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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危房改造工作遵循的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
(二)、坚持量力而行、经济实用、美观大方和尊重民族习俗的原则;
(三)、坚持近期恢复改造与长远抗灾减灾相结合、集中改造和分散改造相结合、改善人居环境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五)、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和非现金结算的原则;
(六)、坚持区域性、重点性、整合性、连续性相结合的分配原则。
二、危房改造范围及对象确定
(一)、危房改造对象
1、因暴洪、冰雹、滑坡等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倒塌、损坏无法居住的灾民;
2、连灾区、重灾区内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的特困户、五保户、特困计生户和优抚对象;
3、因灾、因贫造成房屋倒塌和严重损坏、丧失劳动力无力建房的残疾户;
4、其他因自然灾害引起的住房困难户。
(二)、建房对象的确定
1、以乡镇为单位,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规划、相对集中、保证重点”的总体要求,深入群众、逐村逐户摸排,反复比较,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真正把最困难、最需要解决住房的对象列入建房范围。
2、严格按照“灾民书面申请、村民会议评议、村委会统一审查上报、乡镇初审、县民政局审批”的程序确定建房对象。残疾人危房改造按上述程序上报后由县残联审批。属特困计生户的应在备注中注明。
3、建房对象的确定、补助标准、数量等纳入乡(镇)村政务、村务公开的内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三)、建房标准、规模及选址
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要着眼长远,立足抗灾减灾,根据当地群众基本住房条件和建房对象常住人口数核定建房标准和规模,原则上应保证每户建房3间以上,每间15—20平方米的规模。房屋结构以砖木、砖混为主,四角有砖柱,面墙为砖墙,其它三面可为土墙,一门两窗的瓦房。设计的房屋要做到坚固牢靠、经济实用,达到当地一般农户住房条件的中上等水平。
危房改造和建房选址要做到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地段,让开水道、风道。残疾人危房改造还要充分考虑到便于残疾人生产生活方面进行选址。
三、危房改造指标分配及补助标准
(一)、建房指标分配
今年全县危房改造指标为401户(其中残疾人危房改造121户)。具体分配指标见附表。
(二)、建房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平均每户按6000元计算,坚持“困难大的多补,困难小的少补”的原则,实行分类补助,不搞平均分配。有条件的乡镇也要积极筹资,努力提高补助标准。危房改造资金不足部分由建房户自筹解决。
四、危房改造时限及要求
(一)、建房时间安排
全县居民危房改造工程从20*年5月开始,20*年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5月1日至5月10日)为评议初审阶段。经村民提出书面申请(一式两份)和投工及自筹资金情况说明后,由乡镇村组评议初审危改户,提出补助标准,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民政局;
第二阶段(5月11日至5月15日)为复核审批阶段。县民政局对乡镇上报的初审意见调查核实后,提交县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批准建房对象;
第三阶段(5月16日至9月10日)为全面组织实施阶段。由乡镇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县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搞好检查督促,确保工程质量、数量和进度;
第四阶段(9月11日至9月30日)为检查验收和总结阶段。工程结束后,各乡镇在认真搞好自查自纠和总结上报有关资料的同时,县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组织专门工作组进行检查验收,搞好总结,并请省、市民政部门领导检查验收。
经验收合格的改造建设房屋,统一设置加挂“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标志牌。
(二)、几项要求
1、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要从当地实际出发,依照当地实际经济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结合当地建房习惯和民俗,量力而行,当年建成,当年入住,严禁高标准建房,杜绝负债建房。
2、危房改造所需主要物资应当纳入政府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非现金结算,由乡(镇)根据补助标准,按工期、分阶段向建房户供应材料,原则上不向建房户直接发放补助资金。
3、危房改造实行县、乡镇、村工程质量责任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建房工程结束后,如发生工程质量事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危房改造资金纳入救灾资金专户储存,专账管理、封闭运行,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5、建立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档案,对家庭基本情况、经济和住房状况;补助标准、补助的建材品种和数量;建房前后的住房照片;残疾户残疾人照片;其他相关手续和资料一式二份,由县民政、残联部门和乡镇完整归档保存。具体应对照附件2《甘肃省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档案》的要求建立完善档案。档案资料不齐全不予验收。
五、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监督力度
(一)、组织领导
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解决民生问题的具体体现。相关部门和有关乡镇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加强领导,切实搞好农村居民危房改造工作。县上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政府办、民政、财政、城建、国土、林业、监察、审计、残联为成员单位的县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危房改造工作在县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工负责:县民政局对危房改造资金实行专户、专帐、专人管理,做到来往帐目清楚,凭证齐全,手续合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县财政局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建立工程预算决算审批制度,严格按照民政部门提供的用款计划,根据工程进度,安排资金,保证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县城建局提出农村危房改造设计方案;县土地局按照建房规划优先安排和及时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县林业局从方便群众的角度出发,根据实际情况就近、优先安排农村危房改造用材指标;县审计局要对施工决算进行审计,切实保证资金全部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县残联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抓好残疾人危房改造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及时搞好总结验收和有关资料的整理及档案工作。
各有关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县上与责任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并纳入20*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进行考核,保证建房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并在保证政策有效执行的前提下提出对策。
关键词:危旧房改造、成本控制、项目措施
引言
目前,我国已进入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根据我国城市土地资源稀缺程度并基于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国策,走扩大城市区域面积的外延式城市发展之路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在完善城市功能、布局、结构和合理、有效、集约化利用有限城市土地资源方面的作用,危旧房改造成为解决城市化进程的必然选择和关键途径之一。
旧城改造主要包括城市危旧房改造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及道路拓宽改造建设等,危旧房改造则是旧城改造中极其重要的一部分,也是和老百姓切身利益最密切相关的部分。根据08、09两年,我们南京市江南八区共改造了300多万平米的危旧房,有约55万平米的安置房建设。随着改造面积的增加,推进工作中的困难越来越多,难度也越来越大。前两年各区政府已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进行危旧房前期的拆迁改造,后期还要进行工程建设。加上今年剩余的80万平米的危旧房改造,政府还要继续投入,今年的资金压力仍然很大,所以,对项目的目标成本控制应该受到重视。
经过两年的数据统计和项目平衡测算统计分析工作,找出对危改项目实际运作成本影响较大的因素,并提出一些必要的措施,是危改项目的成本控制的核心目标。下面我就影响因素和控制措施做个简要的阐述。
一、 组成项目成本的主要内容
我们知道,一个建设项目的投资通常由五大部分构成:1土地费用;2报建和单体规费;3前期工程费;4建安工程费;5室外管网及配套工程费;6其他费用(含营销费、管理费、财务费)。
二、 影响项目成本的敏感性因素
09年,土地费用约占总成本的60%(通过测算的几个项目,危旧房约占45-60%),建安费用约占20%,其他费用约占12%,三大费用约占总成本的92%(也就是说不管是商品房还是危改项目,成本比例是差不多的)。回头看06年,这个比例是:土地费用约占总成本的35%,建安费用约占39%,其他费用约占6%,三大费用约占总成本的80%。通过这两组数据,我们不难看出:土地费用不仅占比大,上升也最大,建安费用也在上涨,只是被掩盖了。有人要说是其他费用,其实也对,因为财务成本是随着土地费用上升的。(所以从这三大费用的所占比重和涨升情况看,土地费用是重中之重。)
三、 控制措施
(一)、土地费用
危旧房安置改造项目的建设用地,采取行政划拨方式供应。这种方式并不是说就没有土地费用了,实际上在划拨土地上产生的拆迁费用,就是土地出让金中的土地开发投资费用。与出让地块的区别在于国家免去了土地使用期内的租金部分。
拆迁费用主要受到以下几个因素的影响:1、片区周边相邻房屋状况;2、周边商品房销售价格、二手房成交价格;3、片区周边的市政配套及交通情况;4、片区内房屋的使用功能。这4个是客观因素,是市场经济决定的。我们能做到的是减少拆迁矛盾,矛盾会延长拆迁周期,拆迁周期越长,消耗的人、财、力就越多,成本越高。所以要缩短拆迁周期,提高时间的资金价值。
拆迁资金少则几千万,多则几亿、十几亿,这些资金的时间价值是非常可观的,所以,拆迁实施方案不仅是给拆迁主管部门看的,更是降低财务成本的重要措施。那么,在制定拆迁方案时需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做好做细拆迁准备工作:重视拆迁前的调查摸底工作,了解民情民意,理解掌握政策,群众工作做细做好,好事办好。避免出现出现拆迁公示无人反对,拆迁实施无人搬家的局面。2、拆迁方案与施工方案结合:在丘号图上标出施工现场的主要进出口、先开工楼栋上的位置,在此位置上房屋,应集中力量动员住户尽早搬离。拆一片,交付一片,施工一片。3、拆迁时间与规划条件的协调:在规划条件不明确,或拆迁期内也没把握搞定规划条件的,不能启动拆迁,否则只能晒地皮。4、尊重媒体的声音:当今社会是网络传媒的信息时代,任何事件经过媒体网络的,都会形成几何级别的放大,真假难辨。危旧房改造工作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当媒体对我们的工作出现质疑时,项目实施单位应在第一时间与媒体沟通并回复,避免事态扩大,延长拆迁时间。
(二)、工程规划及设计费
工程规划设计费属工程前期费用
1、规划设计费虽然占总成本的比例微乎其微,但是,对建安造价影响很大。所以对容积率、商住比例、套型比例、人防面积、配套用房等指标要精打细算,对规划方案进行多方案比选,优化设计。在不违规的情况下,突破容积率,增加房源。例如建邺2号地占地面积2.8万,容积率如果突破0.1,即可增加2800建筑面积,对项目平衡帮助很大。2、控制设计质量,严格按照概算指标进行设计。3、在建筑结构设计阶段对基础选型、套型搭配、钢筋含量、功能配套等方面进行优化设计,避免超标准设计。
(三)建安成本
1、建立各类型的合格承包商库和材料供应商库,最大满足比选和竞争要求。2、充分利用市场竞争优势进行公开招标,实行准入制度,选择资质过硬、信誉好、实力强的企业入围,让承包商实现报价让利,成本下浮,降低工程造价。3、对主材和用量大的材料实行集团采购的方式,争取供应商的最大优惠,降低采购成本。4、建立合同与付款、结算联动审核体系,实现合同订立执行的最优化。避免合同的订立、执行与付款、结算、工程现状脱节,造成资金超付或预算失控。5、建立设计变更、签证限额审批制度,使得变更签证一经确立,即能预估费用,修正其对造价的影响。6、建立结算审核体系,使得任一合同的结算经过适当级别的审核,充分防范因低价中标而带来的低中高结隐患,合理确定结算价并使结算资料具备可复查性。7、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质量、进度、安全控制体系,避免因质量和进度延缓工期,不仅产生负面影响,并增加资金成本。
(四)、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中,重点讲财务费用即降低资金成本,有以下几点。1、充分了解税收与贷款政策,与银行、税务等部门充分交流沟通,争取税收和贷款优惠,在可控范围最大限度降低资金成本。2、合理安排资金计划保证项目资金供求平衡。3、财务、工程、程控各部门紧密协调,制定合理的资金拨付比例和拨付节点。
一、目标任务
根据省、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两年任务一年完成”的总体要求,年,我县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建设任务主要有48个,其中,中、省项目19个,有9个村小项目按集中办学实施方案予以撤并,城镇中学、城镇小学2个项目与城区学校扩容提质另行集中资金统一实施。全县需拆除D级危房20861m2,维修、改造C级危房613m2和B级危房584m2,根据实际需要,全县农村中小学需新建校舍面积19970m2,维修C、B级危房1197m2,逐步建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责任
按照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要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实行由县人民政府负责,教育部门牵头,财政、计划、建设等部门共同参与组织的工作管理体制。主要责任单位为县教育局,相关责任单位为县发展计划局、县财政局和县建设局。各责任单位负责共同审定申报全县年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计划。县教育局负责制定年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规划,牵头组织危改工作的实施,落实省、市级考评方案的内容,建立项目资料档案,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专项督查,督促和指导各乡镇学校危房改造工作,定期收集汇总及通报项目工程实施进展情况,并向市危改办汇报。县发展计划局负责把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作为全县重点工程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作为全县重点工程进行管理,协调落实有关政策;县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积极筹措县级配套资金,管好用好专项资金;县建设局负责对工程实施过程特别是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指导与监管,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辖区内危改项目工程的实施与管理,跟踪监督危房改造工作实施项目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建立危房改造工作实施项目资料档案,及时协调处理危房改造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按时上报危改工作实施项目的进展情况,并确定专人负责。
县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中小学危房改造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工作思路
1.总体思路:我县农村中小学现有危房面积中,D级危房20861m2,占84.8%。改造D级危房是我县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的重中之重。同时,兼顾改造B、C级危房,年内全部消灭农村中小学危房。
2.基本原则:坚持“四个结合”:一是与调整中小学布局、推行集中办学相结合,布局调整规划方案中不予保留的学校一律不纳入改造范围;二是与寄宿制学校建设相结合,按照“量要减少、质要提高”的要求,将寄宿制学校急需改造的学生宿舍、食堂和厕所纳入“工程”统筹解决;三是与薄弱学校改造相结合,按照“整体推进、分批解决”的要求,集中力量,加大对农村薄弱学校的改造;四是与巩固“普九”相结合,通过认真抓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为广大师生创造良好舒适的教育教学环境,促进全县基础教育健康快速发展。
3.工作步骤:全县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建设工程6月份全面动工,竣工时间一部分为8月底,一部分工程为11月底。
第一阶段(6月1日—6月15日):
主要任务:规划设计、审批方案、组织招标。
第二阶段(6月16日—11月30日):
主要任务:组织施工、工程监督、竣工验收。
第三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主要任务:决算审计、工作评估、总结表彰。
四、资金保障
年全县中小学规划新建校舍面积19970m2,投入资金798.8万元,维修改造B、C级危房1197m2,投入资金23.9万元,两项合计投入资金822.7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补助资金345万元,省级配套资金151万元,县财政配套212万元,其他资金114.7万元。
为了保证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县财政、教育、计划部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专款及早下达,确保农村税费改造转移支付教育资金的10%以上用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省财政最近下达的新增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教育的比例高于25%的部分主要用于危房改造,同时通过调整财政预算支出结构,设立中小学危房改造专项经费,为顺利完成危房改造工作任务提供资金保障;各乡镇要及时依法处理因布局调整后闲置的校产,所得资金应全部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另外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希望工程、各种捐赠款等资金集中优先用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适当安排部分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
按照《全国中小学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设立危房改造工作项目资金专户,分帐单独核算,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实行县级报账制度;严格资金的预决算制度和审计制度;强化合同管理,从严控制建设成本;严禁将上级专款用于偿还债务或挪作他用。
五、项目管理
(一)建立依法依规管理制度。凡列入年度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实施计划的项目,都应实行项目管理,并按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的要求组织实施。
1.严格执行法定的建设程序和强制性建设规范。完善危房鉴定、校园规划、立项预算、勘察设计、招(投)标管理、工程监理、质量及安全监督、施工许可、资金使用、竣工验收、档案管理等工作程序,从立项起,各项目学校要建立包括图片、数据等资料在内的项目改造前的档案资料。按照“整体布局、科学规范”和“坚固、够用、实用”的原则,通过可行性论证后,进行校园规划和项目规划,确定危房改造方式,做好项目资金预算。
2.项目手续及招投标管理。新建、改扩建的项目,施工前均要办理建设项目立项批文,按规定进行施工检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地质勘察和工程设计;工程建设投资50万元以上的项目施工,都必须引入全市具备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实行招标、投标,投资额较小的不宜招(投)标的特殊改造项目,也必须实行工程议标,选择本县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承包危房改造工程。
3.项目工程监理及监督。凡具备监理条件的,县危改办将选派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机构,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理。不具备监理条件的,项目学校应选择和聘请熟悉基建业务、责任心强的学校管理人员经过培训后出任现场管理员,严把质量关和安全关。县危改办对项目工程进行全程监督。
4.竣工验收。工程建设项目结束后,县危改办将按国家《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规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5.决算审计。工程竣工验收后,邀请审计及财政投资评审部门进行决算审计,按审计结论办理工程结算。
6.档案管理。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生产供应单位,应按照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承担工程质量责任。要切实做好危改工程的档案建设,各项目学校要将每个危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纸、声像等各种资料收集齐全,按照权证、基建和管理等类别,根据统一的技术标准装订,并选用统一的档案盒保存归档,项目完工后,档案资料一式两份,一份交县危改办,一份自存。
(二)建立危改项目报告制度。为了全面掌握危房改造工作建设项目进展情况,以便于对项目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县危改办建立危房改造项目开工报告制度、工程进展月报制度和项目管理台帐制度。项目开工报告制度,就是新建、改扩建项目在开工时上报县危改办。工程月报制度就是在每月30日前,项目学校将来自危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报县危改办。项目管理台帐制度就是项目学校将年度危改项目工程建立包括项目基本情况、资金到位情况以及工程进展等内容的台帐,以便对项目实行动态跟踪管理。
(三)建立危改工作督查制度。县危改办将从教育、计划、财政、建设等部门抽调具有一定中小学建设工程管理经验、工作能力和责任心较强的工作人员,组成危房改造工作督查组,常年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全县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实地督查,督查的重点是管理人员落实情况,资金到位情况、工程进度及质量、工程资料建档情况。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并将督查和整改情况以工作简报形式上报市危改办和县危改工作领导小组。
建立监督举报制度。在县教育局设置举报箱。县危改办将对安排了中央专款和省级资金的项目学校的现有危房情况、规划建设情况及资金筹措计划等方面的情况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对工程概算、工程招投标、工程决算等情况向社会公开,提高整个工程管理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
点评:此举有利于抑制部分医院在利益的驱使下的过度医疗,减轻了患者负担,节省了医保基金的开支,说到底,是为广大群众共同的“保命钱”建立了一道“警戒线”。当然,在药价居高不下的前提下,我们也希望,“定额”能建立起一套科学的浮动机制,在医疗成本确实增加的情况下也能适时上调,避免削弱看病群众的医疗福利。
云南推进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
云南省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自2009年启动,截止目前,共投入发展资金3350万元、实施了36个特色村寨建设,各地突出特色,打造亮点,“小资金”发挥了“大效益”。据悉,今年我省还会投入资金2600万元启动实施26个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实现我省5000人以上的世居民族都有本民族特色村寨的目标。(来源:《云南日报》)
点评:通过一项措施,保护了一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民居;培育了一批民族特色产业;保护传承了一批民族文化遗产;进一步改善和保障了民生;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实为一举多得。透过这项措施的成效,我们也想到:城市里的特色民居,如果更多地加以保护,也应该会取得这样的效果。
云南大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通过近年来大力实施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我省广大农村民房质量得到整体提高。但是,到去年底,我省843万户农村住房中,仍有农村危房270万户。今年,国家3部委下达我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27.3万户,省级下达各州市、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35.3万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实施,把这项工作列为省政府2012年重点督查的20项重大建设项目和惠民十件实事之一。截至8月底,国家3部委下达我省2012年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已完成投资9.7亿元,开工4.5万户。(来源:《云南日报》)
点评:过去的几个月是灾害肆虐的几个月,宁蒗地震,彝良地震,施甸地震……接二连三地在云岭发生。在为灾区人民祈福之余,也让我们警醒:云南是地震多发地区,关注城乡居民的建筑质量和居住水平,就是关注他们的生命安全!
电动车管理规定举行听证
一、总体目标和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利用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结合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从**7年起,用2年时间完成全市42.49万平方米D级危房改造任务,确保全市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建立健全高效协调开发性金融运行机制和政府信用贷款偿还机制,做到“用得好,管得严,还得上”,实现政府信用贷款的按期偿还。
(二)主要任务。
改造42.49万平方米D级危房,实施571个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7年计划完成投资13100万元,改造D级危房21.24万平方米;**8年计划完成投资13163万元,改造D级危房21.25万平方米。
二、规划编制及资金需求测算
各地教育、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在县(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据**5年底农村中小学实有D级危房实际面积和单位平方米改造成本,科学合理制定改造规划,确定改造资金需求量;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运用因素分析法,将**6和**7年中央、省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分解至各县(区),两者之间的缺口作为贷款申请额度的上限。
根据《安徽省**5年底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规划》,改造42.49万平方米D级危房,资金总需求为26263万元。
三、贷款的程序、还款和利率
(一)借款及用款主体。根据《**6年第14号省长办公会议纪要》,将本项目作为政府信用贷款项目纳入《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项目的借款主体为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担保集团),用款主体为县(区)人民政府。
(二)贷款额度。
在上述贷款总额度内,根据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审核通过的各县(区)《**5年底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规划》和核定各县(区)贷款申请额度的上限,各县(区)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和财力等因素,在申请额度上限内申报贷款,准备项目材料。
(三)贷款程序。
各县(区)在核定的申请贷款额度上限内,按照《安徽省利用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管理试行办法》,由用款主体向借款主体申请开行贷款,并办理相关签约和提款手续。
(四)还款。
贷款本金的主要还款来源为今后省级财政安排给用款主体的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由省财政厅抵扣后偿还。其中对于有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的11个县(区),贷款本金的偿还由省财政厅从今后省级安排给地方的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中抵扣。
(五)利率与利息。
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争取国家开发银行适当优惠;贷款利息由各县(区)政府承担,在每季度付息目前7天将应付利息提前支付到省担保集团指定的账户,由省担保集团按时向开发银行支付贷款利息。各县(区)人民政府应按要求向省担保集团出具还款承诺函。
四、项目实施与管理
(一)组织领导
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纳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体制。
县级政府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区域项目的领导、总体规划的制定,贷款利息的偿还。县级教育、发改、财政部门负责项目实施日常工作,具体负责项目立项、勘探设计、招标管理、施工监理、质量监督、资金使用、竣工验收、决算审计、档案管理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县(区)建设、国土、审计、监察等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予以配合。
各市相关部门审核、汇总、上报所属县(区)D级危房改造总体规划;负责检查和监督所属县(区)项目实施情况,并及时上报。
省教育厅负责拟定利用开行政策性贷款改造农村中小学现存D级危房项目的方案;指导各地制定D级危房改造的总体规划;综合考虑各地总体规划、D级危房面积及实际需求等因素,提出各县(区)贷款额度的建议;加强项目建设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省财政厅负责落实每年省级应配套的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以保证开发银行贷款本金的偿还;审核贷款项目的配套能力、偿债能力,核定各县(区)项目贷款额度。
省发展改革委按照省政府确定的政策性贷款使用方向及项目建设程序,审查借款主体上报的申贷项目和资金筹措方案;指导政策性贷款的使用,做好建设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省建设、国土、审计、监察部门各司其职,在房屋鉴定、招投标、学校选址、项目资金审计、责任追究等方面予以积极配合。
(二)项目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项目实行县(区)长负责制,县(区)长是第一责任人。目标管理责任制的主要内容是:
现有D级危房在2年内全部得到改造;做好B、C级危房的维修、维护,降低或消除B、C级危房向D级危房的转化率,确保校舍安全。
继续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校舍建设实行扶持政策的通知》(皖政办〔**2〕71号)等有关文件,减免建设收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优化建设环境,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和实施成效。
(三)实施原则
项目实行以县为主“五统一”的项目管理模式,即统一规划、立项,统一勘探、设计,统一招标、监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验收和决算审计;项目建设实行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四)具体实施
各县(区)根据省确定的贷款额度控制数和两年建设任务,确定项目学校和分批次申贷额度,在完成相关程序后,与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委托贷款合同》或三方借款合同,获得贷款资金,实施项目建设工作。
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和《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确保校舍质量,防止超标准、华而不实。县(区)教育局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勘查、设计单位进行项目的勘察和图纸设计。图纸设计除应符合《公用建筑设计规范》外,对疏散楼梯设置、护拦高度、走廊宽度等的设计还应符合《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所有新建校舍的设计使用年限应在50年以上。
项目承建单位的确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对于单体建筑面积不足1000平方米或单个项目投资额小于50万元的较小项目,应按照区域集中的原则进行打捆招标。施工单位确定后,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项目建设要认真贯彻《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规定,规范基本建设程序。施工单位严格履行合同,按照国家有关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和设计图文施工,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
项目实行监理制。项目施工监理工作由县(区)教育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单位应根据监理合同的相关条款,认真履行监理职能,对建筑材料质量、施工工艺、施工质量、施工进度等进行全程监督。
土建项目竣工后,由施工单位整理好该项目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向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报送申请验收报告。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质量监督等有关单位对项目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一律不得交付使用。项目建设完成后,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将相关档案资料移交有关部门保管。
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地教育、财政部门应按月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开发银行、省开发性金融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担保集团报送项目执行情况报表,并确保数字真实可靠。
(五)资金管理
项目贷款资金进入各县(区)校舍维修改造(危改)资金专户。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执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6〕6号)以及省有关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集中支付,不得下拨至乡镇和学校,不得挪用或用于偿还债务。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勘探、设计、招标、监理等费用,应按规定记入项目土建成本,不得因此增加学校负担。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后,应组织竣工审计,按审计结论办理工程结算、基建财务决算和国有资产移交手续。
五、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