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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市场营销方案

农产品市场营销方案

农产品市场营销方案范文第1篇

农产品市场营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断扩展、延伸,在营销发展的新思路、新趋势中出现了策划营销。它是在一般市场营销基础上的一门更高层次的艺术,其实际操作性更强。随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好的农产品营销策划更成为企业创名牌,迎战市场的决胜利器。策划书是农产品营销策划的反映。在此谈一谈农产品营销策划书的编制的问题。如何撰写农产品营销策划书呢?

一、农产品营销策划书编制的原则。

为了提高农产品策划书撰写的准确性与科学性,应首先把握其编制的几个主要原则;

(一)、逻辑思维原则。策划的目的在于解决企业营销中的问题,按照逻辑性思维的构思来编制策划书。首先是设定情况,交代策划背景,分析农产品市场现状,再把策划中心目的全盘托出;其次进行具体策划内容详细阐述;三是明确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二)、简洁朴实原则。要注意突出重点,抓住企业营销中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深入分析,提出可行性的相应对策,针对性强,具有实际操作指导意义。

(三)、可操作原则。编制的策划书是要用于指导营销活动,其指导性涉及营销活动中的每个人的工作及各环节关系的处理。因此其可操作性非常重要。不能操作的方案创意再好也无任何价值。不易于操作也必然要耗费大量人、财、物,管理复杂、显效低。

(四)、创意新颖原则。要求策划的“点子”(创意)新、内容新、表现手法也要新,给人以全新的感受。新颖的创意是策划书的核心内容。

二、农产品营销策划书的基本内容。

策划书按道理没有一成不变的格式,它依据产品或营销活动的不同要求,在策划的内容与编制格式上也有变化。但是,从农产品营销策划活动一般规律来看,其中有些要素是共同的。

因此,我们可以共同探讨农产品营销策划书的一些基本内容及编制格式。封面>策划书的封面可提供以下信息:①策划书的名称;②被策划的客户;③策划机构或策划人的名称;④策划完成日期及本策划适用时间段。因为农产品营销策划具有一定时间性,不同时间段上市场的状况不同,营销执行效果也不一样。

策划书的正文部分主要包括:

(一)、农产品营销策划目的

要对本农产品营销策划所要达到的目标、宗旨树立明确的观点(如:提高市场占有率;扩大产品知名度;树立规模、优质、专业、服务的良好形象),作为执行本策划的动力或强调其执行的意义所在,以要求全员统一思想,协调行动,共同努力保证策划高质量地完成。

企业营销上存在的问题纷繁多样,但概而言之,也无非六个方面:

>企业开张伊始,尚无一套系统营销方略,因而需要根据市场特点策划出一套农产品行销计划。

>企业发展壮大,原有的营销方案已不适应新的形势,因而需要重新设计新的农产品营销方案。

>企业改革经营方向,需要相应地调整行销策略。

>企业原营销方案严重失误,不能再作为企业的行销计划。

>市场行情发生变化,原经销方案已不适应变化后的市场。

>企业在总的营销方案下,需在不同的时段,根据市场的特征和行情变化,设计新的阶段性方案。

如:首先强调“农产品的市场营销不仅仅是公司的一个普通产品的市场营销”,然后说明农产品营销成败对公司长远、近期利益对长城系列的影响的重要性,要求公司各级人员及各环节部门达成共识,完成好任务,这一部分使得整个方案的目标方向非常明确、突出。

(二)、分析当前的农产品营销环境状况

对同类产品市场状况,竞争状况及宏观环境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它是为指订相应的营销策略,采取正确的营销手段提供依据的。“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因此这一部分需要策划者对市场比较了解,这部分主要分析:

1、当前市场状况及市场前景分析:

①产品的市场性、现实市场及潜在市场状况。

②市场成长状况,产品目前处于市场生命周期的哪一阶段上。对于不同市场阶段上的产品公司营销侧重点如何,相应营销策略效果怎样,需求变化对产品市场的影响。

③消费者的接受性,这一内容需要策划者凭借已掌握的资料分析产品市场发展前景。

2、对产品市场影响因素进行分析。

主要是对影响产品的不可控因素进行分析:如宏观环境、政治环境、居民经济条件,如消费者收入水平、消费结构的变化、消费心理等,对一些受科技发展影响较大的产品(如:计算机、家用电器等产品)的营销策划中还需要考虑技术发展趋势方向的影响。

(三)、市场机会与问题分析

农产品营销方案,是对市场机会的把握和策略的运用,因此分析市场机会,就成了农产品营销策划的关键。只是找准了市场机会,策划就成功了一半。

1、针对产品目前农产品营销现状进行问题分析。一般营销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表现为多方面:

>企业知名度不高,形象不佳影响产品销售。

>农产品质量不过关,功能不全,被消费者冷落。

>农产品包装太差,提不起消费者的购买兴趣。

>农产品价格定位不当。

>销售渠道不畅,或渠道选择有误,使销售受阻。

>促销方式不务,消费者不了解企业产品。

>服务质量太差,令消费者不满。

>售后保证缺乏,消费者购后顾虑多等都可以是营销中存在的问题。

2、针对产品特点分析优、劣势。从问题中找劣势予以克服,从优势中找机会,发掘其市场潜力。分析各目标市场或消费群特点进行市场细分,对不同的消费需求尽量予以满足,抓住主要消费群作为营销重点,找出与竞争对手差距,把握利用好市场机会。

(四)、农产品营销目标

营销目标是在前面目的任务基础上公司所要实现的具体目标,即农产品营销策划方案执行期间,经济效益目标达到:总销售量为万件,预计毛利万元,市场占有率实现。通过市场分析,找出市场机会,提炼自身优势,确定销售目标。例如确定的目标市场:以行业销售为主(利润和稳定市场)、渠道销售为辅(提高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行业主要主要系指工矿,交通,建筑,消防,制造,工厂等有一定采购规模的目标客户;渠道销售主要系指区县级的加盟或者商。

(五)、农产品营销战略(具体行销方案)

1、农产品营销宗旨:

一般企业可以注重这样几方面:

>以强有力的广告宣传攻势顺利拓展市场,为产品准确定位,突出产品特色,采取差异化营销策略。

>以农产品主要消费群体为产品的营销重点。

>建立起点广面宽的销售渠道,不断拓宽销售区域等。

2、农产品策略:通过前面产品市场机会与问题分析,提出合理的产品策略建议,形成有效的4p组合,达到最佳效果。

1)农产品定位。产品市场定位的关键主要在顾客心目中寻找一个空位,使产品迅速启动市场。

2)农产品质量功能方案。产品质量就是产品的市场生命。企业对产品应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农产品品牌。要形成一定知名度、美誉度,树立消费者心目中的知名品牌,必须有强烈的创牌意识。

4)农产品包装。包装作为产品给消费者的第一印象,需要能迎合消费者使其满意的包装策略。

5)农产品服务。策划中要注意产品服务方式、服务质量的改善和提高。

3、价格策略。这里只强调几个普遍性原则:

>拉大批零差价,调动批发商、中间商积极性。

>给予适当数量折扣,鼓励多购。

>以成本为基础,以同类产品价格为参考。使产品价格更具竞争力。若企业以农产品价格为营销优势的则更应注重价格策略的制订。

4、销售渠道。农产品目前销售渠道状况如何对销售渠道的拓展有何计划,采取一些实惠政策鼓励中间商、商的销售积极性或制定适当的奖励政策

5、广告宣传。

1)原则:

①服从公司整体营销宣传策略,树立产品形象,同时注重树立公司形象。

②长期化:广告宣传商品个性不宜变来变去,变多功能了,消费者会不认识商品,反而使老主顾也觉得陌生,所以,在一定时段上应推出一致的广告宣传。

③广泛化:选择广告宣传媒体多样式化的同时,注重抓宣传效果好的方式。

④不定期的配合阶段性的促销活动,掌握适当时机,及时、灵活的进行,如重大节假日,公司有纪念意义的活动等。

2)实施步骤可按以下方式进行:

①策划期内前期推出产品形象广告。

②销后适时推出诚征商广告。

③节假日、重大活动前推出促销广告。

④把握时机进行公关活动,接触消费者。

⑤积极利用新闻媒介,善于创造利用新闻事件提高企业产品知名度。

6、农产品营销具体行动方案

根据策划期内各时间段特点,推出各项具体行动方案。行动方案要细致、周密,操作性强又不乏灵活性。还要考虑费用支出,一切量力而行,尽量以较低费用取得良好效果为原则。尤其应该注意季节性产品淡、旺季营销侧重点,抓住旺季营销优势。

(六)、农产品策划方案各项费用预算

这一部分记载的是整个营销方案推进过程中的费用投入,包括农产品营销过程中的总费用、阶段费用、项目费用等,其原则是以较少投入获得最优效果。

(七)、销售增长预测与效益分析

该部分对营销行动方案投入实施后的效益分析,包括农产品营销后未来1-5年的销售增长、利润与收益分析、现金流分析、投资回报率等。

农产品市场营销方案范文第2篇

一、领导重视,成立组织。

___工商分局在接到市局关于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执法检查的工作按排后,立即召开分局办公会议,针对我局此次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商品执法检查行动,做好充分准备,并积极地开展好检查和宣传工作,同时成立了以赵伟局长为组长,高健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市场巡查(督查)大队负责抓落实的工作步骤。

二、开展活动的基本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在开展此项活动时,我局执法人员在辖区内开展了“红盾护农行动”执法检查活动,已对辖区六个工商所的19个乡镇、办事处的生产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从事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农资商品经营活动进行了执法检查。截止目前为止,时值春耕生产在即,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___工商分局严格按照20__年中央再发1号文件精神和市局《红盾护农方案》要求,重点围绕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四类商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违法行为。在此项工作开展中,我局对辖区六个工商所的18个乡镇、办事处的生产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从事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商品经营活动进行了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850台次,执法人员2560人次,检查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商品生产单位3家,批发经营企业98家,个体及代销网点156个,检查了25个商标38个品牌的肥料3860余吨,抽检肥料185组,送检99组,经法定机构检测为不合格47组;查扣没有标明保质期的农药156瓶;查处了7个品牌稻种外包装上有违法行为,其中4个品牌的包装上未标明审定编号,1个品牌是未审先推,1个品种的审定时间和生产时间不符,另处两个属种子标签与实际不符。截止目前为止,查处违法案件其中查处涉农案件59件,现已结案案件55起,其中种子立案20件,结案20件;肥料立案34件,结案30件,农药立案5件,结案5件;总案值达295.8万元,罚没款16.2万元。通过对农资市场的专项整治,有力打击了不法行为,有效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典型案件

关于一经营的农药虚假宣传一案的典型案例1

20__年5月31日,当事人以65元/件的价格从滁洲市北关一经营户处购进由广东省广州市益农生化有限公司生产的海日牌钻心虫一扫光农药7件(每件40瓶),并以2元/瓶的价格对外销售。当事人销售的上述农药标签标注的防止对象为“对水稻钻心虫,二化螟、三化螟、稻纵卷叶螟有特效,对稻飞虱、藓马、稻苞虫、叶蝉效果显著。并且当事人在销售上述产品时也按照该产品说明向农户介绍使用范围。经我局网上查询,该公司生产的钻心虫一扫光农药的农药登记证LS20__1475号准许使用的作物为十字花科蔬菜,防止对象为蚜虫。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构成虚假宣传行为。我局责令停止其违法经营行为并处经济处罚3000元。

关于一经营户销售的种子标签标注与实际不符

及虚假宣传一案的典型案例2

案件来源:

20__年2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农资市场专项检查时,发现滁州市一经营户经营的喜多收牌“喜多收一号”和“特优608”杂交水稻种标签标注的生产许可证号同为(苏)农种生许字(20__)第0195号,经我局上网查询,该生产许可证准许生产的品种为“汕优084”,当事人涉嫌销售种子的标签标注不符。

案件经过:

20__年2月6日,当事人以14元/斤的价格购进由六安市丰禾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喜多收”牌“喜多收一号”杂交水稻种1800斤,以13元/斤的价格购进由该公司生产的“特优608”杂交水稻种3000斤,并以相同的价格销售至___区各乡镇,其共计“喜多收一号”874斤,“特优608”840斤,其销售的上述两种杂交水稻种的标签标注同为(苏)农种生许字(20__)第0195号,经我局在网上查询及到六安市丰禾种业有限公司调查,该公司生产的上述两种杂交水稻种尚未经过农作物品种审定,标注的(苏)农种生许字(20__)第0195号生产许可证是该公司冒用他人公司的生产许可证。同时当事人在销售上述两种杂交水稻种的情况下,以散发宣传单的方式对其销售的“特优608”杂交水稻种的特性、产量等进行虚假宣传。其散发的宣传单内容为“由我公司自育恢复系禾恢608与龙特浦A配组而成的中早熟新组合,全生育期135天比汕优63早熟5—7天,株高112厘米,茎杆粗壮,生长清秀,熟相好,适应性强,穗大粒多,平均每穗182粒,千粒重29克,20__、20__年连续两年示范,该组合表现早熟、高产、耐高温,高抗白叶枯病,其丰产性,适应性及综合性状达国内育成的早熟组合先进水平,一般亩产650公斤左右,具有700公斤以上的潜力。”经我局调查,该宣传单内容系该六安市丰禾种业有限公司公司自己编写而成,没有法定的审定数据。截止案发时当事人已散发出该宣传单70张。

案件结果:

当事人销售标签标注与实际不符的“喜多收”牌“喜多收一号”和“特优608”杂交水稻种,违法了《种子法》和《安徽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行为,我局决定对当事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15000元。

四、我局在执法行动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严格执法;二是协调作战;三是加强宣传;四是建立农资关口前移动态临管;五是实施农资商品准入管理。

1、在严格执法中,我局本着对广大农民负责的精态度,切实抓好了此次专项执法检查的统一行动,对辖区从事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商品的经营户采取坚持原则、严格执法、做到有假必打、违法必查,确保我局辖区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商品市场得到有效净化。

2、在协调作战中,我局采取局所联动,所所联动的方式,密切联系,形成合力,地毯式地对辖区从事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商品经营户进行检查,强化了执法检查的力度,确保了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取得成效。

3、在加强宣传中,我局邀请新闻媒体和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执法活动后,我局已将检查情况递交滁州日报社予以公布,以及滁州电视台记者到检查现场进行采访。同时发放农资宣传材料1000余份。受到较好的效果。

4、农资经营户档案全面实行动态监管

农资经营户监督管理档案采取一户一档,是一个动态管理系统,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内容:一是农资经营户的概况,主要是店容店貌和经营农资商品的图片资料;二是经营的主要农资商品登记情况,反映经营的主要农资商品;三是市场主体准入管理的情况,包括经营单位主体资格资料和农资商品供货单位主体资格及商(产)品质量证明资料两个方面;四是市场监管的有关资料,包括市场巡查、商品抽样检测、案件查处和不合格商品市场退出管理四个方面;五是对其它行为监管的有关资料,包括商标管理、广告管理、合同管理和315投诉四个方面;六是农资经营户的信用信息资料,包括经营户的十星评定和年度信用等级评定两个方面。对农资经营户的监管始终处于动态之中,因此,我们把农资经营户监督管理档案做成活页形式,随时增加监管内容,做到入关后的动态实时跟踪监管。

5、重要农资商品准入管理。

农资商品是构成农资市场的细胞,健康的细胞才能构造一个健康的身体,同样,合格的农资商品才能构造健康的农资市场。因此,___分局在把好农资商品准入关,实现农资商品监管关口前移中,建立“三一二二”管理体系,就是实行“三簿、一卡、两查、两帐”制度。“三簿”即农资经营户必须建立农资商品购进登记簿和销售登记簿,工商所建立农资商品备案登记簿;“一卡”即农资商品质量跟踪监督卡,农资经营者在销售农资商品时,必须出具由___工商分局监制的农资商品质量跟踪监督卡,与商品一起交给消费者。“两查”即农资经营户在每次购进农资商品时,必须查验两个主体:一是索取供货单位的主体资格证明,查验供货单位主体;二是索取商品质量证明,查验商品质量合格主体。根据每次商品和供货单位的不同,我们要求经营户对非生产型供货单位索取以下证件:1、营业执照;2、经营许可证;3、品种推广证;4、检验检疫报告,三杂种子还必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对生产型供货单位索取以下证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2、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书;3、品种推广证;4产品认证证书;5、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授权使用许可合同;6、产品登记证;7、检验检疫报告;8、品种审定证或审定公告,索取的证件均为复印件。“两帐”,就是将索取的销售发票或能够证明商品来源的合法凭证、证件名称和票据号码如实登记在农资商品购进台帐,并将索取的资料提供一份给当地工商所备案,工商所及时登记商品备案台帐,做到农资经营户购进台帐上登记的购进时间、品种、数量、品牌、供货单位及索取的资料与工商所的备案台帐相一致,并将有关资料归入农资经营户监督管理档案。对索证不全或不到工商所备案的经营户,我们采取零距离监管,对每个批次的商品都进行抽样检测,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市场上农资商品的质量。在销售时,农资经营户必须将每笔销售都记入销售台帐,并出具农资商品质量跟踪监督卡,监督卡的累计数量和台帐的累计数量要相等。最终,三簿一卡达到三统一:购进总量与库存和销售台帐之和相统一,并与工商所的备案台帐相统一,销售台帐数量与监督卡数量相统一。

在此次执法行动中,由于我局对检视程度较高,执法检查力度到位,严防重打,有效地净化我局辖区农资市场的经营秩序。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把农资市场营造成“销售无假货,产品无劣质,农民无怨言,政府有好评”的良好氛围。

农产品市场营销方案范文第3篇

一、建立农资打假联席会议制度

各级农业局和工商局要加强联系,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联席会议,双方互通情况,共同磋商农资市场监管中的突出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市农业局法制科和市工商局市场科作为两局农资打假工作联络机构,应加强对紧急事务和重大问题的沟通与协调。

二、建立农资打假护农联合执法制度

根据农业生产实际和农资市场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双方适时组织开展农资打假护农联合执法行动,狠抓重点品种、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季节,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突出治理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带动整个农资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具体整治行动计划和方案,由双方联席会议商定。

三、建立农资市场主体准入协作制度

农业部门在认真做好农资经营主体资格前置审查和培训工作,并对农资经营户进行登记管理。会同工商部门对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渔药和农机具等农资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清理,对不符合法定农资经营资格条件的,工商部门一律不得为其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不得发放营业执照。

四、建立农资质量监测、公告制度

各级农业执法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农资质量监测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农资质量抽检计划,安排产品抽检经费。双方要及时相互通报抽检计划,避免重复抽检。各级农业执法部门要发挥技术和仪器设备的优势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供支持和帮助。双方农资质量监测结果要及时向对方反馈,实现共享。对于抽检的农资产品和企业,要分产品名称、厂家、批次、质量等次等内容公告抽检结果,特别是对于不合格的农资产品,以及有违反法律法规进行违法经营的农资经营者(企业),以双方名义联合在媒体上进行公告,予以曝光。

五、建立农资经营备案管理制度

农业执法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农资经营备案管理。对于经营的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渔药和农机具等农资产品,进入市场前须向农业行政执法部门提供有关生产许可、产品审定(登记)以及技术质量标准等资料,填写经营商品登记表,予以登记,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样品封存由辖区农业行政执法部门留存。对未经登记、备案的农资产品,双方要加强监管,严禁入市销售。

六、建立农资经营档案联合监管制度

农业执法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共同制定全市统一的农资经营档案和信誉卡,所有农资经营业主必须建立规范的农资进、销台帐,与农业执法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定农资质量保证承诺书,销售农资产品必须开据销售发票,提供销售信誉卡。双方要共同加强农资经营档案的管理,保证农资商品质量做到有保障、可追溯。

农产品市场营销方案范文第4篇

为加快实施新疆农产品品牌战略,大力开拓农产品市场,推进农业从生产型向市场经营型转型,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提出的对北京为中心的华北地区及另两地区的新疆农副产品入市情况进行调研的要求,新疆调查总队首先联合北京市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采取重点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式,以调查问卷所设项目和列出52种新疆农副产品为内容,对北京市以下4种对象进行了调查走访:

---农副产品交易市场以及经营有新疆农副产品的商户。对交易额排名前10位的农副产品交易市场管委会作了调查,并在每个市场中挑选3家经营新疆农副产品的商户再予以调查。

---经营有新疆农副产品的大型超市以及经营有新疆农副产品的商户。对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北京物美商业有限公司、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等3个经营新疆农副产品的大型超市管委会作了调查,并在每个超市中挑选2家经营新疆农副产品的商户再予以调查。

---新疆驻京的主要办事机构。对7家新疆各地驻北京办事机构作了调查(经济普查名录库中共有20家办事机构,其中4家专营化工机械产品,9家虽经区人民政府驻京办事处协助仍联系不上)。

---北京市政府中涉及农副产品交易的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对北京市发改委、农业局、商务委员会、工商局、地税局、质检局和卫生局等7个部门进行了走访。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新疆农副产品在北京前10大农副产品交易市场的登陆率为60%

20**年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表明,北京市农副产品交易市场有359个,年成交额为900.4亿元,而前10大农副产品交易市场的年成交额达755.7 亿元,占总成交额的84%。它们是:京丰岳各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中心、大洋路农副产品市场有限公司、八里桥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锦绣大地玉泉路粮油经营有限公司、农产品中央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盛华宏林粮油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大红门京深海鲜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昌平市场服务管理中心和顺鑫石门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调查显示,20**年这10大市场中有6个市场销售了新疆农副产品,由此可见,新疆农副产品在北京农副产品交易额占八成的市场平台上的登陆率为60%。

二、20**年登陆北京的新疆农副产品

20**年登陆北京的新疆农副产品主要有以下26种:香梨、苹果、葡萄 、甜瓜(含哈密瓜、伽师瓜)、杏、葡萄干 、核桃 、红枣 、杏干 、巴丹木 、枸杞 、番茄酱 、葡萄酒;羊肉、风干肉(肠)、鱼 、石榴、瓜脯、蜂产品、番茄红素、辣椒酱、熏衣草精油、果蔬饮料、玫瑰花类、茴香(孜然)、蘑菇。

在本次调查的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和三大超市中,只出现了前13种产品,说明这13种产品在20**年已置身于北京市社会化的市场平台中。而在所调查的7 家新疆各类驻京办事机构中,20**年不仅有前13种产品的销售,而且也分别出现了后13种产品的销售。可见后13种产品登陆于北京是依靠新疆各类驻京办事机构的自荐自销方式来实现的。因此,从拓展产品销路的角度来看,新疆在北京设置主要农副产品专营或综合直销机构是一个很奏效的措施。

三、本次调查的市场和超市能够列出份额的新疆农副产品

前10大农副产品交易市场的6个经营有新疆农副产品的市场中,有1个不能全面掌握本市场内新疆农副产品进货情况,有5个市场填写了20**年购进新疆某种农副产品占同种产品总购进量的比重。为简化起见,现将这5个市场所列产品的比重作一简均,其结果为:葡萄干48%;香梨40.2%;杏干20%;番茄酱16%;核桃10.2%;红枣8.2%;甜瓜6.2%;苹果6%;葡萄0.04%。

再将3个大型超市所列比重作一简均,其结果为:香梨15.6%;甜瓜15%;葡萄干10%;葡萄4.3%;苹果3.5%;杏、核桃、红枣均为0.17%。

通过调查可知,进入北京社会化市场平台的新疆农副产品基本上是干鲜瓜果,其中香梨最受欢迎,葡萄干、甜瓜紧随其后,接下来是苹果、葡萄和杏。此外,新疆葡萄酒品质优良,其名声正逐渐兴起,市场前景看好。

四、各市场、各商家欲增加进货量的新疆农副产品

在调查的5大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和3大超市中,有6家认为香梨是畅销产品,并有3家欲增加进货;有4家认为甜瓜畅销,并有3家欲增加进货;有2家认为葡萄干畅销并均欲增加进货;有2家表示苹果畅销,并有3家欲增加进货;有2家认为葡萄畅销,并有3家欲增加进货;有2家认为红枣畅销,并有1家欲增加进货。

在上述市场和超市所调查的21家经营新疆农副产品的商户中,有4家认为葡萄干畅销,并均欲增加进货;有2家认为香梨畅销,并有5家欲增加进货;有3家认为甜瓜畅销,并有4家欲增加进货;有3家认为番茄酱畅销,并有1家欲增加进货;有2家认为苹果畅销,并有6家欲增加进货;有2家认为红枣畅销,并欲增加进货;有2家认为核桃畅销,并有3家欲增加进货;有1家认为葡萄酒畅销,并欲增加进货。

五、新疆农副产品进入北京的渠道和方式

本次所调查的7个新疆单位驻京办事机构中,有4个是与新疆产地生产方直接联系购进新疆农副产品;有2个是新疆产地的经营专营店,自产自销新疆农副产品;有1个是通过中介机构从新疆购进新疆农副产品。也就是说,这7家驻京办事机构都是以从新疆直接进货的方式为主,只有2家又增加了辅助进货方式,即还从北京农贸市场购进新疆农副产品。

所调查的农副产品交易市场、超市和其中的商户,他们购进新疆农副产品的渠道则是多样化的,包括与新疆生产方直接联系进货、通过中介机构从新疆进货、作为新疆生产方的专营店自产自销、从北京市有关农贸市场进货等方式,这些进货渠道的作用相互之间是不可替代的,各有各的现实必要性和优越性。

六、外阜农产品进入北京市场的基本手续和要求

北京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商务委员会、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质检局和市卫生局表示,北京欢迎优质且有信誉的外地农副产品进京,政府部门会加强对外地农副产品在京经营的服务力度,对外地农副产品进京入市与本地农副产品一视同仁,没有特殊限制要求。但无论外地还是本地农副产品入市均需符合较严格的质量要求、卫生标准和市场管理规定。

北京市各农副产品交易市场管委会根据《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北京蔬菜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北京市工商局关于有形市场的十三项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入市商品备案登记制度的通知》、《市场商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的规定》等法规制度,具体负责对进入市场的农副产品及经营者的检验、审核,并最终决定其有无入市的资格。

一种农副产品要取得北京市某个市场的销售资格,该市场管委会审查、把关所要求的程序一般为:一是出具产品产地证明。要求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主体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出具的基地证明,未经认证的产品由县一级政府出具或委托有关单位出具产地证明;二是出具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以及产品标签、标识。一般由生产基地的经济组织或县一级政府及委托有关单位出具;三是首次进入市场的经营者必须办理营业执照,向市场管委会交纳店面摊位费。若是经营食品者要与市场管委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并遵照产品送检制度,即每年至少一次要接到市场管委会下达的《送检通知书》,将食品送达指定的检测机构,接受品质检测,若食品不合格将被下架停售;同时执行商品进货的备案登记制度,对所经销的商品的进货情况,包括将上述1、2两种证明和供货方的资质证明及进货合同、委托书等内容填写《商品备案登记表》,交市场管委会备案,以使管理部门实施商品责任的全程追溯。

若只是想让产品进场而人不进场,就委托该市场某个经营商户将产品和上述备案所需的证件材料交于该经营商即可。

加工并销售农副产品的企业要取得北京市的经营资格则需要办妥并出具工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经营资质证、进货凭证、产地证明、产品标签和标识、qs证明(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证明)、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进京证。

进京的动物产品企业除了要准备出具上述证件外,首先要经过产地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的审核和推荐,填写进京动物产品企业申请表交北京市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的审核通过后,由北京市农业局予以备案认可。这其中要求动物产品企业具备相应的加工规模(禽类产品企业要求年屠宰量达500万只以上)、其产品为非疫区生产、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并且能够派出检疫员等条件。

若是企业要进入北京某个市场经销产品,要将上述各证件内容备案于该市场管委会,一旦出现问题管理部门一查到底。

七、新疆农副产品进京入市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主要问题有:

1、产品运输成本高。

新疆农副产品运输成本较高,流通环节过多成为市场商户反应最突出的问题。市场商户认为,新疆至北京路途遥远,产品包装费用昂贵,同时产品采购运输销售的物流体系不够完善。

2、货源不稳定、供给缺乏保障限制了新疆农副产品的销售。

有商户反映,在产品旺销的时候反应机制不灵敏,货源弹性不足;产品生长受气候影响大,有时候产品质量缺乏保障。

3、新疆农副产品品种较为单一。

有部分市场商户反映在北京销售的新疆农副产品品种较为单一,在此次调查表中所列的多数产品在北京市场没有销售。

4、市场门店费、摊位费等费用较高,销售成本大,商户希望政府能够提供一定补贴。

5、产品价格过高是市场的普遍共识,而运输成本高、货源不稳定、供给缺乏保障是造成产品高价的综合原因。

6、产品包装简陋。包装的简陋会使消费者产生误解,降低了新疆产品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品位;不利于宣传、树立品牌形象,同时也给超市的商品储存、摆放、结算带来不便,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新疆农副产品在超市中的推广,使得超市推广、销售功效未得到完全体现。

7、存在假冒伪劣现象。

假冒伪劣现象严重是众多市场商户遇到的一大难题,共有4家市场商户将其列为销售活动的首要障碍。他们认为,假冒伪劣产品破坏了新疆水果在人们心目中的印象,扰乱市场正常经营秩序。

8、缺乏规范的产品标准

超市普遍反映新疆农副产品虽然品质极优,但是产品的分装、规格等级划分都相对随意,未形成严格规范的标准。

建议:

1、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保证货源充足,适销对路。建议产品供给方加大种植面积,形成规模效益。

2、疏通物流渠道,提高运输效率,减少不必要的流通环节,大力发展产品直销店,有效降低运输流通成本。

3、加大宣传力度、拓宽销售渠道。新疆驻京机构希望政府能够搭建平台,在拓宽销售渠道方面加大对经营者的支持力度。

4、改进包装方法,提高包装质量,使产品既便于贮存,又有利于加大品牌宣传力度。

5、树立销售新思路。鉴于新疆特色产品种类众多,可以考虑组合成礼包出售,拓展礼品市场。

6、建立可靠信誉和品质保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打击假冒伪劣,从产地源头抑制不合格产品出疆。

7、超市建议严格规范产品标准。

八、当前有利于新疆农副产品进京入市的四个途径

(一)积极申办20**年北京市新疆商品大集。为了给各地名特优产品进入首都市场搭建桥梁,20**年北京市将举办17期外地商品大集,每期都由一处地段繁华、交通便利、有实力的北京大型商场(或商业设施)承办,由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支付场地费,每期一般举办两周。从今年已经成功举办的6期情况来看,现场销售火爆、签约形势喜人,同时还引起了媒体和市民的强烈反应。目前新疆尚未参与,建议新疆有关部门可以与北京市商务委联系举办一期新疆农副产品大集。

(二)参与并不断扩大与北京的农超对接业务。20**年7月,商务部、财政部和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农产品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通知》,北京是试点城市之一。农超对接是我国农产品流通方式的重大变革,是适应农产品生产规模化、标准化、商品化的现代流通模式之一。农超对接通过推动超市利用自身在市场信息、管理等方面优势参与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全过程,提供生产技术、物流配送、市场信息咨询、产品销售等一整套服务,将农户的小生产与大市场有效地联结起来,优化农产品供应链条,发挥流通带动生产的作用,对于构建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改革农产品流通体制具有重要意义。北京市积极组织此项活动,举办了多次展销会、洽谈会,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建议新疆农副产品企业与北京超市多联系,将更多的农副产品介绍给北京市民。

农产品市场营销方案范文第5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全国、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依法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认真开展红盾护农行动,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执法力度,整顿规范好农资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制、销各种假冒伪劣农资、无照非法经营农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农资市场,维护交易秩序,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的社会影响力,广泛宣传国家对农资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农资打假维权的基本知识,全心全意为“三农”发展服务,不断扩大“打假护农”的社会影响,积极引导农民群众从正规农资经营渠道进货,提高农民自我防范意识,自觉抵制购买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确实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

二、行动口号

(一)、红盾护农行动,扶农支农保农;

(二)、红盾护农促增收;

(三)、红盾护农在行动,放心农资促“三农”;

(四)、扶持“三农”大发展,红盾护农在行动。

三、组织领导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市管、法制、商广、公平交易、注册登记、个私协会等科室分工负责的“**区工商局红盾护农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市管科,市管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局红盾打假护农行动的督促、检查、指导及与各分局和科室的协调工作,同时加强与质监、公安、发改委、供销等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加大综和执法力度,认真组织开展红盾打假护农行动。

四、职责分工

市管科:在强化农资市场监管执法中,负责对农资商品质量监测情况进行收集、汇总、上报,并及时向市局上报监测结果、商品质量和经营情况,为市局向社会监测结果、商品质量和经营情况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同时,负责与局属各分局、各科室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对各分局和相关科室开展红盾打假护农行动的工作情况进行收集、整理、统计、上报和督促检查,并及时将红盾打假护农行动工作情况以专报和简报的形式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消协: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处理农民消费者的投(申)诉,并将涉及坑农害农违法行为通报相关部门。

公平交易科:对大案要案进行查处。

注册登记科:把好农资市场经营主体资格登记准入关。

个私协会:配合工商所开展红盾打假护农行动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会员依法经营,诚信交易。

五、工作重点

全局2005年开展红盾打假护农行动要紧紧抓住“四重一大”(即: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和大要案查处),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农药、地模、农机及零配件等五类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

(一)重点地区:农资需求量大的地区;

(二)重点市场:各所辖区内农资批发市场、农资集散地、乡镇集贸市场及农资经营户、摊点;

(三)重点品种: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及农机配件;

(四)查处重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重点查处以下十种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缺乏有效管理的挂靠经营和不具备资格经营的;二是生产、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和标签不全、未达到有关要求的或国家禁用农资产品的;三是生产、销售无登记证、批准文号、品种审定、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农资产品的;四是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五是生产、销售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的各类农资产品的;六是假冒伪造或者买卖生产、经营许可证、批准文号或者产品登记证的;七是伪造、涂改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和有关质量标识的;八是利用各种广告或媒体对农资产品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等作虚假宣传的;九是农资生产销售中计量违法的;十是利用包购、包销和买卖等协议、合同欺诈农民群众,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

六、行动内容

(一)认真抓好宣传动员工作。个私协和各分局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工作情况,做到“电视上有镜头”、“广播里有声音”、“报刊上有文字”,使社会各界人士了解工商、支持工商,另外,还要通过举办街头咨询、专题论坛、板报横幅、主题会、知识竞赛以及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等各种形式,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红盾护农行动,在全社会形成农资打假护农的浓厚氛围。

(二)认真清理农资经营渠道,加强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监管。依法检查农资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农资商品的违法及非法经营农资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和农资经营者的合法利益。

(三)突出重点。各分局及相关科室要强化对农资市场监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等不法行为,严打一批违法农资经营者,曝光一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典型案件,整治规范一批农资市场,使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明显好转。

(四)坚持“重心下移”,以办事处、乡农村市场为中心,加强对农资市场的规范管理。各分局及相关科室要切实承担起农资市场监管及打假治劣“主战场”的角色,进一步加强市场巡查和查处力度,强化市场执法检查。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申)诉举报网络中心作用,扩大功能,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方便农民投诉举报。

(五)深入普及农资基础知识。各分局执法人员要协同有关管理部门和科技服务人员,深入到乡村集贸市场或专业农资市场中,利用乡村街天,通过流动广播、黑板报、专项散发农资商品质量宣传材料及宣传相关知识等活动,引导农民群众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农资产品。

七、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年*月至*月上旬),主要开展三项工作。一是各分局及相关处室根据当地农资商品质量状况及消费者投(申)诉举报情况,制定开展种子、化肥的商品质量监测和专项整治行动。在*月*日前完成辖区内的种子、化肥商品定向质量监测工作。*日前将种子、化肥质量监测和专项整治工作书面情况和统计报表报市局市场处;二是市局将在有条件的县(市)区举行“2005红盾打假护农行动”启动仪式,邀请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参加,扩大社会宣传;三是局督查组将对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第二阶段(*年*月中旬至*月中旬),主要开展三项工作。一是有针对性地开展农药市场专项整治和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农药市场专项整治要以农药复配剂、杀菌剂及禁用、限用的高毒高残农药产品为重点,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规范农药商标、广告及产品标签标识的管理。在用药高峰期加强组织开展农药产品质量监测工作。严格按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执行,于*月*日前将监测结果及有关材料上报局市管科;二是总结经验,推广典型,要积极配合农业、供销和农资经营公司,建立建全良好通畅的农资购销渠道,确保农资商品质量。鼓励和扶持具备条件的农资经营企业、引进连锁经营、专卖、物流配送等营销方式,实现农资商品流通现代化;三是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农资经营主体资格的检查,坚决取缔不具备经营资格的农资经营户,督促农资经营单位、经营者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对农民群众投诉的制假售假、坑农害农的案件要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及时反馈。版权所有

第三阶段(*年*月初至*月中旬),主要开展两项工作。一是*月份,按照省、市局安排开展的“红盾护农行动方案”要求进行交叉检查,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深入探索我市农资市场监管方式。各分局要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资经营单位、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制度,对农资经营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对典型的违法违规农资经营企业给予曝光,加强对失信、严重失信企业的监管力度;二是开展农机、农具及零配件市场整治工作。以农机、零配件及维修为重点,强化市场监管执法力度。对从事农机生产、销售、维修的企业和个体户,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拉网式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具和劣质服务行为。抓好农机具及零配件质量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消除农机质量安全隐患,净化市场环境。

第四阶段(*年*月下旬),开展红盾打假护农行动总结工作。认真做好*年*—*月份行动工作总结,并将书面总结材料和统计报表于*年*月*日前上报局市管科。

八、行动要求

(一)各分局及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消极应付、失职渎职,造成农民群众利益受损、社会影响恶劣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要依照规定追究其责任。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各分局及相关科室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采取有效措施,抓住工作重点和难点不放,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并取得较好的实效。

(三)要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在对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中,要依法对大、要案件进行跟踪查处。对已发生的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案件,要抓紧查办,尽快结案。对久拖不决的案件,将依照局有关规定追究部门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严禁以罚代刑。各分局及相关科室要进一步完善案件查处和上报制度,对案值在5000元、罚款在1000元以上的农资案件,要及时上报局市管科。