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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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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整治工作方案

道路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第1篇

一、工作目标

(一)规范二、三轮摩托车、长安车等车辆的运输管理秩序,基本做到管理规范,运输秩序良好。

(二)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和目标管理办法,使全乡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有序。

(三)道路交通事故要明显下降,力争不发生因摩托车引发的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较大安全事故。

二、工作措施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和对二、三轮摩托车、农用三、四轮车、长安车等非法营运行为进行整治,乡政府决定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乡长周华明任组长;副乡长雷均任副组长;李春银(安监所所长)、李崇育(社区支部书记)、杜克荣(广播站长)、周营文(综合办主任)、陈国华(农机站站长)为成员。

(二)强化宣传,搞好摸底调查

1.宣传发动,调查摸底(时间:2009年3月11日至3月31日)

(1)利用广播、电视、板报、标语、通告等各种形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组织干群收听收看专题警示教育片、事故展板图。召开二、三轮摩托车、农用车、长安车车主会议,进一步明确此次专项整治目的意义,积极营造严管重治的浓厚氛围,确保集中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2)对辖区的二、三轮摩托车、农用车、长安车等按照统一表格,逐一登记造册,上报乡客运市场领导小组办公室。

(3)各部门对所管机关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子女的二、三轮摩托车、长安车按统一规定,带头规范到位。

2.集中整治,规范管理(时间:2009年4月1日至12月31日)

(1)力量组织。配合公安、交警、交通、安监、运管、农机、保险等部门集中开展执法整治活动。

(2)规范管理。所有运输车辆,必须证照齐全合法;车况良好,车身符合规范要求;保险足额有效;停放入站到点,营运线路明确,安全责任到人。

①二轮摩托车:严禁载客营运;除驾驶人员外,只能载1人,严禁附载12岁以下儿童;搭乘人员和驾驶员必须佩戴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头盔;不得搭运易燃、易爆物品。

②三轮摩托车:取缔三轮摩托车营运载客。凡在县政府规定的时间自行报废销毁三轮摩托车的,政府每辆新车补助500元,旧车补助300元;超过县政府规定时间被依法取缔的一律不予补助。超过使用年限的三轮车必须强制报废销毁。对车况良好的三轮车确需从事货运的,必须拆除车厢内的所有座位及车蓬架,办齐证照和相关手续,方可使用。

③长安车:实行淘汰、规范、控制管理。对现有长安车车检不合格的,强制报废。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废的,政府补助每辆车500元。经车检合格的,由农村客运公司统一公司化管理,发放线路牌,过渡用于具备通行条件(至少3.5米水泥路面)的乡镇到村乘客运输,三年内更新淘汰。从政府《通告》公布之日起,不允许长安车作为乡镇到村的乘客用车。长安车严禁作为“校车”接送学生、幼儿。

④残疾人代步车:一律不准从事客运,只能作为残疾人自用车。

⑤拖拉机、低速农用载货汽车:只能作为货运和农业耕作,严禁载人。

(4)依法打击

①对改变用途的二、三轮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和报废车、拼装车、下线车非法载客的行为,依法打击,坚决取缔。

②对在专项整治活动中阻扰执法的车主、驾驶员及相关责任人,公安机关依法从重从快打击,顶格处罚。

(5)强化“公司+协会”自我管理

①从事农村客运的车辆、驾驶人员等实行统一管理,公司化经营,具体工作由县农村客运管理办公室负责实施,并在2009年3月中旬正式启动(实施方案由县交通局制定)。

②乡上组建二、三轮摩托车等“安全管理协会”,由李春银同志为乡交通安全协会会长,蒲正强为交通安全联络员。

③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摩托车安全管理协会,规范管理本单位、企业职工的二、三轮摩托车。并负责摩托车驾驶员安全知识学习培训,车辆统计、台帐建立、上报等日常工作。

3.乡人民政府牵头负责本机关、本辖区内的二、三轮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等车辆的整治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本辖区摩托车的日常管理,并逐一建立台帐。

三、建章立制,检查评比(时间:2010年1月1日—3月31日)

(一)建立健全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职责。

(二)完善各种车辆驾驶人员的台帐,实行流动管理。

(三)对在集中整治过程中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此次专项整治过程中,凡机关工作人员或村干部从事非法营运或幕后指使阻碍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的,一律先停职;对不认真履职的部门和人员参照《*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问责办法》进行问责,严肃处理。

道路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压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五整顿、三加强”和省政府“两查一禁整顿”工作措施,进一步深化“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工作,完善交通安全联席会议运作机制,努力提高科学管路道路交通的能力,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区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交巡警大队大队长为组长、区安监局副局长陈锡南、区教育局副局长强红权、区交通局副局长沈国兴为副组长的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交巡警大队内。

三、工作目标

(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进一步规范各级交通安全联席会议运作,特别是农村地区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的运作,推动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综合治理机制,全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率不低于90%。

(二)严厉打击无证驾驶及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农用车非法载客等严重违法交通行为,国省干道行车秩序明显改善。进一步加强辖区危化物品生产企业运输管理,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车辆及驾驶员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三)加强学校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整治规范我区学生接送车辆工作,有效预防和杜绝涉及学生接送车的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同时组织主干道沿线学校保安协助交巡警部门,加强对学校门口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的维护,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四)市民群众的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深入开展“五进”宣传活动,重点加强对农村地区及外来民工的宣传教育,继续组织机关干部开展交通协勤活动。年内全区60%社区建立交通安全综治工作站。

(五)交通事故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群死群伤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全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20*年下降2%,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20*年下降10%以上。

(六)健全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责任机制和重大事故责任倒查机制,对道路险桥险段制定治理计划,对发生3起死亡事故或一起死亡3人以上路段的隐患整改率100%;督促职能部门和重点企业内部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内部管理,对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单位要追究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严肃处理。

四、整顿重点

(一)重点公路:230、342省道及农村道路。

(二)重点路段:20*年以来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路段;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不全的危险路段、危险桥梁、沿河高路基路段以及宽路窄桥、人车流量密集的专业市场、农村市场、马路市场路段。

(三)重点车辆:从事公路客货运和危险品运输的车辆,交通事故多发、影响交通秩序的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机动三轮车和工程施工运输车辆。

(四)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公路上的客、货车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车、占道行驶、报废车辆、非法拼装改装车辆上路行驶;农村道路上农用运输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各类摩托车无证无牌上路、非法载客等;城区的机动车闯信号、逆向行驶、乱停乱放、争道抢行等;公路上的各种违法搭建、占道经营、打谷晒场、马路市场等。

五、工作措施

(一)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区”为抓手,健全完善各级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并强力推动运作。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在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安全隐患整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以及解决重点、难点交通安全问题等方面的作用。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在结合我区实际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规范和推动各级交通安全联席会议运作,特别是农村地区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的运作,不断细化强化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道路沿线单位的交通安全责任。区、镇(开发区、街道)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要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专报、重特大事故检查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通报等三项制度。要每月分析本辖区交通安全形势,组织开展交通秩序整顿活动,落实针对性预防措施。每季度组织一次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情况通报。每季度向区安委会报告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对本地区的措施落实情况、安全形势、存在的问题、工作计划等要逐项说明。

(二)突出重点难点不断强化城区交通秩序管理。继续按照深化文明交通工程和创建畅通工程模范城市的要求,以中小学生、外来人口、机关干部和党政军单位驾驶人等群体为重点,坚持以深化落实中学生骑车持卡制度和抄告制度为手段强化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重点开展非机动车、行人和静态交通秩序整治,坚决取缔乱停乱放、占道经营施工等交通违法行为,着力提高交通参与者遵纪守法意识,进一步规范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行为,促进文明交通习惯的养成;进一步深化摩托车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查处“两环”区域内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渣土车(施工车辆)管理,建立一车一档,杜绝无牌无证、假牌、套牌渣土车进入辖区施工工地。

(三)推进农村交巡警警务改革,强化路面交通安全管控。进一步深化农村交巡警警务改革,制定警务站运作规范,全力推动和体现“警务前移,警力下沉”,做实做强农村警务站,切实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认真按照公安部“五整顿、三加强”要求,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公安、交通等部门和各级联席会议要大力开展公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加大对超速、超载、违法超车和疲劳驾驶、酒后驾车以及非法营运等动态交通违法行为的监控查处力度。

(四)深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梳理排查,加大整改力度,努力创建平安大道。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分别对省道、市(区)道路和农村道路的急弯、陡坡、窄桥、险桥以及病害道路进行实地勘查,进一步梳理存在安全隐患的点段,分类登记,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治理计划。在整改措施上要加大资金投入,该改造的要改造,该完善的要完善,需立项解决的要及时申报,把问题解决在事发之前,通过隐患的整改进一步改善公路安全行车条件,保障安全畅通,杜绝发生因隐患未整改而酿成的重特大恶通事故。

道路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第3篇

近期,省内连续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防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从现在起,集中1个月时间,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推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整改、动态清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标准化和常态化,确保实现“有效压降道路交通事故总量,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工作目标,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责任落实,夯实企业安全责任

对城市管理领域内环卫保洁作业、在建市政园林工程设施设备、作业运输车辆等全面开展拉网式起底式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特别要针对工人路边作业多;作业车辆定期检查保养不及时、车况差;车辆驾驶员违规操作;作业工人普遍年龄较大,行动、反应较慢,出现突况容易反应不及时等交通安全突出隐患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排查。要分别与各环卫、市政园林施工企业、单位签订《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切实落实监管责任。

(二)强化执法管控,严打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加强与交通运输、交警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以严管严查“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特别是货运车辆突出交通违法为重点,坚决防范重点车辆特别是货运车辆安全风险。

严厉打击货运车辆非法超限超载以及班线客车、旅游包车等非法营运行为,依法依规严查不具备营运资质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对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一律依法严格处罚。要全面贯彻落实《XX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对受理的举报线索,认真核实、严厉查处,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参与隐患排查治理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二是加强对重要路段以及学校周边、车站等人流密集区域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流动摊贩、占道堆物、乱立招牌等违规行为的排查整治,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整改。

(三)强化隐患排查,做好道路交通隐患整治

加强对市政道路、桥梁、排水管道等的巡查工作,定期对城区主干道、背街小巷等进行巡查,重点巡查在建项目周边路段,并做好巡查工作记录。针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做好警示标志并通知施工队伍及时进行维修更换,建立台账,逐项整改销号。

(四)强化警示教育,提升公众交通安全意识

要切实履行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对城市管理领域环卫、市政、园林等施工作业人员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将道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必学内容,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禁止超速、超载行驶,坚持每天上岗前进行安全作业提示,坚持做好出车前安全检查工作,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切实增强交通事故预防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

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按照“三个必须”和“谁排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排查整改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对因排查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强化社会监督。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高度关注的浓厚氛围。要加强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倒逼责任落实。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引导社会群众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整治。

(三)加强信息报送。

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于4月20日前制定并报送专项整治方案,于5月19日前将专项整治总结报送至局执法监察科。

道路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第4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联合整治,严厉打击道路交通运输无牌无证经营、超限超载、“大吨小标”、非法改装、不按规定站点经营、非法设立客货站点、违反票价政策等违法违章经营行为及道路运输市场存在的黑恶势力,规范道路交通运输市场,促进安全生产。

二、时间安排

从*年12月20日至*年7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年12月20日至12月30日,为组织宣传阶段。本阶段主要工作是: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整治机构,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宣传工作。

第二阶段从*年1月1日至*年6月30日,为全面整治阶段。本阶段根据整治工作方案,制定具体行动计划,组织整治执法队伍,全面开展整治行动。

第三阶段从*年7月1日至7月31日,为检查总结阶段。本阶段对联合整治工作进行自查总结,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处理,并做好整治工作总结。

三、整治重点

1、无牌无证经营行为;

2、套牌车、假牌车、报废车;

3、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经营客运的行为;

4、超限超载车辆,“大吨小标”车辆;

5、擅自设立客货运站点和不按规定站点经营;

6、哄抬运价或恶性压价竞争等违反运价政策的行为;

7、垄断客货源居间盘剥行为和道路运输市场存在的黑恶势力;

8、各地道路运输市场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

四、职责分工

1、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查处无证经营、私设客货站点(售票点、配客点、货运配载点等),站外经营、拉客、卖客、甩客等违章经营,超限超载,非客运车辆经营客运,违反运价政策,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2、*部门负责查处无牌无证、套牌、假牌和报废车辆,“大吨小标”车辆,居间盘剥、欺行霸市行为及运输市场的套牌车、假牌车、报废车,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3、工商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无照经营,非法改装或出售报废汽车等。

4、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从事经营罐式车辆的罐体进行检测监管,配合做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及“大吨小标”的清理恢复工作。

5、监察部门负责对联合整治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并查处违法违纪问题。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联合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县联合整治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彭永通(县政府)

副组长:叶子源(县府办)、吴幅万(县交通局)

成员:朱伟干(县交通局)钱应城(县*局)

彭隆传(县监察局)、彭耀禄(县工商局)、叶日强(县质监局)

县整治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由朱伟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余冠华同志兼任副主任,办公电话(传真)*。各有关部门负责落实整治行动人员、经费和执法车辆等。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交通运输是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有关部门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我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道路运输中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的危害性和打击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的艰巨性,克服麻痹思想,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扎实开展整治工作。

2、加强宣传。各有关部门要采取会议、新闻、广播和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对联合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及有关政策法规进行广泛的宣传,营造氛围,形成高压态势。

3、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之间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建立治理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混乱局面。

道路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第5篇

一、组织机构

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单位为市交通局和市公路分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交通局,主任由陈玉生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傅国明、方跃兴、黄碧福担任,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安办主任或农村公路站站长担任,并作为联络员。成员单位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各乡镇(场、开发区)。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所管辖本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存在隐患,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同时成立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化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处的隐患彻底整治,明确我市道路交通安全为目标,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各成员单位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道路交通安全运行,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严厉打击道路交通非法违法营运和超限运输行为,最大限度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形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推动我市道路交通安全运行状况持续稳定,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专项整治责任区域划分

市交通局:负责农村公路县道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整治工作。

市公路分局:负责国省道、干线和专养乡道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整治工作。

市交警大队负责:国、省道重点干线人行横道线,道路示警灯的设置排查工作。

各乡镇(场、开发区)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公路,乡道专用公路,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整治工作。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进行宣传发动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隐患排查阶段(年11月1日至年11月11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专项整治实施意见》各单位各部门依据专项整治责任区域划分,对本辖区内道路路段存在安全设施隐患地段进行统一排查,排查主要工作内容:

1.落实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清理,制定治理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落实整治措施、时间和经费情况。

2.加强临河临崖,路侧险要、急弯等危险路段防护设施的设置和维护,一些防护设施不足的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要根据具体状况不断完善;对已有防撞墙等防护设施出现损坏及时进行修复。

3.加强道路沿线安全标治线的设置和修复,对于地质灾害容易发生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正在施工路段等重点部位标志的设置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于设置不到位的及现有标志标线存在缺失、损坏、污染的,按轻重缓急进行修复确保标志标线明显醒目。

4.对于各负责单位区域内的公路桥梁,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要逐一排查,排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设障碍物限宽限重。对五类危桥一律设障碍物严禁通行,并上报市交通局,力争列入省交通运输厅危桥改造计划,确保桥梁运行安全。

5.对于已建成的公路、桥梁,未经验收的公路、桥梁严禁投入使用并登记备案,逐一排查,同时帮助业主单位办理验收手续,早日投入使用。

6.排查整改方案和联络员名单在11月9日之前上报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安全隐患整治实施阶段(年11月12日至年12月20日)

各单位各部门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备案,每一项隐患要有整治措施,整改意见、整改资金预算,并落实整改所需的资金,明确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和隐患整改完成时间,对排查方案的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跟踪落实到位,对于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的要落实“问责制”,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

市政府将组织对各乡镇(场、开发区)和有关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监管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专项整治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于工作认真,效果显著的成员单位将予以通报表扬。对于工作不落实,隐瞒问题的单位将以通报批评。同时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开展回头看活动,正视存在问题,争取有力措施,狠抓整改,以不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五、整治措施与要求

(一)确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专项整治活动,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大干150天”要求,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责任落实年”的具体行动,也是全面落实“一岗双责”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场、开发区)对有关道路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确实加强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具体承办部门和人员,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进一步强化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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