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范文第1篇

论文关键词: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

2001年中共中央印发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把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集中概括为“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这二十个字简单明了,言简意赅,阐明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每位公民应具备的基本道德素质。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五年来,公民道德建设并没有取得实质性成效,社会风气每况愈下的趋势没有得到有效扭转。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市场 经济 的深入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是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并没有得到相应改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日益严重,各种封建迷信沉渣泛起。随着对外开放的全面推进,吸收借鉴人类优秀文明成果的同时,一些和社会主义格格不入的价值观念也有所滋长。很多人在不辨是非中盲目追逐,崇洋媚外、民族虚无主义日益盛行。不少民众包括部分党员干部皆以追逐权、利为荣,而不知礼仪廉耻为何物,既没有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也没有为人处事的基本道德标准,精神空虚,生活堕落,从而使整个社会风气日下。这不仅不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而且引起广大民众的强烈不满,迫切需要从根本加以改变。2006年3月4日,胡锦涛同志在看望全国政协委员时提出的“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恰好适应了这种社会需求,合乎民心,顺应民意,受到全国人民的欢迎和拥护,从而在全社会形成了自觉学习和实践“八荣八耻”的热潮。

把“八荣八耻”和2001年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稍加比较,不难发现“八荣八耻”的内容更丰富。旗帜更鲜明,语言更犀利,更具有针对性,也更具有警示作用,因而是对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丰富和发展,是新世纪新阶段新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一、增加了“服务人民”和“崇尚科学”

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是社会主义道德区别和优越于其他道德的显著标志,是

在遇到困难时彼此不愿伸手援助,在遇到利益冲突时彼此尔虞我诈,往日的“友善”早被抛到九霄云外。这种“友善”虽不完全是伪善,但至少是缺乏真诚的“友善”。但是“互助”则不同,它不仅包括彼此态度“友善”,而且更强调彼此行为的结果,即能够真正地相互帮助。这种“互助”实际上是人与人之间的互惠机制,它能够培育社会资本,增进人们之间的互信,实现社会团结。因此,只有“互助”,才显“友善”,才有“团结”。只有团结互助,才出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为此,在公民基本道德 教育 中,耍教育广大公民坚持集体主义,反对损人利己;在不同意见面前,要心平气和,求同存异;在困难面前,要同舟共济,共渡难关;在荣誉面前,要相互谦让,他人为先;出现了失误和挫折,要勇于内省,敢于承担。要提倡急他人所需,帮他人所难的团结互助精神,人人关心和帮助他人,处处尊重和爱护他人。只有这样,“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的良好社会风气才能在全社会形成,才能促进社会安定和事业 发展 。

四、把“勤俭自强”提升为“艰苦奋斗”

2001年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从“勤俭”和“自强”两个方面要求公民应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勤俭”是“勤劳而节俭”之义,“自强”是有不折不挠而“自立”之义。前者要求公民在生活上勤俭节约,后者要求公民要有乐观的人生态度。和“艰苦奋斗”相比,“勤俭自强”的内涵过于狭窄,外延不够宽广。“艰苦奋斗”不仅包括在生活上勤劳节俭,而且暗含自强不息,是指在精神上有理想信念,有毅力恒心,是想干、能干、会干、干得成的有机统一,自强不息是艰苦奋斗的必然结果。也正是在这种意义上,胡锦涛同志把艰苦奋斗作为中华民族的精神支柱来加以提倡,他说:“一个没有艰苦奋斗精神作支撑的民族,是难以自立自强的;一个没有艰苦奋斗精神作支撑的国家,是难以发展进步的;一个没有艰苦奋斗精神作支撑的政党,是难以兴旺发达的。”然而现在,随着社会 经济 的发展,很多人在全民共同富裕的目标还没有实现之前,在国家还没有强大起来之前,却开始骄奢淫逸起来。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在部分领导干部、党员和普通民众中滋长蔓延起来,艰苦奋斗的传统美德和优良作风被逐渐忘却。一股骄奢淫逸、铺张浪费、相互攀比之风开始在社会上盛行,日益叠食着中华民族勤俭的传统美德和艰苦奋斗的精神,从而影响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的方向。当然,我们讲艰苦奋斗,决不是要人们去过清数徒式、苦行僧式的生活,也不是要否定合理的物质利益,而是要大力提倡艰苦奋斗、自强不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要求每个领导干部和共产党员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 政治 本色,要求每个公民始终保持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每一位公民,都要把艰苦奋斗精神体现在工作和生活之中;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牢记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我们党的庄严使命,树立为党和人民长期艰苦奋斗的思想,从而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强国。因此,只有“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之风大兴,中华民族才能生生不息,才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五、“八荣八耻”旗帜更鲜明.语盲更犀利.更具有针对性.也更具有警示作用

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范文第2篇

关键词:道德规范;法制化;以德治国;依法治国

所谓道德规范法制化,是公共权力道德治理活动的基本内容之一,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它是指通过公共权力的确认,公共权力所有者将一定的道德观念、道德规范转化为国家法律;另一方面,它指的是公共权力的道德治理活动本身受到法制约束,表现为法制化、经常性的道德建设活动。

在经济全球化的现代,由于来自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负面冲击,道德状况或多或少地出现震荡。不可否认,我国目前也存在着许多不尽人意的方面。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在这一时期,人们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在自身需要和个人利益的驱使下,依据现实的社会存在来确立自己的价值观念,构建个人的道德体系,从而使道德滑坡。在这种情况下,必须以具有强制力的法律来阻止道德水准的不断下降,促使市场经济下新型道德观念的形成和优秀道德传统的发扬,因此就为法律进入道德领域,即道德规范法制化提出了需求。

一、要将符合社会发展需求的优秀道德上升为法律。道德的法制化首先是一个将什么样的道德法制化的问题。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根本职能在于解放、发展生产力,发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从而大量积累物质财富、提高人们精神境界,为共产主义的实现准备条件,这就决定了我们采取什么样的道德规范。张岱年先生曾经提出了以爱国主义、团结互助、为人民服务、助人为乐、忘己济人、舍己救人为内涵和原则的“新时代道德规范”,即“九德”:公忠、仁爱(仁恤)、信诚、廉耻、礼让、孝慈、勤俭、勇敢、刚直。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更高层次上将公民道德基本规范概括为“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这二十字成为公民道德建设的核心内容。时至今日,新的时代诞生了新的要求,总书记在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民盟、民进联组会上,提出的“八个荣辱观”应成为我们当今社会的道德新规范。

二、加强国家认可,将指定道德上升为法律。我国在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过程中,历来都十分重视法律对推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重要作用。1954年《宪法》就把“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和保卫公共财产”,以及男女平等等道德规范和要求,用根本大法的形式肯定下来。1982年《宪法》除肯定和丰富上述内容外,还把更多的明显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要求的规定纳入了根本大法。然而,从真正的意义上看,这些规范仍然是不够的,具体的讲,这种不足表现在宪法对道德的重视不足,没有上升到国家的政治方略与政治原则;在法律具体条文中,对道德的规定条目过少,并且模糊不具体。对此,应该适当完善立法,加强国家对道德规范的认可,将这些规范中常为人们忽视或重视但失范严重的部分上升为法律规范。同时,要适当加入一些相应的惩罚措施,以保证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高度统一和有机结合。在其上升过程中,应包括三种基本方式:一是通过立法活动直接反映特定的道德规范;二是通过立法活动使一般的道德规范具有法律效力;三是通过立法活动,确认某些道德规范对法律条文的补充作用。

三、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有法可依”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法制化的前提条件,“有法必依”则是社会主义道德法制化的关键,只有使公民履行法律义务,道德法律化才能最终达到使公民遵守道德规范的目的,但公民能否忠实地履行这项义务,就和他们的法律意识有着直接的联系。因此,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就显得尤为重要。正如邓小平同志说过的,要讲法制,真正使人人懂得法律,使越来越多的人不但不犯法,而且能够积极维护法律。所以开展有关道德建设的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有关道德建设的法律、法规知识,使人人知法懂法,把遵守道德规范当作自己的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是培养、提高公民道德建设法律意识的主要方式。

作者单位:邢台学院法政历史系

参考文献:

[1] 潘剑锋.孝悌道德与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J].中国高教研究,2005(9):64-65.

[2] 韩世强.资源再造法治与德治及“第三力”[J].宁波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3):72-75.

[3] 孙国华、朱景文主编.法理学(第二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197-199.

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范文第3篇

德法兼济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做起:第一,制定职业道德法律。职业道德就是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履行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应当遵循的职业范围内的特殊道德要求和道德准则。职业道德具有特殊性,不同的职业其道德内容是不同的,如医生的职业道德主要是救死扶伤,而教师的职业道德主要是教书育人。职业道德与个人道德也是有区别的,一个人在工作岗位上应体现职业道德,在工作时间以外应具备个人道德。职业道德建设必须以法律为后盾方能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障。目前我们国家虽已制定了《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等司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法律,但是公职人员职业道德法律建设还没有全面展开。许多发达国家以及发展中国家在公职人员服务的领域已经制定了全面的廉政道德法律。如美国在1993年制定了《美国行政部门雇员道德行为准则》、菲律宾在1989年制定了《公共官员与雇员品行和道德标准法》,以立法的形式规范公职人员的从政道德,并以法制的力量保证其有效实施。我们国家如能及早地制定出这样的从政道德法,就可以明确处理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关系的基本原则,规定对公职人员从政道德教育和监督的措施,确认管理廉政事务的机构及其职责权限,具体规定对违反从政道德法行为的处罚尺度及程序。

有了这样的职业道德法律,公职人员就有了外在的、具体的“良心”规制,在其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努力做一个“好官”,并在公职人员之间形成良好的政治文明的风气。

第二,倡导职业道德品质建设。行政职业道德法律与公职人员的个人道德应在公职人员自身达到协调统一。为了避免“好人”未必是“好官”,或“好官”未必是“好人”的现象出现,我们应加强统一的社会道德规范和职业道德的有机结合,使两者达到内在的和谐一致,这就是职业道德品质建设。这个建设的过程不仅仅是要从外部的宣传、教育来起作用,更重要的是由公务员本身的道德修养来决定,最主要的就是守法观念的培育。遵守法律、履行法律规范必须先在内心中树立起对法的崇敬,源自公职人员心灵深处对法律的至上权威以及法律所内涵的民主、自由、平等、人权价值要素的深切认同和自觉服从,能内在地驱动公职人员的积极守法行为,严格依法行使自己享有的权利和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充分尊重他人合法、合理的权利和自由,自觉、自愿遵守行政道德法律的规定,既做“好人”,又做“好官”。

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范文第4篇

“明礼诚信”主要是规范公共生活中的公共道德行为。大学生没有真正的进入社会,虽然懂得一些基本的礼貌,但还是缺乏应有的社交礼仪和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在校内进行必要的文明礼貌教育,既能帮助他们懂得在公共场合应当遵守的最基本的道德准则,又能提高他们个人的社交能力。“诚信”主要是规范公共关系中的道德行为,是对“明礼”规范的进一步深化和升华。很多人认为社会转轨时期自然会出现信用危机,甚至把市场经济与信用滑坡混为一谈,其实市场经济的前提是信用经济,“诚信”是规范和完善市场经济的前提条件。现在社会上的信用危机也开始侵入校园,大学生中不守信用,不重承诺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大学生个人至上,为了个人的利益不惜牺牲学校和他人的利益。所以,要让大学生成为守信用、重良知的人,必须进行信用教育,这是学会做人的一个基本道理。我国历来十分重视立身处世之道,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中早就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格修养模式。

“团结友善”主要是规范公民与公民之间的道德关系,强调公民之间的亲和力。现代的大学生自我意识很强,在人与人之间的相处中强调个性,好胜心强,所以大学生之间的竞争也非常厉害,很容易造成好、中、差学生的分化现象,这使学生间的交往有了一定的障碍,也是大学生普遍缺乏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的原因之一。所以,教育大学生懂得尊重他人和尊重自己,适当地让他们学一些与人相处的技巧,有利于加强同学间的亲善关系,增加与人相处的亲和力。

“勤俭自强”主要是对公民个人提出来的道德要求。现代的大学生都是独生子女,家庭条件比较好,依赖性较强,个人意识比较强,于是就出现了“勤俭”不足,“自强、自立”意识不足的人格特征,所以,在学校里要培养大学生的自立意识,学一些基本的理财知识,鼓励他们参加勤工俭学,让他们接触社会,体验生活的艰辛,在这基础上培养“勤俭自强”的道德素质。

“奉献敬业”主要是规范公民与职业的道德关系。对在校的大学生来说,“敬业”就是努力学习,通过学习不断地了解世界,了解他人,更加深刻地了解自己,审视自己的信仰和价值观,成为符合时代精神的成功的人;“奉献”主要是规范个人与学校、个人与社会的道德关系,并引申出大学生对待他人的道德责任。学校可以在校内外设立一系列学生实践基地,组织义工活动、志愿者活动、参观、社会调查等,让学生在奉献过程中进行自我教育,培养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总之,高校德育要有成效,《纲要》的道德规范在高校德育中要有其侧重点,针对大学生的不同特点,开展各具特色的道德教育,尤其是要重视大学生道德的养成教育,培养良好的道德习惯。只有这样,才能把对大学生的道德要求落实到具体的行为规范上

一、大学生公民道德教育的必要性

公民道德教育是世界各国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重视公民道德教育是世界各国教育发展的一个共同趋势。我们重视公民教育中公民道德教育的部分,特别是对他人的道德感和社会责任感。教育系统应一其他机构一起,帮助促进人权、培养民主的行为和确定从未像当今时代如此必要的价值观,如尊重人的尊严,宽容,对话,团结和互助。”

就我国的历史、现实情况而言,民主,法治国家的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乃至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现,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和提高,都并非能够一蹴而就,其根本之点在于全体国民素质尤其是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高校作为培养高层次专业人才的专门活动组织,其对大学生实施公民道德教育的意义尤为深刻。尤其是在国家和社会公共生活趋于复杂化、多样化,社会上存在着道德松弛、世风沉沦、价值混乱、舆论不张的情况下,开展大学生公民道德教育,有助于提升公民的素质,建立起社会的伦理道德秩序,培养道德健全的公民。无论是从减少犯罪、减少道德上的无序,还是从建设一个文明的现代社会,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文明的同步协调发展而言,都将有其积极作用。

二、大学生公民道德教育的任务和内容

当前我国大学生公民道德教育的任务和内容主要有:

1、要加强普世伦理的教育,使大学生在“人的世界历史性存在”的意识层面上逐渐形成对待和处理全球问题有道德自律。全球伦理,又叫世界伦理或全球伦理,简言之,即是全球共行的道德规范和共同道德价值。它是对一些有约束性的价值观、一些不可取消的标准和人格态度的一处基本共识,凝聚了各种文化传统、各种伦理思想的共同智慧和主要精华。决定人类的共同命运的诸多世界性问题只有通过全人类的共同努力才能解决。全球问题大体上可以归纳为自然问题、社会问题和精神问题。因此,在最一般的意义上,全球伦理可以被理解为在全球范围内调整人与自然、社会及人自身的关系的一些基本行为规范体系,是人类整体为了求得生存和健康发展所能够接受、也应当遵守的一系列基本伦理道德原则。应通过全球伦理的教育,引导和帮助大学生树立起科学的经济伦理观、环境伦理观、生命伦理观、生态伦理观、科技伦理观、交住伦理观、消费伦理观等等,使大学生学会以人类共同利益为前提来思考道德问题,吸收和借鉴人类共同的道德文明成果,具有整合不同道德价值的能力,能够更好地参与国际交流和国际事务。

与本篇 2012年大学生公民道德教育总结 内容有关的:

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范文第5篇

关键词:政治道德 价值观 政治道德人格 制度建设

一、引言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人,政治体制改革也在向深化发展。政治体制改革呼唤政治道德的支撑。因而,研究政治道德的价值,建设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政治道德刻不容缓。

二、政治道德

政治道德是政治行为的规范结构,是调整政治关系和政治生活的规范体系。从狭义上讲,政治道德就是政治家的职业道德,是约束政治家行为的心理规范。从广义上讲,政治道德就是政治生活中调整人与人之间的政治关系,规范人们政治行为的心理规范。作为政治意识重要组成部分的政治道德,它是把政治理性与政治规范结合起来的心理过程,或者说是用政治理性约束政治情感和政治动机的心理过程。[1]

三、政治道德的价值表现

政治道德的价值就是在政治生活领域中,通过道德评价、道德榜样、道德理想等方式来确立善行大道、明确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以推进政治的进步。

(一)影响经济发展

马克思主义充分肯定作为精神力量的道德对社会经济发展所起的重大能动作用。政治道德也是这样。当代表新的生产关系的阶级,与代表旧的生产关系的阶级发起冲击时, 他们都会运用政治道德的武器, 把自己说成是正义的。一旦取得政权,就在采取强制手段的同时用一系列的政治道德规范,把人们约束在规定的行动范围内以巩固其统治,维护其新的生产关系和经济制度。实践证明, 进步的政治道德对国家的经济发展有重大的推动作用,反动、腐朽、落后的政治道德则严重阻碍国家经济的发展进程。[2]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政治道德能激发人们的政治热情,鼓舞人们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人们一旦认识到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而奋斗的正义性、合理性,就会产生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把对政治理想的追求信念转化为自觉献身于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政治热情,从而推动社会主义社会经济基础的发展。

(二)调节政治关系

阶级社会的政治特点是强制性,依靠强制性的手段来行使职责和履行义务。道德的特点是非强制性,依靠信念、习惯等手段来行使其职责,履行其义务。政治与道德的结合形成的政治道德既有强制性的行为规范,也有社会公认的、普遍的道德规范。因此,掌握权力的阶级在运用强制手段去维持其统治之外还要通过一系列政治道德要求去规范人们的行为,通过社会舆论的影响使人们不但在政治上、法律上服从领导,而且在道义上支持他们以达到实现政治意图的目的。

在我国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人与人、个人与集体之间的政治关系并不都是协调的,矛盾和问题的出现除了靠法律加以调节外还必须辅之以政治道德的调节,通过说服教育解决人民内部的矛盾。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政治道德的价值调节性。[3]

(三)影响政治风气

由于政治道德直接受制于社会的政治制度,因此一定社会的政治关系对其产生直接影响。由于政治带有强制性,政治道德并非是仅靠自律就可以规范行为准则的。政治的强制性使政治道德受到约束,从而使其成为一种自觉的道德行为并影响到社会的政治风气。因此,通过政治道德的要求培养和提高人们的政治道德意识和品质有利于人们正确选择自己的政治行为,形成良好的政治风气。

党风问题实质上也就是政治道德问题。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其政治实践对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有决定性影响,党员干部的道德面貌同样产生着广泛影响。加强党风建设,对广大党员来说也就是加强思想道德和党性教育,运用政治道德对政治风气的影响作用进一步加强党风建设,有利于创造一个良好的政治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对政治进行评价

政治道德虽然由经济基础所决定,但它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并直接影响人们的阶级关系和政治关系,政风、吏治都会反映在道德评价上。政治道德的反作用也会影响到政治局势的变化,所以无论哪个阶级都很重视政治道德的舆论作用

在我国,人们依据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道德原则去评议政治行为,谴责那些不道德的行为以褒奖那些符合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的政治行为,以形成社会主义的人与人之间崭新的政治关系和道德关系。

四、政治道德的建设

我国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期,加强社会主义政治道德建设则更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政治道德不仅是稳定社会秩序、扭转社会风气的需要,而且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实现小康社会的根本保障。

(一)确立社会主义新型的政治道德价值观—政治道德建设的核心

政治道德价值观,归根到底就是政治的善或政治遵循的善的原则。在社会主义国家里,政治的最高的善就是人民的利益与幸福。在中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始终都把人民的利益与幸福作为自己最高的价值准则和政治理想。

社会主义政治道德价值观是一个价值体系,它包括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一是人民利益的原则。利益是任何道德的现实基础,表现在社会主义政治领域,其道德基础就是人民的利益。二是人民幸福的原则。社会主义政治不仅要最大限度地保障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且要致力于实现人民的幸福,利益的实现与满足虽然是人们生活幸福的基础,但并不能是全部。三是人民自主的原则。社会主义政治的实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其根本是让人民作主,而不是替人民作主。这是社会主义政治生活的根本价值原则之一。四是人民权利的原则。人民的权利是人民自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人民权利是实现人民利益和利益的前提和保障, 没有权利保障的利益是抽象的、不可靠的。[4]

(二)提高领导干部的道德修养—政治道德建设的关键

政治道德在一定意义上就是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政治道德。领导干部的政治道德状况直接影响着社会道德风尚,当干部清廉时,人民安居乐业;当干部腐败时,社会道德风尚往往极坏,民众难免会滋生鸡鸣狗盗之事。领导干部的道德品质还是政治制度和法规政策落实的根本环节。实践证明,再好的制度和法规, 如果领导缺少遵纪守法的美德,没有为人民服务的道德理念,不能运用权力处理好领导和群众的关系,它只能成为一纸空文。领导干部政治道德的核心在于正确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各级领导干部应当不断加强自身修养,自觉践履职业道德规范。这是、廉洁为公、执政为民的主观基础。在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目标中,领导干部的道德是整个社会道德文明的楷模,也是社会主义政治道德实现的关键。[5]

(三)加强对公共权力有效的监督与制约—政治道德建设的制度保障

“一个被授予权力的人, 总是面临着滥用权力的诱惑、面临着逾越正义与道德界线的诱惑。”“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所以,虽然公共权力具有道德上的必然,但若公共权力的行使者— 政府和公职人员偏离了权力的公共属性, 则有可能从“社会公仆”变成“社会主人”,将公共权力转变为个人谋取私利的手段,成为凌驾于人民之上的力量,损害人民的权利。为防止权力滥用和权力异化,保证公共权力的人民属性,对公共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就是必要的。如何制约公共权力,防止其损害公民权利尤其是如何从根本上防止当前的腐败现象、“寻租”行为、等侵害公民权利与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的发生? 孟德斯鸿认为,要实现国家的权力不被滥用,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国家实行分权,以权力制衡权力。

我国的社会性质与现实国情不可能实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三权分立制度, 但并不排斥权力的合理规划、严格规范及公民的有效监督。邓小平曾指出“权力不宜过分集中,权力过分集中,妨碍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实行, 妨碍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妨碍集中智慧和发挥,容易造成个人专断,破坏集体领导。”

(四)推进政治道德规范的法制化— 政治道德建设的法制基础

政治道德规范建设除以上对策外,还应进行道德立法,以法律的手段来保障和支持理想的政治道德规范在全社会的形成。从世界范围来看,给政治道德立法是国家加强政治道德建设的重要措施。近年来,各国纷纷制订了官员和公务人员道德建设的专门法规。实践证明,这些规章和立法对于规范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党政干部的行为,遏制领导干部道德失范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维护了领导干部政治道德的严肃性。但是,我国现有的政治道德法规还不够健全,应积极推进政治道德规范法制化进程,使政治道德规范的教育、养成、实践和监督等环节逐步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以法律的力量巩固和加强政治道德规范建设,推动执政主体在宪法和法律的基础上,自觉加强自身政治道德修养,这实际上也是德治和法治相结合的必然要求。

参考文献:

[1]赵玲.社会主义社会政治道德的基本内涵及其实现途径[J].政治学研究,1987:161.

[2]景枫.简论政治道德建设[J].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27.

[3]孙向军.转型期政治道德建设现状及整体思路[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