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耕地保护实施意见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中图分类号:F301.2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前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不断推进,建设占用耕地与耕地保护的矛盾日益凸显。民建房,因为缺乏具体的规划和指导,建设具有较强的随意性和分散性,减少了耕地面积,对耕地保护问题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当前,我国耕地保护工作面临着种种压力,我国的耕地面积辽阔,但人口众多,人均耕地资源较少,全国有20%的县市区人均耕地面积低于警戒线,,而优质耕地资源的数量更少,难以利用的土地资源数量较大,耕地后备资源奇缺,再加上自然灾害的威胁,土地利用差异增大,耕地保护问题尤为严峻。从我国目前的耕地现状看,我们必须要增强耕地保护,特别是要加强对于民建房的规范和引导,处理好民建房与耕地保护的关系,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促进土地利用的集约型,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强化土地总规划的管理,以促进我国国土资源的可持续性发展[2]。
新时期以来民建房的特点
民建房,即农民自己建造房屋。自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民建房的数量呈现增长的趋势。与集体规划的住房建筑相比,民建房具有随意性和分散性的特点。随意性,是指民建房的建设缺乏合理的规划,在建设选址方面未能充分考虑耕地的类型,建设过程中占用了部分耕地,致使耕地面积较少,造成了耕地资源的浪费。此外,民建房还具有分散性的特点,在建设过程中缺乏有效的规划,往往是农民个体随意选择建筑地点,缺乏相应的管理机制。民建房的这种随意性和分散性对耕地资源造成了浪费,使得耕地资源的利用不够合理和充分。民建房在建设过程中往往一味的追求占地面积大,极少考虑我国耕地的现实情况,占用的耕地面积加大,对耕地造成了严重的浪费。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对民建房建设的规划,切实增强耕地保护,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性发展。
新时期以来我国耕地保护面临的压力
我国的耕地现象不容乐观。尽管我国的耕地面积较为辽阔,但人口基数巨大,人均耕地资源较少,根据联合国公布的人均耕地面积警戒线,全国已有20%的县市区人均耕地面积低于警戒线。此外,对于耕地质量来说,优质、肥沃的耕地资源的数量相对较少,相反,难以利用的土地资源数量较大,耕地后备资源奇缺,再加上自然灾害的威胁,土地利用差异增大,耕地保护问题尤为严峻,这将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造成严重的影响。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耕地保护面临着种种压力,耕地保护形势严峻,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进程逐步加快,城市数量的增加、城市规模的扩大和城市人口的不断增长,需要占用更多的耕地,这不尽造成了耕地面积的锐减,甚至对耕地质量造成了一定的影响[3]。此外,城市人口的增多,使得环境压力增大,生活垃圾和工业废料的排放使得耕地质量退化严重。其次,工业化进程的推进也会影响耕地保护。工业化进程中要占用较大面积的耕地,使得耕地减少,此外,由于工业化的推进,一部分农村人进入工厂工作,使得耕地被闲置,耕地得不到有效的利用,使得耕地荒芜,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耕地保护。除此之外,生态环境的恶化,比如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的频繁发生也会对耕地保护产生影响。
加强民建房与耕地保护的措施
针对我国目前民建房的特点,以及我国耕地保护过程中面临的压力,我们应该采取“加强民建房管理,保护耕地”的措施,从加强对民建房建设的调研和管理,加强民建房建设政策宣传,规范民建房建设体系等多方面进行规划和管理[4]。
4.1规范民建房建设体系
民建房建设缺乏政策指导性,因此,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和分散性,我们必须对民建房建设加以规范和引导,制定民建房建设的相关政策,严格按照政策进行民建房建设,减少盲目性,要对民建房进行统一的规划,尽可能的减少耕地面积的占用。完善的制度能够有效的促进事业的推进,因此要进一步完善民建房建设的相关规章制度,使民建房建设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达到以制度管人,以规范管事。在制度的贯彻过程中要严格,规范,细致,认真,切实增强制度的可信度,公正性和公平性,尽可能的减少对耕地的占用。
4.2加强民建房建设政策宣传
我们在制定了关于规划民建房建设,保护耕地的政策之后,下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对于政策的宣传。农民相对来说法律意识相对淡薄,因此,我们必须增强对于民建房规划重要意义的宣传。采取各种形式宣传民建房建设与耕地保护, 提升社会对规范民建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正确认识和对待民建房建设,为更好的保护耕地打好社会基础,提高农民对耕地保护工作的参与性和自觉性,争取群众强有力的支持,形成良好的群众基础。公众参与“规范民建房,保护耕地”工作,可直接了解耕地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如何规范民建房建设提出相关的意见,起到弥补政策不足的效果, 使规划方案更加可行, 设计更加科学, 实施更为顺利, 效果更加理想。因此,必须要积极推进“规范民建房,保护耕地”的公众参与制度。
4.3加强对民建房建设的调研和管理
在“规范民建房,保护耕地”工作中要严把项目选择、前期论证关。充分听取当地领导、群众的意见,在认真分析“规范民建房,保护耕地”必要性、可行性和合理性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地确定相应的方式策略,全面分析“规范民建房,保护耕地”对生态环境和农民收入的影响。要严把“规范民建房,保护耕地”规划设计关,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三个效益统一。要进一步理顺体制,进一步明确责任,要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土地整理中的职责, 做到齐抓共管, 责、权、利相一致, 形成市、县(市)、乡镇)、村四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同时,出台鼓励政策,调动各级尤其是基层积极性。发挥地方人大、政协监督职能,有意识地组织代表、委员深入项目区督促检查, 监督政府把实事做好, 把好事做实。
在“规范民建房,保护耕地”工作中,我们还应注重加强耕地保护的理论创新,建立完善的耕地保护法律法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保证耕地保护的可持续性。
小结
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和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农村住房建设速率正逐步加快。而民建房具有随意性和分散性,对耕地包括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然而,当前我国的耕地保护工作正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促使民建房的规划和管理工作必须放在耕地保护中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我们针对我国目前民建房的特点,以及我国耕地保护过程中面临的压力,从加强对民建房建设的调研和管理,加强民建房建设政策宣传,规范民建房建设体系等多方面对民建房建设进行规划和管理。以达到保护耕地,促进我国国土资源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李永芳.新时期以来农民建房与耕地保护问题的思考.当代中国史研究,2011年,第01期:23-25
[2]冯丽. 新时期以来农民建房与耕地保护问题的思考.当代中国史研究,2011年, 第1期 :41-44
收益分配已成农村土地管理核心问题
近年来,各地开展农村土地整治,有效促进了耕地保护。但与此同时,在整治中也出现了少数地方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违背农民意愿强拆强建等一些亟须规范的问题。为此,国务院2010年12月27日就曾发出《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的文件。其中明确提出,整治腾出的农村建设用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在优先满足农村各种发展建设用地后,经批准将节约的指标少量调剂给城镇使用的,其土地增值收益必须及时全部返还农村,切实做到农民自愿、农民参与、农民满意。
作为城乡统筹发展综改试验区之一,四川省这些年在明晰土地产权、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以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2010年5月,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在四川召开的调研座谈会上,就明确提出收益分配调整的问题。今年4月,四川省政府下发《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强调城镇建新区土地增值收益必须及时全部返还农村,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同时《意见》还强调,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土地收益管理必须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民间资本不得参与建新区土地收益分配,不得参与农村新增耕地指标分成及指标收益分配,不得“以工程换土地”或“以土地换工程”。
数据显示,农村土地收益矛盾的问题已成为农村最为集中和最突出的矛盾。四川省出台这个《意见》,明确了“企业不得参与土地出让收益分成”这条红线,将从根本上减少政府与企业“私下协议”、“暗箱操作”的空间,有利于土地出让的公平和规范。
企业不得参与土地出让收益分成
今年5月,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国有土地出让支出一律通过地方政府基金预算予以安排,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管理,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参与土地出让收益分成,凡政府与企业签订的土地出让收益分成的相关协议、合同立即终止。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的涉及土地出让收益分成的相关文件立即废止。
上述《通知》出台一个月之后,四川省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从严守耕地红线,切实保护基本农田;严格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严格规范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工作,维护农村土地管理秩序等四个方面加强农村土地管理。《意见》明确提出,严禁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特别是将基本农田用于非农建设,严禁“以租代征”非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建设。严禁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改变用途,非法占用、使用基本农田。在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上,《意见》提出,把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与加快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相结合,依法按程序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任务到位、责任到人、部门配合、全力推进,确保权源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力争到2012年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严禁以“农村土地流转”为名配置建设用地,非法占用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
《意见》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先安置好项目区农民群众,拆旧区复垦验收后,城镇建新区方可使用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的原则,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规范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挂钩试点必须严格按程序立项、审批、验收。增减挂钩项目区批准立项前不得实施拆迁和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农民意愿发生变化的不得强迫参与和强拆。经批准将节约的建设用地指标少量调剂给城镇使用的,其土地增值收益必须及时全部返还农村。严禁社会投资者以参与节余建设用地实物分成的方式获取投资回报,也不得参与土地出让收益分成。同时,严肃查处非法批准直接出让集体农用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等非法批地行为和“以租代征”占地建设、未批先用、边建边报等非法占地行为。
迫切需要一部《土地整理法》
一、充分认识占补平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确保实现占补平衡
实行耕地占补平衡是国家确立的一项占用耕地的基本制度。加强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是保障我市各类建设项目用地的前提和基础。当前,随着我市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土地后备资源逐渐减少,开发难度越来越大,生态、水土保持等与土地开发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耕地占补平衡的压力不断增大。“十二五”期间,正值我市实现经济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各项建设占用耕地的需求仍然比较旺盛,大批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亟需用地。因此,切实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既是落实耕地保护国策的必然要求,也是保证我市经济实现跨越发展的根本保证。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
二、合理分解任务指标,建立全市统筹管理机制
根据上年度市下达的补充耕地任务指标和我市的用地需求等情况,每年年初,由市国土资源部门综合测算、合理预判当年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数量,结合各镇(街道、园区)的后备资源现状,分别确定出各镇(街道、园区)的年度补充耕地任务,由市政府直接下达。
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经市和省国土资源部门验收合格后,产生的新增耕地指标由市国土资源部门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按照“谁开发(复垦、整理),谁使用”的原则,主要用于所在镇(街道、园区)年度用地计划指标的耕地补充平衡。部分耕地后备资源少、无法实现耕地自我占补平衡的镇(街道、园区),缺口部分由市统筹调剂解决。
三、落实责任,全力推进占补平衡工作
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实行“市政府协调推动、市相关部门业务指导、镇(街道、园区)具体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市政府委托有关镇(街道、园区)进行开垦造地,并签订《委托补充耕地协议》。各镇(街道、园区)是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完成市下达的补充耕地计划任务;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补充耕地计划管理、全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统一管理和调剂、制定项目施工及验收标准并组织竣工验收等工作;市财政部门负责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立项及规划设计审查、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市监察、审计部门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督工作;市农业部门负责补充耕地土壤检测、建设指导和质量评定等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搞好配合。
市国土、财政、审计、监察、农业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主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实行全程跟踪管理。各镇(街道、园区)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科学规划,狠抓落实,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工作顺利开展。
四、严格操作程序,确保占补平衡项目规范有序实施
(一)实行项目库管理制度。在全面调查土地后备资源的基础上,建立全市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库,项目由各镇(街道、园区)组织申报,经市国土资源部门与市财政部门审核合格后,纳入市级项目储备库管理,入库时间为每年的10月底前。未纳入市项目库备案的项目,不予立项。
(二)立项。根据市政府年初下达的补充耕地计划,市国土资源部门与财政部门对各镇(街道、园区)已上报入库的耕地占补平衡项目逐一进行筛选审核,对符合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立项条件的报市政府予以立项审批。申请立项时,各镇(街道、园区)负责编制提报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规划设计、预算书等材料。
(三)实施。立项批复后,市政府与有关镇(街道、园区)签订《委托补充耕地协议》。镇(街道、园区)委托具有招投标资质的中介机构,对项目工程依法公开自主招标,在市国土、财政、审计、监察等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依法确定出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按照《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GT01-2009)、《委托补充耕地协议》及获批的《初步规划设计报告》等相关标准要求,认真组织工程施工,竣工时间为当年的5月底前。
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镇(街道、园区)要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建立项目责任制度,签订项目实施管理责任书;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公告制和合同制等制度,确保补充耕地的数量和质量。
(四)验收。项目竣工后,由镇(街道、园区)提出验收申请,市国土部门与财政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验,各部门要加强占补平衡项目验收工作,严格按国家规程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初验时,要按项目逐个进行外业与内业验收,对资料不齐全,面积不准确,质量不达标的项目,不得通过初验。
项目的内业资料要满足报国土资源部备案并符合省国土资源厅鲁国土资字〔2011〕655号关于项目管理的要求。各镇(街道、园区)应按三阶段准备相关资料:一是计划和预算阶段,包括:立项请示、可研报告、论证意见、规划设计、预算书、批复、现状图、勘测定界图、平面布置图、规划图等;二是工程实施阶段,包括:项目实施方案、委托合同(协议)、招投标资料、施工合同、施工和监理材料、资金拨付及使用等;三是验收阶段,包括:验收申请、竣工图、审计报告、土地统计台账变更情况说明等。
对经初验合格的项目,市国土部门与财政部门向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部门、市财政部门申请终验。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部门、市财政部门将组织审计、监察、农业等部门,对申请终验的项目进行全面验收,验收比率为100%。终验工作在当年6月底前完成。
五、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占补平衡项目资金合理使用和安全运行
切实加强占补平衡项目资金管理,落实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绩效,确保项目资金及时使用和专款专用。
(一)资金来源。从市财政收取的耕地开垦费中列支。
(二)资金拨付标准。按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部门、市财政部门终验合格后的新增耕地面积,土地开发(复垦)项目6000元/亩,土地整理项目3000元/亩。
为加快推进“川东现代农业示范县”建设步伐,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现就我镇*年农业产业化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大和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建设“川东现代农业示范县”为目标,以壮大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核心,以完善带动农户的组织制度和利益联结机制为关键,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发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为抓手,抢抓“扩权强县”试点机遇,扎实推进“五大示范基地”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培育龙头企业,全力打造全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群地,努力建成“川东现代农业示范县”。
二、目标任务
*年,全镇建成优质稻基地6000亩、优质油菜基地3000亩、优质竹基地5000亩、优质苎麻基地6000亩、香椿1500亩,年出栏生猪17000头、小家畜60000只、肉羊3000只、牛800头,实现劳务输转5600人次,劳务收入2500万元。
三、工作要点
(一)、加快建设“示范基地”。找准市场定位,依托龙头企业,加快蔬菜、猪、苎麻、竹示范基地建设,加快香椿生产基地和专业市场建设步伐。
(二)、做大做强粮油产业。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耕地保护,提高耕地质量;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增加科技投入,推广良种法,提高单产,增加总产,增加农民的收入。全镇粮食播面稳定在21000亩,总产在7700吨,其中油料产量达500吨,水稻、玉米、油的优质率分别达88%以上。
(三)、推进“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建设。按照“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管理,规范化经营”的原则,培育“*镇苎麻产业,江水桥村香椿”,打造一批特色产业,使专业镇、专业村的产业主导地位更加突出,力争建成苎麻产业示范镇、香椿专业村。
(四)、加大劳务开发力度。大力实施“一输两引”工程,加大对劳务输出重点村的指导,建立健全培训网络、信息网络、综合服务网络。加大技能培训,拓宽输出渠道,实现劳务收入2500万元;加大维权服务力度,解决务工群众后顾之忧;加大能人和资金回引力度,发展返乡创业,提高就近就业率和劳动力就地输转率。
四、工作措施
近年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土地宏观调控政策,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正确履行“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工作职能,在依法保障全区经济发展的同时,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得到全面有效实施,有力的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近年来,我区被省厅表彰为土地执法模范先进区,我局被省厅表彰为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基本农田保护争先达标工作先进集体、土地工作先进集体,去年被市局表彰为先进单位,被区委、区政府表彰为农业农村、土地工作先进单位,全系统被省文明委命名为“年度文明行业”,分局和2个国土所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年度宿迁市文明单位”。具体的成效和做法有:
(一)积极破解难题,有力保障全区经济发展用地需求
把保发展作为国土资源管理的首要任务。在严格执行国家土地宏观调控政策的同时,通过向上抓争取,对内抓挖潜,有效缓解全区用地紧张局面。去年以来,全区报批土地4290亩,其中农用地3730亩,供地50宗3639.4亩。依法、有力地保障了洋河酒厂、光大环保、巴塞孚、乾天酒业、艺腾玻璃、青啤、粮食博物馆、东方医院等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一是用足用活上级下达指标。坚持“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用地计划优先保障省市区重点工程、重大基础设施、公益事业、以及重要工业和招商引资项目,全年使用上级下达的国家计划指标150亩。二是抓住政策机遇争取指标。积极争取省土地点供和独立选址政策,为洋河酒厂、元大科技2个项目争取土地点供指标770亩。为市第二自来水厂、250省道连接线、陈集、屠园变电所、宿迁中心港、城市防空防灾疏散中心等6个项目争取单独选址指标569.5亩。三是稳步实施挂钩补充指标。目前,通过实施城乡挂钩我区共形成挂钩周转指标5836亩,目前已使用报批3211亩,对去年形成的2060亩挂钩指标省厅已经于近期组织验收(目前还不允许使用)。四是有效盘活利用存量土地。深入开展土地“三清”工作,重点加大开发区和乡镇工业园区的土地清理力度,去年以来全区共清理逾期未开发项目15个,盘活存量土地1500余亩,清理房地产闲置土地8宗,收回土地547.9亩。
(二)科学精细管理,有效提升全区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基本国策”,科学管理利用好每一寸土地,不断提升全区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一是严格落实土地公开招拍挂制度。工业和城市经营性用地全部纳入土地市场实行公开招拍挂出让,去年以来全区挂牌出让经营性用地19宗1278亩,合同出让金6.7亿元,工业用地30宗3014亩,合同出让金2.9亿元。二是加强对建设用地的全程跟踪管理。项目用地前对项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进行严格预审,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纳入国家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的项目坚决不予办理用地手续。严格土地供应管理,对投资强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等控制指标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180万元每亩的用地门槛,有效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格土地批后管理,对批后的土地信息及时录入区建设用地全程跟踪管理系统,随时掌握批后土地动态,严防批后闲置和浪费土地现象,督促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开工建设,投产达效。三是大力推进标准厂房建设。实施空中拓地策略,推进园区向高空发展,鼓励和支持企业建造多层厂房和高层公寓,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
(三)严格保护耕地,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红线不突破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全区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一是加快推进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及时编制完成《宿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宿城区基本农田保护专项规划大纲》,及时落实耕地保有量66.5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5.6万亩,分解落实规划建设用地指标3.5万亩(其中交通能源建设用地指标1.1万亩),切实把新一轮规划作为依法合理用地,严格保护耕地的龙头,目前我区新一轮规划修编成果已经上报省国土资源厅论证评审。二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去年区、乡镇(街道)、村、组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2万余份,按照《宿城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全面完成全区耕地占补平衡和履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突出抓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争取基本农田保护经费,进一步完善了全区基本农田保护牌等硬件设施,建立完善了基本农田图、表、台账等基础资料,同时结合二调工作,建立了耕地和基本农田数据库,全面实现耕地保护管理规范化和数字化。三是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积极实施土地复垦开发整理新增耕地681.9亩。同时在洋北、中扬、郑楼、南蔡四个乡镇实施省、市投资土地整理项目7个,累计争取资金1.1亿元,可新增耕地5194亩。四是规范有序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万顷良田建设工程”。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稳步推进、有效实施,做到规范有序拆迁、及时妥善安置。去年全区累计拨付拆迁补偿资金近6000万元,争取省厅专项资金610万元。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去年全区新增农用地2060亩。大力推进“万顷良田建设工程”,目前涉及的洋北、郑楼两镇已全面完成拆迁安置工作,土地整理正在实施当中,省厅已经拨付土地整理专项资金2488万元,工程预计今年月全面完成,可新增农用地471亩,其中耕地280.5亩。
(四)加强执法监管,强力规范全区依法用地秩序
严格落实一系列严格土地管理的政策和文件精神,加强执法监管,完善管控机制,强力规范全区用地秩序。一是切实履行政府管理土地共同责任。区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印发宿城区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监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加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用地管理的通知》等多个文件,有效规范全区用地行为。同时组织国土、城管部门大力开展“两违”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二是严格落实动态执法巡查制度。建立区、乡镇(街道、开发区)、村(居)三级执法网络。我局坚持每月对开发区巡查4次以上,对乡镇巡查2次以上,乡镇国土所每周巡查2-3次,确保巡查全覆盖。建立执法责任机制,对执法不力、管理不严造成用地秩序混乱的,严肃追究单位和执法人员的责任。三是建立完善违法用地发现报告和查处机制。实行违法用地日报周报月报、违法用地提前预报、违法告诫、违法用地发函告知、违法用地快报等制度,全面畅通发现渠道,确保违法用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并及时反馈到各级政府,切实把违法用地处理在萌芽状态。去年以来,共向区领导报送《违法用地快报》32份,向乡镇政府发函53份,立案查处违法用地案件9宗161.9亩,处以罚款53.2万元,处理责任人2人。四是认真开展第十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去年对卫片检查涉及的7宗469.8亩违法用地予以严肃查处,对不符合规划的违法用地坚决予以拆除复耕;符合补办用地手续条件的,及时按照相关政策补办用地手续。通过积极整改,卫片检查工作顺利通过检查验收,实现违法用地“零约谈、零问责”目标。年我区卫片执法检查共涉及309个图斑7128.4亩,其中合法用地81宗3925.4亩(耕地1963亩),违法用地48宗656.7亩(耕地334.8),目前正在全力整改,确保实现“双零”目标。五是积极开展“土地执法模范区”和“土地执法模范乡镇”创建活动。按照创建要求,辖区内违法用地宗数和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总宗数和占用耕地总面积比例分别超过10%、6%,到省量在全省排名列前二十位的将实行一票否决。坚持政府牵头,部门协调、上下联动,共同做好创建工作,努力在全区营造依法依规用地,严格规范管地的浓厚氛围。近年来双庄、洋北、陈集三个乡镇先后被市政府表彰为“土地执法模范乡镇”。
(五)注重保障民生,积极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
始终把保障民生、维护权益作为国土资源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群众利益不受侵害。一是严格落实征地补偿安置制度。坚持依法征地、阳光征地,严格落实“两公告一登记”制度,确保征地公开透明。严格落实补偿安置制度,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征地补偿费,去年全区及时张贴征地公告300余份,解缴征地补偿费2.2亿元,被征地农民利用得到有效维护。二是高度重视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坚持抓源头、抓重点的原则,认真做好涉土工作。重点解决涉及违法用地、征地补偿、城乡挂钩等热点问题,采取政府批办、会办、交办、督办有效化解矛盾,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和社会稳定。去年全区共处理土地案件66件,其中来信30件,来访36起72人次,全年没有因土地问题引发到省、进京集体上访。三是切实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窗口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等制度,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全面实施土地登记发证网上审批,审批效率显著提升。去年以来全区共办理土地证6520本,其中企事业单位300余本。同时认真落实便民措施,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实施“并联式”审批,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办理土地证。对老弱病残等特殊服务对象实行主动上门服务,全面实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加班服务,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受到了企业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六)推进法治建设,不断提升国土资源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强化法制宣传。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积极做好普法宣传工作。通过汇报、会议、培训等方式,及时把国土资源管理政策法规、文件规定传递给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开展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培训活动,先后3次组织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市、区组织的专题培训班。组织党员干部专题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苏纪发10号)。认真开展“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活动,组织广场咨询16次,悬挂横幅200余幅,标语500余条,召开座谈会15次,编印《国土资源法律法规选编》赠送全区干部群众2000余册,全社会依法用地意识显著增强。二是加强执法培训。严格落实学法制度,坚持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国土资源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积极开展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干部专题培训活动,组织培训班5期,参加市局培训班2期,培训率为100%。三是推进政务公开。全面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及时梳理5大类9项行政权力,为启动运行系统奠定基础。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用地预审、土地供应、土地登记发证等业务全面实现网上审批。四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公开监督电话,机关和各所均设立监督信箱,并通过报纸和网络作出公开承诺。同时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去年及时办理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1件,满意率达到100%。强化政(行)风监督,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大责任追究与处罚力度,对七种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给予待岗处理。全年共开展督查20余次,下发督查通报12期。对群众反映的政(行)风问题,及时受理,及时答复,努力改进作风,提升形象。
二、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我区在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过程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同时也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土地供需矛盾加剧。目前我区经济发展对土地的需求极为迫切,而目前国家对土地供应继续严控,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空间较小,同时土地点供政策也将缩紧,用地需求与土地供给的缺口将进一步加大。二是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仍然不高。开发区项目土地利用率仍然不高,低效利用和闲置土地现象仍然存在,土地盘活的空间仍然较大。三是耕地占补平衡难度较大。目前全区可供复垦开发整理的后备资源匮乏,实现耕地占补平衡面临着较大的压力,耕地占补平衡落实不到位,将直接影响农用地转用指标的使用。四是违法用地反弹压力和查处难度较大。随着我区加快新一轮发展步伐,违法用地可能出现反弹。同时,目前我区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尚未健全,违法用地查处难度仍然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