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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汇报

食品安全管理汇报

食品安全管理汇报范文第1篇

各位领导、同志们:

2016年已经过去,感谢公司领导给我们机会和大家分享中央厨房一年的工作历程和收获,下面我代表中央厨房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向大家做以汇报,同时希望大家批评指正。

(一年来,中央厨房以实现金德利快餐一体化、规范化发展,提升整体运营水平为目标,树立服务快餐店发展、强化食品安全的意识,实现配送13大系列,90余个品种,日均配送3.3万元,完成节令性粽子生产15万个。全年实现配送总收入1611.21 余万元,这些成绩的取得既是中央厨房全体干部职工上下一心团结一致的结果,也是和公司与各店经理的密不可分的,在此向各位支持中央厨房发展的领导同志们致以感谢!)

近期,主席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他指出:民以食为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关系我国13亿多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抓得紧而又紧。必须再接再厉,把工作做细做实,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作为食品加工配送环节的生产线,中央厨房重点抓好食品安全管理管控,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具体做了以下几点:

一、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更新管理办法,提升食品安全整体管控能力。

一年来,随着政府和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重视,中央厨房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一是以申办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为契机,按照市食药局新政策和《山东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批细则》提升车间生产布局, 新建清洗消毒间、小菜专用间、面食成品间和半成品包装间的二次更衣室,安装生产车间墙角、柱脚和侧面与地面结合处弧度条,购进化验室微生物操作台和各种试剂,安装专间面积相适应的紫外线消毒灯和冷库悬挂的温湿度计等,顺利取得了《食品经营许可证》。二是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9月份按集团公司把子肉和红烧肉自行切制的要求,中央厨房积极进行机器维修和产品的反复试制,当月顺利开展了把子肉和红烧肉的自行切制工作。三是加强源头管理,抓好原材料采购,继续发挥大宗采购的优势,从源头上保证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蔬菜采购方面,通过及时询价掌握蔬菜的市场动态,减少蔬菜采购的中间环节,继续与长清区万源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合作;在肉类方面,根据集团公司规范生鲜猪肉采购工作的要求,与3家供应商签订了生鲜肉采购合同,稳定了产品质量,降低了原材料的采购成本;四是加强供应商资质审核与供货合同签订工作。经过严格审核评议,解除了5家不符合新的资质要求的供货合同,与60家供货商了签订了2017年度原材料供货协议,从源头上保证了原材料入口关的质量和安全。

五是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强抓细节管理,严格制定食品加工用具色标管理制度,逐一细化各车间工用具色标管理,制作专用刀具色标图示,用颜色区分各类工作用具,按对应的色标分类,定点定位摆放,随时保持清洁,各车间使用的毛巾,抹布按照六常要求,制作图标板粘贴在专用区域,专人管理,定人检查,定期更换。通过以上一系列的细化管理,提高了中央厨房食品安全监管力度,食品安全整体管控能力得到很大提升。

 二、加大研发力度,成立首席技师工作室,为产品研发注入新的活力。

一年来,我们立足快餐店的经营,结合市场实际和快餐店的销售需求,不断的提升研发力度推出新产品。一是试制推出了卤水酥海带、卤水酥藕、卤水酱猪脸、糖浆烤麸四个菜品,丰富了店面凉菜种类,迎合了消费者的口味需求,二是根据季节变化,将芹菜肉大包调整为豆角肉大包,增加枣馒头的配送;三是通过市场调查,引进了外加工的半成品鮰鱼片、黑椒牛柳、炸糕、麻团和水饺。以此丰富快餐店的产品结构,保证中央厨房机械化生产和产品质量,提高了快餐店的经济效益,提升了中央厨房的配送能力;四是助力产业园一体化建设推出21个标准化菜品,实现部分菜品的工业化生产,为食品产业园工作的开展贡献出一份力量。五是年末在市人社局和集团公司的支持下,人社局首席技师工作室项目资金顺利获批,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为中央厨房研发工作提供了资金,注入了活力。

三、增强产品跟踪监督力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食品安全管理汇报范文第2篇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藏、运输、经营、消费等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重大伤亡、众多人数患病或者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重大危害的情况。

第三条凡在**市辖区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涉及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

第四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管辖范围内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依法组织对事故的查处,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第五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接治事故疾患者的治疗机构及事故处理部门,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主管部门接到汇报后迅速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事故情况。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个小时内填写《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登记表》,并向**市政府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同时通报同级相关部门。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跨辖区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在报告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同时,及时通报与事故有关地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委员单位,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除按规定报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外,应在接到报告后2个小时内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

第六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分为初次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

初次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病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尽可能报告的信息:事故的简要经过,直接经济损失估算等。初次报告应在知悉事故后2小时内完成。

阶段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的判断等。在阶段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阶段报告应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变化或者上级要求随时上报。

总结报告的内容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发生和处理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总结报告应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上报。

第七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每季度末,负责汇总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情况和处理结果,并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份十五日之前,上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八条对食品安全事故瞒报、漏报、不报的有关责任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九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食品安全伤亡事故统计和上报工作,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的查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市政府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情况。

食品安全管理汇报范文第3篇

第二条食品安全责任制实行层次考核办法。乡政府(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对各村和乡畜牧站、卫生院等部门进行考核。

第三条考核指标

(一)乡食品安全委员会根据乡政府工作要求和目标责任书的内容,结合实际工作确定被考核单位的考核目标。考核目标制定要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既要有原则内容又要有量化指标。

(二)各村委会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指标: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重点工作落实情况、量化指标完成情况、经费保障及宣传情况、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满意度情况。

(三)乡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考核指标:按照各自的责任书内容进行。

(四)考核实行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并纳入年终政府对各部门工作考核。

第四条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求真务实,评价标准科学规范;

(二)客观公正,评价结果真实可靠;

(三)以评促管,坚持监帮促相结合;

(四)统一认识,宣传与教育相结合;

(五)注重实效,狠抓落实与责任追究相结合。

第五条考核办法和时间

(一)实行“季度自查、半年督查、年终考核”的考核办法。半年督查和年终考核由乡政府(乡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对各部门、各村的食品安全指标执行情况进行综合检查、评定复核,提出考核结论意见,报乡政府审定。

(二)考核时间:每年元月底前完成。

(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书签字人如工作变动,接任人为自然责任人。

第六条考核工作程序

(一)被考核单位自评。各村委会及乡属有关部门分别在当年度的7月l0日和下年度1月10日前,将本单位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的自检报告报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组织考核。乡政府(乡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对各村委会及乡属有关部门进行统一考核。

(三)考核方式

1、听汇报。听取村委会和乡有关部门落实食品放心工程的情况及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完成情况的自查汇报。

2、召开座谈会,听取政府有关部门、协会、学会、种养殖专业户、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有关人员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3、实地检查。抽查农产品种养基地(场)、食品生产、加工、零售企业、农贸市场、集体食堂,明察和暗访相结合。

4、查阅相关资料。查看有关档案、文件、记录及各项制度等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的相关资料。

5、综合考评。按《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逐项打分,最后汇总。

(四)考核等级

l、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实行100分制,.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结果得分在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良好,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一票否决。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分监管环节和监管类别予以追究。有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决定给予一票否决,取消食品安全评选资格,并报请乡党委、乡政府取消双文明考核评先资格或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取消单位年度评先资格。

第七条奖惩

1、按照年度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对于在年度考核中做出突出成绩,工作完成出色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进行表彰奖励;考核不合格的,由其主管食品安全的领导作出检查,并在全乡予以通报批评。

食品安全管理汇报范文第4篇

通过自查自评。总结成绩,改进不足,进一步落实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完善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促进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公众用药用械安全。

二、检查评估对象及实施机构

(一)检查评估对象为各相关监管部门,药品及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称涉药企事业单位)

(二)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指导各检查评估对象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评。

三、检查评估的内容及标准

(一)综合评估。由各相关监管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责,按照《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表》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制发)开展自查自评,并撰写自查自评报告。自查自评可以根据实际合理缺项,但需加以说明。

(二)药品(包括医疗器械)质量状况评估。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依据全市药品监督检查、监督抽验、质量公告等情况,自行确定质量状况评估表及计算方法,开展自查自评,并撰写自查自评报告。

(三)药品安全群众满意度测评。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调查问卷(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制发)组织网上问卷调查或发放问卷,自我评价群众满意度,撰写汇总分析报告,并上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企事业单位自查自评。涉药企事业单位自查自评方案由其自行制定。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并督促全市涉药企事业单位开展自我评估、撰写自查自评报告;抽查涉药企事业单位自评情况的基础上,全面综合汇总自查自评情况,进行自我评分,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检查评估方式与方法

(一)检查评估方式:采取自查自评与检查评估相结合的方式,以自查自评为主,检查评估为辅。

(二)检查评估方法: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法,全面了解检查评估对象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1.听取汇报。听取检查评估对象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2.查看资料。查阅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文件、会议纪要、工作报表及有关工作制度规定、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卷宗、新闻宣传等资料。

4.问卷调查。对过往群众、经营单位营业人员、基层执法人员等进行随机访问和调查。

(三)评分及加减分办法,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参照鄂食药监文[]83号文件精神制定。

五、检查评估工作安排

(一)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委员会的指导下,各检查评估对象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评,并将自查自评报告上报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撰写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评报告和工作总结,上报市政府分管领导。

(三)迎接省联合检查评估组对我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评估。检查评估结束后,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进一步完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评报告(含评分表)和工作总结,经市政府审核后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标准,全面准备。各相关监管部门要按照鄂食药监文[]83号文件及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和标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准备,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二)确保质量,按时完成。各相关监管部门自查自评报告均要按照先总述、后分述、再列出相应备查资料的要求来编写,力求做到观点明确、层次分明、文字简洁,确保自查自评报告的质量。各类备查资料统一按分类分项要求汇编成册。

食品安全管理汇报范文第5篇

包括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中央临时储备和临时储存进口粮以及国家临时储存粮,下同)、地方储

备粮(含地方临时储备粮,下同),以及国有及国有控股(以下简称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

二、检查内容

(一)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的数量、品种、性质情况,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对应账实相符、账账相符的情况,与银行收购贷款挂钩情况,以及相关账务处理情况。

(二)库存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情况。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品质宜存率和各类粮食的卫生安全指标。

(三)储备粮轮换情况。重点检查2009年度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下达和轮换任务执行情况。

(四)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保管费、轮换费以及最低收购价粮收购费、保管费的拨付使用情况。

(五)粮食仓储管理情况。一是中央储备粮代储政策执行情况,包括代储企业和仓房是否具有代储资格,资格企业的条件是否符合规定等。二是政策性粮食专仓储存、专账记载情况。三是库存粮食储存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有无严重虫粮、高水分粮、霉变粮、发热粮等储粮安全隐患。四是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六)涉及粮食库存管理的其他情况。

三、检查时点和进度安排

以2012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检查工作分准备、企业自查、省级复查、国家有关部门联合督察、汇总整改等6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根据我市实际,市局制定《石家庄市2012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对全市的库存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稽查分局要对辖区内列入检查范围的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制定库存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工作动员、人员培训。督促企业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情况及时调整账务,平整粮面,备齐各种报表、工作底稿和器材等。

(二)企业自查阶段。4月10日前,市、县两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导辖区内的承储企业认真做好库存自查工作。所有企业要对实际承储在本库的各种性质的粮食实物库存进行全面清查。

(三)省级复查阶段。4月20日前,省粮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派出联合检查组,采取随机抽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省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进行复查。复查粮食的比例,根据全省粮食库存数量的实际情况,按占全省粮食库存总量的10%~15%进行安排。

(四)国家有关部门联合督察阶段。4月中下旬,国家有关部门派出联合工作组,对粮食库存检查情况进行现场督察。各地要做好迎查的准备。

(五)汇总上报阶段。企业自查结果按县、市、省的顺序,由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汇总、逐级上报。地方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中央临时储备和临时储存进口粮以及国家临时储存粮)的检查结果,报中储粮直属库,同时抄送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地方国有粮食企业与中储粮直属库之间要搞好配合和衔接,避免漏统或重复统计现象。

(六)整改阶段。4月底前,各地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企业进行认真整改。5月5日前,各县(市)、矿区和稽查分局向市粮食局报送库存检查整改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库存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等。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自查结果县一级汇总中,涉及到辖区外单位委托存储的,承储企业所在地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与委托单位进行沟通,对企业自查结果进行核对后交由委托单位报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汇总上报。

(二)各县(市)、矿区和稽查分局报送检查工作报告的附表,重点反映企业自查的汇总数据,包括粮食库存数量汇总表、粮食储存年限汇总表、中央储备粮轮换汇总表和中央储备粮承储分布登统表,相关工作底稿和汇总表格范式参照《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实施方案》的附表执行。有关粮食库贷挂钩、政策性粮食费用补贴、地方储备粮轮换、粮食储存安全及库存管理的其他情况,在检查工作报告中只作文字说明,重点反映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为详细掌握省级储备粮的分布和库存管理情况,省粮食局在国家统一规定报表的基础上,增加了《省级储备粮承储情况登统表》及工作底稿等6个表格,各地在本次库存检查工作中,要对省级储备粮进行严格检查,认真填写。

(三)粮食质量和卫

生扦样检验工作的具体安排及要求,将结合2012年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省、市级储备粮质量扦样及检验工作将同本次库存检查一同安排。扦样规则按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有关规定执行,分别由省、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负责具体实施,请各地及省、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做好配合。县级储备粮的质量检验工作由各县(市)、矿区自行安排。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质量。粮食库存检查是巩固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成果,进一步加强粮食库存监管,确保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措施落实到位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确保工作质量。一是要借鉴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的做法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