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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性绩效工资管理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管理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根据《福州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榕人薪【20xx】8号),以及《福州市鼓楼区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鼓人综【20xx】88号)文件精神,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在区人事局、区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符合街道特点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干部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动街道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分配以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和日常工作业绩作为主要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责任重大岗位、业绩突出的人员倾斜。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过程实行阳光操作,考核结果由街道党政办定期张榜公布,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统筹兼顾街道各类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力求科学合理,并根据街道及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额度及构成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对象:

街道全民事业编制、集体事业编制在册、在岗工作人员(名单附后)。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额度:

街道现有事业编制在岗、在编工作人员16名,20xx年基础性绩效工资总计17690×12=21228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总计11793×12=141516元。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基金册每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情况考核后予以发放。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和年终业绩奖励补贴三个部分构成。其中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每月造册发放,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待年终考核后统筹发放。

(一)管理岗位(责任)补贴

1、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总额: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5%,20xx年总额为141516×5%=7075.8元。

2、管理岗位(责任)补贴的计算:街道现有股级干部9名,每月每人管理岗位(责任)补贴65元,全年总计65×9×12=7020元。

此项余额部分(7075.8-7020=55.8元)作为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二)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办法

1、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85%,20xx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为141516*85%=120288.6元。

2、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构成:包括出勤情况、正常工作量、超时工作量(加班),考核按《东街街道干部管理办法》实施。

3、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计算:对遵守考勤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无纪律处分的人,每月发放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5%;对受街道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50元;对受区级以上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办法

1、年终业绩奖励补贴总额: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10%,20xx年年终业绩奖励补贴总额为141516*10%=14151.6元。

2、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计算:街道工作人员年终业绩奖励发放按事业单位干部年终考核结果为依据,对年终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员,全额发放年终绩效奖励补贴;对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不发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3、对婚、丧、产假期间的工作人员绩效工资予以全额发放。

五、其他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街道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

奖励性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一、案例分析

(一)*公司运作模式的特殊性

*公司市场部、管理咨询部等部门的运作模式具有特殊性。市场部、管理咨询部员工的工作绩效分为可控部分和不可控部分。可控部分是指可以通过员工的最大努力可以实现的目标。不可控部分是员工最大程度去努力工作也可能在一段时间达不到的目标,但该工作可以为下一阶段的工作开展打下比较好的基础,也是应当肯定的。如与目标医院签定合同可能往往受到很多当地医疗政策和特殊情况限制的因素,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和阻碍,但是各种影响我们与目标医院合作的因素,可以成为我们研究和突破的重点,在下一阶段和与其他目标医院合作时,我们可以很好的避免;管理咨询部办班是否能够实现利润,要受很多因素影响,也是员工个人不可控的部分。如果按照项目考核的方法对不可控的部分进行考核,考核成本较大,也比较耗时。

(二)员工工资行业竞争力情况

*公司的整体工资水平,尤其市场部现有的工资水平在同行业属于较低水平,在人才市场上的行业竞争力不强。

经过初步调查了解,市场部员工在同行业的工资水平是相对较低的,要想留住和吸引优秀人才,我们公司现有的工资水平和绩效工资比例是不够科学的。

(三)人力资源管理的重点目标

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和业务流程的分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重点目标应该放在保持公司员工稳定性上。

目前与*公司经营目标和业务流程相同的公司极少,公司现有员工流失,行业可替代性是非常低的,一旦员工流失,公司是很难在短期内找到合适的替代员工。

因此,新招募员工实际的成本是极大的。如:新进的市场部员工,熟悉集团情况,理解接受集团低成本扩张战略,熟悉确定和收购目标医院流程一般需要3-6个月。

实际情况是,不同地方医院管理政策不同需要学习和研究,要建立自己新的客户群,实现与较多家目标医院保持合作意向上的联系,并且有与目标医院的谈判能力,能很好的掌握谈判的尺度,实际上是需要时间非常长,新员工熟悉业务的过程是对集团成本的浪费和集团重大商机的延误。

尤其是与品质较好的目标医院达成合作意向,与其谈判将是一个比较长期的事情,但是一旦谈判成功将给集团带来巨大的收益,这更需要公司的员工队伍保持高度稳定,对集团有极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二、对*公司绩效考核方案设计的建议

(一)核心业务部门的绩效考核方案

从市场部、管理咨询部运作模式的特殊性和公司目标考虑,市场部、管理咨询部工作目标分可分为可控与不可控两部分。因此,可以把市场部和管理咨询部的业绩考核,设计为平时业绩考核加年终奖励。

1、实行年终奖励的必要性

市场部与目标医院谈判和沟通的过程是一个复杂的博弈过程,对该过程进行具体考核成本较大,可直接对与目标医院签定合同的结果进行奖励。对结果进行奖励一方面可以降低考核成本,提高市场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可以节省公司对市场部进行阶段性考核,最后没有达成公司与目标医院合作的目的,给造成公司不必要的损失。

市场部与品质越好的医院签定合作合同,集团将来可能的收益越大,因此,集团根据与市场部签定合作合同的医院品质情况,对市场部进行重奖,可以充分调动市场部员工和公司员工工作的积极性,集团将来的可能收益越大。*公司的绩效考核方案

管理咨询部举办培训班其中组织、协调相关单位、相关部门等工作也是艺术性较强的工作,对该工作的具体过程进行考核,耗时、耗力,成本较大,对管理咨询部在实现预定培训办班目的的前提下,根据管理咨询部成本控制情况和实现利润情况进行奖励。一方面可以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另一方面增加收入,同时公司也降低了考核成本。

实行年终奖励办法,只有员工在考核期间,为公司创造了较大利润的时候才能得到年终奖励,如果不能为公司创造利润,则是得不到任何年终奖励。

2、实行平时业绩考核的必要性

由于收购、托管目标医院的难度很大,如果单纯进行年终奖励,不进行平时的业绩考核,会使员工工作懈怠,而影响到公司整体目标的实现。

因为员工平时的工作努力程度决定了最后实现公司与目标医院签定合同数量的概率。如:在寻找目标医院的市场调研和对具体目标医院的市场调研的过程中,市场部员工的工作努力程度直接决定了下一阶段工作的方向和定位问题,其结果为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如单纯只对签定医院合同的数量和品质情况年终进行奖励,就会打消员工平时工作的积极性。所以,对员工平时业绩进行考核,对市场部员工的阶段性工作进行认同和检查,也同样是非常重要的。

公司的管理咨询部也同样,管理咨询部举办培训班是要做大量平时的准备工作,如果办班因意外的不可控因素不能最后实现办班的目的,但如果处理得当,也可以积累大量的客户资源,为今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管理咨询部的收集卫生行业政策,研究对应对策和策略,也是日常工作之一,这些都要在平时的绩效考核中得到体现。

如果最高绩效工资可以达到拟订的30%,员工平均每个月的绩效工资可以达到20%左右的水平,虽然表面比例较高,但由于原来的工资水平不是很高,实际上这是一个比较低的水平。

所以,年终的重奖很重要,一定要特别具有吸引力,这样平时绩效的考核、年终奖励与公司总体经营的目标就实现了一致,也使公司在没有选择到签定合同的医院、办班因意外因素影响没有成功时,使员工既感到集团没有否定其努力工作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使员工努力的实现与更好的目标医院签定合同和创办更成功的培训班等等,集团也可以减少损失。只有在实现集团经营目标,并为集团带来更大效益的时候,才给予年终奖励,这样集团就实现了,一方面稳定投资员工队伍的目的,另一方面最大程度的实现了集团托管收购品质较高,效益、收益好的目标医院和创办更好的培训班的目的。

因此,应当对市场部和管理咨询部的员工进行平时绩效加年终奖励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绩效管理。

(二)公司其他部门的考核办法

采取平时绩效的考核和年终奖励相结合的办法。

平时绩效的考核主要通过KPI进行考核,涉及工作行为、工作目标、工作结果、工作态度和员工能力及考核指标等方面。KPI及其权重主要通过工作分析和员工参与最终确定,力求科学有效地考核各部门员工平时的工作绩效和工作态度。

根据公司目前运营情况,公司其他部门,主要是为市场部和管理咨询部提供支持和服务的部门,市场部和管理咨询部的工作业绩也是部门间和公司其他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

因此,公司其他部门应当从集团对公司的年终奖励的奖金中提取一定的比例,按照其他部门对市场部和管理咨询部提供的支持和服务情况在部门间分配。这样市场部和管理咨询部也就与公司的其他部门更紧密的结合起来。其他部门会为市场部提供更好的支持,更加有利于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

如果将来部门目标有重大调整,可以重新定位本办法。

(三)具体考核和奖励办法

由于公司员工整体工资水平偏低,如果从现有工资水平中拿出20%左右的比例作为绩效工资实际的激励意义不大,不能够实现对员工平时业绩进行激励的本意。

员工月工资=员工现有工资+员工现有工资×绩效工资浮动比例%×员工平时绩效考核分数%

(四)年终奖金发放办法

1.根据与公司签定合同的医院品质和签定合同的数量,集团对公司进行奖励。

1.1医院品质等级的评价主体和评价方法:

由市场部根据医院的品质情况,使用目标医院等级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价。对医院品质的评价采用可量化指标,即重视医院的硬性指标。

1.2奖励标准如下:

(1)在每个考核周期内,公司与每个A类级别医院签定合同可以获得奖金10万元。

(2)在每个考核周期内,公司与每个B类医院签定合同可以获得奖金6万元。公司的绩效考核方案

(3)在每个考核周期内,公司与每个C类医院签定合同可以获得奖金4万元。

1.3该年终奖金部门间具体分配办法如下:

公司总经理、市场部和公司其他部门分别按以下比例发放本奖金,总经理占奖励总金额的30%,市场部占奖励总金额的50%,公司其他部门占奖励总金额的20%。

1.4市场部内部的年终奖金分配办法

市场部所得奖金总额市场部经理可分得分配给市场部总金额40%,同时市场部经理和公司总经理还有对市场部25%的奖金分配权(该分配权,分配的奖金只能在市场部内部分配,并且市场部经理和总经理不能再分享该奖金,只有分配权,分配权的行使要参照,员工平时的业绩考核的得分情况),其余35%由市场部除市场部经理以外的员工平分。

1.5其他部门内部年终奖金分配办法

其他部门奖励总金额的65%,在部门间平均分配,余下金额由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行使分配权,进行分配。

2.根据管理咨询部实现的利润和成本控制情况由集团对公司奖励

2.1在实现预定目标的前提下,根据成本控制情况进行奖励,奖励公式如下:

奖励金额=(预算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40%;

2.2根据利润实现情况进行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在每个考核周期内,奖励管理咨询部实现利润金额的25%;

3.公司经营医院年终实现利润提成办法

根据公司经营医院实现的利润情况,集团对公司进行奖励。

3.1奖励标准如下:

(1)公司实现50万元-100万元利润对应提成比例10%;

(2)公司实现1*万元-200万利润对应提成比例15%;

(3)公司实现2*万元-300万利润对应提成比例20%;

(4)公司实现3*万元-400万利润对应提成比例25%;

(5)公司实现4*-500万利润对应提成比例30%;

(6)公司实现5*万元以上对应提成比例35%。

3.2该利润在公司部门间分配办法

3.3该利润公司各部门内部分配办法

如果部门只有部门经理,则部门分得年终奖金归部门经理所有。

4.关于员工离职和辞退时年终奖金的发放办法

该奖金每季度发放一次,分4个季度全部发放完毕,如果中间员工离职,该员工将无法得到上年度和本年度尚未发放的年终奖励。

如公司辞退员工则该员工上一年度年终奖励和本年度已经完成的签定目标医院的合同,进行提前核算,该员工只能得到部门间和部门内平均分配部分的奖金。

(四)绩效考核主体

由于员工较少,可以实现公司负责人垂直管理,因此公司的考评负责人由总经理担任,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业绩考评的具体组织和跟进工作。

整个考评过程本着充分沟通的态度进行,通过与员工的相互沟通实现业务的不断发展。因此,在每个考核期间第4—6个工作日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绩效面谈,肯定成绩,改进不足,明确下一阶段努力方向和工作目标,各员工共同努力实现公司目标。

*公司的绩效考核方案

奖励性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全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的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以促进教职工工作绩效为导向,合理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业绩突出人员倾斜,以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整体绩效水平的提高。

三、总量核定和分配办法

(一)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由市教育局核定,核定的公式是:

学校用于教职工分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

=全市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1-5%)×(该校享受绩效工资的人数-1)

5%是市教育局统筹用于学校年度教育责任目标考核奖和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名优教师奖励三项分配金额数。其中学校年度教育责任目标考核奖占二分之一以上。

(二)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项目和分配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设立绩效考核奖、考勤奖、课时(工作量)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等项目,学校也可视实际情况设立其它奖励项目。

绩效考核奖主要体现对教职工的考绩情况。根据学校对教职工个人学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予以发放,每年发放一次。绩效考核奖占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40%。

考勤奖主要体现对教职工的日常考勤情况。根据学校对教职工个人的考勤结果予以发放,一般一月统计公布一次,教职工当月事假三天或病假一周以上的该月不发放考勤奖。考勤奖占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10%。

课时(工作量)津贴主要体现多劳多得。各校要科学合理安排教职工课时(工作量),课时(工作量)津贴标准由学校自定,要严格按有关规定设置中层机构数和控制中层管理人员的职数,学校可以根据实际设立中层岗位津贴。各校要加强对班主任的管理和考核。对班额人数比较多或经考核为优秀的可适当继续倾斜。

教育教学成果奖励主要体现对教职工教育教学取得成绩的激励。奖励对象一般为教学质量达到一定标准的学科任教教师,特别是教学质量较好的任课教师,以及在教育管理服务育人方面取得较好成绩的教职工。

其它奖励项目的设置要有利于教职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工作。

考勤奖、课时(工作量)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等一学期发放一次。

四、教职工绩效考核及绩效考核奖发放

学校对教职工的绩效考核与学年度考核结合,考核结果作为学校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和绩效考核奖的依据。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比例控制在15%以内(计算结果采用四舍五入法,下同)。考核优秀、合格的按相应系数发给绩效考核奖,考核基本合格和缓聘的不发放绩效考核奖,考核不合格和落聘的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因处分而当年不确定考核等次的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党支部(总支)书记(不含党总支下分设的支部书记,下同),副校长(含校长助理,下同)和其他规定享受校级领导待遇的人员参照学校行政人员工作量折算标准折算工作量。其中专任党支部(总支)书记、副校长、教育工会主席等实职校级领导班子成员经考核优秀、合格的分别按130%、110%发放绩效考核奖。

其他教职工考核优秀、合格的分别按120%、100%发放绩效考核奖。

成教专干、幼教专干、教育辅导会计和基建员的绩效考核按原渠道进行考核,优秀比例控制在15%以内。考核后,将结果反馈给学校,由学校按其他教职工绩效考核奖发放办法发放绩效考核奖。

教职工学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应用于考核当年。

按事业单位考核规定,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当年到龄退休人员,绩效考核奖按合格等次根据实际工作时间(以月为单位)按比例发放;参加考核,但只写评语不记等次的试用期内的新录用教师,试用期内不发放绩效考核奖,转正后的第一个学期按合格等次发给绩效考核奖。其他未参加年度考核或考核不确定等次人员,不发放年度绩效考核奖。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见《*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意见(试行)》。

五、校长的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校长(指镇级以上学校的校长,下同)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校长岗位津贴、校长绩效考核奖和学校年度教育责任目标考核集体奖中的一部分。校长岗位津贴视学校规模确定,小学规模36班以上、初中规模24班以上学校的校长岗位津贴每月800元,其他的每月600元,有下属学校的,下属学校班级数1/3可以计入镇级学校的班级数。专任党支部(总支)书记、副校长、教育工会主席的岗位津贴每月统一为400元(资金从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列支)。校长的绩效考核由市教育局负责,绩效考核办法见《*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意见(试行)》。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和绩效考核奖的重要依据。绩效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比例控制在15%以内。考核优秀、合格的分别按120%、100%发放给绩效考核奖,考核基本合格的不发放校长绩效考核奖,考核不合格的不发放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校年度教育责任目标考核和奖金发放见第七点。

校长绩效考核结果应用于当年。

六、名优教师考核和名优教师津贴的发放

名优教师奖励主要体现对各级各类名优教师的倾斜。名优教师津贴由市教育局在市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范围内统筹发放。发放对象是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特级教师和*市、*市级名师名校长以及*市级骨干教师。特级教师的年津贴为10000元,*市级名师名校长的年津贴为6000元,*市级名师名校长的年津贴为3000元,*市级骨干教师年津贴为1000元。以上各项津贴都要在考核合格基础上发放,若有重复,就高不就低,名优教师的考核仍按《*市骨干教师名师名校长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一年发放一次。

七、学校年度教育责任目标考核及考核奖发放

为提升学校整体办学水平,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设立学校年度教育责任目标考核奖。教育局每学年对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年度教育责任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学校年度教育责任目标考核奖分配的依据,获年度教育责任目标考核一、二、三等奖学校,市教育局分别给予该校在编在岗教职工相应的考核奖励(校级班子成员除外)。同时给予该校校级领导集体年度教育责任目标考核奖7000元、6000元、5000元。

八、有关要求

(一)实施绩效工资后,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或变相发放任何津贴补贴。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学校要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等规定,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学校的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

(三)学校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分配办法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通过后,报市教育局批准,并在本校公开。学校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经市教育局审核后,由市财政局划入个人工资银行帐户,原则上不得发放现金。

奖励性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关键词】高校 绩效工资 管理

绩效工资(performance pay)对于中国来说是一个新话题,但对于美国来说却是老调重弹。在2006年国家在事业单位推行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中,绩效工资是重要的、活的组成部分。当前,各高校关于是否建立绩效工资制度的争论已尘埃落定。但是,其分配的原则和具体办法却五花八门,是一个急待研究的新课题。

一、什么是绩效工资

在2006年开始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国家规定,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绩效工资可以理解为:

1.绩效工资的本来含义:从本义上说,绩效工资应是根据对员工的工作成绩、劳动效率等方面的综合考核评估来分配的奖励性工资,主要体现员工的实绩和贡献。其基本特征是将员工的薪酬收入与个人业绩挂钩。

2.绩效工资的理论界定:根据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绩效工资主要是根据工作人员的凝固劳动来支付工资,是典型的以成果论英雄,以实际的、最终的劳动成果确定工作人员薪酬的工资制度。从成本理论来说,绩效工资主要属于维持成本的范畴。

3.绩效工资的主要构成:根据人事部、教育部有关领导的讲话精神,绩效工资包括取消年终一次性奖金后一个月基本工资的额度以及地区附加津贴等,一般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前者以岗位聘任为基础,包括岗位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项目;后者以工作业绩为基础,可包括超工作量奖励、业绩奖励和特殊贡献奖励等项目。各单位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设立团队绩效工资。

4.绩效工资的分配政策:绩效工资分配必须以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为基础。当前,国家对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性规定是:“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根据单位类型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坚持正确的分配导向,向关键岗位和优秀拔尖人才倾斜。

二、当前高校绩效工资分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吃“大锅饭”,搞平均主义的习惯问题。近几年来,高校的人事管理模式纷纷从身份管理转向岗位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高校的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制度与现代企业相比尚有较大差距,身份管理的影子挥之不去,收入分配中仍然存在“铁饭碗”(职务只上不下,在其位不谋其政照样享受待遇)、“大锅饭”(干好干坏差别不大)等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分配的挂钩问题。绩效工资尤其是奖励性的绩效工资应该建立在科学的绩效考核的基础上。但是,当前各高校的考核制度五花八门,有些高校即使试行了绩效考核制度,最后也因各种原因而闹得领导不满意,干部不服气,群众有非议。正所谓“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由于绩效考核这一基础不扎实,必然导致绩效工资分配倍受责备。

3.绩效工资分配的科学性与可行性的匹配问题。从目前高校的情况看,绩效工资分配与考核评价制度一样,既遭受着科学性与合理性的质疑,又存在科学性、合理性与现实可行性之间的匹配问题。有的分配方案虽然简单易行,但过于粗糙或明显不合理,难以服众和维持下去;而有的分配方案因为片面追求科学性和公平合理性,其操作性往往不强。以上两种极端都不利于绩效工资分配目标的实现,必然会影响到高校的健康发展与和谐建设,二者的匹配度值得深入研究。

三、高校绩效工资分配的初步探索

1.绩效工资分配的基本原则。高校的绩效工资分配应包含以下基本原则:

(1)为学校的主要任务和重大发展目标服务的原则;

(2)以按劳分配为主,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3)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4)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和优秀拔尖人才倾斜的原则。

2.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办法。绩效工资分配的具体办法有很多,但在设计方案的时候至少应注意以下几点:

(1)要合理确定基础性绩效工资与奖励性绩效工资之间的比例。确定二者比例的主要依据是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当前高校的发展需要、绩效考核办法的可操作性以及教职工的可接受程度等。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注重公平,关系到校园的和谐稳定,应惠及各岗位、各职务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注重效率,关系到学校发展的速度与质量,在绩效考核制度尚不够健全、不够科学的情况下,应以不超过绩效工资总额的50%为宜。

(2)要把握好教学科研岗、管理保障岗与工勤技能岗之间的比例关系。本次定编定岗文件设置了三类岗位,在设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时,应根据需要与可能,确定三者适当的比例关系。同时,要切实向教学、科研第一线和优秀拔尖人才倾斜(如通过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比重与标准,采取更为灵活和有效的分配办法等)。这是合理利用本校的优质资源,引导和激励高层次、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摈弃“学而优则仕”的旧观念,主动到教学、科研岗位服务的重要手段。

(3)要以引导和激励为主,赏罚分明。激励和赏罚的力度,直接关系到绩效管理的成效和高校的发展速度。对超额或出色完成工作任务的人员,应该给予适当的绩效奖励;对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或完成效果不够好的人员,也要采取递减绩效工资等惩罚措施。处理赏罚关系时,应以激励为主,兼顾处罚。涉及处罚人员较多时,可采取导向不变、逐步到位的办法。

(4)要正确处理一人多岗的分配办法。考虑到高校“双肩挑”人员较多的历史和现实,实行绩效工资时应采取以本职岗位为主,兼职岗位为辅的计量方法。为了对各类岗位进行规范化管理,实现人尽其才,可通过逐步降低兼职岗位的绩效工资标准等方法来达到目的。

(5)要重视对突出贡献和团队建设等的奖励。对于为人才培养、科研开发、学校发展等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对于打造高水平的学术研究团队、科研攻关团队、创新创作团队等体现核心竞争力的平台或载体的人员,高校应根据学校财力和其贡献大小,给予特殊贡献奖。

(6)要视情况实行二级管理的办法。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急剧扩大,不同高校对人员、财务等工作实行不同程度的校、院(系)二级管理。在绩效工资分配中,二级管理的办法有很多:比较保守(或学校规模不大)的做法是,绩效工资由校级机关统一执行;比较急进(或学校规模特别大)的做法是,绩效工资全部交由院(系)、机关部门(或党总支)等二级机关执行;比较稳健或过渡的办法是,基础性的绩效工资由校级机关统一发放,奖励性的绩效工资由二级机关执行,或教辅与工勤等人员的绩效工资先行下放给二级机关执行,教学、科研、管理等人员的绩效工资暂时由校级机关掌控等。

3.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当然是工作人员的实际业绩和工作效果。但是在实践中,如何科学分配和分析岗位,如何正确衡量各类岗位人员的工作情况,很值得商榷。例如,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究竟哪种方法更为科学;怎样评价显绩与潜绩;如何区分个人业绩与集体业绩;教师除了能计量的教学、科研工作量外,育人等工作要不要考虑等?

权变理论告诉我们,世界上的管理方案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所以,高校管理者只能基于自身发展目标,遴选出当时条件下的较佳方案并使它得到不断完善。我们认为,考评高校教职工的工作没有最好的模子和统一的标准,只能区别对待,“对症下药”:对于教学科研人员和技术工人,建议以量化考核为主,定性分析为辅;对于管理保障、政治辅导、一般工勤等岗位人员,建议以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为辅。当然,对于能标准化或量化的指标,应该尽可能标准化或量化。 转贴于

4.绩效工资分配的配套建设。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是高校新一轮制度改革的重点,但若孤军深入效果有限,需要机构、干部、财务、物资、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整体推进,还需要评价机制、激励机制、监控机制、现代手段等方面的配套支持。比如,很多高校存在的高水平人才难进来、“富余人员”难出去的“两难”问题。其实,二者共同的经济学根源很简单,即高校劳动力价格脱离供求关系、违背了市场经济规律。高水平人才特别是紧缺专业人才供不应求,其价格当然相对高一些;一般工勤人员以简单劳动为主,供过于求,收入水平却远高于当地同类人员的收入标准,人员当然“难出去”。要解决这个“两难”问题,必须适当拉大收入档次差距。可见,绩效工资制度改革是新一轮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部分,它只有与定编定岗、干部制度改革等工作配套进行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

四、高校绩效工资分配中应注意把握的几组关系

1.要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之间的宏观关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个人收入分配的指导思想。绩效工资分配中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直接影响到高校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为适应高校质量内涵建设和现代管理需要,建议高校酌情借鉴先进企业的某些现代管理方法,适当加大绩效比重,进一步打破平均主义,注重产出与投入的比例,节约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同时,高校要充分考虑到自身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历史使命和高校文化、人群的特殊性,较好地把握效率与公平的应用领域和倾斜力度,使计量化、功利性的绩效分配与高校特殊文化共生融合。

2.要正确处理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之间的协调关系。在分配制度改革中,要始终坚持学校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优先,同时要以人为本,尽可能兼顾教职工的个人利益和当前利益。凡事皆有度,欲速则不达。当改革可能损害较多人的切实利益,并可能严重影响和谐校园建设和改革顺利进行时,应尽量采取折中方案,分步实施,使高校的收入分配制度从保障型逐步向激励型发展。

3.要正确处理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与配套改革的继起关系。高校体制改革要注意轻重缓急和先后顺序。一般的顺序应该是:机构改革(含机构定编)——干部制度改革(含任期更替)——人事制度改革(含岗位设置与聘任)——分配制度改革——各种配套改革。即,机构和干部制度改革是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前提,应先期进行;而定编定岗,进一步规范管理之后,紧接着要开展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特别是绩效工资制度改革),管理才能出效益,二者相辅相成。就拿种萝卜作比喻,坑、萝卜、水和肥料分别代表高校的机构岗位、教职工、校内津贴。不管坑的大小、萝卜与土壤的差异,浇一样多的水,施一样多的肥,这是平均主义的分配办法;先挖好坑,一萝卜一个坑,最后根据需要浇水和施肥,这才是比较科学的分配办法。

总之,绩效工资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能大大提高管理效益,不用则难以解决管理效益低下这个“老大难”问题,用得不好又会制造新的麻烦与障碍。当前高校新一轮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只有痛下决心,在绩效工资上做文章,向绩效工资要管理效益。

参考文献:

奖励性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关键词:西部地区 高校 绩效工资 分配方案

收入分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一项带有根本性、基础性的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石。工资制度是收入分配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国家、单位、劳动者三方利益的分配,劳动者积极性的调动乃至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稳定。自2010年1月1日起,高等学校执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高校教职工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执行国家统一的政策和标准;津贴补贴则根据工作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发放,由国家实行统一管理;而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是收入分配中活的部分,由高等学校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总量范围内自主分配。通常意义上的“绩效工资”分配即是指由人社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的分配问题,即上述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中活的部分的分配。

通过多年的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实践,一方面扩大了高校收入分配的自,建立和完善了学校内部的竞争和激励机制,激发了高校的内在活力,调动了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了高校人才队伍的稳定和发展,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如绩效工资改革的基础和前提在于科学设岗定编,以达到“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效果。高校已实行竞聘上岗,但部分高校的这种竞聘上岗往往流于形式,一轮竞岗结束,只有少数岗位调整,还有个别岗位出现因人设岗的倾向,未真正形成“能上能下、能高能低、能进能出”的竞争激励机制。另外,部分高校在实施中基本以单一的“可以量化、可以测评”的考核指标为主,例如以教学工作量、论文篇数、论著、发明专利等进行数量累计考核,淡化了高校的育人及社会服务功能,这些常见的考核方式存在明显的缺陷,有人为了评聘上更高一级的岗位并取得更高水平的绩效工资,在学术上急功近利,滋生了学术腐败,这与绩效工资改革的初衷相去甚远。

在高校由规模化发展转变为内涵式发展的新常态下,为了更好地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和导向作用,2015年末,笔者在本校拟进行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之际,随单位同事一起先后调研了西部地区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开展较好的部分省属高校,其中四川省5所,重庆市1所,广西省1所。通过座谈交流,重点了解各高校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分配特色以及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大家共同关心的问题双方进行了深入地探讨。通过对各高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进行比较分析,对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完善路径提出笔者浅见,以供参考。

一、调研高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基本思路

笔者先后调研的高校绩效工资分配都采取了校、院两级分配,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二级单位的分配自。他们参考了多种指标对绩效工资总量进行分配,划拨到各二级单位自行发放。各二级单位绩效工资分配细则经过本单位三分之二及以上教职工签字同意并报学校备案后执行。这些高校分配方案总体上兼顾了教学科研人员和管理教辅人员的利益,尽管分配模式不尽相同,但对绩效工资的分配都自上而下进行了统筹并进行总量控制。

二、调研高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几种模式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性文件中,高校的绩效工资都包含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一般占绩效工资总量的60%-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40%。通过归纳调研高校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有如下几种模式。

1.按岗位设置进行分配,突出业绩贡献

(1)绩效工资总量的分配比例

采用这种绩效工资分配模式的高校,其基础性绩效工资占65%,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4%,调节基金占1%。

(2)基础性绩效工资算法及发放方式

高等院校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建立离不开合理规范的岗位编制、人力资源管理、激励考核制度。高校应根据岗位类型确定不同序列的岗位绩效体系,适当拉开不同岗位序列及同一岗位序列内不同岗位层级人员的收入差距,以便增强薪酬的激励性,同时完善内部公平性。采用这种“按岗位设置进行分配,突出业绩贡献”分配模式的高校,基础性绩效工资实行学校统筹发放。根据教职工所聘岗位等级的职责和任务,采用设置权重系数或明确制定绩效工资指导性标准的方式,以岗位津贴的形式直接发放到职工个人。基础性绩效工资采用如下公式计算:

基础性绩效工资=年度基础性绩效工资系数当量×基础性绩效工资系数

年度基础性绩效工资系数当量根据学校年度绩效工资总量和岗位聘任情况等因素确定。各类岗位人员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需履行相应的基本职责。学校根据各单位受聘人员对应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按月将各单位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量划拨至各单位,由各单位结合受聘人员岗位、完成基本工作任务和年度考勤考核情况,核准上报,由学校按月发放。未完成教学科研工作量或未认真履职的人员,由各单位核算并报人事处扣减。

(3)奖励性绩效工资算法及发放方式

教学科研单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为激励单位和个人进行创造性地工作而设立,其标准主要依据各单位对学校的贡献大小和竞聘上岗人员在完成基本工作任务的岗位职责后所取得的突出业绩来确定。比如,参考学生人数、教学工作量、科研成果、研究生培养、学科建设成效、创收经费、办学效益、岗位职责、管理目标完成情况等多种指标,将核算后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划拨到各二级单位,按其自定的实施细则发放。所有机关教辅单位的奖励性绩效总量则以教学单位奖励性绩效人均水平的一定比例(80%-85%)乘以机关教辅单位的人数进行划拨,同样由各部门根据自定细则进行发放。

第二,机关教辅部门的年度与季度奖励。机关教辅部门年度综合考核主要包括部门建设与专项工作、年度工作业绩、工作作风与服务质量三大板块,分为自评、专项测评(权重50%)、校级领导测评(权重20%)、交叉测评(权重30%)四部分。考核结果等级、各等级奖励标准、绩效工资的拨付办法、与主要负责人的考核等级挂钩方式、季度绩效考核发放办法等均与学院相同。

(4)单项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学校还设立了教学工作、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学生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与其他专项工作奖励,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重点奖励。

采用这种绩效工资分配模式的高校,强化年度考核和季度考核,并与单位和个人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挂钩,以此鼓励二级学院扩大办学规模(学生人数),提高办学效益(学费收入),调节师资队伍结构和生师比,同时鼓励机关教辅部门积极履职。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团队给予重点奖励,鼓励教师潜心教学,积极投身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参考指标较多,相应的配套文件比较完善,强调年度考核和季度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分配直接挂钩,机关直属单位和教学单位的奖励性绩效水平有较强关联性,能够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

3.按工作任务进行分配,重点奖励突出贡献

采用这种模式的高校,学校绩效总额由单位综合性绩效工资(90%)和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10%)构成。

教学科研单位综合绩效总额由本专科教学绩效、研究生教学绩效、科研成果奖励绩效构成,分别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和科技处按照核拨办法核算。教务处根据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合计得到全校当量课时总量,用课酬总经费除以全校当量课时总量得到全校当量课时课酬(课时费),各教学单位的当量课时乘以课时费得到各教学科研单位的本专科教学绩效。研究生教学绩效主要包括研究生培养绩效(研究生人数、课时等)、学科建设绩效(综合考虑申报、获批、在建、验收及评估等因素核定)、质量与管理考核绩效。科研成果奖励性绩效分为科研成果绩效、科研柔性绩效、科技成果转化三部分。教学单位的教学综合绩效还包括教学综合奖励绩效(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申报、教材、教改论文、教学成果奖励、新专业申报)、教学工作专项绩效(专业建设、基础课程建设、卓越工程师计划专业建设、一本招生专业建设、创新班、学生体能测试等)。

非教学科研单位的综合绩效根据单位工作职责、岗位职责、工作效能等进行核算,由人事处制定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绩效核拨系数,对各非教学科研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额进行核拨。教学管理绩效包括教职工管理绩效、学生管理绩效、教务管理绩效,根据教师人数、学生人数、总课时量等为基础,分项核算,累计计算核拨绩效工资。

这种绩效工资分配模式的总体思路比较清晰,高校对教学科研单位和非教学科研单位都制定有极其详细的绩效考核办法与绩效工资核算方案。在对二级单位绩效工资进行分配时参考多个指标进行,方案比较完善,公平性较强,但是对各教学科研单位的目标考核、绩效工资分配具体操作办法比较复杂,不易掌控。

4.打破身份,竞聘上岗,按岗位任务进行分配,兼顾综合业绩

采用这种分配模式的高校,采取“以绩定岗,能上能下(低职高聘、高职低聘、岗位续聘),二级管理”原则,打破人员本身的职称或职务身份进行聘用,比如业绩优秀的讲师可能被聘任到副教授级岗位上,业绩不突出的教授可能被聘任到副教授级岗位上。对专业技术岗位进行精细化管理,如对教学科研岗、专职教学岗、专职科研岗、专职辅导员岗、实验管理员岗等岗位都有明确、详细的岗位任务,并对二级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岗位数控制。

基础性绩效工资的核算是根据各二级单位实际聘用的绩效工资岗位数以及各类岗位基本任务的完成情况,以指导性绩效工资核拨系数和确定的基数来核拨各二级单位每月基础性绩效总额。指导性绩效工资核拨系数仅作为学校与各二级单位结算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量的依据,不作为各二级单位基础性绩效发放标准和依据。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质量津贴、业绩津贴、业务津贴、教授博士津贴、专项人员津贴、部门基金、获奖奖励、创收提成等,根据相关核算办法,全部核拨到各二级单位自行分配。

这种绩效工资分配模式彻底打破人员职称或职务身份进行竞聘上岗,尤其是通过低职高聘的形式,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同时形成激烈的竞争关系,有利于充分发挥教职工的教学、科研积极性。这种模式对分配方案的公平制订、各岗位等级的数量及其条件设置等都提出了较高要求。

三、几种绩效工资分配模式的共同特征

经过上述几种绩效工资分配模式的比较和分析可知,每种模式都有其优势和特色,总体来说,有如下共同特征。

1.完善的绩效工资分配配套文件

纵观上述高校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无一例外地都有一系列完善的配套文件,比如人员编制的核定、岗位聘任与考核、教学工作量的核算、教学与科研成果奖励、特殊贡献奖励、学生管理工作的考核与奖励、绩效经费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这需要党办校办、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院、学工部等职能部门分工合作,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务进行任务下达并制定考核和奖励办法。

2.分配方案的公开和公平

无论采用哪种分配模式,每个学校和学院的分配方案都须交由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院级分配方案还必须获得本单位三分之二及以上的人数同意,方能报学校审核执行。经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多轮的公开讨论,通过后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在公平性上就有充分的保障。

3.绩效工资发放的可控性

无论哪种绩效工资分配模式,都是自上而下将绩效工资进行切块划拨,实际划拨到各二级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量都是确定的,可控的。一般由人事处根据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文件及当年的绩效工资总量,向学校提交下一年度绩效工资分配的建议方案,获得通过后由计财处编制财务预算。各单位所有的绩效工资发放都必须经过人事处审核后才能发放。经过预算统筹后,高校的绩效工资分配是完全可控的,不会出现绩效工资总量发放超标的问题。

四、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完善路径

价值分配绝不仅是一项技术工作,而是一种战略性思考。高校肩负着国家人才培养、学术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重要任务,高校的绩效工资分配事关学校发展大局,它对国家高等教育办学整体水平的提高,以及高等教育国际话语权的争夺都会产生重要影响。高校的绩效工资分配是一个非常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实施起来需要一个漫长而严谨的过程。一份优秀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出台大多要经历收入分配愿景的阐明、前期调研、数据采集、分配模型的制订、数据模拟与意见反馈、模型修正、分配方案的正式出台等一系列过程。通过调研高校同行介绍他们在绩效工资分配方面目前存在的困境及进一步地深入交流,笔者认为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是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重要路径。

1.全方位审视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民主性和基础性

制定一份完善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需要人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通力配合并进行广泛地调研和精心设计,更需要广大教职工民主参与,使大家了解、熟悉、理解政策,对新分配方案的完善各抒己见,从而以主人翁的姿态支持学校的收入分配改革。这些改革涉及人事聘任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等政策的调整,更涉及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全面摸清全校教职工工作和收入的基础现状,对设计的新方案进行严谨的数据模拟,主动与教职工进行广泛沟通,系统分析新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对不同部门和职工群体的影响,使推行新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激励效应最大化,阻力最小化。

2.多角度确保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公正作为一种道德和价值标准一直是许多人的社会理想, 也是组织管理中的敏感问题。高校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是否公正合理,不仅直接关系到教师的满意度与行为表现, 还会影响到学校组织的绩效, 甚至是社会的稳定。高校的绩效工资分配为广大教职工提供了增加收入的机会, 在很大程度上激发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美国心理学家亚当斯的公平理论认为,人们总将自己的绩效和报酬与其他和自己条件相等的人进行比较,二者之间的比值相等,他们就会有公平感。任何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虽以公平为要义而设计, 但在制订及运行的过程中依然可能存在不公平的因素。所以,充分论证绩效评价方案的适用性、评价标准的差异影响对绩效工资分配的公平尤其重要。

3.多层次体现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激励性和导向性

对于学校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如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部级教学名师等各类高层次拔尖人才实行年薪制,鼓励他们潜心教学和科研,保障他们的学术自由,争取多出创新性成果,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为高校整体办学水平的提升发挥中流柢柱的作用。同时激励校内教职工以他们为标杆,达到相应条件后仍可享受和引进人才同水平的绩效工资。对学校优势学科或特色学科平台的建设,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和导向同样不可缺位。绩效工资分配不仅仅是各方利益的博弈,还必须体现学校的政策导向性。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2015]3号)中明确提出,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要求,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近期将每两年调整一次。即每次调整基本工资标准时,都会将一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其中,这意味着今后各高校的年度绩效工资总额都不再会出现大幅增加的情况。因此,在绩效工资越来越有限的情况下,只有多层次体现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激励性和政策导向性,发挥绩效工资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保障作用,才能保证学校的可持续发展,才能使每一位教职工都能充分实现自我价值。

参考文献

[1]于东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资制度研究述评[J].中国劳动,2014(12)

[2]曹文军,石阳,王威威,吕兆丰.高等院校绩效工资调整机制建设的多维思考[J].中国高等教育,20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