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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环保意识现状

公民环保意识现状

公民环保意识现状范文第1篇

关键词 全球变化;环境意识;上海;香港

中图分类号 X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08)03-0064-05

近年来,全球环境问题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2004年美国大片《后天》、2006 年奥斯卡 最佳记录片《难以忽视的真相》使公众感受到环境问题的严重性;《京都议定书》及以温室 气体减排为核心的气候变化谈判成为当今国际外交斗争的重要内容;IPCC报告、STERN报告 、联合国千年生态报告、全球环境展望、IGBP报告等从科学角度使人们意识到,全球环境正 在发生前所未有的变化,将给地球系统带来灾难性的后果。究其原因,这些变化主要是由 于人类活动造成的[1]。人的行为深受意识的影响和制约,环境意识作为一种社会 意识, 对于环境问题的解决至关重要,其高低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环境保护水平的重要标 志之一。这已引起我国有关政府和研究部门重视,以《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为统计源,19 90-2007年间我国关于环境意识的调查达98次,总体呈逐年递增趋势。样本总量累计208305人,参与调查的机构达95个(所),参与调查地区涉及89个。这些调查的目标群体类型 多样,统计地区分布广泛[2~20]。但其存在的问题是,地区间横向比较研究较少 。针对这一 问题,本文选取上海、香港两个地区来分析公民对环境的关注度、公民的环保意识、环保行 为以及公民对政府环境工作的看法和评价,研究公民对全球环境变化响应的区域差异,为政 府制定相关环境保护政策提供依据。

1 研究方法

通过对上海市环保局、香港环境保护署和香港大学的调研,经过专家指导确立研究目标,在 讨论和实地调查评估后,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调查。调查问卷发放范围为上海、香港两 地公民,累计发放问卷630份,回收有效问卷593份,实际回收率为94.13%,调查样本情况见 表1,调查数据借助社会统计软件包SPSS进行处理与分析。

2 调查结果分析

2.1 公民的环境关注度分析

2.1.1 公民对环境污染状况的感受

调查表明,对于家庭居住地的空气质量,55.32%的人认为有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上海和香 港地区该指标分别为54.05%和57.62%,整体上呈现一致性。

对于最近几年的夏季气温,96.13%的人认为有不同程度升高,其中上海和香港地区该指 标分别为96.87%和94.76%,整体上呈现一致性。

对于最近几年发生的灾害次数,82.30%的人认为有不同程度增加,其中上海和香港地区该指 标分别为83.29%和80.47%,整体上呈现一致性。

对于家庭居住地五年以来的环境状况,31.19%的人认为有不同程度好转,35.25%的人认为没 有改变,33.56%的人认为有不同程度恶化。其中上海和香港地区分别有31.59%和14.29%的人 认为有些好转,分别有28.72%和47.14%的人认为没有改变,存在一定差异性(见图1)。

总体来看,两地公民对全球环境变化的关注程度较高,普遍认为我国环境污染状况不容乐观 。对于居住地的环境变化认识存在一定的差异性。

2.1.2 公民对环境状况及其变化趋势的感受

调查表明,96.63%的人认为未来夏季气温还会有不同程度升高,其中上海和香港地区该指标 分别为96.34%和97.14%,仅1.69%的人认为不会有变化,其中上海和香港地区该指标分别为1 .57%和1.90%,整体上呈现一致性。

对于家庭居住地目前的环境状况,66.68%的人表示能够接受,12.65%的人表示非常满意,其 中上海和香港地区分别有65.54%和69.05%的人表示能够接受,11.23%和15.24%的人表示非常 满意,整体上呈现一致性。

闫国东等:公民对全球环境变化的响应――以上海、香港地区为例 2008年 第3期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未来家庭居住地的环境状况,35.25%的人认为不会改变,34.40%的人 认 为会有不同程度好转,其中上海和香港地区分别有30.29%和44.29%的人认为不会改变,44.1 2%和 16.66%的人认为会有不同程度好转,存在一定差异性(见图2)。

由此可见,尽管两地公民普遍认为环境污染状况不容乐观,但是能够接受目前的环境状况, 对于环境状况的变化趋势期待值较高,其中上海地区公民的期待值高于香港地区。

2.1.3 公民认为最严重的污染类别

对于目前最严重的污染类型,根据前人调查和媒体报道列出五个选项(见图3),两地公民 的选项排名前三位的为空气污染、固体废物等和水污染,所占比例分别为54.81%、25.30% 、23.61%,整体上呈现一致性。

2.1.4 公民对自身在环境保护中作用的认识

对比全球变化的影响因素,79.77%的人认为人为因素占主导力量,其中上海和香港地区该指 标分别为83.81%和72.38%。另外有2.02%的人不清楚哪个作用力更大,其中上海和香港 地区该指标分别为0.52%和4.76%,存在一定差异性。

同时84.15%的人认为个人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比较大,15.85%的人认为关系不大甚至没有关 系。73.36%的人认为环境保护与日常生活有切实关系,1.01%的人认为完全没有关系,其中 上海和香港地区分别有78.59% 和63.81%的人认为有切实关系,但是认为没有直接关系的比 例存在一定差异性(见图4)。

以上数据说明,两地公民都能够明确人为因素对于全球变化的主导力量,同时也能明确个人 对于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但是上海地区公民比香港地区公民更明确人为因素的主导力量和环 境保护与日常生活的切实关系。

2.2 公民对周围人和自身环境意识的评价

调查表明,65.60%的人认为周围人的环境意识水平一般,其中上海和香港地区该指 标分别为 66.32%和64.29%。对自身环境意识的评价认为很强,能够经常谈到并以身作则的比例为19. 0 5%,其中上海和香港地区该指标分别为20.10%和17.15%。而只是谈谈并不会付诸行动的比例 达56.32%,其中上海和香港地区该指标分别为54.31%和60%。综合调查结果表明,目前公民 环境意识的评价标准,并不是以做到,而是以想到,表明公民的实际环境意识不高。

2.3 公民的环保行为分析

2.3.1 公民参与环保活动的总体水平

调查结果显示:对于大街上乱丢垃圾的现象,仅3.71%的人表示能够当场劝阻,其中上海和 香港地区该指标分别为4.18%和2.86%。21.43%的人表示自己不会乱丢,其中上海和香港地区 该指标分别为24.02%和16.67%。面对此现象不好意思劝阻的比例最大,达70.49%,其中上 海 和香港地区该指标分别为67.62%和75.71%。同时4.38%的人会经常乱丢垃圾并认为很正常 ,其中上海和香港地区该指标分别为4.18%和4.38%。

对于禁止使用方便饭盒、一次性筷子,49.07%的人表示十分赞同并且能积极配合,其中上 海 和香港地区该指标分别为50.13%和47.14%。46.21%的人表示无所谓,其中上海和香港地 区该 指标分别为45.95%和46.67%。还有4.72%的人认为不应该禁止,其中上海和香港地区该指 标分别为3.92%和6.19%,存在一定差异性。

综合分析表明,大部分公民有一定的环保意识,但是对环境破坏行为还是表现出漠视的态度 ,公民参与环保活动的总体水平较低,其中上海公民参与环境保护活动的积极性比香港略高 。

2.3.2 公民为环境保护的支付意愿

调查表明,60.01%的人表示愿意为环境保护支付更多的钱,其中上海和香港地区该指标分 别 为49.61%和73.34%,还有5.23%的人表示坚决反对,其中上海和香港地区该指标分别为7 .0 5%和1.90%(见图5),对比表明香港公民为环境保护的支付意愿比上海略高。

2.4 公民对政府环境工作的看法和评价

2.4.1 公民了解环境状况的途径

了解环保知识的来源途径,对提高公民的环保意识有很大的帮助,可以起到对症下药的作用 。 调查结果显示:公民了解环境状况的途径主要有电视广播、政府部门的宣传工作等等,被调 查者可以选取其中最主要的三项,以便更全面的了解环保知识获取的有效渠道。选中率最高 的前三项依次为电视广播、报纸杂志和互联网,上海和香港地区的排名基本一致。

2.4.2 环境教育的作用和目标群体

调查结果显示:47.39%的人最愿意通过新闻媒介来接受环境教育,其中上海和香港地区该 指标分别为42.04%和57.14%,次其为参与环保活动,占40.13%,其中上海和香港地区该 指标分别为43.87%和33.34%。

66.44%的人认为环境教育有一定帮助,其中上海和香港地区该指标分别为67.10%和65.24 %, 基本保持一致,但是有11.64%的人认为没有作用,还有11.30%的人认为需要进一步充实和 完 善教学内容,其中上海和香港地区该指标分别为14.10%和6.19%,存在一定的差异性(见 图6)。

同时调查显示,62.73%的人认为社会上最需要进行环保教育的群体是普通市民,其中上海 和 香港地区该指标分别为64.75%和59.05%。次其为学生,占16.36%,其中上海和香港地区 该指标分别为13.05%和22.38%。

总体来看,政府能够利用有效途径让公民了解环境状况和环保信息,环境教育起到了积极作 用,目标群体集中在普通百姓,其中香港地区公民对于教学内容的认可度高于上海地区。

3 结论与思考

综合调查结果表明,两地公民在环境变化的全球性、人为因素的主导性、环境污染的严重性 、环境治理的迫切性、环保教育的有效性、目标群体的广泛性上已经基本达成共识。但是对 于环境状况好转的期待值、参与环保活动的积极性、人为因素的主导力量认识、环境保护与 日常生活的切实关系认识、为环境保护的支付意愿、对于教学内容的认可度等方面存在一定 差异,具体区别如下:①上海公民对于未来几年环境状况好转的期待值高于香港;②上海公 民参与环保活动的积极性比香港略高;③上海地区公民对于人为因素的主导力量和环境保护 与日常生活的切实关系认识比香港地区公民明确;④香港公民为环境保护的支付意愿比上海 略高;⑤香港公民对于环境教学内容的认可度比上海地区略高。由此可见,两地公民都已普 遍关注到全球环境变化这一基本事实,但是还需进一步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加大环境保护 宣传普及力度,同时应积极开展环境教育,把环境意识培养和解决实际环境问题的技能渗透 到所有的学科,同时要加强地区间、国际间的合作,交流经验,借鉴学习,共同推动全球的 环保参与。

致谢:本研究得到上海市东方讲坛、上海市环保局、上海市青年干部管理 学校、上海市第二 工业大学、上海市闵行区教师进修学校、香港环境保护署、香港大学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 此致以诚挚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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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 Response to Global Environment Change:

Taking Shanghai,Hong Kong as the Case

YAN Guodong1 KANG Jiancheng1 Y.S.F.LEE2 RUI Jianxun1

(1.Research Center of Urban Ecology and Environment/ Department of Geography, Sh anghai Normal University, Shanghai 200234,China;

2.Department of Geography,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Hong Kong 999077,China)

公民环保意识现状范文第2篇

公民意识是民众在民主政治时代必须具备的一种社会意识。主要包括公民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三个层面。其作用在于指导和规范公民依法行使自身权利,维护个体利益,履行应尽的义务,积极地进行政治参与,主动监督国家立法、司法、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情况。但由于历史的、现实的种种原因的影响,我国公民的公民意识水平仍然不高,这无疑制约了我国政治现代化的发展进程。毋庸置疑,公民意识的形成并非一日之功,培育公民意识更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需要在教育、经济、政治等诸多领域内开展富有成效的工作。

一、提升公民教育的效果 (一)校内公民教育应发挥主渠道作用

公民是指具有某国国籍,根据该国宪法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自然人。但真正成为合格公民并非易事,公民意识的形成需要教育、政治技能训练和环境熏陶等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显而易见,学校是开展公民意识培育的最好阵地之一。然而,我国学校公民教育的现状与实际效果仍存在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要发挥学校公民教育的效果,就需要扬长避短,开展切实可行、扎实有效的工作。一是,重视公民教育的质量与实效,跳出传统少应试教育”只重视分数的怪圈。二是,开设独立的或综合性的公民教育课程,建立和完善公民意识培养体系,推进公民意识培养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三是,理清公民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关系,改变将公民意识培养与公德教育、社会责任教育简单等同的认识和做法。四是,在公民教育的方式上,给学生以实践机会,贴近实际生活、避免空洞枯燥的说教。五是,营造适应开展公民教育所需要的校内人文环境。

(二)家庭教育应把握“先机”优势

家庭对个体的社会化影响很大,具有先人为主,润物无声的优势。故而,我国家庭在公民教育中应抢占先机,发挥自身优势。首先,家长应做到“言传”与“身教”并重。言行一致才更具有说服力,家长的率先垂范显然是家庭公民教育中的最好形式。其次,家庭教育理念应从传统家教理念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传统的家教理念,如“不打不成器”,“棍棒底下出孝子”等在帮助家长们树立权威的同时,也扼杀了孩子们的独立人格,也极易造成孩子们的性格奴化。其次,排除家庭教育职能异化消极影响。家长应重视孩子的人格教育与培养,不应将精力主要集中在子女的学业上,使孩子成为“应试教育”的牺牲品。最后,不具备公民意识或公民意识薄弱的家长应主动“补课”。

(三)社会教育不可缺位

本文的社会教育是指学校和家庭以外的社会文化教育机构、组织、团体对广大青少年进行的意在培养合格公民的教育活动。当前,社会教育存在着角色缺位问题。这对公民意识的培育有弊无利。进行公民意识培育,体现出社会教育这个途径的作用,当务之急是正确面对和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传播媒体在营造基本语言环境上应有所建树。新闻报刊、影视剧、网络应从大谈“百姓”而逐渐转向倡导“公民”。其次,大多数文艺作品表达的思想意识应与公民意识的培养合拍,避免“官本位”思想在现时代的继续传播。最后,应设立专门的公民教育研究和推广机构,并建立起系统的公民教育制度,切实为公民教育提供制度性保障,使公民教育走出在低水平、低效率状态上徘徊的窘境。

二、发展经济,改善个体经济状况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9.2亿农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70%。尽管,自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居民的生活有了很大的改善,但离小康的标准,差距仍然较大,且有2000多万的农村居民仍然在温饱线附近徘徊。城镇也有一些居民的生活状态处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可见,普通劳动者的绝大部分时间仍用在谋生的劳动上,他们关注的焦点在于如何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如何改善生活质量。当然没有过多的精力主动从事政治生活,或用于政治技能的提高,至于公民意识的确立则更是遥远的事情。另外,个体经济状况的不景气,直接制约其受教育的程度,而受教育的程度对公民意识的形成有着重大影响。文化程度不高,无疑会制约人的现代化。由此可见,发展经济,改善个体经济状况对公民意识培育的重要性。

三、加强法制建设,为公民意识培育提供有力保障

公民意识不是公民生而具有的,这既需要公民教育对公民的政治社会化的本领进行先期培训,使政治参与的技能和知识得到有效灌输,更需要公民在政治生活的各种实践活动中体验、积累。加强法制建设的目的也不单纯在于法律体系的发达和法律救济的完善,更在于形成一个贯彻法律至上、以法制权、依法办事为原则的法制环境,为培养公民意识提供有力保障。

首先,加强法制建设,有利于形成公民意识养成的良好的外部环境。在公民教育中,实现了使公民成为公民的启蒙,公民已初具公民素质和公民意识,但缺少实践,更缺少适宜其实践的外部环境。加强法制建设就是要形成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办事的良好的社会环境,以促进公民意识养成,切实使其学以致用。公民意识的确立,不仅需要公民对理论的勇于实践,更在于有着相适宜的外部环境,也即是内因与外因的同时具备。否则,公民教育所取得的成果极易付之东流。

加强法制建设,有利于形成适应公民社会发展的政治文化,削弱传统政治文化对现代的影响。在我国,儒家文化是传统政治文化的主体,不仅贯穿封建社会的始终,而且对我国的近现代政治文化也产生了重大影响。儒家政治文化具有明显的泛道德性,在传统的国家社会结构模式中,用伦理道德准则处理一切关系,以伦理道德标准衡量一切价值,使之具有至高无上的社会地位和全面的社会影响。在儒家传统政治文化影响下形成的社会是“人治”的社会,人们在“德”与“得”正相关思想的鼓舞下,内修道德,以期“内圣外王”。至于治理国家那是道德高尚者的事,形成了牢固的“官本位”思想。政治意识消融于道德意识中,普遍缺乏政治参与的热情和能力。儒家政治文化主张“德主刑辅”,强调以德来感化民众,将他律变为自律,致使中国传统法律让位于伦理道德,成为伦理道德的附庸,更使“共立约共守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的原则荡然无存,以致人们的法律意识淡泊到自身权益受侵害时很少从法的角度去考虑维权,而是从“人情”、“关系网”中寻求庇护,抑或期待“清官”为民做主。

公民环保意识现状范文第3篇

【关键词】公民;当代;环境;法律意识

一、当代公民环境法律意识的内涵

环境法律意识其实是法律意识的一种,它既具有法律意识的一般共性,又具有环境法律的特殊个性。学者在从不同角度去认识法律意识的基础之上,形成了关于环境法律意识的不同观点,主要存在以下两种典型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环境法律意识是人们在法律上形成的环境问题认识水平和为此愿意采取行动的意愿程度的一种表现形式。”此种观点的环境法律意识被归结为“主观感受的一种表现形式”;第二种观点认为环境法律意识指人类在对待自然环境和资源方面各种态度的总和,它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公民的环境法律意识水平,即公民在法律的层面上形成对环境问题的认知程度;二是公民的法律行为取向,即人们根据自己的法律价值判断在环境问题方面上所作的法律行为取向。通过对以上两种点的分析,这些学者的观点既存在优点,也有其缺陷性,基于对以上优缺点的综合考虑,笔者认为,环境法律意识作为法律意识和环境意识结合体,是建立在人类对自然的生产力和自然反作用于人类所产生的一种社会意识形式。简言之,环境法律意识是指一定社会的公民在处理环境、资源以及环境法律法规方面所形成的环境价值观、法律观以及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的认知、观念、看法的总和。

二、中国公民当代环境法律意识的现状

为了进一步了解我国公民的环境法律意识,我国国家环保总局于1995、1998年两次分别组织了对公民的环境法律意识相关调查。1995年对22个省4000多人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全面准确;1998年对31个省10495个样本中的公民环境意识的相关调查采用了问卷的方式,内容主要涉及公民对环境基本问题的认知情况和基本知识水平、环境法律意识和道德、公民的环境保护行为、公民对政府采取环境保护工作的看法和评价以及公民对国家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基本方针政策的认识等。调查完成样本9202户,完成率为87.68%。此次调查显示我国公民的环境意识虽然有所提升但仍然存在“知”与“行”不一致的状况。

三、改变我国公民当代环境法律意识现状的对策

1、大力宣传环境法律,普及环境法律知识

我国公民的环境法律意识不强,究其原因:一方面来自自身的主动性欠缺;另一方面来自政府的鼓励措施不够。公民在日常的生活之中要加强环境法律意识的培养,学会在生活中时时关注环境,将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作为必修的环节加以实施;政府在这一方面要加强对公众的积极引导,例如通过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意识,加大对环境违法者的惩罚;同时也将相应的环境罚款作为其他环境保护参与者和有积极贡献的公民的奖励措施。只有做到政府引导和公众参与的有效结合,才能将公民的环境法律意识普及到公民中去。我国公民对环境法律专业知识的认识不足,这就需要专业的法律技术人员对此加以宣传和普及环境法律知识,将专业的环境法律知识转化为公民所能接受普通知识,并加以习得转化为实际行动,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的过程中形成良好的环境法律意识。

2、鼓励公民积极参与环境保护行动

我国公民在当前的制度之下,缺乏环境保护和主动参与环境保护行动的意识。实践是将意识转化为行为的动力,只有积极的参与环境保护行动才能更好地形成环境法律意识,所以政府只有通过鼓励公民积极参与环境保护行动来培养公民的环境法律意识。其根本途径主要是引导、鼓励公民参与到环境保护实践行动中去,只有公民自觉愿意参与到环境保护,才能发挥出公民行动的积极效应。公民作为社会主体一员就应该主动树立起环境法律意识,通过和自然友好和谐的相处,来建设和谐社会。正如“自然之友”的副会长杨东平曾撰文指出的那样:“环境保护不仅仅是一种意识,一种理念,而且是一种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必须起而行动,在政府行为和力量之外,中国的环境保护必须走向群众性的绿色运动,必须有更广泛的社会成员、社会力量的参与,这是一场全民族的自救。”当前公民的环境法律意识还处在较低端的层面,只有通过公民进一步参与到环境保护行动中,才能更好的形成一种有利于环境和人类共同发展的环境意识,进而形成环境法律意识,以此来保护环境。

3、改变传统的环境价值观,提倡可持续发展观念

一直以来我国公民受到传统集权制的影响,在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等方面对政府具有极强的依赖性。同时我国公民在处理环境问题上坚持人类中心主义,将环境作为人类的依附品,不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这两种不良的环境态度就从根本上造成公民忽略环境存在的价值。从此种意义来看改变传统的环境价值观和提倡一种一元化的环境价值观即社会群体的大部分赞同的一种环境保护观念,这种观念是有必要的。一方面,我们要实现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必须要不断更新环境价值观念,以一种理性的环境观来指导人类的行动。从思想上形成一种自然和人类和谐相处的局面,用一种理性环境观念将各种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的观念、思想统一起来,形成一致的环境价值观;另一方面,提倡一种与时俱进的一元化环境价值观。一元化的视角能使政府和社会关系在法制层面能是实现一致性,从而形成一种分工协作,规范协同的法律体系;一元化的环境价值观能将公民已有的多元化环境价值观凝聚在一起,形成为大多数公民所接受的价值观念,例如提倡可持续发展这一种环境价值观。

4、形成良好的制度环境

环境法律制度的良好运作,不但需要国家作为后盾还需要公民的配合和参与,要以公民的良好的环境法律意识为基础,构建环境保护机制。首先,关于制定良好的法律制度,亚里士多德认为:“已经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本身是制定良好的法律。”良好的环境法律制度在根本上要求公民的认同和服从,而这些认同和服从的环境法律制度必须是具体可执行的法律,只有具备了可执行性才有被采纳的可能性,但是目前我国的环境法律制度大多数还处在规范性层面,缺乏具体实施的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削减了法律所应该有的权威性。其次,在环境司法角度上,我国环境司法在解决环境纠纷中的功能远远没有充分得以发挥。我国司法机关在提高环境司法解决的过程中,注意将环境违法与民事、刑事、行政性处罚相结合,提高处罚的力度,加强处罚的执行,让违法者在违法和降低成本比较时,能主动选择通过技术改进或者更新企业硬件设施以此来降低产品成本,放弃通过违法来减少成本而实现降低产品成本的目的。因此国家可以通过制定良好的环境法律,改善环境司法来实现环境法的实施和形成良好的的环境法律制度,以此保障公民的环境法律意识得以提高。

【参考文献】

[1]王玥.扩展环境权益提高环境意识[N].中国环境报,2000-12-2(4).

[2]吕忠梅.环境法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

[3]鄢斌.公民环境意识的变迁与环境法的制度调整[J].法学杂志,2007(03).

公民环保意识现状范文第4篇

关键词:西部民族地区 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现状 思考

中图分类号:D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9(a)-0253-02

由于历史需求的特殊限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在西部民族地区的开展一直备受关注,如何通过有效手段规避地区特殊性、顺利落实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目标成为地区管理者及国家相关领域职能部门所面临的一个难题。将区域历史特殊性加入到该地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这一发展方向基本确定,也就是说,在遵循我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普遍原则外,对于西部民族地区,还需要考虑其民族特征、区域地理位置特征、民族文化特征、社会市场经济特征等方面因素。

1 西部民族地区公共服务体系现状

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中,西部民族地区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优化研究对于我国共建和谐社会的发展纲要的落实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完成丰富我国公共服务体系研究的课题目标,需要相关专家及研究人员进行多维度交叉分析,以实现对西部民族地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问题及措施的综合性分析。

1.1 西部民族地区特征

西部民族地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包括提高西部民族地区同胞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西部民族地区的全面发展、促进和谐社会构建目标、增强中国各民族之间的团结互助精神和社会稳定。虽然国家非常重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在西部民族地区的进行与有效性研究,但在分析近年来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在西部民族地区的发展现状而言,所预期完成的效果并没有彻底实现。值得肯定的包括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日益发展,但其余的建设目标项目或多或少会因当地区域文化限制及经济水平的制约而受到影响。其中,特别令人惋惜的是西部民族地区文化遗产及文化传承方面的较严重损失现象。另外,由于国际争端问题引发的我国西部民族地区公共建设服务体系的建设进度受阻也成为研究者们重点关注的环节。

从西部民族地区区别于其他地区的特点入手,可以发现,首先,就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条件而言,其相比于其他地区呈现一定滞后性。而经济因素及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势必会对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在当地的开展顺畅度产生直接关联。倘若缺乏相应的、足够的资金投入与人力物力的支持,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开展将会陷入很大困境。而这一困难境地恰恰出现在西部民族地区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领域。其次,受到自然条件、地理位置因素等环境的影响,西部民族地区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某些服务项目的建造上存在较大难度。通常在其他地区可以完成的公共服务体系项目,在西部民族地区完成的成本及人力物力消耗将会变大,这也直接增加了西部民族地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在当地的落实难度。再次,由于区域文化差异导致公共服务体系项目供求平衡较难达到,在西部民族地区的民生问题发生的频率相对其他地区来说普遍偏高。

1.2 西部民族地区公共服务体系现状

关于公共服务这一概念,国内的相关研究结论尚未统一,在定义这一概念时,主要出现三种观点,即物资角度、政府角度和服务角度。在西部民族地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研究过程中,已经得出相关研究重点内容。在查阅大量相关资料、总结前人观点的基础上,笔者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在西部民族地区的重点关注问题概括如下:怎么平衡西部民族地区在人口数量、人文气息、地理环境方面与公共服务体系的异同;如何根据西部民族地区稍显落后的市场经济现状对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在当地的落实计划进行有机调整;如何结合西部民族地区的当地特点对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管理方法进行创新化的优化处理;如何将公共服务体系在西部民族地区的建设充分融合进少数民族文化氛围。

基于上述分析可见,当前我国西部民族地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未来发展趋势依然需要国家及领域内研究人员的努力。综合上述四个应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重点考虑的问题,可以发现这四点问题有一个共同点:特殊性。也就是说,我国在考虑优化西部民族地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时,需要充分考虑西部民族地区在各方面存在的特殊性的影响及限制因素,真正做到因地制宜的制定服务体系建设框架及内部具体内容。

2 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对于西部民族地区的意义

我国历史特殊性形成了西部民族地区在文化上、民族现状上存在的不同,而作为国家统一发展目标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西部民族地区的公共务体系建设有重要且深远的意义。其不仅可以保障西部地区少数民族民众的文化权益及文化需求,更能将我国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等先进指导思想贯彻于当地。我们不得不承认,近几年发生的多起少数民族公众引发的不良事件,是西部民族地区公共服务体系指导思想落实不到位的直观表现。如何加强、改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俨然成为我国共同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重要议题。

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项目包括对象区域的教育教学、卫生保障、文化宣传、就业再就业指导服务、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基础公共设施、社会治安等。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在地区发展中承担基础作用。居民生活的舒适、工作的舒心才会促进地区城市发展。尤其针对西部民族地区,其历史原因造成的社会势力特殊矛盾的影响较大,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地区乃至全国的稳定发展。在最近一次的西部地区工作座谈会上,与会人员与群众代表对于当地社会主要矛盾点达成了共识:民众随社会发展而逐步提升的物质、文化、精神需求与当地滞后的社会环境之间存在明显矛盾,这也是西部民族地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受阻的重要原因。

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自在西部地区开展以来,其成果是值得肯定的。就现状情况而言,在公共基础教育、公共卫生服务、居民生活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文化发展及环保服务方面,基本形成了符合公共体系要求的对应设施。在教育公共服务、公共卫生服务、社会保障服务、基础设施服务、科技投入、环境保护方面的成绩显著。在当地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整体呈现出一种公共服务意识不断强化、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行为能力不断升级、公共服务项目数量不断增加、公共服务项目质量水平不断提高、公共服务体系结构不断完善的形势

然而,我们不能忽视的是,就现状情况而言,当前西部民族地区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所处的地位并不是很高,虽然国家倡导的力度很大,但当地由于历史因素造成的管制思想相对较高的社会文化现状,对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在西部民族地区的开展并不利,而这一出于民族思想认知层面的阻力的改善也相对更加困难。

3 西部民族地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措施

结合前文分析内容,笔者认为我国西部民族地区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未来发展过程中的关注重点应放在特殊性化解上,具体的行为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如下:

首先,改变西部地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参与者的传统理念。查阅相关资料可以发现,西部民族地区政府管理部门对于当地民生问题的关注度并不高,这就造成当地民生项目展开初期往往被更看重经济因素的政府部门不重视。虽然国家对于西部民族地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非常重视,但西部地区政府往往会因理解偏差而过分重视当地GDP水平,一些公共服务建设项目的国家投入资金会被使用在效益更加显著的企业用资上,缺乏资金投入基础的公共服务体系项目也就因此被迫停止。所以,对于未来西部民族地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改善措施应是参与者与行为操作者对于公共服务体系的理念宣传、正确引导。试想,倘若观念不统一,那么项目的开展将会从根本上受到较大阻力。基于对我国国情的考虑,改善传统观念、协助西部民族地区公众及政府领导人正确树立公共服务体系理念、正确认识公共服务体系对当地甚至对整个国家发展的重要性,将会对今后公共服务体系项目在西部民族地区的建设有很大帮助。

其次,强化西部民族地区政府职能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根本目标的转化进度。在西部民族地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过程中,常会出现因部门协调存在障碍所造成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搁浅,这种由于人为因素产生的阻力是可以避免的。基于对公共服务体系建立的目标在于满足社会需求这一理解,政府职能需要做出相应调整以配合当地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总体方向。当然,对于公共服务体系内部细化各项主体内容,政府职能需要以各自所属职责为重点,在此基础上各部门有机协调。值得注意的是,在对政府职能部门进行协调意识改变时,西部民族地区公务员服务意识的强化意义重大。随近几年公务员频发舆论事件的影响,我们发现,公务员服务意识的不健全往往成为这些事件的深层原因。而在西部民族地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如何正确树立政府工作人员为民众服务的意识需要当地政府管理机构认真思考。

再次,合理化分配权利,建立以公共服务体系为重点的政府财政体系,为西部民族地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坚实后盾。对于西部民族地区地方政府职权的合理划分与调控,有益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在实践过程中的顺利进行,不同政府职能部门分工、职责存在差异,这就难免会影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的协调性。因此,中央政府根据公共服务项目合理调控西部民族地区政府职能划分。其中较为重要的一点在于财政体系的建立,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需要依托有力、坚实的政府财政体系,这就要求西部民族地区政府可以依据国家规定、合理化建立符合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求的配套财政政策、制度。

上述三点意见的提出原则在于从整体对西部民族地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进行调控,从民族地区公众思想水平及政府思维习惯的改善入手,促进公共服务体系在西部民族地区的建设优化。而对于公共服务体系内部各主要环节的具体的改善策略,笔者做如下分析:

第一,加大公共服务体系中的基础教育服务环节的实施力度。基础教育作为国民发展的基础环节,其设备齐全性、师资力量、服务体系的健全性都会对当地基础教育水平直接产生影响。而西部民族地区的基础教育服务环节相对于其他地区水平偏低,这一问题的存在对当地居民文化素质提升、思想道德水平提升都是十分不利的。因此,在未来西部民族地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基础教育服务的完善是重中之重,需引起各方注意。西部民族地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挥部门可以参照国内在基础教育服务水平处于较高位置的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结合当地的特殊性,对成功经验予以调整,实现符合西部民族地区自身特点的基础教育服务体系。

第二,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卫生体系的完善力度。除了基础教育服务环节,公共卫生服务环节虽然在西部民族地区较此前有很大改善,但就其现状与预期情况之间的差距而言,还存在着很大的改进空间。这一环节的改善措施应以物资、人力投入为重点措施,原因在于其项目的开展需要以足够数量、足够质量水平的相关设备为依托来进行。然而,西部民族地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环节中的专业人才力量不足却成为其体系逐步完善的实施困难之处。因此,需要大力投入专业人才于西部民族地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以改善当地公共服务体系的实施现状。

第三,社会保障及基础设施服务建设作为保障当地公众权益、改善当地公众生活现状的直接建设项目。其存在的必要性及其改善的紧迫性在此不做赘述,我们需要明白的是,公众为当地社会发展之本,倘若未能有效满足、改善西部民族地区公众的生活舒适度,那么区域社会的发展也就沦为空谈。社会保障体系的匮乏现状与基础设施服务的不完善,一定程度上为西部民族地区响应国家和谐社会发展战略的宗旨相悖。因此,在实现多民族共同构建和谐社会这一目标的道路上,基础设施服务与公民社会保障制度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任务。

第四,提高西部民族地区全民环保意识。环保意识从另一角度看,也是公共服务意识中的分支概念,对其的理解水平也直接反应在当地公众及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行为、措施。结合西部民族地区具有特殊性的地理条件及环境条件看,其地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准确定位工作十分必要。加之西部民族地区环境条件方面反映当地文化氛围,因此,对于西部民族地区的环境保护亟需确立正确建设方针与方案。

4 结语

对于公共服务体系在西部民族地区的建设,需要兼顾适用于其他地区的普遍性原则和具有地区民族不同之处的特殊性原则进行。政府在落实这一建设项目时,应结合西部民族地区多方面、多维度的特殊性予以调整,对于建设过程中的政府引导方法、传统文化与创新思维的融合、文化需求差异的合理化以及区域内公共服务标准需充分重视与考虑。未来,相信凭借各方共同努力,西部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定会日益完善。

参考文献

[1] 周平.中国民族自治地方政府[M].人民出版社,2007.

公民环保意识现状范文第5篇

 

1国际上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发展趋势

 

从发达国家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历史来看,有以下三个特点;

 

(1)公众参与过程大体分为两个阶段以20世纪70年代为分界线,70年代之前,各基金项目:国家发改委(ZBKT043)新时期国家环境战略研宄作者简介:郭梅(1977—),女,博士,主要研宄方向:环境管理与环境政策研宄。

 

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主要采取集会、游行、抗议、请愿的方式,环境保护群众运动基本上处于松散状态,并没用形成政治力量。70年代之后,环保NG)的数量急剧増长,有些甚至形成了有政治影响的政党。

 

(2)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领域越来越广,从反对污染到参与决策到自身友好行为

 

在早期公众参与的活动中公众主要对工业污染不满,因而公众参与主要针对污染和破坏环境行为,以及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不足。随着环境保护观念逐步深入人心,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早己不局限于反对污染,而是参与了决策的制定。另一方面,公众身体力行,从点点滴滴做起参与环境保护,维护生态平衡,如节水节电,减少废物排放,购买使用环境友好型产品等。

 

(3)N3O在公众参与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工业发达国家生态运动之所以能够蓬勃发展,

 

除“绿党”起着重要作用之外,环保NCO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西方国家公众参与环境保护逐步形成了有组织的活动,形成了众多的环境保护民间组织,这些组织发挥的作用包括自救、诉讼、宣传、教育、咨询服务等。

 

2中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

 

21中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相关法律法规

 

早在1989年颁布的《环境保护法》的第6条就己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这为中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提供了原则性的法律依据。

 

1996年《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第10条规定:“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检举和揭发各种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2002年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对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作了进一步具体的规定。2006年2月14日原国家环保总局正式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它是中国环境保护领域第一部专门关于公众参与的规范性文件。该《办法》明确了公众参与的权利和具体程序,虽然这些权利和程序只是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方面的,但是对于公众参与其它领域的环境保护将起到极大的示范和推动作用。

 

2007年4月11日原国家环保总局了《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并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中对政府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及监督与责任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该《办法》从法规的角度上,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准确、及时地获得环境信息,进一步为公众更深层次、更高质量地参与环境保护创造了空间。

 

22中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现状221环境科学知识的认知度分析

 

根据中国环境意识项目办组织开展的2007年全国公众环境意识调查,中国公众在环境科学知识认知方面依然存在对环境科学知识的实际知晓率以及认知广度偏低等问题,如在被调查的公众中,仅有8.7%的听说过并准确知道“世界环境日”的含义,有18.5%的被访者竟然没有听说过环境科学知识中的白色污染、世界环境日、垃圾分类、三废、温室效应、有机食品、生物多样性7个基本概念中的任何一个。111

 

222环境意识分析

 

“中国环保民生指数”一直被誉为中国公众环境意识与行为的晴雨表。2007年由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开展的“中国环保民生指数”调查表明,中国公众的环保意识总体水平仍较低,总体得分为421分。

 

另外,与经济欠发达地区相比,经济发达地区的公众环境意识并没有明显的提高,|3丨如前几年Shan一hnChug4等在对广州市公众进行的问卷调查中发现,广州市居民的环境意识处在稍低于美国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的水平,而稍好于90年代早期香港居民意识水平。马天芳|5丨等对番禺区常住居民的环境意识现状调查结果也显示:居民对环境的认知水平偏低,对于身边的环境卫生、植树绿化等日常性问题大都有较清醒的认识,但关于生态方面的知识还缺乏了解是一种典型的“自我保护型”环境意识。

 

223环境保护行为分析

 

从公众的环境保护行为看,公众实际采取的环保行为主要以能降低生活支出或有益于自身健康的行为为主,而对于与此无关或须増加支出的环保行为则相对较少。如日常生活中的节约用水、用电等;公众关注环保的出发点主要是个人权益,责任意识淡薄,对于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层面的公众参与远远不够。

 

224环保NGG的发展22.1环保NGO的数量及构成

 

自1978年5月中国第一家由政府部门发起成立的NGO—“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和1994年3月中国第一个草根NGO—“自然之友”成立以后,中国环保民间组织获得了快速发展。截止2008年10月,全国共有环保NGQ3539家(包括港、澳、台地区)其中,由政府发起成立的有1309家,学校环保社团有1382家,草根环保N3C508家,国际环保NGC驻中国机构90家。地域分布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天津、四川、重庆、云南、内蒙、湖南、湖北等地,其中草根NGO主要分布在有草地、湿地、山地、林地的省份及长江、黄河流域。|6丨22.2环保NGO的作用。

 

近十年来,环保NGO组织是中国较为活跃、有影响的民间组织。对中国环境保护发挥了重要作用:

 

(1)帮助政府对重大环保政策方针进行调研论证,积极谏言献策;

 

(2)监督政府、督促相关政府部门认真履行环保职责;

 

(3)通过开展各种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公众提高环保认识、培养公众参与环保的自觉意识和志愿服务精神,指导公众环保行为,推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4)关注弱势群体通过专业服务、咨询,帮助受害群众开展环境维权,推动了环境公益诉讼的不断发展;

 

(5)监督企业履行社会环境责任,为企业提供专业帮助,引导企业在原材料选择、生产工艺、生产过程等方面符合环保要求和理念。

 

22.3环保NGO的发展趋势

 

总体上看,中国环保NGQ组织是在参与中不断成长的,目前,正在逐步走上一条更为成熟、平坦的道路,近年来,中国环保NGO也呈现出一些新的发展动向:

 

(1)不断向专业化发展,一批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的环保NGO脱颖而出。一方面,很多环保NGO根据自己的资源和条件以及自己对环保事业的关注角度,逐渐确定自己的工作领域和方向;另一方面,一些NGC组织逐步把工作做得更加科学、更加具有权威性,例如,2005年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了《中国公众环保民生指数绿皮书》2006年中华环保联合会了《中国民间环保组织发展状况蓝皮书》。

 

(2)主动寻求合作,包括与政府的合作和环保NGQt间的合作。环保NGO之间的信息交流更趋频繁,很多环保民间组织主动搭建各种信息和交流平台,实现信息和资源的共享,且更加注重联合行动,以提高实现预期目标的成功率和组织公信力。17123存在的问题分析

 

(1)追求个体利益的社会风气制约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公众追求个体利益风气渐浓,这种风气对于发展充满活力的私有经济十分有益,有利于社会繁荣和发达,但是也容易出现对集体利益和公众利益的冷漠,滋生实用主义风气,漠视公众环境问题。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大家对环境质量提出很高的要求,但除非直接损坏自身利益,人们一般不会参加环境保护,公众对待环境问题上表现出很强的政府依赖性。

 

(2)公众参与社会阶层不均衡。

 

从社会阶层看,学生环保团体起着先锋作用,而成人的参与较少,一方面是由于大学生有较高的环境知识,另一方面也是年轻人大多比较激进,对社会变革抱有不同寻常的热情,而且目前的环保活动容易引起年轻人关注。

 

(3)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形式单一,高层次参与较少。

 

目前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各种形式中,由政府部门组织的宣传教育活动最多,其次是“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的创建活动。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以及环境执法进行监督,参与环境立法等深层次环保较少,效果较差。

 

(4)环境宣传教育注重新闻效应,缺乏对环境科学知识的关注。

 

目前学校的环境教育大多数停留在地球日、课外活动等象征性层次面。而没有从根本的教育思想和实践培养学生的环境行为和环境意识。新闻广播关注新闻效应,对环境污染事故报到的多,而且较多的是将环境问题作为经济发展的不良后果加以警示,而较少从环境保护对经济发展的促进和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的角度加以诠释,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很多公众将环境问题等同于环境污染。对社会的宣传教育更多的是停留在“挂横幅、喊口号”层面上,缺乏对环境科学知识的普及和对公众的吸引力,缺乏群众基础。

 

(5)环保NGO发展还处于调整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