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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论文

教育系论文

教育系论文范文第1篇

随着手机、电脑等传播媒体的兴起,网络文化对教育的影响越来越大。因此,网络文化安全应受到更多的关注。根据定义,网络文化安全可以理解为能够在教育系统中发挥正面导向作用,丰富正确的文化价值内容,确保文化持续健康发展的一种网络文化状态,可以被分为网络物质文化安全、网络制度文化安全以及网络精神文化安全三个方面。其中,物质上的安全应依靠软硬件的建设;制度上的安全应依靠合理完善的法律法规;精神上的安全应依靠安全意识的树立。

二、网络文化与教育的关系

(一)网络文化与教育的内在关系

网络文化与教育由整体上来看是双向互动的关系,一方面教育应适应网络文化发展的需求,保证受教育者可以适应未来网络的发展需要。另一方面应充分利用网络文化的先进技术与理念进行教育,使受教育者可以快速的掌握先进的网络文化知识,推动网络文化发展。教育具有传递、选择、促进文化发展的功能,网络文化只有通过教育才可以得到根本的继承与发扬。教育本身也是一种文化,并深刻影响着现实生活的方方面面,因而,教育也是与网络文化背景相对应的教育。

(二)网络文化背景下的教育改革

为了满足网络文化发展与社会整体进步的需求,教育应作出深刻的变革。首先,变革其外部环境,政府应加强对教育的投入,落实教育的优先发展地位。其次,要倡导教育民主化,注重个性发展。教育的民主化主要包括教育权利与受教育权利的平等、师生关系的平等以及教育管理的民主化等内容。再次,教育过程中还应注意渗透民主意识、培养民主能力,及时了解学生之间的个别差异,保障在追求民主化的基础上做到个性化发展。最后,改革教育内容,使其符合集约化、多媒体化的要求。我们应在发展新文化的基础上继承和发扬传统文化,做到去糙取精、古为今用。

三、网络文化安全在教育系统中运用的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养成良好上网习惯

老师是网络文化安全工作中最为重要的一环。在教学中,老师应做好学生的网络教育工作,强调网络利弊问题,用正确积极的思维引导学生正确对待网络文化问题,还可以开放班级群组,及时与学生交流探讨。学生自身也应严格遵守网络道德规范,坚决抵制不良网络信息的入侵,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

(二)充分发挥政府职能,过滤网络文化内容

教育系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文化素质教育;创新教育;内涵;关系;教育改革

中图分类号:G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0845(2006)11―0009―02

教育具有双重功能,一是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二是满足人的完善和提高的需要,二者相互联系、作用,其共轭点是“人”。不管是经济的增长、科技的进步,还是文化的繁荣、社会的和谐,都依靠“人”,又都是为了“人”。因此,可以说,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教育最基本的功能。从教育自身角度看,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首先就是人的素质各要素品质的普遍提高。

素质教育是我国20世纪80年代以来提出的一个新概念。究其内涵,大致由三个层面构成,一是“做人”的基本品质,这是最基本的,包括我们所说的文化素质。二是“做事”的基本品质,主要包括各种基本能力,如生存的基本技能、沟通交流能力、社会实践能力等,处在中间层面。三是“发展”的基本品质,主要包括发展潜质和潜在能力,如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在这三个层次中,文化素质是基础,在人才的整体素质中具有重要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创新能力则是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活力和动力。

随着世界科技的飞速发展和国际竞争的异常激烈,国家的创新能力直接关系到民族的兴衰和发展。《教育――财富蕴藏其中》强调“教育的任务是毫无例外地使所有人的创造才能和创造潜力都能结出丰硕的果实”。同志在全国第三次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教育在培育创新精神和创造型人才方面肩负着特殊的使命。”也就是说,21世纪教育的最高目标就是使人的潜能得到最充分的开发。创新教育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提出来的一种教育新理念。创新教育不仅包含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基础知识、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还包括一般科学所需的思维和实践方法,目的在于激发受教育者的创造活力,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从而增强全社会的创新意识和国家的创新能力。

文化素质教育与创新教育在素质教育范畴中分列不同层面,它们关注和所要解决的问题各有侧重。文化素质教育强调人才人格的不断健全和完善,更加重视把各种知识和能力“内化”为自身素质。创新教育强调的是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注重学生创新思维的培养和创造潜能的发挥。前者是基础,后者则是在此基础上的物化和个性外显,二者在高校人才培养中都是不可或缺的。我国的文化素质教育以1995年11月教育部在华中科技大学召开试点工作研讨会为标志,至今已11个年头,文化素质教育从理论到实践,从试点到普及,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转变了师生的教育观念,推进了课程体系改革,营造了浓厚的大学文化氛围,提高了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因此,有人认为文化素质教育已大功告成,大势已去;也有人认为现在是创新时代,创新教育理应成为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的热点。事实上,文化素质教育虽成绩斐然,但在高校还没有完全扎下根,还存在许多不足,如一些高校对文化素质教育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还没有形成牢固的思想观念;文化素质教育还停留在知识传授和开展活动层面,游离在课堂教学之外;文化素质教育学科及其课程建设还没有形成应有的体系,还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文化素质教育“过时论”或创新教育“替代论”都是不正确的,不仅削弱了文化素质教育在高校中已形成的地位和作用,影响文化素质教育的全面推广和进一步深化,而且创新教育也会失去应有的底蕴和根基,缺乏可持续发展的生命力,难以取得理想的成效。

正确理解和把握文化素质教育与创新教育的内涵和关系,使其相互作用、相得益彰,共同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对于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实现人才培养目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文化素质教育作为高校素质教育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其基本任务是培养受教育者“做人”的基本品质和完善的人格,使受教育者发挥主体地位,获得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文化素质教育的内涵主要包括哪些方面?1999年1月同志在内蒙古大学视察时指出:“文化素质很重要,应当好好抓,理科的学生要加强学习人文方面的知识,文科的学生要加强学习自然科学方面的知识。”同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要“普遍提高大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全面的文化素质教育应该包含科学素质教育和人文素质教育两个方面。科学素质教育是指以征服改造自然、促进物质财富增长和社会发展为目的,向人们传播科学技术知识、开发人的智力的教育。具体体现为人对客观世界具有宽阔的认知领域、人的自由意志的拓展和征服自然、改造世界能力的增强,主要包含科学知识、科学思维、科学方法和科学精神等方面。人文素质教育是以培养人文精神为目标,将人类优秀的文化成果通过知识传播、环境熏陶,使其内化为人格、气质和修养,成为人的相对稳定的基本品质和基本态度的教育,具体体现为人具有较高的道德水平、正确的价值准则、健康的审美意识、鲜明的个性特征和丰富的内在精神世界,主要包括人文知识、法纪观念、意志品质、人格修养等几个方面。科学素质教育与人文素质教育相互融合、协调发展,形成完整的文化素质教育内涵。

创新教育主要是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创新人格,使受教育者的潜能得以充分发挥,成为全向发展的创新型人才。创新意识是学生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一种心理取向,是创新活动的出发点和内驱力。创新精神是创新活动能够顺利完成的支撑力量,表现为人的探索性、自主性、进取心和坚韧性。创新能力是创新思维的实践表达,属于人的最强人的本质力量,包括创新思维能力和创新实践能力。创新思维能力是创新意识驱动下的创造性思维活动,其特征为求异性、发散性.批判性以及敏锐的观察力和丰富的想象力;创新实践能力是保证创新活动顺利进行以实现创新目标的一种综合能力。创新人格主要指创新的非智力因素,表现为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坚强的意志、求真务实和精益求精的品质与作风等。

从文化素质教育与创新教育的内涵来看,两者不仅有着密切的联系,而且存在着很大的共性,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促进人的素质全面、协调发展,进而更好地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心理学的最新研究表明,创新是一种认识、人格、社会层面的综合体,涉及人的生理、心理、智力、思想、人格等诸多方面。对清华大学两院院士的调查结果表明,创新能力的培养主要涉及下列几个因素:(1)丰富广博的基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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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2)敏锐的思维能力;(3)全面的智力发展;(4)良好的人格品质;(5)强烈的研究动机。也就是说,创新活动并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是一个科学知识和人文知识融合的过程,是以深厚的文化底蕴、高度综合化的知识、个性化的思想和高尚的品质为基础的,这是创新人才成长的“基石”。尤其在科学高度分化又高度综合、科学与人文交相融合的今天,新的发现和创造往往产生于交叉学科、边缘学科之间,这就要求创新必须以多学科丰富的知识作底蕴和基础。只有拥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才能产生丰富的联想和思维,新发现、新成果才有可能产生。

创新是素质教育的灵魂和动力。高校在开展文化素质教育的同时实施创新教育,不仅可以使学生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消化,提高学习兴趣和学习能力,而且能够拓宽学生的知识视野,完善思维方式,丰实和巩固人的综合素质。尤其对于学生学习多学科的文化知识和新知识作用更加显著。创新教育可以激活学生的潜质,点燃思维的火花,产生创造的灵感。创新教育必然会推动高校文化创新,进而使文化素质教育永葆生机活力。

文化素质教育与创新教育在理论和内涵上虽自成体系,但又相互交融、相互促进,两者对于高校素质教育的开展,对于高校人才的培养,对于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我们应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使其有机地结合起来,共同促进高校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和深入开展。

作为一种教育思想,文化素质教育与创新教育都要求我们要转变应试教育或专业教育等陈旧的教育观念,树立适应时代要求的新的教育观、人才观、质量观和教学观,构建有利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方法、考试评价等。文化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应该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渗透在各门专业课教学之中。但文化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在具体的实施方法、途径以及教育环境等方面又各有其相对突出的特点和具体要求。

根据许多高校的实践经验,文化素质教育主要通过以下几条途径和方式来实施。一是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改革,压缩专业课程,增加基础课程、综合课程、文理渗透课程,同时开设一定模块的文化类必修课和公选课。二足充分发挥本校的学科和师资优势,邀请校外著名专家、学者来校为学生开设科学和人文知识讲座。三是注重建设高品位、宽领域、有主题而又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如实施读名篇、赏名画、看名片、唱名曲计划,大学生必读书计划,丁F展文化艺术节、社团活动等。四是在专业课程教学过程中渗透文化素质教育思想。华中科技大学刘献君老师总结出在专业课教学中开展文化素质教育有八种方式:(1)起于知识:(2)启迪精神;(3)渗透美育;(4)行为互动;(5)营造氛围;(6)以悟导悟;(7)以人为本;(8)止于境界。创新教育可以充分运用文化素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如适当开设创造学、创新方法论等一些相关的课程,让学生掌握创新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举办学术讲座,让学生了解学科发展的新动态、新成果。另外,根据创新教育的特点,还需要“采取专门的教育手段、渠道、形式、方法来激励学生的创新精神,启迪学生的创新思维,培育学生的创新能力”。“最主要的是提高教师的学术水准和教学艺术,使他们能通过采用参与式、发现式、启发式等教学方法和巧妙地安排教学内容,在专业课教学中渗透创新精神”。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充分给_予学生参与的权利和机会,鼓励引导学生讨论、质疑,发表自己的见解。这样有助于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和对问题的深入思考,从而能用批判的态度去审视现存的观点,并用质疑和否定的精神发表新见解。创新教育具有很强的实践性。杨叔子院士认为,“创新源于实践,贯穿于实践,而终结于实践”。创新教育必须特别注重实践环节的教学和学生的科研训练。如很多高校增加实验课程的比重,实验室向学生开放,建设学生课外创新科技活动基地,让学生参与教师的科研活动,进行学生科研课题立项,强化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和管理,举办大学生创造成果展评,等等,这些都是行之有效的做法。

随着创新教育的理论探讨和改革实践的不断深入,人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创新教育的关键是发展学生的个性。当前,高校必须改变“大一统”的教育理念,鼓励和彰显学生个性的发展,在教育教学中因材施教,发展学生个性,学校管理要为学生营造一个民主、自由、开放、进取的文化环境。加强文化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正是按照这一规律和要求,通过多元文化的教育,培养和发掘学生个性和潜能,使每个人都有其独特的价值,使每个学生的天赋都得到充分的发展,成为能满足多样化社会需要的高素质的创新型人才。

教育系论文范文第3篇

道德和法律同属于上层建筑,是社会控制和调整人们行为关系的规范,二者的逻辑关系应是独立、并列的,但存在相互交织、相互渗透的常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联系与差异也缘起于法律与道德的联系与区别。

(一)法律和道德的联系与区别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定公民权利和义务,是调整公民行为的社会规范。而道德是社会调整体系中的另一种形式,规制公民的义务,依赖于社会舆论实施,它是公民关于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光荣与耻辱、公正与偏私的感觉、观点和原则的总和。法律与道德的联系,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马克思认为,法律和道德都是由经济基础所决定,为经济基础服务,同时受到政治和社会意识形态的直接影响,并为一定阶级的政治和社会意识形态服务。二者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是一致的。其次,法律和道德之间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法律贯穿着道德精神,道德的诸多内容又是从法律中汲取的。道德通过对法律某些规定的公正性和公正程度的评价,促使法律的废、改、立,使其保持法律的伦理方向。法律则通过立法和司法,促使某些道德规范完善和发展,制约不道德行为。法律和道德的社会本质和服务方向是一致的,凡是法律所禁止和制裁的行为,也是道德禁止和谴责的行为,凡是法律所要求和鼓励的行为,也是道德培养和赞扬的行为。法律是道德的政治支柱,道德是法律的精神基石。道德和法律的区别,道德是基于人性至善的观点而立德,法律是以人性之恶而戒行。从法理上讲,二者的区别存在五点。首先,表现形式不同。法律是国家意志,用成文的规范形式表达出来,按照程序实施的。而道德是以社会意志出现的,它的存在形式有多种,而表现形式是社会舆论。其次,违反的后果不同。违反道德通常受到的是社会舆论的批评、谴责,这种惩罚是不经过程序,直接实施的。而违法是要按程序处理的。所以道德调节具有灵活性、普适性,这是其优点,也是其缺点,道德制裁没有确定性。其三,二者调节人们的行为方式不同。法律是通过为人们确定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来调节公民之间的关系。而道德则是通过为公民指出其在社会生活中的义务而调整公民之间的关系。法律是以权利为本位的,道德则是以义务为本位的。其四,法律和道德调整的对象是公民有意识的行为。但法律主要调整的是公民做出的外在行为,道德则是要求公民的外部行为和内在动机都符合道德准则。其五,二者规范体系的结构不同,法律的体系结构是有机联系在一起的制度系统,而道德体系结构则是个别的道德规范组织在一起,没有制度化。

(二)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联系和区别

大学生法制教育是法治模式下公民法制通识教育的一部分,其内涵是在国家主导模式下对公民的法律知识、法律观念、法制意识以及法治信仰的培育,法制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并引导其树立法律信仰的教育形式。大学生道德教育,是国家培育公民高尚的道德品质,形成道德习惯的教育形式。其内涵是对大学生有目的地实施道德影响活动,提高大学生道德觉悟和认识,陶冶道德情感,锻炼道德意志,树立道德信念,培养道德品质,养成道德习惯。在思想政治教育视野下,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的目的是相通的,都是为了培养人,塑造大学生成为合格的社会公民。当代社会公民应该是全面发展的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念的公民,法治公民和道德公民是核心价值观所要求的,也是高校和大学生所追求的目标。但目的相通,并不意味着教育形式的相同,法律与道德本质的区别,注定了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的相互独立是发展的必然趋势。首先,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目标一致性,决定了二者相互联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行以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所以,必须坚持一手抓法制,坚持以宪法为指导下的权利本位的法制教育,无论是法理信念、法治信仰,还是与生活联系紧密的部门法都要以有效方式给予宣传教育,使之深入人心,形成对法律的敬畏和信仰意识;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注重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特别是优秀传统道德。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但问题是如何做到这一点,光有良好的愿望是不够的。仅凭人的天性去行善往往是不可靠的,行为还需要借助法律规范来强制,进而进行教化。反之,只有法律的底限要求的不为,也很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还需要道德的高层次为人的修养。高校在思想政治教育中,法制教育具有的普遍约束性和道德教育具有的层次性,要并行不悖,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应呈现出互动性与交叉性,在法制教育中体现道德精神,在道德教育中渗透法治元素,将二者的教育作用最大化。其次,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异质性,决定了二者独立发展的方向。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应将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的主要目的厘清,法制教育解决的大学生权利保障问题,认清作为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保证法律普遍性约束。道德教育解决的是大学生的修养问题,具有层次性差别。当前大学生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不均衡,形不成教育平衡支点,对于道德教育重视,忽视了法制教育,重劝导轻约束,重自律轻他律,重扬善轻抑恶,其直接的后果是道德教育效果空泛。要改变这种状况,笔者以为,必须以法制教育的独立发展为前提,加强法制教育在思政教育中的分量。形成一个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全员重视法制教育的氛围和环境,并且在理论和实践方面给予认真研究,以形成独立的教育科目。使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两个轮子走路,羽翼双飞,平均用力,形成合力,既避免道德教育的空泛又解决法制教育实效不足的问题。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对德育教育的重视,削弱了法制教育的独特性和固有本质,使得法制教育缺失了超越的形而上的哲学思维方式———法治哲思,造成法制教育的德育化,这是弱化法制教育的特征。法制教育实质为普法教育,是一种通识教育,它是一个系统性的社会工程,大学法制教育应是其中最为重要一环,如果法制教育忽略了法治思想的渗透,那么大学生思考问题的方式依然从道德考量,就会遵从于权威、人情和关系,最终会使得自身权利附属于权力。这和国家、社会追求的价值目标是相悖的。弱势的法制教育一旦与强势德育教育结合,其后果很必然是依附于德育教育,使得法制教育效果呈现出道德教化的“高大上”,缺少了法制教育所应蕴含的法治精神。要改变这种依附情况,法制教育必须有其独立发展空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行以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蕴含着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是相互独立的意境。二者在约束路径上是不一样的,法制教育是注重他律的教育,法治的本质其实也是在追求一种对秩序的认同,也就是对法治的认同和内化,强调的是从大学生内心中有一种所敬畏的边界,树立一种权利和义务的观念,加强大学生对法律在本质上的理解,侧重于对权利的彰显。强调他律,对于个体来讲,其所关注的是自己的外在行为合乎法律规定的约束,他律能够充分限制个体的为恶,最大限度地约束人的不良外在行为。法律规范表达的最低层次的道德要求也是每个人都能达到的普遍性要求。道德教育注重的是自律,道德教育基于人性之善,道德境界是分层次的,是逐渐向上的,对人的德性要求是分层的。一个人作为社会中的个体,是需要在道德教育过程中不断完善的,其追求的道德层次会越来越高。大学生的道德教育也是如此,其关心的是大学生自律情结,专注于义务的认同,在反思和自责的过程中,强化自新的修养,这是传统儒家文化“修齐治平”的精华,也是古代君子之德所追求的境界。至此,大学生法制教育独立于道德教育的发展是合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向和目的的。

二、加强法制教育独立性的有效途径

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独立性发展,是由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决定的,也是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法治社会所倡导的,摆脱隶属于道德教育的地位是由法制教育的特异性决定的。只有更好地独立发展,才能够更好地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保证作用。各高校应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强化法制教育的理论研究,加强法制教育的内容规制,制定具体措施推进法制教育。

第一,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体系建设。从教师的法律素养到学生法制教育目标以及法制教育目标考核给与明确化,大学要有专门的法制教育机构开展工作。

第二,强化法制教育的课堂教学,增加法制教育教学课时。创新法制教育课堂教学的教材和教法,增加上课时数,仅凭十几个课时很难谈及大学生法制素养和法制意识的培养,建议单独开设法制理念课程。要积极拓展教学时空,利用媒体、网络、社团普及法律知识和理念。

第三,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建构良好的家庭法制教育环境,优秀的学校法制教育环境,积极的社会法制教育环境,健康的网络法制教育环境,促进国家对法制教育的重视,注重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树立大学生法律信仰。意识的培养不仅仅是课堂教学显性的教育,而且要从依法治校、依法治国的基本制度入手,加强媒体法制宣传,突出国家政府主导,社会全员参与,学校、社区家庭形成氛围,对大学生法制教育进行潜移默化的隐性渗透。

教育系论文范文第4篇

学校重视和加强对学风建设的领导,颁布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风建设的若干意见》,从全面加强素质教育和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与接班人的高度,将学习建设作为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各种教育和管理手段,形成全员德育齐抓共管的院学风建设局面。同时,把学风建设渗透到学生专业学习、考核的各个环节,拓展到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各个方面,贯穿到教育的整个过程,将学风建设同整个德育工作和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学风建设得到广大师生和各个方面的支持响应与全力配合。我系辅导员采取激励政策,加强对学风的建设和管理。在此基础上依据《沈阳体育学院奖学金和单项奖评定办法》,评定获得奖学金的人选、推荐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文明宿舍、优秀毕业生和在道德风尚、学习成绩、文体竞塞、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单项奖人选,并将获奖情况存入学生本人档案,从而形成对学生整体激励,引导和促进学生努力学习、发奋成才。同时,学校还建立了以助学贷款为主渠道、勤工助学为主体、助困基金为补充的较为完善的助学机制,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二、加强体育系文化建设,提高学生个人文素质

我系以优化寝室环境为重点,以培育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为核心,积极建设高品位、高水平的校园文化。弘扬努力学习、刻苦拼搏的精神,促进优良学风的形成。学校结合体育学校的特点,努力建设健康向上、生动活拨、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近几年来,我系出资进百万元进行人文环境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广大学生以系学生会为载体,组织开展了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健康向上、吸引力强、富有体育特色的校园文化活动,促进了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的全面提高。体育系团委定期邀请知名专家和学者为学生开办名师讲座。

三、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体育系以系学生会为载体,开展富有体育特色的科技体育文化活动,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开展与专业理论、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相关的、与人文素质教育密切联系体育教育专业基本技能大赛,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和实践能力,使第一课堂的教学内容能够在第二课堂的活动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延伸,使之成为培养锻炼学生基本技能与实践能力。

四、发挥管理功能,促进学风建设

我系辅导员制度,按1:200的比例为教学系部配备专职辅导员。同时也让学生参与到管理当中,让学生们感受到主人翁意识,建立学生反馈制度,自我系自2005级起每周3定为学生反馈日,当天3位主任放下所有工作专门接待学生并就学习及生活方面为学生进行解答。

五、学风建设效果明显,学生素质明显提高

广大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增强,课上认真听教师讲授,精神状态饱满。课外认真参加早操训练,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全面拓展自身素质,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校风的核心是学风。学生工作的重心就是建设优良学风,这对于实现我系“上层次、上质量、上水平”的目标,对学生的健康成长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进一步推动我系学风建设,我系学风建设措施及效果如下:

(1)完善学生学习质量考评及奖励办法,形成激励机制。

(2)辅导员深入课堂,严肃出席率严抓三不带,即不带本、不带笔、不带书。

(3)辅导员突击查寝制度,半夜深入学生宿舍,杜绝上网包宿现象。

(4)辅导员与任课教师联系,建立课堂反馈制度,通过反馈表及时掌握学风动态。

(5)每周召开主题班,锻炼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并激发学习积极性。

(6)建立后进生档案,家长联系制度,作好后进生工作。

(7)开展诚信教育,严明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

教育系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语文课堂; 语文主体性教育; 教学相长论;

多年来,人们对于课堂上究竟该是教师的“教”占土体地位,还是学生的“学”占主体地位,一直有不同的看法。新课标实施以来,语文教改由旧式教学逐步走向灵活,学生的“学”的主体地位得以体现,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不少教师在课堂上依然唱主角,忽视了学生在教学中的重要地位,学生只是被动地接受着语文知识。有些教师甚至唱的是独角戏:“一块黑板一只粉笔,一张嘴巴讲到底……”这种教学方式难免会伤害学生学习语文的积极性。

一.教学主体的确定

主体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核心内容,强调的是在教育过程中促进人的发展,反映在课堂教学中是培养学生具有主体精神、创造性地学习,充分发挥和发展其主体性。

那么,语文教师和学生在语文课堂教学中关系究竟该如何呢?

从教学论的角度来看,教师和学生同是教学活动的承担者和参与者,二者的区别只在于:一是“教授主体”,一是“学习主体”,教授行为和学习行为分别构成教学过程的两翼,分别为实现课堂教学目标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尽管学生的主体意识的确立和主体行为的养成不能自发而就,需要教师的引发和指导,但教师的这种“教授主体”也只能通过学生的“主体意识”和“主体行为”发挥效用。另外,学生的主体行为对教师具有能动作用,这一作用形成了教师发挥主体作用、提高教学水平和自身素质的动力。

可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日前的中学语文教学在教学方法上普遍存在着“以教师为中心、以教科书为中心、以课堂为中心”的状况,集中表现为“三多三少”:一是教师讲得太多,而学生读得少,写得少。不少教师认为我不讲你就不懂,其实多数时候并不是这样。教师讲得过多,必然占用学生阅读和写作的时间,而学生语文能力的形成,没有一定量的积累是不行的。有一定量的积累,才能形成语感,才会有丰富的语言材料,写作时才会“为有源头活水来”,只着眼于个别“范例”的咀嚼显然是不够的。二是教师讲课时分析太多,而对学生掌握语文学习的方法、养成良好的自学习惯所做的指导太少。三是学生做作业的时间太多,而用于课外阅读、写作及开展语文实践活动的机会太少。结果是教师教学效率低下,学生课业负担过重,学生对语文学习失去了兴趣。

针对这样的现状,我觉得在现代语文课堂教学中最关键是要确立“以学生为学习主体而以老师的教授主体为辅”的相互关系,当务之急是要让学生真正地成为学习的主体,语文课堂的主人。

二.发展“教学相长论”,实施语文主体性教育

1.中国教育史上的“教学相长论”溯源

孔子办学主张教学相长,提倡师生之间相互切磋,共同讨论。一部《论语》就记载了大量师生之间互相讨论问答的情况。《论语.学而》上记载子贡请教孔子说:“穷人能不谄媚人,富人能不骄,如何?”孔子说:“这也算不错了。但不如穷而能乐道,富而知好礼,这就更好了。”子贡于是说:“《诗经》上说‘如切如磋,如琢如磨’不就是这个意思么?”孔子说:“赐呀!像这样,才可与你谈《诗》了。”由此可见,孔子与他的弟子们在教学上是互相取长补短的。孔子认为只有师生之间互相启发,才是最好的教学方法。在师生关系上孔子主张民主、平等,有一种较为开放的心态,这也正是孔子办学的成功之处。

在中国古代的最早的伟大的教育家孔子那里,他对于教育的目的与功能的定位,原本就十分注重学生在智、仁、勇等诸种基本素质上的提高,以求使他们达到“君子儒”的水平。

2.如何实施语文主体性教育

(1)教师要摆正姿态,促进师生共同成长

在现代语文课堂教学活动中,师生进行着知识的交流,心灵的沟通。教师在向学生传授知识、展示自己的思维模式及获取知识的方法的同时,还自觉或不自觉地以自己的动作、语言风格、气质风度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当然学生也以自己的认识、态度和情绪影响着教师。这种互动关系是一种动力,其优劣决定着课堂教学质量的高低。过去人们常把教师比作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从而激发了教师的自豪感,但同时也滋生了“教师吃亏论”。其实,教师在教育学生的活动中“无亏可吃”,学生是教师的一面镜子,教师从中照见了自己,进而也从学生身上汲取了营养,丰富和完善了自己。在课堂教学活动中,一旦师生之间在认知、情感及价值取向方面有了冲突,教师一方居高临下,凌驾于课堂之上,其教学过程虽在进行但其效率却不高,更不能奢谈什么师生共同成长了。

(2)加强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多边联系,促进学生潜能的发展

从社会学角度看,课堂是一个特殊的社会交往场所,师生的交往伴随着教学活动过程的始终,二者都是交往主体。二者主体交往是目的型的,其交往的信息内容、交往的媒体、交往的组织形式和具体场景,不仅受师生身心特点制约,而且受教学目的制约。教学目的是培养目标的体现,反映着社会对课堂教学的要求。二者主体交往也应该是民主型的,都是具有独立人格的交往参与者,需要自立自尊、互相理解、互相尊重。如果双方有一方过分强调自己的“主体地位”,强调自己的自由发展,而置社会制约、集体影响、他人利益不顾,都将导致交往的解体。传统教学论忽视学生个人与群体之间的交往,甚至视课堂上学生与学生的正常交往为一种消极的破坏力量而加以扼制,而实际上它们是重要的教育资源。同龄人之间的信息交流、心理沟通更具相容性、可接受性,更易积淀和内化。现代心理学研究认为,课堂教学有三种学习情境:合作、竞争和个人学习,目前教师在指导学生的合作学习方面做得还不够,还有很大的潜能。

总之,课堂教学中师生之间的关系是“二者主体”之间的正向、互动的关系,课堂教学活动的实质则足充分利用这种关系,挖掘学生的潜能、促进其个性的良好发展,培育其为现代社会所需的新型人才的教育活动。

(3)学生要有意识地主动发挥学习主体的作用

要达到这一点,首先要求学生不单是要适应课堂教学的场景,适应教师和同学,适应班集体,更重要的是以自己独具个性的良好的学习行为、学习品质、学习方法影响教师和同学,改变班级学习风气,完善班集体的学习规范,同时又在这一过程中,改造、提升自己的学习行为和学习品质,这种作为才能称得上是“主体”。其次要求学生要有明确的学习意识。学习活动是一种有既定目标的有意识的智力活动,要求学生对学习本身和学习活动中的“自我”有明确的认识,这包括:已有的知识水平、已掌握的学习方法、已养成的学习习惯与实际学习对象之间的关系及其优势与劣势如何等等。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品质,主要通过两条途径来实现:一是发展非智力因素,提高情商水平;二是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优化学习过程。达尔文有一句名言:“最有价值的知识是关于方法的知识。”因为学习方法是学生自主学习的工具,自主学习品质的形成是以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为前提的。

总之,只有把课堂教学作为一种有目的、有意识、有创造性的活动来组织,学生才可能成为学习的主体,课堂的主人。

回顾我国几千年的教育史,我们不难发现,“教学相长论”不仅仅在古代教育史上发挥了它重要的作用,更在我们现在的语文教学过程中“叱咤风云”,作为中学语文教师,我们要发扬这一理论,切实施行语义主体性教育,让学生真正地成为学习的主体,语文课堂的主人。

参考文献:

[1]《素质教育的理论探讨》,顾明远主编,中国和平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