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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整治学校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专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整顿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学校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师生身心健康,事关学校安全及社会和谐稳定。学校决定成立学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校长)
副组长:XX(分管安全副校长)XX(总务主任)
成员:XX、XX、各班主任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同志兼任。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监管,每天有专人负责收验新进食材,并对库存食材进行检查。
(二)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
1、严格落实值班行政陪餐制度,每天参与值班的一名行政和三名老师陪同学生就餐。
2、进一步完善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对菜谱、食堂从业人员健康信息、管理负责人等信息要进行公开。
3、建立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学校食品安全例行检查制度,坚持品尝制、留样制。
4、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建立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餐厨垃圾处理、食品检验报告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防止假冒伪劣食品进入校园,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用添加剂,确保食品安全、卫生、餐饮用具卫生安全达到规定标准。
5、严格落实食品原材料采购招标制度,以招标的方式公开选择优质供应商。
(三)加强对学校食堂环境卫生的管理。
要求食堂内外环境要保持整洁,所有的餐具要陈列有序,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场所包括厨房、售卖间,应按要求配备防水、防潮、防蝇、防尘、冷藏、洗涤消毒、排烟装置等设施。
(四)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要分柜存放,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加工和出售。
(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健康管理工作。
(六)在学校内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学校领导和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切实树立“学生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召开专门会议,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作出部署。要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抓好工作落实,要推动整顿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严格考核,狠抓落实。
学校要把食品安全纳入个人年度目标考核,建立完善督查考核奖惩办法,加强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督查评估。
(三)着力治本,确保实效。
学校要认真查找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狠抓薄弱环节,制定周密措施,强化问题整改,全面推进落实。要及时总结整顿工作经验,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强化建章立制,通过整顿全面推进学校食品安全体系建设,努力构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和《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以及《*市*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的成功经验,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围绕健全和完善“两个链条、两个体系、一个网络”的目标,突出抓好城乡结合部、农村等地区的小商店(含小食杂店、小药店)、小农资店、小作坊、小餐饮店、小屠宰场(以下简称“五小”单位)等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的再整治再提高,确保*年专项整治“14个100%”等目标的巩固和深化。
(一)在保持全镇的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的基础上,全镇规模种植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绿色食品生产基地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
(二)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原料注册场、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等三类基地以及水产苗种生产单位100%建立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等水产品质量安全自控措施;以上三类基地监管率达到100%;水产苗种生产单位持证生产率达到100%;今年以来水产品阳性样品的追溯结案率达到100%。
(三)在保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基础上,100%落实获证企业产品出厂检验;在保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的基础上,100%建立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
(四)在巩固镇内的食品市场和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村、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在农村食品市场、超市和食杂店推广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力争在3到5年内使农村所有食品市场、超市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所有食杂店建立进货台账制度。
(五)在保持食堂和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检查监督工作。
(六)继续开展重点监管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面要达100%。
(七)全镇进点屠宰率保持100%;保持全镇范围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八)保持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对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等5类重点终端产品生产企业必须100%摸清底数并建立质量档案;备案的企业标准必须100%进行复审;属于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的产品100%取证;新获证产品100%监督抽查一次。
(九)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等产品出口生产企业100%签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法定检验目录内商品出口企业100%建立出口质量档案;出口玩具生产企业100%实施产能核定;进口产品安全健康、环保项目不合格的100%退货或作销毁处理;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出口食品备案原料基地100%得到清查。
二、主要任务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农业办牵头)。
1、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推动我镇农业生产逐步走向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认真抓好标准化的培训宣传和示范引导,监督和指导农产品生产者采用标准化生产技术和规范从事生产。
2、开展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专项检查。以禁用兽药为重点,开展兽药专项检查;以三聚氰胺、蛋白精等违禁化学物质为重点,开展饲料专项检查;以禁用农药为重点,开展农药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农药行为,继续组织收缴并销毁甲胺磷等5种禁用农药。
3、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检查,加大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品种、范围和频次,及时对生产、销售大宗农产品和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和现场检查。
4、开展认证农产品专项检查,强化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监督管理。
(二)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农业办牵头)。
1、开展水产品生产执法检查。重点抓好淡水塘鱼以及白对虾、罗氏虾、甲鱼、鳗鱼、桂花鱼等水产品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用药行为予以查处。
2、开展认证水产品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已获认证水产品的资质、产地条件、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要求质量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加强产地监测和对进入市场销售认证产品资质的确认,严厉打击超范围使用和盗用无公害水产品标志的行为。强化对获认定产地、认证产品的检查和监管工作,保证无公害水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等“三品”的质量和品牌形象。
3、加强培训和技术指导。以渔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合理使用为重点,结合推进渔业科技入户工程,加强对渔农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大力推广健康养殖方式及安全用药技术和方法。
(三)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经贸办牵头)。
1、全面整治食品小作坊。加快建立和完善食品小作坊监管体系,突出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的整治,建立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长效监管机制。对已经签订质量承诺书的小作坊是否按要求进行食品生产、加工和销售,进行重点监管。按照“监管、规范、引导、便民”的原则,推广小榄镇豆腐作坊集中管理模式,争取年内能效仿小榄镇的做法,引导小作坊集中加工。
2、保持专项整治高压态势,全面查处无证生产销售行为,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3、严把许可准入门槛,落实产品出厂强制检验制度,加强对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
4、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快速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四)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工商分局牵头)。
1、加大对无证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严防无证照经营现象死灰复燃;健全执法监管制度,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2、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进货台账、索证索票制度,组织开展复查,指导和促进食品经营者建立和完善规范的进货台账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
3、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和重点商品质量监测,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和重点商品质量安全。
(五)餐饮消费安全整治(防保所牵头)。
1、完善餐饮单位食品原料溯源制度,按照《广东省〈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实施指引》,加强各类餐饮单位食品原料索证监督。
2、因地制宜实行分类监管,参照《广东省小食店量化评分表》对小餐饮单位进行分级管理,从根本上解决小餐饮单位卫生问题,切实巩固整治成效。
3、加快对*年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期间发放的临时卫生许可证的清理工作,加大指导和整治工作力度,对符合基本要求的,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对临时卫生许可已到期,但未整改或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续期,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4、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工厂食堂卫生监督,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减少食品安全隐患。
5、进一步推行卫生监督信息公示等办法,提高食品卫生监管能力和效率,探讨信息社会电子政务环境下卫生监督管理模式,建立健全食品卫生日常监管的长效机制。
6、继续查处餐饮单位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餐饮单位经营违禁野生动物行为,防止动物源性传染病流行,确保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7、加强重大活动卫生保障,严防食物中毒发生。
(六)药品质量安全整治(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镇防保所配合)。
1、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工作,联合工商等部门加大对违法广告的整治力度,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做药品疗效证明的违法广告。建立新闻媒体虚假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行业自律机制、广告活动主体市场退出机制和违法广告公告制度。
2、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的抽验力度。建立健全全镇药品质量检测评价系统,对近年出现过质量问题的企业和产品品种实行针对性抽验,对违法广告中涉及的药品、医疗器械品种加大抽查检验力度。
(七)猪肉质量安全整治(经贸办牵头)。
1、全面整治小型屠宰场。加强对屠宰厂(场)的指导、帮助和监督,巩固提高专项整治成果。一是加强肉品安全管理,确保猪肉卫生质量;二是建立严格的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实行“肉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三是加强企业管理人员的职业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强化职业道德,提高定点屠宰企业管理水平;四是逐步淘汰条件简陋、屠宰规模小的手工屠宰场(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肉品配送,从源头上提高定点屠宰的肉品质量,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2、继续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大力整治重点地区、顽固窝点,加大对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3、推动定点屠宰企业升级改造,提升屠宰企业经营水平。一是继续抓好屠宰肉品安全管理,健全肉品品质检验制度;二是加强企业管理人员职业培训;三是进一步健全生猪定点屠宰厂管理、屠宰车间卫生、肉品卫生管理、肉品召回等制度,以及生猪进厂、生猪产品出厂、病死猪及肉品无害化处理等登记台账制度。
(八)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牵头,镇经贸办配合)。
1、在对家用电器等10类重点产品普查建档的基础上,对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等5类重点终端产品生产企业摸清底数、全覆盖建档,备案的企业标准必须进行复审,属于生产许可证和CCC认证管理的产品必须取证,对*年2月20日后新获证产品必须监督抽查一次,实施动态监管。
2、全面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生产行为。对5类重点企业进行全面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企业涉嫌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依法予以查处。重点打击无证生产违法活动,严厉查处获证企业质量违法行为。
3、加强对重点产品生产企业的全过程监管。一是严格准入许可,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管。二是严格区域监管,加强对重点监管企业的检查。三是严格过程监管,督促企业严把产品设计审查关、原材料进货关、产品出厂检验关,要求企业建立原材料进厂和产品销售台帐,实现所生产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
4、整治规范与扶持发展相结合。一是对5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分类监管,加大对小企业的帮扶力度,鼓励引导大企业帮助小企业提高生产经营水平。二是利用中国名牌、产品免检、地理标志等措施,扶持好产品、好企业的发展,引导企业强化质量意识,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增强竞争实力。三是深入扶优扶强,加强与名优企业协作配合,开展“打击假冒,保护名优”活动,扶持一批质量过硬的生产企业做大做强。
5、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健全企业自律机制。二是建立监督抽查、执法检查、日常监管信息互通机制。三是加快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四是建立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五是建立健全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
(九)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市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牵头,镇经贸办配合)。
1、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对本辖区内家具等5类重点产品的出口生产企业数量、规模、分布、生产能力、安全质量管理、执行标准以及出口情况等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全面掌握出口企业的基本状况。对法检目录内商品出口企业,健全企业质量档案,对法检目录外重点商品出口企业,逐步建立企业质量档案。
2、坚持除劣扶优原则,严格一类企业的准入,做好二类企业的帮扶,加强三类企业的整顿,狠抓问题企业的治理。
3、坚持产地检验检疫和口岸查验的原则,加大口岸查验力度,严厉打击和查处变更商品名称和HS编码逃避检验检疫监管等违法违规出口行为。
4、强化进出口5类重点产品的监管。督促企业建立有毒有害物质控制体系,实施油漆高风险原材料、外发加工备案管理制度。加大对进出口5类重点商品安全、卫生、环保、防止欺诈项目的检测力度。
5、构建全方位的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质量安全预警机制、快速反应机制、生产质量自律机制、责任追究机制、产区政府联动机制等,全面提高相关产品的检验监管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充分发挥专项整治工作机构作用。
继续保留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做到机构不散、工作不断、力度不减,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和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针对整治对象的新变化和新特点,制定本地区、本监管领域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确保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市政府将于*年6月对各镇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年底将制定专项整治检查验收和考核办法,组织开展验收。
(二)攻坚克难,解决监管盲区难点。
1、拓展监管范围。各有关部门要将专项整治向广大农村拓展,进一步摸清监管和整治对象的数量、规模和分布等情况,重点是城乡结合部、农村等地区的“五小”单位情况,并根据普查情况完善分类监管措施,尤其要抓好索证索票和台帐制度的落实。
2、推广有效监管模式。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借鉴小榄豆腐集中生产的经验,在辖区范围至少设立1个食品加工小作坊“示范村”、“示范街”或“示范点”,以豆腐、烧味或河粉等为突破口,大力推广集中生产监管模式。
3、开展集中专项整治。针对无证照生产经营现象、违法药品广告泛滥、进货台账与索证索票制度难以长期坚持、临时许可证发放后续监管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加强基层执法检查力度。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牵头组织2次以上大规模整治行动,确保整治成果。
(三)健全机制,构筑完整严密的质量监管体系。
1、健全责任落实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抓好质量安全责任分解,建立和落实好“政府对质量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机制体系,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2、健全动态监管机制。积极推进产品质量电子监管、检验检疫电子监管、通关单联网核查、药品稽查信息平台等信息化建设,推动涉及健康、安全、环保等食品和消费品的生产企业尽快加入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对产品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现动态电子监管,提高技术保障能力;根据企业生产条件、管理水平、质量状况、人员素质、遵纪守法等状况,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加快建立日常巡查、驻点检查、整改回访、抽样检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
3、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健全信息通报和工作协作、案件移交和反馈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做到信息共享、沟通及时、配合密切、形成合力。加强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等方面的监测和研究,及时危险性评估结果和预警预测,增强风险管理的能力,促进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预警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和新闻制度的不断完善。
4、健全专项整治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障机制。加强监管机构和执法建设;加大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检验检测等经费投入,保障专项整治工作经费;加强技术基础建设,以国家级质检中心和检验检疫重点实验室建设为龙头,加强各类质量信息、检验检测、技术研发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5、健全企业自律发展机制。加大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培训,提高企业质量安全意识;加强服务,帮助企业规范管理、改进工艺,推动企业创新技术和经营模式,扶持企业做强做大,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加强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6、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机制。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中介机构规范行业、促进产业、服务企业的作用,积极帮助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品牌培育、标准制订和质量管理等工作。
为认真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各项要求,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检查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行动检查验收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12月25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照以下要求完成本地区专项整治行动的检查验收工作:
(一)检查验收任务。全面检查验收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餐饮消费安全、药品质量安全、猪肉质量安全、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等八个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效,发现存在的问题,未达到工作目标的地区要分析原因、限期整改。
(二)检查验收内容与方式。围绕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提出的20个工作目标,特别是12个100%量化工作目标开展检查验收,具体内容可参考《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验收表》(附件1)。检查要深入基层,力求对本地区专项整治行动做出客观评估。现场检查内容可参考《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场检查表》(附件2)。
(三)检查验收报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形成专题报告报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报告要全面、真实反映专项整治行动的总体情况,总结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建立长效机制的措施和相关工作建议。
二、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检查验收的基础上,12月下旬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各地检查验收工作进行抽查。抽查由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带队,主要采取听取当地政府汇报、随机抽查、暗访等方式。
四、五月份在全县中小学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行动迅速,工作有序
食品安全关系到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关系到办人民满意教育和和谐社会的构建。为了卓有成效地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县教育局下发了《2009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长教发[2009]26号)并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各乡镇中心学校、局属各学校根据教育局的整治方案,分别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了以校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要求,并迅速行动起来,扎扎实实地开展整治工作。龙舟坪镇中心学校以石牌小学为现场召开了全镇食堂改革现场会。高家堰镇中心学校在流溪小学召开现场会,与会人员参观了流溪小学食堂建设,帐目管理、购销台帐建立、饮食安全管理等规范建设。榔坪镇中心学校以创办“满意食堂”为主题,召开全镇校长和食堂管理员会议,并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渔峡口镇中心学校召开了各校校长和食堂管理员会,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题培训,并对各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交流。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安排部署到位,全县中小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强化培训,提升素质
为了更好地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营造声势,扩大影响,全县中小学加大了工作的宣传力度。一是在醒目的位置悬挂食品安全的宣传标语;二是利用校园广播板报、专题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三是利用校园网、长阳教育信息网宣传各地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情况,龙舟坪中心校,资丘中心校、榔坪中心校、高家堰中心校,县一中、白沙坪小学、潘家塘小学等学校分别在网上交流了整治工作情况;三是开展各种形式的专题培训活动,提高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以及师生的食品安全知识,县实验小学组织师生听取县卫生监督局的食品安全专题讲座,都镇湾中心校分校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县民族高中对食堂、门店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通过宣传培训工作,提高了广大师生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了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
三、加大检查力度,强化全面整改
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县教育局把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重点,要求各学校全面排查,不留空白,发现问题,现场整改,并和县工商局、卫生监督局一起开展联合检查,同时派专班深入到各乡镇,深入到僻远、规模小的学校进行抽查。四月份以来,县后勤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一行人,分别到高家堰、贺家坪、榔坪、渔峡口、资丘等乡镇二十多所学校进行检查,对食堂、商店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现场处理,对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各乡镇中心学校、局属各学校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校长挂帅,逐校逐店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现场整改。从整体情况看,食品安全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健全,无证经营的情况得到了有效扼止,购销台帐和索证票制正在逐步规范,食品安全的“五关”得到了较好地落实,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正在逐步建立。总之,这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认识到位,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为了迅速贯彻落实执行全县深入开展“三打击二整治”专项行动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县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分局(所)负责人以及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共40余人召开了“三打击二整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明确了目标,突出了重点,强化了工作措施。
二、部门联合、排查摸底
我局联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人员针对县城区域小作坊、熟食店、糕饼加工等场所进行了排查摸底。主要查看证照是否齐全、是否有相应的防尘、防蝇、防鼠设施、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情况、是否建立食品安全制度,检查共有46户。督促、指导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制度,健全防尘、防蝇、防鼠设施;敦促从员人员进行健康检查、达到符合食品安全经营条件要求办理证照。
三、强化监管,全面履职
1、开展了打击销售、使用地沟油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项检查行动。“三打击二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县工商局加大了对食用油经营户的检查力度,组织各分局对辖区内560余户的食用油经营户进行了专项检查,确实保障消费者食用安全。
2、严厉打击大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等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我局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严格依法行政,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流通环节食品非法添加行为。针对重点食品、重点区域和重点食品经营者,我局认真开展了流通环节食品违法添加行为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执法检查,并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和消费者协会的作用,认真受理和依法处理涉及食品违法添加行为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申诉举报。
为了进一步严厉打击在食品违法添加B等工业染料的违法犯罪行为,认真开展好我县的集中整治排查行动,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我局组织各分局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排查整治食品中违法添加B等工业染料的专项行动,并对辣椒制品及腐竹、豆皮进行了8批次的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合格。
先后对流通环节的粮食类及其制品、肉类及其制品、乳制品、酒类、饮料类、蜂蜜、蔬菜类等食品进行了88批次的快速检测,通过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加大了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活动开展以来共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9件,其中涉及到涂刮生产日期与保质期预包装食品、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销售过期保健食品等案件共5件,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食品商标案(饮料、葡萄酒)共4件。
我局在深入开展“三打击二整治”专项行动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同时,我局对辖区内校园及其周边环境开展了排查工作及整治行动。检查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依法规范和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违法行为。加大校园及其周边市场巡查力度,坚决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过期变质食品、“三无”食品等不合格食品和问题食品。检查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范围是否和执照登记的一致,是否存在违规经营。督促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的自律制度,坚决纠正不按规定落实自律制度的行为。及时纠正食品经营者凡未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进无照经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62人次,检查了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136户次,此次排查我县辖区内无照经营食品经营户15户,已整改到位,其中一户是一中,因办学方向不明朗,是否继续经营还在考虑中;小摊点13户因达不到符合食品经营条件已下发了立即停止经营通知书;有2户食品经营户销售“三无”食品,已责令改正并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