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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专项计划的条件

农村专项计划的条件

农村专项计划的条件范文第1篇

第一条为落实科教兴国战略、繁荣农村市场经济、普及农业科学技术,农业现代化发展,激发我省农村发展的内在活力,调动和鼓励广大科技人员服务基层,提高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促进解决好“三农”问题,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形势下继续完善和强化农村技术承包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科技人员到农村开展农村技术承包活动的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农村技术承包是指全省各有关行业的科研设计单位,技术开发、交流、推广服务单位,大专院校,大中型企业和这些单位的科技人员,以及国家机关的部分科技人员,对县以下的农、林、牧、渔、水利、乡镇企业等部门、实体的生产和技术开发项目实行技术承包,履行合同手续,帮助其解决各种技术、管理及市场问题的经济技术责任活动。

第三条农村技术承包的主要任务:一是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引导农民改变传统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二是针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实际,及时提供各种技术和市场信息,积极创办公司加农户的技术经营实体,促进先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进程;三是广泛开展农民技术培训和科学文化知识的普及;四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战略和农业生产中心任务,大力发展农村规模经济,促进支柱产业的形成;五是帮助乡镇企业加强技术管理,引导乡镇企业技术进步,提高质量和经济效益;六是加强农村基层科技工作,成为政府与基层科技工作紧密结合的科技传输纽带。

第四条农村技术承包的范围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及科技培训、中介服务等与振兴农村经济相关的第一、二、三涉农产业。积极支持和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承包、承租、领办、参股、创办各类企业和技术开发机构,直接为农业和乡镇企业服务。科技人员到农村进行技术承包有集团承包、集体承包、公司加农户、个人承包等四种方式。

第五条农村技术承包工作主要以计划引导形式管理。计划纳入省、市、县三级政府的年度科技重点计划之列。对于实施完成效果好的计划项目及人员以政府名义进行评比奖励。

第二章计划管理

第六条农村技术承包计划类型设计。以重大计划项目、重点计划项目、个人计划项目三种类型为主。年计划项目数:集体项目200项,其中重大项目10%左右,个人50项。项目实施时间为1-3年。重大项目实施承包期限一般2年以上。项目规模一般以5万亩左右粮田、1万头左右猪为参照单位,重大项目可突破100万亩(头)。

第七条重大项目围绕国家、省级重点行动目标,以集团、集体承包方式进行。倡导党政领导亲自参与部署,财力物力专项投入扶持,多学科、多部门、多层次结合;重点项目主要以专业部门结合地方区域经济特色开展;个人承包要结合星火学校、农村劳动力转移、科级特派员等多种新型服务形式对农民进行技术性、示范性培训与指导。

第八条农村技术承包计划的组织申报。省科技厅于年初制定承包项目计划年度指南,省直各有关部门科技处、各市科技局应在每年4月1日前组织申报省级农村技术承包计划,于4月10日前将资料及电子文件报送省科技厅农社处;省科技厅农社处负责年度计划草案的编制,厅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下达年度省级项目计划;会商财政下达相关资金计划。

第九条农村技术承包计划项目申报,必须在承包双方签定承包合同的基础上进行。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承包合同书及项目实施方案等。承包合同应确定明确的承包项目内容、规模、形式、期限、主要承包人员,有关经济指标、技术措施、验收标准与方式及合同双方的责、权、利以及奖罚等事宜。

第十条农村技术承包项目管理。纳入计划的承包项目由承包双方配合协同实施;分别由省(有关厅、局、院、校)、市、县三级科技部门负责组织监督和归口管理。项目实施期间,项目承包方应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和报告,省及市、县有关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有关行业专家,进行项目的中期检查和完结验收,并监督落实发包方兑现合同有关奖惩条款。

第十一条农村技术承包计划项目的检查验收原则。农村技术承包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坚持定期检查和期终验收,面上检查与定点抽查,典型测产和面上统计,专家评估和行业部门核定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二条要建立农村技术承包项目专业网站,结合中国星火网、中国扶贫网、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网,将现有农业科技信息资源高效整合,同时各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建立相应的网页,实现全省农业技术网络连接和资源共享。

第三章组织保障

第十三条提倡和鼓励相关组织管理部门,对重点承包项目给予资金引导、补助和匹配,有效实现技物结合;允许和鼓励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在从事农村技术承包的活动中取得合理收入。提倡直接向技术受益者收取承包服务费和实行超产分成、效益挂购等多种有偿服务形式。

第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农村技术承包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搞好组织协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要把农村技术承包工作成绩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政绩的主要内容之一。

第十五条开展技术承包的科技人员,所在单位要从物质条件和生活待遇等方面优先给予保证。在保证本单位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照发全额工资和按规定发放的各类津贴、奖金,并与单位其它人员享受同等福利待遇。项目引导经费可用于承包人员下乡蹲点期间的交通、差旅补助和补差所在单位规定发放津贴、奖金等福利开支。

第十六条积极鼓励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以个人承包的方式参加农村技术承包工作,对承包期满综合考评优秀的,可推荐到相关部门就业。对开展农村技术承包工作单位成绩突出的,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在各类科技计划、科技信贷等方面实施倾斜政策。

第十七条积极筹备和设立*省农村技术承包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大承包计划项目的引导、各级计划管理、承包项目单位补助、及对优秀科技人员的奖励。

第四章评比奖励

第十八条省政府牵头设立*省农村技术承包奖评审管理委员会(下称‘管委会''''),省科技厅、省农业、林业、水利、农机、气象厅(局)及省农科院、*农大等涉农部门为成员单位。管委会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农社处,具体负责全省农村技术承包计划优秀项目评比奖励工作。管委会下设专家组,主要职责是对承包项目申报、检查和验收进行指导把关和绩效评价,对完成优秀的项目及人员经会议评审,向管委会提出表彰意见草案。

第十九条省农村技术承包奖奖项设置。省农村技术承包奖分集体一、二、三等和个人一、二、三等。年度授奖总项数:集体奖按年度计划项目数的1/3确定,其中一、二、三等奖授奖数,按2:4:4比例计算。个人奖授奖数与集体奖计算方法相同。省农村技术承包奖集体奖成果受奖人员以科技人员为主,每项限定10人,行政人员比例不超30%;个人项目奖成果受奖人员每项限定3人。授奖项目由省农村技术承包管理委员会以政府名义颁发《*省农村技术承包奖》荣誉证书和奖金。农村技术承包奖励待遇视同于科技进步奖。

第二十条省农村技术承包奖组织申报要求。农村技术承包奖申报实行归口管理。所申报的项目必须列入年度计划,实施效果良好并履行了检查验收程序。报奖项目材料包括:部门推荐书、评审卡、项目总结报告、验收报告、合同书、技术实施方案、合同兑现、效益证明等。报奖材料报送省科技厅农社处。

第二十一条省农村技术承包奖评审程序要求。部门推荐报奖项目,经农社处初审合格后推荐行业专家组进行第一轮行业评审。行业评审,筛选确定出等额预授奖候选项目。预授奖候选项目经综合专家组评审,按评审得分确定项目授奖等级。

第二十二条省农村技术承包奖评审行为规范。省农村技术承包奖的推荐、评审和授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非法干涉。评审专家要有较高的专业水准和职业道德水准,不得主持和参与本年度报奖项目实施工作;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省农村技术承包奖的候选人。

第二十三条省农村技术承包奖评审考核的重点指标。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兼顾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农业可持续发展问题;经济指标要注意横向、纵向以及投入成本、环境的比较。要注重技术的适用性、针对性及先进性,更要考察技术的可操作性。要注重组织政技物的有机结合,技术服务要与区域经济紧密结合。要技术创新与组织管理创新并重,注意技术、服务失误与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的区别。

第二十四条建立健全农村技术承包业务考核档案,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对长期在农业生产第一线参加承包的科技人员,在评定推广技术职称时,应以农村技术推广和承包的业绩为主,论文和学历、外语条件适当放宽。对突出贡献者,不受学历、资历和外语程度的限制,可破格评聘专业技术职称。

第二十五条建立承包风险机制,积极开展农业保险等形式的保险业务。对在承包过程中,确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其他人为破坏,不能完成合同规定指标时,承包方不承担责任。

农村专项计划的条件范文第2篇

今年6月,自治区教育厅印发《教育精准脱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2016―2020年,全区普通高校招生实施教育精准脱贫专项招生计划,分五年共安排1.3万个招生计划,专项用于招收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增加农村建 档立卡贫困户考生的升学机会,提高贫困户的内生动力,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方案》下发后,今年我区就首次安排了精准脱贫专项招生计划2 000人,其中本科1 000人,专科1 000人。广西招生考试院在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中创新录取机制,专门设置了精准脱贫专项计划本科批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模式。目前,精准脱贫专项计划本科批的录取工作已完成,该批次考生填报踊跃,生源情况良好,共录取997人。

今年高考录取工作实施前,我区经过调研论证,及时调整了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的报名资格条件。一是将国家专项计划考生户籍条件由“高考报名时具有34个部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享受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待遇县户籍且连续满6年”调整为“高考报名时具有上述34个县户籍且连续满3年,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二是将高校专项计划考生户籍条件由“高考报名时户籍地为50个部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享受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待遇县、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且连续满6年”调整为“高考报名时户籍地为上述50个县的农村且连续满3年,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

为了避免专项招生计划的空缺和浪费,使农村和贫困地区考生拥有更多入学深造机会,广西招生考试院在录取工作中做了有大量工作:反复模拟投档,尽量减少投档后的退档情况发生;对首轮投档未完成的计划,全部通过宣传渠道向考生公开并提醒考生填报征集志愿;主动与线上生源不足的高校协商,适当降分录取。此外,我区还组织各市县教育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及有关高校和中学,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报考,并通过区内主流媒体和自治区教育厅、广西招生考试院官方媒体进行大力宣传,吸引大量考生踊跃报考。

农村专项计划的条件范文第3篇

一、结合组织部门农村人才培养计划开展实施“百万中专生计划”招生工作

为了加强农村人才培养,在中央组织部的安排部署下,各级组织部门都制定了农村人才培养计划,吉林省农广校要求各级分校抓住这一契机,争取了部分生源。前郭县农广校主动与县委组织部协调,并赢得支持,依托县“农村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开展实施“百万中专生计划”工作,2011年至2013年累计招生中专生400多人。

二、依靠奖惩制度,鞭策鼓励职工开展招生工作

面对开展实施“百万中专生计划”招生难的困境,学校在全省范围内,宣传和推广了辉南县农广校实行奖惩制度的做法,鞭策鼓励全体职工参加招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仅辉南县一所分校三年累计招生500多人。

三、结合各种农民培训项目开展招生工作

“招生难”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经费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学校尝试与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农民创业培训和科技入户等项目结合,开辟了部分生源。德惠、东丰等分校结合这些项目,完成了招生计划。

四、与多部门联合办学开展招生工作

近几年,很多部门都有农村人才培养任务和意愿,但不是每个部门都有农广校这样的教育培训机构,与有意愿培养农村人才的部门联合办学,有很大合作空间。省校要求地县校积极主动与这些部门协调,开展联合办学工作。镇赉、洮北、梅河口等县(市、区)分校,工作成效显著,都超额完成了招生任务。

五、利用国家助学政策开展招生工作

国家对涉农免学费全日制中职生,招生和办学条件要求很严格,很多分校因条件不具备,而无法享受这一优惠政策。省农广校号召基层分校,想尽一切办法,完善办学条件,争取今年在这项工作上有所突破。通榆县分校与县里的一所计算机学校联合办学,利用该校的教室、寝室和食堂,完善了免学费全日制中职生的办学条件,2012―2013年两年累计招生学员200多人。

六、结合有关农业政策开展招生工作

农村专项计划的条件范文第4篇

扶贫工作计划范文一

(一)总体思路

20xx年,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继续坚持精准扶贫方针,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抓住济源市列入太行山片区的大好机遇,提高扶贫标准,加大扶贫投入,扎实开展整村推进、搬迁扶贫、科技扶贫、“雨露计划”培训和产业化扶贫等专项扶贫工作,认真开展定点帮扶工作,加大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力度,全面做好我市扶贫开发各项工作。

(二)目标任务

加大农村扶贫开发力度,创新扶贫开发模式,对4个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工程;完成“雨露计划”培训600人,提高贫困农民劳务技能;完成160人独居、散居贫困群众的搬迁扶贫任务,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选择4个村开展到户增收项目,切实增加群众收入;开展产业扶贫贴息贷款工作,带动贫困户就业脱贫;认真开展老区村建设,改善革命老区村发展条件;扎实搞好定点扶贫,深入持久开展社会帮扶。

(三)主要工作

1.全面开展搬迁扶贫

坚持群众自愿原则,对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扶贫对象实行迁户并村,充分考虑资源及就业条件,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有序搬迁,把迁户并村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小城镇建设、产业聚集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引导搬迁对象向中小城镇、产业集聚区、新型农村社区集中。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20xx年计划完成搬迁40户160人,同时做好市级搬迁工作。

2.分类实施整村推进

以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发展特色支柱产业,增加贫困农户收入为着力点,促进贫困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实现贫困村整体脱贫。20xx年计划实施4个村整村推进任务,按照《河南省财政扶贫整村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重点用于村级道路建设、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和小型农村饮水安全配套设备建设。

3.搞好雨露计划培训

加大“雨露计划”培训力度,促进贫困农民就业增收。以促进扶贫对象稳定就业为重心,以提高贫困农民职业技能素质为目标,积极创造条件,促进培训就业农民向城镇转移。结合贫困村产业实际和需求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20xx年计划培训600人。

4.稳步推进到户增收项目

选择贫困人口比较集中和具有产业发展基础的村,在改善生产生活基本条件的同时,以村为单位,实施到户产业发展项目,实现增收目标。20xx年计划开展4个村,实施到户产业发展项目。

扶贫工作计划范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构建和谐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立帮扶长效机制,使今年的扶贫工作有目的、有步骤进行,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进程,推动全乡扶贫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结合我乡、村情实际,通过帮扶切实改变农村贫困人口的生存现状,现就20xx年扶贫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总体工作思路

20xx年,我乡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思路:以全旗总体扶贫开发思路为指导,以建设现代农业为统领,以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整村推进为载体,创新扶贫开发方式,强化产业化扶贫,大力发展养殖业和特色农业,在促进农民增收上有新突破;强化土地流转实施集约化经营,促进农产品专业化发展,在改革贫困村土地经营体制上实现新突破;强化劳动力转移培训,促进农民实现非农转移,在推进农民素质提高,培育创业型农民上有新突破;高质量完成我乡扶贫开发目标,为全乡达到小康水平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创新扶贫开发机制,提高扶贫开发效益,千方百计促进贫困农民增收,到20xx年底,全乡土地流转面积力争达到50%以上,并努力实现多种形式的规模化经营;富余劳动力全部实现转移就业,劳务和畜牧业收入占人均收入的50%以上,贫困群众全部脱贫致富,实现小康生活目标。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乡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组宣委员等人为成员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做好帮扶工作。根据旗委、政府对扶贫工作的要求和扶贫村实际情况,对扶贫工作分阶段召开专题研究会。同时严格按照旗委、政府要求及时上报帮扶工作情况汇报、总结等材料。成立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产品营销队伍,提高农业产业化组织化程度和农民脱贫致富能力及抗风险能力。

2、明确对象,突出重点20xx年 扶贫工作计划20xx年 扶贫工作计划。

为使帮扶活动取得实效,使最贫困的农户得到真正的帮助,乡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同定点扶贫村联系,扎实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帮扶活动,重点帮扶贫困户20户。(20xx年名师工作室成员工作计划)领导干部每人帮扶2户,一般干部1人帮扶1户。对帮扶的贫困户和受资助的贫困儿童在村内进行公示。建好干部深入基层、党员帮扶群众交友结队考核卡,建立健全定点、定人、定户、定脱贫时间的工作机制。

3、加强科技培训,开辟致富门路。

加大科技培训力度,提高贫困群众素质,激发贫困群众科技致富的主动性。提高贫困群众素质,激发贫困群众科技致富主动性方面。首先要对积极性高而由于条件所限难以致富的贫困户,尽全力给予全方位的帮助,通过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影响和带动其他贫困户;其次对于脱贫较差的贫困户,要多做思想工作,通过典型事例引导其转变观念,变 要我脱贫 为 我要脱贫 ;对于 等、靠、要 思想严重,经开导、帮扶仍好吃懒做的贫困户,适当给予救济,在科技培训方面,继续通过课堂讲解、观看录像片、实地参观学习等办法措施,全面提高农民特别是贫困农民的科技文化综合素质教育和指导农民进行学科学种植、养殖、增加收入,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加大转移式扶贫工作力度,增加劳务输出质量20xx年 扶贫工作计划工作计划。进一步完善小额互助金贷款的扶贫模式。

4、党员群众结对,加快脱贫致富。

今年按照旗委、政府要求积极开展帮扶活动。乡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已经确定了各党员结对帮扶贫困户名单,至少到贫困户家中走访两次,为其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指导一个经济发展项目,通过帮扶实现贫困户人均纯收入增长不低于300元的目标。

农村专项计划的条件范文第5篇

近年来,随着我省城市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的加快,大量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农村“留守少年儿童”数量有所增加。热情关爱农村留守少年儿童的学习、生活,积极改善留守少年儿童的食宿条件,已经成为党和政府、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民生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新建一批学生食堂和宿舍,大力改善农村留守少年儿童寄宿生食宿条件”的要求,并把“改善留守少年儿童食宿条件”作为省委、省政府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要着力抓好的10件实事之一。实施农村留守少年儿童食宿条件改善工程(以下简称食宿条件改善工程)、促进留守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教育公平、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实施留守少年儿童食宿条件改善工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民生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着力抓好10件实事的通知》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农村留守少年儿童食宿条件改善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食宿条件改善工程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持“遵循规律、按需建设”的要求,优化配置教育资源,努力适应留守少年儿童寄宿的需求;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促进留守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更高起点上推进教育公平,着力解决教育民生问题,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我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实施食宿条件改善工程的基本原则。(1)县为主体,省市统筹。县级政府是实施留守少年儿童食宿条件改善工程的责任主体。工程的实施由县统一规划设计、筹措资金、组织施工和质量管理。市负责复核工程规划,督查项目推进,组织项目验收。省负责全省工程实施总体规划和建设标准,协调工程进度,组织项目审批和抽查,制订工程建设经费补助和奖励政策。(2)科学规划,保证质量。要坚持规划在前,认真制订工程实施的整体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有计划按步骤推进。始终坚持质量第一,严格执行建设标准,规范施工操作,按照抗震设防的要求建好学生宿舍和食堂,确保工程质量。(3)试点先行,点面结合。工程的实施要按照“试点先行、点面结合”的总体要求有序推进。20*年,先在苏北选择部分县(市、区)的公办农村初中进行试点,探索并积累经验后渐次推开。(4)按需建设,实事求是。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少年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根据留守少年儿童的寄宿需要搞建设,坚持实事求是,按实际需要确定建设项目,不提不切实际的口号和要求。要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闲置教育资源,提高工程实施的整体效益。(5)立足长远,构建机制。要按照建设、管理、使用并举的方针,通盘考虑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后学校正常运转遇到的新问题,立足长远,健全寄宿制学校安全、卫生、日常管理等制度,建立农村寄宿制学校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实施食宿条件改善工程的目标任务。20*年,在苏北5市申报的基础上选择22个县的公办农村初中开展试点,努力完成试点地区初中新增的宿舍和食堂建设任务,为家庭无监护条件、距离学校较远、确需寄宿的留守少年儿童提供安全的宿舍、卫生的食堂。2009年起,在苏北、苏中其他经济薄弱地区的农村初中继续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农村小学留守少年儿童食宿条件的改善工作。

各地都要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民生工作的要求,积极实施农村留守少年儿童食宿条件改善工程,确保农村留守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四、食宿条件改善工程的实施步骤。留守少年儿童的食宿条件改善工程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严格程序,规范操作,有计划按步骤地稳步推进。

1、调查摸底。要全面了解留守少年儿童的情况,以县为单位,逐校建立台账,为工程实施提供基础信息资料。要在前一阶段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今年秋季新学期的变化情况,进一步了解核实留守少年儿童的现状、动态变化趋势,摸清家庭确实没有监护条件、距离学校较远(原则上初中学生家距学校2.5公里以上)、有寄宿需求的农村初中留守少年儿童的底数。在此基础上,各有关县(市、区)要认真填写《*省农村初中留守少年儿童食宿条件改善工程基本情况统计表》,由县教育局、财政局负责同志签署意见,经市教育局、财政局复核后,于今年10月20日前报省教育厅、财政厅。

2、制订规划。各有关县(市、区)要根据新农村的建设规划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变化情况,以及本地区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和近年来学龄人口的变动趋势,按照《*省农村初中留守少年儿童食宿条件改善工程实施标准》(详见附件二),制订本地留守少年儿童食宿条件改善工程的整体规划,并编制分年度实施项目的计划。各有关县(市、区)先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认真制订工程项目建设规划,然后由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共同审核,编制全县(市、区)《*省农村初中留守少年儿童食宿条件改善工程项目建设规划汇总表》,经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签字确认,并由市教育局、财政局复核后于10月20日前一式两份,分别报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3、申报项目。苏北、苏中经济薄弱县(市、区)要根据工程建设的整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统筹考虑地方财政筹措工程建设经费的情况,确定年度工程实施的项目学校和具体的建设项目向省申报。

试点的22个县(市、区)从20*年开始申报,申报的程序是:先由项目学校认真填写《20*年*省农村初中留守少年儿童食宿条件改善工程项目建设申报表》。县教育局、财政局审核确认后,汇总填报《20*年*省农村初中留守少年儿童食宿条件改善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县(市、区)政府审核并行文,连同《项目申报表》和《项目申报汇总表》报市教育局、财政局复核后于10月20日前将纸质件和电子文档一并分别报省教育厅、财政厅。《项目申报汇总表》要同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对各试点县(市、区)申报的项目逐一审核批复。

4、签订责任书。省政府与各帮扶县(市、区)政府签订工程建设责任书,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的职责、经费分担、质量安全要求和工程实施时间等事项。

5、组织施工。各帮扶县(市、区)根据省政府与各有关县签订的《工程建设责任书》和省教育厅、财政厅批复的工程建设项目计划,统一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各帮扶县(市、区)对照工程建设标准统一办理立项申请,统一方案设计,统一组织工程的招标采购,统一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和委托监理。省里在各帮扶县(市、区)提供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和地方承担的建设资金安排证明资料后,先拨付70%的省补助经费用于项目工程启动。省财政厅、教育厅将对各帮扶县的工程进度和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6、竣工验收。各帮扶县(市、区)的建设工程全部完成并由县级教育部门会同财政、建设部门逐一竣工验收合格后,再由市教育局会同财政局、建设局等部门对工程建设逐校逐项进行检查验收。县、市验收合格后,由县(市、区)政府向省教育厅、财政厅提出检查验收申请。在此基础上,省教育厅会同财政厅、建设厅等有关部门对帮扶县项目学校进行抽查。省级抽查合格后,省财政将另30%的省补助经费拨付给项目学校。对抽查不合格的,除要求限期整改外,省财政还将按抽查的不合格率相应扣回省补助资金。

非试点地区要在农村留守少年儿童的食宿条件改善工程完工后,将工程建设情况和竣工建筑面积等报省备案。

五、落实食宿条件改善工程的建设资金。为帮助经济薄弱地区做好农村留守少年儿童食宿条件改善工程,省财政设立农村留守少年儿童食宿条件改善工程专项补助经费,具体补助和奖励办法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另行制订。

各有关县(市、区)要在本级财政预算中积极筹措并落实农村留守少年儿童食宿条件改善工程的项目资金。可在每年的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经费中统筹安排一定经费,用于食宿条件改善工程的建设。各地在筹措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时,不得要求学校自筹资金,不得向教师和群众集资,不能留有经费缺口,不能因工程建设让学校产生新的债务。

各地要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要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坚决制止截留、挪用工程建设资金的现象发生,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加强食宿条件改善工程的组织领导。

1、明确责任,切实把这件实事办好。各地要高度重视食宿条件改善工程的实施,把它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项目,作为推进社会事业、大力发展农村教育的重点工作,扎扎实实地把这件顺民心、利民生的实事办好。各有关市、县(市、区)要成立由政府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和推进工程的实施。要进一步明确并强化各级的责任,县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严格工作责任制,逐步分解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各地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工作,形成合力,确保工程的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