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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运营情况汇报

项目运营情况汇报

项目运营情况汇报范文第1篇

一、构建区域性外汇收支分析监测体系的原则及内容

(一)强化本外币资金相结合的分析手段

在经济全球化日益加深的大背景下,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更加注重本外币资金运用,尤其是外汇管制的逐步放松、强制结售汇制度向意愿结售汇制过渡,都为本外币资金运用的日益融合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但是从当前外汇收支分析的普遍做法看,基层的外汇收支分析工作更多的偏重于外汇收支这一块,惟外汇谈外汇的多,结合本币分析的少,容易导致外汇收支分析内容的不全面,同时也因为分析内容的长期缺位,不能给上级各有关部门提供真实有效的决策依据,一旦外币资金转换成本币,各级监管部门就会缺乏行之有效的跟踪监管手段,最终导致本外币监管真空或漏洞。为此,构建本外币一体化的外汇收支分析监测体系,有利于基层外汇管理部门充分利用人民银行现有的反洗钱和征信系统的相关统计信息,弥补外汇收支分析内容先天不足的问题,便于各级外汇管理部门对本外币资金的适时跟踪监测,切实提高监管水平。

(二)强化外汇资金对地区货币供应量影响分析

近年来,我国持续呈现外汇资金净流入和净结汇的态势,从而导致由外汇占款而投放的基础货币大量增长,净结汇成了货币供应的主要渠道。另外,自2009年以来,由于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整,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必将助推货币供应量的快增,银行本外币信贷投放也会变得相对宽松。然而,由于当前本外币利差的客观存在,市场主体进行资产本币化和负债外币化客观上存在套利空间,即市场主体会因国内人民币汇率的长期稳定或升值预期而转向借用外债和外汇贷款,从而导致购汇减少,进一步加大银行结售汇顺差。因此,通过强化外汇资金对地区货币供应量的影响分析,有利于及时了解货币供应商量的变化情况。

(三)强化对涉外主体资金流动实施整体监测分析

通过对涉外主体资金流动的整体监测分析,能有效监测涉汇主体本外币资金的整体信息,及时了解企业日常营运资金来源和运用情况,弥补当前外汇监管缺乏主体信息和本外币信息不相容的问题,既要关注被监测企业的具体收支行为,更要通过对企业本外币资金流向的监测,分析各企业本外币资金之间的流动,关联企业之间资金的流动,企业资金在国内、国际的流动等等。

(四)强化对出口换汇成本及汇率预期的监测分析

通过调查分析企业的出口销售收入,相应的经营成本,对企业的出口换汇成本以及汇率变动情况实施有效的监测。为此可根据“净外部定向”指标来考察被监测企业对于币值变动敏感度的情况。该指标是用监测企业的出口年收入占年总收入的百分比减去进口年支出占年总支出的百分比,所得的结果,就是净外部定向指标,正值表示被监测企业总体因人民币升值而受损,这是因为失去出口价格竞争力的负面影响超过了输入成本下降的正面影响,反之则说明被监测企业是人民币升值的受益者,这是因为输入成本下降的负面影响超过了价格竞争的负面影响。

(五)强化对资金成本及利率变动的监测分析

通过对资金成本及利率变动的监测分析,可以从整体观测本地区本外币信贷资金运行情况,及时了解人民币和外汇贷款的变动情况,进而深入了解企业自身经营状况及影响因素,为本地区金融稳定提供决策依据。

二、当前区域性外汇收支分析监测体系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外汇业务各种统计信息数据难以有效整合

目前外汇局内部已开发使用的国际收支、出口核报、进口核销、外汇帐户、外债监测、因私购汇、银行结售汇、汇兑、境外资产负债等网络或单机版业务系统之间基本上是相互独立的,由于没能建立这些业务系统的统一信息管理平台,监管分析人员难以按照实际需要提取相关数据信息,实施有效分析。加之数据的收集整理过宽,使其作为分析依据,对其间的异常现象很难有效追踪,信息资源的充分利用存在着极大局限。各业务部门统计数据的要求和口径不一,也加大了形成具有可比性宏观分析资料的难度。

(二)各业务数据系统提供的针对性信息存在较大遗漏

由于国际收支统计口径的国际规范化格式,银行结售汇的一般设计,经常项目贸易、非贸易系统以及外资外债、个人帐户等方面业务需求的相对独立性,使我们形成了统计内容繁杂,口径不一且相互重复的数据来源,反而使一些因为收支形势变化而十分需要的重要数据得不到相对完整和准确的数据,最终导致最权威的专业统计监测部门却难以提供外汇收支监管最需要的基本数据。如伴随我国FDI的持续增长,查询现有统计系统,我们却难以得出对外汇收支监管监测必须掌握的历年累计或区域性投资总额;阶段性“差”整体余额;外商投资资本金外汇或人民币结构变动总量等诸多基础性数据信息。目前对FDI统计需要辖内四个部门的多种渠道进行对比整合,无论是商务部门、工商管理、海关和外汇局,都存在遗漏和滞后现象。外汇局结售汇统计只包括资本金结汇部分,外债统计系统对资本金部分无法显示,以关联交易形式的跨境担保或负债仍未纳入外债统计体系。再如贸易便利化所要求加快进出口核销改革进程,目前进口核销统计仍依靠企业报送和银行付汇支出统计申报为数据来源,由于不同于出口核报口岸系统输入的海关报关真实数据,两者数据经常互不匹配,此有彼无,彼有此无;此增彼减,真误难辩。此外,现行统计监测体系中仍在延续对单笔业务的逐笔申报或报告,对企业主体分顶交易的收支情况没有系统的监测功能,极易造成监测信息的偏差。

(三)统计监测分析功能效益难以实现最大化

目前外汇管理部门可以利用的统计监测信息数据,包括国际收支申报及相关经常项目、资本项目、非贸易项目的主要报表共计19类40多大项和上百个子项系统。但丰富的信息源由于缺乏根据收支监管实际需要的分析模块或比较平台,统计分析只能是就某种现象、某种已经发展严重的趋势设计课题,费时费力的组织高成本调研分析,不仅结论明显滞后,应对策略也不可能及时跟进,统计监测最终对促进和维护国际收支平衡,提供决策信息的重要贡献难以体现。

三、构建区域性外汇收支分析监测体系思考

(一)有效整合本外币统计数据资源,构建本外币一体化监测分析系统

1、整合部门统计数据。定期取得货币信贷和金融运行的各类金融统计信息及外汇局国际收支申报和结售汇统计等外汇统计信息,结合本地区海关进出口、商务部门利用外资等涉外经济统计数据,构建本地区完整的涉外经济金融信息平台,便于对本地区经济金融中的本外币资金整体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综合的分析。

2、综合外汇局与人民银行各业务部门统计数据,构建主体本外币资金监测系统。利用人民银行现有的信贷登记咨询系统、财税库行联网系统、反洗钱监测系统及部分金融机构本外币大额交易统计系统,结合外汇局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系统、外汇账户系统、外资外债统计系统,采集相关企业的各类交易信息,构建全辖重点企业本外币资金监测分析数据平台,准确反映重点企业本外币资金流动、信贷投入、结售汇资金流向及来源、退税资金使用和周转等情况,以及监测企业的投入―产出情况,为深化区域经济金融外汇收支形势分析服务。

3、建立重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分析制度。选取外汇收支量大、具有行业代表性的重点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样本点,设计一系列本外币资金流动监测指标,为方便企业上报,收集的数据基本保持在企业现有的财务报表和外汇收支情况表的框架内,由企业按照提供EXCEL表式填报,生成数据导入源,由外汇局将数据导入系统进行统计分析。

(二)在构建相应的统计分析数据平台基础上,借助相关统计指标进行分类监测

1、宏观涉外经济金融指标。主要包括本地区货币供应、信贷资金投放、外汇收支、银行结售汇等金融统计指标,以及进出口、利用外资外债等涉外经济统计指标,通过总量指标反映地区外汇收支和结售汇对该地区货币供应、信贷资金投放、存贷款等的影响,反映地区经济发展和金融运行基本概况,以及经济金融对外汇形势的影响。

2、微观涉外经济金融指标。包括企业外汇业务经营指标,即外汇收支及其账户收支变动、贸易收付汇、利用外资额、本外币存贷款、银行结售汇、贸易融资及借用外债等;企业本币资金流量表,即资金来源与运用。此类指标不仅可综合反映企业外汇业务综合情况,而且对企业资金流量及损益情况跟踪监测,能及时了解银行结售汇人民币资金流向和来源的真实情况,并加以判断合规性。

3、合规性监测指标。主要是用进出口核销率贸易资金收付率、结售汇率、债务率等指标,综合反映企业日常经营的合规性,重点监测其本外币资金流动有无异常,有无违规资金流出流入,从事投机操作,企业日常经营有无外汇风险、隐患等。

项目运营情况汇报范文第2篇

关键词:移动通信; 网络话务; 分析系统

Abstract: the "mobile network traffic statistical analysis system" the system mainly deal with traffic statistical data analysis function, the performance of the network analysis, and through the intuitive statements form show. Using this system, can let the administrator very intuitive understanding of the network operation and network performance possible problems, also for carriers to provide the basis for the network optimization.

Keywords: mobile communication; Network traffic; Analysis system

中图分类号:TN71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 引言

网络性能问题不是单一片面的问题,很难用简单统一的方法进行处理。对于一个完全动态的网络,需要的优化周期更长,优化方式也更加复杂。移动通信由于电波传播环境复杂多变,导致许多通信量质问题,例如慢衰落现象、快衰落现象、多普勒频移噪声、移动台自干扰等,网络性能随时变化,因此实时了解网络变化动向,及时分析原因对于营运商掌握移动通信网络的运行情况、网络质量显得十分必要。

针对这些挑战和需求,“移动网络话务统计分析系统”应运而生,此系统主要采用处理话务统计的数据分析功能,分析网络性能情况,并以直观的报表形式展现出来。让管理员很直观地了解网络运行性能情况以及网络可能存在的问题,也为营运商提供网络优化的依据。

二、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的目标、研究范围和主要内容

本项目目标是开发新一代的适合中国人使用的通信网络性能分析系统,兼容移动通信3G和2G网络,实现话务统计数据分析功能,本项目的重点在于实现3G网络的话务统计数据处理能力。因为目前许多2G网络的分析软件由于各种原因并不能达到3G网络的要求,随着我国3G网络逐步推广应用,迫切需要3G网络的新分析软件。

本项目主要依据是话务统计数据的分析,话务统计数据包含许多通信网络统计指标,这些指标是评估网络性能的重要依据,有的指标以整个RNC网络范围为统计的基准,有的则是以每个Cell为基准进行统计。因此这些指标既可以从单个Cell角度,也可从整体网络的角度反应通信网络的运行质量状况。

通过一系列的解码、筛选、汇总等数据处理,可以从话务统计数据得到移动通信营运商最关心的许多关键性能指标(KPI),例如呼叫建立成功率(call_setup_success_rate)、掉话率(drop_call_rate)、切换成功率(handover_success_rate)、TCH话务量(tch_traffic)、SDCCH阻塞率(sdcch_congestion_key)等指标。为移动通信营运商提供及时准确的网络运行情况报告。

项目的主要内容

本项目是软件开发项目,主要内容是开发新一代的移动通信网络性能分析系统,作为网络优化解决方案的重要手段和参考依据,也是移动通信营运商必不可少的日常管理工具之一。

项目初期主要分析和处理话务统计数据,通过对移动通信话务统计数据的自动采集、筛选、汇总等处理,计算出有价值的KPI指标,可以从全网或Cell小区多个角度评估网络运行情况,为网络进一步优化和建设提供直接参考。

项目重点解决3G网络的数据处理速度问题,内部采用多项技术革新,达到3G网络技术要求,使本项目的软件成为3G网络领域中优秀又实现的网络分析软件。本系统研发采用成熟的微软Dot Net 2.0框架开发平台技术,以SQL Server 2005作为数据库基础,具有良好的扩展性和技术前瞻性。

项目采用服务器/客户端模式(C/S模式)和浏览器/服务器模式(B/S模式),可以满足客户不同运行场合的需要。

项目方案的主要技术内容及结构

项目方案主要由一台数据服务器和多台客户端组成。数据服务器采用windows平台的PC服务器,一方面与移动通信网络连接,可以取得移动通信设备的分析数据,经过解码和整理后保存在此数据服务器中。

多台客户端通过企业管理网络与数据服务器相连接,多台客户端可以并行工作,还可以通过VPN网关实现安全的远程办公管理。

客户端可以在B/S模式下运行客户端软件,执行各种专业的网络分析操作。客户端还可以在C/S模式下运行IE浏览器方便地进行日常的网络分析工作。

采用的技术路线以及工艺流程

技术路线和工艺流程如下几大部分:

一、 原始数据采集功能

此部分模块定期15分钟或1小时从移动通信设备取得原始的话务统计数据,数据采集模块还具有错误重试和回溯采集的功能。在网络中断等各种原因引起的数据错漏后,能自动补充采集数据,最大限度保证数据的完整性。

二、 解码和归并处理功能模块

此部分模块对原始数据的解码和归并处理,最后将数据导入到数据库中保存。本项目可以识别爱立信bin、asn1、XML等三个文件格式,可以处理2G和3G的话务统计数据。未来将逐步增加其它3G标准的数据解码归并能力。

三、 数据汇总功能模

按照数据仓库的理念,本部分模块按时间维度和网元维度两个维度进行交叉汇总,在时间维度上可以产生月汇总数据、日汇总数据、小时汇总数据等,在网元维度上可以产生全网汇总数据、RNC/BSC汇总数据,小区汇总数据等。

四、其它管理模块

现实管理员的登录/退出管理,系统数据字典管理、网元/小区参数管理等其它工作。

项目的主要创新点

 采用平衡二叉树算法,实现3G数据的高速归并处理采用SqlBulkCopy技术,快速导入大批量的3G数据

 引用SQL Server Reporting Services组件,图文并茂的分析报表。

三、 市场前景

我国通信行业市场成为发展最快,市场最大最具活力最具影响力的移动通信市场,随着移动用户的大量增加、网络要求的增加以及对应新业务的增加,对网络的性能、功能、质量要求越来越高,话务统计数据分析成为是移动通信网络性能分析的重要分析手段,移动话务分析系统在国内具有巨大的潜在市场。

本系统主要采用处理话务统计的数据分析功能,分析网络性能情况,并以直观的报表形式展现出来。让管理员很直观地了解网络运行性能情况以及网络可能存在的问题,也为营运商提供网络优化的依据。中国未来的3G通信网络话务分析系统越来越体现其重要性,是必不可少的分析系统。

参考文献:

1.《通信原理简明教程》,南利平,清华大学出版社

2.《数字通信》(第四版)[美]john G.Proakis著

项目运营情况汇报范文第3篇

关键词:外资银行;法人转制;外汇监管

中图分类号:F82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4392(2007)08-0047-04

2006年12月11日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拓宽了外资银行在中国的发展空间。《条例》的亮点是法人银行导向政策,境内外资银行转制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外资法人银行后可以经营全面人民币业务。截至2007年3月21日,汇丰、渣打、东亚、花旗成为首次获批的4家外资法人银行,至此外资银行在中国的发展翻开了新的一页。外资银行的转制不仅是其身份的转变,其内部管理、业务处理、市场准入等方面也发生一系列的变化,在外资银行大量渗透中国并带来新的金融服务及经营理念的同时,监管部门也要适时调整监管方式,有效监控引入外资银行的风险。

一、转制后外资银行的经营发展方向

(一)集约化经营是外资银行管理模式的主流。外资银行的集约化经营程度随着中国金融的“解冻”而不断提高,在雄厚的资金和强大的IT力量以及成熟的信息网络的支持下,外资法人银行形成一个或多个营运批处理中心,管理权集中到外资法人银行,外资法人银行分行只负责业务拓展等经营。如果说外资银行主报告行的集中管理方式已是垂直化管理的典型,那么,外资法人银行在集中化管理的手段和方式上更加明显,欧美投资的外资银行尤为突出。

一是会计核算集中处理,会计系统独立于业务系统之外。以汇丰银行为例,其各项系统是以业务为主线,以账户为核算载体,会计核算系统(HUB-2)是完全独立于业务操作系统之外的后台处理中心,并根据业务类型索引进行电子自动会计记账核算。外资法人银行分行层面可以生成固定格式的报表,是一种“只见结果,不见过程”的高度集约化形式。

二是设立营运中心,实现业务集约化经营。在中国设立营运中心是外资法人银行今后集约经营的趋势,营运中心的建立更贴近国际化管理模式,关键点是节约经营成本,降低业务操作风险。目前外资法人银行设立的营运中心主要分两类:一类是针对贸易型业务“量身定制”单证集中审核处理中心。汇丰银行在天津设立了专业单证处理中心,将法人银行部分分行受理的外汇单证业务集中到单证处理中心,由具有国际信用证专家资格的员工集中开证、审单,实现外汇业务跨地区集约化经营。这个中心不只服务十天津,还辐射到大连等环渤海地区,甚至重庆、武汉、成都等。二类是针对非贸易型业务建立的业务批处理后台操作中心。这种操作模式是将一项业务的处理一分为二,将录入业务系统的操作环节从外资法人银行分行集中到运营中心。作为前台的分行负责业务合规性审核,上传业务单据,作为后台的营运中心则凭单据将每笔业务归类录入业务系统。如:渣打银行设立了渣打天津科技信息营运服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贷款申请、账户管理在内的零售银行业务以及部分批发银行业务。

三是电子数据集中管理,单设电子数据提取部门。按区域划分建立统一标准的信息中心将成为中外资银行电子信息发展的模式。汇丰银行早在2002年即在上海建立了服务于全球业务的数据处理中心。汇丰银行对于数据的查询、处理权限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建立了介于业务部门和IT部门之间的数据提取部门(ODD营运处理发展部),该部门负责将业务部门的查询及提取数据的需求进行审核、提炼,并向IT部门提出数据需求。避免了业务人员不懂IT,IT人员不熟悉业务的状况,值得借鉴。

(二)资产负债流动性管理由分行各自为政转为法人银行统一控制。《条例》出台后,外资法人银行统一进行全辖的资产负债的流动性管理。外资法人银行分行存于各地中资银行的生息资产也全部上收外资法人银行所在地银行统一置放。外资法人银行分行的资产会大幅下降,如汇丰天津资产会直线下降1亿元,直接影响天津中资银行的定期存款额。

(三)贴近金融环境打造特色银行。滨海新区已成为国内最具活力的区域,2005年8月29日,汇丰率先在天津滨海新区新设一间支行一泰达支行,针对滨海新区外商聚集的环境特色,主推工商企业服务项目。2006年12月28日,汇丰在天津又开立了一家以服务于个人高端客户为主的支行――天津国际大厦支行,为发展私人银行埋下伏笔。

(四)全面研发个人理财及衍生产品。外资法人银行凭借海外“军团”的支持、成熟的财富管理经验、专业理财专家以及个性化产品逐渐占领高端客户市场。4家外资法人银行都在国内设立了专为尊贵客户服务的理财中心,为客户提供贴身服务。近年来汇丰银行的“卓越理财”获得了很高的知名度。东亚银行则推出了“轻松按”。汇丰银行近日推出了与海外市场挂钩的外汇理财产品,挂钩4只境外上市的医药产业股票,最低申购金额2万美元。金融衍生产品的序幕徐徐拉开。

(五)立足银行业务放眼兼业发展。汇丰等4家外资法人银行已获银监会批准代销保险产品,拓宽了营业范围。外资法人银行在兼业经营方面具有长足的优势,其母行大多是混业经营的银行,保险产品多样化,输出效益明显。汇丰不惜花大价钱巩固在平安的控股地位,最重要的动机是盯上了平安集团信托、证券、银行等跨越银行业务的经营牌照,因为掌握一个混业经营的集团,可以帮助汇丰将来以最快的速度、尽量小的成本实现其在中国的全方位扩张。

(六)启动一站式海外开户服务。离岸业务一直是外资银行的强项,也是规避政策的避风港。外资法人银行抓住境内居民海外投资的心理,利用其庞大的金融网络为境内居民办理海外开户业务,不仅充分利用了本地客户资源,也满足客户合理避税、投资增值、海外留学的需求,实现银企双赢。截至2006年汇丰银行在全球多个地区设立“国际商务中心”,为企业客户提供一站式的海外开户服务,这一全新服务将在2007年底之前将拓展到l7个国家和地区。

二、外资银行法人转制对外汇监管政策的影响

(一)外资法人银行集约化管理犹如一道屏障增加外汇监管的难度

一是垂直化的管理,使外资法人银行的会计核算规则蒙上面纱。外资法人银行分行职员无法讲明会计核算的规则及过程,只熟悉业务表面操作,难以描述一项业务的全貌,有的外资法人银行明确分行无权知晓会计核算的有关事宜,监管当局询问一些事项,分支行的业务部门需同时向分支行的行政上级和业务直线上级请示后方能答复,包括提供一些监管部门要求的资料和数据。这种运作方式对于监管外资法人银行分行存在一定的难度,外汇监管效率大打折扣。

二是营运中心设置在不同地域,监管全辖业务存在难度。由于各种营运中心同外资法人银行坐落区域不同,检查外资法人银行时,如需检查调阅全辖的某项业务,只能依靠电子数据,对于需要审核纸制文件的检查项目,如涉及非本部业务,则需通过特快专递传递文件,既不安全也耗费时间。

三是电子数据管理的高度集中,监管部门难以验证外资银行提供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无论外资法人银行还是其分支,若想提取电子信息,则必须报批海外总行后由后台数据中心处理,IT人员需要重新恢复数据库,编程提取数据,数据提取质量受到时间和语言理解限制,加上外资银行会计核算体系同中国会计核算体系存在差异,剥离的电子数据同会计统计数据难以一一匹配,核实电子数据真实性有一定难度,自然影响监管效果。

四是业务系统开发运行模式偏重资金风险控制,暴露出业务管理模式同外汇监管要求的冲突。外资银行的电子系统是基于全球化开发研制的,客户账户是设计的核心,控制资金风险和便利业务操作是设计的重点,考虑本地化因素较少。而监管部门的检查是从一项业务角度出发,以会计核算为索引,提出数据要求。因此外资银行系统构建同外汇监管合规性要求存在差距。如外汇监管要求银行电子系统中区分居民与非居民业务的问题落实不彻底。在结售汇科目的设置及结售汇周转头寸的控制方面,有的银行电子系统内虽设置了结售汇科目,但其只是表面科目,无法起到核算结售汇业务的作用,外资银行以资金风险头寸来代替结售汇头寸的管理,外汇监管要求发生了扭曲。

(二)外资法人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增加了跨境资金的流入。花旗、汇丰、渣打、东亚这4家外资法人银行按照银监局的批复,重新核定了注册资本,为满足资本充足率,各外资法人行除上划下属分行的营运资金,还要从境外母行增加资本投入,4家外资法人银行从境外母行获得资本金99.68亿元人民币的等值货币,占4家银行注册资本的38%。根据汇发(2007)14号文件规定,外资法人银行转制前的增资款不纳入短期外债指标,但其增资加大了跨境资金的流入,外资法人银行的外汇资金更加充裕,增资款的运用应成为监管的重点。

(三)外资法人银行理财衍生产品对境外理财监管提出新课题。2007年5月10日银监会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代客投资境外股票等商业类衍生产品。外汇监管部门对银行代客理财政策并没做相应调整,仍凭2006年出台的暂行办法进行管理,规定中涉及的银行投资境外资金购汇额度的审批问题较多,对于跨国的外资银行来讲,其外汇资金充裕,不存在审批购汇额度的问题,外汇政策有待细化,对境外理财业务如何监管是个新课题。

三、对外资法人银行的实际监管与外汇法规间存在的矛盾

(一)银行外汇净利润结汇的政策亟待完善。《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取得人民币业务经营资格的外资银行外汇净收益应当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并在事前报外汇局备案。外资银行转制法人后可经营全面人民币业务,如果外币收益全部结汇将扩大结汇量,加剧人民币升值压力,对当前结售汇顺差将产生一定影响。外资银行利润汇出往往是本外币同时汇出,第三十一条规定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人民币净利润可购汇汇出,那么,外汇挣利润就没必要先结汇后购汇汇出,这条规定与控制结汇的原则相悖。

(二)结售汇管理政策与统计方式不对称。结售汇实行综合头寸管理方式后,结售汇头寸采取“由上至下”的管理方式,外资法人银行在外汇局核定范围内控制、调整其集团结售汇头寸,外汇局将外资法人银行作为直接监管对象。而结售汇统计制度是“由下至上”的管理模式,数据统计路径是由外资法人银行报告到所属外汇局分支局,外汇局分支局汇总上报总局。结售汇头寸变动是由结售汇业务引起的,结售汇统计是逐项发生额的管理,结售汇头寸是总量余额的管理,对二者的管理不应割裂。

(三)外债统计监测与短期外债指标管理政策不匹配。汇发 (2007)14号文件调整了非居民存款在短期外债指标中的占用标准,境外机构存款和在同一法人银行外汇账户余额之和在等值50万美元以上的境外个人存款纳入外债指标管理。这项规定在具体操作中暴露了一些问题:一是对于尚未转制的外资银行分行来说,存在操作难度。短期外债指标分配到外资银行分行(外债主报告行),主报告行负责集团短期外债的统一监控。而外债数据是由外资银行各分行(外债成员行)每日将登陆外债监测系统进行统计报告的。外债指标管理同外债统计方式存在不协调。二是非居民个人有可能在外资银行分行多家分支机构开户,鉴于外资银行内控要求,一家分行(外债成员行)不可能掌握一非居民在全辖的账户情况,只能由外债主报告行统一计算后,将数据反馈各成员行,再履行报告程序。三是外汇局对银行短债超指标的认定比较困难。因为只有同一法人银行50万美元以上的非居民个人存款才占用短债指标,而外汇局要求所有非居民个人存款纳入外债统计,但不占用指标。

四、转变外汇监管政策的建议

(一)加强外资法人银行的管理,增加市场准入条件。现代银行的管理完全被网络和电算化系统覆盖,业务集中处理是全球金融业发展的趋势。对银行的准入如果仍局限在审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报备的内控制度上显然落后了,任何一家面临开业经营的银行都会竭尽全力将内控制度做的天衣无缝,而实际操作却相去甚远。比如,外汇局规定银行在电子系统中设置结售汇科目,要求在银行电子系统中区分居民与非居民,然而通过现场检查,90%以上的外资银行都没能做到这一点。建议增加外资法人银行市场准入条件的“含金量”,细化报备标准。一是要求报备全口径会计核算规则及设置。二是要求银行报备电子系统的设置情况,说明系统结构及各系统间的关系,制定监管数据采集与系统数字来源对照表,从源头保证监管的有效性。

(二)转变外汇监管方式,顺应法人管理趋势。在外资银行法人转制如火如荼的进行中,外汇监管方式也应着眼外资法人银行加以调整,一是建议统一结售汇头寸和结售汇的统计方式的监管模式,取消外资法人银行分行分别向外汇分支局上报结售汇报表的监管要求,改为直接由外资法人银行在电子系统中建立完善的结售汇统计科目与实际项目,从系统中直接提取结售汇数据,由外资法人银行统一报送结售汇数据,理顺监管层次。同时由外汇局将结售汇统计数据按地区分拨地方分局,解决地方分局统计分析、发现、查实异常情况之需。二是建议逐渐改变外债管理模式,即由外资银行外债主报告行在电子系统中提取外债数据报送全辖全口径的短期外债。三是加强错漏报数据的监管要求和处罚力度,减少因统计失真而误导监管判断。四是外汇局根据合规性监管要求,对银行电子系统的数据采集提出采集原则,制定接口规范,保证监管数据的准确性。

(三)加强金融创新产品的研究,建立与金融发展相适应的监管体系。在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的基础上,要着力研究金融衍生创新品种,学习其开发产品的定价方式及风险管理,在促进金融活动全球化发展的情况下,强化审慎监管和市场跟踪监测,适时进行风险提示,建立与银行金融衍生产品协调发展的监管体系。

项目运营情况汇报范文第4篇

在PPP项目的运作中,风险的识别与合理分配是成功运用PPP模式的关键,在特许权协议及合同设计中应当权责对应,把风险分配给相对最有利承担的合作方。PPP项目的主要风险有政策风险、汇率风险、技术风险、财务风险、营运风险。

政策风险分为反向性政策风险和突变性政策风险,反向性政策风险是指市场在一定时期内,由于政策的导向与资产重组内在发展方向不一致而产生的风险。当资产重组运行状况与国家调整政策不相容时,就会加大这种风险,各级政府之间出现的政策差异也会导致政策风险。突变性政策风险是指由于管理层政策口径发生突然变化而给资产重组造成的风险。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的突变会加大企业资产重组的政策风险。因此当政策缺乏一定稳定性时,私人投资方必然要求更高的投资回报率作为承担更高政策风险的一种补偿。有鉴于此,有些地方政府出台了有关法规,为基础设施特许权经营的规范操作提供了一定的法律法规保障。为PPP的进一步广泛与成功应用提供了政策支持,也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私营合作方的政策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在当地获取的现金收入不能按预期的汇率兑换成外汇。其原因可能是因为货币贬值,也可能是因为政府将汇率人为地定在一个很不合理的官方水平上。这毫无疑问会减少收入的价值,降低项目的投资回报。私营合作方在融资,建设经营基础设施时总是选择融资成本最低的融资渠道,不考虑其是何种外汇或是本币,因此为了能够抵御外汇风险,私营合作方必然要求更高的投资回报率。政府可以通过承诺固定的外汇汇率或确保一定的外汇储备以及保证坚挺货币(如美元)的可兑换性与易得性承担部分汇率风险,这样私营合作方的汇率风险将大为降低,在其他条件(盈利预期等)相同的情形下,项目对民营部门的吸引力增强。

技术风险可依据工程项目风险定义进行等级区分。通常分为低、中、高风险三个等级。低风险是指可辨识且可监控其对项目目标影响的风险;中等风险是指可辨识的,对工程系统的技术性能、费用或进度将产生较大影响的风险,这类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相当高,是有条件接受的事件,需要对其进行严密监控。高风险是指发生的可能性很高,不可接受的事件,其后果将对工程项目有极大影响的风险。技术风险直接与项目实际建设与运营相联系,技术风险应由私营合作方承担。以BOT为例,私营合作方在基础设施建成后需运营与维护一定时期,因此私营合作方最为关注运营成本的降低,运营成本的提高将减少私营合作方的投资回报,这将促使私营合作方高质量完成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减少日后的运营成本。

财务风险是指公司财务结构不合理、融资不当使公司可能丧失偿债能力而导致投资者预期收益下降的风险。财务风险是企业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必须面对的一个现实问题,财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企业管理者对财务风险只有采取有效措施来降低风险,而不可能完全消除风险。财务风险大小与债务偿付能力直接相关。基础设施经营的现金收入不足以支付债务和利息,从而可能造成债权人求诸法律的手段逼迫项目公司破产,造成PPP模式应用的失败。现代公司理财能通过设计合理的资本结构等方法、手段最大限度地减少财务风险。私营合作方可能独自承担此类风险,如果债务由公共部门或融资担保机构提供了担保,则公共部门和融资担保机构也可分担部分财务风险。

营运风险主要来自于项目财务效益的不确定性。在PPP运用过程中应该确保私营合作方能够获得合理的利润回报,因此要求服务的使用者支付合理的费用。但在实际运营过程中,由于基础设施项目的经营状况或服务提供过程中受各种因素的影响,项目盈利能力往往达不到私营合作方的预期水平而造成较大的营运风险。私营合作方可以通过基础设施运营或服务提供过程中创新等手段提高效率增加营运收入或减少营运成本降低营运风险,所以理应是营运风险的主要承担者。私营合作方可以通过一些合理的方法将PPP运用过程中的营运风险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或转嫁。

项目运营情况汇报范文第5篇

[关键词] BOT 运行模式 特点 政府保证 内容 探究

一、BOT的运行模式下政府保证的必然性

与一般建设项目相比,BOT项目作为一种特殊的投融资方式,具有自身的一些特点。也正因为BOT项目自身的特殊性,使东道国的政府保证成为项目建设、运营成功以及投资人、债权人实现其权益的重要保障。

首先,与一般民商事合同的主体不同,政府作为BOT项目运行主体之一,充当了多重角色。(1)项目发起人。当地政府为了减轻建设、运营资金的压力,节约建设成本,提高运营效率,规避投融资风险,将基础设施等项目的建设、经营权特许给项目承办人,由承办人负责投融资并在特许期内进行项目的建设、经营和维护。作为发起人,政府在特许期内不直接参与项目的建设、经营和具体管理,但在特许期结束,将无偿获得项目的所有权和经营权。(2)公共利益的代表者。BOT项目一般都具有公共性、公益性等特征。政府在项目中充当着公共利益代言人的角色。这种角色赋予政府对项目监督检查等权利。(3)行政管理者。BOT项目与其他建设项目一样都须接受政府的正常管理。

作为项目主体之一的政府,由于其角色和地位的特殊,使得项目运行存在一定的复杂性。为此政府须做出某些保证以有利于项目的顺利运行。

其次,BOT项目具有投资额高、规模大、牵涉面广、涉及合同主体多、周期长、外部环境复杂且变化大、风险高等特征。项目投资经营者难以独自承担项目的所有风险,所以政府须保证承担与其相关的风险。

最后,项目对外融资一般采取有限追索权或无追索权方式。该融资方式的主要特征是项目的债务偿还主要依靠项目未来的现金流量和收益,投资人(股东)和政府不对项目的债务承担连带或无限责任。所以项目债权人的风险一般很大。债权人为了减轻自己的风险,需要政府做出某些保证。

二、政府保证的内容

在BOT项目中,政府支持或保证的范围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1.项目的后勤支持。如文前所述,BOT项目投资额高、规模庞大,涉及面广,需要多方面的配套设施和政府服务的支持。所以政府应该在土地、物资供应、证照办理、税收缴纳、产品价格制定、通讯、水、电、劳力、治安、生活等方面提供便利和保障,比如确保与项目实施有关的国外技术、外方人员和进口物资器材的顺利入境。

2.项目专营权及限制竞争的保证。项目专营权保证是政府保证项目公司行使特定的融资、建设、经营管理权时,不受外界干预。政府不能通过制定强制性的规定限制原材料的购买和产品的销售,或者通过征收额外的特许经营费用,或者增加其他税费等干预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为此,项目公司可以与政府签订不干预协议,由政府保证不干预项目的运营及债务的偿还等。

限制竞争保证是指政府在特许协议中给予项目公司如此的承诺:为了保证项目产品拥有一定的市场需求量,避免项目经营面临过度的市场竞争,在一定时期内,在项目所在地区的一定地域内,政府保证不建设或有限建设相同或相似的项目。

需要进一步强调的是,政府不能轻易地对项目公司做出“不再建设相同或相似项目”的承诺。因为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社会对项目产品的需求会加速甚至成倍增长,而政府适时增加相同项目的建设和项目产品的供应,对于缓解项目产品的供需矛盾、保持项目经营者的适度竞争和提高项目产品的质量,从而保障社会公共利益是很有必要的。

3.政府外汇方面的保证。这方面的保证涉及到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外汇兑换,二是外汇汇出,三是汇率变动。对于国际BOT项目来说,由于项目的资金流动需要在国与国之间进行,所以当项目产品收入以当地货币计收,而当地货币又不是国际硬通货时,上述问题便自然产生。在实行外汇管制或经常出现外汇短缺等情况下,一旦东道国对汇兑采取积极或消极封锁的措施,就会出现货币不可兑换性风险;中央银行也会拒绝将外币汇出本国。同时东道国为了刺激出口,施行本国货币低值或贬值的制度,将会给外方投资者带来汇率降低(即货币贬值)的风险。 我国属于外汇管制国家,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现行的《外汇管理条例》规定经常项目外汇实行自由兑换的浮动汇率制,但对资本项目外汇仍实行严格管制,外汇进出受到相应的限制。

根据不同情况,政府向项目公司做出的外汇方面的保证有:一是保证用于国际支付(包括国外投资及其收益的收回、国外贷款本息的偿还及进口物资货款、外国员工薪金的支付等)的项目收入部分可以自由兑换并随时可以汇出;二是保证在汇率低于某一水平时,由政府给予相应的补贴;三是在销售合同中规定,由政府指定的机构或国营公司以约定的外币购买项目产品,或在支付额中规定外币的支付比例。

4.政府保证对国家社会政治因素造成的一些风险进行承担。(1)由政府行为引起的风险应由政府负责,政府应作书面保证。(2)由国家社会政治风险致使项目不能完工,政府应按约定及时接管项目,并承担项目公司的责任。

5.为抵御由国家经济政策引起的潜在商业风险,政府给予项目公司的支持或保证。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动及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方略和措施等会引起项目运行的潜在的商业风险。

在国家实施比较宽松的财政和货币政策的情况下,投资过热、通货膨胀等问题便会产生。项目建设所需的设备、材料及劳动力价格会随之上涨,项目建造成本就有超支的可能。同时项目运营所需的原材料价格也会上涨,项目运营绩效必然难以保证。相反,若政府实施从紧的财政和货币政策,就会导致有效需求不足,使项目产品销售受阻。

国家经济政策对利率、从而对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成本也会产生直接影响。国家为了刺激投资往往会实行低利率政策,而在经济过热的情景下会相反地实行高利率政策。

从世界经济发展史来考察,一个国家出现阶段性的适度的通货膨胀或通货萎缩是正常的。所以投资经营者应该对正常的国家经济波动所带来的商业风险有正确的认识和估计,并对风险后果负责。问题是,由于BOT项目规模大、周期长等原因,由国家经济政策引起的经济波动加上政府宏观调控不力或管理方略上的失误,致使通货膨胀率和利率的上升超出了项目投资人、贷款人的预见和控制范围。

所以对于正常的商业风险应由项目投资经营者自身负责,而由国家经济政策引起的超出了投资经营者预见和控制范围的潜在的商业风险,则应由政府做出相应的保证或支持。

为减轻或规避由国家经济政策引起的潜在商业风险,政府给予项目公司及项目其他利益关系人的保证或支持有:(1)对于通货膨胀可能引起原材料价格上涨的情况,以往国内外BOT的实际做法是政府指定公营机构或国营企业按照既定的质量以固定价格向项目供应原材料。这种做法欠妥并需要加以纠正。因为以固定价格供应原材料,等于将成本变动的商业风险主要转移到政府这边,而项目的投资经营者不需要承担该方面的最起码的风险,这与通用的商业规则不符。所以笔者认为对于原材料的价格变动的风险应该按时段分区间进行分担,即在一定时间内若价格在合理的区间变动,其风险应由投资经营者承担;而超出了合理的变动区间,并导致项目效益出现难以预见的滑坡时,则政府给予项目公司相应的补贴。(2)基于当地通货膨胀的指数,允许项目公司逐步提高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以往BOT项目的特许协议中往往规定,项目公司可以每隔一段时间按照项目产品价格调整公式对产品价格进行调整,笔者认为这存在一定的缺陷。因为产品价格的调整应与潜在商业风险引起的原材料价格的变动结合起来,而不能一味地按照当地的通货膨胀率机械地分时段进行调整,尤其需要强调的是因市场正常波动及投资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的成本上升,应由投资经营者负责。(3)对于需求不足致使项目的现金流量难以偿还贷款或投资收益难以得到保证的情况,政府一般会通过其公营机构或国有公司来保证项目产品的最低购买量。项目公司与政府指定的机构或公司往往会签订长期购买(或使用)协议。实际上本文前面所述的政府给予项目公司的专营权和限制竞争保证,也是市场需求保证。笔者认为,政府给予项目产品市场需求的一定保证是必要的,但应该与项目产品的价格、质量等进行综合考虑。若在同一地区存在两个相同的项目,其中一个项目因为定价不合理、产品质量差而致使产品有效需求不足,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的最低需求量保证就不利于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产品质量的改善,也不利于项目间的合理竞争,最终损害的是公众的切身利益。(4)对于利率政策调整而可能出现的利率波动,项目公司会寻求政府一定的利率变动保证。即在特许协议里,东道国政府向项目公司做出承诺,在特许期内利率超过规定的幅度时,项目公司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马来西亚南北高速公路是个有代表性的BOT项目。在该项目中,政府向项目公司提供的利率保证是:若利率增加超过20%,项目公司在偿还费用中将得到差额补偿。其实,除了上述保证方式外,对于利率的变动,政府还可以通过提供补贴或低息优惠贷款等方式直接、间接向项目公司进行保证。

6.投资回报率的保证。投资回报率是项目净利润与投资额的比率,是指在特许期内项目的现金流出与流入的现值之比。在以往的BOT项目中,也有政府给予项目公司投资回报率保证的情形。笔者对政府的投资回报率保证持否定态度。因为这种保证,意味着投资经营者可以不承担任何商业风险,坐收其利。所以政府在由其经济政策引起的潜在商业风险内给予保证外,就不需要对投资回报率做出进一步的保证。

7.为防范由国家法规变动引起的风险,政府给予项目公司的支持或保证。政府在这方面的保证有:(1)保证不征收或进行市场化征收。所谓市场化征收是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项目实行征收,但须按照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给予投资经营者合理的补偿。(2)投资经营者要求政府保证不因税收法规变动而取消给予项目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或者保证若新税收法规的实施致使项目公司效益减少到一定的幅度时,政府给予一定的补贴。

8.东道国放弃司法豁免权的保证。国家作为法律关系的一方当事人享有司法豁免权,这是由国家性质决定的。但在BOT项目的运作中,若东道国政府违约或侵权而又不放弃司法豁免权,投资经营者就不能对其而导致自己的权利无法得到司法救济。解决这一问题的国际惯例是要求签约的政府就合同中的某些事项放弃司法豁免权。

在实践中,我国对放弃司法豁免权的保证是持否定态度的。 其中一个重要理由是,我国在政府保证中排除放弃司法豁免的保证有利于维护我国国家的形象,也从实际上排除了我国受侵害的可能。笔者认为上述做法和观点是值得商榷的,因为特许协议中政府保证的全面实现的一个前提条件是政府对特定司法豁免权的放弃。若政府违反保证承诺而又可以以国家豁免权的名义不承担责任,那么这种保证又有什么现实意义呢。

参考文献:

[1]胡畔:B OT方式中政府保证制度研究[J].中州学刊,2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