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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范文第1篇

县政府于2020年5月23日召开了全县三项制度工作会议,调整了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下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司法局,会上下发了《县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以及任务分解表,强调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在实施方案下发后,县政府修订了《县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推动各行政执法部门积极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同时,不断加强网络平台建设,在政务门户网站开设了“执法公开”专栏,各执法部门普遍设立了行政执法专题公开公示栏目,并与相关互联网站链接,让群众直接通过网络查看执法公开内容。目前,全县行政执法公开架构、机制已经形成、逐步完善。各行政执法部门及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已经对执法内容、权限、依据、时限、程序、决定以事项清单和流程图的形式进行了公开。

(2)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在日常巡视检查、各项专项检查过程中,通过县“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提高了行政检查的科学性和公平性;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进行全过程记录并归档,逐步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对行政执法权责进行调整并予以公布,编制行政执法流程图。

(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执法人员均持有行政执法证。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公共法规、专业法规知识学习,考核合格率达85%。按规范标准办理《行政执法证》。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县司法局和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每年组织持证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不少于40学时的法律知识培训,并进行考试。执法证件年检与年度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结合进行,凡本年度无行政执法过错记录,法律知识考试或者补考合格的,通过年检。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法律知识培训或者考试或补考不合格的、有行政执法过错记录未经处理的,不予通过年检。

(4)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大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力度,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5)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监督,促使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地履行执法职责,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和执法水平,确保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根据“三项制度”要求对行政执法活动提出的新标准,修改完善相应的执法质量考评标准,加强对办理行政案件的执法监督,对违反“三项制度”办理行政案件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6)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依据《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县政府印发了《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和《县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明确了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的时间节点、标准和要求,推动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的有效落实。截止目前,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都制定了具体的办法,各乡镇执法目前对执法领域相同的部分制度进行沿用。为全县执法部门分别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共计827台。达到市政府要求的一类标准。2020年司法局对我县科局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和业务骨干人员320余人集中培训1次,对全县12个乡镇154名执法人员进行了新增培训,为考试通过的发放了执法证件,通过健全落实行政执法日常和专项监督、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各项执法监督机制,利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和行政复议办案系统,加强了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监督。

(7)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建立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讨论。不断完善壮大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范文第2篇

一、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稳步推进此项工作。县审计局为落实“三项制度”工作,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成立了局“一把手”任组长的审计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加大与省厅、市局办公室沟通协调力度,着重研讨改革工作与审计工作融合点,深入推进改革工作。

二是紧贴审计实际,谋划审计执法要点。县审计局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定了《蒙城县审计局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强力推进具体任务实施,严格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对本单位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了认真地清理。对涉及审计部门的各项行政处罚事项、审计执法流程、执法依据等内容,在政务信息公开网上向社会和公众公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以民为本,务实高效。加大向社会公开年度审计结果、审计整改情况的力度,按要求适时公开;进一步完善审计执法全过程各类信息的采集、存储、分析和归档,加大软硬件投入,设置两个全方位监控审理室,建设标准化档案室一个,购买社会服务,聘请专业人员对审计项目资料进行分类归档,电子数据留存备查。加强重大审计事项的法制审核(审理),根据审计项目实行股室负责人、股室分管领导、法规室三级复核。分级负责制。除上述三级复核外,对重大违纪违规事项的处理处罚,应经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将审计风险降到最低限,规范和完善审理流程和制度建设,把审计质量提升到更高的水平。

三是细分责任目标,注重执法制度落实。县审计局细分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狠抓三项执法制度落实,进一步推进审计结果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审计过程记录,做到审计执法全过程留痕、可追溯管理;加强重大审计事项审理工作,确保审计决定合法合规。同时,注重制度落实成效,将其作为审计项目质量检查、优秀项目评选等的重要内容,奖优罚劣,抓住实效,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此项工作。

二、存在问题

我局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思想认识还有待深化,对实施“三项制度”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还不足;二是落实“三项制度”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和长效机制有待健全和完善;三是对实施“三项制度”的宣传力度不够。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范文第3篇

改革需要法治护航,发展需要法治保护。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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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其核心在于解决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不透明,执法行为不严格、不文明及执法过程记录不全面、不标准,法制审核机构不健全、审核力量不足、审核工作不规范等问题。2019年3月27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了《陕西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正式在我省拉开序幕。

下面是结合我县实际,对如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的执法司法力度的粗浅思考。

一、强化制度建设是基础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没有完善的制度作为坚实的基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的大厦就不可能永久屹立于世。“三项制度”改革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不言而喻,法治政府要求有法可依,没有“法”,法治政府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此处的“法”应作广义解释,既包含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同时还包含国家为实现行政职能而根据现行有效的上位法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及有关制度等行政执法的依据。由于我国的法治建设起步较晚,加上改革开放以来经济飞速发展,传统领域的相关法律制度亟待更新和完善,当然这也是受制于法的滞后性的原因,一些新领域目前尚缺乏科

学的法制来加以规范,即使有相应的制度规范,由于制度设计的科学性有待提高,违法成本较低,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频发,加上行政执法人员对相应的法律制度等执法依据理解不深刻、不透彻、不全面,违法行政时有发生。如何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机制,我认为首先必须从完善制度这一基础性工作入手。一是完善与行政执法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等,从源头上实现依法行政有法可依。原有的法律制度与现在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的要及时清理、更新和废止;而诸如大数据等一些新的领域当前法律法规等制度规定处于缺位状态的,要及时结合实际开展立法等制度规范的建设,及时补位,让行政执法有法可执,让依法行政真正实现有法可依。二是完善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比如当前的工作推进缺乏科学有效的考核制度、通报制度、问责制度等。没有科学合理的制度来保驾护航,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就很可能只是停留在纸面上,而不是落实在行动上;改革就可能只是改而不革,不彻底、不全面。

二、强化人才培养是核心

行政执法是由行政主体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而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具有较高的要求。近年来,虽然我国高等教育得到较好发展,法学教育进步较快,高等院校培养出许多法学人才,但我们得清醒的认识到,我县高素质的法学人才并不多,尤其在乡镇基层甚是缺乏,同时也是违法执法、执法不文明不公正的高发区。究其原因,我认为有以下几点:一是当前高等教育实行低进低出教育模式,使得许多高校毕业生经过几年的法学教育后专业素养偏低,教育质量不高;二是基于近年来就业压力越来越大,部分法学毕业生为解决就业问题只能选择非行政执法的行政事业岗位或公司企业,专业知识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导致人才资源结构性流失;三是行政执法人员得到与工作相关的专业的法学培训机会较少,继续教育和再教育缺乏有力保障,行政执法能力没有得到较好的提升。四是由于重实体轻程序的法治传统,一些执法人员往往只注重实体公正,忽略了程序正义的重要性,公平正义的法治国家要求“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看得见的正义,即程序正义。

三、强化观念转变是关键

观念即想法、思想,思想决定一个人行动的方向、方式和方寸,一个人的思想即是其行动指南。作为行政执法人员,正确的思想观念是决定其执法行为合法合理的基础。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改进工作作风的要求,坚持为民、务实、清廉,以显著改进工作作风、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要求,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健全行政执法权力运行监督体系,推进行政执法方式创新,切实解决农机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全县农机行政执法人员公正执法、文明执法、阳光执法,为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规范重点

本次专项行动在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基础上,重点规范农机管理政执法行为,重点解决以下6个方面问题:

(一)执法主体和人员不合法、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等执法不规范问题;

(二)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等执法不公问题;

(三)执法不公开、不公正、不透明问题;

(四)执法人员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等执法不文明问题;

(五)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严重侵犯农民利益的问题;

(六)、渎职侵权、不作为、乱作为等违纪违法的问题。

三、主要任务

(一)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坚持依法执法。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新要求,进一步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完善行政职权目录和行政执法流程图,严格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制度。

(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维护公正执法。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实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同样情形同等处理。

(三)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推行阳光执法。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和告知制度,依法依规公示和告知执法主体职权、裁量标准、执法结果等内容。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构建权责明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执法阳光运行机制。

(四)优化行政执法方式,促进文明执法。坚持人性化执法,采取宣传教育、警示告诫、行政建议等方式,严格实施程序,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和考核评价机制。

(五)严禁乱收乱罚,解决执法利益化。严禁罚款,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不得将行政事业性收费与行政机关业务经费、执法人员福利待遇挂钩,积极争取基层行政执法财政保障。

(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实现规范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为民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机关的投诉监督电话、地址等,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举报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行政执法中的违纪违法案件。

四、时间安排

(一)启动实施阶段(8月20日前)。成立全县农机系统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研究工作方案,制定工作措施,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时间。2013年8月20日前排查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自查自纠、健全完善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培育先进典型,打造特色亮点。

(二)监督检查阶段(8月21日--9月6日)。进一步深化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县局组织督查活动,主要形式分为集中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听取行政执法相对人和社会各界代表意见等。

(三)总结提升阶段(9月7日--9月30日)。重点考核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制度建设情况、亮点特色工作培育情况,以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典型案例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

(四)迎检巩固阶段(10月1日-12月份)。总结全县农机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综合检查考核。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专项行动工作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县农机系统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朱耀同志担任组长,局党组书记冯功成同志担任副组长,於红波、汪晓平、杜斌、徐其梅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於红波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范文第5篇

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推进道路运输重点工作,我所实施三项制度如下:

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应当进行法制审核,未经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执法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由负责牵头的行政执法机关组织法制审核,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参与法制审核。对行政执法机关应对哪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做了解释,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应提交的材料和对哪些内容进行审核作了说明。

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行政执法机关对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开透明,网上可查询,随时接受群众监督。行政执法部门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逐项公示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部门及时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检查等事项。

三、《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