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范文第1篇

财务专项资金自查报告范文(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5月10日召开的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视频会议精神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新财办〔20XX〕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的通知》(新财办预〔20XX〕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国库管理的通知〉(新财库〔20XX〕5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对财政资金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截止目前,县市财政自查和州财政督查工作已顺利完成,现将检查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项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1.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5月10日,自治区财政厅召开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视频会议结束后,我局立刻召开动员大会,对此项专项检查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相关科室研究拟定了《关于开展加强自治州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巴财预〔20XX〕41号),并成立了巴州财政局财政资金管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州财政局局长任组长,州财政局副局长、州财政监督检查处处长和州乡镇财政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科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了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组织协调机制,有效地保障了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的顺利开展。

2.周密确定检查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为使此次财政专项检查工作有序开展、保证各阶段工作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结合我州财政管理实际,制定了详细的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对自查、督查、重点检查、整改落实等时间进行了统一规划,其中: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从5月10日起至5月30日完成,5月20日至25日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各县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计划在6月5日至6月20日期间完成,州财政局将组织工作组对州本级和各县市开展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低于50%;第三阶段为整改落实阶段,计划在6月21日至6月30日期间完成,全面总结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的整改建议,督促落实。为保证检查工作顺利完成,我局组织对厅领导讲话和相关文件认真进行了学习,进一步细化检查内容,区分预算单位、县级财政、乡镇财政和村级财务分别设置了不同内容的检查情况表,对财政专项资金检查事项、内容等进行了具体要求,确保了财政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有序开展。

3.认真开展自查和督导检查工作。根据实施方案要求,5月14日至5月30日为各县市自查、检查阶段。自查方面:一是要求县直各单位部门、乡镇政府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对20XX年财政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开展自查,根据自查情况,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县财政局各业务科室进行汇总;二是县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对20XX年财政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同时对照县直各单位部门、乡镇政府上报的自查情况材料进行分析总结,将相关情况报检查组备案做检查之用。检查方面:要求各县市财政组织工作组对各乡镇政府、村级组织部门财政资金情况采取实地、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内容涉及乡镇、村级收入支出管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处置,乡镇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运用,财务规范化管理等各个方面。

4.拟定了自治州财政资金管理重点检查方案。按照工作要求,结合自查和督导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我局已经初步拟定了巴州财政资金管理重点检查方案,从各科室抽调30余名工作人员组成三个重点检查工作小组和各县市共同配合,共计划对全州43个乡镇、205村级财务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从6月5日起赴各县市开展工作。

二、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

此次开展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和自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财政收入是否及时足额缴库,是否存在非税收入坐收坐支等问题,是否将国有资产处置等收入私设“小金库”;非税收入是否实行收缴分离制度,全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有无截留及延压税款或收入重复入库等问题;

(二)财政专项资金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是否存在各专项资金混用;有无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将项目资金用于一般支出或其他支出等问题;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拍卖、配置等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单位资产处置是否履行审批手续;国有资产处置、出租等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①是否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和《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的要求建账设账,并充分利用大平台系统软件,规范账务核算工作;②是否将所有财政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支出通过零余额账户办理;③国库部门岗位责任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内控制度和会计档案保管、对账制度、拨款印鉴管理及交接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是否有效;④不合规财政专户是否已全部撤销,财政专户是否全部归口至国库部门统一管理;⑤是否开展了对预算单位账户的清理撤并。是否建立规范的预算单位账户管理办法、账户审核制度和账户管理档案制度;⑥是否使用规范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系统,规范资金支付和清算业务流程,严格以指标控制拨款,确保财政资金在最终支付前封闭运行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之内;⑦集中支付业务银行是否存在“先清算后支付”、设立“清算资金过渡账户”等行为;⑧是否建立规范的零余额账户转款审批制度,县市财政是否存在将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或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⑨是否全面完成了乡镇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乡镇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是否规范等。

(五)县级财政与乡镇财政信息交流和通达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县财政是否按要求及时将财政资金管理各项制度、资金文件及时传递给乡镇财政所。

(六)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是否规范。主要包括:①乡镇、村级收入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②乡镇财政所或村级资金管理部门岗位设置是否合理,资金稽核、对账等内控制度是否健全;③乡镇、村级财务开支是否存在“坐收坐支”等问,审批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白条入账等问题;④乡镇、村级财政资金专户开设是否经过县级财政部门审批,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等问题;⑤乡镇、村级国有资产处置是否规范,有无履行审批程序,资产处置、出租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⑥村级集体经济账户是否由乡镇级进行管理,财务核算是否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执行。⑦乡镇及村级财务公开公示制度执行情况等。

三、自查和督导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在组织财政收入方面。

部分县市存在财政收入不及时缴库现象。主要是:1、博湖县20XX年部分财政收入未及时足额缴库,存在延压缴库现象,20XX年未缴财政收入1512万元,在20XX年上缴;2、和硕县应缴财政土地出让金和应缴自治区财政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未能同步,年底国土部门上缴土地出让金2019余万元未上缴国库,在20XX年上缴;3、博湖县水管站在征收水资源费时,未实现电子化缴库,有手工填票先缴入基本户,再从基本户转入非税收入户缴库的现象。

(二)在专项资金管理方面。

各县市能够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经县市自查和督导组抽查,专项资金基本做到了专项款专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乡镇专项资金和村级专项资金混用,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如一事一议等)由乡镇领导审批,村级资金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未经村民理财小组审批等。

(三)在固定资产管理和处置方面。

1.县市固定资产管理相对规范。各县市基本建立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资产配置标准、资产处置细则.部分县市资产管理参照州本级的管理办法、资产配置标准和处置细则执行。资产处置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资产处置调拨程序和档案资料等齐全。个别县市存在资产处置不履行财政部门审批手续等问题,如:若羌县成立机关后勤中心,将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车收回统一管理,车辆户口仍在各单位,对车辆的处置该单位进行擅自处置,未履行资产处置程序。

2.乡镇和村级固定资产管理相对滞后。部分乡镇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村级固定资产台账不健全,部分乡镇、村级资产不按规定及时入账。如:铁热克巴扎乡托呼拉村1480元打印机,铁热克巴扎乡撒业买里村0.7万元水泵,未按规定计入固定资产。有的村已经登记入账的资产不属于固定资产范围。如:若羌县吾塔木乡某村将U盘(单价80元)、炉筒子(单价8元)等低值易耗品全部计入村级固定资产范围;二是部分由财政资金购置的资产村级财务未登记固定资产账目,主要原因是传票在财政所,资产在村里使用;三是个别乡镇处置固定资产不履行审批手续。如:若羌县瓦石峡镇将县国土资源局捐赠的1辆尼桑车以6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个人,资产处置收入近期才上缴县财政。轮台县轮台镇麦台村未经报批处理村办公室1.2万元等。

(四)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贯彻落实方面。

1.部分县市财政部分支出未全部实现零余额账户办理。除预算内正常经费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外,部分专户资金和往来款项依然未实现国库集中支付,游离于预算指标之外,资金通过实拨方式进行,不利于财政监管。

2.财政部门专户已全部实现归口管理。部分预算单位账户管理不规范,部分专户未按规定撤销。

3.部分县市存在对外借款现象,往来资金未用指标控制拨款。和硕、和静、焉耆、博湖等县市目前往来指标没有通过大平台业务系统,往来资金的拨付游离于国库集中支付之外,未能实现用指标控制拨款。

4.存在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县财政年终将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和单位基本账现象较多。部分县市由于动态监控系统目前仍未上线,往各预算单位基本账户转款问题无法做到有效监督。

5.部分县乡集中支付业务银行存在“先清算后支付”的行为。通过这次检查,将加大资金管理力度,坚决杜绝银行的“先清算后支付”的行为。

(五)县、乡财政信息交流和通达制度落实情况。

部分县市县、乡信息交流和通达制度落实不到位,涉及乡镇的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拨付文件等不能及时下达到乡镇财政管理局和乡镇财政所,对乡镇资金监管带来困难。

(六)在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方面。

一是部分乡镇往来账务清理不及时,挂账金额大、时限长。如:博湖县各乡镇截止20XX年4月底,“暂付款”挂账1254万元,“暂存款”达839万元;若羌县吾塔木乡暂付款挂账13.13万元,其中:涉及个人暂付款项多达43笔、单位款项17笔,且挂账时间长、长期不清理;二是部分乡镇财政所账务处理不规范,资金没有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记账。若羌、且末、轮台等县市不同程度存在将在县直部门已经列支后转入乡镇的资金在“暂存款”或“拨入专款”等科目进行核算的问题;三是部分乡镇专项支出明细账不健全,账目难以反映专项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部分乡镇乡村资金与村级资金混用,不能全面反映村级收支全貌;四是部分乡镇非税收入没有及时缴库。如:若羌县吾塔木乡财政所将土地承包费5.8万元,上缴国库4.8万元,坐支1万元;且末县巴格艾日克乡收取捐赠款5.9 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国库,在基本户直接列支。轮台县野云沟乡阿克阿牧村20XX年5月及11月收取土地承包费共7720元一直未缴入村级资金银行账户。五是部分村级会计基础不规范,村级普遍存在会计及出纳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会计核算制度使用不统一。会计记账凭证附件不全,会计记账不使用支票头、银行对账单。年末帐表、帐薄打印不全,装订不齐全,账表不符现象比较突出。票据使用不规范,存在几个村共用一本收据,同时有记账窜户等现象。六是部分村级支出存在白条入账问题。如:轮台县野云沟乡野云沟村支付办公经费1.06万元、铁热克巴扎乡曼曲鲁克村支付工程款3万元、策达雅乡多斯买提村支付村办公室建设款 2.2万元、艾子甘村委会支付村委会维修费5万元、克孜勒村支付平地费1万元等均无发票,以白条入账。

(七)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资金发放不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焉耆县财政对预算单位安排拨付了“团体社保补充险、职工意外伤害险”等商业保险,不符合现行有关政策规定;博湖县人民法院办案津贴无发放依据,标准不一;查干诺尔乡乡发放福利费每人100元;和静县部分单位发放机关效能奖,无发放依据。二是财务管理不规范,单位虚列收支现象。如焉耆县政府购岗、公益性岗位等收支全部由政府虚列,预算单位只在往来中反映,年终决算由政府上报,虚列收支;库尔勒市财政局将单位社保资金、两奖、公益性岗位等个人资金转入预算单位基本户的情况。三是支出科目使用不规范。部分县市预算单位支出科目应列为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等开支项目,列入其他支出。四是部分财政专户资金归并管理后,分账核算混乱。如焉耆县财政局将社保基金账户归并管理后,将各社保基金户利息收入按平均利息分摊,或归并至其中一个账户下,造成分账核算混乱。

四、乡、村两级财务存在问题的成因

从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来看,目前我州各乡镇财务由乡镇财政所管理,县财政局对乡镇财政所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乡镇财政所主要负责乡镇财务核算、资产管理、涉农补贴发放、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和农村综合改革等工作。村级财务主要由乡镇农经站负责管理和核算,县农经局负责对其进行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形成目前乡镇、村级财务核算不规范的原因:一是财政所工作人员少,部分乡镇只有1个报账员,很多乡镇岗位都是通过公益性岗位解决,随着乡镇财政及农村综合改革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及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不断提高,现有人员只能满足日常工作,加之公益性岗位人员报酬低、专业不对口、人员不稳定,加强村级财务监管心有余而力不足;二是现有村级财务人员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老化,村级财务人员一部分是原乡政府的会计或出纳,一部分是村民聘用为临时工,无会计从业资格,无专业能力,且人员调整、更换频繁,财经政策法规知识匮乏,造成村级财务核算不规范。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措施

针对各县市自查和自治州督导组抽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召开局务会议专门讨论进行了研究,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1.扎实开展重点检查工作。局预算科、国库科、乡财局牵头制定了重点检查方案,重点检查工作从6月5日开始,确保重点检查面不低于50%,重点检查工作采取规范化的监督检查模式进行,对重点检查范围内的每个乡、每个村出具检查结论和报告,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2.边检查、边纠正、边整改。针对自查和州财政督查已经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县市逐项进行整改,能纠正的立即进行纠正,不能纠正的由县级财政提出专项整改意见,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各县市的处理意见报州财政局备案,州财政局对各县市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从理顺乡、村财政财务管理体制机制出发,进一步完善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各项制度。州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的指导,结合自治区精神拟定相对规范、相对统一的乡镇、村级会计核算、银行账户开设、票据使用、资产处置等指导意见,把乡镇、村级财务检查纳入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督导活动;各县市财政要把加强乡镇、村级财务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县市实际进一步加强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监管,充分发挥乡镇财政职能,健全制度办法、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常态化检查制度,认真进行落实,确保乡镇村资金规范安全使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4.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一是加大宣传,增强单位领导财经法纪意识。通过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经法纪,加强和完善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增加乡镇、村级资金使用透明度,增强领导干部法律意识;二是加大培训力度,特别是加强对村级财务主管部门的培训监管力度,提升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

财务专项资金自查报告范文(二)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财政资金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财政帐户规范和财务制度的落实,根据《泸州市龙马潭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区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泸龙财库[2019]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对我乡财政资金进行了全面的彻底清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落实责任,摸排自查

我局财政资金支付的主要环节在预算科、国库科与国库支付中心,对照此次检查内容梳理如下:

(一)制度建设及基础管理工作

1、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关规定,制定出台了《财政资金支付暂行办法》、《财政资金银行清算办法》、《国库制度改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2、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严格财政资金收付、调度管理,加强会计监督。

3、制定出台《屯溪区财政局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不断加强和规范财政专户管理,提高财政专户资金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岗位人员管理和内控机制

1、国库支付中心岗位设置

按照国库支付中心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支付中心设主任、审核、资金、核算4个工作岗位。

2、财政总预算会计岗位设置

根据《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预算科设置总预算会计1名,设定总预算会计信息系统使用和管理人员的操作权限,科学设置了录入、代编计划和复核岗,由预算科科长兼任复核岗;

3、国库财政专户统管资金会计岗位设置

根据国库财政专户岗位要求,遵循财政专户资金拨付快捷高效及安全性的原则,设置财政专户统管资金会计1名,复核岗1名。

(三)业务流程控制与帐务管理

1、国库集中支付一体化管理系统业务流程

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建立适合我局实际的资金支付业务流程。20XX年5月我局平台一体化系统全面上线,设定了预算科、国库科、国库支付中心及各业务科室业务使用权限,科学设置了录入、代编计划、审核及受理岗,进入一体化系统的预算资金由预算科录入指标,业务科室审核、支付中心受理;

2、国库支付中心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

根据业务股室、支付中心批复的预算单位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专户资金、往来资金用款计划,审核预算单位的直接支付申请,及时办理单位财政直接支付业务。

发送预算内资金用款额度。每日根据银行确认支付金额,及时导出用款额度发送区级金库,便于支付资金清算,定期与其核对用款额度余额。

负责国库集中支付单位往来清算账户的账务核算。对发生的资金收付业务进行核算,填制并分解单位往来资金收款记账凭证,每月终了与银行、预算单位核对单位往来清算账户存款余额,做到账款相符。

每日按时打印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通知单,送区级金库和银行实现清算。

3、国库统管财政专户业务拨付流程

我局国库统管财政专户资金大部分为直拨模式,由预算科下达专项指标,通过人行、银行系统清算到各财政专户,各业务科室根据业务实际进度需要,填制专项资金拨款凭证,经业务科长审核,分管局长、局长审批后交国库科统管资金会计,经审核后严格按照《屯溪区财政局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拨付各专项资金。

(四)对帐及印鉴、票据管理

严格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屯溪区财政局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国库制度改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每月与相关业务科室、预算单位、人民银行、银行核对资金帐,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严格执行印鉴和票据管理制度,分人分印管理,同一经办人员不得管理全部印鉴。相关票据、凭证专人保管,重要单据建立严格领用和核销制度。

二、查找问题、积极整改

1、岗位职能设置及人员配备有待进一步优化

我局高度重视国库财政专户清理整改工作,以今年整改工作为契机加强了国库财政专户人员配备,国库管理工作更加趋于规范管理。但国库支付中心人少事多,存在一人多岗现象。

2、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随着现代国库管理改革工作的不断推进,现行的国库管理相关制度已不适应改革的需要,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及内控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3、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应进一步推进

随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的纵深推进,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我区区级单位已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镇级资金调度、往来资金及专项资金仍为直拨及帐户管理模式,应结合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积极探索镇级资金管理模式,以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

4、财政专户管理工作仍需加强与完善

随着近两年来的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及整改,我局已将财政专项资金帐户纳入国库统管,进行了有效精简撤并,并建立了专户管理制度。但财政专户涉及资金量大,应不断加强财政专户管理,并严格控制新增帐户,完善专户管理制度,形成财政专户管理的长效机制。

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财政资金支付安全自查工作为契机,积极落实整改:

1、加强支付环节人员配备,定期组织轮岗,建立“职责明晰、相互牵制”的内部控制管理机制和制衡纠错机制;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范文第2篇

一、基本情况

镇位于东北部,幅员面积89.8平方公里,下辖19个行政村、134个村民小组、农户6590户,农业人口25783人,耕地面积23309亩。

2013—2014年财政预算安排我镇涉农资金共计239.74万元,包括:农民补贴、补偿类资金29.88万元,农村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资金209.86万元。

1、农民补贴、补偿类资金29.88万元,具体包括:

①失地农民超龄生活补助12.01万元,其中:2013年6.19万元,2014年5.82万元;

②失地农民社保补贴1.75万元,其中:2013年1.75万元;

③村常职干部养老保险7.24万元,其中:2013年4.42万元,2014年2.82万元;

④摩托车下乡补贴8.88万元,其中:2013年8.88万元;

以上所有补贴资金均已通过“一折通”发放到位。

2、农村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资金209.86万元,具体包括:

①基础设施建设经费5.19万元,其中:2013年5.19万元,已按照规定用途安排使用于乡镇基础设施建设;

②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经费140.57万元,其中:2013年49.05万元,2014年91.52万元,专项用于村级一事一议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资金全部已按照县财政安排进度拨付到位;

③农村文化建设资金4万元,其中:2013年2万元,2014年2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地方发展农村特色文化、保护农村传统民间文化、培养基层文化队伍、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等,已按照规定用途安排使用;

④村道维修改造资金15万元,用于村道维修整治,工程已实施完毕,资金已拨付给施工方;

⑤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经费19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沟渠、村级公路管护,垃圾清运,卫生保洁,防灾减灾等项目,项目已实施完毕;

⑥环境连片整治前期经费8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前期实施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投资预算等,目前前期工作已全部完成;

⑦干线公路公厕建设经费18.1万元,用于修建干线公路公厕,工程已完工验收,资金已拨付给施工方。

二、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主要做法

1、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我镇把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列入党委政府重要工作议程,加大对涉农资金的监管力度,规范支付程序,保证涉农资金专款专用。

2、坚持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涉农补贴资金,必须对享受补贴的农户登记造册,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公开发放,确保农户得到实惠;对涉农项目资金,则通过公示栏向社会和群众公开涉农专项资金的项目名称、规模和项目安排等信息,便于群众监督。

3、规范支付程序,完善管理制度。一是采用报账制日常管理方式,建立专户,专账管理,封闭运行。二是加强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凡涉及专项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均属监督检查对象,定期不定期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进行抽查巡查,坚决杜绝挤占挪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

三、自查自纠的主要做法及自查自纠情况

我镇党委政府对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涉农资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对整治工作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财政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经自查,我镇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使用财政支农资金,资金都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贪污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等问题,财务管理较为规范,能够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目前镇政府对涉农资金管理的薄弱环节在于对涉农资金使用的监管。针对这一薄弱环节镇政府将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针对性防范措施,及时纠正,坚决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力度,重点把好涉农资金使用的最后一道关口。

四、存在问题

1、宣传不到位,群众对各专项资金政策了解不够透彻。乡镇一级因缺少工作经费,致使政策宣传广度、深度不够,群众对个别支农政策知晓率较低。即使农民有一定的了解,但对一些具体的发放程序和有关要求了解得不够透彻,有关政策规定掌握的不透,造成了误解和工作上有些被动。

2、投入资金总量不足。农村发展涉及诸多方面,农民收入水平不高,农村基础设施落后,特别是作为山区乡镇,要办的事很多,资金缺口大。尽管各级一直在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但资金总量仍然严重不足。

五、今后工作措施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范文第3篇

一、 收到的专项资金情况

1、网点补助资金

2、政府奖励补贴资金 20XX年7月101号凭证,县财政局拨付政府奖励资金10.00万元,做补贴收入。

3、专卖罚没款返还资金

20XX年收到财政返还款3.28万元,20XX年收到财政返还款9.53万元,20XX年收到县财政返还款3.53万元,全部做补贴收入。

4、省局、分局拨付专卖打假经费

20XX年省局下拨专卖打假经费20.00万元。

20XX年分局下拨打假经费30.00万元,20XX年分局下拨打假经费0.85万元,全部做补贴收入。

二、专卖罚没收缴情况

20XX年财政返还专卖罚没资金3.28万元(此返还款为20XX年上缴财政专卖罚没收入4.1万元,县财政按照80%的比率进行返还)。

2、20XX年度专卖罚没收缴情况

3、20XX年度专卖罚没收缴情况

4、20XX年并账前专卖罚没收缴情况

20XX年并账前收缴专卖罚没款0.808万元,涉及专卖打假案件2起, 20XX年5月份全部上缴财政,县财政当年年底全额返还。

三、专卖打假经费收支情况

20XX年省局、分局拨付专卖打假经费共计50万元;20XX年共查获假冒卷烟1837条(36.74万支),支付专卖打假经费/举报费1.14万元。

四、 制度建设的完整性

为了维护消费者利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严厉打击烟草违法行为,我局严格依照有关烟草专卖管理实施条例及《烟草打假经费管理办法》,不断建立健全各项专卖管理制度,对上级部门拨付的各项专项资金严格依据相关制度进行收支,打假经费的开支按照分局下发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但对于打假成果的补贴标准或打假经费的分配使用标准,还未制定相关行之有效的使用标准,相应的管理制度、审批程序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五、账务处理的合规性

1、专卖罚没收入账务处理的不合规性

多年来,在专卖收购卷烟与罚没收入账务处理过程中,未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 收支两条线 要求进行账务处理,我们在实际账务处理中将应付收购烟款直接抵顶罚没款,使罚没收入不能存入收入账户,具体账务处理方式:借方:应付账款/专卖收购烟,贷方:其他应付款/罚没收入、贷方:现金(银行存款)。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范文第4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小德子”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自查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立项依据:《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等招商引资政策的通知》(亳政秘﹝2017﹞98号)、《亳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亳州市商贸发展专项政策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亳商﹝2020﹞5号)、《亳州市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等文件内容。实施主体:由政府直接组织实施。

我局根据绩效评价指标,对实际商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查工作,现将2020年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自查

(一)项目实施单位认真开展自查。我局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根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认真进行自查,对资金的投入、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等深入项目现场进行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并形成项目绩效报告,并要求限期报送自评报告。

(二)主管部门认真开展整体评价。各县区主管部门对各项目单位报送的情况认真进行了核查,按设定的绩效评价指标进行绩效评价,最后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并按规定的时间上报。

(三)市局认真开展综合评价。我局依据各县区上报的评价报告及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对全市商贸项目按设定的绩效评价指标做出绩效评价。

二、完善制度,加强监督

(一)规范项目申报条件和程序。2020年2月,市商务局印发《2020年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亳商〔2020〕6 号),对项目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申报材料等提出明确要求。在资金的申报上,做到严格按程序办事,所有项目由企业申报,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查把关上报、市商务局严格审核、录入财政涉企系统项目比对、集体研究,项目公示,制定《2020年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书面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税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人行亳州市中支等单位意见,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

(二)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为加强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我局根据《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等招商引资政策的通知》文件,制定《亳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亳州市商贸发展专项政策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亳商﹝2020﹞5号)。

(三)加强监督检查。为管好用好专项资金,更好地发挥专项资金的作用,我局加大监管力度,对专项资金的申报、使用和监管实行全程管理,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在资金使用监管上,及时及时掌握专项资金的到位和进展情况,确保专项资金全部全额用在项目上。在资金管理监管上,经常深入项目单位了解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三、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按预算、有关程序和要求进行申报、审批和使用,基本达到了预算安排、管理办法和领导所要求的目的和效果。支持内贸便民服务体系建设、限额以上法人企业培育、限额以上个体企业培育、限上单位年度销售额高于本行业平均增速重点商贸流通业统计、商贸流通企业上台阶、获得荣誉称号奖、参加促进消费展会、开展扩消费活动、鼓励农产品网上销售、电商示范创建、电商主体培育等项目395个、支持资金2270.57万元。支持外贸外贸进出口突出贡献企业奖、进口机电设备、企业参加外向型展会、出口信用保险费补贴、企业扩大进出口、生产型企业稳外贸、孵化新增外贸进出口实绩企业、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等项目230个、支持资金2944.43万元。

四、取得成效

(一)外贸发展实现新突破

对外贸易出口稳定增长。2020年1-11月,外贸进出口总额10.7亿美元,同比增长10.7%。其中,出口10.3亿美元,增长20.1%,进口1.4亿美元,下降26.9%。预计全年可实现外贸进出口11.5亿美元,同比增长12%左右,预计增幅可居全省前8位。

主体队伍不断壮大。2020年1-11月,全市新增进出口实绩企业63家,实现进出口额1.8亿美元,占全市进出口总额的16.8%;全市超千万美元企业44家,实现进出口额6.6亿美元,占全市进出口总额的61.7%。

市场开拓更加多元。深化贸易促进活动,已组织31家企业参加网上华交会、广交会;1家企业参加安徽省商务厅组织的外贸产品转内销活动,13企业参加世界制造业大会江淮线上经济论坛云展示项目,4家企业参加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健康产品展览会,8家企业参加上海老字号产品展、上海农交会。进博会期间,全市共组织61个单位208位采购商参会,蒙城庄子进出口有限公司、亳州市红旭药材有限公司等企业就食品、医疗器械、服装箱包等产品达成进口意向交易额2000万美元。

贸易风险有效规避。建立了中美贸易摩擦受影响重点企业跟踪帮扶机制,制定措施清单,准确掌握企业外贸运行情况,加强形势研判,指导企业通过与进口商共担关税和产品创新、拓展市场、投资合作等途径,有效应对中美经贸摩擦可能带来的影响。1-8月份,全市108家对美贸易企业实现进出口9302万美元,同比增长83%。(1-8月份对美贸易额已超过2019年全年893万美元。9-12月省商务厅没有提供到企业的数据)。

政策措施精准有力。为了贯彻落实“稳外贸”要求,及时修改完善全市外贸促进政策,充分发挥与中央、省外贸支持政策的叠加效应。2020年,我市共兑现国家、省、市外贸奖励扶持资金3406万元,惠及全市130多家外贸企业,充分调动了企业积极性,推动亳州市外向型经济发展。

(二)消费提质汇聚新动能

社消总额稳步增长。2020年我市消费市场持续回暖,消费规模不断扩大,前三季度,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02.1亿元,预计全年可实现社消总额985亿元,同比增长3%左右,预计增幅可居全省前8位。

主体培育成效显著。积极开展对各县区商贸企业的摸排摸底工作,通过政策扶持、调度服务等多措并举,大力培育企业主体,优化限上企业结构。2020年全市新增限上单位265家,总数达1008家,1-11月份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81.7亿元,预计全年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可实208亿元,同比增长2.5%左右。

便民消费优化提升。以需求为导向,因地制宜,修编《亳州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2015-2030)》,重点完善中心城区菜市场建设规划,印发《亳州市中心城区菜市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亳州市中心城区菜市场建设规范》,不断优化提升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店建设水平。2020年新建或改造中心城区菜市场10家,新建或改造社区菜店42家。

消费载体不断升级。2020年我市谯城区华佗国药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市板桥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企业被省商务厅认定“安徽老字号”;全国绿色饭店委员会认定亳州富丽华君悦酒店为四叶级绿色饭店;全国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委员会认定古井慧升楼、金不换酒店、富丽华假日酒店为国家四钻级酒家,进一步提升商贸企业经营特色,促进消费升级。

(三)电商发展取得新成效

电商网点调整优化。按照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功能覆盖的原则,我市农村电商网点不断优化调整。全市建成4个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和4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全市农村电商网点从783个优化调整至722个,又调整优化至740个。其中综合服务点从104个增加到230个。网点的上行能力和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在拉动农村消费增长和助力脱贫攻坚方面发挥有效作用。

电商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扶持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电子商务交易,推动“电商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电商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网点+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建设。2020年,我市新增农村电商经营主体416家,培育网销额超1000万元的电商龙头企业12家,网销额超100万元的电商名优品牌8家。培育省级电商示范镇8个,省级电商示范村28个。

开展农网对接活动,促进农产品上行实效。一是组织我市具有本地特色的农产品品牌与天猫、淘宝、京东、拼多多对接,组织和引导更多的电商企业入驻平台,进行特色农产品网上展销、加强品牌农产品线上销售及宣传。二是鼓励县区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加大对当地涉农电商企业的指导,对有特色产业的行政村进行一对一对接,形成产地直销、农超对接产业链。三是推动本地第三方电商平台建设,支持谯城电商、利辛羊乐购等县域电商平台建设,拓展我市农产品销售渠道,开发和扩大农产品电商销售种类和规模,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2020年1-11月,全市农产品网络销售额实现58.4亿元,预计全年实现农产品网络销售额65亿元。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范文第5篇

1、专项资金到位情况

2、专项资金拨付情况

3、专项资金未拨情况

二、审核及拨付的基本程序

专项资金到位后,县商务局、财政局及时通知项目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到县财政局企业股办理转账手续,及时足额的将扶持资金拨付项目单位,没有发生截留、挪用、侵占、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

三、绩效评估情况

2、标准化厂房建设稳步推进。以增口创业园和xx工业园为重点,帮助园区企业解决标准厂房建设中存在的资金、施工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标准厂房建设实行特事特办,开辟绿色通道,2013年建设标准厂房8万平方米,为市下达任务的100%。

3、农贸市场标准建设稳步发展。湘桂大市场提质改造项目的实施,形成了规范有序、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的县城区综合市场,为市民创造了一个安全、有序、优美的购物环境。大塘镇农贸市场的整体搬迁项目的实施,市场面积达2700平方米,新增摊位数126个,容纳就业人数380人,年交易额1500万元。同时,彻底改变了该镇以路为市场的现状,是一项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

四、自查发现的问题

2、后续管理有待加强。近几年来,我县实施民生工程项目比较多,绝大部分项目效果明显,运转正常,但也发现有个别项目后续管理工作不到位,没有后续资金注入,没有人维护,效益不好的情况。

3、由于xx是边、老、山的部级贫困县,按要求地方财政负担部分的配套资金暂时没有落实到位。

五、自查评价

通过对我县曹氏服装有限责任公司、东谷硅业有限公司、湘桂大市场、大塘农贸市场等重点企业申请项目申报材料、资金用途情况的检查,未发现企业有违规行为。资金到位后,各个项目单位资金做到资金专款专用,无调整和变更国家和省投资计划,无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的问题;无挤占、挪用、套用专项资金行为。财务管理比较规范,基本符合《湖南省承接产业转移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所有专项资金全部用于企业的技术改造、新产品的开发、标准市场建设等方面,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推动企业向国际市场开拓的自觉性;抓好了城乡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为营造安全卫生、便捷放心的消费环境,美化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我局在办理商务专项资金申报过程中,坚持原则,严格审核,讲究方法,管理规范,廉洁自律,积极协调县财政局及时足额将资金拨付相关单位,确保了专项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发挥了资金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六、自纠情况和建议

1、认真落实《湖南省承接产业转移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程序向财政部门办理应拨未拨专项资金申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